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刘稷和曾九娘在城外送别他们,这些汉人,身上背着不多的家伙什儿,牵着从吐蕃人那里夺回来的牛、马、羊等大小牲口,一队队地依次出城,每个人在经过的时候,都会向他们致以深切的敬意,在他们的身上,刘稷看到的,是充满希望的热忱,而不是被放逐的绝望。
“五郎,你知道吗,他们称我为‘度母’,那是我用了数十年,一心行善才攒下的名声,而你,只用了数个月就做到了,活人无数,这等大功德,是旁人一生都难以企及的。”
“一个人如果用一辈子,在做着善事,就是任何神佛也替代不了的,九娘,才是实至名归,他们敬你爱你,是发自内心的,不像我,只是一时手顺,如果哪一天,吐蕃人得了势,而我又战败了,他们就会弃之如蔽履,你信吗?”
“我不信。”曾九娘摇摇头:“一个人总会有感恩的心,如果没有,那也不值得你看重,况且,我的英雄。”
她伸出手摸上刘稷的脸颊:“是不会失败的。”
“姐姐,你这么说,让我好有压力。”刘稷与她调笑惯了,也不以为意,将她的手按住,却没有放开,而是牵在了手心里。
“可惜,他们回不了故土。”曾九娘感叹了一句。
“哪里有汉人,哪里就是汉土,我们的祖先,从关中、从黄河那么一点点地方,北上、南下,刀耕火种,步步为营,才打下了偌大的江山,我相信,这种信念,已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无论受过多大的磨难,也会一往无前,总有一天,会将脚下的土地,变成无法舍弃的故土,一代一代地传承下去。”
“五郎。”曾九娘第一次用自己也难以说清楚的眼光,看着这个比儿子还要小的年青人,那是一种发自内心的。
崇拜。
盛唐余烬 第二百七十章 余烬(八)
“九娘,你没有想过,有一天,回到故乡去看看吗?”
紧接着,刘稷的一句话,就让她陷入了沉默中。
故乡,在她不多的记忆里,早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就连一个模糊的印象都不存在,此刻突然被他提起,曾九娘的神色黯淡下来,眼中失去了神采,就连语气都低沉了不少。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家乡可以回,如果有,它又会在哪里?”
“每个人都有,它无关贫富、贵贱、老幼。”刘稷将她的腰搂住,在她眼边轻声说道:“别把自己说得那么悲惨,九娘,你还有大好的人生要度过,如果这里,让你只会感觉到仇恨,或许回去转一转,是个不错的选择。”
“你说得真好。”曾九娘轻轻地摇着头:“可惜,回不去了。”
刘稷没有再说什么,就像往常一样,牵着她的手,慢慢向王宫的方向走去,城里的汉人逐渐在减少,街道上变得空旷了许多,为数众多的象雄人,看到他们的到来,依然深深地弯下腰去,他们所礼敬的,除了奉若神明般的曾九娘,同样也有刘稷的一份,因为这里的人,有许多都随着他攻进过逻些城。
对于英雄的崇拜,没有民族之分,两人走上台阶,即将通过长廊回到各自的住处时,曾九娘发现,对方牵着自己的手,没有想要放开的意思。
“你要把我带到哪里去?”曾九娘的心情已经平复,也有兴致开一些玩笑。
“九娘愿意跟我走吗?”
“你有艾尔西蕾娅,以后还会有许多好女子,九娘老了,走不动了,就在这里陪着他们吧,如果有一天,五郎想我了,能来看看,将会是我最高兴的日子。”
刘稷牵着她的手,深深地看着她的眼睛:“每一个女子,都是独一无二的,九娘也是一样,只要你能放下心里的那份重负,告诉我。”
“一个吐蕃人的王后,可能让九娘消了这口怨气?”
曾九娘一惊:“你都知道了?”
“杨鹄子来问我的时候,我就猜到了。”刘稷点点头。
“我没有杀她,如果,你想将她交与唐人,我可以着人安排。”曾九娘毫不犹豫地承认了,甚至没有打一个磕,就愿意将人交出,让刘稷完全没有想到。
“九娘,如果我是来索人的,当时在山上,就不会将息东赞交与你,她的死活,我不关心,我只在意一点,你还需要哪些吐蕃人,我会帮你。”
曾九娘摇摇头:“我是个无用的女人,仇人站在面前都下不得手,算了,我谁也不要了。”
“我辜负了你的期望,没有将他们一网打尽。”
“千万不要这么想,当日在贺菩劳城中,你只是一个亡命的探子,就连息东赞那样的人,都有如高山仰止,如今呢,他身死人亡,吐蕃人分崩离析,那是我做梦也想像不到的结果,所以,我才会说,你是我的英雄。”
刘稷毫无成就感般地摇摇头:“功亏一聩,除恶未尽,不提也罢。”
“倒是你,小姐姐,可能卸下这数十年的担子,真正为自己好生活一回?”
曾九娘的眼中顿显惊异之色:“我不明白。”
“那我就说明白。”
刘稷放开她的手,信步走到长廊外,看着城外的景象,十一月的高原,大地呈现出一种灰白的色调,草木凋零、群山莽莽,给人一种大气苍凉的感觉。
这样的景色,在充满了诗意的大唐,会是文人雅客的最爱,因为他们可以借此写出最美的诗句,流芳千古。
曾九娘看着他挺拔的背影,就是这么想的,一个出自状元之家的年青嫡子,要说腹中毫无诗才,她是不信的,可是没曾想,对方的确在吟诵着一首诗,但是和当前的景色无关,却是深深地牵动了她的心。
“种瓜黄台下,瓜熟子离离,一摘使瓜好,再摘使瓜稀。”
刘稷用官话慢慢地说出来,停在了最后一句上,果然,马上就听到身后传来了同样的声音。
“三摘犹自可,摘绝抱蔓归。”
曾九娘喃喃地念完,泪水夺眶而出,身体摇摇欲坠,就在她快要支持不住,委顿于地的时候,刘稷犹如背后长了眼睛一般,飞快地一个转身,抄手将她抱住。
“九娘,你不是她的侍女,你就是她。”
“金城公主。”
怀里的佳人泪眼朦胧,眼中充满了不敢置信的神情,声音随着脸上滑落的泪水,发出微微的颤抖,这样的反应,也让他证实了自己的判断,不禁将她紧紧地搂进怀里。
“都过去了,你用不着再伪装自己,想哭就痛快地哭出来吧。”
“你是如何知道的?”
“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有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你不像一个侍女那么简单,因为侍女不应该有那么大的能量,后来发生的事情,让这种感觉越来越深,但是我并没有想到那上头去,因为这实在太不可思议了。”
“直到看到了那个墓地,一个存在了十三年的墓地,不应该是充满了香火气,泥土干裂,碑石陈旧吗?而我看到的却是,墓地前连个插香炉的台子都没有,这说明你们根本就没有祭奠过,如果你是她的侍女,可能吗?”
“因此,那时候我就有了一个判断,这个墓是空的,它应该修于数年之内,是为了你自己将来而造,我说得对吗?”
曾九娘怔怔地看着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当然,这也只是猜测,或许那只是一座衣冠冢,为了寄托哀思,九娘,你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你在谈到她的时候,没有一点敬意,一直在用‘苦命的女子’形容,而你时时拜祭的那个佛像,才是你心底最大的伤痛。”
“你说过,你曾经有一个儿子,侍女会跟人生出儿子?那是你和你的丈夫赤德祖赞的儿子,不幸的是,他被那囊氏家族的人害死了,因为如果他能长大,很可能成为下一任的赞普,当时的吐蕃旧贵族,不会任由那样的事情发生,所以你恨那个女人。”
“一个什么样的女人,才能对吐蕃恨之入骨,才能有能量挑动内乱,才能有财力收买象雄人,才能用自己的一生......”
“去复仇?”
刘稷的目光明亮如炬,有着一种让人信服的力量,让人忍不住就想要依靠,她也一样。
盛唐余烬 第二百七十一章 余烬(完)
一个埋藏在心里十三年的秘密,突然间被人揭破,曾九娘感到自己的心脏都好像停止了跳动。
直到被一双有力的手臂横抱着,进了一间屋子,她才募得发现,这里就是自己的居所。
屋子点着一盏油灯,刘稷将她放到了床榻上,自己却坐在一边,打量着屋里的陈设,正中的桌子上,摆着一尊佛像,与他那天,在佛洞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见他盯着那尊佛像,曾九娘忍不住悲从中来,一个母亲最大的伤痛,莫过于失去自己的孩子,当年她毅然同丈夫和这个国家决裂,就在于此。
“我记得你说过,如果他还活着,也有十六岁了。”
“我的拉本,他们害死了我的拉本,他们害死了我的拉本。”她不停地重复着一句话。
从低泣到痛哭失声,曾九娘被他的话,勾起埋藏在心底深处的一幕,仿佛又回到了让她心碎的那一天,声音越来越大,再也不复往日里的优雅,到了最后,变成了尖利的叫喊声,声声控诉着心中的不公。
“为什么,死的那个人不是我,为什么他们连那么小的孩子也不放过,为什么,那个人明知道是谁,却毫无动作,为什么,没有人可以为他报仇,为什么!”
刘稷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轻轻拍着她的后背,任她在那里歇斯底里地叫喊着,这或许就是她压抑了二十多年,始终无法释怀的那种恨意,一旦释放出来,足以毁坏一切,吐蕃人大概到这时也不曾想到,他们倒底输在了哪里。
千万不要低估一个母亲的复仇之心。
因为她可能会用十年、二十年、整个余生,只做一件事,从当初看似毫不可能,一步步地积蓄力量,等到恰当的时机,就会爆发出来。
在真实的历史上,封常清止步大勃律,他的这具肉身,死在了贺菩劳城下,曾九娘没有机会策动唐军更进一步,结果导致了另外一个事件,那就是两年以后,苏毗人的叛乱。
在那场叛乱中,赤德祖赞被他最宠信的两个臣子杀害,末凌替举兵作乱,被达扎路恭等人一举平定,他本人身死,儿子带着剩下的族人投靠了大唐,吐蕃人只能将尚未成年的挲悉笼腊赞扶上王位,整个国家的元气大伤,如果不是那个死胖子,结局或许会同今天一样。
而那位吐蕃人史上最英明的君主赤松德赞,成年之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亲自率兵彻底征服了象雄!
因此,真正的她,会是死于那一天么?刘稷看着怀里哭成泪人的曾九娘,忍不住去猜想。
女子痛快地发泄着心中的恨意,直到喉咙沙哑,泪水干枯,整个人无力地倒在他的手臂上,那双美丽的眼睛,略显得有些红肿,雪白的脸颊被冲刷出一道道泪痕,青丝散乱着披在脑后,显得异常柔弱。
刘稷慢慢地附下身,轻轻地挨上她那微张的红唇,冰凉而嫩滑的触感让女子睁大了眼睛,突如其来的男子气息更是让她气息紊乱,心跳不已。
“五郎,五郎。”女子主动抱住了他的腰,身体微微后仰,两具身体迅速地升温,紧紧地融合在了一块儿。
......
良久之后,女子发出一声似哭似诉般地低吟,面上带着醉人的酡红,整个人如同死去一般,倒在了他的身下。
刘稷的脸上汗水淋淋,这样的运动虽然有益身心,其辛劳之处也是不言而喻的,他大口大口地呼着气,体会那种激情释放之后的快意。
“九娘。”
“唔。”听到她的声音,刘稷放下心来。
女子回复得比他想像中还要快,她侧身趴在刘稷的怀中,火热的躯体还带着方才的余韵,差点令后者又有了反应。
“五郎好是生猛,难怪......”
刘稷摸着她的头,问道:“难怪什么?”
“难怪艾尔西蕾娅说,她的母亲,死而无憾。”
“咳咳”
刘稷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怀里的女子露出一个促狭的笑意,如同两人之前的那样,哪里还有半分方才的样子。
“她怎么什么都同你说?”
“那就是真的了?”曾九娘兴致盎然地抬起头,一脸的好奇。
“所以,不是她说的,是你猜的。”
刘稷懊恼不已,女子被他的神情逗乐了,不由得发出吃吃地笑声。
这一刻,两人就像一对偷尝禁果的小情侣,对彼此充满了好奇,无论说什么,哪怕是废话,都意犹未尽。
调笑了一会儿,曾九娘感激地说道:“五郎,感谢你所做的一切。”
“用不着这样说,我也是为了我自己。”
“你不明白,我,我之前不怀好意,只是想利用你们,为我复仇。”
“我知道,我同样心怀警惕,因为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与坏,我们才刚刚相识,这么想很自然,你无须自责。”
“你不知道,我是一个恶毒的女人,害死了很多人。”
曾九娘悠悠地说道:“没了孩子之后,我恨上了所有人,活下去的唯一希望就是复仇,为此,再也不想看到那个人,先是想法子逃离吐蕃,我求助于西域的一个小国,他们把我的打算转告给了我的义兄,长安城的那位天可汗,他却没有做出任何表示,于是,我绝望了,便想出了这么一个法子。”
“假死?”
“是的,死去的是我的一个侍女,那个时候,我住在自己的城堡里,与逻些几乎断绝了往来,那个人再也没有来过,就连听到我的死讯也是一样。”
“为了隐藏行迹,我杀死了所有知情的人,现在的那些侍女、随从,全都是后来收留的汉人庸奴,你知道吗,你解救他们,是为了他们的自由,而我,却只是为了一已之私,根本不配得到欢呼和拥戴。”
“都过去了。”
曾九娘摇摇头:“我不值得你对我这么好。”
刘稷抱紧了她,曾九娘所说的,他并非不能理解,一个失却了国家支持的和亲公主,在那样的环境下,只能变得心狠手辣,才能生存下来,无论是依从息东赞还是杀死那些知情者,都是她唯一的选择,这个时代的女性,果然有着非同一般的行动力。
如此的环境下,要是还单纯地如同小白兔,那才是取死之道,就是他自己,何尝不是一穿越过来,就遇上了生死搏斗,手底下的亡魂,只怕比后世他认识的人还要多。
刘稷并不想她陷入这样的思维,于是赶紧转移了话题。
“既然知道我对你好,能不能告诉我,你的本名,是不是叫奴奴?”
曾九娘一怔,随即反应过来。
“五郎是从朝廷的公告上看到我的奏书么?”
刘稷哪里看到过,不过此时当然是点点头。
“那是他们借我的名义写的,不过是我的乳名,哪有人叫李奴奴的。”
曾九娘莫名地有些羞涩,甚至比方才两人激情一刻更甚,她的神色变化,引起了刘稷的好奇。
“那九娘芳名可否告知在下呢?”
“五郎如此聪慧,不妨也猜上一猜。”
刘稷认真的想了想,既然她会这么说,那肯定是有线索的,曾九娘,曾九娘,对方既然不姓曾,他一下子明白了。
“你的名字是曾?不对,哪有女孩起这个名的,一定是珍珠的珍,李珍对吗?”
曾九娘痴痴地望着他,抚着他的脸颊,轻声说道:“虽不中亦不远矣,是一个玉旁加一个曾字,意思是玉颜如珠。”
“我的九娘,花容玉貌,果然名如其人。”
“奴的容颜早已枯稿,也唯有五郎,才会如此心口不一。”
“那我以后就叫你奴奴了。”
刘稷毫不客气地宣布,女子声若蚊蚋地嗯了一声,默认了他的强势。
“奴奴,你在宫中长大,一定知道太平公主,她叫什么?”
“奴奴,先帝是你的义父,你一定见过安乐公主,她当真有那么美么,不会真叫‘裹儿’吧。”
“武帝长什么样,是不是有很多面首?上官婉儿呢,怎么挂的......”
......
“奴被义父接入宫中的时候,方才四岁,一共呆了不到五年,便远嫁蕃邦,哪里记得那么多事,五郎怎的,比个妇人还要......”
曾九娘被他的好奇心打败了,忍不住连连告饶。
“宫闱秘辛嘛,谁不想知道。”刘稷嘻笑着又问道:“武帝当年,真的亲手掐死了你的大姑母?”
曾九娘没有答他,她知道,对方不住地插科打诨,就是为了分散她的注意力,避免陷入失子的伤痛当中,这份体贴,让她感动莫名,因为长这么大,真心对她的,没有几个人,就连自己的生母,都在记忆中变得模糊了。
“宫廷越是精美,下面就越是血腥,大明宫,每一间屋子,都垫着无数的尸骨,五郎,还是不要知道的好。”
刘稷这才恍觉,导致她一切灾难的源头,正是那位独一无二的女皇帝,于是收住了嘴。
“好,我们不要再念着过去,从现在开始,九娘可以过上自己的日子,就算想回到长安,我也会陪你。”
“不了,有个女人骂我,吐蕃养育了我三十多年,而我在大唐呆了不到十年,你说我应该算什么人?如今连大唐的官话,都说不好,那里一个亲人都没有,回去不过徒增伤感耳,五郎的好意,奴心领了。”
刘稷将她的脸扳向自己,收起了脸上的笑容。
“九娘,你知道为什么,我们会莫名地心生相惜吗,以前我不明白,现在我总算知道了,因为我们二人,都是失去了一切的弃儿,不知道该怎么才能活下去,现在,不为别的,只为自己而活,去他娘的吐蕃、大唐,去他娘的赞普、皇帝,谁敢阻我,就是天王老子,老子也要将他劈落凡间。”
曾九娘喜欢他此刻的霸气,只是轻轻地吐了一个字:“好。”
两个身体便再度融为一体。
相聚总是短暂的,没过几天左拥右抱的日子,刘稷就接到了封常清从逻些城发来的指令,朝廷负责吐蕃事务的黜置使,竟然是左相兼武部尚书陈希烈,盟约达成,他们将直接从当地启程,带着赤德祖赞等人上京城献俘。
而他,则要先回龟兹,护送封常清的家眷赶过去,这是朝廷对于一方节镇的后手,就连红极一时的安禄山,也不得不将长子安庆宗,留在长安为质。
对此刘稷有些犹豫,眼下,他在象雄和尼婆罗诸国,有着无可比拟的影响力,而回到大唐,不过是个中下级小军官,还要忍受同僚的倾轧和排挤,去做一些无聊的斗争,并不是他愿望看到的。
可就此脱离,又有些不舍,因为心中的另一个灵魂,还有一份牵挂,这样的心思,看在两个女人的眼中,都是感动莫名,这个男子,正如曾九娘所说的,既无情又重情,叫人难以割舍。
“五郎,你是个做大事的人,此生注定了,会成就一番事业,除了我们,还有那些同袍,还有你的家族,去吧,任何地方,都不应当变成束缚你的枷锁,我会陪着你的艾尔西蕾娅,照顾她和你的孩子,直到你再度返来。”
曾九娘的话,让他再度鼓起了勇气,对方说得没错,人生只有面临挑战,才会活得有意义,他要担负起的,不只是一个人的责任。
封常清、田珍、李嗣业、段秀实、杨和,那些对自己爱护有加、视若子侄的叔伯们,对他有着更多的期望,不应当辜负。
而如同杨预、张无价、许光景、康老四以及乾坑戍的一众将士,这些好友和下属,还有一份职责,又岂是轻易能放弃的。
他一把将两个女人拥入怀中,在她们的额头上各自印了一下,在二人的注视下,跨上了自己的坐骑。
“奴奴,艾尔,守好咱们的家,等着你们的男人回来。”
说罢,一挥手,带着张无价等人,缓缓策马前行,朝着安西镇的方向,快马加鞭疾驰而去。
看着渐渐远去、直至消失的烟尘,艾尔西蕾娅再也忍不住了,捂着嘴痛哭失声:“他还没有给孩子留下名字呢。”
曾九娘搂住她,眼神依然眺望着远方。
“别担心,他不会忘的。”
第一卷《公主的遗产》终
盛唐余烬 第一章 边镇
昆仑山北麓,从海拔四千多米一下子陡然降到一千到一千五百米,气候也从高寒变成了亚热带,十一月份的塔里木盆地,依然有着充沛的降水,并不是那种难熬的干冷,只不过昼夜温差的加大,会使人极为不适应。
正当其道的胡弩镇,恢复了数月之前的冷清,做为联系两地之间通道的要地,聚集于此的龟兹、于阗两国兵马和北庭戍军,已经奉命回撤,军镇下的驻军痕迹也在一点点地消除。
“手脚都利索些,早些拆完了,早些回城,谁耐烦在这里喝冷风。”
王滔抱着膀子,双脚不停地来回蹬地,借此获得些许热量,他的手下在方圆数里的范围内,将那些大军驻扎后遗留下来的桩子、杂物一五拆除,能用的就运回去,没用的,堆到一旁,清理出来的场地,等到商路一通,就会成为天然的集市。
如今可不同往日了,这一次的征伐,大唐一举拿下了吐蕃这个顽强的邻国,那也就意味着,往日做为边陲要塞的胡弩镇,用不着再如临大敌般地严加戒备,变成了如同内陆州府之间的交通要冲,因为他们眼前的这条过山通道,在吐蕃人成为大唐的威胁之前,就是一条联接两地的商道。
既然是商道,就意味着利益,过路的厘金自然归于官府,可往来的商人,对于他这种地头蛇,怎么也少不了一份打点,否则他能找出一千个理由,刁难这些胆大包天的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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