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我爱大包子
蒙毅嘿笑道:“方才我沉默良久,便是在脑海之中预测了不同的结果,并想到了不同的应对之策,方才之所以对前辈说那些话,亦是故意迷惑于你,故意引诱你进入我的陷阱当中。”
蒙毅说自己“虚虚实实”,就是为了让楚南公放松警惕,以免吃掉那颗黑子,果不其然,他上当了。
在接下来的过程中,蒙毅逐渐取得了优势,最后竟然是反败为胜。
结局令人颇为意外。
荀夫子看到结果之后,两眼瞪大,道:“竟然赢了?这……”
楚南公输掉比赛之后,他仰天大笑,丝毫不觉怒意,看着蒙毅说:“英雄出少年啊,老夫这场博弈输的不亏,哈哈~~!”
“前辈谬赞!”
对弈结束之后,荀夫子便是将其二人邀至书房之内,起初,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谈论古今,蒙毅则给二人斟茶倒水。
可楚南公随意问了蒙毅几个问题,没想到蒙毅竟然回答入流,且能切中要点,谈古论今的本事丝毫不输给这两位大文豪。
正因如此,楚南公对蒙毅敬佩的不得了,若不出意外,此子未来不可限量。
很快,蒙毅和楚南公竟然成为了忘年交,令荀夫子意想不到。
三人相谈甚欢,正是说到关于如何治理“蝗灾”问题的时候,蒙毅忽然说了一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
蒙毅说道:“其实,晚辈已经想出了治理蝗灾的办法。”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2章 舌尖上的大秦
嗯?!
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只觉听到了不可思议的消息,还以为是出现了幻听。
荀夫子问道:“小毅,方才你说知道该如何治理蝗灾是真的吗?”
自古以来,蝗灾乃当权者最为头疼的事情,若上苍不作美,则百姓衣食堪忧,这种靠天吃饭的日子,即便是高高在上的君主亦难掌控。
纵然心有余,奈何力不足,想要解决蝗虫却也只能做到治标不治本,却是无法根除。
“嘿嘿,当然。蒙毅嘿笑道。
荀夫子和楚南公二人对视一眼,心中皆难掩他们的骇然和惊恐,他们忍不住问道:“到底是什么方法?”
蒙毅却是故意卖弄关子,嬉笑道:“此计先不可说,待会两位前辈就能够知道了。”
他们二人皆是面露不解,不知这小子又是搞出什么花样来。
尤其是楚南公,他相信拓跋毅的方法定会不俗,方才与他对弈之时,他给人的感觉是老辣成熟,丝毫没有少年郎的稚嫩青涩。
既然拓跋毅说有方法,那就是有方法。
“眼下时日也是不早了,晚辈这就给两位前辈坐一桌饭菜,且让您们尝尝我的手艺如何。”蒙毅说道。
君子远庖厨,荀夫子身为儒学家,他自然是不会亲自下厨的,但隐居的小院内还是必备了厨房。
在小院的后面,豢养了几只山鸡,看上去健壮肥美,相当的不错。
蒙毅见了这几只便是禁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在他的看中,那满地跑的不是山鸡,而是一道道美味。
于是,蒙毅便是抓来了两只山鸡,一只做了叫花鸡,另一只则是用热油烹饪之后,做成了炸鸡。
他又是上架菜了一些新鲜的蘑菇,做了一份鲜嫩味美的蘑菇汤。
古人们讲究:三菜一汤,如今还差一个菜,不多时,蒙毅便是端上来一盘奇怪的菜品,见外面裹了一层面粉,放入热油当中炸成了金黄色就是端了上来。
不多时,整个小院内便是充斥着一股香气,就连楚南公这位鲜食肉类的老叟,也是忍不住想要尝尝他的手艺。
很快,三菜一汤便是齐至,二人围坐在石桌前,喝着小酒,听着风吹竹林沙沙的声音,畅谈着人生,日子何其快活。
二人看着桌上的石头疙瘩,皆是一怔,道:“此为何物?”
“叫花鸡。”
蒙毅得意地说道,却见二人露出疑惑的神情之后,他未曾多言,便是将石头疙瘩敲开之后,一只留有肥嫩的叫花鸡呈现在自己面前。
顿时间,将这两位老人腹中的馋虫勾引了起来,活了大半辈子,这什么叫花鸡根本闻所未闻。
三人话不多说,便是动起碗筷开动起来。
尝到了蒙毅的厨艺之后,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皆连连竖起大拇指,称赞道:“小毅,你这厨艺的水平,只怕是连有间客栈的庖丁也是不如你,老夫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食物。”
楚南公点头表示赞同。
可就在荀夫子说完之后,小院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而此人便是‘有间客栈’的掌柜,亦是桑海第一大厨——庖丁。
方才荀夫子的话,恰是被他听了个正着。
庖丁为人大大咧咧,也并没有真正的生气,瞧他腿大腰圆脖子粗的形象,第一眼看上去就是个厨子,事实也证明大家的眼光是没有错的。
每日这个时候,他都会带着饭盒给荀夫子送上饭菜来,今天,没想到竟然有人抢了先。
“夫子,俺庖丁好歹也是桑海第一厨师,做的饭菜又怎会不如个小崽子呢?”庖丁推开院门,提着饭盒走了过来。
见庖丁来此,荀夫子当即邀请他做了下来,素日此地皆少有人来此,庖丁每日给夫子送饭菜,不时会跟荀夫子坐下来喝两杯。
一来二去,两人也是变得熟络起来,一位大儒,一位厨子,这个组织倒有些奇妙。
荀夫子指着桌上的饭菜,道:“庖丁,你且尝尝味道如何?这绝对是你们有间客栈做不出来的绝世美味。”
要说厨艺的美味,庖丁绝对感受齐鲁大地难逢敌手,他的有间客栈能够成为桑海第一大客栈正是凭借着美味才吸引源源不断的客户。
听到荀夫子如此夸张这位少年的厨艺,倒是让他有些质疑,他偏上不信世上真有绝世美味之说?
于是,庖丁取来一双碗筷后,先是喝了一碗蘑菇汤开胃,只觉此蘑菇汤味鲜,的确算得上美味,却难对得起“绝世”二字。
“这道蘑菇汤,味道鲜美,还不错。”
身为大厨的庖丁,做出了很中肯的评价。
而又,他又是拿起筷子,夹起一块鸡腿,先是打量了一番,道:“这鸡腿可是放在热油中炸过?”
“不错。”
将鸡腿放在热油烹炸,很是容易失去肉质的质感,如此做法很是不妥,于是,庖丁皱着眉头说道:“食物的鲜美应当以烹饪的手段,将其味道发挥至极致,可要是没入热油当中,食物的味道很容易失去本来的味道,你的这个做法很显然是不明智的。”
他做了那么多年厨师,还没有听说过完全用油炸东西的先例。
看着眼前这金黄色的鸡腿,庖丁带着不甚满意的态度,当即咬了一口之后,他整个人彻底到底愣住了。
只见外面酥酥脆脆,里面的鸡肉更是嫩滑入味,脆嫩之间,火候掌握的刚刚好,再加上蒙毅撒上了独门调料后,更是增味不少。
一口咬下去,庖丁彻底的惊呆了,本以为会是难以下咽,却不料一根鸡腿,被他三两口就是吞了下去,因为实在太好吃了。
“这……这怎么……做的?味道太好吃啦。”庖丁问道。
见庖丁被炸鸡腿所吸引,他又是忍不住多吃了一块,因为实在太好吃啦。
却见蒙毅嘿笑道:“此乃我的不传之秘。”
说的也是,此等美味的炸鸡腿,又怎会轻易与人说来。
庖丁也不解释,他又是看了一眼那被泥土疙瘩包围在里面的东西,打开之后,还是鸡肉,问道:“这是什么?”
“叫花鸡。”
这一次,庖丁没有怀疑,直接动手撕下一块鸡肉之后放在嘴里面,当他的味蕾碰触到鸡肉的那一刻,仿若身体内有着一座火山喷发,这种味道,一时间竟是难以用言语形容。
想不到一只小小的山鸡,竟能够做出此等妙不可言的美味来。
“太好吃啦!!”
庖丁吃完之后,舌头舔了舔嘴唇,作为桑海第一大厨的他,对于蒙毅的这两道炸鸡腿和叫花鸡拍手叫好。
难怪荀夫子会说出那种话来,吃完蒙毅做的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庖丁只觉得世上的一切食物皆是索然无味。
吃完了叫花鸡和炸鸡腿之后,还剩下最后一道菜,只见盘子之中金黄色的条状食物,方才荀夫子他们吃的时候,只觉吃下之后嘎嘣脆,嘴里面还残留着一丝肉香味道,看上去也是不知到底是什么?
庖丁也是不犹豫的吃了一根后,眼前一亮,这东西脆脆的,一口咬下去唇齿留香,与鸡肉不同,这道菜更多的是当成一碟小菜,很是下饭。
等庖丁吃完之后,他竖起大拇指,忍不住说道:“佩服,佩服,没想到这四道菜竟是如此的美味,看来我这桑海第一大厨的称号要改换门庭啦,哈哈。”
听到这话,众人皆是大笑,蒙毅可没有要抢他的称号的意思。
“这前三道才分别是蘑菇和鸡肉,可这第四道菜,到底是什么?我研习厨艺这么多年,为何从来没有吃过这种食物?”
荀夫子他们也想到,这道美味到底是何物。
蒙毅看着他们,揭秘道:“这道菜叫:肉炸蝗虫。”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3章 油炸大蝗虫
油炸蝗虫?!
只听这个名字之后,庖丁只觉得胃里面翻江倒海,甚是觉得恶心,想到那满天乌泱泱的蝗虫啃食着地里面的粮食,便是觉得恶心不已。
就连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亦觉胃部十分的不适,自古蝗虫便是不祥征兆的代名词,人们对它弃之如敝履,莫说食用,甚是送给自己他们亦都会拒绝。
庖丁为人大大咧咧,他捂着嘴巴,差点将刚才吃的饭全部吐了出来,道:“呕,你竟然让我们吃蝗虫,太恶心了吧。”
“恶心吗?”
说话的同时,蒙毅用筷子夹起一条油炸蝗虫来放入嘴里面,很是享受的吃着,边吃边说:“刚才你们不吃的都挺好吗?为何听说此乃蝗虫便觉恶心吗?”
刚才他们在不知道情况之下,将蝗虫视为人间美味,可得知真相的他们态度立马大变,这前后之间,翻转未免太大。
他们还以为此乃什么人间美味,竟是没有想到被人视为草芥的蝗虫,想想都觉得那满天飞的蝗虫都浑身鸡皮疙瘩竖了起来。
荀夫子忽然想到一个问题,道:“小毅,你刚才说的解决蝗灾,不会就是……”
“夫子果然聪明,不错,这就是我解决蝗灾的方法之一。”
“之一?难道你还有其他办法?”
“当然,只不过此办法乃是见效最快,想要长久还需要第二种方法结合,不过,今年怕是不行了,马上就要进入蝗灾的爆发时期,唯有先稳控住蝗灾方为大道。”蒙毅说道。
“第二种方法呢?”
“这第二种方法就是引入蝗虫的天敌,通过饲养蝗虫的天敌,以此达到平衡蝗虫的效果,不过此方法需要周期太长,短时间内不可取。”
眼下第一种方法,可以短时间内见笑,而第二种方法则需要长期,抛却这些且是不谈,通过吃蝗虫,无疑是解决蝗灾最好的办法之一。
一旦爆发蝗虫,地里面将会颗粒无收,而百姓们亦将没有粮食吃,可若通过捕食蝗虫的话,非但可以解决粮食问题,还能够从某种意义上增加百姓们捕捉蝗虫的积极性,从而将蝗灾演变成为人们餐桌上的一道美食,此方法可谓是简单粗暴,不失为一种好方法。
“我知道,一时间让你们吃蝗虫很难接受,但请你们相信我,这蝗虫绝对是一种可以食用的绝佳食材。”
见他们三人皆是沉默,蒙毅又是解释道,突然让这些古人们接受新鲜的食物,的确是很难,这也是在蒙毅的意料之中,起初不告诉他们此菜品的名称的目的就在这里。
“尔等平心而论,这油炸蝗虫的味道如何?”蒙毅问道。
三人皆是连连点头,不否认,这油炸蝗虫的味道实在是美味极了,当然,想要他们短时间内接受,还是需要一个过程的。
如果此事,能够有着一位“大人物”站出来带领吃蝗虫的话,必然会形成连锁效应,带动百姓们一起吃蝗虫,如此一来,便可解决蝗灾的问题。
蒙毅或许不知道,此刻,咸阳城传来的诏令,将会在数日之后抵达桑海,一旦蒙毅将此方法传给咸阳,以始皇帝带头为之,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届时一定可以掀起一波“蝗虫热”。
“小毅,说实在话,你这油炸蝗虫的味道着实没的说,一个字:香;两个字:很香。可想要百姓们吃蝗虫,是否……”
“我知道庖丁大哥的难处,百姓们不会接受,蝗灾也根本难以治理。”蒙毅道出了他们心中忧虑,“那你们可知吃这蝗虫可有何益处?”
“什么?吃蝗虫还有好处?!”
“万物皆可食,这蝗虫自然也是不例外的。”
听说吃蝗虫还有好处,包括荀夫子在内的三个人皆是眼前一亮,蒙毅便觉心中有门道,蒙毅笑说道:“在我小时候,看过一本古医书,名曰《本草纲目》,这本医书上面记载着蝗虫之妙用。书中所载蝗虫者,可用于脾虚少食,急慢惊风,亦对百日咳,哮喘气急等症状颇有疗效。”
“本草纲目?为何老夫从没有听说过呢?”荀夫子问道,好歹他也是博览群书,对于这本医书可谓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荀夫子哪里知道,《本草纲目》这部医学著作怕是要千年之后才能够完成。
“天下医书如此之浩繁,夫子没有看过亦是平常人,就连我也是在一次偶然中看到的。”蒙毅解释道。
“说的也是。”
荀夫子也没有深究,毕竟天下的书太多,自己又怎么可能读完呢?
这时,蒙毅转而对庖丁说道:“庖丁大哥,您的有间客栈乃桑海第一大客栈,何不你我二人联手,我提供制作蝗虫的配方,而你提供地方,到时候挣来的钱三七分成如何?!你七我三。”
“老弟啊,不是我泼你凉水,这‘油炸蝗虫’的确是道好菜,可是让那些食客们知道自己吃蝗虫,非得把我的客栈给砸喽。”庖丁说道。
蒙毅嘿笑道:“我问你,方才若非是我告诉你们真相,你们知道这是蝗虫吗?”
庖丁摇了摇头,打死他也不会知道这道美味竟然是蝗虫所做。
“连你这位大厨都不知道,何况那些食客们?你大可以将这道‘油炸蝗虫’改成另一个名字,并免费给每桌食客们提供一盘,且看一下效果如何。”
蒙毅的这招叫做放长线钓大鱼,免费给每一桌的食客提供,先看一下他们的反应如何,如果反响好的话,便可成为客栈的一道极品佳肴。
他的这个想法,很快便是得到了庖丁的赞同,免费给食客们提供一道菜,如果反响不好,大可以撤回,如果好的话,那就是赚翻了,马上就要到了蝗灾爆发的季节,到时候,地里面的蝗虫可谓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
蒙毅和庖丁一拍即合,庖丁又问:“那叫什么名字好呢?”
“这油炸蝗虫表面呈现金黄色,且吃起来味道脆香可口,何不叫它为‘蝗金脆’,您觉得呢?”
庖丁可是商人,能把有间客栈做到桑海第一,其头脑绝对灵活,他仿佛嗅到了敏锐的商机,道:“你这个方法堪称绝妙,老弟啊,我看你还读什么书,干脆跟我一起经商如何,你我兄弟二人联手,定是可以大富大贵的。”
蒙毅摆了摆手,苦笑道:“还是算了吧,人各有志。”
庖丁显然有些失望,不过他也是个豪爽人,道:“老弟,刚才你说三七分,对你太不公平了,不如这样,你我五五分成,毕竟配方是你提供的,而我只不过是提供卖菜的地方,如此已是赚你很大的便宜。”
见他执拗如此,蒙毅也就不再说什么,二人一拍即合,达成了协议。
没想到,庖丁此行竟是做出了一笔买卖,荀夫子和楚南公亦将此事看在眼中,这两位老者,对于蒙毅的钦佩更是不得了。
小小年纪,下棋胜过了楚南公,背书赢过了荀夫子,就连下厨做法也让庖丁自愧不如,他这种人简直就是天才啊。
四人坐在桌前,吃着美味佳肴,日子何其美哉,又是喝了点小酒,更是嗨到不行。
四人闲谈,刚好说道了书院大考的事情,楚南公便是问了一句:“小毅,这次书院大考,你觉得考的如何?”
“要么第一,要么倒数第一。”
“怎么说?”
蒙毅耸肩笑着说:“我写了一篇讽刺耻学于师的文章,估计被老师们看见了会气死吧。所以,要么成功,要么成仁。”
楚南公和荀夫子二人对视一眼,隐隐觉得书院内将有大事发生。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4章 你不配为人师
这些时日,书院内还算安逸祥和,大考之后,学生们也是难得好好休息一番,闲来到山下桑海城内逛一逛。
时日匆匆,一晃三天时间过去了。
这天时间,书院内几乎所有学生们无不聚集在广场上面,一时间喧闹纷扰,好不热闹。
至于为何如此?哪还有比公布成绩更令人紧张激动的呢?
书院大考,分为两项考试,其成绩分数自然也是分开公布,最后,将两项成绩的总和加在一起便是此次大考的总成绩。
约莫至卯时时分,书院的老师便是从远处走至广场上面,学生们知道,老师手里面拿的竹简,便是此次考试的成绩。
很多学生见到成绩即将被公布开来,无不双手揉搓,掌心不自觉地开始冒汗,由于过度紧张,甚是连身体都开始颤抖起来。
蒙毅站在广场的外围边缘,看着那拥挤嘈杂的人群,在他的左右分别站着两个女人,分别是赫敏和嬴紫苏,可谓是羡煞旁人。
“小毅,马上就要第一项考试的成绩,难道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嬴紫苏问道。
看见其他人紧张的模样,与蒙毅淡然冷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她便是忍不住多问了一句。
蒙毅自信笃定地说:“有什么好担心的,这第一项考试我可是势在必得,必须是满分。”
在他的脑子里面可是装了百科全书在里面,所有文学典籍如数家珍,考试当天是行云流水的作答完毕,不是满分都对不起自己。
见他这般自信,嬴紫苏侧望着他的俊美脸颊,心中升起一抹笑意,心说,这才是自己喜欢的男人,自信、从容、淡定,看似格格不入,实则运筹帷幄。
约莫两刻钟后,广场之上忽然响起了一阵沸腾喧嚣的哗然之声,顿时间,整个书院所有人都炸锅了。
只听有人大声喊道:“有黑幕,有黑幕,有黑幕!!”
“绝对不可能,第一名怎会是他呢!!”
“老师,一定是你们看批错了,拓跋毅怎会是第一名呢?!”
广场之上,天地玄黄四个班级的学生,无不发出了此等抗议的声音,就在刚才老师公布的成绩当中,蒙毅以“满分”的成绩,傲视群雄,居书院榜首。
对于这个结果,是所有人始料未及的,但对于蒙毅,只不过是很平常的一件事。
“拓跋毅的考卷,乃房夫子亲自批阅,难道你们还要质疑夫子吗?”
房凌可是出了名的严苛,况且他与拓跋毅有着恩怨,自然是不会徇私的,甚至他会想尽办法故意找蒙毅的错误。
可结果令人失望的是,房凌批改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找不出任何错误,他又是将其他老师找来一切批改,结果依旧如此。
在默写的《孟子》全篇当中,蒙毅一个字都没有错,而且是保质保量的完成,其字体工整优美,比之那些寥寥草草的其他答卷,蒙毅的答卷几乎堪称“完美”。
听到是夫子亲自批改,众人也是没有话说,可是让他们相信第一名是拓跋毅,他们实在不敢想象,那位整天吊儿郎当,不读书,不学习,整天就知道玩的人考了第一名,其让他们如何信服?
“我们不怀疑夫子,我们怀疑拓跋毅作弊,不然的话,就凭他也能考满分?这绝对不可能。”
“对,他一定是在作弊。”
有三两人跟着起哄,其他人在他们的指导下,认为拓跋毅作弊,否则,他凭什么考第一,一个整天就知道玩耍,让他们挑灯夜战之人如何心中平衡。
他们似乎忘记了一件事,就是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叫做“天才”,而他们则为“庸才”,纵然庸才在努力,哪怕倾尽一生之力,也是不能跟天擦相提并论的。
天才之所以是天才,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天赋更高,即便是不学习,也比他们强上太多太多,只可惜是人类的嫉妒心作祟,总以为天才用了某种阴险手段。
几乎所有人都不相信蒙毅能够得到第一名,就在众人吵闹的时候,伏念、房凌等人也是来到了广场之上。
关于‘拓跋毅’考了满分这件事,早已是引起了伏念的注意,他也是认为拓跋毅作弊才考取了满分。
今日来此,便是为了他考第一名这件事。
见掌门人来此,众学子亦是沉默不敢多言,而蒙毅身为当事人,也不能独善其身,随之来到了人群当中。
伏念见蒙毅来此,便是当众问道:“拓跋毅,我且问你,此次考试,你是否作弊?”
“我是否作弊,房夫子再是清楚不过,掌门何不直接问夫子,就算我作弊我也不会承认,不是吗?”蒙毅说道。
考试当天,房凌那双眼睛跟灯笼一样瞪着蒙毅,他的一举一动皆是在他的监视当中,理论上是没有作弊的可能,当然不排除他有着其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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