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莫晨欢
而当戚暮站在日内瓦学院恢宏雄伟的黑铁雕花大门前的时候,他已然做好了完全的准备:“记得带上墨镜和帽子,哦对了,我这里还有一副口罩,你戴着更好,别出声,千万别出声!学院里的学生们都特别……额……特别热情好客。”
闵琛:“……”过了半晌,他面无表情地说道:“以前我去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不用这样。”
清挺秀朗的眉峰猛然一皱,戚暮用一种“你在和我开什么玩笑,这能相提并论吗”的目光看向闵琛,道:“你不懂,日内瓦学院里的学生和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的不一样……额,我们都很热情的,有很多校园组织。我记得我还在学院的时候,就有你的乐迷成立了一个‘柏特莱姆乐迷会’,现在那个乐迷会肯定都扩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闵琛:“……”
当戚暮仔细地为闵琛穿戴好帽子、墨镜、口罩后,他才松了一口气,开始领着这个男人一起向这所开放包容的大学进发。
刚进入日内瓦音乐学院,入目的便是一片蔚蓝色的人工湖,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有不少天鹅正在优雅地伸着脖颈、扑打着水面。
而在湖边四周,是绿意盎然的草坪,在这样一个美好的春日,许许多多的学生正在草坪上欢笑着交谈,有人在弹竖琴,有人在拉小提琴,甚至还有人在放声歌唱。
闵琛已经多年没有来过日内瓦音乐学院,甚至他上次来也是坐车从侧门进入,而这一次从正门进入参观这所学院,他才是真正地明白了这所学院和巴黎国立高等音乐学院相比到底有什么不同——
更青春、更活力,更具有一种勃勃的生机。
戚暮带着闵琛从林荫道下走过,茂密的树荫将这狭窄的小路遮挡得不见天空,只有日光穿过繁密的树叶,在地面上照映出细细碎碎的圆形光斑。
戚暮一边向闵琛介绍着道路两旁的不同建筑物,两人一边向着学院中心的钟楼走去。
当介绍到大提琴系的教学楼时,戚暮笑着说着,对面正好走过来一群漂亮朝气的小姑娘,她们每个人手里头都拿着厚厚的乐谱,另一手提着小提琴盒,似乎正在赶课。
明白有时候日内瓦学院的老师就喜欢独特的“课外教学”,戚暮伸手拉过了闵琛,给这几个小姑娘让了个位置,一边轻笑道:“小提琴系里有个性的教授是最多的,有的时候我们也会在人工湖旁进行授课,但是人工河离小提琴系的大楼真的很远,所以每次赶课都是一件非常麻烦的事情。”
闻言,闵琛微微颔首,接着又问道:“在空旷的环境下音质不会受到影响?”
戚暮挑起一眉:“那柏爱每年夏天的森林音乐节,怎么也没见你们找个音乐厅进行演出?”
闵琛:“……”
“老师喜欢自由开放的环境,其实除了人工湖外,还有学院西边的小树林、东边的一座山坡,还有……”
“上帝啊!!!你是、你是……”
戚暮的声音戛然而止,一道划破天际的女声让他倏地怔住,他惊诧的转首看去,视线立即与一个一脸欣喜的金发小姑娘对上。
下一秒,戚暮立即拉住闵琛的手,郑重严肃地说道:“你赶紧走,这里我稍微拖住一会儿。日内瓦学院的学生的热情你还不明白,你千万要赶紧……”
“戚暮!!!”
“老天啊,竟然是戚暮!!!!”
“是维爱的小七!哦我的上帝,你真是太眷恋我了,我看到了谁?我看到了小七!!!”
“小七,你真的是小七吗?!”
正准备推闵琛一把的戚暮:“……”
被墨镜和口罩遮挡了大半张脸的闵琛:“……”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九十七章
日内瓦高等音乐学院的学生们的热情,在进入这所学院前戚暮曾经郑重其事地强调过,而如今……他总算是明白了什么叫做“一浪更比一浪强、前浪死在沙滩上”。
十几年前当戚暮还在日内瓦学院的时候,这所学院的学生们就极其“热情”,在学院内部成立有各大乐迷组织和学生团会,甚至经常出现“学生相约而行、跑到千里外去听音乐会”的事情。
而如今,在日内瓦温煦柔和的春风中,层层叠叠的人影将俊秀漂亮的青年彻彻底底地围在中间,连滴水都别想穿过。一开始还只有几个拎着小提琴的女生,等到后来有人发现这边的情况后,纷纷围聚了过来,将道路堵得是水·泄·不·通。
有人挤过来,总得有人挪位置吧?
于是某个头戴帽子、面戴墨镜口罩,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的男人就这样被拥堵过来的人群给一步步、一下下地挤到了边缘上。闵琛刚刚站稳还没来得及反应,忽然便听到:“喂喂让让,你堵在路中央干嘛,我们要看小七!!!”
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两步的闵琛:“……”
等到让完路让对方钻进人群以后,闵琛这才突然意识到:等会儿!他为什么要让路啊!
而在人群包围的最中央,戚暮是从来都没想过,有一天他也会中了自家学弟学妹的招数。
十几年前他还在学院的时候,世界四大指挥家中唯一的自由指挥家卡尔·托马斯先生曾经来过学院,那时候指挥系的学生全部都暴|动了,钢琴系的学生也不例外——因为托马斯先生也是一位优秀的钢琴家。
但是当时其他学生的情况还好,毕竟那时候托马斯先生也已经四十岁了,看上去也只是一位严肃正板的中年人,学生们就是再怎么热爱音乐,深藏内心的颜控属性也是无法改变的。
戚暮深深的明白,十几年前在日内瓦学院称王称霸的“柏特莱姆乐迷会”到底有多么恐怖!他们遮天蔽日,他们耀武扬威,他们一声吼、全校抖三抖,他们一跺地、师生齐躲避。
可是如今……
“谢谢你的喜欢,我一定会继续努力的……”
“嗯好的,谢谢你爱丽丝,我会继续努力下去的。”
“蕾雅是吗?好的谢谢你的支持。”
“谢谢你……”
……
学生们最不缺什么?那自然是纸和笔啊!
当然,音乐学院的学生们可能并不会随身带纸,但是一支笔总还是会带着的吧?于是便造成了如今戚暮刚签完一份名字、又涌现出第二个人的情况。有的学生随身带了笔记本,有的干脆让他签在手上、背上、衣服上,更有甚者直接让戚暮签在了她的小提琴上——
“有了小七你的签名,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地练琴的!!!”
“你就拉倒吧露西,谁不知道你最懒了哈哈哈哈……”
……
这一场签名签得是风起云涌、难以抵挡,签完一波还有一波、签完两波还有两波,戚暮第一次如此庆幸自己每天都要练琴很久,否则他绝对没有手力能够连续签这么多名字!
等到临近上课的时候,很多需要赶课的学生已经迫不得已地先走一步了,临走前他们还纷纷喊着“小七,你能多呆一会儿吗”、“小七我这就去和教授请假”、“就是,理查教授的课什么时候都能上,小七可不是每天都能看到的!”……
戚暮哭笑不得地向那些学生招了招手,他刚刚松了口气,却忽然听到一旁传来一道惊讶的呼声:“上帝啊,小七……你的手好漂亮啊!!!我……我能不能和你握握手啊?”
戚暮:“……”
毕竟只剩下了四五个学生,戚暮便微笑着让这些学生和自己一一握了手。总归都是学弟学妹,就算他们“热情”得再夸张、再过分,戚暮也完全没有法子,反而觉得这些还生活在学院庇护下的孩子们真是太可爱了。
“小七的手好长啊,好白!”
“软软的,嫩嫩的,好想咬一口啊……”
“就是就是,好漂亮啊,我也好想要……”
站在一旁早已黑了脸的闵琛:谁允许你们摸小手的!!谁允许的!!!!
俊美优雅的男人刚刚抬步打算上前守护自己的青年,他还没走两步,忽然便被人戳了戳。闵琛转首一看,只见一个拿着手机的棕发小姑娘问道:“这位围观路过的同学,你能帮我们和小七拍张合影吗?”
围观路过的同学闵琛:“…………………………”
在戚暮无奈的笑容下,闵琛身体僵硬、手指捏紧地为自家心爱的青年和这群臭·流·氓学生拍了一张合影。照片上,被众人围在中央的青年微微勾唇,露出一抹温和灿烂的笑容,他仿佛很久没有如此放松过了,连眼角都荡漾着轻松和愉悦。
送走了这最后一批学生后,大概是因为上课时间已经到了,所以接下来再有学生上前,也只是三三俩俩,不会再成群结对了。
戚暮刚刚送走最后一个小姑娘,他将自己的手从对方的小手中抽了出来,还没来得及喘气,忽然便眼前一暗,头上一重。戚暮再抬首看去,隔着黑色的墨镜虽然看不清闵琛的神情,但是那股子“我很生气”的气场却直接的弥散开来。
戚暮伸手将头上的帽子整理好,他此时确实也需要稍微伪装一下自己。想了想,戚暮试探性地说道:“其实……我以前在学院的时候,真的是你的乐迷组织最强大了,学院至少有一半以上的学生都是你的粉丝,真的!”
这时候,正好有两个学生结伴着走过去——
“妮娜妮娜,他们都说小七来了,在哪儿呢在哪儿呢?!!”
“杜丽雅,你以前不是柏特莱姆先生忠实的乐迷们,怎么突然这么喜欢维爱的小七了啊?”
“切,柏特莱姆先生已经是过去式了,妮娜你难道不知道今年在学院里最风行一时的乐迷组织是哪个?当然是‘第七乐迷会’啦!小七排第一,柏特莱姆先生……唔,勉强在我心里排第二吧。”
……
戚暮:“……”
闵琛:“……”
总算明白了现在学院里到底是什么样的一个“流行趋势”,于是在接下来往钟楼走的一路上,戚暮都极力地压低帽檐,尽量遮挡住自己的面容。他是完全不明白怎么自己突然就在学院里火起来了,可是刚才那被近百人围堵的场景……
嗯,真的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等到两人走到钟楼下的时候,已然是夕阳西陲,日暮霞云。
这座巴洛克式风格的大钟楼大约有十五米高,尖锐的塔尖和富有动感的曲面、椭圆形设计,让它充满了文艺复兴时代的自由与奔放。钟楼的墙面以生动的天蓝色与温润的浅米色为主体,跳跃活泼的色彩让这座钟楼更多了几分青春活力。
“我以前每天早上在学院晨练之后,都会来到这里听它的六声钟响。这座钟楼似乎是在创校的时候就矗立在这里了,很多音乐家都会来这里听一听钟响,就好像是听到了日内瓦学院的数百年历史。”
顿了顿,戚暮又补充道:“珍妮你知道的吧,就是德累斯顿交响乐团的现任首席。珍妮比我大上几届,她在我进校的时候已经毕业了,我听说她当时是学院的风云人物。作为小提琴系的首席,珍妮当时就曾经在钟楼举行过一场个人独奏会,似乎全校的学生都来听了。你知道她表演的都是谁的曲子吗?”
闵琛挑起一眉:“谁的?”
戚暮勾唇低笑:“是你的,每一首都是你的。珍妮是当年‘柏特莱姆乐迷会’的会长,她可是非常推崇你的。”仿佛回忆起了当年的事情,戚暮笑道:“其实我刚进学院的时候也被‘柏特莱姆乐迷会’的学生差点拉进组织,要不是我实在太忙了没时间去参加活动,说不定我也会是一名死忠‘柏特莱姆乐迷’呢。”
俊挺优雅的眉骨微微挑了挑,闵琛不动声色地勾起唇角,低声问道:“所以现在……你不是柏特莱姆先生的乐迷?”
戚暮下巴微扬:“当然不是。”
闵琛镇定从容地颔首:“嗯,你不是他的乐迷,你是他的爱人。”
简单的话语里夹杂着无限的宠溺,戚暮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没有再回答。
两人一起并肩走在暮光下的日内瓦音乐学院里,戚暮时不时地说着自己当年在这里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情,又说一说曾经受到过谁的照顾。
当两人走到小提琴系的大楼时,戚暮感慨地说道:“当年如果不是有日内瓦学院的助学金计划,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不过就算进了学院,我和大家的差距还是不小的,当初德维尔教授帮了我很多忙,我真的非常感谢他。他是一位非常严肃正经的学者,如果有机会的话,我真想当面谢谢……”
“哦上帝!你是维爱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九十八章
日内瓦音乐学院的一日行,最终在德维尔教授的带领参观下结束。
德维尔教授是日内瓦音乐学院的小提琴系副院长,戚暮上辈子在这所学院上学的时候就是他的学生。曾经戚暮一直认为这是一位严肃刻板的教授,对待任何事务都上纲上线,直到……他十几年后再次见到这位教授。
“哦,真是没想到能在日内瓦学院见到你,小七,我很喜欢你的音乐的啊!维爱在布鲁塞尔的演出我去看了的,非常棒!来来来,我们来合张影吧!!”
虽然以前德维尔教授一人就教了十几个学生,所以戚暮也与这位教授不是很熟悉,但是如今……这位教授的画风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热情幽默了啊!!!
毕竟是见到了学生时代的老师,戚暮讪笑着颔首,语气也有点不自然:“谢谢……咳,谢谢您的喜欢,我想多伦萨先生也会非常高兴能得到您这样的评价的。”
“哦不不不,和维爱没有太大关系,我是更喜欢你的琴声啊!真是非常棒的声音,太棒了!”
戚暮:“……”
这种被以前的“恶魔老师”夸赞的感觉,怎么就这么奇怪呢……
在德维尔教授的带领下,“外来人”戚暮和墨镜口罩先生闵琛,一起将整个小提琴系都逛了一遍,一边走德维尔教授还不停地介绍着“哦,这里是小提琴系的练琴房”、“这里是学生们聚会的地方”、“这里是排练厅”……
面对这些熟悉的地方,戚暮只得微笑地连连回答“哦是吗”、“这里真漂亮”……
等到夕阳圆滚滚的身子完全地落入地平线下后,戚暮站在日内瓦学院大气磅礴的黑铁校门前,只见眼前的德维尔教授兴奋地说道:“小七,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要分离了,如果以后你有机会可以多来我们学院看看,这里有很多学生都非常喜欢你的音乐呢!”
想起刚才那些“非常喜欢自己音乐”的同学们,戚暮情不自禁地吞了口口水,然后干笑着点头:“好的,谢谢您的邀请,我一定会偶尔……咳,经常来看看的。”
德维尔教授一边说着,还一边不停地与戚暮握手,这位五十多岁的教授看上去热情十足,丝毫不下于刚才那些疯狂的乐迷们。
等听到德维尔教授突然说到“以后你和你的朋友可以经常来看看”的时候,戚暮忽然意识到:“德维尔教授,您……真的不知道他是谁?”说着,戚暮指了指一旁的墨镜帽子先生。
德维尔教授一愣:“不是你的朋友吗,小七?”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戚暮无奈地笑道:“他确实是我的朋友。”
闵琛:“……”
这一趟日内瓦音乐学院之旅结束后,一个晚上的时间,戚暮就看着某个男人不停地搓着自己的手,不断重复“德维尔那家伙摸了两次!”、“有个男生也摸了一次!!”、“还有个女生竟然摸了三次!!!”。
等到戚暮也心有余悸地表示“短时间内是再也不想踏入日内瓦音乐学院一步”后,两人才劫后余生般的松了口气,开始了第二天的旅行。两人走过了天鹅广场、圣皮埃尔大教堂、日内瓦湖,等离开日内瓦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的清晨。
当飞机缓缓地在维也纳国际机场降落之后,戚暮和闵琛将自己的东西放回了自己的公寓后,便再和这个男人一起寻找那些熟悉至极的地方。
走到戚暮上辈子住过近十年的公寓楼下时,俊秀漂亮的青年望着那已经再次亮起灯光的窗口,沉默了许久,然后说道:“去年我来到维也纳的时候,曾经在这边站了几个小时。当时我觉得好像那间屋子离我很近,但是却又没有办法再走回去。”
听着这话,闵琛低垂着眸子看向了一旁的戚暮,没有开口。
“不过后来我想了想,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新的人生已经开始了,过去的再留念也没有任何意义。”
回应戚暮的是男人更加握紧了的手,那炙热的温度顺着手指相贴的地方传送过来,让戚暮忍不住地勾起唇角,同样握紧了对方的手。
维也纳温暖湿润的春日夜晚,在漫天城市绚烂的紫红色光芒下,戚暮难得地回到了那座已经被填平的桥洞旁,坐了一晚。夜里的温度还是有些低的,但是他却丝毫没有觉得寒冷,过去那十几年的孤独与寂寞在这一晚也彻底地烟消云散。
他已经有了再也不会害怕的依靠了,漫漫人生也再也不会是一人独自行走。
回到维也纳的第二天,戚暮和闵琛一起将公寓打扫了一遍。不喜欢请小时工打扰自己的居住环境,那就必须得经常勤于打扫。而这间公寓实在是太大了,等到两人打扫完毕之后,已然是日落西山,夜色降临。
坐在安静硕大的琴房里,戚暮低首时不时地按动着钢琴键,九尺的斯坦威一边发出清越动人的声响,戚暮一边低笑着说道:“当初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问你,你猜我在琴房做什么?”
闵琛抬眸回忆了一下:“就是你很想我的那一次?”
嘴角微微抽搐了一番,干脆忽视了对方的答案,戚暮轻咳一声,说道:“那次其实我在弹钢琴。我小时候不是家里没太多钱吗,所以就没有学过钢琴,但是一些基本的音阶和曲子肯定还是能弹出来的,就像这样。”
戚暮非常随意地在这漂亮优雅的钢琴上弹奏了一曲简短的练习音阶,指法十分凌乱,但还是能听出连贯的旋律的。
“弹得不错。”闵琛给出中肯的评价。
戚暮轻笑出声:“能得到奥斯顿·柏特莱姆先生的赞同,我该说十分荣幸吗?”
“不,能听到一位伟大的小提琴家罕见地弹奏钢琴曲,这是他的荣幸。”
说起情话来,闵琛自然是不逞多让。
寂静如水的月色从干净整洁的落地玻璃窗中照射进屋内,因为一层薄薄的雪色窗纱的阻挡,那朦胧的月光仿若飞雪,让只开了一盏灯的琴房更加皎洁明亮。
在这样宁静的琴房里,一位优秀卓越的小提琴家正在一位同样出色的钢琴家的带领下,轻轻地弹奏着简单的钢琴曲。
那旋律从一开始的简易单调,到接下来越来越复杂多样,等到了最后戚暮干脆将自己的手从对方的手中抽了出来,投降道:“好了好了,我不再弹了,你真是异想天开,竟然想拉着我演奏《伊斯拉美》?!”
闵琛轻叹了声气:“你听出来了。”
戚暮:“……”
连《伊斯拉美》他都听不出来的话,当年教他音乐史的德维尔教授会哭的好吗!!!
戚暮早已对这个家伙没有任何的脾气了,时间也不早了,他便起身离开了钢琴凳,打算结束这次“揠苗助长”的钢琴教学。但是他还没离开一步,忽然便听到一阵舒缓清悦的钢琴声从身后响起。
温柔至极的音乐仿若是月光女神披着轻纱从天空中降落,将洁白的清辉洒向人间。那旋律低缓柔和,等过了两个乐段后竟然开始慢慢急促起来,即使没有亲眼看到,戚暮都完全能够想象到那个男人的手指此刻一定已经形成了虚影,在黑白键上快速地按动着!
戚暮惊诧地转首看去。
只见在那架黑色的钢琴背后,俊美优雅的男人正低着头,专注认真地弹奏着。
和弦、琶音、八度、滑奏!
各种绚烂华丽的技巧轻松简单地在男人的手指之间弹奏出来,戚暮早已忍不住地站在了闵琛的身后,望着他飞快地弹奏着这段极快的急板。每个音都热烈激昂的结束,下一个音又迅速飞快地升起。
从起初的舒缓到如今的热情,从现在的热情到接下来的温柔。
当一段熟悉温缓的旋律从闵琛的手指间流淌而出的时候,戚暮浅色的眸子微微睁大,到这个时候他才终于明白了这首陌生而又熟悉的曲子到底是什么!
——《月光下的暮色》。
仅以戚暮的耳力而言,这首曲子应当分为了四章,以a大调起奏,如果按照闵琛过往作过的钢琴协奏曲来分类的话,应当属于《a大调第二号钢琴协奏曲》。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戚暮却总是觉得这首曲子还是差了一点什么。一般而言,一首钢琴协奏曲在没有乐队的伴奏下,仅仅是由钢琴来演奏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照样能够表现出音乐的主题,可是这一首《月光下的暮色》却让戚暮觉着差了一种很重要的声音。
就好像盘龙将飞却缺了龙眼,又好像阵法将启又少了阵心。
戚暮困惑不解地蹙起了眉头,等到一曲结束后,他才好奇地问道:“这首钢琴协奏曲你是打算以什么样的方式展现?不是和乐队合奏吗?我认为好像有一点奇怪的地方,你没有把它写完?”
谁料闻言,闵琛却是不动声色地勾起薄唇,抬眸望他:“你认为……这是一首钢琴协奏曲?”
“难道不是?!”
在戚暮惊诧至极的目光中,闵琛
古典音乐之王[重生] 第一百九十九章
一年前,在浪漫绮丽的唯美之都巴黎,朦胧清澈的月光轻缓地从天空中徐徐撒下,照耀在青年白皙俊秀的面庞上,形成了让闵琛永世难忘的美丽之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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