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戚暮微微弯腰、礼貌地鞠了一躬,他抬起身子放眼四周看了一圈观众席。就在他打算抬起琴弓开始演奏时,一个熟悉的身影突然窜入了他的视线,让戚暮倏地愣住。
一双深邃幽黑的眸子,此刻也正盯着他。
这种熟悉的感觉让戚暮不由自主地就想起了在上个月乐团最后一次巡演的时候,这双眼睛的主人就坐在第三排左侧的位置,他一个抬头,正好与对方相视。
那个时候戚暮下意识地便认为对方并不是在看自己,而今天……
肯定是在看他了。
独自一人站在台上的戚暮忽然觉得一阵好笑,忍不住地勾了唇。下一刻,他再也没有多想地便抬起手中的琴弓,轻轻放在了弓弦上后,左手中指向琴弦上一按,顿时,悠扬委婉的琴声便从那琴孔中传了出来。
那声音宛若春日里最和煦的暖风,带着小提琴甜美的嗓音,让所有人都忍不住地微笑起来,认真地凝听。不少人也仿佛突然想起什么的赶紧拿出自己的表演曲目单看了看,最后纷纷盯着那行“演出曲目以当日演出为准”的小字,笑而不语。
这一首,不是《茨冈狂想曲》。
它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
这首曲子的出名程度可以说是不学古典音乐的人,很多都有所耳闻。门德尔松出生于十九世纪初,自小家境优渥,父亲是知名银行家,母亲是著名钢琴家,这个含着金汤匙长大的德国作曲家一生写过多首钢琴曲和小提琴协奏曲,从未有过悲沉的曲调。
以最出名的代表作《e小调》来说,门德尔松用三个乐章的篇幅描绘出了一副缱绻柔和的美妙景象,全曲都欢快活泼,每年演奏这首曲目的小提琴家很多,杜胜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是所有人都清楚地明白,杜胜的《e小调》和这个青年的,绝对不一样!
第一乐章是一段快板,其中最为出名的华彩乐段一般在乐团表演时,都是由小提琴独奏。杜胜演奏的《e小调》是一种宽博大气的欢乐,说得通俗点就仿佛是一大家子齐聚一堂、和乐融融。
但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却有一种徜徉于山水溪流间的活泼。每一个琴弓的拉动都会带起一阵溪水与泉石的撞击,清脆悦耳,又明亮愉悦。
舞台上,青年一人微微侧着头,认真地拉奏着。一个个舞动的音符从他的琴弓下流淌出来,让所有听众都陷入了一场音乐的盛宴之中。
之前盛彦辉和其他表演者演奏时,丹尼尔虽然觉得水平十分不错,但还未曾到那种惊艳到无法想其他事情的地步。但是这个时候,他的脑海里只回荡着那一首曲子,熟悉的旋律在大脑里不断地撞击回荡。
丹尼尔忍不住地将戚暮的《e小调》与杜胜的相比,他得出的结论居然是各有千秋、绝不落后!
等到第二乐章转场的空隙,丹尼尔绞尽脑汁地回想自己曾经听过的《e小调》独奏,他好不容易想起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首席——那个矮黑胖子曾经表演过的华彩,不知怎的,他竟然觉得这个青年表演,居然完全不比那人落后!
“真是见了鬼了……”
丹尼尔话音刚落,那边,优雅柔缓的行板便徐徐拉响。这第二乐章不如第一乐章那么有代表性,丹尼尔忍不住地在心里想到:是谁说华夏是交响乐的后起之秀的?他才刚来几天,都见着多少出色的年轻人了?!
这都是人才啊!!!
某乐团王牌经纪人开始暗搓搓地打量起舞台上的青年来。
嗯,长得还真好看,真是不错啊……
而此时,戚暮完全不知道自己正在被不少人打量着。《e小调》的演奏难度在小提琴曲中不能算很高,但是想要演奏好它却也不简单。技巧只是一首乐曲的一个组成部分,永远不会是全部。
一千个人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e小调》。
杜胜自小家境优越,他的《e小调》永远带着一种和睦欢乐氛围,那是一种华夏式的大团圆,让人一听便心生喜悦。而对于戚暮来说,他的《e小调》更多的是对人生的一种欢喜追求,他孤独地徜徉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会看见云,会看见山,有这一切,便已经是最大的幸福。
直到一曲终了,还有许多人怔然地愣在座位上没有回过神来。
先是从后台的方位忽然传来的一道响亮的掌声,接着,热烈如轰鸣的掌声火一样的燃起。太过关注的表演让戚暮的额上冒了一层细汗,他鞠了一躬赶紧地便打算下场,但是这掌声仿佛永远不知停息了,即使他已经转身离开几步了,却仍旧在不停地响起。
戚暮走了十几步,最终还是笑着转过身,又回到了舞台上。
古典乐里有一个专有名词“encore”,来源于法语,音译到华夏便是“安可”的意思。在很多音乐会中,当观众席中的掌声久久不歇的时候,表演者便会再次上台进行安可曲目的演出。
而这一次,是这场音乐会进行到现在,第一次出现安可的状况!
戚暮上了台后,再一次弯下了腰,认认真真地行了一个90°的鞠躬礼。
全场的掌声一下子停住。
他微笑着表达了自己的谢意后,再次执起琴弓,开始了自己的第二首曲目的演奏。这一次他没有再另出花样地表演其他曲子,而是直接表演了他原先就要表演的《茨冈》。
拉威尔在作这首曲子的时候就有从帕格尼尼的24首狂想曲中汲取灵感,因此《茨冈》的演奏难度已经是非常高的了。只见在舞台耀眼的聚光灯下,青年修长漂亮的手指宛若有了生命,正在飞快地舞动。
之前曾经说过,戚暮真的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
虽然一个人的手长得如何与他在古典乐上的造诣并没有什么直接关系,你看维也纳交响乐团的黑胖子首席,长了一双肥厚的手,却也能表演出精彩的演出。
但是,长得好看,总算是耳朵又有享受,眼睛上又有享受了吧?
尤其是演奏到后半段的曲子时,激昂热烈的乐声让听众们仿佛接受了一次声音的洗礼,甚至有人忍不住地在椅子上用手指轻轻打节拍,与戚暮的琴声一起进行“演奏”。
乐曲进行到最后,是一段华丽耀眼的炫技表演,白玉般的手指飞快地在琴弦上舞动着,所有人的视力几乎都跟不上那手指的残影,全场的气氛被炒热到最□□,当最后一个热烈的琴声倏地湮灭时,又是不知停息的掌声雷鸣般的响起。
戚暮的汗水早已打湿了他额前的碎发。
《e小调协奏曲》的独奏长达十几分钟,而《茨冈狂想曲》也有接近十分钟的长度,后者还有不少炫技的部分,所以就算是戚暮都感觉到了左手手指有些发震、发麻——原主毕竟多年没有碰过琴,恐怕只有经受过一年以上训练的人才能连续演奏这两首曲子。
但是这掌声,就是不停下来了。
戚暮无奈地勾起一抹苦笑,这笑容看在台下一些女士的眼中,却让她们忍不住更加用力地鼓起掌来。
戚暮:“……”他可真的没力气再进行一首曲子了啊!
“bravo!”
就在戚暮踌躇无奈的时候,一道磁性低沉的男声忽然响起,在统一的掌声中显得有些突兀。戚暮诧异地抬首向那方向看去,只见一个冷峻高大的男人正站起身,面色平静地望着他,兀自地鼓着掌。
他并没有笑,但是深邃的目光却始终凝聚在戚暮的身上,那眼神实在太有穿透力,让戚暮忍不住地就移开了视线,没有再与对方对视。
……既然闵琛都站起来了,其他人当然也不能做着了。
很少有人会在这种小型室内音乐会上喊出“bravo”,尤其是面对个人独奏。但是既然闵琛喊出来了,其他人也不能说些什么不是?只能跟着这个不按规矩出牌的家伙一起站起身,齐齐地鼓掌。
闵琛这一打断,让全场原本凝聚在一起的“安可掌声”断了一下,戚暮也总算是得到机会可以趁机下场。戚暮离开舞台、走向后台的脚步几乎是快飞了起来,天知道他可真的没有更多的力气演奏一曲比《茨冈》还要高难度的曲子了。
这并不是乐团的演奏,每个乐部只需负责其中的一部分、可以得到休息调整的时间。这是他的独奏,所以……更是绝对绝对不能出错。
而戚暮不知道的是,在他的身后,某个俊美挺拔的男人沉默地看着他逃也似的背影许久,一直没有坐下。他不坐下……许多人也不大好意思坐下,这气氛渲染得全场人都直愣愣地站着,居然没有一个人先坐下。
丹尼尔是第一个发现气氛不对劲的。
他赶紧伸了手就把这个“只会捣乱”的家伙给拽了下来,低声道:“闵,你今天是吃错什么药了?我还想再多听那个小天使演奏几首曲子呢,你怎么把人给弄走了?”
“小天使?”闵琛倏地挑起一眉。
丹尼尔理所当然地点头:“对啊,不是天使是什么?长得这么标志的华夏人真是不好找了啊,而且水平也挺不错的,上一个这样子的人选还是那个陆子文了吧,他……额,你当我什么都没说!”
闵琛眼中的笑意倏地敛住,沉默了许久,他才轻轻摇首,扯开话题:“戚暮的左手有点颤抖了,他需要休息。”语气看似平缓,但是却不自觉地低了几度。
丹尼尔在心里骂了自己许久,他打量着闵琛的脸色,小心翼翼地问道:“闵,你怎么知道这个小天使需要休息了?我看他的状态还是很不错的啊。就算实在不行,他也可以演奏一首平缓点的曲子,把安可的气氛平息。”
谁料,闵琛却是摇摇头,漆黑幽远的眸子里闪烁一丝异样的光芒。
“他不会选择平淡的曲子,他应该……会选择更激烈的,比如帕格尼尼的《d大调》。”
丹尼尔一愣:“你怎么知道?”
闻言,闵琛微微转首轻轻扫他一眼,道:“直觉。”
“……”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二十四章
到了后台的戚暮,一眼便见着了早就等候许久的盛彦辉。刚刚对视一眼戚暮便发现,那股在盛彦辉眼睛里闪烁了许久的战火不知何时已经熄灭了,就算戚暮身后的掌声已经结束,盛彦辉却还在不停地鼓掌。
见状,戚暮是哭笑不得:“我可不想再表演一曲了,你不用再给我鼓掌安可了。”
谁料戚暮话音刚落,盛彦辉的掌声竟然又热烈的几分,颇有种“我就是不想停下来”的势头。
戚暮:“……”
盛彦辉是真心想给戚暮鼓掌的,当他听到戚暮演奏的竟然是《e小调协奏曲》而不是《茨冈》的时候,他一下子就明白了戚暮的意图——
他是想解开自己的心结。
原本前几天盛彦辉就要跟随卡尔教授一起去慕尼黑进修了,但是在临行前一天,卡尔教授却突然找到了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他:“维克多,现在你不应该和我去慕尼黑,之前我告诉你戚暮在比赛中刻意让了你以后,你的琴声就带了一些胆小懦弱了,你需要自信!”
因此,卡尔教授给他出了这个馊主意,让他来“砸场子”。
其实盛彦辉内心里还是有些拒绝的,毕竟这种情况下戚暮就算是不答应,那也是情有可原、他没什么好说的。但是戚暮却是答应了,这让他十分意外,而且……戚暮还特意演奏了《e小调》。
他是在为自己解开心结啊!
原本盛彦辉所想过的最坏的情况就是,所有人都觉得戚暮的水平比他高出太多,他彻彻底底地输给戚暮。但是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安可掌声让他根本就没有与这个青年相比的地方。
已经算不上是对手了,那更谈不上输赢了。
盛彦辉也不知道这到底算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
戚暮虽然觉得盛彦辉真是莫名地有些“呆傻可爱”,但是在他的心里,还是正事要紧。他渐渐地敛下了唇边的笑意,认真地看向对方。
明明盛彦辉还比他现在的模样大了几岁,可是不知怎的,戚暮说起话来就让盛彦辉有了种“正在接受长辈教育”的感觉。
“盛彦辉,所以到现在……你觉得,你已经能够完全放下了吗?”
下一个演出者从后台里走了出去,而盛彦辉也放下了不停鼓掌的手,他郑重地颔首,说:“我之前很不服气,你到底为什么要让我,这让我感觉自己胜之不武,而且这个去慕尼黑的名额应该是你的、而不是我的,这让我一直不踏实。但是现在我想,这就是每个人的命?我到二十四岁才能够找到卡尔教授收我做学生,这是我盛彦辉的路。而你,戚暮,我不知道你会找什么样的导师,也不知道你的未来怎么样,但是这是你的选择,这也是我们不同的路。”
听着盛彦辉的话,戚暮微笑着颔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无论我的过程如何,我不应该动摇我的目标、我的梦想。我想要成为世界上最出色的小提琴家,我想成为古典音乐界唯一的王者,我以后再也不会迷失方向了。这一点……真的要谢谢你。”
戚暮越听盛彦辉的话,越觉得有点不对劲,他皱了清挺的眉头,侧开身子指向某个正坐在观众席中间的男人,小声问道:“你的意思是……你想打败他?”
原本戚暮以为盛彦辉只是开个玩笑,谁料这熊孩子竟然还认真严肃地点头:“对,我要打败他。即使我现在不打败,我以后也会打败他的!”
“……”戚暮沉默了半晌,问道:“你是打算改学钢琴,还是打算改学指挥?哦对了,作曲也行,你以后打算主攻作曲?”
提着小提琴盒的盛彦辉:“……”
戚暮忽然噗哧一声笑出声来,他笑看这个眼睛已经转成蚊香圈的熊孩子,说:“好了不逗你了,听说闵琛小时候也学过几年小提琴,你要是想在小提琴上打败他……嗯,我觉得这个日子应该很快了,或许你现在就可以去约战。”青年气起人来,可是从来都不落下风的。
盛彦辉:“……”
眼见着盛彦辉已经郁闷到不说话的地步了,戚暮便不再逗他玩了。他将自己的小提琴温柔地放进琴盒中后,便放入临时存取的保险箱里。戚暮挥了挥手指间的钥匙,看向盛彦辉:“一起回观众席?”
盛彦辉轻轻点头,在这个比他小几岁的青年面前,他却没有一点年长的优势。
两人并肩向着观众席的方向蹑手蹑脚地走去,戚暮的座位在东区,而盛彦辉的在南区,两人走到了两区分界点的时候,戚暮还未转身,便听到盛彦辉忽然低声说道:“那戚暮……我以后的目标就是打败你。”
“……”
良久,戚暮才露出一抹无奈的笑容,他可是什么话都没有说,就成为了别人想要打败的对象。不过仔细想想,戚暮突然意识到对方竟然把自己和闵琛放在同一个等级上了,戚暮不由一乐。
他想了想,问道:“你想怎么打败我?”
盛彦辉好像没想到戚暮会问这个问题,他忽然一愣,过了很久才试探性地问道:“我们比赛看看……谁会第一个开始自己的全球巡演?”
听着这话,戚暮愣了愣,然后无奈道:“那真是要让你失望了,我短期内不想成为独奏小提琴家,我想专心成为乐团……小提琴家。”戚暮将“首席”两个字改了口,他并不想直白地暴|露自己的目标。
戚暮的回答真是让盛彦辉愁白了头发,过了一会儿,他才又说:“那我们就比比,谁会第一个登上世界级的舞台?维也纳音乐厅、米斯兰卡拉歌剧院……这些都可以。”
眼见着盛彦辉如此认真的模样,戚暮眸子一转,问道:“你说的这些我都觉得可以,但是……我为什么要和你比呢?”说着,戚暮勾唇一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
盛彦辉:“……”
论刚刚才建立起来的偶像目标如何最快地在心里幻灭的,大概也不过如此了。
现在的戚暮绝对不知道,多少年后,当他在欧洲再遇见盛彦辉的时候,他竟然给对方留下了这么大的“心理阴影”,请计算盛彦辉的心理阴影面积?
太平洋都不够大了!
而此时此刻,戚暮却没有想过这么多,他和盛彦辉道别后很快找到了自己的位置,正巧台上的竖琴家正表演结束,他一边轻轻地鼓着掌、一边坐了下来。
还没坐稳,只听一旁的杜胜小声说道:“小七啊,你早说你和那个盛彦辉要进行比赛,我就拿你们做宣传了啊。”
戚暮微微一愣:“杜哥您说什么?”
“哈哈,没什么没什么,那盛彦辉也是,这种事情到了最后关头才肯说,真是太坏了。咱们华夏音乐界都是纯朴的孩子,哪儿有这种坏水啊,肯定是那个来自慕尼黑的大胡子教他的,准没错!”
戚暮:“……”还真给您猜对了。
接下来戚暮并没有再说什么,这一场音乐会中间发生的插曲也看似只是个催化剂,让全场的气氛更融洽和谐了几分。等到最后杜胜和几位老朋友上场进行表演的时候,那热烈的掌声几乎要将屋顶掀翻。
表演的四个人都是b市著名的音乐家,他们以前就经常组成乐队进行室内演出,而这次也依旧表现出色得让观众席足足安可了三次,才肯罢休。
其一确实有老音乐家演出精彩的缘故,其二也有观众们给他们面子,刻意多安可的成分。但是总而言之,这次的室内音乐会是正式结束了,并且划下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作为一场市级的室内音乐会,即使邀请了来自全国的不少音乐家参与,这场音乐会的效果却都出乎了所有人的想象。全场一共两次高|潮,几乎每次都能让参与者此生难忘。
一次是戚暮所演奏的《e小调协奏曲》和《茨冈狂想曲》,这个才二十岁出头的青年,让在场所有人的音乐家、音乐人士、专业乐评人都忍不住地鼓掌安可——因为他真的值得。
还有一次便是杜胜四人的演出,多年的演出经验和练习让他们的乐曲越来越和谐相衬,即使是对声音挑剔到极致的闵琛都在最后认真地鼓掌,投以赞许的目光。
这是一场盛大的音乐会!
绝不会因为它较小的格局而让人轻视!
就算是到了最后结束的时候,许多人也意犹未尽地互相笑着交流着,将自己对音乐会的感触分享给四周的人。他们穿着正式的西装、礼服,相谐着向门口走去。
大概是华夏的礼节,戚暮是第一次在音乐会结束的时候站在门口与这些来宾们交谈、目送他们离去。在欧洲的时候基本上主办方举行完一次音乐会后,大家便是各自离开,而这次作为主办方的谭老和杜胜,却将戚暮这个劳动力给拉了回来——
就算站在门口吹吹风、亮亮相,也能显示咱们b市交响乐团的脸不是!
“你可是咱们的门面担当啊!”
——刚从闺女那儿学了新鲜词的杜胜如此调侃道。
门面担当小七:“……”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二十五章
“老谭,你这次组织的这场音乐会确实是不错啊!很好、很好!”
“老杜,你最后和老王、老李他们的那首《卡农》真是不错啊,水平有进步!”
“这就是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小七?嗯,听老陈说这小伙子水平很高,今儿个一听,果然是名不虚传啊!”
……
颇有些沉住气的音乐人士笑着与谭老他们交谈过后,便会先行离开走人。也还有一些比较跑题的人会装作不在意地多看一旁站着的戚暮几眼,接着笑道:“你们b市交响乐团的吉祥物长得真是俊啊,难怪听我外孙女最近老在说你们的演奏会了。”
门面担当&吉祥物小七:“……”
送走了一大波的人以后,就算是年少力胜如戚暮都感觉到了一丝疲累,偏偏这观众们还总是喜欢调侃他、拿他逗趣,这只能让戚暮提起了十二万分的注意力,恭敬有礼地回答他们的问题。
进入11月的b市的夜晚,气温早已降到十度以下,晕黄的路灯打在地面上都好像生了一层霜,平白地就有些寒气。天上挂着一轮弯弯的细月,城市绚烂迷人的灯光将天空照耀成了瑰丽的玫红色,不见一颗星星。
戚暮一开始只穿着室内表演时的那件小西装,等送到最后几人的时候,他忍不住地取了自己的大衣套上,这才将漫天漫地的寒气杜绝于外。这件大衣其实戚暮并不是非常喜欢,他觉着这颜色实在是太过艳丽,但是令他无奈的是这已经算是原主衣柜里最厚的一件大衣了。
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个原则在原主那儿实行得算是淋漓尽致了。
当闵琛看到那一抹鲜红色的影子时,他脚下的步子倏地一滞,过了半晌才又走了过来。闵琛抬起凤眸看去,只见鲜红色的翻领大衣将青年白皙的面庞衬得仿若透明,在灯光的照耀下,好像连皮肤上细小的绒毛都可以看见。
从艺术学的角度来说,红色是最引人注目的颜色,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点,只要你放眼看向四周,你都会发现全场所有颜色之中,红色永远都是最少的一个。
这个颜色太过张扬艳丽,很少有人驾驭的住。
不巧,戚暮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皮肤太白,不知是冻的还是天生的,闵琛下意识地觉着是后者。他的目光从青年精致的面容上掠过,最后在他那双缩在大衣袖子里的半截手指那儿停留了一瞬,接着又抬首看向对方。
闵琛慢慢启唇,道:“我……”
“天哪,我的上帝!小天使你穿红色居然也这么好看?真是热情如火啊!”丹尼尔激动而夸张地喊道:“我可从来都没见过有人将这个颜色穿得这么好看,你真是能给人带来惊喜呢,小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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