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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初搞慈善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蜀七
另外三人:“……”
不过他没拉着罗本拜把子就已经让陈柏松和朱元璋松口气了。
李从戎还感叹道:“我也许久没见二弟了,要是他这回也能来就太好了。”
这人是把打仗当采青吗?
罗本有些无言以对。
然而陈柏松和朱元璋都没理他,各自点兵去了。
朱元璋带走了五万人,陈柏松和朱元璋各领一万人,毕竟他们俩的主要任务去是骚扰,一旦提起了赵均用的战意,他们的任务就完成了,带领太多的人在撤退时反而会是个麻烦,
陈柏松和朱元璋都穿戴着全套的盔甲,头上还带着林渊叫人给他们特质的头盔,比范阳帽还要丑,有点像中世纪的头盔,但是没有遮住脸颊,只是遮住了头顶后脑和脑侧,脸能露出来。
戴上以后人看起来会有些滑稽,不管脸长得再好看,戴上这个就会变成一颗卤蛋头。
私下里不少人都把它称呼为卤蛋帽。
陈柏松和朱元璋他们也都这么称呼这个奇怪的帽子。
虽然不得不承认它确实很有用,就是太丑了点。
只有林渊不觉得它丑,还觉得挺有艺术性的,兼具实用性。
当然,这头盔也就比范阳帽更重,陈柏松一戴上,就觉得自己整个人在淤泥里都下沉了一些。
朱元璋还在旁边朝陈柏松笑道:“你的头像是一个被煮过头的茶叶蛋。”
李从戎在一旁接话:“别说他了,你以为你能好看到哪儿去?”
李从戎一边戴头盔一边说:“别看这玩意丑,都不知道救过我几命了,要我说啊,如果以后能给每个士兵都用上卤蛋头,说不定打场仗伤亡能少一半。”
陈柏松说:“把你卖了看能不能凑够银子吧。”
李从戎大笑道:“我如今可是很受欢迎的。”
然后李从戎又小声说:“别告诉我娘子。”
李从戎看起来粗枝大叶,但成亲以后就成了个妻管严,他妻子是个小家碧玉,但不知怎的有一副天大的脾气,林渊都曾经听说过他去与人斗酒,被妻子掀了酒桌,还真能讨好求饶,之后只敢瞒着妻子,或找人打掩护去喝酒了。
喝醉了就在别人家里睡,等酒味散了才敢回家。
经常被他蹭上门睡觉的自然就是姜桂,姜桂都快被他烦透了,好几次给林渊写私信的时候都抱怨了这件事。
按姜桂的意思,就是大老爷们怎么能被女人管着,男主外女主内,各有各的事干,都不要过度插手对方的事。
李从戎和姜桂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男人典型。
姜桂对内宅的事完全甩手不管,妻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但他的妻子如果管他在外头的事,他就会觉得自己的领地被入侵了,他给自己找好了位子,也给妻子找好了位子。
于是希望妻子和他一样,都在规定的位子里做事,都不要越雷池一步。
林渊也不知道该说他是大男子主义还是一个过分守规矩的人。
李从戎就完全不同,他的妻子可以管他,管他的钱,管他的日常生活,管他在外的交际,他并不以此为苦,反而以此为乐,他给林渊写信的时候说:“她管我,我才有家的感觉。”,林渊觉得这和他们不同的家庭经历有关。
姜桂出生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父母就是老式的夫妻关系,所以他会用父母的行为模式来要求自己和妻子。
李从戎则是个父母早逝的人,他并不知道普通的夫妻关系是怎样的,符合时代要求的夫妻关系是怎样的,他觉得有人管,有人心疼就足够了,所以对方怎么做他都能包容,也不觉得被冒犯。
林渊曾经也想过,如果他娶妻,他是会像姜桂一样,还是会像李从戎一样。
但他哪个都想象不出来,毕竟古代女人,敢于管他这个位子的应该是少数,如果恰好被他撞到,那么鉴于他的地位,这个女人应当也是有着极重权欲的人,这不是什么好事。
可如果他娶个没有自我意识的妻子,那他可能连跟她交流都很难做到,成亲只是为了延续血脉,那也太无趣了,他连一个可以休息和疗愈的地方都找不到。
李从戎说完话,三人一起喝了碗酒,李从戎喝完还一脸享受地说:“等赢了,咱们找个时间好好喝一壶,我定把你们两个都灌醉!”
朱元璋:“你就吹吧,喝不了十碗你就倒了。”
陈柏松面无表情:“你上回喝醉,吐了我一身。”
李从戎:“……你说的是四年前的事吧?我已非吴下阿蒙!”
“你们等着!”李从戎跨上马背,“得胜以后,我必把你们灌得不知白天黑夜!”
陈柏松和朱元璋也相继上马。
朱元璋笑道:“有本事灌南菩萨去。”
李从戎理直气壮地怂了:“要去你去,我不去,休想用激将法。”
朱元璋和陈柏松都笑了。
三人分领队伍以后各自带人踏上不同的方向。
只留下罗本一个人在原地冷汗直流。
为什么他觉得这些将军凑在一起之后,看上去都那么不靠谱?
他觉得自己可能要给南菩萨请罪了。
罗本看着他们快没影的马屁股,脸上笑嘻嘻,内心……
第115章 115
“将军!有敌袭!”小兵一脸血污冲到赵均用面前。
赵均用骑在马上, 嘴唇紧抿:“谁的人?”
小兵:“他们没挂旗!看不出!”
赵均用咬牙切齿:“有多少人?”
小兵:“两支人马,从北面和南面冲进来, 他们武器精良, 一看就是老兵, 绝不是什么土匪强盗之流, 但人数不多, 应当只有两三万上下。”
赵均用一听人数就松了口气, 他十万强军,难不成还弄不死两万人, 他阴恻恻地说:“不管他们是什么人, 今日都得给我把命留在这儿!”
只要到时候问出他们是谁的兵, 也算是自己的功绩,又是一个军功, 到时候面对彭大, 自己就能挺直腰杆用鼻子出气。
赵均用领人朝后方冲去。
陈柏松和李从戎正各自率领着一万人,他们就像一把尖刀, 刺开了对方的阵型, 赵均用手底下的兵何曾见过这样的场面,这些人每个都戴着胸甲,头上都顶着范阳帽, 手里拿着长刀和长枪,枪头泛着冷光,骑兵如入无人之境般直冲腹地。
陈柏松拉起缰绳,马上身高高跃起, 马蹄狠狠压在前方挡路的敌军身上。
他率领着五千骑兵,五千步兵,骑兵冲锋陷阵,步兵跟着骑兵开出的路走进来。
“给我拿下他们!”赵均用大喝一声,挥起马鞭,狠狠落下,冲进了人群之中。
孙家军听到了将军的声音,也找到了主心骨,他们拿起手中的武器,冲向了陈柏松和李从戎。
陈柏松大喝一声:“撤!”
李从戎紧跟其后,两人调转马头,士兵们也跟着他们重新冲出去。
赵均用冷笑道:“老虎的屁股都敢摸,追!”
只有这么点人,一看到他就撤退,蚊子再小,也是军功。
他身旁的小兵小心翼翼地说:“将军,穷寇莫追,说不定他们还有什么阴谋诡计。”
赵均用:“胆小怕事!我十万大军,他们就是再来两三万人也不是我们的对手!”
小兵深吸一口气:“他们行事颇有章法,兵器精良,恐还有……”
赵均用也不是傻子,但他脑子一转,笑道:“如今在这边的,都是冲着汉阳去的,如今能有兵力打过来的,要么是那小明王的人,要么是那南王的人,他们可不像我们离得近,就是听到消息便赶过来如今也到不了这儿。”
“既然如此,那些人应当只是附近的家兵。”赵均用脸上挂着志在必得的笑,“蚍蜉撼树而已。”
小兵一脸恍然大悟的表情:“不愧是大将军!将军有大智慧!”
赵均用得意的瞟了小兵一眼。
他不知道林渊开了挂,提前知道时间,老早就出发了。
如果林渊没开挂,那他的推断就是正确的,也不会让自己陷入生死之境。
赵均用带人一马当先的冲过去,他们并不熟悉这里的地形,哪怕会有斥候开道,也不会探查的太远,小兵又劝道:“将军,斥候没探过那边。”
赵均用想把这多嘴多舌的小兵掐死,但想到这小兵家里给自己送了多少东西,只能忍耐下来,额头青筋毕现,语气不善地说:“路是死的,人是活的,一点变通也没有?”
小兵还想说话,赵均用却已经冲了出去。
朱元璋在峡谷的山坡上,手里拿着千里眼——就是望远镜,这玩意被林渊苏出来了,不过用来做镜片的不是玻璃,而是高透明度的水晶,工匠按照林渊要求打磨的时候听说都是哭着打的,造价高昂,但在林渊看来是很值得的。
不过不能批量生产,林渊甚至有时候想,老天爷要是给他送个工科的穿越者来就好了,他能把人捧到天上去,想要什么就给什么。
哪怕只是知道理论知识,都比自己这个做多苏个望远镜出来的人好。
朱元璋的亲兵一脸艳羡的看着朱元璋,这千里眼是南菩萨赏赐给将军的,军营里的都知道,这千里眼能看特别远,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只要一用这个,对方穿的什么都能看清楚,自家将军除了刚拿到的时候让他们看了新鲜,其他时候再没让他们碰过。
朱元璋转头看到亲兵的表情,发现这人垂涎三尺,就差没当着他的面流哈喇子了,他笑了笑,把千里眼递给亲兵:“看看吧。”
亲兵用双手接过千里眼,他珍惜极了,虽然没人知道这千里眼是怎么被弄出来的,但是所有人都认为这是神仙手段,只有南菩萨能造出来,天下那么多能人异士都造不出来,南菩萨却能弄出来,不久又一次证明了南菩萨的不凡吗?
敌军还没到。
亲兵用千里眼看着树林都看的津津有味:“这千里眼可真好,天上的神仙用的也是这个吧?才能看到人间的事。”
朱元璋想了想:“或许吧。”





回到明初搞慈善 第136节
他也觉得林渊不凡。
在林渊手底下待得时间越久,感触就越深。
林渊除了不会打仗以外,就像无所不能一样。
就连现在军营里人人都吃的奶豆腐都是林渊叫人去做的,奶做的,有些酸,很硬,但是管饱,吃一小块就能有饱腹感,急行军的时候都爱吃这个,虽然味道不是所有人都吃得惯,但是只管饱这一点,就很好了。
“你看够了?还我。”朱元璋看着亲兵一直看着千里眼的模样,无奈地说了一句。
亲兵这才念念不舍的把千里眼递给朱元璋:“将军,您说,以后南菩萨会给我们也配上吗?”
朱元璋笑道:“这么透的水晶可不常见,南菩萨也是偶然得之。”
亲兵叹了口气,决定努力往上爬,若是有朝一日他成为了将军,南菩萨肯定也会给他配一个。
手里要是能拿上一个千里眼,岂不是美滋滋。
就在亲兵做白日梦的时候,朱元璋的脸色严肃起来,他放下千里眼:“人来了,准备!”
亲兵连忙回过神来。
陈柏松和李从戎领着人穿过峡谷,当最后一人穿过以后,朱元璋才下令道:“放火!”
填好的草球被火点燃,顺着山坡滚下去,除了草球以外,还有巨石一起滚落。
两轮弓箭手已经准备好了,□□的精确性比传统的弓箭好上不少,除了造价太高以外没有什么缺点,而林渊又是个不耽于享乐,乐于在兵器上下本钱的人,所以弓箭手配备的全是□□。
赵均用早在看到那两支队伍冲进峡谷时就察觉不对了,正想高喊退兵,箭雨就从峡谷高处倾泻而下,伴随着巨大的火球和巨石,士兵们没有任何准备,突遭变故,又没等到上峰的命令,乱作一团。
伴随着巨大的轰鸣声,赵均用的命令除了身边的人以外没人能听见。
就在赵均用叫手下挥出撤退的旗帜之前,朱元璋和陈柏松他们就已经领兵冲了下来。
峡谷前窄后宽,前方无法撤回,又有箭雨巨石,他们从后方突进,这支军队的阵型已经散了,士兵没了战意,手里即便拿着武器,也没有什么威胁。
十万大军,当军令无法传达到位的时候,就会变成一团散沙,比人数少的军队更加致命。
大军的军令一般都是靠旗帜来传达的,不同的旗帜代表着不同的含义。
进攻是一面旗,撤退是一面旗。
改换阵型是一面旗。
但现在,赵均用就是举着旗,后头的人也看不到了。
赵均用能够带着亲兵逃跑,可他不能跑,他要是跑了又能到哪里去?临阵脱逃,除非他改头换面去当个平民百姓,否则一生都不可能重新坐上大将军的位子。
“杀!”赵均用举起长枪,“随我杀出去!”
这时候就只能拼死一搏。
亲兵们跟随着他,他要正面迎战,哪怕士兵们看不到他的军令。
当赵均用奔走在人群中的时候,士兵们才终于看到了自己的将军,找回了主心骨,这一盘散沙重新汇聚,他们重获了战斗力,宛如脱胎换骨一般。
赵均用手持一把弓弩,他武技非凡,没有任何虚招子,几乎都是一击毙命。
陈柏松抬眼一看,带人冲了过去。
他必须杀了赵均用,这人在,他们不一定会胜,就是胜了也一定胜的惨烈。
擒贼先擒王,只要这人死了,这支军队也就散了。
“陈兄小心!”朱元璋大喝一声,带兵追了上去。
两军对垒,生死存亡之际,一步踏错就是数万条性命。
李从戎冲地上吐了口血沫:“他娘的,弟兄们!随我冲!活着回去加官进爵!”
关于战功是有明确奖励的。
奖地——地归国有,不收税而已。
奖房子,奖钱。
功劳过大的,授官授爵。
果然,李从戎此话一出,身旁的士兵都大叫出声。
远处听不见的,也被众人的情绪感染大叫起来,他们的士气高昂,没有任何一人退缩。
这些兵都是正规军,是训练了至少有两年的,每个都正直壮年。
反观赵均用那边,老幼占了就有三成,壮年男子虽有七成,但身体素质根本不能和林渊的士兵相提并论。
他们拼死一搏,只是多喘了口气罢了。
第116章 116
赵均用不是白丁, 他出身极好,曾任元朝南京应天治中官, 方国珍接受招安的时候, 朝廷给他的官职也只是治中而已, 今年才升到江浙行省参政, 所以赵均用的起点是很高的, 他不同于乱世底层出身的将领, 他是个文武兼备的人才,这样的人才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极少数。
“怎么样了?”林渊坐在临时搭建的营地里, 面前还摆着食物——馍夹火腿, 这个火腿是猪腿做的, 不是现代的淀粉食物,这样吃起来很香, 也方便, 就是费腮帮子,嚼着有些费劲。
不过这肉夹馍只有林渊和宋石昭他们有供应, 毕竟现在养猪的人在少数。
罗本一边吃着肉夹馍一边问:“您为何说这是肉夹馍, 这不是馍夹肉吗?”
林渊咬下一口,喝了口水咽下去后才说:“肉夹之以馍。”
罗本一愣,笑道:“原来是这么个肉夹馍。”
战报一直没有传来, 林渊有些焦虑,但他的焦虑是隐晦的,不会来回踱步,也不会面露忧愁, 相反,他越是焦虑,表现的就越是沉稳。
罗本还以为这是因为林渊胜券在握,所以能平静的等待着胜利的消息。
“赵均用……”罗本忽然说,“我听说过此人,原先是狗朝廷的官,后来与另一人一同逃往郭子兴座下,此人倒还算眼光长远,不似那方国珍畏首畏尾。”
林渊想了想,忽然说:“有时候畏首畏尾的人才活得长久。”
方国珍活到了最后,历史上活到最后的大多数都不是英雄,而是小人。
罗本一愣,竟不知该如何把话接下去了。
就在此时,战报终于传来了。
一般这个时候不是胜了就是败了,或是请求增援,只有这三个选项。
小兵一身泥土和血污,像是刚刚从尸海中爬出来,他策马而来,被领到林渊面前,双膝一跪便呼吸急促地报完了战报。
如同林渊猜想的一样,他们赢了,赵均用被陈柏松砍下了脑袋,悬挂在长杆上,负隅抵抗的心腹们还想继续突围,都被朱元璋和李从戎斩杀。
现在他们正在清点己方阵亡的人数和战俘的人数。
不过也没剩多少了,有些士兵看形势不对就爬上了山——想要活命心思活络的人总能找到办法,而陈柏松他们也不准备上山去搜人,太耗人力,也没有太多意义。
战俘们被围起来,他们大多数人其实没有胸甲,也没有什么护心镜,甚至连范阳帽,都是有些有,有些没有,可这已经算不错的了,毕竟军需处处都要钱,银子不是取之不竭的,孙德崖也不是什么手握巨款的人,哪怕有资助他的商人,也不足以给所有士兵都配备上昂贵的装备。
现如今的所有军队,除了林渊手上的,大多都是如此。
林渊几乎把所有能用的钱都用在了军需上,兴化的盐厂给他提供了金钱援助,而粮草都是商人们赞助的,所以他最大的支出就是武器装备。
这次出兵,粮草基本上都是沈富无偿送给他的,并且沈富的小儿子沈荣也一路跟了过来,他得学着怎么随兵,知道路线以后才好安排后续的送粮。
林渊觉得这些商人不挣钱都不可能,他们简直是不要命了,为了钱连自己都可以放在险境之中。
把这些战俘送到汝宁是不可能的,路途遥远,人数众多,他也抽不出那么多人手去押送。
带着他们打仗?战事一起就逃,反而会紊乱军心。
还得耗费更多的粮食。
林渊想起了白起,可他不能学白起,坑杀那么多人,有违天和也就罢了,但他一直记得自己为什么会走到今天,就是为了让幼童不再日夜啼哭,让人们能不必担心还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让他们能靠的双手创造更好的生活。
他不想让自己成为一个把人命视作无物的魔鬼。
即便他知道学习白起或许是最好的办法,但不是唯一的办法。
“贯中,这些战俘……”林渊寻求罗贯中的意见,他暂时想不到应对之策,而这又是迫在眉睫的事。
罗贯中看了眼林渊,他已经明白了林渊的意思,林渊不想杀了这些战俘,但留着他们又是祸害,罗贯中想了想,沉声说:“大人何不让他们自寻生路?”
林渊低声:“让他们走?”
罗贯中点头:“这里距濠州不算近,他们就算走回去也要一段时日,况且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走回去。”
会有许多人死在路上,死在饥饿,疾病和误食上。
林渊明白了,这是他能做的最后一个选择。
他招来小兵,给了他密信,陈柏松和朱元璋都知道他的笔迹,在战场上必须要有信物才能执行命令,李从戎——他到现在为止都不识字,所以他的军师是林渊给他挑选出来的,对林渊的忠诚程度毋庸置疑。
这个军师还是宋石昭的得意弟子——杨少伟,此人年纪不大,心眼不少,继承了宋石昭的阴谋诡计,现在要称为足智多谋,并且也继承了宋石昭的小心眼,这师徒二人加在一起,积累的醋可以灌死人。
但他确实对林渊很忠诚,这是宋石昭给他洗脑洗出来的,林渊甚至觉得他一个指令,杨少伟就能因此去死。
这也是让他放心把杨少伟放在李从戎身边的原因。
毕竟李从戎实在不是一个能让人放心的人,他是个性格外放,有什么说什么,没什么城府的人,但他也拥有很多优点,爽朗,大方,从不以阴暗的想法揣度别人的意思,他就像一轮小太阳,身边的人都不会对他产生什么恶感。
有时候林渊都觉得,人活成李从戎那样,才能长久的快乐下去,并且还能带动身边的人。
可惜他成不了那样的人,就算以前可以,当他选择这条路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他未来会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不过他自己做的选择,他不会后悔。
陈柏松和朱元璋在看过笔迹之后就让人把这些战俘放走。
战俘们的武器都被收缴了,有盔甲的盔甲也被扒了,范阳帽当然不可能给他们留下。
战俘们茫然无措,他们知道自己被放走了,可是这并没有给他们带来丝毫的喜悦,更多的是迷茫。
他们有些是因为无家可归进的军营,有些是被强征的兵,还有些是为了有一顿饭吃。
将军带着他们走了很久,他们有时候还要日夜兼程,都忘了自己走了多久。
然后……他们遇到了敌人,然后他们输了,将军死了,他们以为自己也会死。
可现在对方却说,他们能够活下去?
怎么活下去,靠双腿再走回濠州?但他们来时有军粮,离开时什么都没有。
一部分想的少的人倒是很开心,他们能回家乡了,保住了一条命。




回到明初搞慈善 第137节
另一部分人却一脸愁苦,他们怎么回去?喝西北风回去,回去了也只能躲躲藏藏,不然呢?他们被抓成了战俘,还被放回去?人们只会认为他们当了逃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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