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我爱大包子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7章 大考第一名
房凌尽管不喜欢拓拔毅,但他所写的文章,却对可堪称经典。
“这……恐怕有些不妥吧?”房凌说道,“此次大考当中,以‘师’为主题,其本意为歌颂师德,教授学生尊师重道,然则,拓拔毅另辟蹊径,以反语之,无论是文章的论点,还是文采皆乃上乘,如此便是轻易的判为零分,是否有欠妥当?”
“子由,你何时变得如此心软?那拓拔毅将你扔到水里的事情难道忘了吗?”伏念问道。
房凌苦笑一声,道:“怎么可能会忘?可方才之言亦不过站在一位老师的角度而言。”
房凌迂腐却也不假,可他从来都是对事不对人,蒙毅的品行固然有问题,但他的文采却是不是假的。
此子竟然是能够辈出古今奠基,且是一字不差,敢问书院之中还有何人能够做到?!
对于上午拓拔毅的表现,房凌便是很意外,若他真是登徒浪子,又怎么熟背经典呢?!
“我等传承孔孟之道,礼义廉耻此乃行事之准则,然则,如他这篇文章,不可谓是背离师道,乃侮辱先贤的大不敬文章,若这等文章都值得我等标榜称颂,这不是等同于教我们的学生学习他的离师叛道吗?”
伏念一口坚决的说,身为小圣贤庄的掌门人,便是儒学教育下的牺牲品。
他们只懂得一味追寻孔孟之道,殊不知真正的孔孟之道需得顺势而为,知识是死的,人是活的,唯有顺流大势,才可长久不衰。
(ps:有的人认为伏念作为掌门报复心太重,包子其实不这么认为,伏念代表的一群迂腐的儒学家,这种人算不上君子,可以用“小人”称呼,只不过这种小人有文化。)
房凌想了想,觉得伏念说的话也有着些许道理,道:“不如这样吧,将这篇文章公布于众,让书院所有人来评判如何?”
“就依你的做法吧。”
将文章当众公示,时好时坏交由所有人来评判,至于结果如何,根据大家的建议来做出最后的裁决。
……
下午时分,房凌公布了一篇文章,此文章名曰《师说》,一经公布,于书院之中瞬间引起轩然大波。
文章之中的观点为“耻学于师”展开,字字皆为诛心之论,让人读来皆是不禁惊出一身冷汗。
“古之学者必有师。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人非生而知之者,孰能无惑?惑而不从师,其为惑也,终不解矣。……”
广场公布栏中,有人正是逐个字再读,将拓拔毅的这篇文章从头至尾读了好几遍。
不得不说,尽管拓拔毅的论点有些大胆,可他的论证却是没的说,条理性非常好,可算是一篇难得文章。
尤其是拓拔毅在文章的最后,将书院的老师们骂的狗血淋头。
其文章如下:“今拓拔毅,年十九,习读小圣贤庄,好古文,六艺经传皆通习之,不拘于时,怎奈师者迂腐,故意刁难之,归为异类,吾心痛矣,可悲可叹。故作师说以嘉己行,以正己身,以表己意,希冀于此,望师者学古道,正明身,亦不忘吾作此文,呜呼哀哉。”
所有人读完之后,无不对蒙毅的敢说出这些话表示佩服,也同样为他的疯狂举动表示不赞同。
此等侮辱老师的文章,估计也只有拓拔毅敢写出来。
短短不到一个时辰,拓拔毅的这篇《师说》文章被传的沸沸扬扬。
有人拍手叫好,有人破口大骂。叫好之人,称赞他的大胆,有勇气写出这种文章,可不是什么人都敢写的。
当然,也有大骂之人,他们咒骂蒙毅不尊师道,根本不配做一名儒生。
书院内,很快形成了两个阵营,本以为会是一边倒的情形,没想到竟然会有那么多人支持拓拔毅。
就是因为拓拔毅敢写敢做,道了无数人的心生,他们明知迂腐的老师们是不对的,却没有勇气,但拓拔毅不同,他赤裸裸的揭露了书院的氛围,让人为之一振。
至黄昏时分,伏念来到了教导室,问道:“结果如何?是否所有人都一致认为拓拔毅的文章判为零分啊?”
对于这个结果,伏念早已是预料之中的事情,他偏是不相信此等败坏师德的文章会有人支持。
可结果他想错了。
只见房凌的脸色不甚好看,道:“你错了,恰恰支持拓拔毅文章拔得头筹者超过半数。”
“什么?!”
伏念身躯一振,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难道刚才听错了?这种文章怎么会有人支持?而且还是超过半数。
“书院共有189人,其中,有108人支持拓拔毅。”房凌说道。
对于这个结果,伏念自然是非常不满意,可无奈如此,少数服从多数,即便是掌门的他也不能违背大多数人的意见。
“可知到底是何人支持拓拔毅?”
伏念想知道到底是那些人支持他的,将他们所有人找出来,全部进行再教育,如果考核不合格,那么毫不留情开除书院。
小圣贤庄乃天下儒学圣地,绝对不能够容许这股离师叛道的风气盛行。
房凌说道:“此次皆为不记名投票,故不知到底是何人支持他”
“以后再进行投票,一定要记名投票,我倒要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想要造反。”伏念冷哼道。
可是记名投票也就失去了公平所言,这样真的好吗?可伏念是掌门,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那结果呢?是否将拓拔毅归为第一名?”房凌说道。
伏念没有说话,他转身便是气恼的离开了。房凌知道,他没有说话,就等同于默认了他的做法。
翌日。
书院公布了此次书院大考的成绩,拓拔毅以双项第一的成绩,位居天地玄黄四个班级中的第一名,当之无愧的状元郎。
谁又能想到呢?考试之前,那位整天游手好闲的少年,竟然会是第一名,顿时让那些拼命学习的书呆子们自尊心收到极大的打击。
或许正如蒙毅所言,他是天才,而其他人则为庸才。即便是你再努力,只怕也是比不上人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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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桑海城内的食客们,总是往有间客栈里跑。
尽管客栈已经是桑海第一客栈,可至少其他客栈也不缺少客人。
可就在这段时间,有间客栈的生意尤为火爆,三五好友闲来无事,总是会聚在一起,到客栈之中喝酒品尝美味佳肴。
而其他客栈,则是门庭冷落,少有人光顾。
至于为何?这是因为客栈里面出现了三道美食,分别为:蝗金脆,炸鸡和叫花鸡。
这三道美食一经推出后,迅速成为了所有人的最爱。
几乎每个来到客栈吃饭的食客都会高声喊道:“小二,老三样。”
老三样,这三个字成为了桑海城所有人点菜的口头禅,就短短半个月的时间,客栈的收入就比过去的一年还要多。
尤其是有间客栈的老板庖丁,做梦都能笑着乐醒。
不过,这一切都要得益于蒙毅的独家配方,庖丁也是个生意人,将得来的钱财五五分成,如果没有蒙毅的配方,他又怎么一夜间赚那么多钱呢。
有间客栈火爆如常,此刻从咸阳的圣旨也是来到了桑海城。
由长公主嬴紫苏亲自接了圣旨后,翻阅开来,圣旨的大体内容基本上就是关于解决蝗灾的办法。
噗嗤!!
待看完父皇旨意之后,嬴紫苏忍不住大笑了起来,传旨的老奴不解地问:“公主,不知笑意为何?”
始皇帝担心的蝗灾,如今再桑海城已经成为了百姓们餐桌上最喜欢的美食。
这不由地让嬴紫苏笑出声音来。
很快,嬴紫苏便是代替蒙毅,将“治理”蝗虫的办法写完之后交给了那人。
一个月后,治理蝗灾的办法传至咸阳宫。
于朝廷议会的大殿上,始皇帝亲自将此方法公布于众。
听完这个方法之后,朝廷上顿时引来了一片哗然沸腾。
“陛下,吃蝗虫这等荒谬的做法,亘古未曾有之,万不可轻易信之。”
“蝗虫者,自古乃不详之征兆,倘以食之,必回招来更多祸患,请陛下三思。”
以左丞相李斯为首之人,站出来当即否定了蒙毅的解决办法。
李斯作为未来之人,应该知道蝗虫烹饪之后可算是一道美食,却为何又要拒绝呢?!
见众臣反对,右丞相冯去疾却是站了出来,他躬身说道:“臣不能苟同李丞相的建议。”
听到有人提出异议,始皇帝问道:“丞相可有何看法?”
“回陛下,依臣看来,食用蝗虫并未是不可行的方法,古之牛羊,又何尝不是他人率先而食之,故臣以为,此方法未必不可行。”
“蝗虫乃不详之物,又怎么食之呢?”李斯反驳道。
“李丞相既然反对,那不知你可有什么好的办法。”冯去疾反问道。
“我……”
李斯哑然,不知该如何作答。
“陛下,既然皆是谈不拢,何不当场做一道蝗虫的菜肴,让大臣当众食之再做决定如何?”赵高说道。
“好办法。”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8章 被改变的历史
从桑海传回来消息,上面记录着关于“蝗金脆”的方法,始皇帝当即差人按照配方做了一份。
约莫两刻钟后,一盘油炸蝗虫就被端上了这威压的朝堂之上。
估计在朝政议会的大堂内,吃油炸蝗虫绝对堪称千古一闻,只怕是连始皇帝都想不到有一天会在朝上吃东西。
一盘金灿灿的油炸蝗虫被端上来之后,不少大臣们想到要吃这种恶心的东西,胃部便如同翻江倒海一般汹涌滚动。
想到那密密麻麻地蝗虫,飞掠过庄稼,整片田地寸草不生,而今身为朝廷大臣,竟是要吃这么恶心的东西,尽管每个人看似面无表情,实则内心早已是咒骂了蒙毅千百遍。
若非他想出的馊主意,不然的话,他们何以沦落为吃蝗虫呢。
见群臣皆无食用之意,始皇帝面色一凝,道:“诸卿难道不吃吗?”
“陛下,非我等不吃,而此物实乃不祥之物,食之会引来祸患的。”有大臣说道。
始皇帝亦是半信半疑,如若不是蒙毅想出的办法,不然的话,他一定会将想出此办法之人当众杀头。
诸臣皆无食用之意,身为右丞相的冯去疾则先为表率,他踏前一步,道:“尔等皆是不愿多食,那便由老夫前来为尔等试探一番。”
说罢,冯去疾老当益壮,从盘中拿起一只油炸蝗虫放在嘴里面吃了下来。
众人皆是瞩目而观,朝堂之上有着无数双眼睛盯着冯去疾,待他吃完之后,始皇帝试探性地问:“相国,这蝗虫的味道如何?”
“陛下,这……这……”
冯去疾一时激动,竟是无法用言语表达,待其稍是冷静之后,他才说道:“这道油炸蝗虫,真乃人间美味也。”
说着话,他又是拿起来一只蝗虫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越吃越香,不知不觉当中,那一盘蝗虫竟是被老丞相一人吃了大半。
其余之人皆以为老丞相在说谎,甚是连始皇帝也不相信,他命令赵高将盘子端了过来自己也是吃了起来。
吃完第一条蝗虫后,始皇帝顿时被油炸蝗虫的美味所吸引。
剩下的半盘蝗虫被嬴政自己一个人吃的干干净净,他旋即立刻下令,道:“立刻给在场所有大臣们,一人做一盘。”
臣子们见皇上吃的如此美味,皆是忍不住吞咽着口水,身为天子的始皇帝都这么说,那么味道肯定是不会错的。
很快,一盘又一盘的油炸蝗虫被端了起来,皇帝都是亲自尝过了,那些作为臣子的他们又怎会不吃呢?
结果,当所有人大臣吃完之后,整个朝堂都为之沸腾了,这道油炸蝗虫实在太美味了,慢慢地一盘蝗虫,顷刻间被他们风卷残云的吃的干干净净。
始皇帝看着所有人,笑说道:“诸位卿家,你们觉得这道油炸蝗虫的味道如何?”
所有人无不点头称赞道:“陛下,想不到这蝗虫的味道如何美味,我等之人活了大半辈子从没有吃过如此好吃的东西。”
“是啊,是啊,实在太好吃了。”
此时,嬴政又继续说道:“从桑海传来消息,这蝗虫不但具有食用作用,还有药用价值呢。”
“药用价值?”
“冯相国,朕知你有气喘之苦对吗?”
冯去疾点了点头,这气喘气急之苦,困扰了他十几年,苦笑良方,始终不得其果。
“这蝗虫便是具有治疗咳喘气急之妙用,或对你的病疾有所作用。”始皇帝说道。
经此之言,冯去疾恍然初醒一般,想不到被人类视之为灾难的不祥之物,竟然还是个宝,不能能吃,还能治病。
此时,始皇帝再次问道:“诸位卿家,尔等觉得蒙毅这一治理蝗虫灾害的计策如何?”
尝到了蝗虫的美味之后,所有人终于不再反对吃蝗虫。
经过此一事之后,朝廷当即下令各地官府捕捉蝗虫,而百姓们亦可参与其中,将捕捉的蝗虫卖给餐馆,制成美味的餐食。
起初,许多人们都是无法接受这道美食,可当他们尝过了味道之后,纷纷表示太好吃。
一时间,咸阳城掀起了一股“蝗虫热”,而这道油炸蝗虫迅速成为了各家客栈餐馆的热门菜品。
对于被蝗虫吃掉的庄稼,百姓们没有什么收入,如今可用通过捕捉蝗虫还钱,从某种意义上,解决了百姓们的温饱问题。
之前,田地里面颗粒无收,一片黄褐色的徒弟,却如今,百姓们背起行囊,在自己田地里面卖力的捕捉蝗虫,可算是把百姓们高兴坏了。
……
左丞相,李斯府邸。
于府上的密室当中,正是有着一位不速之客来到了府上,李斯见到他之后,亦是露出了畏惧害怕的神情。
那人坐在首位,李斯则如同奴才一样,静静地站在一旁,等待他的训斥。
而在桌旁还放着一盘油炸蝗虫,却见那人看着这盘蝗虫,不禁发出了一声冷哼:“油炸蝗虫?这个蒙毅还真有点本事,就算失去了记忆,现代的本事还没有忘。”
“首领,咱们可是约定好的,只要将蒙毅除掉,您就告诉我回去未来的方法,如今我已是按照您说的做了,求求您告诉我回到未来的办法吧。”李斯苦苦地哀求道。
“怎么?难道呆在古代不好吗?如今你已是当朝相国,一人之上万人之下,这可比你在未来的日子要好太多。”那人说道。
“我的家人都在未来,我想他们,在秦朝已经生活了十多年,这里的日子我早已是厌烦,这丞相之位我宁愿不要,也只想早日回到未来。”
“那可不行,咱们之前约定好的,除掉蒙毅你才能回到味道,如今蒙毅还没有死掉,也就是说交易不成立,等什么时候将其杀死之后再说吧。”
“当初蒙毅从匈奴归来,是人派人于中途暗杀,可没想到他的命如此之硬,从那么高的悬崖掉下去都没有死,可如今他已是失去了记忆,对你们已经构不成任何威胁,您为何要非得杀了他呢?”
“你懂什么?蒙毅的身上有着我们想要的东西,只有他死掉了那东西才会易主出现。”那人攥着拳头说道。
他搞不懂,为何那东西偏偏选择了蒙毅,有了它就能够掌握改变世界命运的力量,如此神奇的宝物,却是被蒙毅弃之不用,实在暴殄天物。
而此物一旦认定了主人,想要占为己有的方法有两个,一者,让蒙毅自己主动让出来;二者,持有者被判定为死亡状态,便可易主改换门庭。
“不知那东西到底是?”
“不该问的别问,这件事知道的越多只会让你死的更快,你不是想回到未来吗?那就赶紧想办法杀死蒙毅,只有这样你的愿望才能实现。”那人说道。
“如今蒙毅身在桑海境内,就算我身为当朝丞相,亦难触及千里之遥的地方,想要杀死蒙毅何其之难。”李斯说道。
却听那人冷哼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与齐鲁楚家素来交好,而今楚家公子就在小圣贤庄内读书,想要杀死蒙毅还不简单。”
“你怎么知道我和楚家的关系?”
“李斯,劝你最好收起那些小心思,如果你胆敢做出任何违背组织的事情,我保证你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你以为就凭你一个厨子,也想在二千年前翻起的大风浪,实话告诉你,你不过就是狗屎,让你苟活至今,只不过是对你的怜悯。”
在他们面前,李斯这个未来穿越至秦朝的人,却是找不到任何的优势,相反,他处处受限于人,遭到组织的压迫。
堂堂相国,被人如此羞辱,他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声张愤怒。
“让你找的人找到了吗?”那人突然问道。
李斯摇头说道:“没有。”
“废物,连一个小小的泗水亭亭长都找不到,你这个丞相还真是够窝囊的。”
“我以是派人前往沛县,寻找一个叫刘邦的人,可据沛县人说,刘邦根本不在沛县,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沛县。”李斯说道。
“不可能,难道历史记载有误?刘邦的老家不是沛县。”
“并非历史记载有误,而是历史已经发生了改变,从蒙毅穿越至此,历史已经悄然发生了变化,不是吗?”李斯说道。
正如李斯所言,本应该在历史上大放光彩的人物,却黯然失去了光辉,本不应该提前死去的人物,却是死了,例如:扶苏、项羽等。
这些本不应该发生在这个时间点的事情,全部都发生了,那就说明历史早已改变,他们所知道的历史不再是过去,而是未知的未来。
那人陷入了沉默当中,如果真是如此的话,未来到底如何,可就真的不可预料了,那么,他们谋划的终结计划,又到底能否成功呢?!
秦灭汉兴,他们是否能够创造一个史无前例的帝国?而今看来,都需要打上一个问号。
“蒙毅尽快铲除,留着他总会是一个隐患,越快越好。”
重生之秦朝败家子 第129章 迎海神
迎海神。
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桑海濒临东海,百姓们多以捕鱼为生。
山有山神,这水中自然也是水神,而掌管大海的神仙也就是海神。
每年汛期,大海波涛汹涌,出海捕鱼的百姓们多祭祀海神,以求得来年的风调雨顺。
久而久之,“迎海神”便是成为了当地的一种风俗。这天,桑海城百姓家中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好生的热闹。
在东海之滨,此地聚集了诸多百姓,男男女女,老幼皆在,不少人穿着新衣服,行至海边,脸上洋溢着欢乐的笑容。
然而,对于大多数百姓们的确是充满了欢乐。
可对于即将成为祭品的人家而言,则是丝毫笑不起来。
所谓“迎海神”,说白了就跟我们常说的祭祀上天差不多,需得供奉祭品,这本无可厚非,可桑海的祭祀海神的祭品竟然是……
活人!!
每年祭祀海神,都需要一位妙龄俊美的女子当做祭品被送上祭台,待时辰一到,会出现海神使者,使者会将祭品带走,并献给海神。
海神收到祭品之后,则会保佑桑海城一年来风调雨顺。
而今年海神的祭品,同样是一位妙龄的美丽女子,该女子名曰:楚兰,乃桑海楚家的大小姐。
而这位楚兰有着一个堂弟,便是小圣贤庄的楚羽唐,有着齐鲁楚家的背景,这楚家在桑海也算是大户人家。
闻听有着一天夜里,桑海连夜大雨,突然一道闪电撕裂天空,海神降临楚家,并点名要楚兰作为今年的祭品。
尽管楚家在桑海颇有势力,奈何神明不敢触犯,只得在祭祀当天,将楚兰送上祭台。
而此时的楚家却没有外面的欢腾气氛,一片氤氲的氛围将整个府邸笼罩。
在迎海神当天,楚兰的母亲哭成了个累人,她还指望着女人寻得个好郎君,生一堆大胖小子。
怎料姑娘命苦被海神选中!纵然她万般不愿,可是海神的指令,她一个妇道人家哪敢违背。
所以,只得将女儿亲自送上前往祭台的轿子,在哭泣的悲伤之中慢慢走远。
楚兰的父亲想要阻拦,却也害怕海神降怒,为楚家带来祸患。
数年前,桑海也曾有着一位大户人家的女儿被选为了祭品,可那女子的父亲不同意,结果第二天,那大户人家全家离奇的死亡,最后他们的尸首在海边被人找到,据说是海神降怒,才是如此的。
从哪之后,没有人再敢违背海神之意。
蒙毅就在人群当中,亲眼目睹了楚家送别女儿的画面,他对身边的嬴紫苏问道:“你相信这世上有海神吗?”
“举头三尺有神明,世人都在言传,或许真的存在吧。”嬴紫苏说道。
尽管没有人真正见过神仙,可身边之人无不都说有着神灵存在,或许真的有吧。
“敏敏,你觉得呢?”蒙毅又问赫敏。
“有吧,山有山神,海有海神,在我们草原也同样信奉掌管神灵,且每年都会祭祀祭拜神灵。”赫敏说道。
蒙毅双手环抱胸前,冷声道:“什么狗屁神灵,所谓神灵不过是人心作祟罢了,还有哪个什么海神使者,依我看来,根本就是有人在故意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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