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依据在水蓝星让人耳熟能详的话,这话有着一定的道理。
不管是水蓝星,还是这个世界,绝大部分人类都是庸人,意志薄弱,难以抵御诱惑,天生懒惰,得过且过,对于他们,所谓人生不过是浑浑噩噩,得过且过,面对生活的压力,命运的摧残,偶尔也有奋斗和抗争,然而,一旦遇到挫折,总会给自己找一些理由来放弃。
这才是人类的本性!
所谓人性的枷锁便是如此!
当然,在这无数庸人之中也有着例外,偶尔会出现一些意志坚决,不同于凡俗的家伙。
这一类家伙并非什么超凡者,因为超凡者中往往也存在许多庸人,他们或许有着傲人的天赋,然而,这些天赋往往并不能全部开发出来,因为,这些超凡者和普通人一般,也有着心灵缺陷,也有着各种弱点,当一个人的精神意志有问题的时候,是不可能将身体天赋完全开发的。
真正的天才往往意志坚决,神魂经过各种磨砺依旧坚若磐石。
用水蓝星的话,这就是偏执狂。
这一类人,若不能成圣,也会化魔,不是带着人类发展壮大,就是带着人类走向毁灭,神圣和魔鬼,往往在一念之间。
某种程度上,兰丁格尔也算得上是这一类人。
表面上,她只是一个弱者,靠着出卖自己的身体赚取金钱,用来供奉自己的私生女,面对一切迫害,只能逆来顺受,毫无反抗的能力。
然而,在她心中有着一团火。
痛苦煎熬之下的火焰,正如此,她方才会被肖恩当做目标,因为,痛苦之主的那一缕气息感应到了她心中的痛苦,能够被其感应到,让那家伙有兴趣前来收割,这痛苦并非一般。
这也是她在瑞恩的帮助下,能够和那朵痛苦之花融合的原因,因为,两者的性质有着共通。
以往,兰丁格尔之所以无法反抗命运,只能在黑暗地狱中挣扎求存,只能在痛苦中期待,无非是因为没有能力,她没有办法反抗。
所以,在她心目中的神灵瑞恩给了她两个选择之后,她几乎没有丝毫的犹豫,也就选择了获得强大的超凡能量的那条路,哪怕,选择这条路之后,她将永远和痛苦作伴,再也没有从黑暗地狱脱离的机会,然而,获得了力量,她便能保护她想要保护的人,她的孩子,还有那些……
黑暗中,兰丁格尔站起身,全身有黑气流转。
这是黄金书转换改良过的能量波动,并非痛苦之主的气息,这能量波动和瑞恩同出一源,仿佛不受这方世界规则限制,如此,也就不会被防护大阵所侦测到。
十几秒钟前,西亚卡姆之所以能够通过大眼珠子侦测到兰丁格尔,那是因为兰丁格尔尚未和痛苦之花彻底融合,气息并不稳定。
所以,西亚卡姆方才通过大眼珠子看见了她,却也因此受到了反噬。
此刻,他只想从这反噬中脱离,能够保持自我意志不至于崩塌,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别的想法,更不可能前来追捕兰丁格尔。
只是看了一眼,便受到了反噬,证明对方的层次远在自己之上。
这种情况下,西亚卡姆若是能够侥幸活下来,他也只会躲得远远的,最多把这消息传递给上面,交给鸢尾花,也就算是完成了职责。
不会有人指责他。
黑气流转,身上的污浊和肮脏就像被强力洗衣机清洗过一般,全都消散无踪,衣衫整洁得就像是刚从成衣店的橱窗取下来一般。
空中依然飘着雨,雨点随风打落下来,落到兰丁格尔的头顶,却像是被一层无形的膜隔绝,并未能落在她身上,而是在身躯外一寸左右的空间滑落,打在地面上。
瑞恩的神魂躲在黄金书中,藏在了兰丁格尔的识海。
在兰丁格尔的神魂感应中,无边的精神海上有着一团光焰,仿佛太阳一般照耀着她,神魂沐浴在这光焰之中,有着温暖的感觉,这感觉甚至让那无所不在永远存在的痛苦不那么痛苦。
这是神!
这是上帝!
这时候,她全身心地膜拜在这光焰之下,没有任何抗拒,没有一点犹豫!
信仰之力源源不断地注入黄金书中,这信仰之力是如此的纯粹,如此的磅礴,既有着质量,也有着数量,在瑞恩不多的信仰者之中,绝对是首屈一指。
毕竟,这是他的第一个超凡者信徒。
并且,这超凡者是他一手铸成,打一个不恰当的比方,兰丁格尔相当于他的第一个传承者,精神血脉的传承,若是没有他,也就不存在她。
有着新的信仰补充,能量也就充足,瑞恩还有着大把时间。
所以,他并未离开兰丁格尔的识海,对他来说,兰丁格尔的思想波动一览无遗,几乎没有一点秘密,他对她接下来要做的事情有些好奇。
可以的话,他想要等她做完那些事情之后离开。
说不定,这家伙还需要他出手帮助。
“神与我同在……”
兰丁格尔在胸前划了一个十字,低头祈祷。
随后,她高昂着头,走出了巷子。
巷子有着许多污物,水洼处处,在黑暗的环境下很难前行,然而,这些对兰丁格尔来说,毫无阻碍,她的步伐看似缓慢,身姿妙曼,然而,速度却一点也不慢。
就好像舞动的精灵一般,瞬间就走了出去。
脚下也有着能量波动,隔绝了污水,不见丝毫的湿润和肮脏。
十几分钟后,她出现在一栋小楼前。
这栋小楼位于港口区的南端,这里的建筑非常杂乱,道路就像蜘蛛网一般,地形显得非常复杂,这里,也是藏污纳垢之所,在这里住着的人多多少少都和黑道有关,小偷,骗子,强盗,站街女,拉皮*条,收赃的……
几个小时前,兰丁格尔便是从这片街区的某个公寓楼走出去的。
她和那几个站街女租住的公寓楼距离这栋小楼不远,也就几百米的距离,对以前的她来说,这栋小楼也算是她的痛苦之源,在这里,有着她想要忘却的回忆。
现在,她回到了这里。
她想要的是拯救!
拯救自己,也拯救别人!l0ns3v3
211 守门人英格纳姆
英格纳姆瘫坐在门房的沙发椅上,打着哈欠。
小楼前方是一个小院,地面铺着青石,上面不知道是因为沉积了多少污垢,又或者是干涸的血渍,原本天青石的石板颜色变得黯淡深沉,哪怕是有着雨水冲刷,依旧没办法恢复原状。
雨滴打在地面上,飞溅着水花,发出沉闷的声响。
院门后方,头顶有着一两米的隔断,粗大的横木作为屏障,将雨水隔绝在头顶,横木中间,挂着一盏马灯,灯罩内盛着三分之二的桐油,灯芯的一半像长长的蚯蚓一样盘在桐油内,另一半探出桐油,燃烧着,晕黄的灯光洒下,照着面前的几尺天地。
灯光在夜色中,在雨幕内实在是太弱,照不过小院去。
小院也就隐在黑暗之中,往黑暗内走了几步,一直走到小楼的边缘,这才重见亮光,那是因为,在小楼的门前,同样挂着类似的马灯。
马灯的灯光自然没有办法和魔石灯相比亮度,可惜,魔术灯太过昂贵,哪怕是红胡子老大,也不会奢侈到在这个地方使用。
并非买不起,而不是没有必要。
身为小弟的英格纳姆是红胡子老大的心腹,得以见识过红胡子的巢穴,那是他的私人别墅,在那里,也就有着魔石灯之类的各种奢侈用品。
走上这条路,就是为了金钱,就是为了享受,为了让自己的**获得发泄,能够恣意放纵,若非如此,又何必冒险,何必作恶呢?
现在匍匐在地狱,不过是想日后能够过上在天堂一般的日子。
这座小楼是红胡子这个社团的秘密基地,在小楼内,有着许多秘密,也有着许多罪恶,别说在这里值守工作,单单是知道这个地方,也就算得上是红胡子的心腹,因为,这里根本见不得光,若是曝光,被新闻纸记载,那么,哪怕红胡子和警察分局的局长有着关系,哪怕,他们这个社团背后有着官方支持,到时候,也会轮到人人喊打的地步。
逼良为娼,贩卖人口,不管是在法兰帝国的哪儿也都是重罪。
英格纳姆仰着头,张大嘴,又打了一个哈欠,这个哈欠打出,眼角都渗出了泪花。
“哎!”
他叹了叹气,随后,抱怨了几句。
抱怨的并非别人,而是自己。
他忘了携带血橄榄,他的嗜好不多,啃食血橄榄算是一个,那玩意有着提神醒脑的作用,深夜值班的时候啃上几个,比喝咖啡的效果强多了,正是因为忘了带那玩意,他这才哈欠连天,睡眼稀松,非常的疲倦,所以,他时不时地便望着小楼那边,想要回到自己的宿舍去拿上几枚。
不过,也只是想想,并不敢真正的擅离职守。
他和红胡子的关系,就跟兰多夫和吉布森的关系有点类似,都是同乡,都是一起前来兰斯这样的大城市讨生活,只不过,兰多夫和吉布森在没有进入兰斯城前,基本上的平起平坐的关系,来到城里之后,因为各自的际遇和选择,这才有了上下之别。
他们则不一样,还在因斯那座小城镇的时候,红胡子就是他们的老大,那时候,英格纳姆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小角色。
来到兰斯城不过十年不到,红胡子也就在港口区打出了名堂,有着响亮的名声,成为了一方势力之首,在他手下,有着小偷组织,有着骗子团伙,也有着卖*淫集团……
当初,随着红胡子来到兰斯城的小镇团体,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去面见了天主,当然,他们的魂灵更有可能是被魔鬼拉下了地狱。
在现实世界作恶,若是得不到上帝原谅,死后没有办法打开天国之门,不会被天堂所接纳,如此,也就只能被魔鬼拉入地狱,接受永恒的折磨。
圣堂的神父布道的时候经常这样说。
不过,红胡子老大时常对此嗤之以鼻,英格纳姆虽然也有着附和,其实,心里面是发虚的,每当他附和红胡子的说法时,总会在心里暗暗划着十字,向着上帝祈祷。
或许,这就是他能够担当老大,而自己只能在这里跑腿看门的缘故吧?
对方胆大妄为到不惧怕天罚,不信任上帝,对圣堂嗤之以鼻,而自己却不能,也不敢,总是想着金盆洗手,有着一定的积蓄之后就回到出生的小镇,买上一间商铺,或者买上几亩农地,然后,每个礼拜日前往圣堂,聆听神父布道,好好向神父告解,希望能获得上帝原谅。
说起来,他真的有些怀念那座小小的城镇,怀念山上的伐木场,怀念那满山的葡萄园。
那个叫因斯的小镇距离兰斯城三百多公里,位于太阳山脉内,是一个小小的盆地,城镇依山而建,不管是从北方还是海上来的寒流都被高大的山峦所遮挡,所以,这里终年阳光高照,降雨量不大,故而,这里生长的葡萄极好,酿制出来的葡萄酒非常有名,像几个出名的酒庄酿制出来的葡萄酒甚至可以进入宫廷。
赤霞珠,在遥远的东方,这葡萄酒甚至成为了法兰帝国的代称。
与其说是怀念家乡,绕不如是怀念酒庄葡萄酒的味道。
英格纳姆的双亲就在一个小酒庄内工作,如果,他像他的大哥那样忠厚老实的话,这会儿,多半也在那个酒庄工作了,小城镇的居民就是这样,有家业的继承家业,没有家业的,便会继承父母的工作,家业往往只有长子才能继承,而工作,却无须如此。
说起来,出来已经十年了,英格纳姆却没有回过一次因斯。
这些年,他只是通过邮政系统向家里寄过几次钱财,却没有留下具体的地址收取家里的回信,毕竟,他干的是见不得光的事情,害怕连累自己的父母。
即便是在同伙那里,也只有少数人知道他的真名英格纳姆,大部分人都只会叫他的外号,短刃,这是因为他擅长短兵相接,白刃作战。
一把短匕操控得出神入化。
“啊!”
又打了个哈欠,英格纳姆从沙发椅上站起身来。
时间还早,他需要值夜到凌晨,要是就这样躺在沙发椅上,多半会睡过去,玩忽职守在红胡子的团体内并非小事,哪怕他是老人,也会受到极其严厉的惩罚。
所以,他必须起来走走,这样方才能够去除睡意。
平时,偷偷懒倒是无所谓,因为红胡子并非经常留在这小楼,他有着其他的生意,这小楼基地虽然重要,也不可能一直在此。
今天,红胡子却在小楼内。
所以,就连他这样的老人也不得不在门口站岗。
除此之外,黑暗中还布置着许多暗哨,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事情,依着这阵仗,英格纳姆也不敢偷懒,如今,在红胡子的团体中,像他那样的老人已经被边缘化了,时代在进步,你的能力一旦跟不上,只要一两次任务没有做好,没有让红胡子满意,哪怕你的资历再老,也只能靠边站。
对此,英格纳姆是有着不满的。
但是,他潜意识却又是释然的。
像他现在这年龄,三十来岁,本该是意气风发一心要想建功立业的阶段,然而,他却有着急流勇退的想法,无非是胆气不够,害怕了。
当初,有着三十来个同伴随着红胡子一起前来兰斯城闯荡,现如今,还活着的包括他自己不到十人,因此胆寒也情有可原。
他喜欢这座小楼,这里是享受的天堂,能够随意发泄***。
虽然,每一次从小楼的密室出来,他总会偷偷地向天主祈祷,祈祷着上帝能够原谅自己,然而,当轮到他前去惩罚那些不听话的家伙的时候,他却没办法拒绝。
今晚这样的情况,英格纳姆也遇见过几次。
有好几辆马车进入这片街区,在各自的地方停下,有壮汉从车上下来,扛着黑布袋包裹,他们分别进入各自的房屋,然后,通过暗道来到这栋小楼,将货物搬迁进去。
这代表着有新鲜货色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