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安知晓
年凌霄自知天赋不好,为了避免给年君姚招惹麻烦也断绝了和不夜都往来,他也不喜欢楚若雪和楚飞霜继续来往,渐渐就成了陌生人。
这时候要议亲,气氛相当尴尬。
特别是年凌霄内心不满这门亲。
这雁回少主左看右看,都是一个吃软饭的小白脸,岂不是也要拖累他儿子。
第70章 一门戏精
年君姚却是平常心。
两人也不需要看什么八字,说起来锦书和雁回童年时很要好,雁回不太喜欢带着楚莺歌和楚白灵这两位亲表妹玩,却很喜欢带便宜表妹锦书玩,两人算是青梅竹马长大。
儿时年锦书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长大后要嫁给雁回哥哥。
年凌霄那时宠女儿,年锦书又娇又飒,谁都喜欢,他还真合过八字,两人八字是相当匹配的。
谁也没想到曾经那么好的小青梅竹马后来会闹得你死我活。
楚若雪脸色不是很好,且强撑着,不夜都送来这份聘礼,非常重。
已超出一般仙门娶亲聘礼。
就算是萧长枫和年锦书定亲,九云山也未必拿得出这样一份聘礼,特别是七彩灯,足以证明楚飞霜多满意这份亲事。
宛平城在众仙门中绝不算大富之家。
不夜都拿出这样一份聘礼,年家就必须要还一份同等嫁妆,年锦书嫁妆越重,楚莺歌和楚白灵能分到的嫁妆就少。
“姐姐,这份聘礼也太重了。”楚若雪打趣说。
楚飞霜说,“锦书小时候几乎在不夜都长大,是我从小相中的儿媳妇,这些年也怪我们雁回不争气,我都以为有缘无分,没想到峰回路转,这是我们不夜都对锦书的一点小心意。”
年凌霄心里就舒坦了一些。
可他还没舒坦多久,就听闻雁回咳嗽。
雁回脸色苍白,自从进年家就频繁咳嗽,年凌霄一开始没怎么在意,后来发现一刻钟内已咳嗽五次,宛如短命之相。
他内心一阵阵发愁。
锦书嫁过去没几年不会守寡吧?
“雁回贤侄,你和锦书许久未见了吧,怎么就突然冰释前嫌……”年凌霄说,“这门亲事,你可心甘情愿?”
这不情不愿的,我女儿还配不上你吗?
雁回拳头抵唇,又咳了两声。
楚飞霜说,“昨夜风凉,雁回在院内修炼,不慎染了风寒,几位见谅。”
论辈分,年凌霄是楚飞霜妹夫,可多年不来往,关系早就生疏,渐渐就没这情分,楚飞霜也不会托大。
雁回说,“自是心甘情愿的。”
他顿了顿,又加深了解释,“能娶锦书,是雁回最大的心愿。”
他话音刚落,年锦书就跨入大厅,脚步踉跄差点失态。
此人前几日信誓旦旦让她别嫁,她仍是他最讨厌之人,今日就口是心非,成了最大心愿。
男人的嘴,果然会骗人。
年锦书想起上一世的雁回,两人相杀多年,仇怨颇深,却从无欺瞒。
杀得坦坦荡荡,撕得光明正大!
阳光正好,斜斜地落在厅内,她一身盈盈珠光宛若仙女下凡,齿白唇红,杏眸粉黛,成了院内最美的一道风景。
雁回也是第一次见她盛装打扮,眼里掠过一抹惊艳,很快却掩于无形,不敢流露出半分情绪来。
年锦书一路走来已听人说过不夜都聘礼隆重一事,心里就有几分心虚,一进厅门又听到死对头言不由衷的示爱,差点让她一脚踢到门槛。
第71章 今生不负年锦书
她盈盈走来,宛若有光,年凌霄也甚是满意。
他闺女今天真漂亮!
“见过爹爹,大哥。”年锦书见过了长辈,包括楚若雪,再盈盈一拜,“见过雁夫人。”
楚飞霜温柔地看着她,也是满眼赞许。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28节
年锦书看了雁回一眼,也行了礼,“雁回哥哥。”
雁回仿佛呛着了,疯狂地咳起来,又因场合正式,不敢太过失态,一直憋着气,以至于满面潮红,连耳朵都憋红了。
年锦书自六岁后就没再喊过他一声雁回哥哥。
他是楚莺歌和白灵的表哥,从小莺歌和白灵都喊他表哥,初见时,年锦书也跟着楚家姐妹喊表哥,后来也不知道为何,小孩子占有欲特别强,不肯和他人唤同一个称呼,所以总是一口一个雁回哥哥地喊。
锦书孩童时粉白玉琢,每次喊他雁回哥哥,总让他油然而生一种责任感,每次都会照顾好她,还真把她当成最可爱的小妹妹。
年凌霄越看越觉得他是短命相。
“锦书,雁回少主昨夜感染风寒,你别再吓着他。”
雁回压住惊诧,起身回了一礼,“锦书妹妹。”
年锦书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真是看谁恶心谁的节奏。
年君姚深呼吸,捏了捏眉心,“都坐吧。”
年锦书坐在雁回对面,雁回端了茶,不悲不喜,很快恢复了他往日的冷淡。
年凌霄又和楚飞霜寒暄几句后。
年君姚脸色郑重问,“雁回,锦书,在交换庚帖时,我再问一次,你们确定要成亲,白首偕老吗?”
“是!”年锦书毫不犹豫,“嫁给雁回哥哥,也是锦书从小的心愿。”
年凌霄酸得牙疼。
雁回刚要作答,年君姚说,“雁回少主,我只有一个妹妹,从小娇惯长大,天赋不行,修为散漫,虽有还魂铃,却等同于无,可不管怎么样,她是我最疼爱的人,若他日你辜负她,欺辱她,我宛平城不会善罢甘休。”
“哪怕如此,你也愿意娶她吗?”
雁回起身,朝年凌霄和年君姚深深一拜,声音冷肃,“雁回若辜负年锦书,愿进六道轮回,永世不得超生。”
年锦书心脏如被什么东西轻轻地抚过,心痒难耐又有少许酸楚。
这是西洲大陆最毒的惩罚。
明知道是假的,却也有一瞬间的感动。
她活了两世,第一次听到有人如此诚挚地许诺,今生绝不辜负她。
阳光把少年的身影拉得很长,少年一身黑金长袍,神色郑重,虔诚,不带一丝虚假,那双深邃的凤眸里有一种深情的情绪,如梦如幻。
年锦书历经两世,遭受背叛,上辈子父兄死后,最大的温情就是魔界和南归的那三年。
那是她人生中,最温柔的三年。
虽无山盟海誓,也无花前月下,却是她心中天长地久的想象。
原来,真会有人把诺言,当成儿戏。
她自嘲一笑,雁回把诺言当儿戏,随口一说,她何尝不是。
她骗雁回,骗世人,骗自己,骗得情真意切。
……
第72章 好漂亮的手
楚飞霜蹙眉,见年君姚看过来,又露出微笑。
楚若雪却很满意,这两大废材就应该凑一对,别来祸害她的莺歌。
年君姚轻笑,“君子一诺,驷马难追,我信你。”
“谢大哥!”雁回改了口,直起了身。
年锦书,“……”
接下来就是交换庚帖,拟定婚书。
年君姚说,“阿锦,宛平城春光明媚,你带雁回去城中逛一逛,我们大人还有些许事要聊。”
“是!”
年锦书和雁回起身离开大厅。
一出门年锦书就看到了院内几名不夜都的子弟和宛平城几名子弟交谈甚欢,见到她出来,不夜都那几名子弟行礼,“少夫人好!”
年锦书轻笑,“你们好。”
她瞄了一眼聘礼,门下弟子并未夸大,的确是……好隆重的一份聘礼,他竟然还抓了两只活雁来,这也太用心了吧。
议亲时活雁是最吉祥,大雁一生只有一个伴侣,若一只不幸死亡,另外一只要么孤独一生,要么殉情。
象征着对爱情的忠贞,大雁作为聘礼中最重要的一环,象征了新婚夫妻感情会像大雁一样忠诚。
可西洲大陆大雁极少,宛平城更是罕见,所以多用麋鹿来取代大雁,已经很少能找到活雁当聘礼,可见不夜都多用心。
“少夫人,你看着大雁,精不精神,我们连夜从不夜都带过来的。”一名活泼的弟子说,“少主为了抓这两只大雁,可……”
雁回咳嗽,脸色不愉,那人察觉到自己说错话,慌忙躲到无痕身后去。
年锦书惊讶地看着雁回,“你去抓的?”
“我娘坚持的。”
年锦书真诚郑重致谢,“辛苦各位师兄弟。”
不夜都竟然没有女弟子,可真奇怪呢,清一色的少年,年龄都不大,众人慌忙摇手,年锦书对宛平城的师兄弟说,“你们好好招呼他们,我带雁回溜街去。”
众人应好,年锦书看了一眼那七彩灯,心里怪异感更重了。
不夜都也太隆重了吧。
一出门,她就忍不住了,“不夜都的聘礼为什么这么重?连七彩灯都拿来当聘礼,你……不心疼?”
“我娘的意思。”
年锦书又问,“那这么多聘礼,不夜都还有钱吗?全拿来当聘礼了吗?”
雁回脚步一顿,深深凝视着她,“我缺钱吗?”
“不缺吗?”年锦书困惑,楚飞霜疯癫了好些年,招惹是非,毁损各大仙门不少财物,听闻不夜都散尽家产还债,特别穷。
“你有几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年锦书一怔,自从和雁回交恶,她已有十年不曾去过不夜都。
儿时记忆中的不夜都,是很美,很美的地方。
雁回往前走,年锦书跟上去,目光却落在他今日的装扮上,这一身黑金颜色很适合他,可雁回酷爱红色,她也很少见雁回如此穿戴。
这样的颜色更衬得他眼尾的泪痣鲜艳欲滴。
更招人。
她一直端详着他,从发饰到衣服暗纹,到腰线。
好腰!
真细。
一直盯着人家腰线看有点色,她移开了目光,又落在他白皙的手上,年锦书倏然一怔,雁回的手指又细又直,尊贵有力,生得均匀好看。
似曾相识!
好漂亮的一双手。
南归的手……也这么好看。
“为何一直盯着我?”雁回问。
第73章 苟富贵,勿相忘
这人的眼光极其放肆,先是看脸,再看腰,如今又盯着他的手,目光裸露又直白,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她的目光多招人。
幼年时,她也喜欢这么赤裸地看着他。
孩童不知羞为何物,喜欢就一直瞧,瞧得少年时的他脸红耳赤。
“你是我的人,我看不得?”年锦书在他面前一贯放肆,她摇着还魂铃的穗子,神采飞扬,宛若一名真正的十六岁少女。
活泼灿烂,意气风发。
雁回越是沉默,年锦书越是要欺负他,已成习惯,“你刚和大哥许诺,不会辜负我,真的呀?我好开心。”
雁回沉默,不接话。
“若是辜负我,六道轮回,不得超生。”年锦书郑重其事地说,“自己发的誓言,可别忘记。”
雁回已然是一个哑巴。
任她调戏。
“我那么爱慕你,你也喜欢我,我是天底下最开心的女子。”
雁回听不下去,“你哪儿学来的痴情话,萧长枫教的吗?”
“咦,你在吃醋吗?”
“呵!”雁回别开了目光,不看她灵动的眉目。
年锦书冷笑说,“萧长枫表面风光霁月,内里阴暗龌龊,我从不和他说俏皮话,好像说点什么就玷污人家风光霁月的君子。”
“他到底对你做了什么?”雁回蹙眉。
年锦书至纯至善,从未对人如此厌恶过,除了他。
“你若知晓,是要替我报仇吗?”
雁回静默片刻,“我打不过他。”
年锦书,“……”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29节
年锦书着实好奇,“你为何改变主意,又同意这门亲事?”
“我娘说,若不同意这门亲事就把我逐出家门。”雁回淡淡说,“她觊觎你的还魂铃,希望我娶了你,杀了你,得到还魂铃。”
年锦书停下脚步,面容冷静地看着他,看不出一点恐惧,也看不出一点震惊。
此时,她又是他不熟悉的年锦书。
仿佛……过尽千帆,经遍苦难。
雁回目光黯然,看着少女灵动的脸,唇齿间一片苦涩。
不夜都就是这么一个火坑,你为何非要铁了心往里跳。
“怕了吗?”
年锦书凝视着他的眼眸,“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又何必直白说出来。除了还魂铃,雁夫人在仙门内寻任何一女子当儿媳,都比我强。”
雁回眼眸微垂。
不,不是的!
年锦书说,“我人嫁去不夜都,能不能杀,那就看你们本事。”
雁回蹙眉,“为何非要嫁,你在宛平城,年君姚会护你平安,你若不嫁萧长枫,他也不会逼迫你。”
“因为我爱你啊。”年锦书深情款款地表白,“我爱你,明知道你只是觊觎我的还魂铃,满嘴谎言,我仍对你痴心一片。”
“我白日里想着你,黑夜里念着你,日思夜想全是你,满眼风景仍是你,我会追求你,我相信金诚所至金石为开,总有一天我会打动你冰冷的心,真心实意和我白首偕老。”
她情深义重地握住雁回的手,“雁回哥哥,苟富贵,勿相忘啊。”
雁回如触电似的,挣脱她的手,语气冷淡,“好好说话,别动手动脚,我不喜欢与人有身体碰触。”
年锦书,“……”
第74章 宛平城一霸
矫情!
摸一下耳朵就红。
年锦书双眸莹莹有光,柔情万千又深情意浓,“那你会杀我吗?”
“会!”雁回斩钉截铁,“所以,你最好别嫁。”
“倘若有一天,你杀了我,能死在你怀里,我也……”
“年锦书!”雁回声音冷下来,他深呼吸,似是无法忍耐,“闭嘴!”
年锦书一笑,“走吧,我带你溜街去。”
宛平城的春天百花盛放,空气都带着一股甜香,仙门年家公主年锦书是宛平城的风云人物,自幼和三教九流打成一片。
她是小霸王,从小是街上一霸,唯一一位在宛平城能吃霸王餐的人,自然,也不是真正霸王餐,她吃完就能走,商家自会记账,想起来就往年家送账单,想不起来就当请她吃饭。
虽说在仙门中天赋平平,在宛平城却是绝对的宠儿。
雁回跟在她身后,就见她宛若逛自家商铺似的,拿了就走,从不想起付账一事,她在宛平城就没带过钱出门。
她一边拿,他一边跟着付钱。
“不用给钱,他们会问大哥要的。”
“你不怕他们讹你哥?”
“谁敢?”年锦书得意说,“整个宛平城能讹我哥的,只有我。”
年锦书虽是如此说,雁回仍是我行我素地付钱。
逛了一上午,年锦书也算尽心,带他在宛平城内兜了一圈。
宛平城属于江南水乡,温柔多情,鲜花遍地,城内有一条中心河,把宛平城分成东西两边,风貌极好。
河上有十六座拱桥。
河边有无数酒馆,戏院等等,属于宛平城最热闹的地段。
年锦书带雁回进了一间成衣铺,他们一进成衣铺,蓬荜生辉,年锦书和雁回都盛装打扮过,一人穿黑金长袍,一人粉白,一路走来不知吸引多少人的目光。
这容色倾城,谁都爱看。
成衣铺的小姑娘看雁回都看直了眼睛。
三月的宛平城,昼夜温差比较大,成衣铺里有各种各样最新款的衣裙。
老板和年锦书相熟,一见她就喊着大小姐,把今年最好看,最流行的样式拿出来。
“大小姐,你这一身太光彩夺目,我们给你留的就上不了台面。”
年锦书指着雁回,“我不买,给他买一件披风。”
雁回一怔,给他买?
“为何?”
“你一路上一直咳嗽,给你买披风。”年锦书暗忖,深情人设要立得住,一路上找话题和雁回聊,她已经聊不下去,那就买买买和吃吃吃吧。
雁回有心告诉她,他这身体虚弱,并非着凉,是真的受了严重内伤未痊愈,可又不便说出口,只好作罢。
老板也听闻了近日传闻,“这位想必是不夜都少主吧。”
“正是。”
“长得真好,除了大公子,老朽第一次见长得这么好的少年郎。”老板一边说着一边把店里最好的男款披风拿出来。
“这白色的不错啊。”年锦书一眼看中了白色的大氅,做工精细,领口是一圈狐狸毛,柔软又保暖,刺绣也简洁大方。
第75章 闷骚的雁回
这样式很适合翩翩佳公子,她却从未见过雁回穿过。
年锦书恶作剧心起,“挺好看,你喜欢吗?”
雁回看了一眼,“挺好。”
“那穿上?”
“好。”
年锦书自己都没想到竟如此顺利,他未免也太配合了。
雁回披上大氅,这衣服格外的衬他肤色,又弱化了他身上的冰冷,仿佛画中走出来的公子,年锦书眼里惊艳难掩。
太好看了!
店里老板和小姑娘把雁回夸得天花乱坠。
雁回耳根有些红。
年锦书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本来想看他一脸抗拒拒绝,然后和她吵架,没想到竟然如此配合,她竟觉得穿上这一身柔软的颜色,她都不好意思欺负他。
店家说,“大小姐,这一款披风,我们店有女式同款,你要试一试吗?”
年锦书刚要拒绝,谁要和雁回穿情侣款。
雁回说,“给她试。”
老板拿出一套白色的披风,正要亲自给年锦书披上,两人站的近,姿态亲密。
雁回眉心一跳,伸手接过,“我来。”
年锦书,“……”
雁回扬起披风,划过半空,稳稳地落在年锦书身后,贴着她的背脊,雁回一手拢着她的长发,温柔细致地打理她的长发,披在披风后。
两人靠得极近,雁回的呼吸就在她耳侧,他的手无意中碰到她的耳朵,带起了一片灼热的温度。
年锦书有几分不自在,目光更是躲闪。
雁回却不紧不慢地为她系上披风带子,年锦书低头一直看着他的手,再一次感慨,他的手生的真好。
雁回也似乎发现了年锦书的小癖好,花式在她面前秀着他的手。
灵巧有力,纤长洁白,的确是极好看的一双手。
为你梳妆,为你添衣,本身就是一件极亲密的事。
两家披风同款,只有大小区别。
年锦书看向镜子,她和雁回比肩而站,郎才女貌,像是一对璧人,的确是赏心悦目一景。
“好看。”
这两件披风做工精细,款式简单大方,价格不菲,年锦书全要了,让他们写单子送到年家,雁回拿出一锭金子。
“我给。”
“我送你衣服,怎么能让你付钱。”年锦书拦下他,把金子塞回去,“我都没送过你礼物,你当是我送你的礼物。”
雁回略一思忖,收回了金子。
两人一出成衣铺就遇上九云山的一群人。
冤家路窄!
九云山的女修们对年锦书一直心存恶意,宛平城论剑,九云山跌了面子,年锦书出尽风头,更是引来他们极大不满。
双方一见面,九云山几名小师妹就没压住脾气。
“晦气,走到哪儿都碰见你们。”
“你们可真不知羞,一人悔婚,一人撬人墙角,我若是你们,早就臊得不敢出门了。”林芳清的声音又尖又细,听起来恶意满满。
年锦书一见九云山的人,脸色就冷下来,眉目都带了几分肃杀,周身气场都变了,这一身粉白都没能化解她身上的尖锐。
“你们九云山一窝贼眉鼠目的宵小之辈都没臊得不出门,我为何不敢出门?”年锦书负手而立,“我再说一次,我和萧长枫一无媒妁之言,二无父母之约,并无婚约,你们若在挂在嘴上,丢的是你们九云山的脸。”
“你说谁是宵小之辈?”林芳清是九云山大师姐,在九云山一贯如鱼得水,手底下的师兄妹们也一贯尊敬她。




重生后我渣了死对头 第30节
其余人却是惊讶至极,年锦书竟然敢当面怼大师姐。
在他们印象中,年锦书一贯厚颜,哪怕被九云山众人嫌弃,欺辱,也一贯不吭声,笑盈盈地讨好他们。
她不愿意萧长枫在她和同门间为难,挣扎,所以单方面接受了所有的刁难。
特别是林芳清。
从来都是骂不还手,哪怕再冷嘲热讽,年锦书也从不和他们顶嘴。
她越是退让,九云山的人就越是得寸进尺!
渐渐忘了,年锦书是宛平城大小姐。
“你喜欢萧长枫,却无法得到他的心,是你尖酸刻薄,是你无能,你不该迁怒锦书。”雁回突然出声。
年锦书一怔,雁回一贯不关心俗事,他是如何得知林芳清喜欢萧长枫?她上辈子也是很多年后才知道林芳清如此刁难她,羞辱她,只不过是因为她喜欢萧长枫。
1...1011121314...214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