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书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欧阳修、宋祁
之昏也,是以月或皆见。若阴阳迟速,轨漏加时不同,举其中数率,去日十三度
以上而月见,乃其常也。且晦日之光未尽也,如二日之明已生也。一以为是,一
以为非。又常朔进退,则定朔之晦、二也。或以为变,或以为常。是未通于四三
交质之论也。
综近代诸历,以百万为率齐之,其所差,少或一分,多至十数失一分。考
春秋才差一刻,而百数年间不足成朓朒之异。施行未几,旋复疏阔,由未知
躔离经朔相求耳。李业兴、甄鸾等欲求天验,辄加减月分,迁革不已,朓朒相
戾,又未知昏明之限与定朔故也。杨伟采乾象为迟疾阴阳历,虽知加时后天,
蚀不在朔,而未能有以更之也。
何承天欲以盈缩定朔望小余。钱乐之以为:“推交会时刻虽审,而月频三大
二小。日蚀不唯在朔,亦有在晦、二者。”皮延宗又以为:“纪首合朔,大小余
当尽,若每月定之,则纪首位盈,当退一日,便应以故岁之晦为新纪之首。立法
之制,如为不便。”承天乃止。虞广刂曰:“所谓朔在会合,苟躔次既同,何患
于频大也日月相离,何患于频小也”春秋日蚀不书朔者八,公羊曰:
“二日也。”谷梁曰:“晦也。”左氏曰:“官失之也。”。刘孝孙推
俱得朔日,以丘明为是,乃与刘焯皆议定朔,为有司所抑不得行。傅仁均始为定
朔,而曰“晦不东见,朔不西朓”,以为昏晦当灭,亦、梵之论。淳风因循
皇极,皇极密于麟德,以朔余乘三千四十,乃一万除之,就全数得千
六百一十三。又以九百四十乘之,以三千四十而一,得四百九十八秒七十五太强,
是为四分余率。
刘洪以古历斗分太强,久当后天,乃先正斗分,而后求朔法,故朔余之母烦
矣。韩翊以乾象朔分太弱,久当先天,乃先考朔分,而后覆求度法,故度余
之母烦矣。何承天反覆相求,使气朔之母合简易之率,而星数不得同元矣。李业
兴、宋景业、甄鸾、张宾欲使六甲之首众术同元,而气朔余分,其细甚矣。麟
德历有总法,开元历有通法,故积岁如月分之数,而后闰余偕尽。
考汉元光已来史官注记,日蚀有加时者凡三十七事,麟德历得五,开
元历得二十二。
其四没灭略例曰:
古者以中气所盈之日为没,没分偕尽者为灭;开元历以中分所盈为没,
朔分所虚为灭。综终岁没分,谓之策余;终岁灭分,谓之用差。皆归于揲易再
扐而后挂也。
其五卦候议曰:
七十二候,原于周公时训。月令虽颇有增益,然先后之次则同。自
后魏始载于历,乃依易轨所传,不合经义。今改从古。
其六卦议曰:
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京氏又
以卦爻配期之日,坎、离、震、兑,其用事自分、至之首,皆得八十分日之七十
三。颐、晋、井、大畜,皆五日十四分,余皆六日七分,止于占灾眚与吉凶善败
之事。至于观阴阳之变,则错乱而不明。自乾象历以降,皆因京氏。惟天
保历依易通统轨图。自八十有二节、五卦、初爻,相次用事,及上爻而与
中气偕终,非京氏本旨及七略所传。按郎顗所传,卦皆六日七分,不以初爻
相次用事,齐历谬矣。又京氏减七十三分,为四正之候,其说不经,欲附会纬
文七日来复而已。
夫阳精道消,静而无迹,不过极其正数,至七而通矣。七者,阳之正也,安
在益其小余,令七日而后雷动地中乎当据孟氏,自冬至初,中孚用事,一月之
策,九六、七八,是为三十。而卦以地六,候以天五,五六相乘,消息一变,十
有二变而岁复初。坎、震、离、兑,二十四气,次主一爻,其初则二至、二分也。
坎以阴包阳,故自北正,微阳动于下,升而未达,极于二月,凝涸之气消,坎运
终焉。春分出于震,始据万物之元,为主于内,则群阴化而从之,极于南正,而
丰大之变穷,震功究焉。离以阳包阴,故自南正,微阴生于地下,积而未章,至
于八月,文明之质衰,离运终焉。仲秋阴形于兑,始循万物之末,为主于内,群
阳降而承之,极于北正,而天泽之施穷,兑功究焉。故阳七之静始于坎,阳九之
动始于震,阴八之静始于离,阴六之动始于兑。故四象之变,皆兼六爻,而中节
之应备矣。易爻当日,十有二中,直全卦之初;十有二节,直全卦之中。齐
历又以节在贞,气在悔,非是。
其七日度议曰:
古历,日有常度,天周为岁终,故系星度于节气。其说似是而非,故久而益
差。虞喜觉之,使天为天,岁为岁,乃立差以追其变,使五十年退一度。何承天
以为太过,乃倍其年,而反不及。皇极取二家中数为七十五年,盖近之矣。
考古史及日官候簿,以通法之三十九分太为一岁之差。自帝尧演纪之端,在虚一
度。及今开元甲子,却三十六度,而乾策复初矣。日在虚一,则鸟、火、昴、虚
皆以仲月昏中,合于尧典。
刘炫依大明历四十五年差一度,则冬至在虚、危,而夏至火已过中矣。
梁武帝据虞广刂历,百八十六年差一度,则唐、虞之际,日在斗、牛间,而冬至
昴尚未中。以为皆承闰后节前,月却使然。而此经终始一岁之事,不容顿有四闰,
故淳风因为之说曰:“若冬至昴中,则夏至秋分星火、星虚,皆在未正之西。若
以夏至火中,秋分虚中,则冬至昴在巳正之东。互有盈缩,不足以为岁差证。”
是又不然。今以四象分天,北正玄枵中,虚九度;东正大火中,房二度;南正鹑
火中,七星七度;西正大梁中,昴七度。总昼夜刻以约周天,命距中星,则春分
南正中天,秋分北正中天。冬至之昏,西正在午东十八度;夏至之昏,东正在午
西十八度:轨漏使然也。冬至,日在虚一度,则春分昏张一度中;秋分虚九度中;
冬至胃二度中,昴距星直午正之东十二度;夏至尾十一度中,心后星直午正之西
十二度。四序进退,不逾午正间。而淳风以为不叶,非也。又王孝通云:“如岁
差自昴至壁,则尧前七千余载,冬至,日应在东井。井极北,故暑;斗极南,故
寒。寒暑易位,必不然矣。”所谓岁差者,日与黄道俱差也。假冬至日躔大火之
中,则春分黄道交于虚九,而南至之轨更出房、心外,距赤道亦二十四度。设在
东井,差亦如之。若日在东井,犹去极最近,表景最短,则是分、至常居其所。
黄道不迁,日行不退,又安得谓之岁差乎孝通及淳风以为冬至日在斗十三度,
昏东壁中,昴在巽维之左,向明之位,非无星也。水星昏正可以为仲之候,何必
援昴于始觌之际,以惑民之视听哉!
夏后氏四百三十二年,日却差五度。太康十二年戊子岁冬至,应在女十一度。
书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刘炫曰:“房,所舍之次也。集,
会也。会,合也。不合则日蚀可知。或以房为房星,知不然者,且日之所在正可
推而知之。君子慎疑,宁当以日在之宿为文近代善历者,推仲康时九月合朔,
已在房星北矣。”按,古文“集”与“辑”义同。日月嘉会,而阴阳辑睦,则阳
不疚乎位,以常其明,阴亦含章示冲,以隐其形。若变而相伤,则不辑矣。房者
辰之所次,星者所次之名,其揆一也。又春秋传“辰在斗柄”、“天策焞
焞”、“降娄之初”、“辰尾之末”,君子言之,不以为缪,何独慎疑于房星
哉新历仲康五年癸巳岁九月庚戌朔,日蚀在房二度。炫以五子之歌,仲康
当是其一,肇位四海,复脩大禹之典,其五年,羲、和失职,则王命徂征。虞
广刂以为仲康元年,非也。
国语单子曰:“辰角见而雨毕,天根见而水涸,本见而草木节解,驷见
而陨霜,火见而清风戒寒。”韦昭以为夏后氏之令,周人所因。推夏后氏之初,
秋分后五日,日在氏十三度,龙角尽见,时雨可以毕矣。又先寒露三日,天根朝
觌,时训“爰始收潦”,而月令亦云“水涸”。后寒露十日,日在尾八
度而本见,又五日而驷见。故陨霜则蛰虫墐户。郑康成据当时所见,谓天根朝
见,在季秋之末,以月令为谬。韦昭以仲秋水始涸,天根见乃竭。皆非是。
霜降六日,日在尾末,火星初见,营室昏中,于是始脩城郭、宫室。故时儆
曰:“营室之中,土功其始。火之初见,期于司理。”麟德历霜降后五日,
火伏。小雪后十日,晨见。至大雪而后定星中,日旦南至,冰壮地坼。又非土功
之始也。
夏历十二次,立春,日在东壁三度,于太初星距壁一度太也。
颛顼历上元甲寅岁正月甲寅晨初合朔立春,七曜皆直艮维之首。盖重黎
受职于颛顼,九黎乱德,二官咸废,帝尧复其子孙,命掌天地四时,以及虞、夏。
故本其所由生,命曰颛顼,其实夏历也。汤作殷历,更以十一月甲
子合朔冬至为上元。周人因之,距羲、和千祀,昏明中星率差半次。夏时直月节
者,皆当十有二中,故因循夏令。其后吕不韦得之,以为秦法,更考中星,断取
近距,以乙卯岁正月己巳合朔立春为上元。洪范传曰:“历记始于颛顼上元
太始阏蒙摄提格之岁,毕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营室五度。”是也。
秦颛顼历元起乙卯,汉太初历元起丁丑,推而上之,皆不值甲寅,犹以
日月五纬复得上元本星度,故命曰阏蒙摄提格之岁,而实非甲寅。
夏历章蔀纪首,皆在立春,故其课中星、揆斗建与闰余之所盈缩,皆以
十有二节为损益之中。而殷、周、汉历,章蔀纪首皆直冬至,故其
名察发敛,亦以中气为主。此其异也。
夏小正虽颇疏简失传,乃羲、和遗迹。何承天循大戴之说,复用夏时,
更以正月甲子夜半合朔雨水为上元,进乖夏历,退非周正,故近代推月令、
小正者,皆不与古合。开元历推夏时立春,日在营室之末,昏东井二度
中。古历以参右肩为距,方当南正。故小正曰:“正月初昏,斗杓悬在下。”
魁枕参首,所以著参中也。季春,在昴十一度半,去参距星十八度,故曰:“三
月,参则伏。”立夏,日在井四度,昏角中。南门右星入角距西五度,其左星入
角距东六度,故曰:“四月初昏,南门正。昴则见。”五月节,日在舆鬼一度半。
参去日道最远,以浑仪度之,参体始见,其肩股犹在浊中。房星正中。故曰:“
五月,参则见。初昏,大火中。”“八月,参中则曙”,失传也。辰伏则参见,
非中也。“十月初昏,南门见”,亦失传也。定星方中,则南门伏,非昏见也。
商六百二十八年,日却差八度。太甲二年壬午岁冬至,应在女六度。
国语曰:“武王伐商,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
星在天鼋。”旧说岁在己卯,推其朏魄,乃文王崩,武王成君之岁也。其明年,
武王即位,新历孟春定朔丙辰,于商为二月,故周书曰:“维王元祀二月丙
辰朔,武王访于周公。”竹书:“十一年庚寅,周始伐商。”而管子及
家语以为十二年,盖通成君之岁也。先儒以文王受命九年而崩;至十年,武
王观兵盟津;十三年,复伐商。推元祀二月丙辰朔,距伐商日月,不为相距四年。
所说非是。武王十年,夏正十月戊子,周师始起。于岁差日在箕十度,则析木津
也。晨初,月在房四度。于易,雷乘乾曰大壮,房、心象焉。心为乾精,而
房,升阳之驷也。房与岁星实相经纬,以属灵威仰之神,后稷感之以生。故国
语曰:“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祖后稷之所经纬也。”又三日得周正月庚寅
朔,日月会南斗一度。故曰“辰在斗柄”。壬辰,辰星夕见,在南斗二十度。其
明日,武王自宗周次于师所。凡月朔而未见曰“死魄”,夕而成光则谓之“朏”。
朏或以二日,或以三日,故武成曰:“维一月壬辰,旁死魄。翌日癸巳,王
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是时辰星与周师俱进,由建星之末,历牵牛、须女,涉
颛顼之虚。戊午,师度盟津,而辰星伏于天鼋。辰星,汁光纪之精,所以告颛顼
而终水行之运,且木帝之所繇生也。故国语曰:“星与日辰之位皆在北维,
颛顼之所建也,帝喾受之。我周氏出自天鼋;及析木,有建星、牵牛焉,则我皇
妣太姜之侄、伯陵之后逢公之所凭神也。”是岁,岁星始及鹑火。其明年,周始
革命。岁又退行,旅于鹑首,而后进及鸟帑,所以反复其道,经纶周室。鹑火直
轩辕之虚,以爰稼穑,稷星系焉,而成周之大萃也。鹑首当山河之右,太王以兴,
后稷封焉,而宗周之所宅也。岁星与房实相经纬,而相距七舍;木与水代终,而
相及七月。故国语曰;“岁之所在,则我有周之分也。自鹑及驷七列,南北
之揆七月。其二月戊子朔,哉生明,王自克商还,至于酆,于周为四月。新历推
定望甲辰,而乙巳旁之。故武成曰:“维四月,既旁生魄,粤六月庚戌,武
王燎于周庙。”麟德历,周师始起,岁在降娄,月宿天根,日躔心而合辰在
尾,水星伏于星纪,不及天鼋。又周书,革命六年而武王崩。管子、
家语以为七年,盖通克商之岁也。
周公摄政七年二月甲戌朔,己丑望,后六日乙未。三月定朔甲辰,三日丙午。
故召诰曰:“惟二月既望,越六日乙未,王朝步自周,至于酆”,“三月,
惟丙午朏,越三日戊申,太保朝至于洛。”其明年,成王正位。三十年四月乙酉
朔甲子,哉生魄。故书曰:“惟四月,才生魄。”甲子,作顾命。康王
十二年,岁在乙酉,六月戊辰朔,三日庚午。故毕命曰:“惟十有二年,六
月庚午朏。越三日壬申,王以成周之众命毕公。”自伐纣及此,五十六年,朏魄
日名,上下无不合。而三统历以己卯为克商之岁,非也。夫有效于古者,宜
合于今。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
失之盖益甚焉。是以知合于歆者,必非克商之岁。
自宗周讫春秋之季,日却差八度。康王十一年甲申岁冬至,应在牵牛六度。
周历十二次,星纪初,南斗十四度,于太初星距斗十七度少也。
古历分率简易,岁久辄差。达历数者随时迁革,以合其变。故三代之兴,皆
揆测天行,考正星次,为一代之制。正朔既革,而服色从之。及继体守文,畴人
代嗣,则谨循先王旧制焉。
国语曰:“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土乃脉发。先时九日,太史告稷
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弗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
周初,先立春九日,日至营室。古历距中九十一度,是日晨初,大火正中,故曰
“农祥晨正,日月底于天庙”也。于易象,升气究而临受之,自冬至后七日,
乾精始复。及大寒,地统之中,阳洽于万物根柢,而与萌芽俱升,木在地中之象,
升气已达,则当推而大之,故受之以临。于消息,龙德在田,得地道之和泽,而
动于地中,升阳愤盈,土气震发,故曰:“自今至于初吉,阳气俱蒸,土膏其动。”
又先立春三日,而小过用事,阳好节止于内,动作于外,矫而过正,然后返求中
焉。是以及于艮维,则山泽通气,阳精辟户,甲坼之萌见,而莩谷之际离,故曰:
“不震不渝,脉其满眚,谷乃不殖。”君子之道,必拟之而后言,岂亻意度而已
哉!韦昭以为日及天庙,在立春之初,非也。于麟德历则又后立春十五日矣。
春秋“桓公五年,秋,大雩”。传曰:“书不时也。凡祀,启蛰而
郊,龙见而雩。”周历立夏日在觜觿二度。于轨漏,昏角一度中,苍龙毕见。
然则当在建巳之初,周礼也。至春秋时,日已潜退五度,节前月却,犹在建辰。
月令以为五月者,吕氏以颛顼历芒种亢中,则龙以立夏昏见,不知
有岁差,故雩祭失时。然则唐礼当以建巳之初,农祥始见而雩。若据麟德历,
以小满后十三日,则龙角过中,为不时矣。传曰:“凡土功,龙见而毕务,
戒事。火见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毕。”十六年冬,城向。十有一月,卫
侯朔出奔齐。“冬,城向,书时也。”以岁差推之,周初霜降,日在心五度,角、
亢晨见。立冬,火见营室中。后七日,水星昏正,可以兴板干。故祖冲之以为定
之方中,直营室八度。是岁九月六日霜降,二十一日立冬。十月之前,水星昏正,
故传以为得时。杜氏据晋历,小雪后定星乃中,季秋城向,似为太早,因曰:
功役之事,皆总指天象,不与言历数同。引诗云“定之方中”,乃未正中之
辞,非是。麟德历,立冬后二十五日火见,至大雪后营室乃中。而春秋
九月书时,不已早乎。大雪,周之孟春,阳气静复,以缮城隍,治宫室,是谓发
天地之房,方于立春断狱,所失多矣。然则唐制宜以玄枵中天兴土功。
僖公五年,晋侯伐虢。卜偃曰:“克之。童谣云:丙之辰,龙尾伏辰,袀
服振振,取虢之旂,鹑之贲贲,天策焞,火中成军。其九月十月之交乎!
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鹑火中,必是时。”策,入尾十二度。新历是岁十月
丙子定朔,日月合尾十四度于黄道。古历日在尾,而月在策,故曰“龙尾伏辰”,
于古距张中而曙,直鹑火之末,始将西降,故曰“贲贲”。
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蚀。士文伯曰:“去卫地,如鲁地。于是有灾,鲁
实受之。”新历是岁二月甲辰朔入常,雨水后七日,在奎十度。周度为降娄之始,
则鲁、卫之交也。自周初至是,已退七度,故入雨水。七日方及降娄,虽日度潜
移,而周礼未改,其配神主祭之宿,宜书于建国之初。淳风驳戊寅历曰:“
汉志降娄初在奎五度,今历日蚀在降娄之中,依无岁差法,食于两次之交。”
是又不然。议者晓十有二次之所由生,然后可以明其得失。且刘歆等所定辰次,
非能有以睹阴阳之赜,而得于鬼神,各据当时中节星度耳。歆以太初历冬至
日在牵牛前五度,故降娄直东壁八度。李业兴正光历,冬至在牵牛前十二度,
故降娄退至东壁三度。及祖冲之后,以为日度渐差,则当据列宿四正之中以定辰
次,不复系于中节。淳风以冬至常在斗十三度,则当以东壁二度为降娄之初,安
得守汉历以驳仁均耶又三统历昭公二十年,己丑,日南至,与麟德及
开元历同。然则入雨水后七日,亦入降娄七度,非鲁、卫之交也。三十一年
十二月辛亥朔,日蚀。史墨曰:“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开元
历是岁十月辛亥朔,入常立冬。五日,日在尾十三度,于古距辰尾之初。麟
德历日在心三度于黄道,退直于房矣。
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螽。开元历推置闰当在十一年春,至十二年冬,
失闰已久。是岁九月己亥朔,先寒露三日,于定气,日在亢五度,去心近一次。
火星明大,尚未当伏。至霜降五日,始潜日下。乃月令“蛰虫咸俯”,则火
辰未伏,当在霜降前。虽节气极晚,不得十月昏见。故仲尼曰:“丘闻之,火伏
而后蛰者毕。今火犹西流,司历过也。”方夏后氏之初,八月辰伏,九月内火,
及霜降之后,火已朝觌东方,距春秋之季千五百余年,乃云“火伏而后蛰者毕。”
向使冬至常居其所,则仲尼不得以西流未伏,明是九月之初也。自春秋至今又千
五百岁,麟德历以霜降后五日,日在氐八度,房、心初伏,定增二日,以月
蚀冲校之,犹差三度。闰余稍多,则建亥之始,火犹见西方。向使宿度不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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