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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姊镇宅(上)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简璎
她与孟金金商量,是否由孟金金先回家跟杜锦娘说明情况,以免三日未归,杜锦娘挂心。
她们姊妹低声商议,楼天临都听见了,他开口道:“孟姑娘,金金一个人回去,我想你也不放心,何况你一个人照顾来宝也需要有人帮忙,我让路明去向孟大娘报平安,姑娘意下如何?”
路明听得眼睛都直了。不是他不想跑一趟,而是少爷这热心……也热心得太过了。
这样的安排甚好,银衫大大松了一口气。“楼公子,还是那句话,大恩不言谢,承情了。”她朝路明盈盈施了一礼。“有劳路明大哥了。”
让她背着孩子施礼,路明慌忙道:“不劳烦,不劳烦,我骑马来回很快。”
路明原本就因为她没对自家少爷发花痴而另眼相看,此刻听她说话更是有如沐春风之感,那一声真诚的大哥叫人听了心里舒服,她的言谈举止实在不像村姑。
县衙不远,楼天临和路明原是徒步来的,但考量到银衫背着孩子,自己又不好代她背,楼天临在街边雇了辆马车。
别说银衫这现代人没坐过马车,孟金金也是头一回坐马车,见楼天临吩咐车夫到衙门,两人心里都咯噔了下。
银衫听着车轮轧在青石板路上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县衙很快到了。
两人跟着楼天临下车,忐忑不安的跟在他身后,气氛使然下也不敢多问,只是心里疑问不断在扩大,难道他住在衙门里?
“大人,您总算回来了!”高知海迎了上来,一脸急切的模样。
听到高知海喊他大人,银衫心里惊疑不定,难道他是个官?
“何事?”楼天临神色淡淡,他一贯的对高知海不假辞色。
“大人!有人来告状!是刑案,有个男人把女的杀了,还分尸,那受害者是个有丈夫的,那嫌犯也是个有老婆的,依学生看,内情肯定不单纯……”高知海滔滔不绝的禀告案情,以证明他有在做事。
师爷乃是正式官员编制外的幕僚,因此遇上了官,得自称一声晚生或学生。路明在一旁很是鄙弃。
废话,杀人的和被杀的都各自有丈夫老婆,内情还能单纯吗?这高师爷整天在衙门里管上管下,连院子有没有扫干净都要管,一片落叶没扫也要当回事,当自己是衙门总管似的,遇到有百姓告状却总是口出废言,有说跟没说一样,能混到这师爷的位子靠的就是油嘴滑舌。
“大人,学生还查到这两人似乎有不寻常的关系,学生敢说这两个人绝对是认识的……”
路明翻白眼。依他看,三岁小孩都会分析高知海适才分析的。
楼天临手一抬。“行了,不用说了,高师爷的话听久了人会变笨,本官自会问案。”高知海牵强的笑道:“呵呵,大人太会说笑了。”
不理会高知海的尴尬,楼天临转眸吩咐路明,“你带孟姑娘姊弟去东厢房,再去银杏村给孟大娘捎个口信。”
“大人,现在不是招待亲友的时候,咱们快去升堂吧!人命关天!此案急迫啊!”高知海不断地连声催促,又亦步亦趋地跟在楼天临身边试图要讲案情,楼天临仍是手一抬不让他讲。
银衫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廊弯处,路明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孟姑娘,小的给你解释一下,我家少爷便是新上任的县令大人,当日便是由京城来此上任才会在风雪中迷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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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已经猜到了,银衫仍是一愣。“原来是县令大人……”
他看起来确实不凡,她只猜测他可能是哪家的贵族子弟来游山玩水迷了路,但万万没想到他会是白阳县的县令。
县令,那就是白阳县的父母官,是白阳县里最大的官,最有权力的人……她心念电转,若是拜托他派人上山找她爹……
“孟姑娘,这县衙里分为外衙门和内衙门。”路明给他们带路,边走边讲解环境。“外衙门是处理公事的地方,大堂是升堂理案的地方,大堂两边除了有钱粮库和武备库,还有管着本县各项事务的六房。大堂后面是二堂,是我们大人日常办公的地方,二堂之后就是内衙门了,就是咱们现在所在之处,是县令大人和其余僚属的起居之所。因为县丞和师爷都另有住所,所以内衙门里现在只有住着大人和我们几个部从,姑娘住在这里,理当是不会撞见什么闲杂人等,不必拘束。”
路明把他们带到东厢房就出发去银杏村了,孟金金机灵,发现后头的小厨房能煎药便去煎药了,因为娘一直病着,她和孟银银都会煎药了。
银衫把孟来宝放在床上,倒了水给他喝,自己也喝了一大杯,思潮起起伏伏。
穿越来之后,她从来没踏出过家门半步,这是第一次出门,一路背着孟来宝到孟老爹家受尽了冷嘲热讽,还得知身世,又从村里来到县城,在医馆被赶出去遇到楼天临主仆,最后来到这里,总算可以歇歇腿了,真是身心俱疲的一天。
“大姊,药煎好了。”孟金金端着汤药回来了。
银衫吹凉了药,扶起孟来宝一口一口的喂他,幸而他很乖,药都喝下去了。可喝完药,孟来宝却拉着她衣袖道:“大姊,我肚子饿。”
银衫看看孟来宝,又看看孟金金,一早出门到现在都没吃东西,显然孟金金也饿了,只是她懂事没说出口来给她添乱。
可是,他们已经麻烦楼天临太多了,借地方住,还跟人家借了银子当诊金,总不好连饭钱也借……
不能借饭钱,可眼下折腾一天大家都饿了,她能忍,弟弟妹妹还小忍不了,尤其来宝还喝了药,肯定不能饿着了胃……
叩叩叩——
孟金金连忙去开门,一个圆脸丫鬟走进来,手里提着几个食盒。“奴婢秋香,大人让奴婢给姑娘送饭菜来了。”
秋香打开食盒,摆开三副碗筷、五个菜两荤三菜、一个汤、一小锅晶莹的白饭。
“肉……”孟来宝猛咽口水,孟金金也瞪大了眼。
这不啻是天降甘霖,银衫的食欲也彻底被勾起,三个人不顾形象的吃了起来,吃得涓滴不剩,肚皮都鼓了。孟金金满足地说:“大姊,我们好久没吃到这么多肉了,爹在的时候,我们天天都有肉吃。”
银衫也不知道原来的孟家伙食如何,不过这是她穿越来后最好的一餐,住的地方也是,跟孟家简陋的草房一比,这里简直是五星级饭店。
见她们都吃饱了,秋香便道:“大人吩咐,奴婢在这里看着小公子,后头有净房,已备好热水,也备下了换洗衣物,两位姑娘去洗洗吧。”
银衫没法形容自己有多感激楼天临,她真的很想洗澡,太想洗了,虽然天气还冷,但她这一日下来却是出了一身汗。
“大姊,这样的净房太好了。”当孟金金坐在浴桶里,热气蒸腾的,这天堂让她简直不想起来了。银衫亦有同感,要是家里也有这么一个大浴桶,也有这样大的净房能偶尔泡个澡,不知该有多好。
第三章挣第一桶金(1)
三日过去,吃得好、睡得好,孟来宝的高热没再发作,楼天临留他们多住几日确定孟来宝真的好了再走,银衫也就却之不恭了。
接受他人的好意也是一种生存之道,前世是孤儿的她很明白太有骨气不是什么好事,当她需要时,有人伸出援手就接受,她有能力时再报答,就如同育幼院养育了怙恃俱失的她,长大之后,她回报给育幼院的孩子们是相同的道理。
放心的同时,她在房里看到几本书,那是几本名为《三剑十侠》的侠义小说,闲暇看完之后也启发了她赚钱的灵感。
育幼院的孩子们喜欢看魔法、冒险小说,还带着奇幻和惊悚,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故事充满了趣味,又寓含了教育意义,年复一年的给孩子们讲同一套故事,她已是倒背如流了。如果将那样的西方小说稍作修改润饰,肯定会让这里没看过魔法小说的人眼睛一亮。
小说情节都在她的脑海里,问题是书写,要她用毛笔字把小说在最短的时间里写出来,可比登天还难,虽然她很努力在练习了,可写出来的字还是惨不忍睹。
“孟姑娘?”
银衫正专注在练字,根本没听到有人开门,更不知道人已经走到她面前了,这一抬头,乍然见到楼天临在她眼前,着实吓了一大跳。
“大人!”她慌忙起身,手里还握着毛笔。
楼天临看了看她在写的字,颇为意外。乡下地方,又是穷人家,没有女子会上学堂,所以他主观认定了她不识字。
“你在写字?”他挑了挑眉。
如果那也能叫字的话……她写得实在丑,跟她的人不般配。
银衫期期艾艾的解释道:“我问过路明大哥,他说可以用这间书房……”
她家里没有笔墨纸砚这样的东西,所以她想把握机会在这里把小说写出来,可开始写了之后才发现她太天真了,她的字又丑又大,真要写完一本书,不知要用掉多少纸,投稿到书坊,人家看不看得懂也是很大问题。
“路明没有问我,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才会进来。”楼天临眨也不眨的看着她写的字,出于好奇,想要辨认出她写些什么。
怪了,明明是同时相识,路明是大哥,他却是大人,称呼亲疏有别,他有些莫名的不快,感觉自己似乎被她区隔开来。
“呃……所以这里是大人的书房对吧?”银衫见他微微颔首,慌忙道歉,“对不住,真是对不住,我收拾收拾,马上出去!”
他在看她写的字啊!银衫的脸颊热烫了起来,瞬间想找个地洞钻,因为她的字迹委实见不得人。
“能告诉我你在写什么吗?我实在看不出来。”楼天临索性绕过桌子,走到她身边。倒着看,看不出来,现在正着看,也是看不出来。
要他说,这是鬼画符。
银衫脸更烫了。“我……我在写小说。”
楼天临的眉毛微微往上挑起,颇为讶异。“小说?”
这答案实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说写家书还过得去,写小说?小说怎么能写得这么大?这要叫人如何读?银衫忽然想到,或许可以请他代笔,他或许会愿意帮她这个忙……
她连忙一股脑的说道:“不瞒大人,我在房里看到几本小说,觉得自己也可以写,如果我写的小说能卖钱的话,也能暂时解决家中的困境。”
楼天临其实知道她的情况。
他让路明打听过,她爹孟百刚在打猎时失踪了,家里顿时陷入困境,她娘杜锦娘病着,还有六个弟弟妹妹,日日睁眼便有八口人要吃饭,连孟来宝的诊金都拿不出来,可见情况之窘迫。
纵然如此,那一夜她还是收留了他们一行人,并没有因为自身难保就视而不见,就凭着这一点,他想帮她……不,他会帮她。
她背着弟弟、牵着妹妹在医馆前一筹莫展的模样还历历在目,他不想再让她经历同样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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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楼某失礼,孟姑娘可是上过学堂?”既然有心要帮就要有底,她说看了小说,可见识字,可又写不好字,就让他摸不透了。
银衫知道他的意思,若是没上过学堂不可能认得字,若是上过学堂不可能把字写成这样。她没回答上过学堂与否的问题,只模棱两可地说道:“我知道字要怎么写,就是写得不好……”
她又不能说,她会原字笔、铅笔,不会毛笔,也写不惯这里的纸。
楼天临见她说不清便也不再追问,反正已确认了问题核心,便道:“那么姑娘要写什么样的小说,可是已经想好了?”
银衫一叠声地道:“想好了,都想好了,我就是字写不好……”楼天临微微笑道:“如此,由姑娘口述,楼某代劳如何?”
银衫就等他这一句,他一说完,她便喜形于色地道:“多谢大人!有劳大人了!”楼天临一笑,看着她。“姑娘可是早早想好,要楼某代笔?”
被他识破自己的意图,银衫有些羞赧。“我就是急着挣钱,也挂心家里……不过,大人别误会,我不是想再向大人借钱。所谓救急不救穷,我想自己找到挣钱的法子才是长远之道。”
楼天临点了点头。“我明白姑娘的意思。”
两人交换了位置,楼天临坐了下来,换过纸笔,银衫一边口述一边给他磨墨。
他的字体隽秀且工整,令她大大惊艳,心想这样的手稿都可以当传家宝了,若他日真能出版,她定要把手稿要回来留作纪念。
楼天临写得心无旁骛,他想帮她,自然要快点把小说完成,她口述没停过,他也写得行云流水、毫无间断。一个时辰之后,桌案上已积了一摞书写得整整齐齐的手稿,楼天临先开口要歇会儿,不是他累了,是看她讲得口也干了,手应该也磨墨磨得酸了。
“大人请用。”银衫先给他倒茶,再给自己倒茶。
看着那摞手稿,她就禁不住的扬唇微笑,照这样的速度,三天就能写完了吧?
楼天临知道她在想什么,他啜了口茶,笑了笑。“这童三宝的遭遇好生奇妙,姑娘是怎么想到的?竟能想出他上了一辆马车,就和同上马车的其他少年一块儿到世外桃源涉险,还与怪物搏斗、寻找宝藏,楼某实在佩服。”
被他赞美,银衫感到实在是受之有愧。
童三宝是她给故事主人翁取的名字,其实就是古代版的哈利波特,她只是把西方用语改一改罢了,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小时候弟弟妹妹还没出生,只有我一个,没有玩伴,所以我打小就喜欢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银衫硬着头皮胡诌道:“这些故事存在我脑海里很久了,之前家里有爹撑着,我也没想过要靠卖故事挣钱,如今是形势逼人,不得已而为之。”
楼天临开导道:“姑娘也不必做如此想法,大丈夫能屈能伸,姑娘虽是女子,亦能在境遇不顺遂时忍辱负重、委曲求全,待他日得志时便能施展抱负一展长才,建功立业,安顿家人。”
银衫听得心里一阵踏实,穿越来后的忐忑不安在此际一扫而空。
他说的不错,只要度过眼前难关,只要让她能靠自己赚到钱,往后一定会越来越顺利。
如今天下太平,白阳县本就治安良好,上衙门告状的都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加上银衫的故事引人入胜,楼天临也想快点知道后续发展,他简直是没日没夜的在帮她写。
这中间,经过银衫的同意,他又派路明去了一趟银杏村给杜锦娘报平安。
银衫也有破釜沉舟的决心,她打定主意要靠卖小说挣钱,那么就要快点把小说写出来,若是她现在回银杏村去,也只能全家大眼瞪小眼继续等着断粮,什么都改变不了。
俗话说,天助自助者,自助人恒助之,老天爷只有帮助那些会自己帮助自己的人,如果人愿意自己帮助自己的话,其他的人一定也会来帮助你,也就是儒家说的——“人必自助,而后人助。”
四日后,经过一番浓缩删减情节,银衫完成了她在古代的第一部作品——《童三宝闯天关》,她替自己取了个好兆头的笔名叫做“胡了”,而执笔的楼天临自然是她的第一个读者。
“大人觉得如何?会有人要买吗?”
作品完成了,她却突然没信心了,这毕竟是古代,相对保守,若是人们接受不了她的故事怎么办?那她想靠卖小说挣钱的梦想就落空了。
“在这里多想无用。”楼天临有条不紊的将手稿放进天青色的布包里。“咱们现在出去试试就知道了。”
他把话说得保守,实际上在他来看,她这部《童三宝闯天关》肯定会大受欢迎。
他虽是读书人,但也不是都看研究学问的书,闲暇亦看了不少风月闲书,京城《三公子在此》的创作者凤鸣先生,他撰写的侠义小说广受欢迎,他也收藏了几本,在他看来,孟银衫的故事不输凤鸣先生。
“现在就去?”银衫一愣,作品才刚刚完成,这……会不会太仓促了?楼天临戏谑地看着她。“难道你还想放三个月想一想?”
银衫有如当头棒喝。
是啊,都走投无路了,没什么可犹豫的了。若是成功卖出去,她就能暂时不用愁了,若是失败了也能快点再找其他赚钱的方法……
第三章挣第一桶金(2)
县城里最大的书坊叫做“明月书坊”,出了衙门,楼天临就带着银衫直奔明月书坊而去,表明来意,直接求见老板。
明月书坊的老板姓郑,名叫郑逢春,他见楼天临气度雍容,容貌出色耀眼,一副钟鸣鼎食的贵公子模样,因此也不敢怠慢,在书坊里的偏厅接待了他们,并命小厮上茶。
听明来意,郑逢春接过布包,打开手稿来,逐张阅读。
楼天临气定神闲的啜着茶,银衫则是无心喝茶,一径看着郑逢春的反应,也不知他越翻越快是什么意思?是懒得看,所以跳着看,想赶快翻完好打发他们走吗?
唉,看来是她失策了,自以为够创新,事实上,她的魔法冒险故事根本不符合古代人的脾胃啊……
两刻过去,郑逢春抬起头来,他的神情已有了变化,两眼发光,呼吸有些急促的瞪着楼天临看。“敢问公子,这是公子的大作吗?”
他的明月书坊不只白阳县有,整个渠州都有,他正在动脑筋想将生意做到隔壁的商州去,有机会的话当然也想往京城发展,京城看书的人那才是一个多呀,他的书坊正缺少一部引人嘱目,能够聚焦的作品。
“不是。”楼天临笑着说道:“是这位孟姑娘的。”
“姑娘的?”郑逢春不可思议的看看银衫又看看手稿,激动地道:“姑娘文采出众,情节超乎想像,郑某佩服、佩服!”
他的书坊还没有哪个创作者是姑娘家,今日他算是开了眼界,一个姑娘能写出如此作品,那必然是博学多闻,学问甚高了。
“郑老板客气了。”原来是喜欢才看得那么快啊!银衫犹如吃下一颗定心丸,这才有心情浅浅的抿了一口茶,适才她可是口干舌燥得要命,又紧张得喝不下茶水,好像在等待宣判的犯人似的。
楼天临微微地笑。“若是郑老板满意,今日就签下合同吧!订金一百两,日后每卖出一本书,郑老板抽六成,孟姑娘四成,不知郑老板意下如何?”
郑逢春一愣。
他知道京城的书坊和创作者有抽成的合作方式,但他的书坊至今还没有过,都是一次付清报酬,银货两讫,日后书卖再好也跟创作者没半毛关系,自然了,卖得不好,他也是摸摸鼻子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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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郑老板有疑虑,我们也不会勉强,再往那相思书舍寻求合作便是。”楼天临作势起身。郑逢春一凛。
开玩笑,相思书舍是明月书坊的死对头,怎么可以让这么好的作品落到相思书舍的老吴手里去?
郑逢春忙道:“公子哪儿的话?我哪里是有疑虑了,我是太欢喜了,欢喜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咱们这就把合同订下来,公子和姑娘千万不去那相思书舍,相思书舍的吴老板做生意向来不老实,哪里像我们明月书坊一向都是光明正大、童叟无欺的。”
说完,忙吩咐小厮取纸笔和银子来。
楼天临看着郑逢春一个劲儿埋头熟练的写合同,一边云淡风轻地说道:“对了,还没向郑老板自我介绍,本官乃是新上任的白阳县令楼天临,与这位孟姑娘是亲戚,恰好孟姑娘要出售作品,本官便陪同她来顺道体察民情,见街市一派欣欣向荣,实感欣慰。”
“县、县令大人——”郑逢春石化,嘴巴快阖不起来了,比适才知道小说作者是女子还要惊讶。
他知道新县令上任了,还是从京城调派来的,但听说新县令从不接受他们这些商人的招待,人人抢着巴结却巴结不到的县令大人竟然自己上门来,坐在他的店里,喝着他的茶,这是天上掉馅饼了!
“快!快!快把茶换了!换最好的一品岳香来!”他忙低声吩咐小厮换茶,又连忙起身朝楼天临深深施礼。“草民拜见县令大人!”
就算这本书不卖,但花一百两银子和县令大人搭上关系也值了!楼天临从容的抬了抬手。“郑老板不必多礼。”
银衫原先也不明白他怎么突然自揭身分,直到见郑老板再写合同时变得小心翼翼,她随后便明白了。他这是在帮她啊!抬出官威,这么一来日后该归她的利润,郑老板必定不敢乱动手脚。
走出明月书坊,怀里揣着九十两的银票和十两的现银,银衫恍如踏在云里雾里,十分的不真实,又十分的踏实。
她真的靠自己的力量赚到钱了,还是结结实实的一百两银子,往后若书卖得好,她还有得抽成。
回到县衙,她取出二两银子,真心诚意的奉上。“这是向大人借的一两银子,另外一两银子是我们姊弟三人连日来的住宿吃饭钱,请大人务必收下。”
楼天临自是不缺这点银子,但他大大方方的收下了,还了借款她才会心安理得,他要的是她的心安理得。
“大人,我还有一个不情之请……”银衫这口是为了弟弟妹妹们开的。“我爹上山打猎失踪了,如今都过了两个月,大人能不能派人搜搜山?”
楼天临点了点头。“这倒不难。”银衫表情一喜。“多谢大人!”
楼天临笑道:“既然已经卖出了《童三宝闯天关》的第一部,咱们何时开始写第二部?”
说真的,他确实是迷上和她写书的时光了,书房里就他们两人,她念他写,几个时辰咻地过去,他脑中甚至
有个念头跳出来,所谓夫唱妇随、举案齐眉就是如此吧?
在此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能和女子相处得如此融洽,也没有想过能有个姑娘不叫他避之唯恐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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