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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师尊翻车了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云卷袖的小说
反派师尊翻车了
作者:云卷袖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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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派师尊翻车了 反派难当

乐远行只要出了自家门派的大门,便是个人见人怕,狗见狗恶的大反派。
传闻自他开宗立派以来,做下的坏事数不尽、道不明,非要一数的话,估计比那海底城的贝壳还要多。
强抢村民的鸡鸭牛羊、见到貌美的小姑娘调戏两句,吃饱喝足耍赖不给钱,这些都是这个大魔头最基本的、最常见的做派,只要绕着他走,见他一来就闭门不出,十次还是能够躲过六七次。
要说乐远行最令人发指,最为人所厌恶也最惧怕的行径,还是无梦城里流传了数十年的那个传说——乐远行他……要吃人!
其实,吃人在九重这片大陆上算不得什么新鲜事,毕竟这里的居民除了人以外,还有数不清的魔族。魔族若走了邪道,少不得要吸个人血,取个修道之人的金丹,否则怎么对得起邪道二字。
不过,数十年来,练邪功的魔物在九重第一大门派乾坤派的打击下,已经属于稀有品种,如今见到他们的概率和见到传说中的神仙差不多,几乎为零,故而早已变作大家酒足饭饱之后吓唬小孩的素材。
魔物远在天边,可乐远行却近在眼前,这让无梦城里城外的百姓怎么能不战战兢兢?
此时此刻,传说中的大魔头乐远行,正坐在一条摇摇欲坠的板凳之上,穿着一身短褐穿结的麻布衣服,一脸无奈的对着下手的弟子们,问道:“为师当真这般不堪?”
为首的左护法甘九游郑重的点点头,背后的双锤也随着他的动静噼里啪啦一阵作响。
乐远行举起手臂,看看破衣烂衫,环顾四周看看土墙,还有摇摇欲坠的窗户,不解道:“既然是反派,为何生活条件还如此朴素?”
话音落下,无人作答。
乐远行只好点名道:“大徒儿,你来说说。”
杜南秋冷淡的看他一眼,问道:“你真失忆了?”
乐远行闻言一阵茫然,他并非失忆,而是从现实世界穿越进了这本书里,且是本他只大致翻过几页的书。
他知知道主角和自己同名,手下有一护法,三徒弟,最后大徒弟争气,收服了不少为祸一方的魔物,成了九重炙手可热的人物。
正当书中的乐远行沾沾自喜,打算退居二线颐养天年的时候,不知为何,大徒儿却翻脸不认人,狠心将他赶出门派,任他流落街头而亡。
看书的时候乐远行还想,若是他的话,一定不会悲惨至此,毕竟对付徒弟,他自认很有一手。
彼时他根本没想到,竟真的会莫名其妙的进入书中世界,成了书里最招人厌烦的大反派。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得偿所愿?乐远行暗自苦笑。
可是,穿越进一本书里,这有可能吗?纵使修为高深如他也一时摸不清情况,只得静观其变。
乐远行思忖片刻,正色道:“也不是全都不记得。”
书中写他月前受了伤,昏睡数十日,再醒来出现记忆错乱并非不可能,而且他大略看过书,自然还是记得些内容,徒弟们要想糊弄他,也并非易事。
杜南秋没有说话,只用怀疑的目光紧盯着乐远行,似乎在想这扶不上墙的师父又在整什么幺蛾子。
乐远行亦是一脸严肃认真的回望着杜南秋,心道大徒儿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容貌俊逸出尘,往这破屋子里一站,格格不入极了,难怪是书中主角。不知书中的乐远行和他有什么过节,最后竟然被扫地出门。
师徒俩心思各异,对望许久,就在余下几人都以为民间所传,师父看上了杜南秋一事属实之时,杜南秋率先移开了目光,缓缓开口道:“我们这么穷,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我?”乐远行诧异道,反派不都是吃香喝辣,为何到了他这混的还不如乞丐?
杜南秋白他一眼,冷冷道:“你得罪了乾坤派的掌门。”
乐远行皱起眉,在记忆里搜索这乾坤派三字,那边二徒弟沈忆然接过话头:“师父,你不会将乾坤派都忘了吧?咱们可欠他们不少钱呢!”
沈忆然圆脑袋,圆身子,一双手胖的如莲藕一般。只见他从袖里取出个巴掌大的算盘,眯起眼一边拨弄,一边忧愁道:“别的咱们不说了,就说这租金,已经欠了他们三十年的,这房子破旧,一年只要半颗金豆,可这三十年下来也是十五颗。”
乐远行皱着眉,问道:“十五颗金豆,很多吗?”
沈忆然叹口气,看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师父:“不算太多。”
乐远行刚舒口气,那沈忆然又道:“可后来不知为何,你的得罪了莫掌门,乾坤派不但让咱们月内就把钱还上,还坐地涨价,说以后这租金每年要两颗金豆……”
“乾坤派,莫掌门。”乐远行将这两个名字念了一遍,透着无限杀气。
“师父,别想了,咱们打不过他们。”开口的是三徒弟傅如松,乐远行门下唯一的女弟子。她身材高挑,容貌清丽,一头乌发全部束起,发髻上别着枚造型别致的发饰。明明是个极美的人物,却偏穿一身朴实无华的青衣,生生将那股艳丽劲压了下去。
“乾坤派乃是九重第一门派,分舵遍地,产业无数,莫含情那厮有无数徒子徒孙,就凭咱们四个人……” 傅如松扫视一圈,叹道:“给人塞牙缝都不够。”
乐远行静了半响,踟蹰问道:“咱们师门……可有一星半点优势?”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乐远行这伤想必是不轻。
乐远行见大家这副模样,心头雪亮,估计这作者给的设定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一切都得白手起家,无奈的叹口气,道:“为师知道了,你们先下去休息。”
傅如松见状,急忙一本正经道:“倒也不能说是一无是处,至少您老这容貌在九重是一等一的好。”
乐远行一愣,下意识摸摸脸皮,想到自己在天界那些传闻,高兴道:“这有何用?”
沈忆然理所当然道:“至少能卖不少银子。”
“哎,就是岁数大了点。”甘九游补充。
“这名声也差了点。”傅如松叹息。
乐远行:“……”一群欺师灭祖的小混账!
乐远行在天界的时候兢兢业业,辅佐少年天帝,一心扑在事业上,丝毫不曾有懈怠的时候,眼下穿书,成了大反派,不但不觉得违和,心中隐隐还有几分高兴,毕竟反派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
虽然还有诸多谜团等着他一一解开,但乐远行还是决定带着徒儿先去无梦城逛逛,感受一番当反派的快乐。
第二天,乐远行起了个大早,洗漱一番,便兴高采烈的呼唤师弟徒儿们进城一日游,熟料众人反应颇为冷淡,杜南秋和傅如松要练功,甘九游要在家炼丹药,最后只有二徒弟沈忆然与他同往。
乐远行感动的看着沈忆然,真诚道:“还是老二最孝顺。”
沈忆然憨憨一笑,解释道:“徒儿是怕师父乱花钱,特意跟着您老。”
乐远行:“.…..”这日子怎么过的还不如天界?
无梦城是九重最繁华的城市,城墙四面开十二扇门,中有九纵九横十八条大道,气势如虹的新凉河穿城而过,河面宽阔,河水奔腾,宛如一柄利剑,将要出鞘。河两岸遍植凤凰花和枫树,每到夏秋二季,便满城如披红纱,火红而热烈。风一过,红纱浮动,河水荡漾,无梦城便成了一个梦,如梦似幻。
无门城里其中矗立着无数高楼云阁,藏着无数稀世珍宝,生活着无数传奇人物,流传着无数江湖秘辛,他们共同组成了这座城市,定义了这座城市——气派繁华,神秘莫测。
在这个没有皇帝只有修道门派的大陆上,无梦城俨然首善之地,
如果说无梦城乃是帝都一样的存在,那九重第一大门派乾坤派无疑于是皇室贵胄,是这片土地上最有权势,最有地位的一群人,而乾坤派的掌门自然如帝王般高贵。
无论你走到哪,总能听到人们谈论乾坤派的丰功伟绩,见到乾坤派旗下的产业,虽然掌门人莫含情行踪缥缈,乾坤派具体的位置也没人说得清,但它就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就连乐远行这种大风大浪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的正经神仙,也不得不真心实意的赞上一句:“好有钱。”
相较之下,号称大魔头的乐远行显得十分寒酸,十分不入流,徒有虚名而已,他甚至怀疑这反派的身份,是书中乐远行花钱找人安排,花钱传播而来。
师徒二人在城里逛了大半日,什么也不敢买,什么也买不起,只能流连的看看摸摸,不停赞叹,一旦店小二笑着迎上来,他俩便拔腿出门,落荒而逃。
对于囊中羞涩的人来说,在无梦城逛街无疑于一种折磨。还好两人一个意志力不凡,一个抠门的出奇,对身外之物的执念不大,一路行来,指缝里没漏出去半颗铜豆子。
可购物欲能克制,凡人之躯的饿意却来势汹汹。
此番穿书,乐远行没了仙人体质,修为虽然还在,但是有了凡人之躯的不少需求,吃饭喝水不必说,还要睡觉休息,最麻烦的一点,是有了四季,有了温差,让他知道了冷,明白了热,不能像在天界那般一年到头穿着同样的单衣。
眼下到了午饭点,乐远行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频频暗示沈忆然给他老人家找间饭店。
沈忆然精打细算,不怕辛苦,脸皮够厚,在看了六家饭店的菜价后,一拍大腿,冒着被骂的风险,还是带乐远行坐在了尘土飞扬的小摊上。
若是从前的乐远行,大概率会一蹦三丈高,揪着沈忆然的耳朵让他换地方。可神仙乐远行不同,他有涵养,爱面子,仅仅皱了皱眉,便施施然坐下了。
沈忆然目瞪口呆,没有师父的责骂,他反而有些不习惯。
乐远行看着沈忆然白面馒头一样的脸,不解道:“怎么?这家也太贵了?”
沈忆然醒神,连忙摇头:“不贵不贵,师父想吃什么都成。”
乐远行转过头,尽量拿出反派的气势,吼道:“喂,老板,给我们一份菜单。”
那老板正弯着腰包馄饨,闻言并未抬头,手下也不停,只动了动眼珠子,冷笑道:“哼,猪鼻子插大葱,装什么装。”
乐远行一愣,他位高权重,说一不二,哪里遭过这样的冷遇,正要站起身理论,却被沈忆然一把拉住。
沈忆然目露恳求,“师父,师父,别和他计较,这小破摊确实没有菜单,您瞅瞅那里的牌子。”
乐远行顺着沈忆然的目光,看见小摊前的树上挂着一块单薄的木板,上面用红漆写了几个字‘只卖馄饨’。
沈忆然在旁解释道:“这小摊只有老板一个人忙活,花样多了,他也忙不过来,您老说是不是?”
乐远行颇有些赧然,他从前虽然偶尔下凡,也会逛街喝酒,但从未吃过人间吃食,也没去过路边摊,根本不懂吃个饭还分高低贵贱,尴尬半响,才不自然的点了点头,正色道:“那为师要一碗馄饨。”
沈忆然赞许一笑,接着取出钱袋子,眯着眼挑出个最不值钱的铜豆子,走到摊主面前,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不多时便端了两碗馄饨回来。
乐远行看着汤碗里飘着的葱花香菜,香气混着热气升腾而起,不禁食欲大动,接过沈忆然递来的汤匙,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沈忆然看着乐远行,高深莫测道:“师父,您从前不喜欢香菜,更不喜欢路边摊,还有,您从前吃饭可没这么......文雅。”
乐远行嘴下一顿,赶紧抬起头,高贵又不失霸气道:“徒儿,人都是会变得,有人会越变越好,有人则一路倒退。忆然啊,你是觉得师父变好了,还是不如从前?”
沈忆然闻言,想到从前乐远行种种作为,结结巴巴道:“还是现在好,至少随和......”
乐远行满意一笑,继续埋头吃饭。
就在这时,乐远行裤脚一动,接着脚边响起几声呜咽,他低头一看,便瞧见一只黑色的小狼崽蜷缩在他脚下。
小狼一身泥垢,形容狼狈,且不知道被鸡还是被鸟,啄去不少毛,很多地方甚至露出了皮肤,乍一看像打了数个补丁,比街上的流浪狗还不如。
乐远行看着小狼却是神色一动,他默然看着它在脚边趴着,目光深远幽微。
过了许久,他才俯身抱起小狼,笑道:“忆然,你们可能要多个师弟了。”




反派师尊翻车了 套路与反套路

小狼在乐远行手里还没捂热,便被那摊主抢了过去。摊主恶狠狠瞪了乐远行一眼,转身将小狼扔进一只锈迹斑斑的铁笼里。铁笼还关着数只鸡,被这么一搅扰,全都扑棱着翅膀在笼里乱窜。
“这狗是我捡的,准备养养看家使,两位客官还请自重。”摊主身材干瘦,眼里却全是凶光。
“狗?看家?”乐远行指着笼子哭笑不得。
馄饨摊老板见乐远行一脸垂涎的样,立马皱眉道:“怎么,你想要?”
乐远行倒也不客气,点头道:“确实。”
摊主警惕的看着他,严肃道:“客官,您这是猴儿手里躲枣啊。”
乐远行纳闷:“什么意思?”
摊主哼道:“没门!”
乐远行沉吟半响,不得不给沈忆然使了个眼色,示意他掏钱买下这只小狼。
沈忆然却捂着钱袋子,淡定的移开了目光。
乐远行清清嗓子,正要开口,那摊主却收起桌上的馄饨碗,一边粗暴的擦着桌子,一边开始赶人:“吃完快走,快走。”
乐远行被左右挥舞的抹布逼着站了起来,为了不被摊主大开大合的动作误伤,顺便往后移了几步。
沈忆然攥紧钱袋子,起身躲在乐远行身后。
摊主端着碗,没好气道:“怎么还不走?”
乐远行自打记事起,就只有他给人看脸色的份,哪里被人当苍蝇赶过?再说,那碗里剩下的馄饨,也实在让他心疼。
乐远行皱起眉,上万年的涵养暂时退居二线,端出教训天帝的派头,板着脸道:“客人吃了一半就赶人,哪有这样的道理?凡人若都如你这般做生意,不知道世间要饿死多少人,平白起多少冲突。”
摊主先是呆了一呆,接着嗤笑一声:“‘凡间’?就你俩这穷酸样,还把自己当神仙了?真是可笑他妈抱着可笑哭了,因为可笑死了。”
乐远行从前养尊处优,位高权重,鲜少有人顶撞他,如今被个凡人接二连三的嘲笑打击,挫败感竟然十分强烈,一时不知该说什么。
静了一瞬,他灵机一动,平淡道:“我是乐远行。”
果然,这句话一出,摊主眼里凶光在眼眶里先是激荡半响,忽然就潮落般退去,他干瘦的身材此刻畏缩起来,迟疑道:“乐远行?你就是一段饭要吃八个童男童女的乐远行?”
乐远行:“……”
沈忆然从乐远行背后露个脑袋,不满道:“这纯属谣言,我师父没吃过人。”
这一解释,摊主立刻肯定了二人身份,试想这世间除了乐远行的弟子,谁还会在乎这个大魔头的名声?还非要解释一番?
摊主不由腿肚子发软,嘴唇发抖,扑腾一声坐在地上。
惊慌间,打翻了身后的长条凳,凳子又撞开了铁笼大门,那小狼一跃而出,再次跳进乐远行怀中。
乐远行对着小狼一笑,摸摸它的头,轻声道:“你也想跟我走,对不对?”
小狼呜呜叫了两声,轻轻舔舔乐远行的掌心。
摊主见状如梦初醒,忽然大叫一声,转身就跑,边跑边声嘶力竭的喊道:“快跑啊!乐远行来吃人啦!”
乐远行不以为意,反而满意的点点头,“原来为师的名头这般响亮。”
沈忆然却十分紧张,先将乐远行拉至僻静处,又取出袖中算盘,往空中一扔,那算盘竟变大数倍,他连忙拉着乐远行跳上去,头也不回的出了无梦城。
路上,沈忆然忍不住开口,“师父,是徒儿看错了,您老一点也没变。”还是惹是生非,没事找事。
乐远行没回答,只是垂首看着怀中小狼,那小狼似是极其舒服,趴在他手臂上睡得很熟。
乐远行带回个宠物的事,很快传遍了师门,众人好奇来看,只见一只小狼神情悠然的躺在乐远行的怀里,虽然毛被啄的层次不齐,可那神态傲然,还是有股睥睨众生的味道。
“师父,这是只神兽吧?”傅如松左看右看,啧啧称奇。
甘九游瞥了一眼,道:“神兽?哪有这么落魄的神兽,我看就是个流浪狗,被师兄当成个宝贝捡回来。来,小黑狗,叫两声我听听。”
小狼似是听得懂人话,闻言慢悠悠的抬起头,朝着甘九游的方向看了看,接着又索然无趣的低下头。
那一瞬间,甘九游清晰的感受到对方传递出来的不屑和鄙夷。
甘九游自尊心极强,被一只动物瞧不起,当下就动了杀念,可他见乐远行一副回护的姿态,只好冷哼一声走开了。
乐远行微微一笑,将小狼放在地上,他堂堂上神岂会无缘无故捡东西回来?
乐远行粗略看过这本书,他知道书中设置了人魔二族,人可修道,若修行到位,再逢着机缘,便可借此升仙,位列仙班,最不济也能延年益寿,多出数百年的寿命。
魔族则是天生灵力,修炼起来比人要容易许多,但也因为如此,魔若动了邪念,走了邪道,给世间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小则会让无辜之人枉死,往大里说甚至生灵涂炭,所以人类对待魔族,无论其好坏,都是持敬而远之的态度。
而神兽数量极少,且无拘无束,不受人魔二族约束,若得修道之人点化,亦可走上修道之路和主人一起飞升,没准还能修成人形。
当时馄饨摊上一扫,乐远行便知道这小狼修为极高,很有可能是只百年难遇的神兽,若能收为己用,当然大有裨益。
不过,如此修为的神兽,当做个宠物或者坐骑来养自然不妥,按照乐远行设想,是要收作徒弟,悉心教导,估计用不了多久,小狼修为便会超越杜南秋,成为弟子中的翘楚。
而且这狼给他的感觉很熟悉,在遥远的过去,乐远行记得他曾短暂的拥有过一只神兽,那神兽模样和小狼很像,就连神态也是如出一辙的高傲,他一见便如获至宝,费尽心思点化,终于等到神兽软化,跟着他回了家。
可也许他太急于求成,每日给神兽安排了满满当当的功课,最后那只神兽不耐,竟然撂挑子跑了,他遍寻不到,从此灰心丧气,再也没收过神兽。
正当乐远行沉静在苦涩的往事里,甘九游却偷偷返回,一把将小狼提起,头也不回的朝柴房走去,边走边嘀咕:“啧啧,师兄眼神越发不济,一只黑狗竟当成个神兽宝贝,如此没见识,怎能担当掌门大任?小黑狗,你说是不是?”
乐远行原本想叫住甘九游,可转念一想,柴房还养着一只土拨鼠,十分可爱,也有些灵性,和小狼做个伴倒也不错。于是笑笑,转身回了房。
这样寒酸的门派,连掌门所居的正房都是一副岌岌可危的模样,柴房的条件自然更是惨不忍睹,黄土做墙,茅草为顶,四处都是窟窿,透着光,漏着风,洒着月光,若不是有只威风凛凛的土拨鼠,用充满敌意的眼神看着你,和睡在大街上委实差别不大。
徐新恨看着眼前的土拨鼠,着实有点懵。
大约穿越的时候是头着地,他是真的失忆了,他不记得自己的身份,从何而来,眼前这又是哪里。除了自己的名字,唯一有印象的事情,便是几天前,他似乎是追随着什么重要的人,纵身一跃,周遭绕着金光万丈,照在身上暖融融的,让人困倦无比,他支撑不住昏睡过去,再睁眼就躺在了臭烘烘的鸡圈里,而他变成了一只黑色的狼。
他打量着这副莫名而来的皮囊,忽觉得这模样好熟悉,好似在哪里见过?正当徐新恨苦苦思索,周围的鸡却恼怒有别的动物占了地盘,合起伙将他的毛啄的七零八碎。
徐新恨恼火极了,想捏起诀冲破牢笼,将这些鸡统统变成烤鸡,可是……他失忆了,连背诵过的口诀,修炼过得招式也忘得一干二净,别说一展神功,就连怎么回到人形都想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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