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娘掌家
作者:千寻
瞳瞳长得美,自知落到人贩子手里只有两种下场
一,是入了青楼,伺候千千万万的男人,
二,是嫁给穷乡僻壤某个缺老婆的男人,
她运气还不错,二十两和一颗糖卖给一个大胡子男人,
他允诺她赚了钱后可以自赎,重获自由,
只是一到他家,看到他那个三岁多还不会说话的瘦小儿子,
她立刻母爱大发,下厨做美食引他吃东西,又想办法让他说话,
为了调养他身子还上山采草药,顺便可以转卖赚银子,
唯一没料到的是大胡子后悔了,舍不得让她离开,
算了,她也不想离开他和儿子,便种草药、制药努力赚钱,
哪知才和酒楼和药铺谈妥长期合作生意,她竟遇上个怪和尚,
要她去找她的爹娘和哥哥,可她娘早死了,和尚是不是疯了……
药娘掌家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1)
男人啊,年纪一到,就要有个女人来热炕头,喜不喜欢、漂不漂亮其次,重要的是能满足男人的肚子和下半身。
至于话本子里头的情情爱爱,谁晓得在闹些什么?对男人来说,与其看那些爱来爱去的文戏,不如看一场孙悟空大闹天宫,擂鼓声起,一番热闹。
就是为这点需要,今儿个孟殊领一票兄弟下山来找婆娘。
孟殊也需要一个婆娘,但主要目的不是热炕头,而是带儿子。
小孩是种相当麻烦的动物,打晚儿出生起,他就没睡过一场好觉。
弟兄们见他三不五时黑着两个大眼圈,便劝道:“老大也领个婆娘回家吧,就算下头不痒,至少夜里有人看着晚儿,可以一觉睡到天亮。”
这话说得实在,晚儿身子骨差,三天两头病着,需要有个细心妥贴的女人来照料,何况别说夜里,就算白天,他也经常忙得不见人影,哪有办法陪晚儿,搞得孩子都三岁多了,走路不稳、说话不会、眼神呆滞、脾气古怪,再让他带下去,再好的苗子也得往歪里长。
一群男人熟门熟路地来到牙婆家里。
听说孟殊又带兄弟往这里来,牙婆立马笑得见牙不见眼。这爷可是大客户,每个月都会带一票男人过来挑媳妇,他们行事大方干脆,从不讲价,在意的是看得顺不顺眼。
“去去去,把新货都给拉出来。”她催促过身边的嬷嬷后,便扭着屁股出门迎爷。“孟爷快进来坐坐,来人,上茶。”
她一边招呼孟殊,一边计算着跟在他身后的男人,一、二……十三个,又是笔大买卖,顿时笑得更欢。
云州多山多丘陵,民生谈不上富庶,因此大户人家少,人牙子大部分与山坳坳里的猎户作交易。实在是山上地方苦穷,没有女人愿意嫁进去,想找媳妇传宗接代,只能多猎点好货、攒些银子,再到牙婆那里挑合眼女子。
因此,在这里要促成姻缘,牙婆比媒婆更帮得上忙。
“李婆子,我上次要的……”
张寻嘴巴一开,牙婆立刻接话,“记着呢,要样貌美、气质佳的,有,这回给爷挑了好几个过来。”
在这里选媳妇,自然是要挑能做事、力气大、好生养的,偏偏有男人看不开,非要寻那貌美如花的,也不想想,夜里烛火一灭,漂不漂亮有差吗?
何况长得好的女人气性大,娶回去当婆娘,不是给自己找罪受吗?要是碰到性子烈的,想方设法逃出山坳里,到头来岂非白忙一场?
只是客人最大,怎么要求,她自然怎么办,这不,这回从外头寻来不少好货色。
李婆子刚应下话,一群女人就被领出来,二十来个,排成三排陆续进屋。
看见今天的“货”,张寻笑咧了嘴。
就说呗,这李婆子惯会说好话,丑女也能被她夸得像朵花,让她去寻几个养眼的,都说过几回了,若不是他上次捶了桌子、发一回飙,这会儿哪会有几个颜色好的。
“那行,今儿个咱们老大也要挑个顶好的。”
女子们都垂眉低头,看不清楚容貌,但看得出身材窈窕、形容清秀。
孟爷也想挑媳妇了,那得……李婆子攥了攥拳头,硬是把坑人的坏笑给憋进肚子里。
“张爷,我得把话说在前头,一分钱一分货,第一排这几个身价不同,没有十两银子以上卖不了,后面两排倒是还可以谈谈。”
“行,我会看着办。”
说完男人们抢身上前,深怕好的被挑走,想当新郎又得等下个月。
张寻粗鲁地勾起女人下巴,像挑牲口似的一个个看过去,瞧身材、挑容貌,他也不避讳,自己就是个好颜色的,不介意给婆娘捧洗脚水、烧热灶,却不能容许丑婆娘在跟前晃。
想到哥哥娶的嫂子,张寻揉了两下鼻子,唉!他怎就不怕生一窝丑孩子?
孟殊很少说话,女人一走进屋里,他就捧着茶细细品着,好像喝茶比看女人更有趣似的。
他的身量高、体格壮硕,留着一把大胡子,一双眉浓,一对大眼,两只手掌摊开,硬是比别人大上许多,长长的两条腿,桌子底下都装不下。
视线随着张寻前进,他没有非要挑最美的,他要挑个合眼缘的,至于合眼缘的条件?平心而论,他不是太清楚。
直到张寻勾起甯语瞳的下巴,他接触到那双亮得能发光似的眼睛,咚地,心底某根弦被触动了。
她长相甜美,但眼底含愁,嘴角衔涩,分明哀伤,却是一脸的懂事乖巧。
她的懂事乖巧像颗石头,重重地砸中他胸口。
通常越懂事越没人心疼,会哭的孩子才有糖吃,太乖的孩子顶多只得到一个乖字。
有想望不敢说出口,深怕旁人为难,别人有渴盼,再委屈也要尽力去满足,深怕自己不够好就不被喜欢,这种人受委屈也不敢哭闹,不懂得自私、不晓得耍赖,这种乖……傻到很欠……人疼。
瞳瞳抿紧双唇,面上乖巧,心底却无比抗拒。
她的运气真背!早知如此,当初就狠赌一把,说不定跟了世子爷,更有机会见到哥哥。
如今,不知天南地北何处归,谁晓一抹红艳落谁家?
她后悔极了,路上逃过两次,两次都被抓回来,最后人家干脆给她灌了药。所以……她规划不出“所以”之后的事,如今只且看且走。
至于她的乖……是被告诫过的,若是不被人买回去当媳妇,就只能等着被卖进青楼,不想伺候一个男人,那便伺候千千百百个男人。
这话毒辣得狠,却明明白白地点出她的困境,此时除了乖巧,她别无选择。
于是不甘隐着,怨怼藏着,她只盼运气够好,碰到一个宽厚男人,让她有机会图谋以后。
“我要这个。”张寻指着瞳瞳。
听见张寻这话,李婆子巧笑嫣然。这位小爷真有眼光,这姑娘不只漂亮,还美得有气质、有内涵、有底韵,怎么看都像个大家闺秀,也不知是什么样的故事,会沦落到她手里。
李婆子瞄一眼孟殊,发现他也在看瞳瞳,心念一转,笑道:“小爷,这位姑娘得卖二十两银子。”
闻言,张寻恼怒。“啥?刚不是说十两?”
“爷没听仔细,我说的是十两以上。这位姑娘姓童,出身不凡,能断文识字、会算帐,就算花二十两,您也不亏啊!再说了,您看看她这长相,鹅蛋脸、新月眉,容貌娇美,风姿绰约,要是再好好打扮起来,不是我说大话,宫里的皇后娘娘都不见得有她漂亮。我开的可是良心价,要不,送到‘香袖招’,说不定可以卖上五十两。”
张寻搔搔头,如果能识文断字,二十两确实不贵,可他哪来那么多钱?
前阵子听哥的盘算,又买下三亩地,就算把他榨干榨透,也榨不出这一笔钱。
一旁听到香袖招三个字,孟殊拧了浓眉,走到瞳瞳身前。
那么长的两条腿,他的身量让人有十足的压迫感,不由自主地,瞳瞳抬起头,首先入目的是他那把大胡子,然后是他那汪黑得让人探不到底的眼睛,他生得高大壮硕,宽肩窄腰,简单的蓝色棉布直裰在身上,身形显得笔挺匀称。
他的眼窝深邃、鼻梁高挺,看不清他覆在大胡子底下的半张脸,饶是如此,她仍然觉得这个男人英俊得令人窒息。
他就这样看着她,没有动作、没有声音,连表情都没有多两分,而她竟然……竟然感觉站在他面前很安全?
就算被他买走,也前程无虞、安全无虑,即使当他的奴婢,她也能顺心遂意,谋划想做的事情……真真是太奇怪的直觉。
孟殊不想的,但还是做出突兀事儿,他从怀里掏出一颗糖,剥开糖纸,把糖递到她嘴边。
为什么?也许是因为……受不了她微皱的眉、下拉的唇,受不了她不说话,委屈填满了她的眼。
她是个傻女孩,像好友信里提及的小丫头那般傻气。
于是他决定,不管她乖不乖,都要把糖给递上,让她嘴甜心甜,不再教委屈挂满眼。
她对他有莫名的第六感,他对她也有无法解释的直觉,于是孟殊问:“你愿意跟着我吗?”
她反问:“你是个讲道理的男人吗?”
他回答,“我是。”
她又问:“如果我能攒到二十两银子,可以为自己赎身吗?”
她问得很真诚,没想话一出口,孟殊身后的弟兄们全哈哈大笑起来。
这里不是京城富裕之地,别说一个弱女子,就是他们这票大男人,手里侍弄几亩田,再加上运气好连年风调雨顺、谷物大丰收,想攒个二十两银子,也得耗上好几年。
到时候……凭老大的“本事”,说不定孩子都生下好几个,人老珠黄了,不巴着老大,还想要赎身?
所有人都在笑,但孟殊把笑咬在齿缝间,不外露。
是,他也觉得可笑,但傻女孩的认真,让他不由自主的认真起来。
“可以。”他回答。
一笑,松开憋紧的气,她说:“好,我愿意跟着你。”
孟殊付钱拿走身契,大大的掌心裹住她小小的拳头,特意配合她的速度慢慢地往前行,每回兴致起,他回头,给她剥颗糖吃。
她其实并不爱吃糖,更不爱哭,但咽下肚的糖却教她心涨得厉害。
孤独太久的人,有人递出一点温柔,她的反应往往不是高兴,而是惶恐。
担心这只是错觉,害怕受之有愧,便急忙想做点什么来证明自己值得被这般对待,却又怕对方只是逢场作戏,自己一个不小心,却入戏太深。
她已经孤独太久了,担心分辨不出是戏剧或真实,于是她盯着他的脸,试图弄清楚。
“为什么这样看我?”他问。
“我必须弄清楚,方才吞下肚的是糖,还是穿肠毒药。”一哂,她回答。
“我不会和自己的钱过不去,你要二十两呢!”他呵呵笑开,握紧她的手又道:“我发誓,跟着我,你会有吃不完的糖。”
这句话比方才吞进肚子里的糖更甜、更教人舒心,没道理的好感,像草木的细根,迅速往她心底扎根,在她的胸口处索取养分、快速增长。
孟殊的房子不大、房间不多,只有两房一厅、一灶间,像村子里其他兄弟住的一样,起初盖的时候,每家每户都是同样的规格,只不过因为他是老大,加上老大家有儿子,为了怕吵到小孩,当初留地的时候,老大家的院子硬是比旁人家的大上三、五倍。
厅堂很大,吃饭待客、与弟兄们会议,都在这里。
两个房间,晚儿住的地方,小床小桌小椅,家俱全配合他的身量打造,另一个房间足足是晚儿房间的五倍大,除了特大号的床柜之外,还有张大书桌和书架。
“姑娘,要不要先梳洗?”一名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妇人问。
她是王氏,张寻心里那个丑嫂子,说她丑,有点过分,就是矮了点、胖了些,皮肤有些黑、有些粗,但眉眼舒坦,让人望之可亲。
虽然她长得不好看,却是个勤劳苦干、认命认分的,自从被买来当媳妇之后,就认真帮丈夫打理起家里。
白天丈夫下田,她便到老大这里带小孩、整理家务,每个月赚上五百钱,一年也能攒足六两银子,对家里不无小补。
“好,麻烦你了。”
王氏笑笑道:“等等,水马上就好。”
等王氏离开,瞳瞳深吸气、吐气,看着房子四周,竟觉得好笑。
二十两银子、一把糖,她把自己卖了,她没有后悔空间,也不后悔,因为不必落入牙婆嘴里的香袖招,因为……胡子大爷虽然粗犷,却有一双温柔的大手。
王氏将她领到孟殊房里,放下行李,行李是她的药箱,人贩子还算有良心,除了拿走她藏在药箱里的银票首饰之外,其他的都留下了,她的药、银针、手术刀……都还在,对了,还有两身衣裳,比起同样被卖的女子,她富裕得多。
走到书架前,她看看上头的书,逐本看去,这人想考状元吗?怎地书架上多数是举业书册?
瞳瞳失笑,推开窗,屋子不大,但外头有块很大的花圃,里头种了不少茶花,看得出来是精心侍弄过的。
方才一路行来,在看见这片隐藏在两座高山中间的数千亩平地时,她是惊艳的,尤其田里一片绿油油的植物,生气盎然,教观者心情雀跃。
他们怎么会寻到这片桃花源,在此定居?
几乎是第一眼,她便喜欢上这里。也许,未来不会像她想像的那么糟糕。
蓦地,隐隐有哭声传来,瞳瞳循着哭声找到晚儿,他刚睡醒,看见身边没人,便以哭声引人。
瞳瞳细细看着男孩,两岁左右,身形瘦小,五官相当漂亮,唇红齿白,一双眼睛干净明亮,不太会说话,指着她咿咿呜呜,不知道在讲些什么?
瞳瞳走近,他让她想起慎儿,那个为了她要放弃喜欢女孩的慎儿,瞬间暖意袭心。她轻轻将晚儿抱起,额头贴着他的额,意外发现他有些微咳嗽,瞳瞳翻过他的手,为他号脉,不禁皱起眉头。
晚儿靠近瞳瞳,她身上的气味太好闻,一窝进她怀里,他就不想动,小小的手圈住她的腰。她想推开他,看看他的舌头,他却撒娇地咿呜两声,小手圈得更用力。
那是依赖,孩子对母亲天生的依恋,虽然她不曾生过孩子,但她在慎儿身上得到过同样的经验。
怎么会第一眼就拿她当母亲了呢?
王氏也听到晚儿的声音,快步走进来,却发现晚儿窝在瞳瞳胸口。
王氏有些意外,晚儿谁都不亲,连自己的爹也不愿意靠近,她照顾晚儿这么久,他还是与自己有距离,这就是缘分吗?王氏微微一笑,老大挑对女人了。
环住他小小的身体,瞳瞳抬眼问:“这孩子……”
“是老大的儿子,晚儿,都三岁多了。”
“三岁?怎会养得……”
“这么瘦小?是啊,这孩子打出生身子就不俐索,经常犯病,一个大男人哪有办法像女人般细心照料?况且老大忙,经常不在家,再加上这孩子性子拗,你看,都三岁多了还不肯开口说话,不吃饭,只喝奶。
“为了他这古怪脾气,老大还在后院养了几只牛羊,方便随时取奶,是我们觉得这样子下去不成,才劝老大去买个媳妇回来。”
瞳瞳点点头,问晚儿,“饿不饿?姨给你弄点吃的,好不好?”
晚儿摇头,他不爱吃东西,比较喜欢赖在这个香香的怀抱里。
“不想啊!好吧,那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他没说话,只是把头往瞳瞳怀里钻。
“不想讲话啊……没关系,我来说给你听。我叫瞳瞳,你可以喊我瞳姨,以后我会陪着你,陪你说话唱歌,陪你吃饭睡觉,陪你读书长大,不管你黏不黏我,我都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一个没有娘亲的孩子,她只能猜测,他和自己一样孤独。
本以为晚儿听不懂,没想到他竟然抬起头,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好半晌后,笑开,露出小米粒似的牙齿。
他一笑,脸颊边出现两个深深的酒窝,让他看起来更可爱。
“你听得懂我说的话,对不?”她对他点点头道。
他看出她的欣喜,学着她的动作点点头。
“拜托拜托,回答我一声好不好,就说‘是’,可不可以?”
晚儿看着她,没有说“是”,却害羞地笑开,下一刻又窝进她怀里。
瞳瞳轻笑着摇摇头。“没关系,现在不想说,待会儿说,今天不想说,明天说。可是……说话是好事,你开口,我才能知道你想要什么啊!”
她一面讲话,一面把他抱进厨房里,把灶台前的食材巡过一轮,她再把晚儿放在椅子上。晚儿不肯,她说:“看我玩游戏,很好玩的,一下子就好,你坐一下子,我就抱你。”
晚儿这才松开手,乖乖地坐在椅子上。
三岁的孩子、两岁的身量,他哪有他爹那副模样,他的爹身子可强壮了,往人跟前一杵,像座山似的,所以……不行,他得好好养养。
药娘掌家 第一章 可以为自己赎身吗?(2)
瞳瞳跟王氏要了一块麻布,打两颗蛋黄和两颗全蛋,摆进牛奶和糖充分搅拌,深怕把空气给搅进去,她的动作分外温柔,另一边烧起炉灶、热水,摆好蒸笼。
待王氏把麻布送过来,清洗干净之后,来来回回过滤三次蛋液——在京城家里,她有特制的细筛子,在这里只能将就。
水滚,将过滤好的蛋液摆进蒸笼里,她拿个盘子盖在蛋液上头,再往蒸笼边插入一根竹筷,让热空气从缝里窜出来,免得温度太高。
不多久,布丁蒸好,放进冰凉的井水里降温,她把晚儿抱在膝间开始说故事。
“有个小孩叫做阿不,他不吃饭、不说话、不笑,什么事都摇头说不,他的娘恼了、他的爹烦了,可是谁都没有办法教他乖乖吃饭说话,怎么办呢?有一天,爹爹从外头回来,带回一只鹦鹉,你知道什么是鹦鹉吗?”
晚儿摇头,眼睛亮亮的,显然很期待她的故事。
“那是一种鸟,身上的羽毛五颜六色,非常漂亮,他最厉害的本领是会学人说话……”
她一面说故事,见布丁凉了,拿起汤匙舀了一口,往他嘴巴送。
晚儿见状,连忙捂起嘴巴猛摇头。
瞳瞳笑开,说:“你是晚儿,不是阿不,怎么可以学他呢?还是以后我喊你阿不?阿不、阿不、阿不……”
她喊一声,他摇一次头,两人玩得不亦乐乎。瞳瞳这才说:“就尝一口,如果不喜欢就算了,然后我继续给你讲故事,好不?”
她漂亮的眼睛看着他,看得晚儿心头暖暖软软的,皱一下眉头,勉强开口,谁知细软滑嫩的布丁一入口,他眼睛瞠大,刚把布丁吞入肚子,立刻又张嘴。
“好吃对吧?”
晚儿点头。
“瞳姨还会做很多比这个更好吃的东西,以后每天给晚儿做,好不好?”
晚儿又点头,然后瞳瞳一面喂食、一面说故事。
一个讲得认真、一个听得认真,一碗布丁,一点一点进了晚儿的肚子里,两人都没发现,孟殊在窗外站了很久,更没有人发现,他的目光变得柔和,嘴唇在大胡子底下弯出线条。
本以为初来乍到,她需要时间适应,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和晚儿熟悉。
多数女子来到这个前不着别村、后不着他店,唯有群山环绕的封闭山谷时,都会感到惶惑不安。
今儿个买回来的女人,都安排好各家媳妇过去劝说,他想着,回到家里应该会看见王氏冲着她好说歹说,劝她安分认命、乖乖当自己的媳妇,没想到竟会是这幅光景。
孟殊笑开,浓密的胡须微动,深邃的眼睛轻闪,他想,自己没挑错人。
“热水烧好了,姑娘要不要先去洗洗?”王氏想接过晚儿,可晚儿不肯,把头埋进瞳瞳怀里。
这样就黏上了?孟殊勾勾眉,大步上前。“把孩子交给我,你去洗洗。”
一路行来,风尘仆仆,好洁女子肯定不舒服。
瞳瞳低头看看晚儿,说:“等会儿再洗,孩子有点咳嗽,我想先上山采点草药。”
她懂医药?这二十两花得太值了。
“又咳嗽?”孟殊皱起浓眉,分明是关心,偏偏表现出生气,他强硬地想抱过孩子,晚儿不乐意,双手硬圈住瞳瞳脖子,啊啊叫喊着。
“小心。”瞳瞳闪身躲开他的大手,低声道:“别吓着他,我抱着就好。”
“你抱着他,没法子上山。”
这倒是,瞳瞳想了想,问:“你可以陪我上山吗?”她对山势不熟悉,需要一个向导。
他毫不考虑便回答,“可以。”
她拍拍孩子,柔声道:“晚儿,抱着你我无法爬山,让爹爹背你,我们一起去山上走走,好不好?”
晚儿不肯,她又耐心地分说老半天,才说得他抬起头松开手。
“我不抱你,但是一直牵着你的手不放,好吗?”
两人对视,半晌,他轻轻地点了下头、松开手,她才把孩子交给孟殊。
孟殊不懂何必花这时间,要是他,强行抢抱过来,晚儿顶多叫几声、哭几声,难道还能造反不成?他就不信孩子不乖乖妥协,又不是娘儿们,大丈夫得学会能屈能伸。
只不过她对晚儿温柔的模样……真好看!让对孩子缺乏耐心的孟殊,想要多看一会儿。
两道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她,盯得她浑身不对劲。“有问题吗?”瞳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