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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星外文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我煮白菜
方卫强是七人当中的攀岩高手,一登上,难掩兴奋的他,带着一面五星红旗,径自向深处走去。“他的目的就是登上最高峰,将我们的国旗插在上面。”一提起这位同仁,冯锦华显得很钦佩。据后来回忆,由于爬山时没带什么食物,方卫强干脆生吃了两个螃蟹。
此时,日本方面也逐渐回过神来,冯锦华一行几人出发不久,突然发现有两个人正在试图靠近泊在岸边的两艘小艇。由于海浪并不平静,两个人东倒西歪的样子,至今提起来,冯锦华仍觉得很滑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日本海上保安厅总算派人将玻璃艇和橡皮艇“偷”到了自己的军舰上。
不过,几位人士并未上前阻止。冯锦华告诉记者:“仔细看看这片国人一直以来向往的土地,是当时大家最急迫的事情,至于怎么生存、怎么回去的问题,完全见机行事。”其实,登岛之后,除了蛋黄派、两桶色拉油桶大小的淡水、必要的通讯器材以外,七个人就剩两把铁锨了。
记者在爱盟网上公布的“日程”上查到,冯锦华在24日上午10点多时曾发消息称:预计将能在岛上坚持3天左右。问起怎么估算出3天时间时,他解释说:按照每人三块蛋黄派,一天一块。
七位登岛者走到哪里,就把国旗插到哪里。凡遇到侵犯中国主权的标志物,七位登岛者都就地设法予以清除。
日本方面在后来曾专门登岛勘察其标志是否完好,其中发现一黑色大理石碑上被人刻上“乃中国领土”字样,几位登上该岛的人士虽是最大“嫌疑”,但至今令日本方面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他们后来并未从人士身上搜出可在如此坚硬物体上篆刻的利器。本报记者从归国的人士那里找到了答案:原来是登岛七人之一——胡显峰就地取材,用尖锐瓦片刻出来的,这也就难怪日本方面会啧啧称奇了。
遭绑6对18
目送七位登岛之后,船开始返航,准备回到浙江再带上小艇返回。
当天下午13点30分,船接到冯锦华发出的返回信号。不过船在进入距离12海里时,就受到日本方面的拦截。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冯锦华一行几人正行进在西部,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直升飞机在距离他们七八十米远的地方降落。一群头带钢盔、身着防弹衣、配枪和警棍的日本警察从直升机上下来,挡在冯锦华一行几人面前,日本警察用中文盘问,冯锦华则强烈谴责日方警察的非法行径。
日方每三四个警察围住一名人士,开始强行给他们带手铐,并往直升机上拽。纠缠中,22岁尹东明受到殴打,其他人也都不同程度地受了伤。
18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对峙6名手无寸铁的平民,很快后者全部被绑上直升飞机,并被送往日本海上保安厅军舰上。方卫强后来也在山上被发现并被日方强行带离。
中国驻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透露,几位人士在被日本海上巡视船送往冲绳途中,受到了非人道待遇。冯锦华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发给的面包上写着3月14日到期。
入狱宣传战
日本媒体25日报道:“今天冲绳县警在25日午前把登上24日登上尖阁列岛的中国7名活动家用11管区海上保安本部的海上巡视船送到了冲绳本岛,巡视船在25日9点45分进入那霸港,冲绳县警本部把7人分送到那霸警察署等4个警察署,由中国语翻译同席,对他们登岛的目的和在岛上的行动进行了调查。县警察说他们全体7个人都没有带护照,警方正在研究是把他们在审查完之后送检继续搜查,还是送给福岗入国管理局那霸支局。”
对于冯锦华来说,对于25日在日本那霸所遇到的非法搜身、强行拍照、以及被非法审问,“我并没有什么新鲜感”。2001年,因为不满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当时在日本工作的冯锦华向靖国神社喷写抗议标语,后被日方以“器物损坏”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3年执行。
与其他几位登岛者每两人一组被关押不同,冯锦华一到日本就受到“特殊照顾”,被单独关押在那霸警察署。日本方面对冯锦华进行审讯时,希望他能认罪,并签一些东西,冯锦华断然拒绝:“自古以来是中国领土,是你们非法登上我们的领土抓人,哪有受害者向加害者认罪的道理。”
毕业于日本东洋大学的冯锦华能讲一口标准的日语,虽然为了抗议冯锦华开始绝食,但并没有停止与关押、审问的日本警务人员的交流:“我很想知道他们对问题的认知程度。”“两天下来,我能明显感受到他们态度的变化,并对我表示出理解。”虽然被分开关押,七位中国士人始终步调一致。在最后离开日本前,都没有在认定强制遣返的文书上签字。
26日下午,搭载七位者的飞机降落在上海。与此后在国内所受到的“英雄般的待遇”的相比,“也许是这些天令人激动的事情太多,刚踏上国土时心情倒显得比较平静,”冯锦华告诉记者,网友的一句话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此番政府、民间的表现得到全世界华人的认同,是一次近乎完美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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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先驱导报驻东京记者张焕利报道在中国公民3月24日成功登上后,日本执政集团内部相互埋怨指责,上上下下要求检讨有关部门的失误。日本海上保安厅为防止中国人士再度登上,出动大批船舶在附近海域巡逻,并扩大封锁圈。据一名熟悉日本海上保安厅作业模式的海巡人员指出,这是日本历来的“最大动作”。
上演大搜查
在26日召开的自民党总务会上,中山太郎前外相责怪海上保安厅说,中国民间人士之所以登上了,完全是由于警备态势懈怠造成的。对于中山等人的指责,海上保安厅方面虽然无可辩驳,只好强调“客观原因”。他们认为,中国的船很小,日方的舰艇很大,如果硬要围追堵截,就很可能撞翻小船,后果难以预想。而且,小船转弯灵活,军舰无法迅速跟上,尤其是更没有想到中国民间人士使用橡皮艇登陆,因靠近的海中有暗礁,舰艇不可能一直追上去。
在日本警察非法登上绑架中国公民后,日本警察并未撤离,他们于25日、26日、27日接连在岛上进行大搜查。27日日本警察发现,上有一座日方在1978年建立的所谓“开拓者显彰碑”,被人用钉子一类的利器刻上了中文“中国领土”。可是日方很疑惑,因为他们拘捕7名中国公民的时候并没有发现利器,日方又在岛上大肆搜查了一番,也没有发现任何能够刻字的利器,对此日方十分恼火。
加强收集中国情报
此外,有日本人士认为,这次造成中国人前所未有的登岛情况出现,是由于中国人士采取了“声东击西”的策略。关于中国人士准备在28日登岛开辟旅游路线的消息很早就公开了,日本也早已获知此消息,但没想到24日出现了7名中国人预先登岛的情况。
事实上一直处在日本方面的控制下。据说,日本海上保安厅多年来在周边海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和监视,通常配备一两艘大型巡逻艇,如果事先得到有关情报,就临时投入多艘小型舰船和飞机加强监视。这次日本政府虽然事先得到了有关中国船的情报,但没有掌握住确切的日期,所以,24日这一天只派出了一艘1000吨的巡逻艇担任警戒任务,因此,没能及时发现中国人员的船只依靠近,就转乘了橡皮艇,当日方发现时,已经来不及拦截。
因此,日本首相官邸指示日本警察厅、海上保安厅等部门研究对策,加强海空监视和情报收集,不允许中国船只靠近。
日舰加设防冲撞装置
29日,为了加强对的警戒,日方除增加了十几艘巡逻艇外,还动用了日本海上自卫队的p-3c巡逻机,高度戒备附近海域一发现过往的船只,p-3c巡逻机就下降到约150米的高度,以便确认船只的名称等,然后立即通报给海上保安厅。
日本媒体透露,海保厅动员的十二艘大小巡防船舰,以隶属第十一管区的高速特殊警备艇为首,以冲绳县的石垣岛石垣港为前线基地,其余各舰分别来自当地辖区的第十一管区海上保安本部(那霸)、第十管区(鹿儿岛)、第七管区(北九州)。
据了解,为了预防和中国船因冲撞导致船体损伤,海保厅的大小巡防舰艇都已经完成加装减缓受创的各式装置,包括以绳索固定的泡绵等。
巡逻船开进台湾外海
而据台湾《联合报》30日报道,日本两艘巡逻船29日下午3时进入到与台湾邻接区内,距离彭佳屿(台湾北部海域)只有23海里。
该报道称,一位基隆市丁姓渔民表示,他29下午在彭佳屿东方30海里处看到二艘外壳白色,挂着日本国旗的船航向彭佳屿,从以往常遭类似船只驱赶经验显示,这是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他当时以为自己闯到了海域,还一再用雷达确认,最后证实是日本巡逻船“跑错地方”。
台湾负责监控的基隆海巡队和北区机动海巡队29日也陆续获通报。海巡署在当天下午调派100吨级巡防艇、宝星舰及直升机前往彭佳屿海域监控。
30日,日本国会下院安全委员会一致通过一项决议,重申日本对“拥有主权”,并呼吁日本政府加强对这一群岛采取监控措施。日本内阁官房长官当天也表示,日本政府将重新考虑的安全防范措施,并根据国会决议堵住所有“漏洞”。尽管如此,日方还是担心,今后阻止中国船到会越来越难。





遭遇星外文明 [转]中国民间保钓联合会
中国民间联合会恳请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否决中日东海问题“原则共识”的
2008年6月18日,中日双方宣布就东海合作开发问题达成原则共识。我们认为,此“原则共识”存在以下几方面的严重问题:
一关于“原则共识”公布的时机
仅此“共识”公布的时机就完全有利于日本而不利于我。正当台湾同胞奋起,日本惊慌失措之时,日本媒体抢先释出中日两国就东海开发达成一致的消息,其目的无非离间两岸,对台胞运动釜底抽薪,另外也是怕两岸运动发展搅黄其东海美梦。而我外交部门居然与日本默契配合,在台湾同胞最需大陆支持之时,匆忙于6月17日夜间与日本签订协议,使台胞18日大行动流产。如此置得来不易之及国家重大领土主权权益于不顾,而一切以日人满意为原则,令人难以理解!
二“原则共识”对我国家利益造成巨大损害
东海是我国内海,是我历史自然疆域。中日之间的海上分界应是中国和琉球之间的传统分界——中流海沟。即使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东海大陆架完全属于中国也无可置疑。
“原则共识”对我国家利益的重大影响,经分析总结出八条:
1仅在“争议”地区与日本共同开发,就已经是对日本所谓“中间线”的巨大妥协,我因此而丧失了半个大陆架一半的权益。而日本所谓“中间线”也正是以我为基点而“划界”的结果,因此,承认日本在东海的权益,则等于默认日本对我的侵占。
2而“原则共识”竟还将共同开发区域扩大到所谓“中间线”西侧我方无争议地区,且日方享有完全与我同样的权益,我方主权、资源应得权益未有丝毫体现。这是比日方所谓“中间线”更大的让步,日方贪婪所获居然已超出自己的原则主张而得到充分满足。
3此模式以后还会不断扩大,不但东海几十万平方公里,而且面积更大的南海也会照此推广。因此其性质极为严重。
4此外,在我无争议地区的共同开发,日本可不花一文勘探费而分享我数十年勘探成果。
5尤其春晓气田,已是我国开发完毕投产的现成聚宝盆,现竟许日方入资分利,我方仅保持控股权,据说春晓还受中国法律管辖,但却仍未体现我主权资源应得权益。(中国法律难道规定土地、资源、技术成果可以无偿提供给外国吗?)
6除春晓外的其它共同开发地段(包括我方无争议的区域)则不受中国法律管辖,照此“原则共识”,东海——我祖先世代所传基业,将有一大半脱离中国法律管辖。这无疑是主权的严重丧失!
7春晓既然不在共同开发范围,为何要白白让出一半现成聚宝盆?天底下可有免费的午餐?据日媒早几天披露,我之所以许可日方在春晓入股分利,是为交换“中间线”东侧可与日本共同开发。[注1]
可悲啊!我们肯定了所谓“中间线”流域西侧附近(我无争议地区)日本也有与我同样的权益,但实际上却已“原则”丧失了所谓“中间线”东侧的权益,我们要在所谓“中间线”东侧与日共同开发,是允许日本对我已投产的春晓气田注资为交换条件。所谓“中间线”以东本来都是我们的权益,现在居然完全成为他人筹码而与我讨价还价,不仅完全排斥我权益,而且排斥我与其共同开发的权益。
更可悲的是:春晓许日入资分利我已认定,而我在所谓“中间线”东侧(我们自己的大陆架)任何一处能否与日共同开发还要“双方一致同意”,即我所让出了春晓一半现成聚宝盆交换到的是一个日后由人家同意才能算数的伪“期权”。春晓和所谓“中间线”东侧统统都是白送礼。
8综上所述,东海谈判虽避开“中间线”划定,但避开的只是“中间线”的字眼,而实际上是完全超额贯彻日本的“中间线”原则——即实际认可日方在其所谓“中间线”以东有完全排斥我方的全部权益,而丢掉了我已很屈辱地做出巨大妥协的争议地区“共同开发”的一半权益。(我要在所谓“中间线”以东与日本共同开发,须拿出其他权益交换。)而且还不止此,“中间线”西侧附近一些无争议地区我也失去了一半权益。我将失去的除权益外,还有超过半个大陆架的法律管辖权这一重大国家主权。此外还有因此而离我日益远去。
反观日本,不费一枪一弹,超过半个大陆架唾手而得,其对我的侵占也因此而更巩固。
可见,此“原则共识”完全是以牺牲我主权权益之巨大代价满足日本之欲壑,如此丧权辱国!为新中国近六十年所未有!
而我之所失还远不止日本所得。因东海资源属于包括台湾人民在内的全中国人民所有,属我台湾宜兰县管辖。因此,除半个东海大陆架和主权,我将接着再失去的还有台湾和大陆两岸人心,我改善的巨大努力也将付之东流,政局也将动荡不宁,风雨飘摇;然后再加上日本不战而胜受到鼓励后的得寸进尺;周边邻国(韩、越、印等)及西方列强无疑也将效仿日本与我进行无理“争议”,我外部环境及国家安全和利益将因此面临空前严峻的挑战。总之,因此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绝对是我无法承受的巨大代价。
三如此心急火燎丧权辱国为哪般?
为何我们给日本送大礼如此不计代价?且又如此上着杆子迫不及待?尚知棘手问题可留给后人,一时难以解决继续“搁置”便是。日本人急于“尽早解决”无非做贼心虚,恐夜长梦多。而我们图的啥?
外交部称此“原则共识”为双赢,我们赢在哪里?我们丧失了巨大主权权益,得到了什么?
四“原则共识”黑箱操作完全违背人民意志
我国宪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
宪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半个东海大陆架几十万平方公里主权权益事关极重大人民利益和国家民族命运!如此大事更应广泛征询民意,在全社会范围展开充分讨论,让人民自由表达意见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何况这本来就是人民不容剥夺的基本民主权利!
但东海对日谈判不仅秘密外交,暗箱操作,而且因受到人民强烈反对而禁止人民群众对此发表见解,不仅人民集会、游行、示威的权利早已被彻底剥夺,而且官方媒体不许反映东海问题民意,网络也受到严厉控制。东海问题在网上成了绝对禁区,(有“东海”字样的文章均严格审查,只放行赞同妥协一面之词,)
许多网站因此而遭关闭,(如中国民间联合会网站等,)删帖达疯狂程度,被封id,ip的网民更是不计其数。
可见,“原则共识”违背人民意志乃不容置疑之事实。(若不相信可举行东海问题公正的民意调查,乃至全民公决予以检验。)
以如此严厉手段剥夺人民的知情权,发言权,及任何表示反对对日妥协的权利。将属于全体人民的巨大国家民族利益奉送给外国,如同公仆蒙上主人的眼睛,堵上主人的嘴,束缚住其手脚,然后伙同强盗将主人的财产掠走……这是中国人民所绝对不能接受的!
综上所述,从“原则共识”公布的时机、内容、以及这前后在国内为之进行的一系列违背压制人民意志的运作,其至始至终所体现的原则都是让日本人满意,这是对主权权益等国家利益原则的彻底否定。如果这就是“中日友好”,那它只能加速积累中国人民的愤怒!
希望人大代表能严肃履行神圣职责,否决此给国家民族带来巨大灾难且完全违背人民意志的“原则共识”!
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此问题的审议首先应建立在广泛征询民意的基础上,为此应允许人民对此事公开、自由地发表意见,保障人民集会、游行的权力,权力机构不得限制网络对此问题的公开讨论。一切禁止、限制人民对公共事物自由发表意见的民主权利的强制手段,都是违反宪法人民主权原则的非法行为!应予以彻底纠正!
我们以往对人民群众言论、集会、游行等基本民主权利的限制是以“维护稳定”“主权大于人权”为理由的。而现在我们居然剥夺维护国家主权的人权,主权和人权一概否定,这不仅违法,而且毫无道理,自毁执政法理基础。以此求“稳定”,岂非火山将发而入其口,大厦将倾而处其堂?
在当前(尤其奥运会及其相关工作彻底结束前)人民对此重大问题无法表达意见时,在此事允许民意充分表达并经广泛社会讨论予以充分反映之前,为避免受有关部门一面之词误导,还希望人大常委会即使不认为应立即否决此“原则共识”,为事关重大国家民族利益问题慎重起见,也至少应暂时搁置对此“原则共识”的批准!
只有完全遵循民意,使东海问题的解决真正代表人民意志,才能体现宪法人民主权的原则,因而才具有法律效力。
而任何背着人民并禁止人民表达意见而签订的涉外协议,根据宪法人民主权的原则,都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人民一律不能承认!
简介
位于台湾东北方向,琉球群岛西南,中国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称或钓鱼台(日本称尖阁诸岛),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中属台湾地区管辖、在台湾地区的行政区划中属宜兰县管辖;但现由日本实际控制。美国在1972年移交琉球群岛的行政管辖权时把一同移交的举动曾引发香港学生示威,而中国大陆地区、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民间人士参与了运动,自1970年代开始,华人组织的民间团体曾多次登岛或试图登岛以具体行动宣示主权,称为“运动”。其中于1996年香港人士陈毓祥于钓鱼台水域抗议时遇溺死亡。
之争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和台湾一样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和法律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
鉴于日方在问题上有不同主张,我国政府从发展中日关系出发,在坚持我一贯立场的前提下,与日方达成了此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不采取单方面行动,避免这一问题干扰两国关系大局的谅解。
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贺首次登上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的请愿还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但是后来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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