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儿去将新妇接回家,母亲稍等。”
“什么?”
鱼朝恩仿佛不相信耳中所听到的,眼睁睁地看着少年郎长身而起,顺着人群空出的通道走出去,赶紧冲上去打算拉住他。
“果毅,这如何使得,天子之命不可违啊!”
“刘某的亲事,亦是出自天子之命,还有。”刘稷甩开他的手,翻身上马:“我如今已经不是果毅都尉了,内侍慎言。”
鱼朝恩只得看他的背影远去,狠狠地一跺脚,而在后堂的刘单等人发现动静出来时,人早就没了影。
这一下连达奚珣都用同情的眼光看着这位曾经的下属,有个争气的儿子固然让人羡慕,天子特旨加恩其母以示荣宠,是何等地光耀门楣,可谁曾想,不到半个时辰,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真不知道该用表情来应对。
只一瞬间,满堂的贺喜就成了忧心,每个人的心思各异,刘单对着亲友们探询的打量,对于母亲妻子希冀的目光,竟是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他们能做的只有等待。
刘稷一路打马狂奔,终于在驰过鄠县县城之后三十里外的官驿里,寻到了送嫁的大队人马,也难怪,一千多人的队伍,又是吹吹打打,想让人不注意都难,他赶到的时候,队伍正打算卸下行装歇息,准备明天的行程,只见一个身影飞快地冲进驿馆,在一片惊呼声中,径直冲到了最大的屋子里,好在封府的下人无不认识得他,这才没有上上进心误会。
“五郎?”
少女还不曾卸装,明晃晃的珠服饰戴在高绾上,厚重的大装让她转个身都很不自然,看着疾冲进来的少年,封寒月只来得及站起身,就被他一把扶住了。
“天子召我入京,说是边关告急,我不知道事情究竟如何,也不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阿封,我现在就要带你走。”
“好。”
少女毫不犹豫地答道,连发生了什么,去哪里都没问,刘稷指指她的身上:“叫下人与你卸去行头,我去吩咐几句,就在外头等你。”
趁着封寒月卸装换衣的功夫,刘稷将护卫的几个人叫来,首先是押衙尔朱谋。
“人我直接带走了,你同牙兵先回京城,封帅说不得已经在等着。”
尔朱谋疑惑不已地问道:“究竟出了何事?”
从这里到刘府所在的秦岭乡也就是一天的路,明日一早起程,刚好可以赶上事先定下的吉时,如果发话的不是刘稷,他一早就将人打出去了,开什么玩笑,护送主家小娘子抵达夫家才是他的使命好不好。
“老子等不了一天了,现在就要成亲。”
尔朱谋听得一愣,这种理由怎么可能将他打发走,不曾想,手臂被人拉了一下,封浩同他使了个眼色,眼见着自家大郎和三娘子都没意见,他到嘴的话也只能是憋了回去,悻悻然地转身离去,一千多人呢刚扎营下就要拔营,任是谁也不会有好心情。
刘稷没空与他解释,又目视自己手下陈金。
“你们也不要跟着,回长安,去虢国夫人府上找杨鹄子,把事情的原委与我打听清楚。”
陈金自然是二话不说,带着人就走,没有了大队人马和车驾的束缚,快马就是个把时辰的事,说不定还能赶在城门落锁前进去。
最后只余下了封浩,他才将事情一一道出。
“你怀疑其中有诈?”封大郎虽然纨绔,但智商还是有的。
“说不好,总要有个准备才行。”
不能怪他多疑,前脚封赏,后脚就招回,任是谁也会心中打鼓,更何况,上元那天发生的事还历历在目呢,有个祸水级别的女朋友,简直自带嘲讽光环,他哪里敢行险。
陈金的任务就是将事情搞清楚,如果连杨玉瑶都打听不出来,那就只有一条路可走了,虽然他并不认为严重到了那一步。
封浩摸着下巴想了想,居然认同地点点头:“你们先走也好,某让人回家去问问,阿耶怎么说。”
不得不说,这个大舅哥还是靠谱的,出了这么诡异的事,他毫不犹豫地站到了自己身边,光凭这一点,已经让刘稷刮目相看了,有些人再聪明有什么用,又不能与自己同心。
封寒月走出屋子时,已经变成了一个爽利的劲装妹子,刘稷毫不避讳地拉过她的手。
“怎得不见阿狸?”
“豹奴在后头看着呢,母亲说先不要拿出来,以免惊忧了客人。”
刘稷二话不说将她扶上马,转头与封浩作别,一把跨上自己的坐骑,扬起鞭子怪叫一声。
“媳妇儿,跟我回家。”
“哎”
少女脆生生地应了一声,两道身影疾驰而出,在封府一干送嫁人等的目视下,飞快地消失不见,良久之后,哄笑声才次第响起,就连封浩也不禁宛尔。
这算是抢亲么?
盛唐余烬 第三百九十九章 争夺(四十九)
就在他疑神疑鬼,尽量拖延的当儿,兴庆宫里已经忙成了一团,大殿上各位相国,各部主官纷纷聚集,如同一场小朝会般。
这也难怪,上一回烽火从西边传来,已经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突骑施可汗苏禄大举侵袭,可最终被两镇兵马摁死在七河流域一带,连西州的城墙都没摸到,不过虚惊一场,至于两年前的怛逻斯?根本就没有多少人知晓,大食人连河中都没出,点个毛线的烽火啊,这也是为什么,李林甫最终能压下来的原因,当真点了烽火,是不可能瞒过天子的。
这一回不同了,烽火一路过了玉门,而且是最高等级的四柱,意思就是来犯者在万骑以上!
放眼天下,其实能一次出动万骑以上军力的蕃国,区指可数,整个大草原上就只有回纥人能做到,要知道在安史之乱时,唐人以两京财帛相酬,也只请到了不足八千的回纥骑兵,那种控骑二十余万,指的是全族能上马的男子,或许还有女子在内,那样的敌人,一个汉兵能敌五个,就不足为奇了。烽火只能说明有敌来犯和大致的数量,却不足以提供更详细的敌情,这便是相国们聚齐的原因。
回纥人是不会从那个方向上打来的。
李隆基斜靠在坐榻上,他的身体刚刚痊愈,精力还没有恢复到最佳,看着显得有几分虚弱,高力士更是站在一旁,紧紧地注意着他的神态,生怕有个什么不对,也好及时延医,就在这时,突然听到一个不大的声音。
“刘稷该到了吧。”
高力士低下头,将说过好几遍的答案又重复了一道:“这会子应该在路上了,老奴已经与守城的金吾卫打过招呼,见人就开门。”
李隆基不置可否,目光扫过殿下的一干臣子,除了那些相国,各部各寺各监主官,还有太子李亨和站在他身边的荣王李琬,后者是他的第六子,在诸子中算是年长者,加上领衔政事堂的十八子李瑁,也是为数不多知晓内情的人物之一,可李琬并不知道为什么会将他召来,心中不由得有几分忐忑。
高力士没有兴趣猜测他们的心思,宫门外一个内侍正引着一个身影匆匆进来,却不是他们期盼的少年。
“鸿胪寺少卿臣张博济见驾,天子万安。”
“张少卿请起。”高力士将他叫起,急急地问道:“大食使者怎么说?”
“回陛下的话,大食使者名为萨利赫者言明,大食国与大唐结盟不过数月,绝无背信弃义,撕毁和议悍然进兵之意。”
不是大食人?
李隆基并不相信对方的话,两国相距这么远,使者动身之日已经是数月之前,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连他自己都不知晓,这样的保票毫无意义,但即使毫无意义,也是要问的,这就是国家政治,如同后世的口头抗议一样。
“回纥王子来了么?”
“来了,就在殿外候着。”
“请进来。”
听到旨意,高力士赶紧向那个内侍做了个手势,后者跑到殿门口,大声唱名:“回纥王子见驾。”
殿内的情形让叶护有些吃惊,因为做为大唐最可靠的藩属,他不只一次被天子召见过,可从来没有在这样的情况下,那些赫赫有史的将相,不停地在低声商议着什么,大唐似乎发生了大事。
“尊贵的天可汗,你最忠实的子民向你致意。”
叶护先行了一个草原上的礼节,紧接着又是一个汉臣觐见天子的礼节,这份殷勤让李隆基面上总算有了笑容,人也坐起来,温言说道。
“你在长安过得可好。”
“感谢天可汗的垂问,小臣在这里过得很好,一切都是小臣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事物,天朝上国,果然是处处锦绣,令人向往。”
“说得好啊,有人向往,就有人垂涎,总有些蝼蚁不知天高地厚,想要挑战天朝威仪,可恨之极。”
叶护隐隐明白了什么,顺着他的话风答道:“竟有这种事,不如交给小臣吧,一定让他们有来无回。”
“些许蝼蚁还劳动不到你们。”李隆基突然转了一个话题:“上回你提出,想要迎娶一位公主,礼部报到朕这里,经过慎重考虑,决议应回纥可汗之请,不过,朕膝下没有适龄公主人选了,只能以皇孙女下降回纥,不知道你意下如何啊?”
话题转换太快,让叶护微微愣了一下,事情的确是他提出来的,回纥与大唐关系还算不错,他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以增加自己在国中的地位,回纥可没有太子一说,将来谁继承汗位,实力才是最大的倚仗,而如果有大唐做为靠山,成为天可汗的女婿,会是一个重重的砝码,可孙女婿么?
“小臣听闻寿安公主尚未出阁,不知是真是假。”
李隆基看了高力士一眼,后者微不可查地摇摇头。
“她入道了,朕也不好拂了其意,是否不是朕的亲女,王子就不欲求娶了?”
叶护听着这话里头有不满的意思,连连摆手:“绝非如此,小臣不知情,莽撞了,请天可汗恕罪。”
“恕罪的话就不必提了,朕的儿子就在这里,李琬。”
“臣在。”
李琬赶紧上前答道,听了这么久,当然明白是个什么意思了,说起来,他足足生了五十八个子女,比天子还多,适龄的女儿就有好几个,和亲这种事,自然是首选。
李隆基放低了声音:“照理说,选谁不选谁,你们是没有置喙余地的,可回纥不同,朕许你们相看,看对眼了,朕再下诏册为公主,风风光光嫁出去。”
见二人还有些懵懂,高力士在一旁催促道:“这是殊荣,还不谢恩。”
李琬与叶护赶紧一齐行礼:“臣等谢过天子赐。”
“去吧,你们既为翁婿,不妨好生亲近亲近。”
看这意思,竟然是要他们当天就给出人选,叶护跟在李琬的身后走出大殿,此时再看殿中忙碌的情形,慢慢明白过来,大唐这回的麻烦不小,否则不会这么容易答应。
皇孙女与宗室女的区别还是很大的,谁知道这位皇六子荣王殿下,未来会不会再进一步?
想到这里,叶护的心情好了许多,面上更是带出了一丝笑容,无论李琬情愿与否,事情已成定局,他当然不会扳着个脸,再去得罪未来的女婿,两人倒也是有说有笑,就在快要走出宫门的当儿,几个身影急匆匆地跑进来,其中一人,让叶护停下了脚步。
竟然是那位被全城传诵的天神之子!
盛唐余烬 第四百章 争夺(五十)
刘稷是折了两趟才赶回京城的,先是将封寒月迎回家,迅速地完成了娶亲的仪式,然后便马不停蹄地随着鱼朝恩连夜入京,八十里的路,两个时辰不到就跑完了,他固然累得不行,鱼朝恩更是只剩了一口气,差点没憋死。
有这么戏弄人的么,天子的召唤也敢打个折扣。
不过此时他哪敢口出怨言,一同进宫还来不及呢,好在时间上赶得还算及时,并没有耽误太久,两人在殿前被人拦下,之前那个内侍显然得了指示,在确定了刘稷的身份之后,便大声唱名。
“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兼瀚海军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刘稷觐见!”
尖利的嗓音让大殿所有人都停下了动作,不约而同地转过头,看着昂然走入殿中的少年郎。
紫袍玉带、梁冠绯靴,十七岁的少年郎让在场每个人的心里,都无端端升出一种难以名状的感觉,就连三十五岁的李瑁也是一样。
自己老了。
“左领军卫将军、碎叶镇守使兼瀚海军使臣刘稷参见陛下,天子万安。”
看得出,少年奔跑了一夜,汗流夹背,可是身体依然站得笔挺,声音洪亮气宇轩昂,行礼的动作一丝不苟,让他不由自主地生出一丝喜爱。
“起来吧。”李隆基亲自开口说道:“一路辛苦了,扰了你的新婚之喜,是朕的不是啊。”
刘稷站起身,扫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太子李亨,他的身边已经换了一个人,自家岳丈封常清,后者面色如常,也让他松了一口气。
这一路紧赶慢赶,虽然在中途就与陈金相遇,从他的嘴里,得到了大致的消息,事情不是冲着自己来的,然而直到此刻才算是真正放心,所谓心中有鬼,
“臣是大唐之臣,为陛下驱使,份所应当,谈不上辛苦。”
“朕想给你时间,奈何贼人不许,交河郡传来警讯,北庭出事了,朕不得不将你,将你们这些人召来。”
“敢问陛下,是何日收到警讯的?”
“昨日夜里。”
刘稷在心里默算了一下,交河郡也就是西州据长安三千余里,沿途一共有一百多个驿站,按照一站一烽燧的设置,再加上反应所需的时间,传到京城怎么也要一到两天的功夫,再加上他们派人去召唤自己用掉的时间,也就是说警情发生的时间,应该是两天以前,如果同时派出了传驿,按照最高等级的每日跑六百里来算,详细的军报怎么也应该到了中途,最多再过两到三天就会到达京城,这已经是朝廷能做出最快的反应了。
事情有些不寻常,西州的上面还有个庭州,两地以天山为界,那里才是北庭都护府的所在地,驻军一万二千人,也就是他刚刚担任军使的瀚海军,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外敌入侵会绕过庭州直奔西州?
更大胆一些猜想,庭州会不会已经失陷?
如果真是那样的话,北庭实际上已经空了,封常清这个北庭大都护连驻地都让人端了,而他这个瀚海军使都用不着上任,便已经成了个空头军使。
这就是天子不顾他正在迎娶新妇,急召他入京的原因!
刘稷的脑中急速转动着,庭州驻军一万二千人,其中就有四千二百骑军,这支骑军被前任都护程千里带去了吐蕃作战,差不多折毁了一半,而为数足有八千的步卒加上余下的骑军也有一万多人,又是在自己的地盘,会无声无息地被人灭掉?且不说攻城有多少困难,像庭州那样的边地,可不只庭州一座城池,而是由一系列堡垒所构成的,光是瀚海军辖下,便有多达九个守捉城,守捉以下是镇或是戍,戍以下还有烽燧,敌人若是来攻,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大大小小数不清的堡垒,等到啃下这些堡垒,看到主城的城墙,只怕已经是半年到一年以后的事了。
假设庭州被敌人攻陷的可能性不大,那出现在西州的敌人就有说道了,刘稷整理了一下思路,朗声答道。
“臣有一个猜想,此敌意在北庭腹地,又是自西州而来,不出三姓葛逻禄、大食、河中联军之外,大食人若是有此心,早在两年前就应该动手了,河中诸国要齐聚,非是一朝一夕之事,也绝不可能做到毫无声息,因此,极有可能是葛逻禄人。”
李隆基还没有答话,一个粗犷的男子声音响了起来。
“本次朝见,葛逻禄人亦有遣使来京,你凭什么认为会是他们?”
刘稷转头一看,是一个身穿紫袍的中年胡人,虬须深鼻面目深邃,许是见他不认得对方,一旁的高力士轻声说道。
“那是武部安尚书。”
安思顺?
他没有搭理对方,而是回转身体,向李隆基说道:“陛下还记得让臣去北庭的初衷么?”
“你是说......”
李隆基眼神一凛,刘稷点点头。
“是与不是,三日之内可见分晓,陛下召臣回来,想必就是做了最坏的打算,这三日之期,臣也需要好生筹划,无论来的是谁,来了多少人,臣都会为陛下犁庭扫穴,永绝后患!”
少年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殿中的众臣无不是侧目而视,安思顺忍了又忍,终于还是忍不住。
“狂妄至极......”
众臣的心中所想,与他是一样的,就连一向看好他的哥舒翰也皱起了眉头,在天子面前说话,别人唯恐谨慎小心再三而不可得,他倒好,大话不要钱似地往外蹦,孰不知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就算最后当真成了事,也会成为所有人的眼中之刺,就显得你能是吧,倒底是年轻人沉不住气啊。
唯有李隆基眼睛越来越亮,笑意不可自抑地布满了脸颊,人也从坐榻上长身而起。
“说得好,未知敌踪,未闻敌数,便已有破敌之决心,此之谓肱股也!”
“三日,你去组建你的镇守府,朕答应你的,是一支回纥骑兵。”
他抬起手臂,在空中一挥。
“不少于五千人。”
盛唐余烬 第四百零一章 争夺(五十一)
在大唐的历史上,镇守府是个特殊的产物,它既不行于内地的郡县,也并不流行于边镇,只在安西一镇有设,四个小蕃国,一国一镇,取得就是字面上的意思。
碎叶无国,刘稷要的也非是两套班子并行的那种半羁靡制,而是一个名头,开府建牙,藩镇一方,有了这个名头,他才能军政一把抓,如同几十年后的藩镇。
镇守使之下是没有副使的!集权程度比节度使还要大。
简单来说,这个镇守府与都护府一样,都有一整套的行政班子,长史、参军等等,更妙的是这些人全都由他自己来挑选,根本不用担心朝廷会在里头掺沙子,当然了,天宝十二载的朝廷,还没有意识到藩镇之祸,想不到那上头去,再说了,一个远至四五千里的边远小军府,谁会放在心上,跑来与他过不去。
从兴庆宫回到封府,他连岳丈岳母都没来得及正式见上一面,倒在偏厢里蒙头就睡,这一睡就到了第二日的正午时分。
走出偏厢,还有些迷糊的他发现,封府里人来人往,特别是前院,大堂上更是济济一堂,他甚至看到了刘科等几位刘家子弟。
“五嫂甚得老太君喜爱被留下了,七叔遣咱们过来,一是打探消息,二是看看有什么可帮忙的。”站在最外头的刘科看到他,马上迎上来。
刘稷愣了一会儿,才反应他口中的五嫂,就是已经过门但还没有洞房的封三娘子,没等他说什么,封常清背着手走过来,斜着看了他一眼。
“侍奉公婆是应有之义,三娘既然嫁过去了,总不成还如之前那般无所顾忌。”
“封公......”
刘稷的称呼一出口就被他瞪了一眼,吓得赶紧改口:“老泰山所言极是。”
岳丈这种生物,还是不要轻易得罪的好。
“你们这是忙了一夜?”
封常清的眼中血丝凸现,堂上的那些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岑参、杜甫带着一干文吏在不停地书写着什么,角落里坐着一个人,呼赦呼赦地打着鼾,一付旁若无人的样子。
“鱼中使不肯去厢房歇息,只得让他在此将就了。”封常清简单解释了一句,指着一个忙碌的身影说道。
“那人是太子荐来的元公辅,之前任大理司直,你觉得去你府下担个法曹参军可使得?”
不得不说,封常清这等老成精的人就是会说话,一个刚入流的小吏,他本就是北庭主官又是自己的长辈,大可以一言而决,偏偏摆出一付商量的口吻,刘稷沉吟了片刻。
“什么来历?”
“杨大夫之事,得罪了那一头。”封常清声音压得很低:“他娘子是河西王节度之女,寻常郡县去了也麻烦,这才发到了咱们这里。”
见他有些迟疑,又补充了一句:“他与你爹爹是至交。”
那还有什么说的,就是养个闲人也得收下啊。
“一切便如岳丈所言。”
“旁的人选,你可有定计?”
“录事参军与户曹参军留着,旁的人选,还望岳丈襄助。”
镇守府是个缩小的都护府架构,佐史之长就是录事参军,下面还有兵、功、户、法、仓等诸部门,法曹参军掌诉讼和治安,相当于县公安局长,算是一个要害部门,户曹则是掌人口、田亩,都是必须要掌握在自己手上的紧要部门。
“也罢,先调些人把架子搭起来,等你找到人选再换。”
对此,封常清表现出了极大的信任,说实话,如果刘稷一点不让他插手也是毫无问题的,可问题在于,他手上并没有那么多的人选,这就是世家大族的优势所在,整个刘氏一族,肯随他出关的才十几人,就算每个人都可以培养,也撑不起这么大的架子,因为他们毫无经验,最好的做法是跟着一位有经验的人历练,然后再慢慢提拔上位,因此,对于老岳丈的好意,他是非常感激的。
于是未来的诗圣就光荣得成为了碎叶镇守府下的功曹参军,可刘稷并不想他去做那种琐碎的实务,而是有更大的用处,自从杜甫被岑参荐到他这里,一直从事着一项在所有人看来毫无必要的工作。
教他那不到一百人的手下识字。
在一个九成文盲的国度,要想真正建立一种新的制度,就需要一大批有知识有文化而且忠心的人,刘稷还年轻,有的是时间培养自己人,最好的法子,就是从这些可靠的手下开始,而接下来,他要将这个过程扩大化,就需要更多的读书人来帮助,否则累死了也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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