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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曼倩天涯
傅青纶看着江堤下面唐馨的身影,若有所思地道:“唐馨最近心情好像很不错啊。她在下面干什么呢?”
林之若笑:“她在捡河螺。明明都是软体动物,树狗她怕的要命,穿上个马甲她就喜欢得不得了,非拉着我去捡。我嫌弯腰头痛,在这儿给她把风,让她自己去了。”
下河湾一带的清风江水流缓慢,盛产河螺,因当地人并没有吃螺的习惯,任其自生自灭,繁衍壮大,数目非常之巨。不知道是前两天大雨,河水上涨,把水底生物冲了上来,还是河螺本来就喜欢晒太阳的缘故,靠近水线的河滩上密密麻麻的叮着很多螺,小的微不可见,大的仿佛婴儿拳头。唐馨心善,怕它们离开水的时间长了会死掉,每只河螺捡起玩了一会儿,便扔进江里。
一阵微风拂过,带来唐馨清脆的笑声。傅青纶凝望着她的笑靥,道:“看来她已经爬出了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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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 色已成空_分节阅读_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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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之若随声望去,见李凯不知何时也已经下了江堤,正拿什么东西给唐馨看,有点迟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不过,这么快,我总是有点担心。”
傅青纶道:“唐馨是一个很好的女孩,有很多人喜欢。她不会一直呆在原地伤心的,就算她想,别人也不会让的。”
“这倒是。”林之若高兴起来:“唐馨是我所见过的最可爱最温柔最善良最体贴的女孩。就连我,都不忍心见她难过,会想尽办法,逗她开心,何况男生呢?”她斜睨傅青纶:“我真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狠心。”
那次林之若去请傅青纶为唐馨补习的时候,等于已经明白的拒绝了他。这些天来,傅青纶虽然坚持为唐馨补习,和大家一起玩笑,却始终有点尴尬。眼看着林之若在头痛中挣扎,又为歹徒所伤,明明心痛如绞,却依然只能远远守望,默默关注。直到唐馨渐渐变得正常开朗,他的心结才渐渐解开,开始轻松自然起来。此刻见林之若直言相诘,知道她也是因为唐馨的转变,才不再回避这个话题,反而高兴,诚恳地道:“我不是狠心。既然已经知道不可能,只好快刀斩乱麻。我是怕拖得越久,对她的伤害越深。”
林之若果然放过了他,笑道:“我明白这个道理。可是你没见到那些天唐馨的模样,那时候我恨不得拉着你殉葬。”
和你一起殉葬么?求之不得。傅青纶心中思量,却不敢出口。望着林之若,低声道:“我知道我对不起唐馨。以前我总觉得自己挺不错,你屡次指责我,我还不服。现在回头细看,竟然一无是处,既不能了解别人,也不能了解自己。累人累己,贻害不浅。这些天,我一直都很瞧不起自己。尤其是在你面前,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竟然真的可以一直低微到尘土里去。”
林之若很诧异他这样一个心高气傲的人,会说出这样一番话来,安慰他道:“这事也不全是你的错,用不着全盘否定自己。其实你还是一个很优秀的人,很好的朋友的。”
“噢?”傅青纶眼睛闪闪发亮:“之若,告诉我你对我的真实看法吧。这对我很重要。无论多么残忍,我都能接受。”
“我一向很佩服你,哪里说得到残忍呢?”林之若想了想,道:“你很聪明,领悟力强,闻弦歌而知雅意,和你说话,特别省力;你很有志气,又很有才华,将来一定会很有成就。只是你有时候不愿意和人交往,让人觉得有点难以接近。不过其实你的心地很善良。只要你愿意,你可以对人很好,很照顾,很大度。程辉他们那么对你,你都不计较,还坚持帮助唐馨补习。我在省城的时候,如果没有你,我真的不知道会怎么样呢。”
傅青纶再也想不到,她对自己的评价,如此公允,又如此贴切,低声道:“你不再生我的气了?你愿意继续把我当朋友?”
林之若摇头:“我从来没有真的生你的气,也一直都把你当朋友。不但如此,我还很感激你,感激你照顾我,感激你不介意我以前对你的态度,还对我这么好,这么坦诚。”
傅青纶心中激动,强自抑制,生怕冒犯了她,一时竟说不出话来。林之若笑道:“其实你要问我的意见,就说明你不是一个真正冷漠的人。刚才孟繁星提起以前我曾经写过的一首诗,现在我把那首诗补足了送给你。”她拾起孟繁星留下的蒲棒,倒转来,用连接的一段茎秆为笔,在地上一笔一划的写了起来。
傅青纶俯身看去,见是一首律诗,题目是“赠李白”:
“劝君莫嗟行路难,日犹升落月缺圆。
观乎昼夜明生死,看罢盛衰见天然。
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
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
他痴痴看着微笑的林之若,痴痴的咀嚼着她的话。“要当凌云须举翼,何妨随处一开颜”,是在劝我不但要志存高远,更要平易近人,和光同尘么?“淤泥掩覆节历历,不须出水亦青莲”,是说我们之间,虽然只能止乎于友谊,却仍然美好高洁,不逊色于男女情爱么?
然而,他真的能够做到么?那是这世上他唯一深切渴望,却无法征服,无法获得的人啊。久久压抑的激情在心中澎湃。他想要伸出手去,想要抱住那个单薄的身影,紧紧地,密密的,没有间隙的,不容喘息的,直到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因为过于用力控制自己,他的手指深深抠进了身边的泥土,钝钝的痛楚从指尖传来,却尖锐的在心脏深处,引发了久久不息的回响。
晚霞渐渐暗淡下去,暮色缓缓氤氲而来。经过昨晚的争斗,下午的奔波,林之若有点倦了。她没有察觉到身旁少年的挣扎,把下巴放在膝盖上,望着江水边随风明灭的萤火虫,感受着夏天傍晚的清爽恬静,心旷神怡,默然不语。
番外---嚼嚼林之若的舌头
因为写这篇文的时候,大家都觉得林之若学究气,不像十六七岁的少女,偶跑去分别问了小唐和小孟的原型(他们不知道这篇文的存在,保密)当年的感觉,下面是他们的回答:
小唐(大眼睛瞪得圆圆的):有么?我不觉得啊。之若说话又有意思,又有道理,我很喜欢听啊。咱们班那时候很多人怕她,我一开始也有点怕,后来走近了,才发现她人其实特别好,特别善良,根本就没有什么可怕的。
小孟(狡猾的笑):那是因为我功力高超,胸怀宽广,能忍人之所不能忍啊。不然,怎么能娶得美人归呢。
(程辉在背后跳脚:“小孟,不要抢偶的台词!”)
偶又去访问林之若本人。
林:“你真的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你确定你想知道我的看法?”
作者:“嗯。”
林(倒了一杯咖啡,调整了成较为舒服的坐姿):“所谓学究,乃是学而不能究竟之谓也。我只是敏言慎行,好学深思。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此处略去500字)。至于大家为什么会怕我,我觉得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来说,有三个原因。第一,......”
作者落荒而逃。
(画外音,小孟:现在知道我的痛苦和伟大了吧?)
中霄风雨扣西窗
一刀刺下,板寸犹自挣扎,手中的刀子亮晃晃的向她面门刺来。她右手下意识的拔出刀子,双刃相交,当啷一声,板寸手中的刀子落地。刀一拔出,鲜血如箭迸射,喷上胸前,粘粘的,热热的,腥膻味浓重的仿佛有了实质,包围着她,让她渐渐窒息…...
林之若猛然惊醒,发觉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把被子蒙到了脸上。她拉开被子坐起来,仍然觉得闷得透不过气来。身旁的唐馨鼻息细细,正睡得香甜。窗外淅淅沥沥,却在下雨。怪不得气压低郁。她轻手轻脚的爬起来,小心地把靠近自己一侧的窗子推开,将头靠上去,大口呼吸了几下新鲜清冷的空气。
昨晚的血案之后,她先是麻木,继而愤慨。待到冷静下来,又有点愧疚。毕竟,从小到大,她虽然常常打架,却从来没有真正伤害过任何人。手上第一次沾满鲜血,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以至于梦里也是一片浓烈膻腥。她望向几个男生所住的厢房,想起孟繁星温和的容颜,心中略略安慰。
一抬头,却见厢房窗前,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人影。她凝神看去,藉着马棚的微弱灯光,只见那人长身玉立,英气逼人,正是傅青纶。他好像不知道冷似的,只穿着白天的短袖衬衫。虽然葡萄架遮去了大部分的雨水,仍然有滴滴答答的雨滴落下来。他不躲不闪,不知道在想着什么,一双明目,凝望着茫茫夜色,竟仿佛已经痴了。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霄?
这一刻,她已经不知道,是梦里的板寸,还是眼前的少年,更让她内疚。
雨声淅沥,如泣如诉。两个少年,一个站在葡萄架下,一个靠在松木窗上,各自痴痴想着心事。马厩里正在吃草的两匹枣红马,疑惑的抬起头来,望望这个,望望那个,见他们并不动弹,又低头继续咀嚼。
第二天吃过早饭,林之若走到院子里望天,只见阴霾全消,万里一碧,回头对程辉道:“昨晚放了你的田鸡腿,今天我赔你一道野味,如何?”
程辉脸上霎时放光:“我们要出去打猎?”
林之若失笑:“你电影看多了吧?我们去采蘑菇。昨晚下了一夜的雨,蘑菇肯定长出了好多。野生的蘑菇鲜着呢,市场上卖的,根本不能比。”
唐馨欢呼:“好啊,我还从来没有见过长在地上的蘑菇呢。”
程辉搓着手,跃跃欲试:“不错不错,少了点血腥,多了点诗意。老杜夜雨剪春韭,哪里比得上咱们夜雨采鲜蘑。”
众人开始准备。江致远尤其兴奋,两条小短腿跑得飞快,帮着林之若找出几只柳条篮,给众人一一分配,自己拿了最小的一个,挎在肩上。林之若对她道:“路远,又泥泞,你还是不要去了。”
江致远嘟着嘴,很不高兴:“我走得动。奶奶去南坡摘豆角,每次都带着我的。”见林之若仍然摇头,抗议道:“幼儿园老师教的歌里都说,采蘑菇的小姑娘,你们不带我,就不算采蘑菇。”
程辉忍住笑:“是,是。林姐姐和唐姐姐都是大姑娘了,不能算数。”见江致远居然感激地看了他一眼,觉得自己有欺哄小女孩的嫌疑,很是惭愧。
林之若蹲下来哄她:“你在家陪着爷爷奶奶,好不好?爷爷奶奶没有你在身边,会很寂寞的。”
江致远不好反驳,眼珠一转,抱住孟繁星的腿,仰着小小的脸孔祈求:“孟哥哥,你带我去,好不好?我走得动的。我还会唱歌给你听。”
孟繁星不忍心,向林之若道:“我们带上她吧?实在走不动,我抱着她。”
程辉赶紧将功赎罪:“就是,就是,带上她吧,我们几个男生可以轮流抱着。”
林之若屈服了:“好,不过到时候你熬不住,可不许撺叨我们远远减肥。”
一行人浩浩荡荡向村东走去。江致远牵着孟繁星的手,蹦蹦跳跳的在前领路。
唐馨拉了拉林之若的衣袖,故意落在后面,在她耳边悄悄道:“你看你家孟繁星,对小孩多有耐心。将来你们要是有了小孩,肯定特别幸福。”
林之若失笑:“学立体几何的时候,你总抱怨说没有空间想像力,怎么这种事情,你想像力就这么丰富了?一年之后,我们这几个人还不知道都在哪里呢,哪里就谈得到将来?”
“以你的能力,还不是想上哪里,就上哪里。”唐馨看着林之若,忽然醒悟:“之若,你是不会为孟繁星改变自己的志愿的,是不是?”
林之若默然不答,过了一会儿,笑道:“你呢?你想上哪里?”
“我也不知道。其实只要能考上大学,不让家里失望,上哪里我都无所谓。”唐馨有点黯然:“我大概就是你常常批判的胸无大志的女孩子吧。只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就是天涯海角,也是高兴的。如果喜欢的人不在身边,走到哪里,又有什么意思呢?”
林之若安慰她:“放心吧。像你这样可爱的女孩子,无论在哪,追求者都能排出几条街去,你只愁挑花了眼,还愁没人陪你到天涯海角?”
唐馨望着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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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已成空 色已成空_分节阅读_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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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男生,低低叹了口气:“要真是那么简单就好了。我真希望自己能有你的理性和潇洒,不必总为感情的事烦恼。”
“像我有什么好?你这样的女孩,才是人间最亮丽的风景。有点烦恼也是正常的,不是说,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么。”林之若笑道:“不过,这次你做得很不错啊。看你和傅青纶刚分手时那情形,我怎么也想不到,你这么快就能够恢复。有什么秘诀,教教我,说不定我以后用得着呢。”
唐馨低低的道:“说出来你不许笑我。其实,只要他在我身边,哪怕只是讲讲题,说一些无关紧要的闲话,我就觉得很满足,很欢喜了。原来爱一个人,不是一定要拥有他的。”
原来不是爬出了陷阱,而是放弃了爬的努力。林之若心下担忧,却故意调笑:“恭喜恭喜,你的境界又提升了一层。从衣带渐宽终不悔,到相看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以后,他喜欢上了别人,又或者是离你很远,你是不是也跟着‘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唐馨苦笑:“我哪有那么厉害?也就是走一步算一步了。毕业之前,他不和别人在一起,就算是我的福气了。”
林之若望望傅青纶的背影,伸手揽住唐馨的腰,郑重的道:“唐馨,你这么善良,这一点福气,肯定会有的。”
在林之若的指引下,几个人转下大路,沿着杂草丛生的小径向林深处走去。因为刚下过雨,草叶上都还挂着水珠,把鞋和裤腿都打湿了。江致远早已经爬上了孟繁星的怀抱。程辉一脚踩进了泥中,苦着脸对林之若道:“我们这是上哪里啊?已经过了这么多树林,你怎么不进去?”
林之若笑道:“这一点辛苦你就受不了?还号称仰慕田园风光呢,整个儿一叶公好龙。”解释道:“蘑菇主要长在腐殖质丰富的林子中。这些田地中间的防风林太窄,叶子落下来就被风刮走了,形不成腐殖层,不适合蘑菇生长。我们要去的是连成片的林子,穿过这块地,就可以看到了。”
程辉从来没有在农村生活过,无力和她争辩,只好道:“你的地盘,你做主。不过,走了这么远,等会你得犒劳犒劳大家。你不是说这个时候花生和大豆特别好吃么,等会儿咱们弄点?”
林之若微笑:“没问题。”
当地盛产的蘑菇主要有白蘑和油蘑,每每大逾手掌。除了林之若,众人都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亲手把一柄柄肥硕厚大的小伞摘下来,放进篮子里,那种收获的喜悦,实在是无与伦比的享受。唐馨尤其喜欢白蘑,鲜亮的颜色,亭亭挺立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一幅美丽的图画,以至于她常常左看右看,就是舍不得摘,把程辉笑得不行。林之若怕弯腰头痛,只是提着篮子,微笑着跟在江致远的后面,以防她不小心掉进一些树被挪走之后留下的土坑里。
众人兴奋之中,一气穿过了林子,每个人都采了大半篮。依着程辉,还要向北搜索。林之若眼看太阳渐渐升高,摇头笑道:“也不能太贪心了。古人还懂得不能涸泽而渔呢,我们也得给别人留个念想不是?”召集大家到一棵亭亭如盖的老树下休息。因为大部分雨水都被浓密的枝叶挡住了,这里还相当干爽。众人席地而坐,把战利品一一拿出来比较欣赏,争执谁的最大,谁的最完整,谁的色泽最端正。
程辉把最大的蘑菇顶在江致远的鼻子上,见竟然盖住了她的小脸,笑道:“怪不得人们总说田家乐,农家乐。这丰收的感觉,比打游戏机单币通关还带劲。”
休息了一会儿,江致远不耐烦,拉着孟繁星去采野花,捉蜻蜓。林之若站起来,叫了程辉和傅青纶跟她去弄花生大豆,让唐馨和李凯收集一些比较干的枯树枝。
一连好几片花生田,林之若都径直走过,直到看见一片田中,一个农民正在拔草,她才走进去,示意程傅二人等在地头。程辉远远眺望,只见她和那个农民说了几句话,又掏出钱包,拿了一些钞票塞给他。两个人推让了半天,林之若终于走过来,指着一片干枯的比较厉害的花生,让他们两个拔。自己却到旁边的豆田里拔了一些挂满豆荚的大豆秧,又收集了一些干枯的豆叶,一并抱了,和程傅二人会合返回。
程辉听她说豆叶是用来引火的,不由感叹:“古人说煮豆燃豆萁,我还以为是类比呢,想不到果然如此。让它们同根相煎,你也太残忍了吧?”
林之若笑道:“这叫物尽其用。天地者万物之盗,万物者人之盗,你总听过吧?只把豆子吃了,剩下光秃秃的豆杆豆叶,就好像一家子中,小孩子都死了,只剩下老人,那才叫残忍呢。”
傅青纶赶紧制止两人:“你们要讽刺类比,好歹等我们吃完再说。这又煮豆又死人的,我们还怎么吃?”
因昨夜刚下过雨,干躁的树枝很难找。林之若把地表的杂草附土扒开,露出下面一层比较干的泥土来,斜斜挖了一个坑,把豆叶点燃,先放细碎的草根枯枝,把粗一些的架在外面烘着,居然也慢慢点起了一堆火。傅青纶注视着她一举一动,很是敬佩,问道:“你在这里住过很多年么?怎么好像对野外生活很熟悉的样子?”
林之若笑了笑:“我小学时候,寒暑假常常过来。乡下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表哥就带着我上山弄野味。我们还曾经用铁勺煎过蚂蚱腿呢,酥酥脆脆的,比唐馨那些小食品好吃多了。”
程辉闻言,就要起身去捉蚂蚱。唐馨皱着鼻子道:“你还真去啊。这样恶心的东西,你要是真弄了来,我以后再也不和你说话。”
程辉不服气:“林之若还吃过呢,你怎么还和她这么好?”
唐馨搂着林之若的肩膀,亲热地道:“之若是女孩子,你比得了么?她呼吸重了,那叫吐气如兰;她走路摔了,那叫弱柳扶风;她抓蚂蚱,那叫天真烂漫;她弄野味,那叫蕙质兰心。你跟着学一下试试。”
程辉见她神态言辞,宛然有林之若风范,向林之若道:“求求你,收了你的摄魂大法,把原来那个温柔可爱的唐馨还给我们吧。世上有了一个你这样牙尖嘴利的女孩,还不够悲惨么?”
唐馨摇着林之若,让她反击,忽见江致远奔过来,头上戴着一个杂色花环,手里却拿了一个白白的袋子一样的东西,不由得惊问:“那是什么?”
江致远把东西给林之若看:“姐姐,你看,这是那边大树下捡到的。”
林之若仔细端详,见是一个柳絮和杨花编就的口袋,口圆腹深,有如一个小型的酒坛子,拉了拉,坚韧而有弹性,认出是本地一种俗称“织鸟”的窝。当地人认为用这种鸟窝煮水喝,可以治疗难产及妇科疾病,所以颇有人愿意拿钱来换。不过,织鸟的窝总是安在最高大的树,最高远的枝条上,又牢固结实,很难弄到。估计是这几天接连大风雨,把鸟窝所依附的枝条刮断了,才会落到地上。她侧耳听了听,把手伸进窝的最深处,竟然掏出来一只鸟雏,羽翼未满,嘴角犹黄,虽然虚弱,却仍在呼吸。众人齐声惊呼。从那么高的地方摔下,幼鸟竟未摔死,这鸟巢的柔软坚韧,可见一斑。
这时候孟繁星也走了回来,也惊讶道:“原来这里还有一只。我们发现鸟窝的时候,旁边有两只小鸟,都摔死了,我把它们埋到大树底下了。树枝上有两只喜鹊那么大的鸟,一直在那里叫唤,也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爸爸妈妈。咦,这只还是活的!”
众人听了,齐齐拥到那棵大树下往上看。果然有两只鸟,似喜鹊而轻灵,在枝头盘旋往复,哀哀鸣叫。江致远拉着林之若的衣襟,乞求道:“姐姐,你把那小鸟送回到上面去吧。它爸爸妈妈找不到它,一定会很伤心的。”
唐馨也道:“好好的一家子,就这么散了,真是可怜。这小鸟离了父母,肯定活不下去。要是能送上去就好了。”
林之若打量着那棵大树,乃是当地最普通的白杨,树干虽然不粗,但是笔直向上,三米以上,才有第一棵枝丫。她小的时候常常爬树折榆钱,学武之后,身手更是敏捷。若在平时,这棵树简直不算什么。但是现在左臂受伤,不方便用力,上去或者不成问题,但下来却有点难度。
几个男生都是在城里长大的,盯着大树,暗自忖量。程辉第一个上来试验:“不会比五十个引体向上更难吧。”不料白杨树本来光滑,雨后略带湿润,更是滑溜溜的用不上力。他攀了几次,都是没多高就出溜了下来。
江致远刮脸羞他:“程哥哥真没用。”
程辉不服气:“这树根本就不是人能爬的。”
江致远撇嘴道:“狗熊才爬不上去。志学哥哥和之若姐姐都能爬。我将来长大了,也能爬。”又摇着林之若的手道:“姐姐,姐姐,你爬上去,把小鸟还给它妈妈,好不好?”
林之若想了想,让李凯回去照看一下火堆,要了唐馨的手帕,从装着小鸟的鸟窝口两端穿过,打了个结,叼在嘴里,走到树下。孟繁星拉了她一下:“你胳膊上有伤,不要逞强。”她微笑摇头,示意他放心,伸出手臂,双腿盘住树身,交错用力,迅速爬了上去。
程辉目瞪口呆,见江致远冲自己扮鬼脸,还撑着嘴硬:“你姐姐这是进化不完全,出现了返祖现象。”好在江致远听不懂他的含义,倒也没有反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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