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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世双谐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三天两觉
简而言之,“江湖中人”嘛,是这样的……
你不可能指望每一个自称大侠的都是那种将生死置之度外,正义无私的真大侠,大部分人行走江湖,还不就是为了名和利么?
这种在规则内混的老油子,才是大部分人的归宿。
林元诚也理解,不是这些人想这么混,是他们天分、际遇、心性、能力等,决定了他们也只能混成这样了。
所以小林这会儿才装出一副已动了杀心的样子,准备在心理上吓唬一下贾沙白,生理上也让对方挂点儿彩,等对方明白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求个饶服个软,他自然也就算了。
可没想到,这贾沙白被惊吓过了头,连说话的余力都没有了。
而他那九位“兄弟”呢,以郑自器为首,已经悄然后退到了一个挺远的距离,一副要扔下他开溜的样子……
但凡那几人里能有一个站出来替他们大哥求个饶,林元诚也就着这台阶下了。
好在,没过太久,又有第三方势力前来救场。
且说……就在郑自器他们将逃未逃的当口,突然有十几个身材高大魁梧,但打扮和普通客人无异的壮汉从楼下刷刷地冲了上来。
这帮人也很有意思,一上到这层,就想往朱青赮和张季慨那边去,结果被张季慨用眼一瞪,又来了个紧急刹车,在那儿僵了几秒,随后可能是品出了老张眼神中的意思,这才调转头来,装出一开始就是来劝架的样子,冲向了林元诚和贾沙白那边。
“住手!”为首的壮汉开口喝时,本能就伸手往腰间摸去。
但他一摸才想起来:对了,今儿我没带刀来啊。
而林元诚呢,甚至没给对方尴尬的时间,小林一看有节骨眼儿了,直接就把剑招一收一停,真住手了。
壮汉一看也愣了,心说:“嗯?这小子怎么这么听话?我今儿也没穿官服啊,难道他认识我?”
“这位兄台,有何指教啊?”林元诚问这话时,杀气已荡然无存,语气还挺客气。
“呃……”那壮汉见他这么好说话,反而有点不知所措,吞吞吐吐地回道,“我……我与友人在楼下吃酒,听到吵闹,故上来看看。”
他口中的“友人”,无疑就是此刻跟在他后边儿的另外十几条壮汉。
想必各位看官也都能看出来,这些人呢,并不是什么普通客人,而是宫里的侍卫——是张季慨瞒着青赮公主悄悄安排下的、负责暗中跟随保护的人马。
张季慨会这么做,也是理所当然的,这毕竟是在宫外,就算青赮公主认为身边有老张当保镖已经足够,老张也不敢大意;因为他终究只有一人,就算武功再高,也会有兼顾不过来的情况,万一公主在宫外出了什么闪失,他张季慨被千刀万剐事小,皇家的脸面、乃至大朙的国体有失事大。
眼下,这十几个乔装改扮、在楼下装成客人“值班”的侍卫显然是因为听到了顶楼的打斗声,这才会一拥而上准备护驾。
没想到,他们上来之后便发现公主根本没事,正跟老张站那儿看戏呢,而老张又用眼神示意他们别暴露身份,那他们也就只能这么硬着头皮装成来劝架的了。
“哦……打扰各位了,抱歉。”林元诚说着,把断剑随手一扔,看向已经坐倒在地、一脸茫然的贾沙白,“那……咱便不打了吧?”
“啊?”贾沙白此时已经懵了,完全不知该作何反应。
侍卫们和其他“河北十剑豪”的成员也都面面相觑,给整不会了。
谁都没想到这林元诚变脸变得能那么快,前一秒还杀意滔天呢,后一秒被不认识的路人一句话就给劝住了?
“好了好了,我来说句公道话!”这时,一直坐在星临阁内没乱动的法宁一看情势好像稳住了,顺势就走了出来充当和事佬,“今天这个事情嘛……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大家都是武林中人,火气大,有点摩擦很正常。”
他说着,便俯身从已经瘫软的贾沙白手中拿回了自己那把宝剑:“眼下大家互有损伤,要不就此打住,各自散了……免得再招惹来什么不必要的麻烦……”
当说到“麻烦”二字时,法宁的目光不经意地就扫过了那些皇宫侍卫,他甚至好像还看了眼远处的朱青赮和张季慨。
“那啥……贾大爷啊,这事儿总归还是你们不对在先,事情做得不太地道,现在弄成这样,我跟林少侠、令狐少侠的买卖也没法儿谈了……所以,依我看,刚才这一架打坏的东西,就你们赔了呗?”法宁说着,根本也不等对方回答,拿着剑就往屋里走,准备收拾东西跑路。
他那手脚也是够快的,三下五除二就把自己的货物都收拾好了,然后背着一个大木箱子就出来了。
“林少侠、令狐少侠,对不住,我还有事,咱们江湖路远、有缘再见、来日方长、后会有期……”这法宁跟说贯口似的与小林和令狐道了别,其语速飞快、脚步更快,迅速就离开了这是非之地。
到后来贾沙白等人才知道,这法宁走时,可是连一文钱的账都没跟杳梦楼结过,也就是说……他们十个今天不但要赔偿打坏了东西的损失,就连刚才吃的那一顿也得自己掏银子补上。
合着他们闹这一场,啥都没捞着,被痛揍了一顿,赔了不少钱,还请客这个法宁白吃了一顿大餐。
林元诚和令狐翔呢,也没再多逗留,他们也看得出来,法宁这“公道话”其实已经算是帮着他俩在拉偏架了,事已至此,也就别再纠结买剑的事儿了,快撤吧,再不撤就要留下收拾烂摊子了。
结果,这事也就到此为止。
那“河北十剑豪”自然不敢再去阻拦林元诚和令狐翔,而老鸨见有人留下买单,就更不会节外生枝了。
事后,因为此次事件的目击者众多,贾沙白他们十个实在不太方便过度地扭曲事实,于是,为了让自己面子上过得去,他们就开始疯狂吹嘘林元诚的强大,“混元神剑”之名也就这么不胫而走。
…………
时间回到现在。
被朱青赮问起那句“此子不出五年必成绝顶高手”的张季慨,登时一愣,没答上话来。
不过朱青赮也没让对方尬住太久,便自己接道:“嘻嘻……其实老张你不答也没关系,等我跟他过上几招,再当面请教他几句,自见分晓。”
“什么?”张季慨这下可惊了,“小主,您这是要……”
“自前几日起,我就陆续接到探子传来的消息……”朱青赮接道,“说是有‘混元星际门’的门人于这几天内进了城,而刚才老张你来之前,我恰好得知那林元诚也现身了……呵,我已安排好了,今晚我就去会会这姓林的小子……”





盖世双谐 第三十章 这就是街武(上)
话分两头,在黄东来他们进城的同一天下午,这京城的南门,也进了一人。
此人一身粗布的衣衫,肩上挂着个大包袱,徒步而来。
他的皮肤也不知是黑呢还是脏,就跟抹了泥似的,加上一脸的络腮胡,右脸上还有一大块烂疮,那模样是真让人落不下眼。
这种容貌脏丑、衣着朴素、也不像带着兵器的汉子,显然不是什么有钱有势的商贾官宦,也不似本领高强的江湖人物,所以当他随着人流进城时候,并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儿。
但,你若让眼力劲儿高明的高手来仔细观察,便会发现:这人的身形步法,比起常人来实要稳健和轻快不少,而且他脖子根那儿的肤色与脖子上段和脸上的有所差别……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经过伪装的人。
一个因为不想引起太多注意,而故意隐藏了真实样貌的人。
那么他是谁呢?
想来列位看官也猜到了,他就是接到黄东来的飞鸽传书后,从杭州一路北上来京的孙亦谐。
按说呢,孙亦谐来这儿的路途是比黄东来他们短的,且华东一带的路也更好走,他应该更早抵达才对,但因为他想在家多陪陪家人,顺带收拾一下慕容籍此前给他们家的生意带来的影响,所以就在杭州多留了一段日子才启程。
结果也是巧了,他刚好和黄东来一行人于同一天抵达了京城。
您别看这孙亦谐是江南一霸,也算吃过见过,但这大朙的京城他今儿也是头回来,因此,跟黄东来一样,孙哥进了城后,也是看啥都觉得新鲜。
考虑到自己这番伪装也是挺花时间的,孙亦谐便决定,先不去找客栈卸妆了,趁日落前在城里逛两圈再说。
于是,他便在城内游荡起来,一路上走走停停,东边看人卖艺,西边听人唱曲,南边买几件东西,北边尝几串小吃……也算是短时间内接触到了不少京城的风土人情。
这么逛了有一个多时辰吧,孙亦谐忽然被一阵香味吸引,他稍微寻了寻,便走进了路边的一家苍蝇小馆。
这家馆子的老板姓陈,今年五十来岁,年轻时也跟随名厨学过几年,成家后便在此凭手艺立业,从一开始的小摊儿慢慢做起,经过二十多年,方有了如今这个店面。
平日里,陈老板只负责在后厨炒菜,由他的女婿在店内负责结账、端菜收桌、招呼客人,而老板的女儿则在后面帮厨、洗碗,生意忙的时候也会出来帮忙端下菜。
老陈还有个老伴儿,因为缠过小脚,在店里帮手有些勉强,故留在家里带带两个年幼的外孙。
就是这么个小店,就是这么普普通通的一家人,靠着卖些可口的家常饭菜,也经营了好些年了,口碑不错,街坊邻居也都挺照顾他们生意。
此刻孙亦谐走进店内,扫了一眼发现屋里还挺热闹,除了角落一张小桌,其他桌子都坐满了,不过他也不介意坐哪儿,只要东西好吃就成。
待孙哥自己到那角落坐定,老板的女婿也已上前来招呼,孙亦谐没多想,点了一壶酒,一碗饭,然后就说让厨子随意给他炒俩拿手的小菜。
老板女婿也挺机灵的,一看孙亦谐点了米饭而不是面食或馒头,再听其口音,便猜到他是南方人,于是就去后厨让岳父给整了一鱼一肉,并关照在口味上来个南菜北做,这样便能让客人既吃到熟悉的菜式,又尝到北方才有的口味。
就这样,孙亦谐稍等片刻,他的菜便上来了。
盘子撂下,香味升腾,孙亦谐低头一瞧,这两盘儿菜,那叫一个色香味俱全,看着都让人流口水,孙亦谐还没动筷子,便知今儿来对了,这顿定能大快朵颐。
然,恰在此时,有那么七八个街溜子,刚好经过这店门口,而为首那人呢,又刚好因这饭菜的香味往这店内瞥了一眼,瞥见了正在给孙亦谐端菜的女人。
此时因为店内忙碌,负责上菜的正是老板的女儿。
这女子,今年二十有六,虽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且平时都在干粗活儿,但其容貌身段仍称得上秀丽绰约。
当年街坊邻居们便都说:以陈大勺这个女儿的姿色,在京城找个大户人家做妾是绰绰有余了,只要陈大勺肯点头,那他们家后半辈子也甭开什么饭馆儿了,躺着过都行。
却没想到,陈老板后来却把女儿嫁给了一个无父无母,来他店里打工的苦命孩子——也没啥原因,就是女儿喜欢,这女婿对他女儿也好。
如今十来年过去,时间也确实证明了陈老板这选择没错:他这女婿对他女儿真就一直很好,在生意上也能帮他很大的忙,是个勤奋周到的人。
可今天,这小两口可是摊上事儿了……
“唷!这可是一景儿啊,爷三天两头儿打这儿过,咋就漏看了呢……”门外为首那人,瞅见老板的女儿,当时就搁眼里拔不出来了,他嘴里一边念叨着这骚话,一边就带着身后的七名大汉往屋里来。
老板的女儿见状,赶紧就抱着菜盘快步回了后厨。
“呵……诸位客官,还请留步。”老板女婿也是很机敏地上前,拦在了那些人跟前,并挤出一个笑容,“您看,咱这店小,已经坐满了……”
“干嘛干嘛?爷刚进来你就要赶人呐?”对面为首那人,此时堪堪把他那双色眯眯的眼睛从老板女儿身影消失的方向移开,并换上一脸牛逼哄哄的表情,瞪着老板的女婿道,“知道大爷是谁吗?”
“这能不知吗……”老板女婿还真认识他,当即便回,“咱这几条街,谁不认识您麻二爷啊。”
其实也不止是老板的女婿认识他,这屋里吃饭的人,除了孙亦谐,都认识他。
这个麻二,在最近这两三个月里,正迅速蹿红为这附近一带乃至半个京城都小有名气的地痞头子。
什么,您问三个月前他是干嘛的?
害,三个月前他还没来京城呢,自然是在他老家那儿闹腾了。
看到这里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京城这种地方的混混圈儿,是一个刚来三个月的人就能上位的地方吗?
当然不是,除非……那个人有势力、有靠山。
麻二自然是有靠山的,他最大的靠山就是他的亲大哥麻玄声。
这个麻玄声和麻二虽是同一个妈生的,也都不是什么好人,但性格和天资却差了不少:麻玄声自幼就很聪明,少年时便读书有成,且野心勃勃、工于心计,他的“坏”,是那种一般只会出现在政治家身上的大奸大恶;而麻二(其实他本名不叫麻二,叫麻玄语,但他从小就太混账了,连家人都不叫他大名)呢,则是那种天生的混混,为人贪财好色、刁钻阴狠,终日就只会好吃懒做、仗势欺人。
本来这两兄弟家里只是地方上的土豪,且势力也就一般,远比不上孙府在杭州的影响力,却没成想,那麻玄声前几年高中了状元,拜官入朝,且很快就被当朝太子少师韩谕所相中,成为了韩谕的门生之一。
又因为麻玄声的能力着实不俗,很得韩谕的赏识,所以不久后,他便被韩谕当作了重点培养的对象。
基本可以认为,等若干年后太子登基,韩谕位极人臣之时,麻玄声很可能被提上来占个尚书级别的位置,作为韩谕在朝中的重要羽翼。
而为了让麻玄声今后的仕途能更加顺利,韩谕还勾结朝中宦官运作了另一件事——将麻玄声选为了驸马。
是的,列位看到这儿应该明白了,他就是朱青赮公主不久后要嫁的那个驸马……
综上所述,随着麻玄声的平步青云,麻家也举家来到了京城,三个月前才算安定落户,现在就等下个月的良辰吉日一到,公主正式过门儿了。
而作为未来驸马唯一亲弟的麻二,这三个月在京城的混混圈儿里,那自是玩儿得风生水起啊。
就附近一片儿,什么小商小贩、良家妇女,被他骚扰属于常事,但普通的老百姓,谁又能惹得起他?所以街上的人见了他都躲得远远儿的。
眼下,麻二因无意间看到这家馆子里的女工生得颇有姿色,便登时起了歹意,进门就要找事。
店老板的女婿也知道惹不起这号人,只能陪着笑脸,试图把这群瘟神打发走,但这……哪儿有那么容易?
“认识我还敢这么跟我说话?”麻二根本不理那老板女婿,一把将其推到一边,上前一步,冲着店里正在吃饭的那几桌人喝道,“都吃完了没有?是不是要二爷我亲自喂你呐?”
这话一出,谁还敢坐那儿接着吃啊,不想挨打就赶紧走吧。
于是乎,转眼之间,那几桌客人全都起身到柜台那儿撂下银子跑路了。
麻二和他那七个混混兄弟随即就笑嘻嘻地上前,连蹲带坐、七歪八倒地便占了两张桌子。
“愣着干嘛?来招呼着啊,难道要我请你不成?”麻二一坐下,就冲着老板女婿言道。
老板女婿一看,知道今天这关难过了,但难过也得过啊,他只能硬着头皮上去,一边收拾桌上的剩饭剩菜,一边僵硬地笑着招呼道:“是是,二爷,您要吃点儿什么,随便叫。”
“随便叫?呵……”像麻二这种资深地痞,找茬儿业务可熟练得很,别人一句再正常不过的话,到他那儿就能成钩子,“好啊,这可是你说的……”他顿了顿,跟周围同伙儿相视猥笑了一番,随后便道,“爷我要……酒煮牛耳,白切羊膝,糟鹅蒸掌,百合熏鱼……”
他这话都不用说完,老板女婿就明白糟了。
这些个菜,莫说寻常人家,就是大户人家也不是天天能吃到啊,即便陈老板真会做,他们这种家常小馆里也不可能有足备的材料。
“爷,对不住啊……咱这儿是小本买卖,这些个菜……”数秒后,老板女婿耐心地听对方说完了,便开始道歉。
“怎么?”麻二都没等他说出那俩字儿来,自己就提高了嗓门儿,“你想说‘没有’?”
啪——
麻二这就拍上桌子了:“嘿!你小子……这可是你让我‘随便叫’的,现在爷说那么一大串儿,你就一句‘没有’便给我打发了?”
说着,麻二就一把拽住了老板女婿的衣领,将其面部拉近,狠狠瞪着他道:“你这是故意耍弄二爷吗?我看你这买卖是不想干了!”
“住手!”就在这时,店老板,也就是那“陈大勺”,终于是忍不住抄着把菜刀从后厨出来了,他的女儿也跟在他后面,手里拿着根擀面棍儿,一脸关切地望着自己的丈夫。
“唷呵?怎么着?亮家伙是吧?”麻二可不怕他们,地痞混混能怕良民么,“这光天化日之下,爷就进来点个菜,你们就亮家伙要砍人?这还有王法吗?你们怕不是开的黑店吧?”说着,他看了看被自己拽住的老板女婿,又看向了老板,“老头儿,你这么乱来……就不怕官府把你们家的男丁都给办了,留下孤儿寡母的……受人欺负么?”
麻二这话,就是摆明了在恐吓,明示自己就算不动手,都有靠山可以整到对方家破人亡。
“你……”被对方这么一威胁,陈大勺的额角冷汗也下来了,且不说他今天就一个人一把菜刀,八成也干不过对方这么些人,就算能把这群人赶走,那之后等待他们家的又会是什么?“
“你想怎么样?”一息过后,陈老板的语气稍稍沉下了一些,咬牙切齿地问道。
“呵……好说。”麻二这时才撒手放了老板的女婿,将其推开,随即又用手指了指躲在父亲身后的老板女儿,“先让那小娘子过来,陪哥儿几个喝几杯,兴许等我的气儿消了,也就不为难你们了。”
他话音未落,其周围的混混们已经一个个儿地将目光都集中在了老板女儿的身上,纷纷露出了淫笑。
“爹……我……我不去……”老板女儿当时就露出恐惧又委屈的神色,又往后躲了几分。
老陈和他女婿皆是满面怒容,却又不知如何解决眼前这情况。
而就在这时,一个坐在角落里的人影……动了。




盖世双谐 第三十一章 这就是街武(下)
其实呢,麻二那伙人一踏进这屋子,孙亦谐就明白,除非他对这些人接下来要做的事情袖手旁观,否则今儿这顿饭他是肯定没法儿好好吃完了。
因此,孙哥当时就很果断地做出了一个决定——要趁着这帮孙子还在给找茬行为做铺垫的时候,能吃多少吃多少。
于是,刚才那几分钟……即麻二等人和老板女婿对话、赶走其他客人、假装点菜、借机翻脸、又跟老板对峙的这段时间,孙亦谐一直就在角落里默默的狼吞虎咽着。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说了,他孙半城这么有钱的人,就为了一顿路边小馆的吃食,有必要搞成这副德行吗?
这个其实咱们前文(第二卷第二十六章)有解释过,这不是花的钱多钱少的问题,而是乐不乐意的问题。
如果这钱花得值,哪怕是把几百两银子往水里扔,孙亦谐也不在乎;但如果让他在不该花、不情愿的地方亏了,那就是几个铜板、一条咸鱼……他也要计较的。
这个心态并不难理解,咱们换位思考一下就能懂……
比如说,你花几千块去买了个手办,尽管你周围的很多人都说“这不就是个塑料玩具吗”、尽管你买回来大概率也是让它吃灰、尽管这会让你这个月的生活过得很拮据……但东西到手后你依然觉得很值得。
可如果……你在路边花三块钱买了个冰淇淋甜筒,还没来得及舔上一口,就被一个路过的熊孩子撞了一下掉地上了,然后这熊孩子连句道歉都没有就直接跑了,那这三块钱的事儿你就能不爽上半天。
眼下孙亦谐对这顿饭的态度,就属于后面这种情况。
也许这顿饭并不贵,但这逛街之后在路边小馆找到美食的幸运感,还有原本可以悠哉地品尝美食的好兴致,都是不能轻易用金钱去衡量的东西。
说的文艺一点,孙哥现在拼命往嘴里塞的不是饭菜,是心情。
他吃着这份已经有点变味的心情,听着身后麻二等人仗势欺人的言行,心里那火自是腾腾往上涨啊。
终于,在吃掉了大半的饭菜,灌了半壶酒后,麻二他们那边也进行到了“陪哥儿几个喝几杯”这一步。
这时候,孙亦谐也就放下了筷子,动了。
他也是有功夫底子的人,迅速靠近那伙混混的背后自是易如反掌。
一个眨眼,孙亦谐已站在了麻二背后,开口就来了声儿:“喂。”
麻二那伙人这会儿都盯着店老板的女儿淫笑呢,完全没注意到身后有人靠近,被孙亦谐这么一喊,麻二也是一愣。
“嗯?”麻二疑惑之际,本能地回过了头。
pia——
谁知,他那脸刚转到一半儿,孙亦谐就扬手给了他一个大逼兜。
这巴掌打得,那叫一个脆生,在旁听着都觉得脸上火辣辣的。
“就他妈你叫麻二啊?”配合着耳光的节奏,孙亦谐还用十分挑衅的语气跟了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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