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宿主正在渣化中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花色妖娆
王家媳妇新嫁到王家没多久,正跟李氏抱怨婆婆刻薄,不但成天催她骂她要孩子,还把她的嫁妆捋了一遍不说,过后嫌少竟挤兑她。
李氏听的一愣一愣,在王家媳妇问起她的嫁妆有没有被婆婆收起来时,她下意识的摇摇头。什么嫁妆,哥哥嫂嫂怎么会给她准备嫁妆,也就是她自己做的两床被子,现在正铺在床上,婆婆连看都没看过。
王家媳妇羡慕的看着她发髻上的钗花,“我说呢!看你头上的白玉钗不会就是嫁妆吧?你娘家人对你可真好!”
“不是!”她摸了摸头上的首饰,故作漫不经心的说:“是我男人给我买的。”
“啊?你婆婆不会争执?”王家媳妇不信的反问。李氏可是嫁进秦家小两年了,别说孩子就连一颗蛋都没下过,这两年还好,身子骨在秦勇的填塞下好了不少,据说当初嫁过来瘦的跟小鸡仔似的。婆婆挤兑自己的时候,公公就老劝,说来说去都是秦家的事。无外乎是觉得秦家可怜,娶了个媳妇,十之八九不能生养。
不能生养,家里人还吃不饱呢娶来干啥?
“又不是什么精贵物件!”李氏不在意的低声哼了哼。
王家媳妇只当她是显摆,拿眼瞥了她一下,“德性!我上次赶集可看见你们村那二妞了。”
李氏脸皮一紧,手下的衣服都忘了揉搓。
王家媳妇也顾着洗衣服,没注意到她的表情,“那姑娘给县里一户老爷家当妾了,原来多少人骂她爹娘,好好的姑娘给别人做小的。结果那天我去赶集的时候正好看到她和那老爷拉了一车的东西回门去,是整整一马车,风光的,全村人都出来了……嗳?你嘛呢?衣服不要了?”王家媳妇说着说着,就见几件粗布衣从眼前飘了过去,她赶紧用木槌挑了上来。
“哎呀,飘走了一件。”她惋惜的说,侧头一看李氏还在走神,有些担忧的把捞上来的衣服往她怀里塞,“想娘家了?”
李氏被湿衣服一冰,醒了神,她讥笑一声,“娘家,我没爹没娘没人疼,想什么娘家。”
“你不是还有兄嫂呢吗?”王家媳妇诧异的问,没听说李氏命那么苦呀!
“兄嫂!他们恨我不死。”她愤愤的说着,将衣服丢进衣篓转身走了。
“这是怎么了?”王家媳妇丈二摸不着头脑,平素说李氏蔫楚楚的,怎么现在脾气越来越大。
“都是惯得!”旁边一妇人撇撇嘴,“她男人对她好着呢!养出大小姐的毛病了。”
“不是说她婆婆刁钻的很吗?”王家媳妇好奇的立刻转过头。
村中妇人平时没有别的娱乐,闲话倒成了打发时间的好办法,那妇人挑挑眉,“她那婆婆嘴硬心软,就知道骂两句,又惯着儿子,看着吧!她这媳妇慢慢就压制不住了。”说着,小声对王家媳妇道:“你还不知道吧!当初李氏的嫂子想把李氏嫁给镇上一半百丧妻的富户,让她哥偷偷拦下了。知道她嫂子不容她,赶紧把她嫁给了秦家。”
“她哥为啥拦呀?”王家媳妇咋舌。
“那富户病在床上,又有儿有女继承家业,你说人家娶她是干嘛的?”
“哎哟,她这嫂子也忒心狠了。”
“谁说不是。”
河边的另一侧,秦勇望着闲话说不停的妇人们,又看了看越走越远的李氏,眉头拧成了结,“娘,您说莲是怎么了?”天天朝夕相处,秦勇是最直观察觉到媳妇变化的人。以前说娘老是责骂她,所以她成日里没什么笑模样,他能理解,可现在老娘不偏不倚,就算骂人也是有理有据,不会随便的发火,为啥莲却越来越不开心。
怎么了?人心不足蛇吞象呗!锦初拍拍裤腿上的湿泥,“这是女人间的事,你别管了,拿着东西去你三爷爷家探亲,多待两天,他人老了念旧,陪他说说话,别担心我们。”
“娘……”秦勇颠了颠肩上的竹篓,心头很是为难,却不得不说,“我想跟大表哥一起去当兵,听说兵爷的待遇可好了,每年能白领米面还有军饷呢!”
锦初一怔,愣愣的望向秦勇。
在委托者的印象里秦勇就是个孩子,而她也被委托者所影响,一直认为他需要她的照看。可是秦勇已经十九岁了,高高大大,臂膀厚实,眸光坚定,是一个能为自己做主决定未来道路的成年人,她没有理由阻止他往更好的道路上发展。
快穿之宿主正在渣化中 第二十九章、恶婆婆12
锦初沉默的越久,秦勇越忐忑。
他考虑了好几天,家里田地不算多,勉强够三口人糊口,若是以后有了娃,娘的岁数也大了,不可能让他们跟他一起吃苦。如果他去当兵,家里就两口人,莲也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被娘逼着要孩子,过几年,莲的身体养好了,家里也有富裕钱,到时养个孩子也不是难事,可以说皆大欢喜。
这里面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老娘不同意。
毕竟他是独子……
锦初仔细的琢磨了一下,近五年这个国家虽是加紧练兵但是一直没有打仗,老皇上有野心有耐心,冷眼看旁边的几个小国打打闹闹,自己国家还算安稳,养兵几乎没用国库的银子,倒是为了练兵剿过几次匪,或者出兵帮某个小国助助威,总的来说,当兵是一条安全的出路。
“娘,这次机会难得,若不是大表哥在左翼小将军那边有了表现,他也不会把征兵的机会给大表哥。”就是因为国泰民安当兵福利好,所以很多穷苦人家都想把孩子送去当兵,可惜越是这样,越是选拔严谨。
像秦勇这种有些打猎的武艺却家中有孤母无子嗣的是万万选不上的。
“让娘想想……想想。”锦初本来借机把秦勇打发到他大爷爷家是有别的目的的,没成想引出了这么一段,许是李氏这两个月的表现让秦勇明白了什么,才会促进他当兵求谋生的念头。
委托者向来小气刻薄,到死都没跟婆家的亲戚再有过往来。锦初也是想着把秦勇支开,趁机调教李氏一段时间,才想起百里以外的这户亲戚。
误打误撞的,倒也不是不行。
这般想着,心头却像打了鼓一样。
她揉了揉佛珠,默念起清静经,将心中横生的不愿愤怒强压了下去。
莫慌、莫急,马上就到了事发的时间,让秦勇当兵躲开闲王也不是坏事。
如此劝慰着,果然焦躁不安的情绪好了些。
望着秦勇离开的背影,她捏了捏脑门,是时间该去把李氏的机缘断了。
李氏知道秦勇去串亲已经是第二天的事了。
她不敢质问婆婆,自己守在屋中越想越置气,越想越觉得嫁错了人,天天打不起精神。
锦初并不管她,成天就跟自己男人莫名其妙的甩脸子,哄她一次两次行了,哪有时间成天的哄媳妇玩,秦勇也是被她的小情绪弄的没辙了,才另寻他法准备干点正事。
“去,把干粮给我打了包。”锦初将温水灌进水袋里,扎好袋口,头也不抬的吩咐在厨房收拾碗筷的李氏。
李氏一愣,把手擦擦,捡了两个菜团子裹了起来。
她接过放入竹篓里,背上竹篓,“你看着家,别瞎跑,仔细老娘回来看不见你打折你的腿。”
“知道了!”李氏赶忙点点头,家里没人她也不敢离开,前段时间婆婆买了几只小鸡长大了,可能要抱蛋,若是不看好了把蛋下到外边,那就糟了。
锦初抄起砍刀关上院门蹭蹭的上了山。
老太太农活干的利落,身子骨也不错,爬过整座山腿不软腰不酸。
当年秦勇他爹还在的时候,老太太跟他没少进山转悠过,所以李氏得到机缘的地方老太太并不陌生。
晌午过后,锦初随着委托者的记忆找到一处山清水秀的地方,这里虽是深山,可周围村落有不少打猎为生的人家,导致一些猛兽都进了更深的林子不爱出来。
方才锦初碰到过狐狸和野猫,形单影只的,见到人类嗖的没了踪迹,她怕是怕,咬咬牙,加紧步伐,倒也没有多余的心思。
这时到了地方,脊背湿湿的,她一摸发现走了一后背的热汗,忙不迭的用干净的粗布擦了擦。山间阴凉,容易招风,别到时东西没找到人却病了。
委托者其实也不敢肯定,还是锦初结合整个记忆缩小了范围。
闲王跟李氏调笑时曾经说过,李氏和他相遇的那处小溪是他的风水宝地,以后一定要在那片空地上起个大宅子给李氏。
挨近村子里的整个山脉只有一条小溪一片空地,而李氏又是从坡上掉下来得到的机缘,并在离机缘不远的地方碰到的闲王。
这样的地方锦初很快就找到了。
有坡、有溪、有空地,她打眼望去,没错的。
锁定的范围足有三亩地左右,锦初也有些茫然,大海捞针般找一个可能半埋土里的物件实在有点困难。
好在委托者偶然见到过把李氏改造成天仙的神秘物,当然老太太自己肯定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是锦初从记忆里却发现,那个并不起眼的物件是突然出现在李氏身上的。它既不是秦勇送的,也不是闲王送的,闲王问起过李氏,李氏用娘给的传女不传男的祖传之物为借口打发了闲王。
别人不知道,锦初还不知道吗?李氏哪里有什么祖传的物件,整个人嫁进秦家时,只有一身衣服和两床被子。
若李氏她娘真给她一个镯子,她嫂子想必早就骗到手了,也不会给她留下。
锦初没着急找,先探查了一番,把提防蛇虫鼠蚁和野兽不爱闻的药沫沫又重新往身上擦了一遍,这才开始找寻起能绊倒李氏的小土坡。
一忙就是一下午,期间有野兽来溪边觅水,锦初都是嗖嗖的窜上树,所以这功夫是费了不少。
好在不负有心人,她搜来搜去,在一个非常不起眼的树下,找到了半埋在土中灰头土脸的镯子。
这镯子说金不是金说铜不是铜,跟掉了颜色似的,一看就不值钱。
想了想,自附近挑了几块大石头,找到合适的塞进了镯子的中央,压好分量,直接丢进了小溪里。
只听呱一声。
锦初愣了愣,随即看到丢进镯子的那处溪水中渐渐冒出了一个红彤彤的玩意。
她心中不安,慢步上前,却见是个四脚八叉浮在溪水中的癞蛤蟆。
自它的中心点有血色溢出。
这是……砸到了?
在一打眼,她整个人都不好了,那明晃晃的土黄色镯子不知因何缘故戴进了癞蛤蟆的脖子里……血+神器=认主!
我去……
……………………
小剧场:
论一只蛤蟆抢了女主的机缘该怎么办?
分系统:呵呵,杀了蛤蟆,给宿主做田鸡腿了,抢夺机缘,呵呵!
李氏:我的机缘,嘤嘤嘤,闲王,嘤嘤嘤,你们快回来!
机缘手镯:苦逼被认主,求还贞*操!
蛤蟆:呱呱呱呱,呱呱呱呱呱!(翻译:不要吃我,我会抱大腿!)
锦初:我不是大腿,嫑抱!
分系统:谁让你浪费机缘的,宿主你脑子里有屎吧!
锦初:我脑子里只有你~
……
快穿之宿主正在渣化中 第三十一章、恶婆婆14
“娘,您知道不,当初莲她嫂子给她找了个户富户当续房,她哥不同意。”
“知道呀!”这不是什么新鲜事。
“娘!”秦勇像是鼓足勇气般接着说,“可是莲当时同意了。”
“啥?”还有这么一茬,“你从哪儿听说的?”
“是原先说亲的媒婆。她家就住在三爷爷他们村,跟三婶子还是亲戚,串亲时跟我说了两句。”他神情恹恹,其实那媒婆还曾说过李莲根本没瞧上秦家,要不是拧不过她兄长,这婚也结不成。自从知道媳妇有想要嫁入富户的心思后,他总是觉得哪里不对劲,不知是怪自己没能耐,还是怪媳妇只图爱慕虚荣不识真心实意。
“想这些旧事做什么,你只要记住李莲现在是你媳妇,以后是你儿子的娘就足够了。”锦初淡定的拍了拍秦勇的肩,“别听那婆子说这些,日子是你们过,过好过坏也由着你们,你媳妇不满意又能怎么样?是能让你休了她去攀高枝,还是能断了咱秦家的血脉。”
秦勇眼神沉沉,声音发紧,“这辈子她死都别想离开秦家。”说完怕老娘发现他的失态,拎着包裹回了屋。
锦初意味深长的看向半掩的院门和门外遮遮掩掩的衣角,对于李氏听到了什么并不担心,还怕她听不到呢!
在河边看到秦勇在小道上的身影后,李氏便在村中媳妇的打趣声中逃了回来,她躲在门外是希望老太太那只癞蛤蟆能吓着秦勇,这样的话老太太一生恼就把那丑东西轰出去,谁成想躲来躲去,听到了这么一桩在她脑海里不停纠缠的旧往。
越听越心惊胆战,她咬紧唇角,一时竟不敢进院门。
幸好……幸好秦勇没有嫌弃她,还要她。
听着那句‘这辈子死都别想离开秦家’,总算心中踏实了几分。
许是心中忐忑心虚,李氏并没有听出秦勇那句话里的狠意,在院外徘徊片刻,鼓足勇气推门进了院。
院中穿着一身墨绿旧衣的老太太正坐当中,眉眼微垂,明明是普普通通的农家老妇可气势却极为令人压迫,李氏一打颤,立在门口不敢进来。
呱!
她一哆嗦,眼角正好扫到在木门后虎视眈眈的癞蛤蟆,顿时吓得把洗衣盆一丢尖叫着连蹦带跳的窜进了屋中。
秦勇皱皱眉,看着李氏把门锁紧靠在门板惴惴不安的喘着粗气,想要像以往般上前安慰几句,但脚死死的停在原地,不知为何并不想多说半句。
平息了心中的恐慌,李氏说不清这激烈的情绪是源于秦勇和婆婆知道了自己藏于心底的秘密还是对那只丑东西莫名的忌恨,扶着喘息不停的胸口,看向不动声色收拾东西的秦勇,莫大的委屈和屈辱涌上心头。
忽然她走上前去,一把将秦勇叠好的衣服丢在地上,失控的低声抽泣拳头一下下的捶打在他的胸口上。
心疼大过身疼,秦勇就这么呆呆的任由李氏发泄,见她泪眼朦胧,仍是不忍她伤心痛苦的将她紧紧抱住,心中跌宕着不明的情绪,统统化作了对亲密的渴求。
他狠狠的撕开了她的衣服,啃着她细嫩的脖颈,埋首在其间,“媳妇,你是我的,是我的,只能是我的……”
李氏挣扎两下,终是屈服在男人有力的臂膀中,哭哭啼啼半推半让的软在了他怀中。
屋内春色一片,锦初眼皮一抽,只能赞一句年轻真好!
秦勇在家待了两天就去参兵了。
锦初将那张闲王给的五十两的银票兑换成两张二十两的,剩下十两打了一个护心的平安锁给秦勇贴身挂绑在身上,一张二十两的银票则缝在了他的外衣内侧。
秦勇低头看着那个护了半个胸膛的超大型平安锁,摸了摸脖子,真的好沉,不过娘的心意他是不会拒绝的,权当锻炼承重能力了。
本来他是不想要银子的,可是娘说在军营有时候也需要打点,若是有急事也能有个应急的。他去当兵已属不孝,更不能让老娘在为他忧心,拿着银子不花也要让老娘放宽心。
李氏拉着秦勇的手,就是不想放。
不知为何她有种感觉,只要今天让秦勇离开,她的命运便将会有很大的改变,而这种改变似乎是她不能接受的。
“莲,放心,我会赚取军功,让你开心。”秦勇拍拍李氏的手,嘱托一句,“在家照顾好娘,听娘的话。”
李氏听出他话里的坚决,失望的点点头。
秦勇抽出手,看了锦初一眼,大步的走上了参军的道路。
“看看我儿疼你的,为了哄你开心,不顾秦家一根独苗,去当了兵。儿媳呀儿媳,你好福气呀!”
李氏一哆嗦,不敢应声,心中埋怨不已,哪里有什么好福气,秦勇倒是走了,留她天天面对婆婆,婆婆肯定是恨她的,要不是为了她秦勇也不会去参军。
李氏想起娘家村里有户人家,家里三儿两女,大儿子当了兵,老夫妻和两个小姑子天天打骂大儿媳不生孩子,那大儿媳日子苦的,天天以泪洗面。
可是男人都不在身边,怎么可能生孩子。
越想她越慌,越慌越恨秦勇,好好的当什么兵,没出息的东西,要是有能耐赚了大钱买个官也好。
李氏只想着一步登天,却忘了秦勇若真是那种投机取巧之人,有天得了势,还会看的上她这个不起眼的农家糟糠妻吗?
锦初不管她心绪如何,冷喝着,“人影都没了,还站着干什么,回去。”
李氏喏喏的点点头,不言不语的跟在婆婆身后。
两人送秦勇时,走大路绕了半座山,而今回家肯定是原路返回。
锦初走着走着觉得不对,一回头,李氏竟低头往山上走。
“做什么呢?天快黑了,爬山作死呀!”她蹙蹙眉,即便猜不透李氏的心思,也能明白一二,这是怕她迁怒,所以心不在焉呢!
李氏一怔,回过神发现自己已经脱离了大路。
她摸摸胸口,总有种感觉,好像山里有什么东西等着她,如果不去,将会悔恨终生。
快穿之宿主正在渣化中 第三十二章、恶婆婆15
“娘……咱们别绕道了,您看天快黑了,翻山走快些。”李氏咬住唇,试图说服范氏。
锦初一挑眉,暗自算了算日子。嚯,还真是奇了,今天就是李氏救了闲王的日子。
这算什么,一个有夫之妇的心有灵犀?
见锦初淡淡的看向她不开口,李氏有些六神无主,可是让她放弃着实不甘。这时候她越发的惦记起秦勇来,不是为别的,而是因为有人能帮她在婆婆面前说句话。
“你走过夜间的山路?”
李氏摇摇头,脑子一转,迫不及待的说:“您看逐流还在家,别让它等急了,咱们头夜了赶回去,避开夜路就行。”
锦初笑了,“还不知道你这般记挂着逐流,既然如此,晚上就让它睡你屋,陪你好了。”
李氏脸色一白,不知为何一想到那只癞蛤蟆她就又惊又怕,总觉得它一张嘴就能把自己连皮带骨吞下去。
她慌乱的握紧衣摆,歪头看向那条上山的小路,留恋不舍的跟着婆婆继续往回走。
到家的时候天色已经大黑,锦初没想到的是,院门外盘爬着一坨黑影。
李氏年轻眼神好,嗖的一下跑了过去,蹲下身将那人脸上的泥土擦干净,露出一张俊朗贵气却惨白的容颜。
她心中一跳,这人不正是大集那天的贵人吗?
随即嘴角溢出一丝丝欢喜,又见他浑身是血,不忍的勉强的将他扶起,“娘,有个人。”
“老娘没瞎!”锦初暗恨,早知道先一步进山趁机宰了闲王再说。别问她怎么认出那黑坨坨的一团是闲王的,全看她那水性杨花的儿媳妇一张眉开眼笑的脸就知道。
锦初缓缓走了过去,冷冷瞥了眼地上抱成一团的两个人,尤其是李氏,她男人当兵离开的时候怎么没见她如此重视过。
“娘,他受伤了。”李氏的心早就飞了,压根忘了顾忌婆婆在场,握住那人的手难掩心急。
“抬屋里去。”锦初重重吐口气,这奸夫居然能爬到家门口,好想杀人哪!
李氏欣喜的点点头,也不指着婆婆搭把手,连拖带抱的将闲王往院里拉,真跟见了肉骨头的狗似的。
锦初磨着后牙,甩袖先进了院。
李氏身材娇小,拖个大男人总归不便,踉跄的进了院门便看到两只牛眼瞪着她,顿时心中一虚,差点把怀抱着的男人丢出去。随即听到呱的一声,再一看正是看家护院的癞蛤蟆,悄然松口气,在它蹦着离开后,一迈步,只听嗖的一声,剧烈的痛自门面传来。
“啊!”这下李氏谁都顾不上了,捂着半边脸嗷嗷痛叫。
锦初正琢磨着怎么折磨这对狗男女,听见李氏声音不对,挑着烛火走了出去。
“鬼叫什么!嘶!”她惊的一顿,李氏满脸的血,跪在地上痛的已经哭了。
没有犹豫,她当即拎起逐流,用手帕在它背上一抹,奔向了李氏,扶起她,语气急切,“怎么那么不小心,等我拿着烛火你在把他搬进来呀!看看摔得,这要是破了相可怎生了得。”
“娘,娘,我脸疼,快去给我找大夫,我要大夫,我不想破相。”李氏是又悔又恨,悔是自己不该着急,恨是婆婆不搭把手。
“全怪那人,如果不是他,也不会害你摔一跤。”锦初装模作样的踢了仍在昏迷不醒的闲王一脚。
“不,不怪他,是这天黑了,我没看路。”害怕婆婆将贵人轰出去,李氏赶紧把他拦在身后,不敢让婆婆认出他来。
锦初差点气笑了,这是被色窍迷了眼了吧?“怎么不怪他,你要破了相就是他的责任,脸面可是女人一辈子的事,他拿什么赔,他自己吗?”
李氏突然不说话了,捂着脸看向闲王。其实这会儿脸已经不那么疼了,一些小心思也由此而生,若是……若是贵人真的感恩……她是不是……是不是能……
“进屋,我给你看看。”锦初一边说一边将李氏踩中的钉耙丢到了墙角,眼神一撇,发现钉耙倒下的地方有逐流溜达过的痕迹。
可说呢!钉耙好好的靠在墙上怎么会倒,就算是倒下了,若是仔细看路也不会一脚踩中。
李氏光顾着往屋里拉人,连路都顾不上,真是让锦初不知该怎么形容好。
就是这样李氏都不肯将闲王松开,到了屋门口,锦初展臂一拦,呵斥道:“疯了吗你?孤儿寡母的,你就将男人带进屋,你不要脸面我还要呢!送柴房去。”
“可是他重伤不知事的呀!”李氏辩驳着,实在不想让这般天人之姿的贵人将就委屈。
锦初皮笑肉不笑,“那就把他送你屋去好了。”
李氏脸一红,终是没敢点头。
这时听见动静的左右邻居也都凑了过来,跟委托者关系不错的两个老妇人唤来了她们男人,帮着把闲王送进了柴房,而村里的赤脚大夫也被请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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