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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指南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昆吾奇

    它盯着沃尔夫和它的影子,突然一声怒吼,那座雪山上便刮起了一阵狂风,穿过了梦境的屏障,呼呼地吹来。

    黄粱被风吹得身体晃了一下,但他马上稳住了身形。他知道这不是真正的风,而是一种精神风暴,是由精神力形成的对意识的威压,只不过人在意识中还原成了风。

    黄粱能稳住,但沃尔夫显然无法稳住。他迎着风,仰面栽倒,而他身后的影子,像风筝一样被吹了起来,只不过脚始终和沃尔夫的脚连在一起,因而被吹得很长很长,颜色也越来越




572、痛并快乐着
    这是黄粱第一次和沃尔夫家族的少主人一起吃饭,在此之前,他都是在佣人的安排下单独进餐的。

    原本以为他们会面对面坐在一张很长的餐桌的两头,吃着精心准备好的西式点心,却没想到餐厅里居然放着一张八仙桌,桌上是精致的盘盏,七八个菜,都是很正宗的中餐。

    黄粱一走进去,就闻到了一股久违的香味。他断定,这一定是地道的淮扬厨师做出来的。

    多少年没有闻到这样纯净的菜香了啊!

    无论阿姆斯特丹还是洛杉矶,都有很多中餐馆,也不乏手艺好的厨师,但那些店开在西方世界,多多少少都受到西餐的影响,带上了西方文化的烙印,店里店外总飘着一股奶油、乳酪和西式烤肉的味道,除了一些重口味的菜系依然能吃出些正宗的中国风味外,那些精致细腻清淡、需要细细品味的菜基本都变了味。

    这香味勾得黄粱差点流出口水来,也勾起了他很多的回忆。

    他想起了和老于在吴中的小饭馆里喝酒,那饭馆里也飘着这样的香味。老于半醉半醒地说,大侄子,以后别喊我叔了,喊我老于。你一喊我叔,我就想哭。

    他想起小时候考试考了好成绩,娘宰了家里的老母鸡,炖了一锅汤,汤面上漂着一层厚厚的金黄的油,那香味能飘出十八里地去。妹妹嘴馋,抢着去喝,结果烫了一嘴泡。娘责怪妹妹,说这是给你哥补身体的,你哥书读得好,要考大学。妹妹撅着烫起泡的嘴说我也会读书,我也要考大学,我将来比我哥还读得好哩。

    那时候的妹妹有点很蠢,蠢得可爱。夏天的时候,娘把家里的鸭蛋都腌制成了咸鸭蛋,早上给兄妹俩分一个,那是一天唯一能吃到的荤腥。娘的刀功很厉害,一刀下去,鸭蛋就齐整整地切成了两半。妹妹在两半个鸭蛋间挑来挑去,想挑个大的,却怎么也挑不好。她就扑扇着大眼睛问,哥哥,哥哥,哪个大哥哥就恶作剧地指着小的那个说,这个大。

    看着妹妹欢天喜地地把小的当成大的拿去吃了,他就摇摇头,心说你这么蠢,哪里考得上大学哦!

    后来妹妹上学了,读书出人意料得好,比哥哥还厉害。但每次分咸鸭蛋,妹妹还是分不清大小,要问哥哥。等哥哥把小的指成大的,她就欢喜地去吃了。哥哥把大的指给她时,她却皱着鼻子说,哥你骗我的吧!然后咯咯笑着又把小的拿走了。

    很久以后,妹妹不在了。娘告诉他,妹妹从小就知道咸鸭蛋哪一半大,哪一半小,她总是把大的让给哥哥吃,她说哥哥是男孩,要长力气。

    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回家,娘又炖了一只鸡,那是他最后一次闻到老家的鸡汤的味道。但他妹妹已经没了。他在妹妹的坟头哭了一宿,拿把刀,把一篮子咸鸭蛋一个一个劈开,指着大的那一半说:妹呀,这个大,你吃。

    ……

    黄粱默默地站在八仙桌前,看着桌上的酒和菜。不知道为什么,他的眼睛突然就湿润了,有一些奇怪的东西,像蚂蚁一样在他心里爬。

    他伸手摸着自己的腰,觉得那里有两个多余的东西。至少其中的一个,本应该在她妹妹身上。他想象着,两个腰子放在桌上,妹妹挑来挑去,说哥哥哥哥,哪个大

    也许上天本来就只给他们准备了两个腰子,妹妹却一个都没要,全都给了哥哥。

    奎沃尔夫身材高大,面貌甚至有点凶恶,但举止文雅、说话彬彬有礼,一言一行都尽显绅士风度。他挥挥手让佣人都出去,然后静静地站在一边看着沉默的黄粱,既不催促,也不打扰。

    黄粱猛然回过神,心紧张地跳了起来。倒不是他在洪奎面前失了态,而是他发现自己莫名其妙的情绪越来越多了。丰富的情感正在折磨着他,让他越来越认不清自己。他常常沉迷在这种回忆里,可怕的是,这些回忆明明让人痛苦,可他却有一种很享受的感觉。

    他发现人类的确是个奇怪的物种,喜欢回忆过去——已故的亲人、分手的恋人、联系不上的朋友、找不回来的荣耀……人们迷恋这样的回忆,享受回



573、是她还是巧合
    沃尔夫庄园在西温哥华的北边,靠近卡皮拉诺吊桥公园。庄园是一座精巧的法式建筑,占地超过两平方公里。庄园的主体建筑建在中心的高地上,视野非常开阔,站在主楼的露台上,可以看到整个西温哥华的富人区和远处巴拉德湾的海岸线,身后是大片绿色的森林。

    府邸前面是一条笔直的林荫大道,作为庄园的中轴线,穿过宽阔的主花园,花园的两侧各有一条辅轴线,三条纵轴大路和几条横向的轴线相交组成了严谨的网格线。在这些网格线的交点处,装饰着许多喷泉、雕饰和园林小品,显得简洁明快,丝毫没有堆砌的感觉。

    林荫大道一直向前延伸,笔直地指向西温哥华的街区。从那里沿着99号公路,向东去就是北温哥华,而向南上狮门大桥,穿过著名的史丹利公园,就到了南温哥华,也就是真正的温哥华市区。

    第二领袖和黄粱约定的见面地点,就在史丹利公园。

    这是一个海岛公园,就在巴拉德湾,是北美最大的公园。它的南端连接着温哥华市中心,北端的狮门大桥与旧金山的金门大桥并称,是通往西温哥华富人区的必经之路。

    公园里到处都是美丽的红杉树,玫瑰园和小型高尔夫球场掩映其间,一条长达22公里的健身小路环绕全岛,成为慢跑和单车爱好者的天堂。

    黄粱就骑着一辆自行车来到了史丹利公园。

    这辆自行车是玛莎借给他的。他和洪奎说要到温哥华市中心逛一逛,洪奎原本要派车送他,但他以想熟悉一下温哥华的道路和放松心情为由拒绝了。这个理由也不算假,毕竟他来到温哥华以后,只在狄金森教授家和沃尔夫庄园两个地方待过。

    早晨从庄园出来的时候,他遇到了玛莎,就顺便向玛莎打听了一下去市中心的公交路线和时间。玛莎问他去哪儿,他说只是随便逛逛,然后感慨说要是有辆自行车就好了。

    玛莎就带他去了停车库,那里停着许多自行车。她看着迷惑不解的黄粱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黄医生,老爷们进门出门都坐车,我们可不行。这么大的庄园,有时候骑自行车更方便。”

    她指着这里的车,“您可以随便骑,都没上锁。那几辆是电动的,但您得在南市区充电,不然恐怕不够回来的。”

    玛莎很热情,黄粱感觉她是真诚的,并不是出于客套的敷衍或者大家族佣人的那种假意的待客之道。

    他说:“谢谢你,玛莎,你真是个好人。”

    “您不用这么客气呀!”玛莎浅浅地笑了,眉眼弯弯的,脸上淡淡的雀斑在晨曦中显出几分俏皮可爱。

    他骑着自行车来到史丹利公园。公园里已经有不少骑行者,都是全副骑行的行头,唯有他还穿着平常的衣服,连个头盔也没有。他骑到西边的英吉利海湾边,已经有几个老头儿摆开了钓具,悠闲地坐在那里钓鱼了。

    黄粱打开手机地图看了看,确认位置没有错,就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把车停好,在公园的长椅上坐下来。

    清晨的公园里行人稀少,他仔细审视着每一个从眼前经过的人。说实话,他现在有点紧张。他不确定电话里那个人是不是第二领袖,因为电话变了声,他也没法判断对方的性别。对方也没有告诉他接头暗号什么的,只让他到这里等着。

    “黄医生!”

    黄粱听到有人在身后喊他,这个熟悉的声音让他心头直跳。

    他转过身,看见一脸俏皮的玛莎挽着一个花篮站在那里,笑嘻嘻地看着他。

    “玛莎……”

    黄粱站起来,不敢置信地看着她。他实在想不到会是玛莎,但转念又觉得这似乎很合理,无论是她的身份还是给他打电话的时间,除了有点年轻之外。

    “对不起,我不该这样直呼您的名字。”黄粱停顿了一下,想着该怎么称呼玛莎,叫领袖显然是不合适的,叫夫人吧,好像也不对。

    玛莎一脸天真的样子,“为什么不能叫我的名字大家都这样叫我呀



574、谁是第二领袖
    “呀,黄医生,怎么这么巧,在这里遇到你”狄金森乐呵呵地走过来。

    “是啊,好巧!”黄粱说,“我出来逛逛,来温哥华这么多天了,还没好好地逛过呢!您是来钓鱼的吗”

    “哦,是的。”狄金森晃了晃手里的鱼竿,“这里可是个钓鱼的好地方,我的很多老朋友都喜欢来这里钓鱼,以前老威廉也来这里钓鱼,不过他身后总是跟着好几个保镖,杀气腾腾的,把鱼都吓跑啦!哈哈哈哈……”

    他爽朗的笑声响彻在晨曦中,看上去一点儿也不像是个往自己脖子里装芯片的疯子教授,倒像个悠闲的退休老头儿。

    这让黄粱不得不产生了怀疑。在他的印象中,狄金森这样的教授都是一心扑在科学研究上,哪有功夫出来钓鱼呢他会不会是特意来这儿与自己会面的呢要不然也太巧合了一点儿。

    狄金森会不会是第二领袖这个猜测看起来似乎比玛莎更合理些。狄金森的身份、年龄、地位都符合组织的入侵目标,而且黄粱是他和梅教授一起引荐到沃尔夫庄园去的。给老沃尔夫治病,接近沃尔夫家族,这是组织派他来北美的本来目的。狄金森显然比玛莎更容易掌握梅以求的行踪,可以巧妙地利用梅以求把黄粱带来加拿大,梅以求和沃尔夫家族的关系非同寻常,这样一来,虽然绕了很多弯,但的确取得了沃尔夫家族的信任。

    另外,如果玛莎是第二领袖,她既然已经在威廉沃尔夫身边,而且老沃尔夫最信任的人之一,那么还有什么必要让黄粱来接近沃尔夫家族呢

    唯一让黄粱疑惑的是,梅以求对狄金森那么信任,照理说狄金森一定验证过思维矩阵密码的,如果狄金森是第二领袖,他是怎么通过莱斯特签名的呢如果他没通过莱斯特签名,那么梅以求的身份也变得可疑起来,但梅以求和青木的关系……

    黄粱揣摩着狄金森话里的意思,想着怎么试探一下。这时候,玛莎还拽着黄粱的手。狄金森当然也看见了她,笑道:

    “啊,这不是威廉家的玛莎小姐吗,你们这是……”

    玛莎说:“我们要去玫瑰园摘玫瑰。”

    “你们”狄金森略有点惊讶,“啊——我明白了,年轻人的情感还真是丰富啊!”说着朝黄粱眨了眨眼睛,悄悄竖起了大拇指,“你可真行!”

    黄粱被弄得莫名其妙,玛莎的脸一红,松开黄粱的手,辩解道:“不是您想的这样,狄金森教授,我是要去摘一些玫瑰给沃尔夫老爷,他喜欢闻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的味道,我只是恰好遇到了黄医生。”

    “这么巧”狄金森皱巴巴的脸上透着狡黠。

    “就是这么巧。”黄粱接口道,“就像我和您遇到一样,也是这么巧。”

    狄金森哈哈大笑:“是啊是啊,这个世界的美好都是由巧合构成的,没有这么多巧合,连生命都不能诞生呢!不过……”他看看黄粱,又看看玛莎,“有些事儿可就不是巧合了,比如为什么史丹利公园里的玫瑰花特别香一点;为什么这些长着尖锐的小刺的花朵会成为情侣的最爱;为什么当情人手捧玫瑰跪在你面前时,你闻到的明明只是在空气中扩散的花粉分子,但你的大脑却会分泌大量的多巴胺,让你兴奋得好像吸了大麻……这些问题可不是科学能解释的呢!”

    黄粱和玛莎面面相觑,不知道狄金森何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

    “那么教授,这是为什么呢”玛莎天真地问。

    狄金森一愣,随即摇了摇头说:“哦,我只是一个来钓鱼的老头子,哪里知道!好了,我要去钓鱼了,你们快去摘玫瑰吧。”

    他说着就扛着鱼竿走了,在海边找了一个位置坐下来,自言自语地说,“不知道今天的运气好不好。”然后又回头喊,“等你们在玫瑰园里享受完浪漫时光,可以过来看看,我请你们吃鱼!英吉利湾的小白鱼是加拿大能钓到的最美味的鱼!”

    玛莎看了黄粱一眼,脸突然又红了,说:“黄……医生,玫瑰园还有一些路呢



575、血染的玫瑰
    史丹利公园里大片盛开的玫瑰,让黄粱想起了家乡那漫山遍野的映山红。一层层、一片片,像铺陈的火焰,染红了山,也染红了天。

    杜鹃花开的季节,他喜欢一个人跑到山顶,在花丛里一躺,看着蓝天和白云。他的身下是花、脚边是花、头顶是花、掌中是花,四周全是花,他能感受到花的生命力,带着蓬勃的生机,和火一般的热情。

    这些花为什么要开得这么灿烂明明它们的生命都很短暂啊!

    天上的云为什么飘得那么悠闲自在明明风一来,它们就散了啊!

    云的背后是蓝天,蓝天的背后又是什么那里还有生命吗

    他痴迷于这种幻想,可这对乡下孩子来说是奢侈的,也只有在烂漫的花丛里,完全放松的时候,他才有时间去想这些无聊的问题。

    妹妹总是在傍晚的时候来寻他,带着花香的风里传来她莺啭的声音:

    “阿哥喂——你在哪里呀——”

    他随手在花丛里折下一枝花,捏着花茎,把花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摇啊摇。妹妹就如蝴蝶般轻盈地穿过花丛,快接近时便扑过来,一下子扑进哥哥的怀里,带起漫天纷舞的花瓣,咯咯笑着说:

    “懒哥哥,捉到你啦!”

    ……

    黄粱仿佛做了一个梦。他有足够的能力分辨梦境和现实,如果不是玫瑰的刺扎醒了他,他宁愿一直活在梦里。

    玛莎在指定的区域采摘玫瑰。虽然沃尔夫家的人有特权,但也不能胡来,毕竟是公共场合。

    黄粱在玫瑰园里一条无人的小径上坐下来,周围的玫瑰在晨风中轻轻摇摆,花香令人迷醉,他沉浸在莫名的幻想中。

    风中传来玛莎的声音:

    “黄——你在哪里呀——”

    他忘记了玫瑰和映山红不同,玫瑰身上都是刺。他听见那莺啭的呼唤,就像过去揪杜鹃一样随手抓来一茎,举得高高,手心却被刺出了鲜血。

    玛莎也像一只蝴蝶,轻盈地穿过花丛,几瓣被她带起的玫瑰花瓣,跟着她的衣裙,在风中飞舞。

    “啊哈,找到你了,我还以为你走了呢!”

    “送给你的。”黄粱举着手里的玫瑰说。

    玛莎的心咚咚跳起来,勇敢地仰起脸看着他。周围的风忽然停了,所有的玫瑰的颜色和香味都凝固在远处,只剩下他手里这一朵,绚烂的,像天边的火,上面还沾染着与花色仿佛的鲜血。

    她从他手里接过玫瑰,忽然看见他手心渗出的血,沿着玫瑰的花茎缓缓流下。

    “啊,你的手流血了!”

    玛莎把玫瑰放进已经盛满鲜花的花篮里,抓住黄粱的手,小心地把一些留在皮肤上的刺拔出来,又轻轻地吹了几口气,担忧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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