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郑哥,今天让你等得久了点,真是不好意思啊。”戚暮坐在副驾驶座上,歉意地笑了笑,道:“没想到我回到后台的时候发现你居然还在等我,其实你可以早点走的。”
郑未乔却摇了摇头,一手把着方向盘,一边说道:“我也就等了不到一个小时,倒是小七,你可要多听谭老的指导啊。谭老是老艺术家了,他在某些方面确实很有造诣,他的指导对你以后的路还是很有帮助的。”
这很明显是以为戚暮在那一小时里,都是在听谭正辉的指教了。
闻言,戚暮真是哭笑不得。他摇摇头,说:“郑哥,其实我去那里不是见谭老了,而是……”顿了顿,戚暮微微正了颜色,昳丽好看的面容上露出一种严肃的表情:“而是去见闵琛。”
“……!!!”
戚暮明显地感觉到车胎打了个滑!
所幸郑未乔的车技还是很不错的,他立即就稳住了车子。就在戚暮以为他十分淡定的时候,郑未乔惊呼的声音传来:“闵琛?!是那个闵琛?你怎么会见到他?他真的没有回柏林?”
一系列的问题让戚暮感觉到十分有趣,他点点头,一一回答道:“嗯不错,就是那个闵琛,闵琛的闵,闵琛的琛,他没有回柏林。郑哥,你没有听错。是谭老帮我引荐的,他老人家比较照顾我,只有我、杜哥还有谭老知道这件事。”
这事儿对于郑未乔来说也是个大新闻:“你让我好好想想……”
不过片刻,郑未乔还是忍不住道:“小七……你真的没有看错人?”
戚暮面无表情道:“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没有看错人,郑哥。”
“……哦,真的啊……”
戚暮:“……”
其实要说到底有没有看错人,戚暮至今还觉着有些晕乎、不大真实。但是那在腰间留存着的一点炙热的温度,却让他无法催眠自己、当那个人没有出现过。
因为……
真的是闵琛。
其实谭正辉也只是想给戚暮制造一个认识闵琛的机会,为他在欧洲的未来铺路。但是谭老却不知道,戚暮原本在欧洲就有很多认识的人,无论是伦敦、柏林、慕尼黑还是维也纳,但是闵琛……还真是他不认识的。
戚暮自己也知道,不要说搭上闵琛这条线了,就是搭上了丹尼尔·杜克这列火车的人,在欧洲古典音乐界都会拥有很好的人脉关系,以后也会走得更顺一些。
这一点,他真的非常感谢谭老。
但是最让戚暮在意的还是在最后分别的时候,闵琛突然问出来的那个问题。他下意识地就将那道汽车鸣笛声的音高给说了出来,他记得当时闵琛的眼中是没有掩藏的赞许。
想到这,戚暮不由转过头看向窗外不断向后飞去的城市夜景,清挺俊秀的眉峰也渐渐皱成一团。他叹了声气,暗自想到:该说真不愧是闵琛吗?明明是第一次见面,也不知道他从哪儿知道自己居然拥有绝对音感的事情……
“唉没想到真的是闵琛啊,他居然真的来听这场音乐会了,我都没注意到他。”郑未乔扼腕感慨了一句,接着便问道:“对了,那小七你刚才就真的只是去和闵琛交流了几句?我还以为谭老要和你说说续约的问题呢。”
戚暮与b市交响乐团并没有签下长期合约。
b市交响乐团是因为第二小提琴组的副首席临时生病才迫不得已要对外招人,而这段时间那位副首席的身体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自然就要回到乐团里来,而戚暮的位置也因此要再次让出去了。
郑未乔在前几天就曾经问过戚暮,到底谭老是怎么想的。但是戚暮却也表示自己并不清楚,因为谭老并没有和他提过这件事,而他们的那份临时合约确实也即将截止。
郑未乔想了想,又说:“如果你想要回s市的话,我前几天联系了一些朋友,据说s市交响乐团又开始招人了。就是老师她原来的乐团,那里的成员们也是看着你长大的,这样也好,他们……”
“郑哥,谭老希望聘我做助理首席。”
“他们也会好好照顾你的,你也不会……助理首席?!!!”
戚暮:“……”他明显地又感觉到车子在道路上打了个滑。
戚暮忍不住地抓紧了自己的安全带,整个人也往后挪了挪,才说:“嗯。杜哥说他年龄也不小了,有点想离开乐团、开几场自己的独奏会了。当然,做独奏小提琴家和乐团的首席并没有什么冲突,但是杜哥觉得自己恐怕没那么多精力了。”
“……”沉默了半晌,郑未乔已经确定自己做好一切心理准备,就算戚暮下一秒就要告诉他“郑哥、闵琛聘我做柏爱首席”他都不会惊讶后,说道:“杜老师有这个打算也是有可能的,不过小七啊,你真的……想好了是先在乐团发展?或许你也可以像盛彦辉他们那些人一样,当一个小提琴独奏家。”
这个问题,久久没有得到回答。
正好是一个红灯,郑未乔停稳了车子后转首看向戚暮,他刚打算开口再问一遍,却在看到青年神情的那一瞬间倏地怔住。
b市混沌寂寞的夜色中,青年姣好的面容在璀璨灯光的照耀下,朦胧而又抓不住。一种无法言语的寂寞与无助清楚地显露在那张脸上,让郑未乔心中一怔,有些揪心起来。
良久,只听戚暮低声道:“郑哥,我现在的目标只是乐团。有的人认为,独奏这条道路比乐团看起来更光辉亮丽,他们可以随意转换乐团,让乐团成为他们的伴奏。但是在我的心里,我一直认为只有能够配合别人,才能真正地达到自己的巅峰。如果只顾走自己的路,那么……你所成为的只会是一个你,而不是在其他人影响之后的你。”
“我想,杜哥做了这么多年的乐团首席,时至今日才想要去独奏,恐怕也是这个想法吧。”
“有独奏的机会我一定会努力去,但是我的正业,永远是乐团。”
“就像是闵琛……为什么世界上所有人提到他的时候都会先说他是一个出色的指挥家,再提到他是一个优秀的钢琴家?”
“因为能够配合别人,能够引导别人,能够指挥别人,这真的是种才能。”
……
郑未乔怔然地望着戚暮,一时间没有回过神来。等到身后的汽车不断地按响汽笛声时,他才赶紧踩了油门又开起车来。这个时候,郑未乔不知道是被什么给鼓舞到了,他竟然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小七,我支持你。”
很久以后郑未乔再想到这个场景,真是觉得自己被戚暮这孩子给带上了一条无法反悔的路。
从一个最小的第二小提琴组副首席,到助理首席,到首席。
从b市,到巴黎,再到维也纳,最后是柏林。
他陪着这个孩子走了一路,也亲眼见证了他成为那个矗立在世界顶端的存在。
这个世界上通往成功的道路不会只有一条,但是只要是戚暮的选择,他便是义无反顾地——
支持。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十九章
虽然说是正式成为b市交响乐团的助理首席,但是谭老并没有真的和戚暮签下长期合约。这件事令戚暮感到一些惊讶,但是心里却也明白谭老是不想一下子绑住他。
在谭老的心里,一直希望他去进修学习。这是每一个传统的老前辈心里都惦记着的事,要先学了、才能会用。虽然这目的与戚暮所想的并不一样,但是却也阴差阳错地随了戚暮的意。
b市交响乐团的合约一签就是三年,这时间实在太长。
既然决定了要正式在乐团里呆下去了,那么戚暮便打算先搬家了。原本住的房子距离乐团太远,每次就算是乘郑未乔的车都要半个小时之久。而如果是乘地铁……
戚暮是一点都不想再体验一遍b市的地铁了!
那滋味……用句比较时髦的词来说,就是太·酸·爽·了!
于是在正式转为助理首席的第四天,一大早,郑未乔便早早地来帮戚暮搬家了。戚暮原本住的小区位于b市东四环,是一个比较高档的小区,也是目前戚暮所拥有的最后一处房产了,在昨天他已经联系好下家将这里租了出去。
“小七啊,其实你也不用租出去的,这以后……以后要是想回来看看,怎么办哪?”戚暮要搬走的东西并不多,郑未乔捧着一个小箱子放入了借来的白色皮卡上,一边说道:“你新租的那个单身公寓也太小了一点吧,要不要我再去帮你找个大点的,你住着也舒服些?”
戚暮将一个重重的箱子轻轻放在了皮卡上,听着郑未乔的话,他笑了笑,摇头道:“郑哥,多谢你了,我觉得那个单身公寓挺好,就不要麻烦你再找了。”
郑未乔为难地皱了皱眉头,似乎还想说点什么,但到底还是没说出口。
郑未乔是认为那样的地方,戚暮恐怕是住不惯的,就连现在这间比较高档的小区几年前戚暮搬进来的时候都嫌弃了好久,才勉强住下。
这一点,戚暮也明白。坐在车上的时候,戚暮悄悄地转眼看向一旁认真开车的郑未乔,眼中流露出一丝感激。
其实郑未乔不知道,他当初最为困顿的时候,曾经住过桥洞。维也纳的秋天真的很冷,虽然因为温带海洋性气候的缘故使得它秋冬也十分湿润,但是一旦入了夜,真的是很冷、很冷。
为了上学,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自己勤工俭学、打工赚钱,总算是将学业完成。而等到毕业后,除了养父养母的一栋小房子外,他只剩下几百欧元的现金。
房子他是不可能卖的,虽然是租出去了,但是租金却也不高,所以在那刚加入乐团还没发工资的十几天里,他只能一个人蜷缩在桥洞里,几乎彻夜不得入眠。
而郑未乔口中的那间单身公寓与维也纳的冰冷桥洞相比,真的是如同天堂般的地方了。
“今天堵车好像堵得有点严重,马上就要到地方了,要不先下午吃点东西吧,小七?”
b市堵车之严重,戚暮早已在刚重生没几天的时候就已经见识到了。原本他们今天上了高架一路通畅还觉得十分幸运,但是才下高架没过几分钟,明明很远地已经能看到那间单身公寓的楼了,却怎么都开不过去。
戚暮看了眼车窗前拥堵到似乎没有一点流动意思的车流,他点点头,无奈地笑道:“好,也到中午了,我们先吃点东西吧,郑哥。”
两人将车停在了路边,随意地找了间小餐馆就进去了。餐馆里吃饭的人并不多,恍然间见到一个昳丽俊秀的青年忽然走进来,他们都惊艳地多看了戚暮几眼,但是最后还是悄悄地移开目光。
这张过分好看的长相是给戚暮带来了一些烦恼,但是却也不是什么大事。等到吃完饭后,戚暮抢着付了账,郑未乔借用了店家的厕所方便一下,戚暮便站在店门口等他。
不知道是不是即将入冬的缘故,最近b市的天空上并没有什么云絮,也没有春季的灰尘风沙,整片蔚蓝的天空仿佛一汪浅浅的湖水,泛着透彻澄净的光芒。
戚暮见着这番场景,心情大好。趁着等待郑未乔的时间,他好奇地四处打量着附近的环境,幸运地发现了一家小型欧尚超市、一家看上去不错的健身房,还有一条比较繁华的小商业街,以及……
戚暮的目光倏地怔住。
姣好的眸子陡然睁大,他认真地盯着那方向看了许久,似乎有些不信地抬手擦了擦眼睛,再看了看后便松了口气,低声笑道:“真是看错了,那个人怎么可能在这里啊……”
“哪个人啊?小七啊,你是见到什么熟人了吗?”郑未乔走了过来,好奇地往戚暮刚才看着的方向看去,只见到一辆长长的客运货车挡在了道路的出入口正要转弯,几乎堵住了一条小路。
听了郑未乔的话,戚暮又转首看了那方向一眼,然后他笑着摇首,道:“没什么,郑哥,是我看错了。今天天色也不早了,要不我们先赶紧走吧,要是路再堵起来就不好了。”
郑未乔闻言点点头,两人又检查了一下东西后,便赶紧地上车离开。
而戚暮所没有发现的是,就在他们刚离开不过多久,那辆庞大的货车总算是挪着它笨拙的身躯、艰难地转了个弯,原本被它掩藏住的地方也彻底的显露出来。
这是一条老街,有不少小摊贩正围在路边贩卖着各色小吃。他们吆喝着最纯正的京城口音,卖着的大多也是流传在这片土地几百年的老牌小吃,整条小街都包含了b市最正宗的华夏风味,有不少游客经常光顾游览。
当然,自然也少不了最常见的老京城酸奶和……油炸蝎子。
一架小小的手推车上,用细细的竹签插了无数只蝎子、虫蛹等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泛着热气的油锅里还炸着几串东西,吸引了不少游客,却很少有人敢上前尝试。
金发碧眼的男人半弯下腰看着那被串成一串的蝎子们,他专注的目光紧紧盯在上头,吞了口口水,小心翼翼道:“咳咳……闵,华夏人也太敢吃了吧,这玩意儿……这玩意儿真的能吃吗?不会……不会中毒吗?”
在丹尼尔的身旁,是一个挺拔俊美的男人。闵琛穿着深黑色的高定风衣,微微垂眸,目光认真地凝视在油锅里的那串炸蝎子身上。他仿佛没有听见丹尼尔的话,只是薄唇越抿越紧。
良久,一道低沉磁性的男声响起:“我想吃。”
丹尼尔正好奇地打量着一串离自己最近的炸蝎子,又不敢碰、又很想碰地来回尝试,忽然听了闵琛的话,丹尼尔一个惊吓差点把自己的手送进了蝎子钳子里。
丹尼尔惊魂未定地瞪大双眼,惊悚地看向闵琛:“你居然想吃这个鬼!!!哦我的上帝,奥斯顿,你真是太可怕了!!!”
丹尼尔很少会喊出“奥斯顿·柏特莱姆”这个名字,但是此时此刻,他却已经惊骇到只能脱口而出一串流利的英文,完全忘了自己身处何地。
闵琛轻轻睨了丹尼尔一眼,道:“是你吃。”
“天哪你居然吃这个,这真是太可怕……什么我吃?明明是你要吃啊!”丹尼尔惊悚道。
闵琛却轻飘飘地启唇:“我不敢吃。”
“……”
不敢吃那你还想吃!!!
丹尼尔脸色发青:“我也不敢吃啊!那你还要吃什么啊,这个鬼我们就不要吃了嘛!”
谁料闵琛却抬了眸子,语气看似平淡实则带了笑意地道:“你是英国人,嗯……你吃,吃完告诉我什么味道。”
丹尼尔:“……”
他可是从小在德国长大的好吗!
他从来从来从来都没吃过任何黑暗帝国的黑暗料理好吗!!!
当天傍晚,戚暮和郑未乔忙得汗流浃背,总算是将所有的东西都整理归了位。
而当天夕阳西垂的时候,丹尼尔一副“义士慷慨就义”的模样,已经立下了遗嘱,总算是开口尝了一下那恐怖的油炸蝎子。在吃到第一口的时候,丹尼尔忽然张大了双眼,不敢置信地嚼吧了两下。
“诶?!好好吃啊!!!”
闵琛:“……”
男人自主自觉自动地往一旁让了两步,让这个黑暗料理帝国的人类与自己隔开一米之远的距离。
不过片刻,丹尼尔感动得内牛满面地抱着一大串的油炸蝎子、油炸知了猴,一边嘎嘣脆地嚼着,一边看向闵琛:“闵,你真是太好了,你能住在这附近真是太好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以后我们经常出来吃吧!”
闵琛:“……”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二十章
戚暮新租的这片小区在b市也算是比较高档的了,他现在手头上并不紧张,因此也不用苛刻自己。而郑未乔之所以觉着他太过节省,还是因为这间单身公寓实在是太小、租金也太便宜了。
这也不能怪人家小七啊,房东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一见着人小七就眼睛都移不开了,刚刚才和中介说好的5000房租刷刷的就降到了3500。
这片小区里有几百平的高级公寓,也有像戚暮所住的这种50平的单身公寓,绿化很好,周围环境也不错,最重要的是交通便捷,距离b市交响乐团只有不过一公里的距离,戚暮早起都可以直接散步过去。
助理首席和副首席的职务并不相同,一般而言前者在某些时候会代替首席进行一些演出,但是后者却是永远担任副首席的职务。
起初戚暮也有些担心自己资历太浅,乐团中会有人对自己不服气,但是令他惊讶的是,当得知他“升职”的消息后,乐团里的成员们竟然为他举行了一场小型庆祝会。
“小七啊,不错嘛,这顿饭你必须请客啊!”
“就是啊小七,都助理首席了,怎么说也得请我们吃顿大的呀,哈哈!”
“诶小七,你说今晚我把我女儿也带上怎么说?她今年二十,长得可水灵了!”
“你就拉倒吧,老赵……”
……
b市交响乐团里的大多数人年纪都至少上了三十,少有几个二十几岁的也都比戚暮要大上一点,待他就像是弟弟一样。不得不说,在谭老和杜胜的带领下,b市交响乐团的氛围如同一个大家庭,让人感到十分温馨。
等到庆祝会当晚,谭老虽然没有到场,杜胜却到了。大家喝得是晕头转脑,就戚暮仗着年龄小为借口少喝了一点。庆祝会结束后,杜胜一手勾着戚暮的脖子,一边笑眯眯说道:“小七啊,你可要好好干啊,谭老可对你期待很高啊,你杜哥也是啊。”
戚暮见着杜胜喝得脸都红了的模样,无奈地笑笑:“我一定会努力,不辜负谭老和杜哥你的期待的。”说着,戚暮扶着杜胜走到了街边,开始努力地招出租车。
杜胜迷迷糊糊说:“嗯,你要加油啊,哈哈……对了,过几天的室内音乐会准备得……你怎么样了啊?”
杜胜的话说得有些前言不搭后语,但是戚暮却是明白了。见着川流不息的道路上没有一辆出租车的身影,戚暮所幸放下了不停招着的手,回答道:“我已经多练习了一首曲子,不过杜哥……我真的需要上台演奏吗?我其实没有什么室内乐演奏的经验的。”
被夜风吹着,杜胜的理智稍稍有些清醒了。他慢慢地站正了身子,说:“嗯,你多准备一下吧,这场音乐会还是挺重要的,有不少界内人士会来参加,你能够获得一次表演的机会是很难得的。”
这一点,戚暮自然知道。
这场年末的室内音乐会是由谭正辉和杜胜共同举办的,两人在b市都是颇有脸面的人,于是邀请了不少界内人士来参与,也算是今年底的一场小型盛会了,没有门票,只能凭借邀请函入场。
室内音乐会自然与大型管弦交响音乐会不同,一般最多有几个人组成的乐团共同演奏,也会经常有一些个人独奏的表演。而这一次,谭老便额外给了戚暮一次表演的机会,让他获得一次正式出现在华夏音乐界的机会。
这与在交响乐团里演奏不同,这完完全全就是属于戚暮的表演,与b市交响乐团没有任何关系。
“你要好好准备啊哈哈,别让我失望……”
杜胜醉呼呼的笑了笑,很快戚暮便拦了一辆出租车,将杜胜送入了车内。至此,他总算也可以慢悠悠地散步回家,完成了最后送杜胜的任务。
b市秋季的夜晚着实是有些凉的,与维也纳的秋季不同,虽然几乎处于同纬度的地方,但是维也纳的秋天不像b市这般干燥,反而十分湿润。而如今,森冷萧瑟的秋风吹过戚暮的脸庞,恍若小针刮过,让他忍不住地将围巾往上裹了裹。
身处于北方,不过十月就得穿上薄大衣、套上围巾,这已经是常识了。
庆祝会是在乐团附近找了家酒店喝酒吃饭的,距离戚暮的新家也不过两公里的距离,走路正好有助于消化。他一边迈着步子随意地走着,一边垂着眸子开始思考问题。
谭老这场音乐会,其实……有点特意为他举办的意思。
这个老人总是为他做出一些特别的事情,让他颇为感动,但是压力也十分大。
戚暮以前从没有进行过室内演奏,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室内演奏与交响乐团的表演、音乐比赛的现场都是有很大区别的,所幸他这次是个人独奏,否则要再去配合别人排练的话,他可真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室内乐、室内乐……《西西里》还是《茨冈》呢……”
戚暮一边垂眸看地,一边低声呢喃着。入夜的道路两侧虽有晕黄的路灯照耀下来,但是由于茂密的梧桐树叶的阻挡,显得朦胧昏暗,如果不仔细观察,甚至无法发现身边走着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面容。
戚暮微微垂着眸子,翩长的睫羽落下,在眼下打下一层暗影。他双手插在大衣口袋里向前走着,围巾将脸埋了一半,只露出一双俊秀漂亮的眸子来。
“嗯,还是《茨冈》比较合适吧……”
戚暮抬步走过了一条小道,完全没有在意周遭环境。而他自然没有发现,在他抬步走过去的那一刹那,迎面而来的某个男人忽然停住了脚步,怔然地转首看向了他。
两人就是擦肩而过的那一瞬间,戚暮仍旧低头思索着,而高大挺拔的男人却已经整个人都呆怔在了原地,狭长的眸子猛然睁大,有点惊诧地望着那个正慢慢远去的人影。
在他的左手正拿着一只手机,一个喋喋不休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闵,怎么突然不说话了?诶你说话啊,刚才我说的我下周就要回柏林了,你可别拦我,我家甜心天天打电话说想我呢!”
电话里传来是的流利的德语,但是令闵琛惊讶的,却不是这个电话里的德语。而是……
那个刚刚走过时,在自己耳边猛然响起的声音。
说着的,不是中文……
而是德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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