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锁深宅

时间:2023-05-27  来源:  作者:无闲和有闲
锁深宅
作者:无闲和有闲

文案司徒陌坐在上首,默默品着杯中酒。眼角余光里却都是坐得最远的那人。他想,即便坐在一个屋子里,离得这样近,可她的心,却和自己隔得那样远。他又想,罢了罢了,近也罢,远也罢,终其一生,人是自个的就行了。不架空。男主放在古代算是正常人设,放在现代,嗯,渣男。





锁深宅 1、第 1 章
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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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关于原本出生的那个时代,我的记忆已经越来越淡,只记得父母的疼爱和用心呵护,唤我的小名“暖暖”,那年我二十四岁,刚刚大学毕业,一头乌黑的长发,明眸皓齿,是学校公认的校花,我以金融系第一名的成绩毕业于国内最好的高等学府,我穿着黑色镶红边的学士服,把方形的学士帽高高的扔上天空,欢呼着拥抱每一个朝我张开双手的熟悉或不熟悉的人。
我灿烂的大笑,露出洁白的牙齿,我冲着镜头比yes,彼时的我,已经收到大洋对岸的录取通知书,享受全额奖学金的纽约大学的硕士学位,二十四岁的我,生活如美丽的乐谱,在面前铺呈开来。
二十四岁的那年夏天,我穿着白色的连衣裙,拖着粉红色的hellokitty行李箱,登上了飞往纽约的班机,我依稀还能记得飞机上空姐美丽的微笑,好吃的早餐,以及身边搭讪的绅士,他30岁出头,眉目清秀,当他微笑着对我说“嗨,我能认识你吗?”的时候,飞机突然冲进了一个黑色时空,我整个人被扭曲,彼时最后的念头只是遗憾,为自己还没有怒放的生命,和双亲即将承受的痛苦。




锁深宅 2、第 2 章
我在一个异世的身体里醒来,这个身体的名字叫做苏婉柔,是一名叫做司徒陌的男人的妾,彼时的我,绝望到没有活下去的勇气,我在房间里找了一条被单,用剪刀裁开,将自己挂上了房梁,可惜还是没有死成,我被丫鬟救下,这位丫鬟说自己唤作“袭春”,我想取名的人挺有意思,估计对红楼梦有什么特殊的情愫。
我被救下之后,司徒陌来看了我一眼,我冷眼打量了他,长得还不错,眉峰挺拔,黑眸点漆,鼻型挺拔,薄唇微抿,穿了一身青色长衣,袖口和领口颜色较深,腰上配了一块碧绿剔透的玉佩,我朝他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可他并不领情,我忽然想起来,这不知是什么朝代,点头颔首是现代礼仪,放在古代并不适用。
司徒陌没有坐下,只是看了两眼,便转身离开,那名唤作“袭春”的丫头跟在后头追了出去,等再回来时,一张俏脸白里透红,十分的精彩。
我在床上躺了几天,脖子上的青紫色淤痕淡去许多,一时半会也就不想再寻死了,便换了一身浅紫色衣裳,头发用簪子松松挽起,去自己的院子外头走走。
这个困住我的地方,原来是个前后七进的院子,家境应该不俗,不是当官就是从商,我正胡思乱想着,眼前豁然开朗,是一个水榭楼台,上面坐了几名女子,一时环肥燕瘦,瞬间看花了双眼。
我走过去与她们坐在一处,一个人呆得太久,实在冷清,想念这样热热闹闹的场景,仿佛回到大学的寝室,几个女孩子秉烛夜谈,脸红心跳的讨论心怡的男生。
穿浅黄色衣裙的女子主动跟我打招呼,圆圆的小脸好似苹果,还有一对浅浅的酒窝,十分讨喜,“婉柔,好久没见你,身体可大好了?”
我笑笑,尽量掩饰自己的格格不入,“好些了。”
说完便侧头去看池水中几尾红鲤,在一汪碧绿潭水中四处游动,煞是好看,我心中暗暗嘲笑自己,人的韧性真是叹为观止,上一世还只为阿拉斯加的极光欢呼,这一世,几条鲤鱼,便觉得聊以安慰。
我正在这边自怨自艾,另外一边一名珠钗环佩的艳色女子开口对着黄衣苹果脸女子说道,“哎呦我说秋红,你可真是左右逢源,见谁都要说上几句。”
那名叫做秋红的女子瞬间红了脸颊,扭捏着说不出话来,艳色女子又道,“这几天晚上都是你伺候三爷,可也太霸道了些吧。”
秋红只管自己涨红了一张脸,并不答话,我觉得这二女夺夫的场面实在难堪,便起身拍了拍身上并不存在的灰尘,转身离去。
可能是白天四处走动的关系,也可能是现在这具身子弱的缘故,我晚间用过晚膳便困乏了起来,索性脱了鞋袜,上床寐了一会儿,再醒过来的时候,四下已经万籁俱寂,只有蟋蟀断断续续的几声鸣叫。
我想,这个身体,估计在妾室里都算地位低的,要不怎么连个丫鬟都没有呢。
这样想着,困意全无,索性起身,将衣裙用长布条绑在小腿肚上,换上轻便的鞋子,便出门去夜跑。
脚上的布鞋并不跟脚,跑步十分不便,我一边跑一边寻思着给自己做个跑鞋,虽然拿了一张烂牌,不知何去何从,但眼下先把身体顾好,才是最最稳妥。
正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顺着院外的小路来回慢跑,脚下一错,不知怎地,竟跑进了一个陌生的院子,我想转头离开,却被厢房里传来的声音吸引出了好奇心,我悄悄挪步过去,凑上耳朵细听,是白日里艳色女子的声音,“啊,啊……官人,你轻点,奴家受不住了。”
呻吟声伴着男人的粗喘,传入我的耳膜,我瞬时面红耳赤,又听男人的声音嘶哑着响起,“白日里是谁故意在我眼前露了那肚兜出来的?这会儿便受不住了?嗯?”




锁深宅 3、第 3 章
许是在燕娘房外受了惊吓,回房之后我一直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直至天微亮。
索性翻身起床,换了身利索些的打扮,随便找了根木头把头发挽起,不管怎样,那名唤作司徒陌的男人现在是我丈夫,虽然他可能并不承认。
我想,如果是这具身子的真正主人,亲耳听到自己的良人与其她女子行房,该做如何反应。古代女子真是可悲,若是换做现代,分手,离婚,绝无二话,而如今,只能默默隐忍,还要笑着唤一声“官人”。
我找了一棵树干笔直的刺槐树,将腿架上去,这具身子的腿筋应该是从未拉过,十分的僵硬,我将之前自学的瑜伽方式融合进去,慢慢地将腿拉直。
我拉了一会儿筋骨,又来回的跑了好几圈,这才气喘吁吁的停下来,正喘息不定,忽然听到有人声靠近,一男一女,男声低沉,女声娇媚。
我躲避不及,连忙快速整理了一遍衣冠,须臾之间,人已走近,正是司徒陌和燕娘。
我睨了睨他们,心中暗道奇怪,不是从此君王不早朝嘛,怎地大清早的出现在此处,手下却并不怠慢,捻了个兰花指,福了福,出声唤人,“三爷,燕娘。”
谁知司徒陌那厮十分的冷淡,一分眼神都不曾斜过来,只鼻子哼了哼,我心中十分不屑,暗骂了几句。
我正要侧身让路,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谁知那燕娘却不罢休,左右摆胯,却摆的极丑,我强忍笑意,只听她一边扭着身子一边说道“官人,奴家昨晚实在累得狠了,奴家走不动了。”
司徒陌嘴角含笑,眼神轻佻,“那你想怎样?”
“奴家要婉柔妹妹搀着,奴家身子实在酸软。”
我觉得真是开了眼界,也不等司徒陌张口,十分识相地伸手去扶这位弱柳一般的燕娘。
我们这俩女一男,出了府,左转右转,便拐上了大街,原来这二人是出来吃早餐来了,我暗暗发笑,真是挺有情调。
到了粥铺门口,燕娘却并不让我同入,我想也是,他俩浓情蜜意,蜜里调油的,定是容不得我这个电灯泡的存在。
我也乐得清闲,四下看了看,找了位卖茶水的老伯聊起了天,这才知道,眼下是正统十一年,此处正是天子脚下,北京城。
我终于放下了一直忐忑的担忧,所谓宁为盛世狗,不做乱世人,若是明朝末年,民不聊生,生灵涂炭,那真是情愿一死了之了。
许是放下担忧的缘故,我四下打量起这陌生的街道来,有一瞬间,我以为自己来到了某个影视基地,石板铺就的街道,木结构的双层小楼,纸糊的窗户,路上来往着穿着布衣的小商小贩,叫卖着一筐梨子或一笼刚出炉的包子。
我抬眼去望一碧无垠的蔚蓝天空,没有雾霭的空气透明着尘土,我想,我就是这尘世间的一抹孤魂,或许是我死的时候,怨念太深,才卷入这诡异时空。
待我回神,老伯一脸慈祥,正朝着我微笑,老伯应是卖茶水多年,十分的能说会道,问起我的家事,我只说是司徒家的小妾,别得再不多言。
老伯不再追问,他将手中的蒲扇仔细的摸了又摸,似下定决心般,从怀中摸了一枚碧绿的玉出来,递给我,“姑娘,收着吧,机缘到了,这块玉是那改变命数的钥儿,好好收着吧。”
我伸手接过那玉,细细端量,玉真是块好玉,绿莹莹的泛着毫无瑕疵的荧光,似要将我吸进去似的,我看了一会儿,便有些头晕起来,当下不敢再看,只掏出贴身的秀囊,放了进去。
我抬眼想跟老伯道谢,谁知老伯毫不在意,只朝我淡淡的笑起来,浑浊的双眼却仿佛有看破红尘的力量,“姑娘,自个保重,我们后会无期。”
我有些发愣,正不知从何开口相问,身后那惹人厌烦的声音响了起来,“三爷,奴家还想去那边的铺子看看店家新进的绸缎料子,奴家好久都没做新衣裳了,三爷,陪奴家去看看可好?”
我回头,正对上司徒陌那一双凤眼,男人眼眸中毫无情绪,只牵着燕娘的双手,转身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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