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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郧写作资料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箫郧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一些零碎的传说
*.中欧洲中世纪的一位捕鼠人用笛声诱出了哈恩市所有的老鼠
&nbaner中译:死灵魔法师、通幽师、神术师、巫师等:
&a ncy一词出于希腊文,意即死亡和超自然的神力。而死灵术本身是指古代与死亡世界沟通的一种方法。死灵魔法可以追述到古波斯、希腊、罗马和中世纪的巫师。死灵术可以分为两个支派:一派召唤和支配鬼魂(死灵派),这派比较常见;一派掌握死尸回魂**(死尸派),而两派都与被禁的黑魔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死灵派通常以开坛和符咒来作法,而死尸派通过掘尸和盗墓从而获得所需要的恐怖黑色魔力。死灵师通常被恐怖的死亡所包围,他们身穿从死人身上偷来的衣服,沉思着死亡的意义…
如果没有在灵魂和死亡的知识上有一定程度的造诣,是不可能明白死灵术的奥秘的,而且如果冒然从事,后果是很危险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之下,死人是不会返回人间的(不论是以实体或鬼魂),如果真的发生上述情况,那一定是因为有非常特别的原因。如果一个活人想与另一个世界建立联系,支配灵魂但却不顾死者的请求的话,那就要小心学习黑魔法中有关的知识,以免反倒成为怨灵手下的受害者!
最初,那些与死灵沟通的人多是出于谋利的动机。因为大家都认为死后是可以无所不知和无所不见的,所以死灵师召唤死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受雇于那些想知道宝藏位置的人,而这些召唤仪式通常都在人死后1 2个月后才进行,因为民间相信在人死后的12个月内,灵魂一直都在墓地附近徘徊,不能见到活人想见的东西。但太老的尸体通常是不会被选择的,因为就死尸派来讲,太烂的尸体是不能清楚回答问题的。到后来,死灵师开使召唤死灵和尸体用来攻击他人,这些多发生在古埃及和希腊。
由于出于以上的目的,所以通常都要抑制死灵的怨气,而这样做是需要特别的魔法帮助的,这些通常只有很有经验的巫师才能做到。在英国的巫师古籍中曾有死灵师在死尸胸部画上符咒施法的记载。有时,死灵师更需要召唤一些强大的魔神来保护自己或驱使死尸和鬼魂服从自己。在古希腊咒文中记载着死灵师曾召唤过哥爾(k ore)、珀耳塞福涅(persephone)、厄里斯克革(ereshkigal)、阿多尼斯(adonis)、赫密士(hermes)和托提(thoth)来保护自己和控制死灵。而在罗马的戏剧中,对死灵仪式的描术还包括烧烙和歃血。在另一些仪式上,死灵师会吃象征着海克特(h ecate—巫师的守护神)的狗肉;还吃未腌过的和未发酵的黑面包、未发酵的葡萄汁,这些象征着腐烂和死亡。
在欧洲大陆,对死灵魔法仪式的要求就更加严格了。仪式的地点通常被小心地指定在一些荒废的十字路口、地下室、废墟、人迹罕至的森林或枯萎的灌木丛中。一但决定了仪式的时间,一些像征力量的同心圆和难以形容的符号便被画在场地中,并冠以神圣的名字。
这些圆圈都是被魔力诅咒过的,而死灵师的助手就站在圈子的中央,并用魔法保护起来。最后,死灵师权仗在手,作法召唤阴间的灵魂。如果作法成功,死灵从法阵中出现,死灵师要面对死灵们无法忍受的尖叫和恐怖且无法听懂的怨语…有时,强大的死灵更加以怪兽的形态在圈中狂啸,威胁着要把死灵师撕成粉碎!当死灵最终屈服在巫师的脚下时,通常会变形为**的幽灵,然后回答巫师的提问和要求。
当降灵会结束的时候,死灵通常会消失于硫磺的毒雾之中,而死尸则要由巫师用生石灰烧掉。在这之前,死灵师务必留在圣圈之中,如果非要离开的话,一定要再举行一些其它的仪式才行。死灵师还要在仪式前后除去所有该地的花草,并烧掉它们,再将其灰烬深埋在该地。整个仪式都充满了恐怖的危险,最轻微的失误也会导致死灵师的死亡,甚至灵魂上的永久创伤…1 7世纪时,名及一时的埃及死灵师和预言家齐严刚及(gi)就是因为心急离开了圣圈而被怨灵碾得魂飞魄散…
教堂派死灵师,一个黑魔法中很特别的支派。该派死灵师用的是很奇特的黑魔法。相传在午夜时分,该派死灵师会在墓地吟诵黑暗诗篇:「亡灵复活近我身」然后分散进入教会墓地。在召唤时,他们会哭唱:「 uidere queo」,而在退散时,他们会命令道:「回到神所指定的国度吧」。
以下是史上最伟大的教堂派死灵师:约翰.帝依博士(dr. john dee)和他的助手:爱德伍德.凯尔雷(edward kelley)的一段描述:当助手用火把照亮了死亡的仪式的时候,博士站在墓地里,手持权仗并同时读着咒语。在火光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具刚刚被召唤的死灵在白布中颤抖着…而另外两个巫师则在圣圈中暗吟着保护自己的咒语,隐约听到一些天使的名字:「拉斐尔(r aphael)、拉依尔(rael)、米拉顿(miraton)、泰米尔(tarmiel)、雷克斯(rex)…」…
另一位史上最著名的死灵师是因达尔(endor)。在圣经中记载了他曾经为扫罗王召唤死去的预言家撒母尔(samuel),而预言了扫罗王的灭亡。
另外在1世纪的希腊,有著名的死灵师阿波罗尼俄斯(apollonius)和泰安那(tyana)。
16世纪的英国,有上述的约翰.帝依和他的饭桶助手爱德伍德.凯尔雷。
在17世纪的法国,有伟大的埃利法斯.利维(eliphas levi)。他曾试图召唤伟大的阿波罗尼俄斯,但却被阿波罗尼俄斯的灵魂所震慑!
对死灵师而言,数字9和13是极具意义的。9代表了在古信仰中,灵魂由生到死所要通过9个领域。13则代表了耶苏的最后晚餐及其复活。
在巫毒教中,尸体被复活时是以巴隆.撒麦迪(baron samedi,衣衫褴褛的丧尸之神)的形态出现。在海地,死灵尸是以奈布爸爸(papa nebo,死亡之父)的化身来主持仪式的,在仪式中,以白腊滴在尸体的脚、唇,死灵师身穿僧袍,头戴银帽,奈布爸爸的符饰挂在十字架上。当巫师的僧袍和帽子振动时,证明已唤醒巴隆. 撒麦迪,仪式也作成功。
之所以死灵魔法为人所唾弃,除了其目的不正之外,最令人法发指的是,在仪式中,多要用死尸来作施法所用之物的原料。而且死灵魔法相信,在暴力中死去或是夭折的死尸是最好的药引!因为他们认为这类死人有更多未用的灵力。在古北欧人的巫术中,最强的死灵师甚至可以令刚死在绞架上的人复活!1 6世纪的宗教审判官保罗斯.格瑞兰迪俄斯(paolus grillandus)曾记载着:「死灵师用一些烧焦了的死尸碎片,尤其是那些吊死和受辱而死的人…用小块指甲或牙…头发、耳朵或眼睛…肌肉、骨头或鲜肉…」更有一些死灵师有食尸的行为,尤其奢食未受洗的婴儿。所以在当时有很多坟墓被盗。而史上最出名的有关案件是爱尔兰女死灵师—爱丽丝. 吉蒂勒(eler)她因为偷掘和使用死尸的头发和头骨而被起诉,俱说在死尸头上长出的苔草对死灵师是十分珍贵的…
在16、17世纪掀起的猎巫运动中,大量的死灵师也不可避免地成为被猎的目标。教会高喊他们是魔鬼的仆人,而圣经中有关因达尔的描写更证明死灵师是毁灭的象征。而死灵师们则一直争拗着亡灵和魔鬼的区别。经过几世纪的抗争,死灵师们终于演化成今天的通灵师,从而避过了宗教上的迫害。不仅如此,通灵师们在媒体的宣染下,更进一步被人所崇拜和接纳。近代比较著名的通灵师有乔瑟夫. 格兰威尔()、亨利.摩尔博士( ):一个死去的女人和她死去的姐姐的丈夫徘徊在伦敦寇克小路的旧居里,没人知道为什么,却吸引了无数通灵师来寻找他们还阳的原因。(电视剧x -file有一集就和这件事有关)
服饰篇
服饰是文明的标志之一,服饰习俗体现著民族文化特色,反映著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状态和心理特点。中世纪欧洲是基督教统治时期,基督教对欧洲服饰影响巨大。
(1)
(2) 中世纪初期,欧洲人服装简朴,平民贵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纪男式服装有内衣外衣,衣式颇似我国古代的袍,但较紧身。裤长可将脚套进,裆短,裤带系於脐下。脚穿长筒或短筒袜,有时脚到腿都裹上布条。 贵族及上层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长方形或圆形斗篷,斗篷固定於一肩,或系於胸前。
女式服装为长至脚踝的紧身长衣,两袖长而窄,外面穿一件宽松长袍,袖短於长衣。长衣领口较宽大,领口衣袖衣缝可有各种装饰镶边。斗篷从头顶披下来。
(3) 10 世纪男服变得更为贴身合体。英国男子的紧身衣上半贴身合体,下半象长至膝部的衣裙,宽松而舒展。紧身衣为套头式。紧身衣外披一件斗篷,并用一个大饰针别在胸前。这时女式服装变得宽大,衣袖加肥加长,头发蒙在披巾裏边,身体被斗篷蒙起来。她们的内衣很长,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盖。圆口衣袖,衣服装饰华丽,很受拜占庭的影响。她们的头发用一块面纱蒙起,其端点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
(4) 至12 世纪宽松的衣服变得瘦窄,使身体曲线得以突出。并於身後系带,衣袖逐渐宽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 世纪出现了圆饼式头饰 ,它可以遮阳保护眼睛隔热,主要为十字军所戴。12 世纪妇女习惯地把头发梳在后面,扎两个辫子顺两颊垂下。 上衣流行前开襟式,将前襟分成两片。女式衣服为系带紧身衣,上衣紧贴身体,下面是宽大的衣裙,两部分之间用线缝起,两袖宽松拖长,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後缝合,与以前使用
一块大布不同。
(5) 13 世纪男女服装趋於一致,男服还有紧身衣及各式各样的外衣,圆饼头饰,帽式装饰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长筒袜、靴鞋。 男子戴一顶中亚式小帽。这时护身外衣流行,适合旅行穿用,这种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边有缝,手臂可以伸出来活动。另外这时期流行封闭式马甲式外衣,上身如马甲,下面可长至膝下,这种无袖长衫,肩部向两侧延伸加长,就成帽式装饰衣袖了。13—14 世纪妇女以方形白麻布包头,在头顶打结,或在耳际用发夹别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纪头巾式样很多,有的与现代修女头巾相似,一直围到颈部以下。 年轻姑娘可以在节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许的。
(6) 14、15 世纪後,欧洲服装开始有了变化。由於经济繁荣,农业、商业、手工业的发展,国际贸易的往来,东方文明的影响,欧洲服饰发生了许多变化,贵族男女追逐时尚,贵族妇女争奇斗妍,男子不拘礼节;贵族与平民的服装有了更明显的不同;衣服式样变化,衣料品种增多。服装力求摆脱古老习俗,追求时兴。东方服饰中的装饰和纽扣被欧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纽扣或宝石,甚至内衣纽扣也用宝石和纽扣装饰。
(7) 14 世纪男士的夹衣流行,夹衣两层,十分贴身,衣袖设计合理,可以自由活动手臂,便於全身活动。夹衣上有十几个扣子,夹衣衬裏有细带可将瘦腿裤上端与之相连接;紧身外衣穿在夹衣之外,高领外衣兴起於14 世纪末;衣领将两耳覆盖,颈後衣领盖过後脑,下部裙衣拖至地面;这时期的斗篷用一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观为圆弧形,又长又宽 。妇女服装主要是带袖紧外衣和无袖长衫。由一块布作成,领口宽,衣领偏低,这就是14 世纪欧洲妇女流行的袒领衫,领口有圆形、角形、方形,领口开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无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带提得很高。 男女服装都讲究装饰。14 世纪时兴一种染色服装,上衣左边一种颜色,右边一种颜色,裤子左右腿各为一种颜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别染色。男裤与鞋连成一体,脚掌以皮革为底,脚下还穿无底长靴,靴上带有马刺。紧身男裤是两条裤管分开穿著,前後有长外衣遮挡。後来上衣越来越短变成夹克式外衣,
(8) 15世纪在哥特式尖顶建筑的影响下,产生了相似的审美观的服饰,v 字领、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圆锥形,内部用铁丝或浆糊使其成型,尖为40 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着薄纱(用高级麻布作), 帽有圆环固定,前沿还可加天鹅绒。帽子价格昂贵。帽子有一个角的也有两个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15 世纪妇女服装向男装靠近,宽松的长衣腰间系带,外衣用宽大彩带束腰,上挂有短剑,头戴男士小罩帽,脚穿尖头鞋。
15 世纪外衣更短,成为不能遮羞的服饰。男人服饰的变化也被人认为是不文雅。妇女的袒领晚礼服与男人的短外衣服装遭到神父的反对。
中世纪基督教统治,人们对于服饰的正当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轻狂的行为,禁欲和反禁欲的斗争也表现在服装方面。人们按照美的标准不断地推进着服装的前进,直至文艺复兴,服装发展才有了一个较大的变化。
拜占庭从远东经波斯运来丝绸衣料,或以丝线原料加工成薄绸,制成衣服。男式服装有紧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锁服饰做为装饰,衣长过膝,衣袖长短不一。腰间系有腰带。长身斗篷为正式庆典服装,斗篷前后镶有美丽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块有褶的长形布块,固定于双肩。
女式服装有斗篷,还有披肩(王室皇后专用)长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变而来。女外衣短至臀部,长至脚踝。户外服装是长斗篷,从头部垂落覆盖全身。 贵族妇女服镶嵌金银宝石、珍珠玛瑙,劳动妇女穿无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从查士丁尼皇后的画像看,其服装华贵无比,身穿一盖住脚面的长衣,衣制下摆很宽,似裙状,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紧。腰间系各种丝带,衣服上装饰各种宝石,胸前挂着各种珍珠宝石饰物,头戴帽,帽上饰着各种宝石,耳环垂下。其服装式样有的为欧式,其丝织面料与宝石饰物产于东方。
另:
从西罗马帝国灭亡到君士坦丁堡被攻克直到文艺复兴,欧洲的服装历史是曲折的。那时的服装特别是贵族服装也跟现在一样,有潮流,不过这种变化不是以月算而是以年算。中世纪也有化妆品,只是比现在化妆品稍微有毒了一点。中世纪也有很多珠宝,那已经不是凯尔特人的绳结图案珠宝,而是现代珠宝的雏形。贵族的服饰和平民的服饰,我都有研究。贵族的服饰比较难研究,因为各种服饰更新换代实在是快,平民呢,服饰则比较朴实。
我先讲内衣。中世纪的内衣不象现在是一个单独的短内衣裤,而更象一套睡衣,而且贵族的用料与平民的用料相差实在是很悬殊。贵族的内衣通常是用细布做出来的,针脚很仔细,不象平民的针脚那样粗缝几下就可以上阵。有些贵族为了显示自己的财富甚至用丝绸或者是大马士革布做内衣。平民的内衣都是用麻或粗布做出来的,不仅不舒服而且不耐用,毕竟针脚粗糙。女性内衣通常是叫做**ise的连衣裙,不过也有少数穿一种比较原始的三点式(**穿的比较多)——那时的胸罩(不是现代那种有花边的brassiere)就是一块布,三角裤就是从内裤剪下来的。
值得一提的是中世纪欧洲没有trousers (裤子),就算平民穿的所谓裤子也不是trousers,而是breeches,一种类似紧身裤的裤子,大多数贵族都穿它,不仅富有色彩,而且有时还有所谓slash and puff的装饰,粗译为布带式装饰。大多数布带式都在肩臂上,有些也镶在裤腿上。(贵族的服装有一个特点,袖子是可以从衣服上拿下来的,袖子的式样淘汰的快,所以富贵人家买衣服时其实更多的是买袖子。)除了breeches以外,中世纪还有hose,平民穿的比较多,说白了,就是两条裤管缝在一起,简单而实用。贵族很少在正式场合穿衬衫,通常都穿袍子。一开始的袍子比较简单,领子也比较低。后来有了houppelande,所谓礼袍,不仅装饰华丽而且领口高开几乎与下巴平齐,吃饭颇不方便,因此如何把食物送入嘴中而不把礼袍弄脏,是每个贵族必学的技巧。至于平民穿的就随意的多,平常都穿jerkin(无袖衬衫)或者是普通衬衫;在相对正式的场合,也只是穿鹿皮短tunic(直译为罩衫)。
中世纪欧洲人的头发和胡须相对来说比较一致,从500年到1200年,人们都习惯把头发和胡须剃短,不蓄须。1200年到1300年,有一个短暂的长须复兴。1300年一直到1500年人们又流行把头发和胡须剃短,直到文艺复兴。至于帽子和靴子也没有什么大的进展。帽子大多都是一个个小皮革袋子,有时旁边也会折上去。靴子花样比较多,有皮带式,有钮扣式,等等。珠宝一直比较时兴,除了古凯尔特人的图案以外,还有各种新的图案,包括各种刻有圣人名字的符咒。中世纪的挥霍时髦总是来自于上层阶级,我这里有一个例子。13世纪的约翰国王可以算是英国的汉献帝,他老是被诸侯挟持,后来被迫签订了a。这个约翰可真是个花钱大户。与王后伊莎贝拉结婚时,他一定要工匠做一副比他的未婚妻更华丽的礼袍,花了那么多钱,最后只用了一次,实在是浪费。
最后我想顺便谈一下化妆品。中世纪的化妆品主要是用古罗马帝国遗留下来的配方做出来的。那时候的化妆品有不少能致人死命。古罗马有一种化妆品是恶名昭著,那就是铅,涂在身上后许多女人铅中毒死掉,但那时很少有人知道是铅夺走了她们的性命。中世纪还有染发烫发眼影口红,反正现在有的,那时候差不多都有了。
建筑篇
班贝克城坐落在雷格尼茨河岸边。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很庆幸不曾遭受战火,所以今天城内到处还留着中世纪的景观。
1007年,亨利二世创建了班贝克主教区,在班贝克修建了一座座与宗教有关的豪华建筑。当时的班贝克被称为”世界上最杰出的城市”。
旧街区的小丘上有高耸的大教堂及其四座尖塔,沿着幽深小巷建有古朴民房和石板路。这就是班贝克为何被人们称为”小威尼斯”的缘故。班贝克与罗滕堡一样作为中世纪古城,还没有完全被开放,这也正是它的魅力所在。欧洲中世纪的班贝克没有修建过保卫城市的城墙,也从来没有卷入过真正的战争。
越过雷格尼茨河直到大教堂,是旧街区的主要观光区。大教堂和四座挺拔的尖塔著称于德国。其建筑风格具有罗马式向哥特式过渡的特征。沿河前行,一路上能着到河对岸一排排古朴的渔民之家。大教堂旁边是司教区博物馆,陈列着从墓中挖掘出来的古代服装。教堂广场比较大,周围还有历史博物馆、新宫殿等建筑。班贝克城中还有当年宫廷大臣伊古拉斯·帕蒂嗄和康科尔迪的宅第建筑,都是德国巴洛克式风格的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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