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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余烬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哥来打酱油
“郎君。”
听到杜妙如的声音,刘稷转过头来,只见一个梳着云鬓的丽人,款款走来。
“如今我只是你的侍从,郎君二字,再也莫要叫出口。”
“奴省得了,今晚,便让奴恣意一回吧。”
嘱咐的话,在路上已经交待了很多,刘稷又不是神,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只能寄希望于女子自己的决断,这一夜,杜妙如尽情释放着激情,给了他无与伦比的享受。
“阿妙,你是谁?”
“奴是龟兹城中红倌人。”
“你为何来此。”
“寻访家世。”
“你的家世有何特别之处?”
“奴的爹爹是龟兹王族,家母是汉人,因罪流落碛西,为其收留,并非名正言顺,其后始乱终弃,沦落风尘,含辛茹苦将奴养大,却郁郁而终。”
“因此,你姓什么?”
“白。”
激情过后,刘稷在她意识不清的时候,又细细问了一遍,杜妙如回答得十分流利,说明她已经将这些记在了心里。
一个为家世所不容的孤女,最容易引致男人的保护欲,由此而产生的猜测、同情、怜悯,都将成为女子身上的吸引力,以此为契机,便可以迅速地打开局面,来自后世的刘稷深知,越是这种大都市,人们的猎奇心理就越重,这个时代的娱乐太过贫乏,想要造出什么爆点,唯一要考虑的,是能否把持得住。
歇息了一夜,队伍在清晨时分上了路,依然是沿着渭水而行,宽阔的驰道,如同后世的高速公路,连接着大唐最核心的地区,这种平整的硬质路面,正是四轮马车最适宜的行走介质,而其独特的形质,更是为行人所瞩目。
越是接近长安城,往来的人群越是复杂,身穿锦衣的豪奴随处可见,被他们扈从的,自然非富即贵,一路上,刘稷打发了好几拨窥探之人,如果不是手持蕃国文碟,只怕一早就出事了。
不到京城不知官小啊,哪个朝代都是一样,别说他一个小小的戍主,就连封常清也得夹着尾巴。
跨过渭水河上的便桥,一座雄城便出现在眼前,穿越以来,刘稷已经见识过不同风格,不同地区的城池堡垒,就连筑在山体之上的吐蕃人都城,也不例外,可是,此刻在心里涌起的,是一种深深的震撼。
它实在是太大了!
从他的角度望过去,正对城池的一角,两边高大平整的城墙,直直地向前延伸着,仿佛没有尽头,不远处的城楼巍峨壮丽,而它只是城中十二座门楼中的之一。
方圆数百里的城墙,像一个棋盘一样倒置在渭水之侧,将偌大的城池分割成整齐的一百一十个坊,再加上两个市,三个宫殿群,就组成了这个时空最大的城市,足足能容纳上百万人,当然,这个数字是算上了城傍下的百姓,沿着宽阔的官道,两旁是密密的集市、村落、到处都是人来人往,人口密度之大,令人咋舌。
他们到达的时候,城门已经开了,进出的人群井然有序地排着队,出入的商品是要缴税的,当然特权阶层哪里都有,他不只一次看到,大队的人马蜂拥而出,根本无人敢拦。
好在他们的手续完备,守门的小吏只略对了对人数就爽快地放了行,终于走入这座都市的刘稷,抑制着心中的激动,一迭声地吩咐下去。
“打听一下离曲江池最近的客栈在哪里,包下他们最好的房间,再作计较。”
在指挥众人各自行事之后,他忍不住在心中呐喊。
长安,我来了。





盛唐余烬 第四十九章 脚垫
长安城,以中轴线上的朱雀大街为界,将城中分为几乎对等的两个部分,东部是万年县,西部是长安县。
之所以要说几乎,是因为东部除了建于龙首原上的大明宫建筑群之外,还有位于东南角的曲江池,同样突出城外,多少打破了整个城池方正的格局。
东部的万年县,还包括了当今天天子最喜欢驻邻的兴庆宫,因此,大致上来说,这半边城区所居住的,大都是权贵人家,刘稷一行最后所找到的下榻之处,便位于城东的晋昌坊,著名的慈恩寺塔,就座落在坊间。
晋昌坊临街处的通济楼,是一间带有客栈功能的酒楼,楼高三重,一楼大堂二楼雅间,三楼有着数不算多的客房,主要是供那些饮醉后夜禁时分不能归家的客人暂居的,因此数量上就不会太高,平时也经常是空置。
还没到吃饭时间,大堂里没什么客人,只有一些伙计在忙忙碌碌,将榻席打扫擦拭一番,没错,这个时代还不流行高桌椅子,那种事物,得到胡人开的店里才能看到,而通济楼是一间正常的汉式酒楼。提供的是坐榻,也就是布垫子。
“店中掌柜可在?”
柜台后,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扒拉着算盘珠子,忽听得一个极大的声音传入耳中,是那种带着异族腔调的汉话,他不禁抬起头来。
一个不算太高的身影走了进来,从装束上看,似乎来自关外,穿着一身禇色劲装,没有梳发髻,而是用布条缠了一圈。
“客官有何吩咐?”
掌柜的见多识广,一看他的走势就知道是个练家子,倒也不敢怠慢。
“你这楼上有多少空房?”
“这......”掌柜的一愣,心说哪有这样问的,不过还是答道:“但不知客官有多少人,需要几间?”
“人倒是不多,我家主人喜欢清静,若是还有旁人,请他们搬走吧。”
“贵主人是?”
“我家主人打碛外来,不想太过招摇,烦请掌柜的行个方便,只住几日便可,一俟找到合适的居所,便会离开。”
掌柜的沉吟不语,碛外不外乎就是胡商,在这权贵遍地的长安城,还真不如狗,况且能在这等地方开张的,背后又怎么可能没有支撑,见他说得神神秘秘,有心不搭理,便推托着说道。
“小店客房不多,下面又是酒肆,贵主既然喜欢清静,不如去往别处,从这里过去两个坊市,有一名为......”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也不见对方有什么动作,一个事物“咕噜咕噜”地从柜台上滚过,正好朝着他的方向,掌柜的下意识伸手一接,入手就是一沉。
“金胡饼!”
他低头看了一眼,差点叫出声。
不是掌柜的眼皮子浅没见过金子,大唐通行的钱币,除了开元通宝这等铜钱,便是布匹绢帛,没错就是一匹匹的布,那可是硬通货。
金银的用处依然如故,但是这人相貌普通,随手一扔就是一块拂林金币,还真是不多见。
“这是定金,住过之后另行结算,请掌柜的前头带路,我等要去看看房间。”
“好说好说。”
既然这么大方,有钱怎能不赚,掌柜的马上堆起笑脸,亲自带着来人上了楼,最后拍板定下了整个三楼,除了住宿,酒食也全数在楼上定购,这么大的生意,顿时让整个酒楼都忙活起来,就连周围的邻居也想看一看,究竟来的是何方神圣。
很快,一辆通体漆成碧绿的四轮马车便停在了门口,随侍的是十多名健儿,人人都骑着高头大马,一付精悍之极的模样,为首的更是满脸桀骜。
可是让人奇怪的是,马车的主人始终不曾动弹,过了一会儿,为首的护卫在马上打一个响哨,只见所有的护卫一齐落马,动作整齐划一,煞是好看。
“太脏了,铺道。”
刘稷在马上皱着眉头看了看,似乎很不满意地说道。
围观的众人皆是愕然,大堂内已经经过了打扫,地面上的水渍都还没有干透,无论如何也称不上一个脏字,就在掌柜以为他们是在挑刺的时候,令人惊奇的一幕出现了。
那些下马的护卫,从随行的驮马上卸下箱笼,从里面取出一捆捆的垫子,从下车的地方往酒楼里铺,沿着楼梯一直铺到了客房的门里。
那些簇新的毯子一看就不是凡品,上面织着各种图案,长长的绒毛在阳光下闪着金灿灿的光。
“是波斯织毯!”
早有见识广泛者认出了来历,叫出声来,就连掌柜的也忍不住看了两眼,这么一看,他的心都抽抽地直疼。
因为,这种毯子不是拿来垫脚的,寻常一小块都价值不菲,要么是当坐垫或是靠背,要么挂在墙上当装饰品,哪有往地上扔的啊。
从门口到三楼怎么也得有个一两百步,这不是暴殓天物么?
对于这些人的惊奇,护卫们早就习以为常,无不是轻蔑地撇撇嘴,似乎在说人家少见多怪。
就在此时,刘谡上前轻轻一叩车门:“娘子,到了。”
只见车门从外门被拉开,露出一段珠帘,首先下来的是两个百媚千娇的侍女,二人穿着绵缎裙衣,头上明晃晃的钗子镶着大块的宝石,她们分别一左一右掀起帘子,露出一段洁白的皓腕,腕上戴着一只通体晶莹翠绿的玉镯,更衬得肌肤如雪。
众人的神色一下子紧张起来,全都不自觉得屏住了呼吸,想要看一看,婢犹如此,主人会是何等模样?
出现在众人眼中的是一只小巧的绣鞋,鞋面用的全是素白布,只是头上镶着一只粉色的绒球,随着主人的作用,轻轻地颤动。
连接这只脚的,是一截修长的小腿,被白布包裹着,在两名侍女的扶持下,慢慢地下到地上,踩着价值不菲的织毯,从车厢中现出了身形。
那是一曲完全被遮挡的身体,长长的帷帽一直罩到了脚面,通体一身白色的衣裙,就连头上也只是普普通通地一只钗子,却给人一种仙人出尘之姿。
直到三人袅袅婷婷地上了楼,任是谁心中都在想,能配得起这种场面的,究竟是如何地姿容!
“那是白叠!她穿得是西域白叠布,某在东市胡商的铺子里看到过,一匹比蜀锦还高出五成!”
就在众人的惊叹声中,刘稷走到掌柜的面前,状似无意地说道。
“我家主人要沐浴歇息,旁的倒也罢了,我们都随身带着,只有这水,须得上好山泉,劳烦你让人去买一车来,隔夜的不要。”
掌柜得听得目瞪口呆,山泉是用来煮茶的,几曾见过买来洗身的?
见那个护卫首领要上楼,他呆呆地问了一句。
“这些毯子可要收好洗净?”
刘稷头也不回地说了一句。
“主人之物,只用一次,这些已经脏了,拿去赠与乞儿吧,天寒地冻地也能取个暖。”
众人皆是无语。




盛唐余烬 第五十章 探查
通济楼三层的客房里,刘稷等人已经在此停留了三日,三日以来,除了只露过一面的神秘主人,其余的每天都会出出进进,也包括了他自己。
名义上,他们是在寻找一处合适的居处,实际上却是在打探各种消息,每天都会有各种各样的消息送回来,在刘稷这里汇总,奇怪的是,他什么都想知道,根本不知道重点在哪里。
“李相国上个月疫了,最近才下的葬。”
“平康坊近日重开,坊中生意更胜从前。”
“附近倒是有几所宅子要卖,就是主家听闻是李相家人,怕是不好相与。”
“咱们中丞是月初进的城,听闻动静极大,城里到处都在议论这事呢,吐蕃人被安置在城西的蕃坊,足有数百人之多,这是从未有过的事,鸿胪寺的人全都忙得不可开交。”
“中丞暂居高开府府上,咱们要不要暗中联系?”
“不,暂是不要主动联系,他会遣人去武功县,一切听他的安排吧。”
刘稷将事情一一记上,扭头问了一句。
“有没有关于目标的消息?”
目标是个暗指,军士们会意地答道:“哪能没有呢,这城中要是闹出点事来,十件倒有八件与她有关。”
“几个月前,杨氏五门同游,被公主的车驾挡了一下,杨府的豪奴举鞭子就打,连驸马都吃了亏,结果你猜怎么着,公主告到天子驾前,除了动手的家奴被杖死,驸马也因此丢了差事,竟然一点便宜都占不到,如今谁不知道,杨氏不能惹。”
“哼。”刘稷毫不意外地冷笑一声,杨氏跳得太欢,哪怕没有安史之乱,一旦新帝即位,下场可想而知,这完全就是取死之道,有种得过且过,管他身后如何的意思。
“曲池坊那个别院,勘察得如何?”
“陈金带人在盯着,没什么有用的消息,虢国夫人三天中只回来了一次,同行的还有她的族兄杨国忠,院内防备森严,巡兵密度极大,他们不敢轻举妄动,目前只能在外围转转,还没有发现那个严先生的踪迹。”
“采买方面,也没有收获吗?”
“每日负责采买的都是府中管事,一次要出动三辆大车,所购之物足以支撑百人之用,无法分辨有什么异常,不过戍主所提的他们倒是发现了,每日都会买下整只膻羊,的确是北人所爱的吃食。”
刘稷神色一振:“每天都有一只,三天均是如此么?”
“三天都是如此,他们每天都会记录,这个不会错。”
“整只是多大,能供几人分食?”
“五到六人,再多就不够吃了。”
刘稷心里有数了,如果严先生身边还有护卫,以五人一伙的可能性极大,他如果身处虢国夫人的别院中,这样的保卫力量已经足够了,因为以杨氏如今的灸手可热,谁敢去寻他们的事?
“消息散发出去了吗?”
“当天就散出去了,咱们的人在多家酒肆、勾栏、青楼、还有暗门,每天都会换上不同的人,绝无刻意之嫌,加上那天造出的声势,这些天已经有不少的人在暗中打探咱们的消息,都给掌柜的挡了回去。”
“做得不错,既然反响很好,接下来就不要再有意散发消息了,继续打探城中消息,朝野的都要,特别是关于这次和谈,朝堂究竟是个什么态度,为什么这么久了,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结果?”
这也是刘稷的疑惑之处,照理来说,献俘之日,也就是诏告天下之时,吐蕃人举国来降,其人其地如何处置,都应该有个明确的说法,可是他们晚了这么多天,献俘仪式也过去了好些日子,竟然音讯全无。
“属下们明白了,这就去办。”
“不,你留下做我的事,我自己去办。”
刘稷不由分说地按住了他,手下们需要锤练,他自己也要训练,在手下们没有成长之前,主要的事情还得自己来做。
晋昌坊位于城池的东南,离着他们的目标隔了两个坊市,选择这里的目地,是既不能太过接近,以防出事之后被怀疑,也不能太远,长安城是有夜禁的,夜里的行动,要考虑到巡兵的反应速度,特别是目标地点附近的巡逻规律和力度,都是他急需要知道的。
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三天,严先生在久候消息不至的情况下,一定会产生怀疑,他们必须要马上展开行动。
但是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办事,首先就是要熟悉地理,规划好路线,做得进退有数,不能盲目乱来,刘稷还没有蠢到,认为自己一个人就能搞定大唐的都城,而毫发无损的地步。
走在这座梦中的城市里,刘稷恍若隔世,那些迎面而来的古装人群,就像是横店群演般栩栩如生,只可惜没有哪里安放着一部摄像机,也没有人突然喊一句“cut”,这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演戏。
沿着坊间的道路,刘稷一路走向目标地点,两边都是高大的坊门,形制一致,宽约半米、高约三米左右,为青石筑成,顶上为飞檐,壁间有石缝,没有刷粉泥,不难攀登。
在曲池坊外的一个角落,他一眼就看到,扮做货郎坐在一个石阶上的陈金,他本就是关中人氏,连口音都毫无破绽,又兼之生得高大俊朗,不时就会有身穿彩衣的侍女婆子上前搭讪,买不买东西是其次,这些人一看就是出自周边的府邸,说不定就有来自别院的人。
这家伙很聪明啊,没有直接呆在别院附近,而是在一条必经之道上,他装做不经意地走过去,随手拿起货架上的一把梳子。
“目标采买的人回来了吗?”
“回来了,和昨日一样。”
刘稷放下梳子,向前走去,和昨日一样,也就说明主人没有回来,否则应该会有变化,数量和质量都会不同,马上就要到夜禁的时间了,坊间的行人在逐渐减少,他走到一处宅院的后门,闪身躲到一棵大树后面,借着树身的掩护,慢慢地等着天黑。




盛唐余烬 第五十一章 神奇
城中宣阳坊,高仙芝的赐邸门前,封常清站在那里张望着,他身着一袭长衫,不知道的,还以为是高府的管事。
天色渐渐黑下来,街上响起了坊丁们连绵不断的催促声,坊门就要关了,行人们急匆匆地往回赶,城池的上空,竖立在各个街口的钟楼,也在一下接一下地敲击着,当七十二下钟声敲完之际,便是长安城夜禁之时。
钟声刚刚敲过二十下,街口就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封常清与高府的仆役全都转向了那个方向,看着一行兵马渐渐出现在视线中。
“吁!”
高仙芝在府门前勒住马儿,还没有有所动作,封常清小步快跑上前,接住了他的笼头,这个动作,他不知道做过多少遍,高仙芝微微一愣。
“封二?”
他诧异的不是封常清在眼前出现,因为本就是自己安排的,而是对方此刻的做法。
“开府请。”
封常清面色如常地搭着他的手,高仙芝借力而下,将他的手从笼头扯开,交与身后的亲兵。
“你的某的客人,怎好如此?”他埋怨了一句,又瞪了一眼自家的管事。
“应该的,与他们不相干。”
封常清仍是一付小心应付的模样,高仙芝知道他的性子,极为执拗,便只得随他去。
两人就这么走向府中,大门在身后关上了,虽然他是主将,规矩也是一样的,偶尔借酒遛上一回还成,天天如此就会为人所忌,毕竟这是京城。
“封二,我们有两年没见了吧。”
“一年八个月。”封常清毫不迟疑地答道。
“还是你记得清,某在这京城,每日里浑浑噩噩,哪里有空算日子,僻如今日,你都到来多少天了,可某在衙中当差,须叟不可或离,直到现在才有空回来,也就呆上一夜,明日一早还得去当值,你们倒是交卸了,那起子蕃人,可都着落在某家的肩上,那么多人,要是闹出什么乱子,天子第一个就会拿某治罪。”
封常清只是笑笑不答话,他知道这只是一种倾诉,往常在安西镇,对方就经常如此,其实心中早有定计,并不需要旁人的意见。
高仙芝一路同他述说着,一路走到前厅,厅上早已经准备好了酒宴,除了封常清,做陪的还有他的几个子侄。
都是熟人,自然无须客气,高仙芝将他按在了次席,命自家长男奉酒,三巡之后,便将这些人全都赶了下去,只剩了二人在席上。
“听闻你的家眷快到京城了?”
“算算日子,也就一两天的事。”封常清点点头。
“到了先接进府中,等你的封赏下来,想必还有赐第,再做计较便是。”
“但凭开府安排。”封常清恭敬地答道:“事情还不知道哪一天落定呢,只怕要叨扰良久。”
高仙芝看了他一眼:“急什么?多在京城呆上几日,你我好生喝上几回,下一次再进京,就不知是哪一年了。”
“你知道吗,在军报送入城中的时候,某是不敢相信,再三询问了你的信使,方才呈上去,天子得闻,亦是如此,他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欢欣之情溢于言表,平灭吐蕃啊,这是多少人想都不敢想的事,你们竟然给做成了。”
封常清能理解他的激动,安西镇的实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才刚刚经历了大败,满打满算恢复还不到一年,就遇上了这么大的战事,又是偏师,是人都会以为,不过是应付差事罢了,可谁能想得到,竟然是他们一路攻到了逻些城,竟了全功。
战事的结果,除了吐蕃、南诏两个小强上表归附,还有西城、天竺五十余国的使者一齐入贺,这等盛举,才造就了长安城中的紧张形势,没有人想在这个时候,闹出什么事端,影响了天子的心情,特别是他们这些直接负责的南衙禁军。
“有几分侥幸,只能说天数使然。”
“怕不只是侥幸吧,你的奏疏,数次提到的刘稷,是某之前所知的那个五郎么?”
“正是,他是刘判官的嫡次子。”
封常清陡然间明白过来,高仙芝此次回府,不是什么休沐或是临时起意,而是天子的安排,想要知道战事的细节,而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刘稷,因为这个名字对于天子来说太过陌生,而他在奏疏中又多次提到,从而引起了天子的兴趣。
天子有了兴趣,又不好就此召他去问,那样也太过明显了,于是才会借高仙芝的嘴问出来,他不由得更为小心谨慎,生怕一时说错了什么,给刘稷带来不好的影响。
高仙芝何等了解他,一看对方的表情,就知道自己的用意被识破了,二人并没有挑明,而是继续故做闲聊。
“原来是他,某记得当年他才十五,首次上阵就是远征。”
“嗯,那一回他侥幸生还,性子起了些变化,如今已经年满十六。”
两人都默契地没有提到那场战事,封常清向他介绍了战事的详细过程,不需要任何夸大,已经听得高仙芝耸然动容。
在封常清的描述中,此子简直是一手推动战事的神人,很难相信会是一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所为,可他知道,对方绝不会欺瞒自己,更不会欺骗天子,那样的后果是他承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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