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陆子文陡然一怔,惊骇地看向那边出声的混混青年。
那几个染着红毛、黄毛的小青年讥笑了几句后,便齐齐转身进了酒吧,只留下脸色苍白的陆子文一人怔怔地站着,双眸睁大。他们说的是——
中·文!
惊骇了许久,慢慢的,陆子文抬起手,看向了自己的手指。
每一个音乐家,对于自身最熟悉的部位不是脸,而是手。
在音乐家中,并不是每个人都能拥有一双漂亮的手,但是无论这双手是怎么的,他们对于自己的手是最为看重的,甚至都超过了耳朵。
没有耳朵,也可以作曲、演奏,如音乐大师贝多芬。但是如果没有了手,那么只能永远地告别乐坛,真正地离开自己的乐器。
陆子文拥有一双漂亮修长的手,骨节分明,指节修长,这双手与深褐色的小提琴相衬的时候尤其的好看。但是再好看,都比不上他现在的这双手——
饱满圆润的指甲泛着淡淡的粉色,五指修长白皙,仿佛是白玉一般让人移不开视线。在左手的食指根部1cm处还有一颗小小的红色朱砂痣,在城市夜晚霓虹灯的照射下,宛若要燃烧起来的一般鲜艳。
陆子文下意识地转过左手看向四指的指腹,一层极薄的茧子顿时出现在他的眼前。
这是属于小提琴家的茧子!
陆子文猛然清醒过来,他迟钝了一秒,然后极快地奔向路边洁净漂亮的橱窗玻璃,等到看见那玻璃里倒映出来的模糊人影时,他一下子愣住了。
倒映在玻璃上的黑发青年,脸色苍白,却形容昳丽、眉目俊秀。陆子文在欧洲闯荡了多年,也见过不少漂亮到雌雄莫辨的模特,但是这个青年漂亮是漂亮,但是却没有那种阴柔的气息。
陆子文在记忆里搜索了许久,忽然便想起了一个名字。
“戚……暮?”
想到这个名字,陆子文慢慢地蹙起眉头,开始回忆起来。
戚暮,这两个字放在现在的欧洲大概掀不起一点风浪,也少有人会想起这到底是谁。但是如果放在八年前,这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华夏少年却掀起了一股子华夏热,让维也纳都轰动了许久。
戚暮是个天才。
他有着极好的家境,父亲是华夏著名乐团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母亲是s市交响乐团的首席。在这样的家庭熏陶下,戚暮3岁开始学习小提琴,6岁在华夏音乐界闻名,13岁获得梅纽因国际小提琴大赛的少年组冠军。
自那以后的一整年,戚暮这个名字在整个欧洲真的是闻名了大半。
他随着自己的父母在全世界进行巡回演出,甚至14岁就与维也纳交响乐团合作了一次演出,获得了大成功,而陆子文也是在那个时候接触到戚暮的。
和戚暮的名气以及家世成正比,这个少年有着常人难及的傲气。
谁也看不起,谁也瞧不上,每次在乐团里练习的时候那鼻子都要翘到天上去,练习一结束就直接走人,连自己的琴盒都要别人拎着。
老实说,陆子文并不喜欢戚暮,或者可以说整个维也纳交响乐团就没有谁喜欢这小子的。但是偏偏,戚暮的天赋真的是令人赞叹,用极好的水准让陆子文是一次次的服气。
突变就发生在戚暮14岁那一年。
戚暮的父母发生了车祸,两人当场死亡。虽然两人去得匆忙,但也给戚暮留下了大笔的遗产,所以虽然戚家没有什么亲戚,戚暮也能生活得不错。而且戚暮的父母在华夏音乐界声名显赫,人缘也很好,不少人都出声愿意照顾戚暮。
可是,戚暮要是真被人好好管教了……
那还至于是后来一败涂地的结局?
父母一去世,这个眼高于顶的少年就狂傲起来。再也没有人逼着他练琴,再也没有人要求他参加比赛,戚暮毫不顾忌地将自己的天赋践踏到尘埃里,每天碰上一次小提琴都是难得。
戚父戚母留下的财产虽然不少,但也经不起戚暮骇人的花销。等到戚暮18岁的时候,他已经不得不再拾起自己的小提琴,靠“卖艺”为身。也有戚父戚母的老朋友看不下去想要帮帮忙,但是戚暮简直是没心肺到了极点,每次只骗了点钱花花,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陆子文听人说过,戚暮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那两个老家伙幸好死得早,要不然老子早晚弄死他们!整天逼着我学小提琴,还说什么我他妈有天赋?去他妈的天赋!老子就是去讨饭,都不要碰那个破琴!”
戚暮当然还没沦落到讨饭的地步,只是生活从以前的优渥到现在的平凡让他大受打击,整个人都颓废了。陆子文记得,戚暮似乎是在19岁的时候离开了欧洲回到华夏,从此他也不知道戚暮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结局。
但是……
“他……吸毒……?”
陆子文浑身无力地背靠着橱窗玻璃坐在了路边,他胸膛处的疼痛感渐渐减弱,到最后已经几乎消失。
陆子文记得当自己醒来时在他的眼前一闪而过的,是小桌子上一堆的白色粉末和几根废弃的塑料吸管。酒吧房间里的其他人正在拿着那东西吸着,表情里全是痴迷疯狂,而他似乎倒在地上许久,即使是他自己扶墙走出去,也没有人理睬。
坐在冰冷的板砖地面上,陆子文脸色铁青。
他的记忆只停留在金色|大厅后台的休息室里,那地毯上的纤维将他的脸埋住,他怎样用力地想要挣扎,却感觉整个人被人扼制住了喉咙,连动弹一下都困难。
那种感觉,是任你怎样大口呼吸都不会有一点空气进入肺部的。
你的气管完全的堵塞住,只能感受着胸膛里的氧气越来越少,浑身都疼痛得难以自拔。在临死前的那一刻,陆子文已经绝望到了地狱。
他恨!
他恨罗遇森绝情到这种地步,竟然眼睁睁地看他去死!
他恨!
他恨自己识人不清,居然信了这么个畜生的话!
哮喘的病因大多是由过敏引起,陆子文一生没找到自己的过敏原到底是什么,他也没想过自己最后会死在罗遇森的那两拳之下。
或许就是罗遇森手上沾到的一点尘埃,或许就是他手臂上碰到的某种花粉,当剧烈的殴打撞击与猛然的哮喘发作叠加起来,陆子文完全没有反抗的可能。
陆子文伸手捂住了自己的脸庞,背靠在冰冷的橱窗玻璃上。往来的路人偶有好奇地看向这个形容姣好的青年,而陆子文却全然不察地掩面沉思。忽然,他猛地伸手用力地锤向了一旁的墙壁,整个人也倏地清醒过来。
“罗遇森……”
“罗·遇·森!!!”
森冷地低笑了一声,陆子文咬牙切齿地从牙齿缝里蹦出那个人渣的名字。
这个时候,就是再怪诞荒谬,陆子文也明白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他并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死去,但是以那气息决然的感觉来说,他认为自己——陆子文应该是已经死去了。
而现在,他重生在了戚暮的身上。
“罗遇森,你说……你要拿着92年的欧颂等我?”
“那你……一定要好好等着啊。”
仿佛看到了那个人渣冷酷无耻的嘴脸,陆子文危险地眯起了眸子,抬首看向了城市被染红了大片的夜空。他的耳边是各种嘈杂的声音,有汽车的汽笛声,有行人的交谈声,有走路的窸窣声……
突然,陆子文慢慢地笑开:“原来……你真的有天赋啊。这就是……绝对音感吗?”
回应陆子文的话的,是马路上陡然忙碌起来的车流,组成了一道好听的和声旋律,整个城市都在敲打声音。而这所有的声音仿佛被拆分成了一片片的,一个个流入陆子文的耳中。从不同的方向传来,以不同的音高,甚至只是金属撞击的声音,陆子文都能听出它的准确音律。
陆子文倏地一愣,许久,才回过神来:“不止是绝对音感……戚暮,你的天赋原来高到这种地步吗?”
正如陆子文所说,没有真实地碰到,那永远不敢相信这是怎样的天赋。
所有的声音在戚暮的都仿佛有了思维,自主自动地走到属于自己的位置上,争先恐后地告诉他自己的方向、音高乃至是颤动的频率。
绝对音感已经是非常难得了,历史上拥有的人少之又少,比如音乐天才莫扎特。
虽然陆子文不知道这些大师是拥有怎样的天赋,但是他相信,戚暮的绝对音感肯定不会次于他们,甚至……还会更高。这种世间万物的声音完全被辨别认清,是陆子文所不敢想象的事情。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戚父戚母会严格要求戚暮,让他不要浪费自己的天赋。
“你要是这些年没有浪费时间……恐怕,就不会死在那个酒吧里了,而已经成为站在维也纳顶端的那几个人了吧。”
戚暮的死因,陆子文并不知道。
其实戚暮在离开欧洲之后,真的是流连颠簸,他也开始接受来自父母好友的好意。可是戚暮哪儿能如他们所愿的乖乖生活?
他开始拿着长辈们的钱泡吧、泡妞,到后来甚至开始飙车、吸毒。这让那些长辈真是彻底的寒了心,再也不愿意看这个叛逆的音乐神童一眼。
戚暮触碰大|麻也没有几天,这一次酒喝多了,所以他晕晕乎乎下便吸食了太过量的大|麻,那种如梦似醉的感觉让他仿佛回到了曾经最辉煌的岁月。但是,在心脏剧烈的跳动、血液狂热的流淌后,那个被称为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便死在了肮脏黑暗的酒吧包厢里,同行的狐朋狗友还在吸食着大|麻,没有人注意他的死去。
而陆子文,便是在戚暮的尸体快要僵硬的时候醒来的。
“嘀嘀——”
一道响亮的汽笛声忽然在陆子文的身旁响起,震得他浑身一颤,碎片般的记忆便忽然涌入了大脑。仅仅是几秒中后,陆子文便从那种恍然的状态中清醒,匆匆浏览过了戚暮的一生。
“原来……你也想回到那个地方吗?”
戚暮早已堕落,他没有那个决心戒掉大|麻,也没有那个信心再奋发努力地回到属于音乐殿堂的舞台。他只是想着要再成为世界瞩目的焦点,却没有去付出努力,于是便有了现在徘徊在酒吧、地下街的戚暮。
毕竟是在温室里长大的花朵,戚暮虽然失意了八年,却始终没有受过苦,因此也没有从底层再爬上去的勇气。
陆子文叹了一口气:“那么……我们就一起回到那个地方吧,戚暮。”
话音刚落,陆子文便感觉到浑身一轻,仿佛是那股属于戚暮的执念彻底地消失了。
这八年的浑噩生活让戚暮早已疲惫,他的钱已经快要花光,那些父母的朋友们也不愿意再帮助他,戚暮整日里沉沦在黑暗场里,也是一种对未来无望的放弃。
“从今以后,我就是你了,戚暮。我要让华夏都响起戚暮的琴声,我要让欧洲的所有人都知道戚暮是谁,我要让戚暮这两个字传遍全球!这是你最后的愿望……”
“也是我的梦想!”
“戚暮,我们一起回到那个地方!”
“陆子文已经死亡,属于戚暮的时代……”
“就要开始了!”
……
维也纳,下午2时。
与b市相隔了半个地球的音乐之都,正在举行一场不算盛大的葬礼。
前来吊唁的大多是维也纳交响乐团的成员们,他们手持着白色的花束有秩序地向那个被花圈包围的男人走去,表达自己的悲伤。等到一切都结束的时候,宾客散场的差不多时,在离开的宾客群中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
“听说……罗似乎被警察抓走了?”
“嗯,好像是在陆临终前,他与陆发生了斗殴,警方正在调查。”
“唉,可是陆是因为哮喘病发才会死亡的,这真是太遗憾了!”
“是啊上帝,陆真是一个优秀的小提琴手啊,真是太可惜了!”
“唉,陆怎么会没有带上药呢,这真是上帝的玩笑……”
宾客们陆陆续续地离开得差不多了,等到最后一个人也离开了灵堂后,一辆黑色的宾利才缓缓地停在了会场门口。紧接着,一双锃亮的皮鞋首先出现在了石板上,随之的便是那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面色淡漠地下了车。
他一步步地走进了灵堂,手中捧了一大束的白百合,也不说话,只是望了那黑白照片上的男人许久,仿佛要成为一尊雕像。
谁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将手中的白百合轻轻搁在了照片前,最终转身离去。
只是简单到极致的动作,甚至一句话也没有留下,这个被喻为现代古典之王的男人便消失在了灵堂,仿佛从来都没有到来过似的,只有灵堂中随风摇曳的白百合将不为人知的秘密隐藏。
“闵,没想到你才刚找到他……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一个金色头发的男人在会场门口等了半天才憋出了这句话,然后他跟着闵琛一起走回了车中坐下,又忍不住转首说道:“这场意外真是让人遗憾,用你们华夏的话来说……闵,你要节哀。”
闵琛转首看向窗外不断闪过的树木,眸色深沉不明,如同深邃的水潭。
良久,他才低吟了一句:“真的是……意外吗?”
金发男人诧异道:“闵,你刚才说了什么吗?”
冷峻优雅的男人轻轻摇首,他垂下眸子,遮掩住了眼底的情绪。
金发男人疑惑地看了闵琛几眼,最后干脆转过了身不再多问。
闵琛神情平淡地垂眸,俊美如雕刻的面容上终于是露出了一丝悲意,却又被他极好地掩藏下去。
是不是意外……
早晚,会有办法知晓。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二章
华夏b市,清晨。
“叮咚——叮咚叮咚——”
不间断的门铃声已经响了足足3分钟,在安静的楼道里显得十分突兀。这敲门的人显然十分有耐心,即使房子里头没有一点反应,他也依旧不感疲倦地按着。
等到房间里的青年艰难地扶着墙壁、踉跄地走到门前将大门打开后,门外那个俊秀斯文的男人诧异了一瞬,然后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银丝眼镜,惊讶地看着青年。
“戚暮……你怎么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模样了?!!!”
一边说着,那男人一边进了屋,而戚暮则缓慢地走到沙发旁坐下,浑身没有力气地陷了进去。
“你是有多少天没有睡觉了?怎么憔悴成这个样子?”那男人皱了眉头,道:“让老师知道你现在是这个样子,她会很伤心的。你是她唯一的儿子,我希望你能过得很好。”
戚暮抬头看向那男人,他疲惫的目光在对方的身上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轻轻摇首,道:“我在戒毒。”顿了顿,他又补充:“嗯……是戒大|麻。你怎么来了,郑未乔?”
戚暮飞快地从记忆里搜索出这个男人的名字——
郑未乔。
郑未乔是戚暮母亲的徒弟,跟着她学了十多年的小提琴,几年前因为一次意外手骨骨折不能再拿起小提琴,从此便转行成了乐评人,在业内小有名气。
这些年来,不少戚父戚母的老朋友都对戚暮伸出了援手,但是在戚暮不成器的表现下他们纷纷寒了心、再也没有过问,而这郑未乔倒是个例外。他家境贫寒,也是因为戚母的原因才有机会学习小提琴,大概是出于感恩的心理,无论戚暮是怎样的颓废放荡,他都会包容过去。
郑未乔听了戚暮的话,厌恶地蹙紧眉头:“大|麻?!你什么时候碰了那东西?我以前不是和你说不要和那些狐朋狗友再交往的吗,你怎么就不听劝呢?他们只是想让你请客花钱,根本没把你当朋友。”
戚暮伸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有回答。
郑未乔见状,叹气道:“你年纪还小,老师他们又去得早,你不懂这些也是正常。但是戚暮,我不希望你再这样继续下去,你这样是在浪费你的天赋。老师曾经说过,你可以在二十岁达到她四十岁的成就,可是你现在呢?”
大|麻的戒断反应中,戚暮感觉的最为明显的就是失眠。
这三天来,他几乎没有合过眼。心情十分差,感觉有什么东西堵在心里却又说不出来,一旦到了夜晚便完全睡不着觉,经常感觉到饥饿,吃到最后又要吐出来。
真的是快折腾了他半条命。
幸好原主的大|麻似乎并没有吸食多久,所以到了第三天,戚暮便感觉身体舒服了许多,也稍微有了点困意。而这刚打算入眠就听到了响亮的门铃声,他撑着虚弱的身体爬起来,便见着了郑未乔,还听了这长篇大论般的训斥。
“戚暮,如果你真的那么不喜欢小提琴,那我也不会逼你。我最近给你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就是在《音乐之声》当个助理,如果你要愿意,以后还有机会可以再往上爬爬。”
闻言,戚暮诧异地挑起一眉,问道:“你之前不是给我安排过一个音乐老师的工作吗?”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最近几年一直不停地为戚暮张罗事情,光是介绍工作就找了几十种,最后都被原主要么嫌弃太累、要么厌恶上班而拒绝。就上个月,郑未乔还介绍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在大学里做学生的小提琴课外辅导,没想到这才半个月过去就又换了一份。
听了戚暮的话,郑未乔倒是惊讶了:“你不是不想碰与小提琴相关的吗?虽然这份工作还只是个助理,但是如果你不想碰小提琴,是完全可以的。”
说这话的时候,郑未乔无奈地摇了摇首。
他相信自己老师的话,也明白眼前这个青年到底有着怎样的天赋。可是大概是老师在戚暮小时候逼得太紧了一点,所有人都没想到居然会让戚暮产生这么严重的逆反心理,如今死活不肯再碰小提琴。
其实这件事郑未乔也猜错了。
戚暮知道,原主并不是真的那么厌恶小提琴,更多的还是担心。
担心自己就算再怎样去努力、也达不到以前的辉煌,担心就算拿起了小提琴也只能做个普通的小提琴手、被人嘲笑曾经的音乐神童身份,这是原主最害怕的事情。
因此,还不如干脆不再拿起,还能保持曾经的荣耀。
“戚暮,你也该做点不一样的事情了。虽然你现在只是个助理,但是等以后还是可以成为编辑、甚至是主编,如果你愿意去努力,我相信你一定可以……”
“最近有什么活动吗?”
“你一定可以成为《音乐之声》的……嗯,你刚才说什么?”郑未乔诧异地问道。
只见俊秀的青年微微抬首笑着看向他,精致的面容虽显憔悴疲惫,却难掩其逼人的光彩,戚暮笑道:“你知道最近……有什么活动吗?小型音乐会、家庭音乐会都是可以的。嗯……如果有大型乐团正在招人,那就更好了。”
郑未乔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愣愣地问道:“你想去看音乐会了?”
戚暮轻笑着摇首,道:“我是想去应聘了。”
“如果你想要去看音乐会的话,最近b市电影乐团……你说你想去应聘?!!!”郑未乔不敢置信地瞪大双眼,惊骇地问道:“你居然想要去应聘?应聘什么?”
戚暮微微蹙眉,反问道:“难道……不该是小提琴手?”
郑未乔呆愣了许久,才点头道:“应该……”下一秒,他立即反应过来:“戚暮,你怎么突然想要去应聘了?你最近经济上有什么困难吗,居然想要再拿起小提琴?如果你有什么事情可以直接告诉我,我会尽量替你解决的。”
在原主的记忆里,郑未乔一向是个冷静沉着的人。因此见着对方现在这副不敢相信的模样,戚暮是觉得又好笑又无奈,他道:“我是真的想要回去了,郑哥,你不用担心。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正在缺人,可以帮我联系一下吗?”
“你要是有什么事可以直接告诉我,我可以……”
“我真的真的真的不是经济困难!”戚暮立即开口打断了郑未乔的话,说着,他还伸手按住了郑未乔正在往外掏钱包的手,一脸哭笑不得:“你就相信我一次吧,郑哥。我是真的想回去了。”
闻言,郑未乔掏钱的动作倏地一滞。他用狐疑的目光上下打量了眼前的青年许久,确认对方真的不是在蒙骗自己后,才道:“这件事我回去会多注意一下的。你……真的不是因为觉得助理的职位离你想象的太低,才决定回圈子的?”
从对方刚进门就一直被怀疑到现在的戚暮,再一次郑重、认真、庄严、肃穆地摇了摇头,斩钉截铁地说:“就算你今天是想让我直接出任《音乐之声》的主编,郑哥,我也会和你说刚才这些话的。如果你知道最近有什么地方招人,请你务必联系我。”
郑未乔用神情复杂地看了戚暮许久,虽然答应了下来,但是直到他离开前都仍旧没有完全地相信戚暮真的是想回去了。
临走前他犹豫再三,还是留下了一句话:“要是真的差钱……你就给我打电话吧,戚暮……”
这话让俊秀漂亮的青年是欲哭无泪,连连道:“是是是,如果我真的差钱,一定会联系你的。”
这年头,还是第一次见着有人求着别人来借钱的,戚暮也算是长了见识了。
等到郑未乔离开后,戚暮才想起了自己似乎一天没有吃饭了。等他简单地填饱肚子后,还没离开餐桌,便接到了郑未乔的电话。
郑未乔的办事效率真的是出人意料的高,他在b市的古典音乐圈内也算是有点名气,因此很快就查到了一些内部消息。
“最近的话,b市交响乐团正好在招人,两个月后他们要在b市大会堂进行新年音乐会的演出,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戚暮,你已经有好几年没有再碰小提琴了吧?”郑未乔的担忧透过电话都能传过来,他叹了声气,又说:“要不等我再找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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