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其他

面具的肖像画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失落之节操君
不能动武,最好能和平收场。
我说:“我....是一位历史语言学家,我能看得懂咒语。这是远黑山的语言。”
血族举起石板,说:“说吧,你可别想耍什么花样。”
我说:“石板上....记载了吸收混沌力量的咒语。似乎....似乎是针对某种难以形容的灾难,如果遇上那些没有意志的纯粹破坏之力,比如说被封印的大恶魔之魂,可以用这样的法术与之抗衡,并最终降服大恶魔的力量。”
血族露出惊喜的表情,他大喊道:“没错!没错!我的研究果然没错!温霍斯特果然没有骗我!”
我听到“温霍斯特”的名字。顿时留上了神——温霍斯特似乎是格伦德尔手下的一位年轻血族,我在下洋见过此人。但格伦德尔被剿灭之后,我们再也没有见到过他。
但这位血族口中的温霍斯特。未必是我见过的那位。
血族说:“告诉我,把那咒语告诉我!”
我大喊道:“尊敬的斯密茨血族阁下,我可以告诉你咒语,但你必须承诺,饶恕我这些狼人朋友的性命。”
他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仿佛在驱赶恼人的苍蝇,他说:“我对他们的荣耀与生死不感兴趣,如果这咒语管用,你才是我必须带走的人。”
我惊恐的说:“不,饶了我,血族先生,你也无需我的帮助。将你的双手放在石板上,我念起咒语,您将会自动获得降服大恶魔的知识。”
血族毫不犹豫的将双手按在石板上,半点都不怀疑我会使诈(当然我本来也没那样的打算),我望着石板上的文字,将它们转化为语言,用祭祀的悠扬腔调念了出来。
石板上冒出绿色的光芒,如同薄纱般笼罩在血族身上,我的声调越转越高,很快变成了狼的嚎叫,血族不为所动,闭着眼,专心致志的体会着石板上记载的知识。
过了许久,光芒渐渐消退,周围又变得幽暗起来,血族睁开眼,满意的微笑起来。
他说:“不错!你没有骗我!我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沙哑着嗓子说:“接下来....”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有些惊讶,他说:“你应该照照镜子,你之前还说自己不是狼人?”
我吃了一惊,慌忙摸摸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果然现出了狼人的模样,难怪我之前看他怎么那么矮,原来是我变高了,看来这石板上的魔力可以引发狼人的变形。
我朝加亚她们望去,发现他们也正用震惊的目光注视着我,我觉得浑身不自在,一时抓耳挠腮,不知所措。
血族朝我踏上一步,我倒吸一口凉气,猛然后跃,摆出干架的把式,他说:“让开路!我饶了你们,但你最好快点把心脏塞回他们胸腔,不然他们在天亮之前就会死亡。”
他那两个随从愁眉苦脸的跟了上来,我注意到他们长得一模一样,光着脑袋,恐怕是血之兄弟会的血族。
血族割断自己的手指,手指落在地上,喀喀巨响,变成一只六米长的双翼石像鬼,血族踩在石像鬼身上,命令石像鬼抓起两个随从,随着一声尖啸,石像鬼飞上星空,穿入了云层之中。
这位不知名的强大血族,就这样消失在了远方。
我如释重负,重重呼出一口气,匆忙回头,将地上的心脏塞回了濒死的狼人们的躯体里。
注释:
肢体变形:召唤石像鬼——最强大的斯密茨族系的血族可以轻易变化身体的各个部位,将手指变成飞行的石像鬼对他们而言并非难事。(未完待续)





面具的肖像画 十五 我似乎摊上大事
奇妙的是,我把心脏放回狼人身体中时,它就像是识途老马一般自行与体内血管连接,其过程流畅自然,仿佛它与血管之间仍存在着无形的绳索一般。心脏有些脏了,但对于这些生命力强盛的狼人来说,这并没有什么影响。
当心脏的跳动趋于平稳时,我身边的加亚突然哭了出来,她用手遮住双眼,像是在掩盖这羞辱的眼泪。
我问:“哭什么?”
这一问像是捣了马蜂窝,她顿时嚎啕大哭,坐了起来,伸出纤臂将我搂住,泪水打湿了我背后的狼毛,她泣不成声的说:“我以为我死定啦!可我还活着!我们都还活着,太好了,太好了!”
她现在可光着身子,但隔着体外的狼毛,我什么都感觉不到。我说:“活着就好,活着就好,其余的事都是小事。”
她哽咽了一会儿,渐渐止住哭泣,又说:“你原来也是同胞,你怎么不早说?”
我撒谎道:“月之女神让我对任何人都保密。”阿斯兰博似乎提过月亮女神的事,我索性借来用用,凡涉及宗教信仰,莫说小小怪癖,便是罪大恶极之举,也是顺理成章。
诺斯慢慢喘气,坐了起来,问:“你是露娜部落的?”
我嗯了一声,做了个神秘的鬼脸。
加亚羞红着脸说:“你是同胞的话,那我也许会怀上小狼宝宝的....”
我大惊失色,嚷道:“你不是说有办法把那些东西逼出来吗?”
她脸色一沉,揪住我的狼耳朵,怒道:“你舒服完了。玩的爽了,就像溜走吗?天下没那么容易的事!给我留下来,加入我们氏族,我会给你生一窝狼崽,男的叫威尔。女的叫奎德....”
我心知情况不妙,稍有不慎,便会深陷泥沼,唯有快刀斩乱麻,翻脸无情,不顾廉耻。方能尽早脱身。
我冷笑两声,说:“我天生无法生育子嗣,你别含血喷人,与别人的种,居然想要赖在我头上。我可不当这便宜老子。”
这话太过无耻,一时之间,众狼人目瞪口呆,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我心中得意,知道自己铁定会被轰走,如此一来,自能轻易脱身。
我脖子一紧。眼前景色旋转,脑袋咚地一声砸在地上,我惨叫了两声。一抬头,只见粗手臂已经变成狼形,如黑色高山般立在我面前,他吼道:“你这懦夫!你比人类还要卑劣!你连自己的女人与孩子都不要了吗?”
我火冒三丈,顿时恶向胆边生,大吼一声。冲上前抱住他的腰,一下子将他掀翻在地。粗手臂一拳把我打飞。我在地上滑了一段路,跳了起来。喊道:“我和你拼了!”
粗手臂露出肃然的神色,说:“你想要与我决斗吗?同胞?”
我灵机一动,急忙说:“没错,决斗,咱们谁赢了,就能娶加亚为妻!”这些狼人五大三粗,智力低下,只要他答应下来,我故意输了几招,便能顺理成章的跑路。
粗手臂大笑几声,喊道:“我是加亚的哥哥,你让我娶她?不,马斯克,如果你输了,你就得老老实实的加入咱们氏族,成为加亚的丈夫!”
我暗暗心惊,朝加亚看了一眼,心想:“这条款可有些侮辱人,加亚准得发飙。”谁知加亚这笨女人偏偏在一旁大声叫好,喊道:“哥哥,狠狠教训教训他!打断他的腿!让他再也逃不掉。”
我此生见过最单纯的人是贝雷特,但加亚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
我还没来得及反驳,粗手臂如狂风般冲了过来,顷刻间将我笼罩,他把我举起,往地上一扔,我接连撞断了好几棵树,总算稳住身形。
诺斯说:“当心点,粗手臂,不要损坏了神庙与神像。”
粗手臂点了点头,在低沉的喘息声中,朝我慢慢走来。
他无疑是这些狼人中最厉害的家伙,年轻力壮,擅长格斗,与贝雷特的风格极为相似,但却更加凶猛。
诺斯说:“马斯克同胞,投降吧,在诺斯折断你骨头之前,一切还有挽回余地。你虽然放跑了那个血族仇人,但却救了所有人的命,你是无罪的,无需因此受苦,我把加亚嫁给你,并不会被盖亚责怪。”
我怒道:“什么叫无罪!我救了你们每个人!要是我把那血族留下来,你们可全都得死了!你们欠我天大的人情!”
诺斯说:“粗手臂是罕见的满月勇士,他在满月中出生,是我们部落中最强的战士之一。你虽然通晓古语,但说到战斗,你不是他的对手。”
我紧盯着粗手臂壮硕的躯体,不禁有些慌张,但我很快镇定下来,心想:“我曾经在转瞬间干掉过一只强大的木乃伊,虽然有些攻其不备,但如果我能召唤出当时的力量,自然能与粗手臂抗衡。”
但势均力敌的战斗非我所愿,如果能在顷刻间决出胜负,就不能将战斗拖得太久。粗手臂轻视我,同时也感激我,到此刻为止,他一直没使出全力,这是他的弱点,也是我取胜的机会。
我仰天狂啸,用力击打自己胸口,彰显出强而有力的男子气概,粗手臂大笑道:“这还像个样子,来吧!让我好好把你揍醒过来!”
我一拳打得太重,一口气没缓过来,大声咳嗽几声,说:“不好意思,最近有些着凉。”
粗手臂无言的盯着我看了一会儿,双足使劲儿,朝我猛扑过来,我露出暴怒的表情,伸手想要拦住他,粗手臂一下子将我拦腰举起,将我在空中转了个圈。
我骂道:“死狗!有种放我下来!”话音未落,粗手臂将我一抛,我啪嗒一声摔在一旁,来了个狗啃泥。
粗手臂轻蔑的发笑。我喘着气,爬起身,吼道:“你有种再摔我试试!看我咬碎你的睾.丸!”
加亚与立瑞克在一旁起哄,叫的好像发.情的母鸡,诺斯与读书虫也大笑起来。发出怪异的嘲笑声。
粗手臂吼道:“你倒试试看!”他有些恼怒,再度朝我冲了过来,我见状不妙,转身就跑,突然一矮身,躲到了艾诺亚的天使像背后。粗手臂惊呼起来,速度骤降,飞快停住脚步。
趁着他忙乱的刹那,我从天使像后跳了出来,我脑中回忆起与木乃伊作战时那冲昏头脑的愤怒。顷刻间,我感到可怕的力量在我每一根血管中涌动,似乎随时都可能撑破血管,令我如炸弹般爆裂。这惊人的力道必须寻找发.泄的渠道,就像引导洪水的河道一般。
我一拳击中粗手臂的脸,他被我击飞出去,我紧随其后,瞬间出现在他上方。他一时有些晕眩,抬手想要拦住我,但动作相当迟缓。
我大喝一声。伸手握住他的喉咙,将他摁倒在地,我爆发出恐龙般的力量,随着一声重响,大地似乎随着这一击而微微晃动,我的利爪对准他的心脏。久久不动,脸上满是疯狂的表情。
加亚与立瑞克惊慌的尖叫起来。读书虫与观星者诺斯冲到我们身边。紧张的望着我们。
粗手臂朝我怒目而视,眼中充满着不甘与愤懑。他咬牙切齿的说:“你以为你赢了吗?你的爪牙根本没法刺破我的皮毛!”
诺斯说:“别说了,粗手臂,他赢了。”
我松了口气,缓慢的站了起来,加亚欢呼一声,跑到我身边,拽住我的手臂,喊道:“你赢了!丈夫!你赢了!”
我脑子里一阵混乱,颤声问:“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我赢了,就不用做你的丈夫了。”
加亚奇道:“我只记得你说过,谁赢了就做我的丈夫,你脑子太笨啦,这都能忘记?”
我怒道:“胡说,胡说!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但粗手臂根本没同意!”
加亚愣愣的望着我,目光中萦绕着失落与悲伤,她小声发出呜咽,就像受伤的幼狼,我望着她的双眼,意识到她并非耍诈,在她单纯的头脑中,她一直以为这场争斗的胜者将成为她的丈夫。
这在他们部落中算是常有的事。
我尴尬的说:“抱歉....我....我....”
粗手臂坐了起来,说:“加亚,放开他,他赢了,可以不用娶你了。”
加亚大声说:“你骗人!你骗人!我要他!我要和他在一起!”
她抱紧我,将脑袋依偎在我怀里。我心慌意乱,茫然的望着周围的狼人们,他们用同情的目光望着加亚,也用鄙夷的目光望着我。
我愤愤不平的想:“当初是她主动向我投怀送抱,不对,是她霸王硬.上.弓,玷.污了我的清.白!又是她拒绝了我的求婚,不对,抽身无情,嘴脸丑恶!现在却倒打一耙,说是要做我的妻子!你们这些狼人做事颠三倒四,当真欺人太甚!”
虽然气愤不过,但加亚毕竟十分可怜,我于是柔声说:“我不是很了解狼人部落的习俗,但诸位同胞,我还有些急事,能不能等我完成这些麻烦事儿,再来商议与加亚的婚事?”
加亚破涕为笑,抬起头,双眼放光,她嚷道:“真的?你答应娶我了?”
我使出挚友先生张千峰所传的阴柔化钢、蒙混过关之法,含混的说:“只要我们能再见面,一切都好说嘛,你长得这么漂亮,我怎么舍得离开你呢?而且我们曾经经历过这么美好的时刻,对我而言,那可是第一次与女人如此亲密呀。”
她红着脸,低着头说:“原来那是你的...你的初.夜,那我更不能不负责任啦!你放心的离去吧,马斯克,我会像称职的妻子那样,在家里等候你回来的。如果我生下男孩儿,就叫....”
我不再听她唠叨,抬起脑袋,45度望着星空,刹那间,我体会到了那些抛弃妻子的人渣心中那卑劣胆怯的心境。(未完待续)




面具的肖像画 十六 特兰希尔瓦尼亚
狼人们匆匆清理了岛上的尸体,望着神庙入口,愣了半天,终究不敢进入。
诺斯从地上拾起石板,说:“只怕这也是艾诺亚冥冥之中的安排,地母盖亚将这石板赐给我们,当做神谕,我们将它带回精灵世界,郑重的供奉起来。”
我暗中觉得好笑:这些狼人倒也并不顽固,知道敌不过那个斯密茨的血族,便心安理得的将此事归结于天命。
我问:“你们来自于精灵世界?那是什么地方?”
诺斯说:“精灵世界与物质世界交集在一块儿,通常互不干涉,我们住在精灵世界稀少的物质岛屿上,每一年这个时候,我们会来到物质世界狩猎血族,祭祀盖亚与艾诺亚。”
我又问:“你们是仅存的狼人?”
诺斯大笑起来,说:“当然不是,你忘了你自己了吗?我们只不过是狼人部落的一支。精灵世界有许许多多的部落,分散在各个物质岛屿上。当然,在物质的世界中,也有少量的同胞,但他们隐藏的很深,如无必要,通常不与我们联系,如果让那些该死的血族知道他们,恐怕会招来厄运,你不就是这样想的吗?马斯克?”
他们收拾妥当,扬帆起航,载着我一路来到克罗地亚海岸边上,我忙不迭的跳上了岸,正想脚底抹油,加亚如鬼魂般从我身后冒了出来。
她喊道:“在离别之前,让我们再好好亲热亲热吧,亲爱的。”
我吓得魂飞魄散,颤声说:“我....我那玩意儿突然不好用了。对不住,您自己用手指解决吧。”
加亚怨恨的跺了跺脚,说:“那么....我会等你一个月,如果你不来找我,我就去找你。”
我嘴里说:“当然。当然。”心里却想:“我行踪不定,无名无姓,你怎么可能找得到我?古代陈世美抛妻弃子,西门庆喜新厌旧,只怕也不过如此。”
我心中得意,脸上自然而然的露出奸佞的笑容。
她如初遇我时那样眨了眨眼。天真的问:“你怎么不问问我到哪儿去找我?你这个笨蛋。在你遇上我们的那片海域,只要有月光照耀,你变成狼人,精灵世界就会为你敞开大门,你能感觉到的。所有同胞都感觉得到。”
我敷衍了几句,给了她一个拥抱,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她一直傻愣愣的望着我,手臂用力挥舞,脸上泪水泛滥,她哭的很厉害。
我暗骂自己混蛋,但事到如今。却也没法回头了。
我渴望朋友与伴侣,可我总感觉命运终将从我手中夺走一切,我只能不停逃避。在斩不断的羁绊建立之前就脱离因缘束缚。
我沿着斯普利特平静而荒僻的小镇狂奔,跑到公路,搭了顺风车,一路朝罗马尼亚境内驶去,我运气不错,在第四天的时候。我已经抵达了特兰希尔瓦尼亚地区的边境。
沿着喀尔巴阡山脉,我在崎岖的山路与高耸的林间攀岩。日夜兼程,披荆斩棘。以小跑的速度前进,一天之内,我穿过山脉,跑了大约三十公里路,终于来到了双竹考古队所要考察的区域,这儿离布拉索夫大约有几十公里的路程,举世闻名的布朗城堡就在此处,它据说是德古拉伯爵(也就是弗拉德.特佩兹,也叫弗拉德.采佩什)的故居,一座阴森恐怖,占地广阔的城堡。
在夕阳的余晖下,我拖着疲倦的身体,借助空气中存在的魔力补充体能,穿过辽阔的山林与田野中,走入一座古色古香的小镇,这小镇中到处都是古时留下的砖石建筑,有高耸的塔楼,有两层楼的砖房,还有一些朴实美观的木屋。此时天色已晚,小镇中看起来有些阴沉,闪烁的灯光从黑色的石屋中透出来。
镇民看见我,纷纷露出猜疑的神色,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衫,不禁苦笑起来,原来这一周在荒山野岭中赶路,衣服被树枝尖石划得破破烂烂,现在我的模样破落的很。
我对一位胖女人喊道:“请问,你见到过一些考古队的人吗?”我用的是纯正的罗马尼亚语,为了展现独特的魅力,我加上一些很有情调的异域口音,这胖女人一听,果然热情起来,她喊道:“考古队?我确实见到过一大群人,瞧模样应该是来旅游的,你是他们一伙儿的?”
我喜出望外,连连点头,说:“他们现在在哪儿?”
胖女人指了指东面,说:“他们朝布朗城堡的方向走去啦。”
我朝她道谢一声,飞快的朝镇外跑去,但那女人喊住我,说:“你该吃顿饭,换身衣服,你的模样就像是被吸血鬼袭击过一样!”
我吓了一跳,顿时脸色煞白,心想:“这女人知道吸血鬼的事?她是尸鬼吗?又或者这地方十分危险,血族出没,她们司空见惯?”
胖女人见我吓成这幅模样,突然爆发出一阵大笑,她周围的镇民也笑得前仰后合,不住拍手。
我恼羞成怒,喊道:“你们笑什么?”
胖女人笑道:“你应该看看你刚刚的脸,你真的相信吸血鬼存在吗?德古拉或卡美拉?你一定是被克鲁日的那些导游给吓得不轻吧。”
我知道克鲁日是特兰希尔瓦尼亚的首府,也是这地区最大的城市之一。
我松了口气,说:“我才不相信那套鬼话呢,我得快些与他们汇合去啦。”
那女人隐隐约约的在远处说:“又是军队,又是冒险队,这儿好久没有如此热闹啦。”
我没有细想,从镇东冲了出去,走了不远,又是一片满是碎石与丛林的山路,但我发现这山路上有越野车驶过的痕迹,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儿,这些冒险队的家伙为什么要往山里面开?布朗城堡就在镇子的不远处。而且这冒险队的人数也不对。一辆越野车就能坐得下,数量最多不超过五人。
突然间,我听见天空传来直升飞机螺旋桨转动的声音,我抬头一看,只见一架军用直升机从我头顶上呼啸而过。它飞的很快,看样子有些匆忙。
紧接着,又飞过去一架。
我皱起眉头,心想:“这是怎么了?要打仗吗?”
没过多久,我从远处听见了密如骤雨的枪响声,又隐隐听见人们的惨叫声。我大惊失色,朝那边冲了过去,从山石中转过,顷刻间,我见到其中有一架直升飞机斜着朝我撞了过来。它的螺旋桨狂转不休,撞在地面上,发出刺耳的巨响。
我一个翻身,摔在一旁的泥地里,螺旋桨擦着我的屁股,几乎将我的裤子扯成碎片,我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翻身跳起。骂道:“真倒霉!开飞机不长眼睛吗?”
螺旋桨尚在旋转,致使直升飞机在原地转圈,在强烈的撞击下。它的尾翼与主体金属开始扭曲,我见到飞机的玻璃窗已经被撞得粉碎,其中的驾驶员穿着罗马尼亚军装,脸上鲜血淋漓,眼中满是恐惧,但显然已经死去了。
一只巨大的怪物从中飞了出来。
它伸展着褐绿色的躯体。大约有一人多长,长着蝙蝠般的翅膀。但身体外包裹着显而易见的外骨骼,它的脑袋像是毒蛇与昆虫的混合体。有着触须与虫牙。
它朝我看了一眼,扑腾翅膀,腾空而起,它躯体末尾有着一条黄蜂般的针尾,尾巴末端长着尖刺。忽然,它尾部一动,一根尖刺朝我飞了过来,这速度几乎与子弹差不多,我大骇之下,再度翻身闪躲,那尖刺划破了我的脖子,嗖地一声,刺破了我身后坚硬的石头。
我急忙手脚并用,躲在一块大石头背后,正想歇两口气,那双翼怪虫又绕了个圈子,飞到了我的面前,尾部颤动,又射来数根尖刺。
我心头火起,手掌如刀,眼神如电,双臂接连挥舞,将尖刺一一击落,随后我指尖射出幽灵之光,那怪虫猝不及防,被绿色的光芒击中,霎时粉身碎骨,连鲜血都被幽暗光束吞噬,一滴都没有溅出来。
但我注意到它的鲜血似乎是紫色的。
我痛得要命,捂住脖子,狠狠吸了两口气,挪开手时,伤势已然痊愈。
我惊恐的想:这不是普通的怪物,这是魔虫,是羲太制造的魔虫,绿面具!绿面具在这儿吗?这又是你捣的鬼吗?
她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她根本不在我脑中。
我恨她,却又无比想念她,怀着矛盾的心情,我朝山崖深处跑去。
又大约跑了两百米远,我能够清晰的听见冲锋枪猛烈的扫射声,士兵们在林间大呼小叫,惨呼声与求援声接连不断。我冲出茂密的树林,只见地上又有一架坠毁的直升飞机,三只飞行的怪虫在上空盘旋。
地面上大约有三十位全副武装的士兵,穿着沉重的战斗盔甲(并非外骨骼装甲),躲在树木与石头背后,不停的朝双翼怪虫射击,但那些怪虫动作灵敏得很,一刻不停的在空中移动,偶尔被子弹击中也并无大碍。但它们每一次盘旋,射出的尖刺就一定能命中士兵中的一位。战斗盔甲被这尖刺瞬间刺破,扎入士兵体内,受伤者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声。
1...162163164165166...201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