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两个月吗?”
电话那头,戚暮低悦好听的声音传来,郑未乔稍稍一愣,然后便道:“嗯,只有两个月了。因为b市交响乐团第二小提琴部的副首席前段日子生了场病正在休养,而且据说乐团里的候选小提琴手也总是不怎么符合指挥的心意,所以才会对外开始招人的。”顿了顿,郑未乔又补充道:“只有获得推荐资格才能去参加竞选,虽然我刚刚从朋友那儿获得了推荐资格,但是戚暮,我觉得你还是先练上几个月再回来……这样比较好。”
灿烂温煦的阳光下,戚暮抬首看向了无垠的天空。
只见天色湛蓝、云絮舒卷,b市难得一见的好天气似乎在预兆着一个美好的未来。他微微一笑,对着电话道:“郑哥,我记得三年前……我好像把小提琴落在你家了吧?”
闻言,郑未乔倏地愣住:“落……在我家了?!”
他怎么记得三年前,明明是戚暮死活不肯再见到自个儿的小提琴,才把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给了他,怎么现在就突然变成了……
“嗯,是一不小心落·在·你·家了。”戚暮语气坚定。
“……”
“郑哥?”
电话的那一头,郑未乔心情大好。
虽然那是一把价格昂贵的上好小提琴,而戚暮如今正向他索要回去,但是郑未乔却没觉得一点舍不得,反而感到心情舒畅,连这几年心里头的郁结都清除了不少。
“明天我就给你送过去吧,戚暮。诶不……我今晚就给你送过去!算了算了,我现在就回去拿!!!”
戚暮:“……”
郑未乔心里在想什么呢?
他在想:这件事可一点都不能耽搁,这万一戚暮脑筋一发热,又不想要了呢?
郑未乔可记得,去年戚暮算是倾家荡产、好不容易买了一辆他看中已久的大马力法拉利,但是刚拿到手、开了不过两天,这小子转首就又卖掉了。
当初他怎么说来着?
——“嗯,我也就三分钟热度,这玩意儿开一开就腻了。”
郑未乔可不敢冒这个险,这要是第二天戚暮又告诉他“嗯,我也就是三分钟热度,这小提琴还是再送给你吧”,郑未乔可真就是得哭成狗了。
电话还没有挂断,郑未乔好奇地问道:“戚暮……你怎么突然就想要再回圈子了呢?”
电话的那一边,被大|麻折腾得饿到不行的青年正面无表情地拿起了今天的第20片吐司,直直地往嘴里塞去。等到喝了口水将面包咽进肚子里后,戚暮抬眸想了想,道:“怎么想要再回去了?嗯……大概是叛逆期过了,也该回到正常了吧。”
听了这话,郑未乔脚下的步子一顿:“你最近……是吃了什么东西了?”
戚暮又塞了一片吐司进肚子,思考了一下,反问道:“大|麻?”
“……”
嗯,果然是吃错东西了。
不过这东西……
吃错的真好啊!
郑未乔面无表情地在心里感慨道。
今天的b市真是晴空万里,碧澈蓝天。
一向淡定的郑未乔今天是来回奔波、汗都沾满了衣服,总算将那把珍贵的小提琴送到了戚暮的手上,而戚暮正好泡了一桶方便面,笑着邀请郑未乔一起用晚餐。
嗯,对于戚暮来说,是他今晚的第二桶方便面了,他还心情大好地换了种口味——
从红烧牛肉味换成香菇炖鸡味。
两人一起享用了热气扑鼻的……方便面后,天色已黑,郑未乔在门外踌躇了许久,最终还是忍不住地说道:“戚暮,我很高兴你今天能说出这样的话,半个多月不见,你也是真的有点改变了。但是我希望你知道,一旦你真的进入了乐团,那么……很多事就不是能够让你随心所欲地去改变的了。你真的……下定决心了吗?”
明亮的灯光下,青年慢慢敛去了眉眼间的笑意,郑重其事地道:“郑哥,你是觉得……我今天给你的变化太大了,你担心……我只是一时兴起、随便玩玩?”
其实郑未乔和戚暮的接触并不多,也是在最近几年才稍微频繁一点的。这几年戚暮早已被生活折磨得不再像以前一样眼高于顶,待人处事也没有以前那样的不懂事,但是就算戚暮脾气再收敛,也绝对没有像今天这样的让郑未乔感到惊讶。
郑未乔不动声色地看了一眼那只轻轻靠在门栏上的手。
如果不是确定世界上没有人会再有一双这么漂亮的手,郑未乔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有谁整容成了戚暮,要实行一个大阴谋了。
在心里叹了一声气,郑未乔却是摇头:“或许是你在这半个月里遇到了什么事,它彻底地改变了你。戚暮,你还拥有很多可塑性,你可以变成今天这样我是很高兴的。我不担心你只是一时兴起了,这些都是你自己的选择,我只希望……你能郑重。”
戚暮闻言微微一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看着郑未乔。
郑未乔终于露出了今天的第一个笑容,他抬手扶了扶银丝眼镜,说:“今时不比往日,你的父母已经去世多年,没有办法给你带来更多的帮助了。我会尽力去帮你,但是戚暮,一切还是得看你自己。你的未来,只有你自己能够作出选择,你要选择好自己未来的每一步路,要认真地走好。我会尽量陪你,但是……真正的一切,还是要看你自己。”
直到郑未乔的身影消失在了楼道的拐角,戚暮才怔怔地拉上了门。他背倚着冰凉的金属防盗门板,良久,才忽然笑开:“怎么都是人,你和人家的差别……就这么大呢?”
“老天也真是太瞎了眼了,怎么就让你身体倍儿棒的吃嘛嘛香,郑未乔就遭遇了车祸、伤到手指了呢?”
“罗遇森啊……你可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
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戚暮低低地笑开:“嗯,记住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手指啊,罗遇森……”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三章
b市交响乐团是华夏著名的交响乐团之一,一般而言对于这种正规大型的乐团,它们都拥有一套固定的班子,很少会新招聘成员。但是也会出现如今这样的新鲜情况,由于某个重要成员的位置无人代替,所以只得与外交换成员。
因此,当戚暮到达b市交响乐团的所在的招聘地点时,已经有不少人等在了房间内,排队候号。在这之中的人,大多数戚暮都不认识,偶尔有一两个眼熟的也只是一面之缘。
郑未乔为他介绍道:“今天来参加招聘的大多数是b市其他乐团的小提琴手,你在欧洲呆久了,回来也没有在华夏演奏过几次。老师大概没和你说过,华夏的交响乐起步较晚,人员方面还是比较稀缺的,所以经常会有这种交换成员的事情。”
华夏的交响乐历史仅是从上世纪才开始,对于乐团内部的管理较松,这一点与北美的乐团比较相似。
而在交响乐发展成熟的欧洲,很多大型乐团的人员变动是非常难得的事情。比如有着“天下第一团”美称的柏林爱乐乐团,他们的各部首席甚至奉行着“不死不辞不变”的准则。
想到这,戚暮慢慢地眯起了眸子。
他记得六年前这个天下第一团的首席指挥便在巅峰之时急流勇退,大义凛然地卸下所有职务,将指挥棒交给了如今的乐团指挥闵琛,于是成就了一个现代古典之王的神话。
“不过你放心,b市交响乐团的选拔还是很正规的,拉帘选票是肯定的,我相信你的实力。”
戚暮轻轻颔首,笑道:“嗯,我会努力的。”
郑未乔指着那边一个正在较音的中年男人说道:“这是b市管弦交响乐团的副首席,他的水准还不错,是你最大的竞争对手。”话毕,似乎是顾忌到青年的自尊心,郑未乔赶紧又道:“当然,他没有登上过金色|大厅演奏过,你要是这几年没有荒废一定是可以超越他的。”
戚暮哪里不知道他的苦心,青年淡笑着点点头,露出一抹镇定的微笑:“嗯郑哥,我不会轻视对手的,你放心吧。”
郑未乔见状欣慰地笑笑,又叮嘱了几句后便与一位老朋友到一旁叙旧去了,戚暮便独自将手中的琴盒放在了桌子上,取出了那一把漂亮精致的小提琴,开始较音起来。
这琴身线条流畅优美,面板所用的云杉木纹痕清晰,恍若被上帝精心设计过的巧夺天工。当戚暮将她从墨绿色的天鹅绒琴盒中取出来的时候,一旁的几个小提琴手的目光就全被她吸引了过去,啧啧赞叹起来。
“好漂亮的曲线,这把小提琴真是太美了!”
“这个设计有点像是斯式琴,上头小、下头宽大,中间流线优美。”
“不会是真的斯式琴吧……那得值多少钱?”
……
斯式琴是200多年前斯特拉底瓦里大师制作的小提琴的统称,这一类琴打破了原有的形状桎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小提琴设计风格,无论是在琴头雕刻、面板弧度还是木板厚度方面,都达到了顶峰。十年前欧洲曾经拍卖了一把斯式琴,便卖出了350万美元的天价。
戚暮并没有在意旁人的声音,他拿起了修长的弓只是简单地抹了一会儿松香后,便开始进行调音。
他自然知道这把琴不是真正的斯式琴,每一把斯式琴都价值连城,就算是再土豪的人也不可能在这种应聘的场合中将她取出来。
他手中的这一把是一把仿制的斯式琴,由华夏制琴大师赵世成赵大师亲手仿做,即使是仿制品,放在拍卖场上也依旧能卖出六位数的高价。
不过……戚家难道没有真的斯式琴?
戚暮知道戚父戚母还真是拥有一把昂贵精致的斯式琴,放在市面上至少可以卖出7位数的价格,而这把琴目前正放在瑞士银行的保险柜里,原本是作为原主的成人礼而准备的,而现在……
在一群老前辈担心原主败家到无底线、甚至将那把“小公主”都给卖出去的前提下,前辈们一起做主,只有等到原主什么时候能够以首席的身份在金色|大厅再进行一次演出,才可以将这把琴取出来。
想到这,戚暮忍不住轻叹摇首,他可知道,原主已经对那把琴完全死心了啊……
“这是……赵大师的手笔吗?”惊讶赞叹的男声忽然从戚暮的身后响起,他转首看去,便见一个年轻的小提琴手正看着他,问道:“我以前曾经见过赵大师的作品,他每次都喜欢在琴头上多弯出一道弧形。”
戚暮闻言稍稍一愣,既而莞尔:“嗯,是赵大师的手笔。”
“啊!居然真的是赵大师的作品,真的是太难得了!”那年轻人对着戚暮手中的小提琴看了好几遍,接着一脸踌躇地犹豫了好久,终于是忍不住问道:“请问那个……你是戚暮吗?”
年轻人的声音不响,很快就淹没在了一旁众人调音、练习的琴声中,只有不远处的那个中年男人听到了,诧异地往这儿看了一眼。
其实戚暮也是很惊讶的。
原主14岁以后就没有再在大众面前亮相过,长相也稍稍有了些变化,按理说能够认出他的人并不多。但是这个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居然一眼就认了出来,真是让他感到惊奇。
“嗯我是,不知道你是……?”戚暮俊秀的眉峰微微蹙起,白皙的脸庞上露出一抹为难的笑容。
那年轻人小声惊呼:“真的是你啊!我小时候是看着你的比赛长大的啊!你九年前和维也纳交响乐团一起演奏的那首《蝙蝠序曲》我最喜欢了,尤其是最后的快板,你的技巧真棒!”一边说着,这年轻人还忍不住地轻轻哼了起来,让戚暮是哭笑不得。
这年轻人看上去年龄还比原主大上一点,居然还说是看着他的比赛长大的……
虽然只是无心,但要是听在有心人的耳朵里恐怕就要以为对方是在故意讽刺了。
想了想,戚暮微微垂下眸子,笑着道:“谢谢你的夸奖。刚才我听到了你在那边练习了一首《马扎斯op.36》,你的颤音也很不错。”
那年轻人闻言立即激动地又与戚暮开始讨论起来,不过没过多久便轮到了他进场,戚暮便笑着让在了一旁,为他加油了两句后,又开始拿起自己的松香默默地擦了起来。
他在上台前,不喜欢像别人一样不停反复地再去练习,就是喜欢擦松香。看着白色的松香粉末轻轻地覆在了洁白的琴弓马尾毛上,好像是永远都不会感到厌烦似的。
“你真的是……戚暮?”
戚暮转首一看,便见到那个刚才在一边较音的中年男人皱着眉头走到了自己的身边。见着对方一副厌恶的模样,青年面容上的笑意渐渐敛去,他抬起凤眸望了对方一眼,道:“嗯,我是,请问你有什么事?”
来人正是郑未乔刚才所说的那位种子选手。
只见这中年男人不大耐烦地说:“我知道你这几年的事情,戚暮。你不是说什么再也不要碰小提琴的么,怎么现在又拿起小提琴了?不要以为你小时候的那些成绩还能帮你什么,你刚才较音的样子我也看到了,你的水平落后得不行,还是乖乖回去玩那些小孩子的东西好了。”
这中年男人并没有刻意将声音,在场的其他人也听到了他的话,纷纷转首看向戚暮这边。不时有人小声议论着“谁是戚暮啊”这样的话,也会立刻有人回答“就是□□年前的那个天才神童,这几年好像听说堕落了”。
这中年男人显然是知道原主这几年到底做了多少荒唐的事情,比如把戚父最珍视的一份曲谱都给卖了,所以也是对现在的戚暮起不了一点好脸色。
见状,戚暮是又无奈又好笑。
刚才所有人在较音的时候,他是唯一一个拿了较音器的。其他人都直接凭借着训练出来的耳力较音,而他却还需要较音器,这一对比,上下立见。
可是……
与他人所想的听不出音高不同,他却是因为听到的声音太多了,才没有办法好好较音、需要拿较音器的。
这具身体拥有太强的音感,甚至对于大自然中的每一个声音都能直接反射出音高、颤动等指数。短短的十几天,戚暮还没有完全能够适应这种神奇的感觉,为了防止出错所以才特意拿了较音器,他也是万万没想到,这都会成为对方口中“水平落后”的证据。
“卢先生,谢谢你的关心。”戚暮记得刚才郑未乔似乎说过这人姓卢,他礼貌地勾起一抹笑容,道:“我这些天都有在认真的练习,对待这次招聘也非常郑重。”
戚暮已经尽量克制了自己的脾气,毕竟他目前只是一个乐坛新人,如果太过于锋芒毕露,难免不会落人口实。
谁料,那中年男人竟然还不依不挠起来:“戚暮,我也算是你的长辈了,你的父母当年确实是很辉煌,你也得到了很多荣誉,但是什么江郎才尽的故事我也听得不少,你这些年到底是怎么过来的我们都知道,你就别给你父母丢脸了,还是乖乖回去吧。”
一边说着,这中年人还觉着自己真是苦口婆心了:“b市交响乐团不是谁都可以来的地方,你别把你父母的脸都丢光了才后悔。我也是为你好,你的那些小聪明小时候还可以用用,大了还是踏踏实实地娶妻生子算了吧。”
听着这话,戚暮唇角的弧度越来越压,到最后,他已经面无表情地看着对方,只听对方还在自以为是地说着:“你们这些小孩子就把乐团的招聘当作是玩笑,你刚刚说你这些天有认真地练习?这怎么可能……”
“卢先生,”青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笑,打断了对方的话。只见戚暮稍稍侧过头,黑色的碎发便从他饱满的额头上划开,露出一双漂亮好看的眸子来。“请问,你是在我家装了摄像头了吗?”
那中年男人一愣,下意识地回答:“没有啊。”
“呵,那请问你又是从哪儿知道我这些天没有努力练习的呢?”
“你……!!!”
见着对方一脸哑口无言的模样,戚暮勾起唇角毫不在意地低笑出声,再也懒得看这个人一眼。那卢姓中年人似乎还想说些什么,但是正好叫到了他的序号,他便铁青着脸准备进去演奏了。
临走前,他还气势汹汹地走到戚暮的跟前,狠狠地丢下一句:“等到结果出来,你就知道你这些年到底比别人落后了多少了!小子,别以为你有天赋就可以胡来,我会用实力告诉你,努力远远比天赋更重要!”
闻言,戚暮倒是笑着反问了一句:“天才就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那卢姓中年人立即点头:“不错!”
只见戚暮忽然勾起唇角,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哦,我刚才忘了说后一句了。但是那百分之一的灵感远远比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更重要啊。”
“你……!!!”
戚暮目送着那中年男人愤怒地向演奏室走去,他脸上故意勾起的笑容也慢慢敛去。
他自然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努力拼搏的人,他们就算拼搏了一辈子都比不上那些身怀天赋的人,甚至于那些家世优渥的人。
就像他自己,如果没有天赋,他不可能从一个孤儿成为到后来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副首席;如果没有努力,他恐怕只是一个空有点天赋的小子,难成大器。
但是这个世界上,也有一身坎坷、努力拼搏却能够成为一代大师的人,比如马勒;也不是没有家境贫寒却能够名传千古的大师,比如舒伯特。
可是他们,从来都不会去嫉恨别人的天赋、嫉恨别人的家世。
像这样只懂得去嫉妒眼红的人,大概……也只能永远的做一个普通乐团的副首席了吧。
戚暮轻轻地叹了声气,手中擦着松香的动作也微微停滞住。
而他所不知道的是,就在不远处的窗户边,正有两个精神奕奕的老者将这一幕都收入了眼中。
其中一个头发黑点的笑眯眯地对一旁的同伴说道:“老谭啊,这才几年不见,这戚家小子……居然变得我都不认识了?我这人老了,记忆也不好了,当初死活要把那把斯式琴卖了的,你说是不是他啊?”
被叫做老谭的老者不屑地哼了一声,道:“这种败家子是谁允许他进b市交响乐团的大门的?找个人把他给我轰出去!”
“诶你可别啊!这要让如月那小丫头知道你要把她儿子给轰出去,你看她会不会和你翻脸。”
提到这个名字,老谭的脸上闪过一丝悲意,他轻轻摇首,道:“那……那就看在如月的份上,再给这败家子一次机会?”
闻言,笑眯眯的老者轻轻颔首,等到老谭先行去了演奏室后,这老者目光深长地看了还在那边擦拭松香的黑发青年许久,忽然叹息一声:
“你啊……可别再辜负了你的天赋喽。”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四章
确实如同郑未乔所说的一般,那中年男人作为b市管线交响乐团的副首席确实还是有一点实力的,他所演奏的是德沃夏克的《d大调第六交响曲》的第二乐章,是一段轻柔缓慢的柔板。
乐声轻扬舒悦,恍若温柔的手将人的心弦拨动,即使是戚暮都对这首曲子给出了不俗的评价。唯一可惜的就是在最后的收尾部分,这中年人明显有些过于心急,没有将最后落于平静的尾声处理好。
戚暮听得皱了皱眉头。
这要放在欧洲的大乐团音乐会上,就是一次重大失误,能够被警告、甚至除名的那种。但是对于目前一场乐团的招聘会,这中年男人已经表现得足够出色了,至少让其他选手纷纷严阵以待。
“戚家小子,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有天赋就能做成任何事情。你父母去世得早,我就替他们好好管教管教你,让你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这中年男人演奏完自己的曲目后特意走到了戚暮的身边,冷笑着砸下一句话。
戚暮闻言倒是忽然笑了起来,看样子……这人是真当自己是软柿子,可以随便乱捏了?
“卢先生,你知道……在你之前,是什么样的人说过这句话吗?”
那中年人一愣,下意识地问道:“什么人?”
俊挺清秀的眉峰微微蹙起,戚暮佯装思忖了半晌,然后道:“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谭老先生,华夏音乐协会的许主席,s市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慕尼黑爱乐乐团的小提琴首席维罗纳先生和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德里克先生。嗯,暂时就记起这么多吧。”
戚暮的语气平淡冷静,但是周围人听着他那带着笑意的声音,纷纷惊讶地睁大双眼,啧啧惊叹的声音时不时地响起。
而那中年人越听这名字,脸色越黑。这些人不要说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音乐总监了,就是离他最近的b市交响乐团的首席指挥,那也是和他的世界隔得太远的存在。
这中年人原本是看着戚暮没了父母、家世,想要落井下石、好好奚落这个天才神童一番,没想到倒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让他颜面扫地。要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些前辈就算是看在戚父戚母的份上,也不可能让别人如此羞辱戚暮的。
戚暮自甘堕落是他的事,你们去欺负他,那可就是你们的不对了。
老前辈的心里,可一直有杆秤悬着呢。
那中年人觉着脸上无光,只得恶狠狠地丢下一句“有本事你拿了这次的招聘再说”后,便气势汹汹地离去了。而戚暮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目光中又是怜悯又是可惜。
被嫉恨蒙蔽双眼的人,终究不会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
戚暮今天来得并不早,序号也排到了最后几个,等轮到他的时候,场中已经只剩下了三四个人,而那中年男人也赫然在其中,正冷眼看着戚暮准备看他的笑话。
“呵,一个毛头小子以为自己几年不拿小提琴,还真能和我们相提并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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