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黄月亮
“罢,你再好生想想,先用午饭吧。”
话音一落,就见谢虎小小的个子捧进一张硕大的托盘,谢良钰连忙起身去接,却被弟弟灵巧地一躲,给闪过去了:“我来我来,哥你歇着!嫂子说你不能干重活儿~”
谢良钰:“……”
他摸摸鼻子,在叶审言“你不是吧”的目光注视下忍不住老脸一红,那边谢虎已经轻松地将托盘放到了几乎跟他一样高的餐桌上,小脸绷得很是严肃,恭恭敬敬地朝叶老鞠了一躬:“叶、叶先生,我来给你们送饭!”
就没有老人家不稀罕这种虎头虎脑又懂礼貌的小孩子,叶老面对两个学生时端严肃穆的面孔也放松下来,慈祥地笑了笑:“你一个人把这么多东西带过来的?能端得动?”
“当然!”小孩儿很是得意,一挺胸,自豪道,“我力气可大呢,梅娘姐……嫂子都夸我说今后一定能当个好兵!”
叶老一愣。
“当兵?”他下意识地抬头看了谢良钰一眼,疑惑地重复道:“你想当兵?”
“是啊!”谢虎没心没肺,理所当然地应道,“大将军多威风,我以后要跟着叶将军一起保家卫国呢!”
童言无忌,可这话一出,房中另外三人都是一震。
在大齐提起叶将军,十成十的都是指叶长安,而这个在战场上战无不胜,如今却被朝中奸人所害的男人,正是这里其中两人的儿子和父亲。
而谢良钰,从前日明寅铖的举动,多多少少也能猜到这家人跟叶长安有关系——当然了,他绝对想不到是如此之近的关系。
谢良钰忍不住上前半步,按住虎子的肩膀,接着他的话笑道:“您有所不知,我们这地方,从募军是很吃香的行当,小孩子……”
叶老手向下按,示意他不必解释了。
“我知道——”他对着谢虎招了招手,矍铄的样子忽然间有些苍老了起来,“你真的很厉害吗?”
小孩儿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眨了眨眼:“是呀,村里十几岁的大哥哥都打不过我呢……老先生,你们不先吃饭吗?凉了就不好吃啦。”
“吃,吃。”叶老笑笑,摸摸他的头,“既然这么厉害,是该有保家卫国的好志向的——我跟你哥说说,让你去募军营里看看他们训练好不好?”
他一边说着,揭开扣在托盘上的大海碗,里面封锁的香气一下气全部冒出来,梅娘还备了米饭和一些鲜嫩的青菜,青菜绿油油的码在洁白的米饭上,再浇上一勺深褐色的卤汁,每一粒米都被鲜而不腻的油脂浸润,看上去诱人极了。
谢良钰乖觉地没有再接话——反正说一句话就能让小孩子上军营去耍的人肯定不是他。他见只有三份饭菜三副碗筷,便问谢虎:“你们两个吃过了?”
“吃啦,”虎子笑嘻嘻地回他,又去缠着叶老,“老爷爷,你说的是真的嘛?”
这么快倒连称呼称呼都变了。
“自然是真的。”叶老淡道,“如果你长大以后也能一直这么想,再好好训练,保准有一天,也能打得倭寇闻风丧胆,振我大齐国威!”
“嗯!”
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第25节
小孩儿的眼睛被他说得亮晶晶的,恨不得马上立正立下军令状了,而一边的叶审言虽笑着,面容却有些苦涩。
这么大点儿的小孩子知道什么……他小时候每日看着父亲英姿飒爽,何曾不也抱持过此种愿望,可他叶家世代书香,除了父亲那个异数,其实其他人,还是更适合读书这条路。
更别说父亲如今……安平此地闭塞,普通百姓更不了解朝中风起云涌,张阁老一系落败,连带他叶家也大动筋骨,前途尚未可知啊。
年轻人闷闷地夹起一筷子卤味放进嘴里,原本还心不在焉的表情骤然一变,充斥着口腔每一个角落的香味一瞬间夺去了他的注意,味蕾传递而来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好、好香啊!
第39章
好吃的东西总是能让人心情变好的。
虎子被叶老逗了一会儿,便乐颠颠地回去了,剩下师生三人吃完饭,自有下人出来收拾洗涮了碗筷,只等晚上谢良钰自带回家去。
兴许是看出来谢良钰还没有十分确定修习的方向,再加上不论如何,他确实还不曾考过院试,因此叶老没有再急着问他选治何经。下午的时间,老先生开始慢条斯理、旁征左引地细细讲述经文。
谢良钰何等聪明,经过中午那一事,早已经察觉到,面前这两人的身份恐怕比自己想象得更加不一般,尤其是叶老先生——真正跟他学习起来,对自己和这些饱学之士之间的差距才认识得更加深刻,谢良钰几乎可以确定,这位老先生,定然是有功名在身的。
在这个时代,能够在开始读书的时候得到一位举人甚至进士水平的老师青睐有多可贵:老师不仅能传授给学生知识,也能对科场上的忌讳与潜规则细细给予建议,那些多年钻研领悟出来的知识和经验,绝不是区区书本上的内容能够涵盖的。
这个时候,他终于有一点自己作为穿越者,是得到命运眷顾的实感了。
谢良钰这个人,别看他心思灵活,又居高位已久,可是对于真正有本事有学问的人,那也是打心眼儿里敬佩的,此时,恰好穿越带来的一应纷杂事务暂告一段落,梅娘那边也眼看着走上了正轨——都不用晚上回家去询问,但是吃到那些卤味的味道,谢良钰就能大致估算出他们将来的利润空间了。
当然,他是不会放任梅娘在短时间内倾尽全力“生产”的:物以稀为贵的道理,在任何时代都通用,能让人抢的东西才是好东西,不然哪怕本身的质量再出众,也难逃沦为寻常之物的结局。
而且,他们才刚搬来城里不久,开个家庭饭馆儿的话,不论生意多么红火都不会对此地小作坊商业的平衡造成太大影响,可若是把别人的利润空间都挤占了,让其他人都落得没有生意做,那么他们距离被集体排挤走也就不远了。
有钱大家一起赚,才是眼下的生存之道。
家里的事情安顿好,谢良钰也能完全把精力都投入到学业上,他跟着叶老,极力把自己变成一块海绵,疯狂地汲取着这十几年间比本地土著们落下的知识,作为他的老师,叶老表面上不动声色,可到后来,也忍不住被他学习的速度给惊到了。
这次还真是捡到了宝……这小子,着实是个天才啊!
但古往今来,最不缺的就是天才,叶老是有慧眼的人,并不像谢族长那样容易被蒙蔽——谢良钰跟他相处久了,也难免被看出一些与表现出的温文宽容不同的本性,以至于这个道德洁癖的倔老头一直没有松口,正式收他为徒。
用叶老的话来说,宁可无才,不可无德——当然谢良钰远没有到“无德”那么夸张的地步,只是老人家觉着他尚须考量,毕竟他是见过明寅铖,知道谢良钰那一番有关于沿海倭患的话的,以他的身份来说,能对天下局势有着那样的见解,实属不易,决不能等闲视之。
叶老几乎能够肯定,自己这个年轻的弟子,将来定然会进入大齐国的权力中心,哪怕不说登阁拜相,至少也是高官显赫,不会比自己的儿子差。
殊不知是福是祸……作为一个先天下之忧而忧的清流派读书人,他能做的也只是尽量将这个弟子的路掰正,努力让他拥有一颗济世救民的心,多为家国社稷做些好事吧。
奋斗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谢良钰一心学业,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每日除了饮食睡觉,就是手不释卷,连吃饭的时候都常常要捧着一本书,或在脑海中的书库里学习,只有在偶尔得空的时候才会对小生意做得如火如荼的梅娘稍作指点,夫妻两人个子忙着自己的事业,没怎么觉着,时间便过去了三个月。
安平城,已是入冬了。
大齐元和三十年冬月廿七,位于运河沿岸的平州府安平县,迎来了今年冬天的第一场雪。
百绣布行的老板娘刚刚接了一个大单,临到过年,各家各户都开始筹办新衣裳,哪怕是不怎么宽裕的人家,辛苦了一年,也会扯上两尺布,不拘做件小衣还是系在腰间,总之,是要热热闹闹地给新年讨个好彩头,过好这个年。
因此这两天布行的生意很不错,劳累了一年的人们熙来攘往,多数脸上都挂着幸福满足的微笑——这一年安平的权力阶层发生不少事,可那又与升斗小民们有什么干系呢?总之,这地方兴许是名字取得好,既不用担心鞑子犯边,也从未有过倭寇侵扰,向来平安富庶,新上任的县太爷也体谅民情、治理周到,如今到得年底,许多人手上都攒下了几个钱。
老板娘哼着歌儿,随手抚平新进的一批蓝染布上微不可察的褶皱,目光一转,眼前忽然一亮。
布行大门口正相携走来一对小夫妻,着实是亮眼——那两人都生得俊俏,男的修长挺拔,虽有些清瘦,可面容英俊、气度不凡,瞧着便一副浊世佳公子的模样,而挽着他手臂的小娘子也美丽明艳,挽着妇人髻,一身朴实但干净的蓝色长裙,腕间两个清亮亮的银镯叮当作响,一双大眼睛灵动得很,一与老板娘对上,未语便先笑起来。
“宋大嫂,您忙着呐!”
老板娘宋陈氏也笑盈盈地迎上去,她与这小娘子相熟——她家在不远处开了家小小的卤味馆,那味道,啧,真是他们安平一绝,几天不吃,便叫人想得慌。
谢氏卤味其实也刚开业没几个月,可名声打得快又响亮,如今,常来安平的客商们许多都被那里的味道迷住,每次船靠岸,都要急吼吼地打发人去买些酱肉鸭脖的回来下酒。宋陈氏住得近,靠着地利之便,三天两头地前去光顾,她性子爽利,很快与那一手好厨艺的小娘子熟识起来,两人时常来往,也算是“闺中密友”了。
这两个人,自然就是好容易空出时间,一起出来采购年货的谢良钰和洛梅娘了。
梅娘和那宋大嫂在这一带街坊里相处最好,两边生意都不忙的时候,便时常凑在一处,做做绣活儿聊聊天。女人们在一起闲聊,无非就是些家长里短的事,话题时常围绕着男人孩子,宋大嫂由此也知道了谢良钰正在用功读书,准备下场参加明年科考的。
刚开始的时候,宋大嫂对小姐妹的相公颇不以为然:她年纪大,成亲好些年了,大儿子都已经七八岁,是和虎子相仿佛的年纪,看着梅娘这样的小闺女,自然觉得对方天真单纯不谙世事,担心她日里受什么欺负。
宋大嫂住在镇上,又是个生意人,各色人等都见得多了,自诩眼光独道,一看谢良钰就觉得他像个靠妻子起早贪黑干活养活的小白脸,仗着识得几个字,每日在外头花天酒地,浑浑噩噩混到老,这辈子也中不了举!
……不得不说,这还是谢良钰穿越到此地以来,第一次因为相貌而受到偏见。
有什么办法,一身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这也不是他的错。
不过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宋大嫂跟梅娘相处久了,总见她家小谢相公不是拘在屋子里头读书,就是闷头上隔壁书坊读书……反正一天十二个时辰,除了吃饭睡觉简直都要钻到书里去。她反倒开始担心好友家里这口子用功太过把身子熬坏了,日日撺掇着梅娘给做好吃的补着,补得身体早已恢复健康的谢良钰险些流鼻血。
再到后来,两家关系更近,开始能在谢家的厨房里碰到碰到那位气质清贵的读书人,又总能从梅娘那儿听到“昨晚上相公又教我读了几页书”,先前的所有担忧就全化作了歆羡——这么好的相公简直就不像是现实里该有的,可偏偏出现在闺蜜身边,你又不能不信。
宋大嫂回家以后好些天对自家那口子没什么好脸色,怎么看怎么不得劲儿,长得没人家帅就算了,连人家一半的温柔体贴都没有!亏得她以前的朋友们还总羡慕她嫁了个好人家,呸,这大老粗,除了会赚些钱还会什么!?
人家小谢相公也多会赚钱呢!什么时候随口提出来的点子,谢家卤味馆的生意就能更上一层楼,后来也帮他家拿些主意,照样从来没有出错的!
嗐,人家读书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怎么就什么都会呢!
三个月过去,宋大嫂俨然已经和梅娘一样,成为了小谢相公后援会的坚定一员,每天耳提面命自己家那位向人家学习,把宋老板折腾得苦不堪言。
这不,宋老板昨儿就听老婆说今日谢家两口子要来,一大早就借口出城进货避出去了——他性子耳根子都软,还有点怕老婆,又不善言辞,让他跟谢良钰单独相处是没什么问题的,可若再加上自家那位……
那还是有多远躲多远吧!
宋老板不在,百绣布行的生意还是热热闹闹,宋大嫂是个泼辣的女人,里外一把抓,都是一把好手,店里的伙计见了她,可比见到老板正人还要恭敬呢。
“梅娘来了,家里也要裁衣裳?”
“是,这好不容易闲下,再不拉着他过来,我们一家子可就得穿着破棉袄过年了!”
梅娘这几个月虽然忙,但生活眼见着越来越好,家底也攒得愈发厚实,她整个人都安定下来,看着容光焕发的,愈发俊俏出挑。
宋大嫂笑着拉他们去后堂:“前面这人挤人的,别费那闲工夫——漂亮结实的布料我都给你们留着呢,上后头来挑,看上哪些,直接拿走便是!”
“那哪儿成,”梅娘推了她一把,“自然是要按着市场价算的,您照顾我们这么久,家里的状况眼见着越来越好了,哪有一直占便宜的道理啊!”
“你这小妮子,嫌嫂子这新年礼物拿不出手了不是?”
“不不不……我可没那么想。”
“那就好生收着,”宋大婶笑眯眯地拍拍梅娘的手,“你不说,我们还能不知道?今年多亏你家小谢相公,我们这布行短短三个月,便比往年盈利更有盈余呢!况且每次上你们那儿吃饭,来时带走时拿的,我可没跟你客气过。”
“这……”
“梅娘,嫂子一片心意,就收着吧。”
谢良钰在一旁看着两个女人推来让去,明明连布料都还没有开始选,不仅无奈地摇摇头,温和地接上了口:“远亲都不如近邻呢,咱们两家这大小也算是门亲戚,年节里互相走动的,都讨个彩头嘛!”
“就是就是,还是人谢相公会说话,”宋大嫂抿嘴一笑,冲谢良钰点点头,便挽着梅娘的胳膊挑布去了,谢良钰微笑着缓步跟在她们身后,只把自己当做个拎包的挑夫,眼观鼻鼻观心,一边走动着,一边又在心里头背起了经史子集。
他这时时刻刻都能进入学习状态的本事,都快练成本能了。
而前头,悄悄说着小话的两个女人,也注意到了身后男人的心不在焉。
“瞧他这样,”梅娘小声笑了一句,“简直是个书呆子,我若不看着他,走路都能栽进井里去!”
“我倒瞧你得意得很呢,”宋大嫂轻笑,“你们夫妻俩多好啊,整日里蜜里调油的,羡煞旁人了。”
梅娘怎么都压不住自己上扬的嘴角,连忙抓了一块布在手里,布料柔软的触感从指缝间滑过,稍稍让脸上的热度褪去一丁点。
其实他们倒不缺新衣裳——八月十五的时候,明县令专意邀了谢家一家人上府衙去参加中秋宴会,也算新县令上任的正式欢迎晚宴,那会儿她开始还想着要给相公裁身新衣裳,好别在县令大人的宴会上显得太寒酸,不想跟着请帖同时来的,便是三套剪裁精良、风格适宜的衣裳,说是明大人专门着人准备的。
梅娘那时候着实是受宠若惊,在她眼里,县太爷那样的大官儿简直就像在天边的人物似的,可这大老爷竟然亲自给他们发请帖不说,连礼服都帮忙准备得妥帖,未免、未免也有些太亲民了吧!
可看着相公泰然自若的样子,虽然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可梅娘也不由自主地冷静了下来——还伴随着浓浓的自豪。
再怎么不懂,她也知道这是大人对自家相公的器重哩!
那次晚宴过后,谢良钰也愈发地忙了起来,还好之前他的坏名声都主要局限在谢家村,镇上虽然也有些人知道,但发现这位现在很得县太爷青眼,自然不会主动上前触霉头,甚至还要刻意拉拢一下。
谢良钰于是参加了不少次本地文人们的“雅集”,他对这个其实很不感兴趣,但为了不让自己被孤立,并且挽救一下过去的形象,该有的社交还是要捏着鼻子参加的。
慢慢的,由于和过去过于迥异的气质,以及在交流中展现的不掺假的才华,他的名声渐渐也就洗清了不少,如今在安平及周边县城,也算是个小有声名的才子了。
——这还是在刻意低调藏拙的情况下呢!
谢良钰发展的好,梅娘那边的卤味小馆当然也不差,夫妻两个各忙各的,生活积极向上又十分和谐。
宋大嫂戳了戳梅娘的胳膊肘,见身后的谢良钰在远处一块布料旁边停下,应是听不到自己这边的声音了,便像做贼似的,转个身挡住那边的视线,对梅娘悄咪咪地小声问道:“你们家……那事儿,怎么样了?”
梅娘愣了一下,随即脸腾地轰成了晚秋的柿子。
那事儿,自然是……
这几个月来,她和谢良钰的生活哪里都好,丈夫温柔俊美,小叔子也懂事乖巧,还有前时受伤的哥哥,也很快康复起来,前不久又被派到外地去了。这日子若说唯有哪一点不好……
小姑娘红着脸瞥了后边的相公一眼,却又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出口。
那、那种事……原本洞房花烛夜的时候,是看着相公醉得太厉害,且他们那时还不够相熟……便、耽搁了些时日,可如今眼看着生活安乐,两个人之间感情也愈发甜蜜,怎么相公就……就一点再提起那事儿的苗头都没有呢?
梅娘每次想到这个,就羞得自己脸上发烧——这实在不该是她一个女孩子考虑的事,可、可传宗接代也是大事,她愿意,也想给相公生个孩子,延续谢家的香火呢……
她实在没个能商量的人,又跟宋大婶实在投缘,把她当做是亲姐姐看待,有次一时冲动,就跟她提了两句,对方是个结婚多年的妇人,倒不像她这样羞涩,也给出了不少建议,可梅娘扭扭捏捏地都试了试,却是收效甚微。
哎呀……
送大嫂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这次估计又是没戏,她叹了口气,没忍住也回头看了毫无所觉的谢良钰一眼,忍不住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来。
看他们两个恩恩爱爱,小谢相公也不可能在外面有人了,这……
不会是那方面,有什么问题吧?
正在仔细看一块布料上暗绣的纹样的谢良钰,似乎感觉到了什么,一抬头,正对上了两个女人的眼睛。
不知道为什么,他忽然感到背上一凉。
第40章
谢良钰这会儿可不知道,因为源于现代人的道德观和君子之风,他居然已经开始被人怀疑那方面的能力了。
他感觉宋大嫂远远注视着自己的目光有些怪异,可也没多想,只当是两个女人又在说有关于他的私房话,本着非礼勿听的原则,还体贴地往远离她们的方向走了几步。
送大嫂刚好将侧着半个身子的梅娘挡着,因此谢良钰也没能看到自家小娘子快要熟透了的样子——成亲这段时间以来,他还真很少往那方面想过,一来是梅娘实在是太小了,他既过不去自己心里那一关,也很难对这么小的女孩子真起什么兴趣;二来,拜前世的经历所赐,谢良钰那是清心寡欲惯了的,日子从来过得像个苦行僧,一忙起工作或者学习的事情来,其他的万事都难再入他的眼了。
至于梅娘那些明里暗里的暗示和……咳,说“挑逗”都有些过分了的暗搓搓的举动,谢良钰压根就没有注意到——这段时间学习学得累死累活,每天都是快要头晕眼花到看不清字才躺下休息,一息的工夫就能睡死过去,哪还能有精力注意到身边躺的是谁?
躺个青面獠牙的母夜叉他都能毫不在意地倒头就睡呢。
在这方面,说他是截不解风情的榆木疙瘩,还真没冤枉了他。
今日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谢良钰也有心放松,悠悠闲闲地在布庄宽阔的仓库里转着,又有心避开说着小话的两个女人,不知不觉间,竟然在到处堆积着的布料之间越走越深,被那些高高摞起的布料挡住了视线,当真看不到人了。
败家子的宠妻青云路(穿书) 第26节
不过这地方总共就那么大,倒也不至于迷路。
本来只是闲逛,采购这种事情从来就不是男人的兴趣所在,但谢良钰转过一处墙角,目光却忽然定住了。
他看见一匹红布——跟时下流行的那种用红花饼煮染出的布料很是不同,色泽明艳,上面竟然还闪着层亮亮的金色,材质看着不像棉布,却也不像锦缎,触手光滑莹润,仿佛流水般滑过指尖。
这……现今织布的水平已经高到这种地步了吗?即使以谢良钰后世的眼光来看,这也算是一匹上乘的好布。
他心里忽然一动。
早点在打算成亲的时候,他就想给梅娘准备一匹漂亮的红色布料——这时候都流行新嫁娘自己裁制嫁衣的,梅娘自幼失恃,没有娘亲教着长大,之后与他……又碰上那种事,婚事也办得十分仓促,尽管谢良钰已经在自己当时的能力范围内尽量给了她最好的,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感觉薄待了人家。
所以从那时候起,他就下定决心,待日后荣华富贵,定要给他的梅娘重新办一场盛大的婚礼。
精致华美的嫁衣,对于并非专业绣娘的女孩子来说,闲暇时候绣制起来的时间动辄是以年记的,不如就让梅娘从现在开始,亲手把自己的嫁衣绣出来,日后穿着,再一次嫁给他。
谢良钰想着心中热切,看眼前那匹布也愈发顺眼:以安平这地方的购买能力,还有他们的此时的身家,其实他也知道这布料总不会太高档,但从贫寒起便存下的东西,对日后来讲总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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