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随着冲上城头的汉人越来越多,位于正面的城墙已经掌握在了汉人的手中,借着高度的优势,他们可以用弓箭,居高临下的打击下面的吐蕃人,城门位置的争夺要更加激烈一些,在刘稷带领下,城头上的吐蕃人被一一清除,他们正朝着城门的方向逼近。
一旦控制了城门,就能让外面的象雄人大队冲进来,毫无疑问地取得最终的胜利。
就在这时,一队吐蕃骑兵冲向城门的方向,这支上千人的队伍,人人身披重甲,全覆式的头盔遮住了大半张脸,只露了一双眼睛。
虽然他们没有打出任何旗号,但是一眼就能看出来,这必然是守卫王宫的精锐。
“城门开了。”陈金的提醒,让刘稷转过了头,果然,下面的吐蕃人打开了城门,以那队骑兵为先导,纷纷冲了出来。
城外,为数多达六万的象雄人将整个正面围得水泄不通,他们一直在等待汉人的结果,没想到,吐蕃人突然间打开了城门,这些出城而来的骑兵,便成了他们攻击的目标。
与汉人相比,他们手中的装备要更多一些,甚至有许多马匹,因此,首先迎向这些吐蕃骑兵的,就是一阵密集的箭雨。
当先的几骑在弓箭的打击下仆倒,而更多的骑兵越过他们冲进了人群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搏杀,越来越多的吐蕃人试图冲出城池,这样一来,反而减轻了城中汉人的压力。
刘稷松了一口气,尽管汉人不惜死,可是生命是无法重来的,他希望这些饱受欺压的同胞,在迎来曙光的那一刻,有更多的人,能享受胜利的果实。
吐蕃人倒底还是撑不住了,不用说,那里头肯定有他们的大人物,只是刘稷并不急于去拦截,而是一把叫过了小五。
“汉人伤亡太大,不宜再作纠缠,趁着吐蕃人没了斗志,你带人去城中,挨家挨户地进行甄别,我要一个不漏地将所有的汉人奴隶解救出来,接下来,你知道该怎么做吧。”
“郎君放心,小的知道怎么做。”
小五兴奋不已地点头应下,刘稷的意思很清楚了,这座城中,除了汉人奴隶,别的他都不在乎。
要知道,这可是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于是,在他的带领下,进入城中的数万汉人放弃了与城下吐蕃守军的缠斗,如水银泄地一般地冲入每一条街道和巷子,砸开那些贵人的门户,将他们所有的仇恨,全都释放出来。
很快,城中就燃起了道道硝烟,这样的情景再一次打击了守军们的士气,在象雄人的围困之下,最终能逃出去的,不过寥寥数百骑而已。
余下的数千人,被潮水一般的象雄人分割包围,一块一块地加以歼灭,直到最后一队人。
那是一队重甲骑兵,被他们护在当中的,则是一个身材不高的男子,面目俊美,神色坚毅,或许是知道自己逃不掉了,他手上拿着一把镶着宝石的短刀,好几次放到了颈边,又犹豫着下不了手。
“我认得她。”小四突然间惊呼了一声:“她是吐蕃的赞蒙。”
这么一说,刘稷也反应过来,难怪面相有点眼熟,分明就是之前出现过的女子。
有意思了。
盛唐余烬 第二百二十八章 曙光(完)
千古艰难唯一死,芒保杰细登也不例外,她还能活很长的时间,还没有机会看到儿子登上赞普的位子,哪里甘心?
只是如果被这些贱民蹂躏,也是无法忍受的,那样的话还不如痛快地了结。
身边的卫士一个个地倒下,象雄人不怀好意的目光让她心惊胆战,可手上的刀子如有千钧重,怎么也举不起来。
眼见着就剩了她一个人,身形暴露,被人看出了她的身份,都是无法避免的结果,芒保杰细登不得不看了一眼儿子逃出去的方向,至少,弟弟履行了承诺,让她觉得还有一丝安慰,接着便毅然地将刀子割向自己的脖子。
“慢着!”一个声音将她的动作打断了,周围的象雄人纷纷让开一条道。
芒保杰细登看着一个鲜红的身影渐渐走近,血腥之气让她胃中不住地翻滚,几欲作呕。
“你是吐蕃人的王后?”刘稷不太习惯用赞蒙这个词。
“你是唐人?”
两人都用的吐蕃话,却是各问各的,谁也没有说到点子上。
刘稷的样子让她觉得可怕,因为她已经认出来,就是这个唐人,一举瓦解了吐蕃人的优势,为后来的汉人打开了进城的通道,此刻站在面前的,是一位无人能挡的杀神,自己会有幸理吗?
疏不知,刘稷在脑海里找了半天,也没能记得起那个拗口的名字,不得已只能放弃,言简意赅地说出了自己的条件。
“挲悉笼腊赞在哪里,交出他,我保你不死。”
听到儿子的名字,她有着片刻的失神,唐人会杀了他还是拿来做人质?否则这个年青人,为什么会一口叫出来,要知道,就算是在吐蕃人当中,也不是人人都知道这个名字的。
“他还小,我没有带出来,我可以带你去找他,不过你要保证,不会杀他。”
刘稷盯着她的脸,问道:“他在哪里?”
“王宫。”
芒保杰细登的话刚刚说出口,就看到唐人的脸上表情变化了一下,满是血渍的面孔似乎绽放出一个笑容,可看上去,是如此地可怖。
“又是一个自作聪明的女人。”刘稷一听就知道她在撒谎,目地只是为了拖延时间,让那队冲出重围的人马,能跑得再远一些。
“将她捆起来,塞住她的嘴,严加看管。”
这个女人具有一定的身份,既然捉不到未来的吐蕃赞普,先拿他的母亲充充数也好,有了这样的人在手中,对于封常清就有了交待。
只是有点可惜,谁知道,他们的赞普,竟然不在都城中呢?
“要追吗?”小四在一旁问道。
“算了,随他们去吧。”刘稷最终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他的手下没有杨预那样的轻骑,就算追上了,也不是人家的对手,不过枉送性命而已。
只是人还是要派的,拿下逻些城这个消息,必须马上送到封常清的手中,否则那些逃出去的吐蕃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就会纠结起一支大军,将他们这里团团围住。
将信使派出之后,城里城外的战斗基本上就算结束了,大队的象雄人通过城门冲进去,与汉人一样,参与到这场盛大的瓜分宴会中来。
就在离着逻些城大约三百里左右的臧河边上,一支为数近万人的骑兵正在全力地奔驰着,不断地有人因为马儿失蹄而坠落,却没有任何人因此而停下。
尚结息与尚赞摩合兵一处,已经是三天之前的事情了,天黑之下,他们受到了来自好几个方向上的打击,又因为大队唐军的突袭而最终溃散,只有尚赞摩所领的万余后军,最终脱离了战斗。
他们连收拢和点数都没有来得及做,就不得不朝着都城的方向飞驰,在这样大的强度下赶路,马儿哪里还经受得住,可是现在不是爱惜马力的时候,早一刻赶回去,才能早一刻安心。
因为唐人就在身后紧紧追赶着,不会给他们多少喘息之机。
尚结息唯一感到庆幸的就是,黑夜给了他最好的掩护,得以趁乱冲出来,至于受到的损失,已经无法再去衡量了,吐蕃人最大的危机就在眼前,与此相比,旁的都不过是小事。
可是,当他们与尚结赞的数百人相遇时,对方带来的消息,让他的心一下子凉到了底。
都城竟然被攻陷了,就连赞蒙都没能逃出来。
“天神虽然抛弃了吐蕃人,却还留下了一个种子,赞蒙说得不错,挲悉笼腊赞将是我们的未来,而尺带珠丹才是我们的现在,如今,他是我们唯一的希望,我们一定要找到他,让他承担起自己的责任。”
就这样,重新整合之后的队伍在河边稍作休息,重新启程之后,他们转向了另一个方向,那里曾经是吐蕃人起家的地方,如今就像被人打回了原形,也是他们唯一能去的地方。
“吐蕃人转向了?”
得到消息的唐军,马上做出了新的判断,他们契而不舍地连续追踪了好些天,一路上光是掉队的吐蕃人就捉到了上千之多,任是谁都会以为他们是回到自己的都城去的,没想到,这些人在即将到达的时候,突然转了向。
做为前锋的马璘马上将消息传了回去,稍后一些的唐人大队加在一块儿不到八千人,那一夜损失最为惨重的北庭兵马,几乎损失过半,从主帅程千里到下面的军士,没有一个好脸色。
可是和谈已经完了,为了自己的前程,他们也得跟着封常清去看看,安西镇倒底在搞什么鬼?竟然敢公然违抗大都护府和朝廷的双重命令。
这简直就是取死之道。
唐人在吐蕃人转向的那片河岸停了下来,再追上去,就离逻些城越来越远了,他们不得不慎重行事,焉知不是吐蕃人设下的陷阱,毕竟这里是他们的地盘。
等待了不到一天,从逻些城过来的信使就被马璘送到了营中,而他带来的消息,让营中的所有人,包括程千里和张博济在内,全都惊得无法置信。
刘稷,竟然在没有唐人支持的情况下,只带着一帮子象雄人,就拿下了吐蕃人经营了一百多年的都城。
逻些。
一时间,封常清想起了很久之前,他当成笑话讲的那一句:“制书说的是,擒获赞普者,可封异姓王。”
如今,还有谁敢当成是笑话?
那个家伙,究竟能做到哪一步,更是让安西众将生出莫名的期待。
盛唐余烬 第二百二十九章 伤势
落日熔金,建筑在红色山体上的那座城池,在夕阳的照射下,显示出一种异样的雄壮,让每一个看到它的唐人军士,都不由得心驰神往。
因为,它曾经是大唐最强邻敌的都城,如今,已经换上了自家的旗帜。
现在,十多万汉人和象雄人成为了城中的主人,城下到处都是巨大的深坑,看上去才刚刚挖开不久,里面是一堆堆的灰烬,闻着有一股子怪味。
而每一个深坑的周围,都站着不少的汉人,他们用铲子将泥土往里面填,使得周围的泥土,颜色变得很深,就像是远处山体上的那种红色。
这些汉人在看到唐军的旗帜时,眼神中表现出的,是一种漠然,没有半点看到故国兵马时的那种激动。
封常清只带了两个亲兵,把所有人包括自己的仪仗全都留在了城下,当他走入城门的时候,那些曾经筑成阶梯的尸体已经消失殆尽,引起他注意的,是墙体上,那一道道尚未凝结的胶状物,浸透了每一处缝隙。
他没有看到任何攻城的器械,这是不可想像的一件事,整个城墙的正门只有不到百步宽,这样的地形,对于攻方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为他们没有办法发挥兵力上的优势,若是唐军,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利用精锐的选锋,以无畏的姿态去拼,再铺以大量的攻城器械,办法很老套,结果很残酷。
当年的石堡城,就是这样子磨下来的。
封常清无法想像他们究竟要付出多大代价,才能挨到城墙下,又要付出多少生命,才能一点一点地攀上城墙,而这个疑问,最终只能由始作甬者来作答。
如今的城头上,站满了手持刀枪,身穿甲胄的汉人,所有的装备,全都来自于吐蕃人,远远地看上去,就像是一支吐蕃大军,如果不是那面鲜红的旗帜的话。
城里的汉人和象雄人更多,男妇老幼什么样的人都有,他们在街道的两旁行走、交谈、玩耍,肆无忌惮地在那些屋子里进进出出,就像这城中的主人一般,一直到了王宫的附近,封常清都没有看到哪怕一个吐蕃人。
他终于明白,城外的那些深坑里,埋的,究竟是什么了。
当然,这并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同样的事情,贞观年间的那些名将几乎都干过,侯君集、程知节、李绩、苏定方等等,只是像这样做得如此干净利落的,还是头一次看到。
当他顺着高高的台阶走入王宫,偌大的宫殿里人员稀少,接引他来到这里的陈金,小心翼翼地在前头带路,时不时地偷偷看一眼他的表情,嘴里说着告罪的话。
“戍主一直想要亲自来见你,可身上的伤势有些重,我等多番劝阻,方才制止了,这会子还在包扎呢,望中丞见谅。”
“无妨,他的伤势要紧么?”
“流了一地的血,开始我等都以为是吐蕃人的,可后来脱了衣甲才知道,他的伤处也不少。”
“军医呢,用药了么。”
封常清心里一惊,刘稷的作风闻名军中,那是一个打起仗来就不要命的主儿,这回的战事如此惨烈,他焉能幸免。
“他自己寻了些伤药,又用针线将伤口给缝上,性命倒是无逾,就是睡了两天,有些地方迸了口,还得再缝上,方才小的在军中也同段虞侯提起,他会再让军医来看看。”
也只能如此了,封常清见他想得周到,便不再提起,只是脚步快了许多,一行人很快来到一处屋子前,看样子规模颇大。
“中丞勿怪,这屋子是咱们给找的,后来一问才知,是他们赞普的居处。”
听他一说,封常清就知道到了地方,二话不说推门走了进去。
屋子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四壁装饰着精美的壁画,廊柱和房梁上全都漆成了彩色,显得金璧辉煌,被几幅锦障隔开的内室,安放着一具炕床,一个身影背对着他们坐在那里,露出后背,一名军士正在为他缝合伤口。
几个人不约而同地放轻了脚步,屋子里时不时地传来吸气声,以及那种熟悉的叫骂。
“龟儿子的,手脚轻点嘛,老子没战死,要被你娃整死唆,俅磨明堂。”
封常清不禁哑然失笑:“中气十足,那就是无妨了,你这小子,还真是命大。”
见他要动弹,赶紧上前一把按住:“莫要逞强,一会儿又该迸口了。”
话虽如此,近前才看得清楚,陈金的话还是有所保留的,后背上的那道口子,足有近两尺长,皮开肉绽地甚要吓人。
而别处也好不到哪里去,前胸、肩头、手臂上处处都是那种黑色的鏠线,倘若不是盔甲精良,伤处入肉不深,一早就该撑不住住了。
看到这一幕,封常清什么也不想再问,主将尚且如此,下面的人可想而知,这城池,只怕是用性命堆下来的,难怪那些汉人,神色怪异,因为解救他们的,并不是大唐的军队,而是他们自己。
“你如此拼命,究竟是为何?莫非真是意在封王,某却不信。”
等到他们缝合完毕,封常清为他披上衣衫,问了一句憋在心里很久的话。
“有何不可,中丞封王,咱们这些人也与有荣焉,小子还想靠着大树好乘凉呢。”刘稷咧嘴一笑,不知道牵动了哪处的伤口,疼得直滋牙。
封常清知道他惯于说笑,可怎么也笑不出来,战前有如痴人说梦,如今竟然已经实现,他反倒没了主意。
“中丞是担心朝廷的反应,还是吐蕃人的动向?”
刘稷的话,让他毫不意外地点点头,此子的敏锐,已经不是什么令人称奇的事情,既然他能这么问,说明他已经想到并且有了答案。
“某在担心,这一次回京去,要如何向你的父亲,我的状元亲家,交待?”
这一下,轮到刘稷愕然以对,因为这还是第一次,封常清将事情向他挑明,那些来自于军中的传言,曾经让他心怀忐忑,也曾希望过,只是传言,而显然,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在这个时空,有一位未婚妻,不知道长相,不知道年龄,甚至不知道,有没有喜欢或是爱之类的感情在里头。
盛唐余烬 第二百三十章 往事
“安西镇无人不知,某是个傔人出身,求到高开府的幕下,才有了一份糊口的勾当,一步步地做到了支度、营田副使,而你的父亲,当时顶着偌大的光环来到这安西镇,成为幕府的僚属,整天做着文书、算计的活,说实话,某从未想过有一天,会与他成为亲家。”
不知道什么时候,宽敞的大屋里,只剩了他们二人,封常清突然说起了往事,刘稷还是第一次听到自家父亲的事迹,不由得凝神于耳,认真起来。
“后来,他出任节度判官,咱们便常在一处做事,一帮子参军文吏,每日里处理完那些连篇累牍的文案,家眷大都不在本地,只有某家自小便安在了这里,这一来二去的,便熟络了,他不嫌某粗鄙,某也不说他文酸,也不知怎的,就说到了儿女家事,那时候,你方才八岁,正是顽皮之时,家学渊源、状元文章一概无趣,竟然一意想要在马上取功名,你父亲头大如斗,偏生又无可奈何,某便让他将你接过来,一来聊解家中寂寞,二来,也想看一看,究竟是个什么心性。”
“结果,中丞必是大失所望吧。”刘稷听得有趣,忍不住插了句嘴。
“你也莫笑,都说三岁看老,某家在看到你的第一眼,就有了一个判语,想听么?”
刘稷点点头,封常清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慢悠悠地捻着颌下的几根胡子说道。
“此吾儿婿也。”
刘稷一口口水差点呛到了自己,连连咳咳不止,封常清看着他胀红的脸,开怀大笑。
“龟兹四害,这等佳婿,你老可真会挑。”
“性子是跳脱了些,不过某家压得住,少年人嘛,谁不是这般,又没有搞出人命,等到成家立室就好了。”封常清不以为意地摆摆手。
刘稷的心中不禁暗暗叫苦,坑岳父坑成这样你也认,那位封小娘子得丑成什么样啊。
只听得封常清又说道:“既然话都说明了,此次上京,献俘也好,述职也罢,你便随某一道吧,想个法子,调出北庭,有了这等大功,某家在捷书中也能多写上两笔,天子爱才,多半就直接留下了,到时候,某带你去拜会高开府,争取到他麾下听用,前途定然无忧。”
稍稍顿了顿,他继续说道:“趁着这个当儿,两家合计合计,一准将亲事办了,也算是双喜临门。”
什么双喜,哥到这世界一年都不到,就要被塞个媳妇,晴天霹雳还差不多,刘稷一边腹诽,一边斟酌着说道。
“中丞未必太过乐观了,吐蕃人虽然丢了都城,可主力并未折损,咱们只是运气好,接下来,还有大战要打,能不能安安稳稳地回去,还要两说呢。”
封常清诧异地站起了身,一脸的怪异:“都打到这里了,你还不知足?”
“吐蕃人拿什么跟咱们打?他们还能集结多少人,这个时候,按照你之前的提议,无论什么条件,他们只有应允的份儿,够了,五郎,须知木秀于林,咱们安西镇,出得风头太盛,未必会是好事。”
“只怕是树欲静而风不止啊。”
刘稷叹了一口气:“你说得不错,若是现在和谈,吐蕃人什么都会答应,可咱们还能拿到什么?逻些城还不还?还,如何面对这城中十数万汉人百姓,不还,吐蕃人如何肯罢休,他们举全国之力,三、五十万人还是拉得出的,中丞不会以为,他们连都城都肯让出吧。”
封常清一惊:“咱们要这逻些城有何用?”
刘稷不得不耐心地解释:“诚然,此城如今形同废墟,城中再难找出一个吐蕃人,可是中丞不要忘了,一百来年前,他们的都城也不在此,若是轻易还回去,凭着这里的草原湖泊,良好的地理位置,他们用不了十年,就能恢复元气,到那时,他们会比之前更加隐忍,咱们今天所有的牺牲,全都会付诸东流,公可知,为了拿下这城,死了多少汉人吗?”
没等他答话,刘稷的追问便直逼而来,有如剑光利芒,令人胆寒。
“莫非,在诸公的心目中,这些百姓被吐蕃人掳掠之时,便已经不再是......”
“唐人?”
封常清看着他一脸的认真模样,似乎又像是变了个人,有句话他说得还真是没错,自从被掠走,这些百姓就已经从户籍名册上除去了,他们的田亩土地也早就分与了他人,就算盟约达成,这十数万人的安置,也是一个绝大的问题,说不得,朝堂诸公,还会怪他们多事,连汉话都不会说了,弄回来做什么?
可是对着一脸正气的年青人,这些话,封常清如何说得出口,让他们全数转到安西镇?开玩笑,就算朝廷答应,那些实际掌握着地方的各国,能允许这些外人来分一杯羹?
年青人哪,就是只凭一腔热血做事,一点都不考虑事情的后果。
“你意欲如何?”
不知不觉,他已经用上了商量的口吻,而不是命令,这样的转变,就连封常清自己都没有感觉到。
“修书一封,送往西平郡。”
“你是说哥舒翰?”
“然也,他如今加了两镇节度使,麾下超过十五万兵马,此前不敢贸然前行,盖因情势不明,如今,逻些城已在我等的手中,从青海过来一路都是坦途,灭国之功、封王之赏,他难道丝毫不动心?”
封常清惊得目瞪口呆,此子一步接一步,环环相扣,硬生生地将局势扳了回来,把整个安西镇全数纳入他的计划当中,这还不算,竟然将主意打到了河、陇两镇之主,国朝第二名将哥舒翰的头上,这还是那个三岁看老的刘家五郎么?
问题是,这个看似意天开的计划,有着极大的可行性,易地而处,封常清自问也难抵挡这等诱惑,最难的仗,安西镇已经打完了,河陇大军,只需要一路南下,摘摘桃子,他哥舒翰有什么理由不要?
当然还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在河陇之兵抵达前,他们必须要凭着这不到八千的战兵,加上十多万汉、象雄百姓,守住逻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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