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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兔眼迷离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嗑南瓜子

    再回客栈的时候,脸上焦虑就多了些。吉祥在旁边看着,小心翼翼的问:“姐姐是不是嫌我今天不怎么好”

    薛凌看了他两眼,道:“不是,只是我在想事情。”

    吉祥马上又换了笑脸道:“那可太好,明天我就来此处等姐姐吗”

    薛凌凝了凝神,明天,明天她还真是不知道去哪。只是随口应道:“嗯,你明儿还来这就行了。”

    “谢谢姐姐,谢谢姐姐”。吉祥临走又掏出两个铜板给店掌柜,一溜烟跑了。

    薛凌在上头看的分明,怪不得她一出门就被吉祥抱住腿,合着店掌柜两头吃好,见着有汉人来就通知这些会汉话的人。所以天底下的人都差不多啊,管他是胡是汉,还不都是为点利。

    昨夜入睡的早,今儿又是睡到午间才起,因此回了房也还没什么睡意。薛凌想算计下明儿去哪,才发现房里也没个笔墨啥的,只能沾着水在桌子上比划。一个普通梁人,说要见皇帝,似乎有点异想天开了。何况此刻是人生地不熟的鲜卑,这件事确实犯难,理了好久都理不出头绪。但薛凌算过,她至多能在鲜卑呆十天。加上来去路上耽搁,这就快一月了。一月足够发生很多事,不知道京中能变成什么样子。不管十日之后,此事成与不成,她都要启程回梁,不能说是时间充足。

    今天,就算是整整的一天过去了。进度仅仅是找到了去往王宫的路而已,难免她有些焦躁。

    吉祥第二天早早就蹲在了客栈门口,但薛凌都走到他身边了,他还没认出来。薛凌站了片刻,忍不住拿脚轻踹了一下。吉祥下意识说了句鲜卑语。

    薛凌虽听不懂是啥,但看他表情就知不是什么好话,并未恼怒,却拿手指戳了一下吉祥脑袋道:“说什么呢”

    鲜卑人身上各种珠串多,吉祥猛地一下站起来,哗啦声一片,睁大眼睛盯着薛凌看了好一会,挠挠头道:“姐姐?”

    薛凌懒得管他,前头走着道:“跟我走。”

    吉祥紧走几步跟上来,惶恐的问:“姐姐,你怎么成了这样。马,咱的马还在客栈后头”。他以为薛凌又要像昨日一样四处乱逛,有马更方便些。鲜卑是马上打下来的天下。莫说男孩子,就是小女生也是少有不会骑马的。他看着小,实际上,草原上的野马都训过了。

    薛凌摆了摆手道:“今儿不骑马了”。她已经找到了好去处,只是得先寻个地儿吃点东西,最好是有汉人开的茶楼酒肆就好了。昨日吃的油腻,今天胃口都不怎么好。

    吉祥还在小声念叨:“姐姐怎么穿上男人的衣服了”。鲜卑不比汉人注重名节礼仪,从未有过女儿不能抛头露面一说。自然没有什么女扮男装一事,因为不需要。吉祥从未看过如此行径,难免觉得十分怪异,跟在薛凌后头都觉得臊得慌。

    薛凌没工夫管小孩子在想什么,转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己想找的地头,只能转身问吉祥,道:“有没汉人开的吃饭的地方”?她知吉祥的汉语虽说的比较顺,但对一些特殊的名词却不太理解。故而说的直白,免得吉祥听不懂。

    吉祥歪着脑袋想了会,拉着薛凌绕了好些时候才找到地儿。说是汉人开的都有点抬举,原只有老板娘是汉人,看着有些年岁,也不知是什么时候嫁过来的。见了薛凌,倒是十分欢喜。说好久没见这么俊俏的后生来此地了,端了好些本是自家吃的东西出来。薛凌没多吃,反倒是吉祥贪新鲜吃了好些。

    昨夜想事情久久不能入睡,今早也是贪眠多了一会,现下吃完饭,都快到正午时分。薛凌看着吉祥,面又难色,总觉的不太好问小孩子此处青楼在哪,偏昨儿又没顾上留意这个。

    她昨晚在床上翻来覆去的思索了很久。如果在梁,要想见到皇帝,一蹴而就不太现实,倒不如先结交个达官贵人。可如果没路子,高门侯府的,也不会接待一个来路不明的人。最好的方法嘛,还是去认识几个败家子才好。这事儿就好办多了,赌坊茶肆青楼,里面的几乎一抓一个准。但她想了想,好像赌坊和茶肆里头的门道自己都不太熟悉。唯有青楼,以前经常去扛苏远蘅,再清楚不过了。

    天下雄性一个模子,便是那端正清雅的齐世言,还抱着雪色滚了滚。想来这胡人也**不离十,应该有个青楼什么的,当下就决定天亮了去青楼看看,逮着个富贵王爷之类的讹一把。这种人比较好骗,何况自己也不缺银子。

    眼看薛凌坐那长吁短叹了好几声还不说话,吉祥主动问:“姐姐可是还想去什么地方”

    薛凌心一横道:“你知不知道哪天街上有青楼要大点的。”

    没想到吉祥压根不明白青楼啥意思,薛凌那会还想着吉祥听不懂太汉人化的词语呢,这事儿一尴尬就忘了。不过现在更尴尬,先结了账。又拉着吉祥行到个无人的角落。

    薛凌尽量婉转道:“就是,可以买女人的地方。”

    吉祥似乎还是不解其意,忽闪着眼睛问:“买哪种女人”

    薛凌更进一步道:“可以,买来睡觉的那种女人。”

    吉祥这才恍然大悟道:“这个可是有好多地方卖的。不过姐姐买这个做什么,你是来买回来拿去汉人那卖的吗”?他忽然小有伤心。原鲜卑的奴隶制远比梁还要更残酷些。吉祥根本就没明白薛凌要找的是青楼,还以为她问的是奴隶。

    薛凌又比划了半天才明白俩人说的根本不在一条线上,十分气馁。懒得再遮遮掩掩,没好气道:“我想找个地方看女人,跳舞脱衣服那种,带我去王都最好的地儿”。京中是有胡人艳姬,翠羽楼从不放过这种新鲜事。汉人女子大多是琴棋书画,胡人女子却是以妖娆身子吸引客人居多,薛凌没少跟着苏远蘅一起看。

    吉祥被她这一吼,吓的一路都不敢说话。王都自然是有这种地方的。但他虽然经事早,也还没那什么,更加没可能出现在这等花销不菲的场合。听薛凌这么一描述,少有的起了害羞心思,默默领着薛凌走。

    薛凌到了门口,掏出一块银子,打发了吉祥。呆会事多,她实在没时间管个小孩子。天色还早,里头不怎么热闹,主事的见了薛凌并不太过惊讶,想是此地也经常有汉人来图个新鲜。一见薛凌给出的银票数额,还极殷勤的的问要不要找个汉人女子先过来陪着。

    薛凌自是拒绝了,也没多问。汉人的地方有胡姬,胡人的地头有几个汉人女子也属于很正常的事儿,奇货可居嘛,没准价钱更贵点。要了间上房,自顾到里头歇着。这种颠鸾倒凤地儿,就是晚上才人生鼎沸。大白天在底下看着也没什么意思。

    亏得点心还精致,她躺房里听着外头吹拉弹唱倒也算自在。这般磨磨蹭蹭到了晚间才下楼,要了个大堂的好位置坐着。此处都用不上吉祥,多的是人会汉话,连那些胡人舞姬都会两句。薛凌长的细皮嫩肉,撒银子又爽快,倒是极讨姑娘喜欢。可惜她对这些不上心,只希望尽快出现个比较适合下手的败家子,她实在赶时间的很。

    好在这种人十分好认,看谁一来周遭立马安静的,一逮一个准。果然不大一会,就来好几个。不过薛凌还坐着未动,既然有的挑,那总是要挑个最好的。也不知道鲜卑人对这种事情忌不忌讳,反正在梁国,前呼后拥的虽有点权势,但最好讹的,还是那种一个人来,老嫲嫲又尊重的不得了的人。

    台子上歌舞也有意思,原在鲜卑的地,那些胡姬也是有卖艺的,不过用是薛凌说不上来的乐器罢了,她看着觉得乐呵。

    看着夜色渐深,估摸着今晚是不会有更好的目标出现了。薛凌起了身,伸手招来小厮,道:“给我找个汉人女子来”。转手扔了个银锭子在地上,有十两之数。

    小厮连忙趴地上捡起来,道:“少爷,您稍等呢”。这一口话比吉祥顺溜多了。




沆瀣(二)
    汉人的服饰与鲜卑相差颇远,即使现在是夏季,大家身上都穿的单薄,但还是明显能看出差异来。故而街上灯火恍惚,尔朱硕仍是能一眼就认出薛凌的背影。他喘匀了气想追上去,掂量了一下好像自己追上去也没什么结果,打又打不过。

    鲜卑王都常有汉人出现,以前也是见过的,但少有打交道。到底自己也没受什么伤,多看了两眼,尔朱硕便决定转身要回去。左右他天天没什么事,明儿再多带几个侍卫来街上转悠,只要那小子没走,一定能逮住了。

    薛凌却不肯善罢甘休,她虽往前走着,眼神是一直向后瞟着等尔朱硕追上来。不料这家伙看着看着就转身走了,有点出乎意料。只道是鲜卑人的狗脑子与京中常见的不太一样啊,这种情况不是得招呼一群狗腿子围上来么。她东西都准备好了,人走掉了送谁去。看街边还有胡人在卖碗口大的奶坨子,便掏钱买了一块。

    这东西小时候也吃过,就是马奶羊奶不知道怎么处理了,晒的跟石头一样硬,想吃得拿锤子往下敲,都是拿来当干粮用的。薛凌掂量着比划了一下,想是直接砸过去能把人脑袋砸出个打洞来,便取出平意戳了戳,取下些零散碎块放手心里,剩下丢回了老板铺子。老板第一次见有人付了钱还不要东西的,手舞足蹈对着薛凌比划。她听不懂也懒得管,塞了一小块在嘴里,赶紧去追尔朱硕。

    却说尔朱硕往回走已经是心里一口气咽不下,尔朱是大姓,在鲜卑比之拓跋不遑多让。不过鲜卑族的汗王拓跋氏已经传承好几代,尔朱氏按梁人的地位算,是个异性王爷。尔朱硕自然就是那种闲散富贵乡的败家子。从小到大蛮横惯了,没受过什么气,何况是个外邦的,还在众人面前落了自个面子。这里离王宫还远,侍卫也没几个,鲜卑不像京中随时有轮值的御林卫。不然他没准真能招呼来一片人。

    走着走着,后脑勺被什么东西砸了一下,越发就让人气愤。回头一看,正是薛凌拿着一把奶驼子碎块笑吟吟的站那,怎么看怎么让人不喜欢。歇息了这么久,气力也恢复了一些。尔朱硕几步冲上前,抓着薛凌胸口衣服就要开打。

    正要动手时,却又愣了一下。他是过来抓人的没错,但薛凌的身手他是见过的,还以为自己抓不着,没想到这么轻易就抓到了,显然是来人根本没打算还手。这一想拳头也砸不下去,恶狠狠喊了句:“你还敢找回来”

    薛凌右手已经在空中了,想着这狗真敢砸,她直接用平意削掉他几根手指头。但情况和自己想的差不多,伸手不打笑脸人,哪地儿都**不离十。伸手戳了戳抓着自己衣服的手道:“你先把我放下来。”

    尔朱硕顿了顿,没缘由的竟然真的把她放下来了,道:“你跟着我做什么。”

    薛凌又塞了一粒奶驼子在嘴里,鼓囊着腮帮子道:“我第一天来,不知道去哪玩,回去太早也睡不着。咱俩既然认识了,我跟着你有什么不对”

    她说的理直气壮,似乎真有那么回事,摇头晃脑的样子像只小狐狸似的。尔朱硕从未去过汉人的地头,这会却蓦地想起书上说的那些汉人狡诈。打又打不过,他抬脚要走。认识是认识,这个认识又不是什么好交情。鲜卑人之间也有两个男人看上同一个女奴隶的情况发生,大多就是光明正大打一场决定谁带走了。但他掂量了一下,自己一个人好像打不过薛凌,今天还是不要多做纠缠。

    薛凌见他要走,也抬着脚跟的寸步不离,道:“你为什么要走,你喜欢的女人我也喜欢。在我们汉人那,这叫意气相投,就是说我们俩人应该成为朋友才对。”

    尔朱硕从未听过这等诡异道理,完全不知道是真是假,反正在自己的文化里好像是不太可能。将信将疑又觉得新鲜,竟没再赶薛凌走。

    薛凌还在继续胡天胡地的扯,鲁伯伯说的对啊,胡人大多是狗脑子,转不过什么弯,实在比京里那群人好应付多了。两人走了好长一段路。一开始还是薛凌说的多,尔朱硕扯着一张脸听。到最后,竟然忍不住同薛凌说起话来。问的无非是从哪来,来干嘛。

    薛凌一边编着自己的谎,一边三下五去二把尔朱硕的事儿套了个**不离十,知道这蠢货是个异姓王家的三世败家子。不禁感叹鲜卑是真的起来了,国富,才会有世袭一说。不然大家都要拼命找口饭吃,哪有人能坐享其成。

    直走到王宫附近,尔朱硕才说:“你不能再跟着我了,王宫不是外邦人能进的地方”。他语气已经好了很多,想着此事就这么算了,明天也懒得再去找此人晦气,也许他说的是真的,汉人就是这么交朋友。自己虽然没多喜欢汉人,但来做生意的,也没必要往死了逼。

    薛凌自然说自己是宁城的,跟着父亲过来做点胡商生意,大抵要呆上七八天。因为是第一次过来,贪新鲜,不想成日里与长辈们呆一起,偷溜着一个人来玩的。

    听见尔朱硕说要走,薛凌便从身上摸出一柄精致的短剑来递给尔朱硕道:“这是我们中原产的名剑,削铁如泥,连你们鲜卑的大刀都能一分为二,送你了”。

    这是她走之前特意在陶弘之那淘的破烂儿。剑鞘花纹繁复,精工细作,剑刃又是吹毛断发,锋利无双。不说是万里无一,好歹也是她精挑细选拿来忽悠人的东西,实属名品。

    尔朱硕摸了摸身上衣服破洞,虽知道大概是薛凌不想伤人,但也对她的武器锋利程度实在很表示怀疑。又听到话里话外的歧视鲜卑大刀,颇有些不服气,鲜卑人的大刀,铁锤之类的武器,越厚重越好。能拎上百斤十斤狂刀的方为勇士,在这里用剑,很大概率要被人笑话,何况还是把短剑,说什么能把大刀削开。要不是看着精致,他都懒得抬眼。

    薛凌见他半晌没接,直接塞到怀里道:“怎么不要啊,这是我心头爱物,就当赔你件衣裳”。

    尔朱硕性子直来直往,看人都按到自己身上了,便伸手拿了下来,怀疑的瞅了薛凌两眼,一把将剑拔出来。他着实看不出什么好坏,用的就是土办法,手指伸到剑锋上划拉了一道。

    薛凌的一声“哎”已经喊晚了,血珠子瞬间洒一地。把尔朱硕手拉过来一看,半个指腹差点被削下来。

    尔朱硕大骂了一句鲜卑话,扯下片衣襟裹着,好在他虽是个败家子,但到底是个胡人,没少磕碰过,这点伤不至于像薛璃那样晕过去。就是这剑实在太锋利了,他刚刚明明是轻微触碰了一下。大多数刀刃这么一划拉,手指基本只会留下一道白印,那已经算草原上的好刀了。砍人,终究是要靠气力的。铁器怎么能锻造出这么锋利的东西呢。

    薛凌将刚刚尔朱硕下意识脱手的剑从地上捡起来,尴尬的笑道:“我就说是我的心头爱物,要不是和你一见如故,哪能送你呢….你还不信…非得试试厉害…….”。说着好像是怕尔朱硕怪罪似的,低下头道:“实在不要就算了。”

    十指连心,且人无意受的伤远比那种战场生死搏命要懊恼一些,尔朱硕龇牙咧嘴的看着自己手。他也没少在王宫看见些拿来当装饰的短剑。汉人的玩意总是花里胡哨的好看,便是王都市集上,也是有这东西卖,偏他没见过这么厉害的。为什么不要啊,不要今晚也太亏了。小心翼翼从薛凌手里拿过来,插回剑鞘才一把捏紧,道:“我以前没见过,你真的要给我你们汉人这些东西都贵的很。”

    薛凌抬起头来,笑了一下道:“我家里多的是,给你了给你了。反正你也到家了,我要回去了”。她特意抱了一下拳:“山水有相逢。”

    这个动作就太过于汉人化,尔朱硕拿着剑,甩了甩已经包裹好的手指,到没学着做,只是觉得凭白拿人东西,不符合鲜卑人传统,便拉住薛凌道:“你既然还要玩几天,看见王都有什么喜欢的,报我尔朱硕的名字,没人敢不给。就是锦缎那个女人也可以”。他最近是喜欢那个女人,但也就这么回事了。何况家里女奴隶也不是没有,还有俩汉人女子,要是这小子喜欢,拿了去也无所谓。

    草原上,女人实在不是什么值钱的财产,倒是这把剑,于他而言有点过于贵重了。败家子嘛,不比那些勇猛无双的汉子,扛把最轻的刀他也是气喘吁吁。如果有把剑能把刀都消断,他还扛刀做什么。

    薛凌又拱了拱手,喊得更亲密些道:“多谢尔朱兄,你要真这么喜欢,几个伯伯那还有很多相似的,我再给你挑些,你拿去送人玩也好。”

    “真的”?尔朱硕惊喜了一下,又怀疑的看着薛凌,道:“你们能带多少,梁人不许大宗来往,何况是铁器这些东西,你们皇帝应该是要砍头的”。他住在王宫,自然知道西北那一战。以前没准这小子说的是真的,但这几年实在不可能有太多好东西过来。

    薛凌倒是没料到这狗突然就难骗起来了,便道:“管的是严,但人哪有不爱银子的,那些官儿也爱,再说这东西小巧,好藏。在这边能卖到梁国十倍的价钱,哪能不多带点呢。”

    尔朱硕想了想,胡人的官阶制度反而没那么梁国那么成熟,只要你有本事,都能走到王宫面前。所以他对两人那些行贿只说难免了解不多。不过这也就是一过脑子的事,如果这小子真有,多拿点是点,要没有,自己也损失不了啥。当下道:“你等着,我明儿去找你。你住哪家客栈?”

    薛凌咧了咧嘴,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住的啥客栈,毕竟是第一次来王都,又随便找了个地儿落脚,还是个鲜卑人开的。谁能记起住哪,便对着尔朱硕道:“何必兄台来找我呢,你就去那个锦缎那等我,我捡些好东西来找你,保证一分钱都不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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