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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的前世今生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美丽的阿朱
母亲悲伤欲绝,愤恨欲死,她决定找何兵报仇,却悲哀的发现,自己已经有了身孕,我的到来并没有让她感到欣慰,而是让她感到累赘,她在骨子里其实根本不是小家碧玉型,而更像一个花木兰,现在,她再不能纵意恩仇了,当我出生时,她痛苦得哭了,那不只是因为阵痛,更因为绝望,因为她当了母亲,可孩子却没有父亲。她并不在意别人的白眼,流言蜚语太弱,淹不死她,可她无法承受爱人已经死去的事实,她永远也将见不到那个爱她的,也是她所爱的人了。也许就是这种想法让她绝望,看到我不但没有给她安慰,反而在残酷的提醒着她失去了什么。所以我出生的第三天,她就不知所踪。





失忆的前世今生 第13章 相忘
我知道,对何方的爱就像生在胆囊里的结石,怎么吃药也打不出拿不掉,时不时的让你痛,如果用手术生生割了,也得痛个半死。不,根本不是结石可比,结石大不了痛一回,手术之后就好了,这爱却是无法手术的,无论多伤多痛都将伴随你的一生,如附骨之痛,如刺心的针,如血中的癌,即使有一天死了,还将随着你的魂,你的灵,好吧,我何必逃避,反正他并不记得我,就让我们这样彼此相望,他拿我当朋友,我拿他当爱人,默默相随,我闻着他的呼吸,他看着我的笑容,同在亭上听风雨。我曾经渴望他能记起我,现在,我唯一祈祷的却是,他最好永远失忆吧,那些往事只应该属于我,我曾经深深的伤害过他,何必还继续让他受伤呢?
当初,纷纷传言,我成了局长的情人,原因是我被调到城里了。我想这调动是何存在故意为之,他真大胆,也真无耻,我对这谣言倒也无所惧,我知道迟早何方会听闻,那听闻就听闻吧,既然不能嫁给他,不如就让他死心,长痛何若短痛,如果注定要伤害他,我宁可一次伤个够,就像要杀一个人,因为慈悲,反而用一刀致命。
我成功了。我不知道他在何时失去记忆的,是因为什么意外,还是就这样莫名其妙的选择性失忆了,就像我们在电脑上选择删除那些不需要的文件,就像用火烧掉日记。而我也忘记了他,用疯狂的方式。有时候忘记是一种幸福,至少,是一种阿q式的逃避方式,如果生命太过沉重,何不给自己减减压呢?太敏感的肌肤注定是痛苦的,太敏感的心何尝不是呢?人说,世间的感情莫过于两种: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另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我们相忘于江湖,是真正的相忘,所以连怀念都不用,也就不会悲伤。
可我记起了他,空空的心渐渐充满了惆怅、思念和感伤,但我觉得,还是比遗忘好,遗忘是空白的纸,是没有故事的文字,没有悲伤可也没有美。只是,痛苦就让我一个人承受好了。可有一天,何方好像忽然记起了什么,他说,我终于找到那种气息的源头了。我一时有些不明白,问他,什么气息?他说,爱的气息。我因为一种香水的味道爱上罗婉,以为是爱上她的味道,其实这味道源于曾经的爱人,现在我明白了,这味道就是你身上散发出来的,难怪我会那么喜欢跟你在一起。我说,也许你弄错了,我从来不喷香水的。他说,阿远,你还要骗我吗?我闻到你的味道,不是用鼻子,而是用心,用灵魂闻到的,不管这是不是一种香水的气息,但确实是你的气息,是我爱的气息,我记起了一切,那是我多年来所苦苦寻找的梦,这梦纵然缥缈,纵然辽远,可就像天外一颗星辰发出的光,无论多远,多微弱,总有一天,会照临我的头上,会让我豁然醒来,并沐浴在这爱之光中,亲吻它,享受它,无论是甜美还是悲伤。
我望着他发呆,头脑里一片空白,没有思没有想,连天空划过的一颗流星也没有注意,天地已经静止,没有声音,没有风,只有洁白柔和的月光笼罩四野,大地一片苍茫。




失忆的前世今生 序
在深冬的时候,我回到故乡。郊外的天空,风萧水寒,漫天芦花,满目黄草。我在北京漂泊多年,依然是一无所有,看到生我养我这座小城市越来越漂亮,矗立的高楼大夏比起北京来也未遑多让,不禁心情复杂,有时候甚至微微后悔,如果我留在这里,听爸妈的安排,进一个机关单位上班,也许像许多老同学一样,早已经车有房有了,老婆孩子热炕头,闲来聚会喝酒,打打麻将跳跳舞,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呢。但这种后悔只是一瞬间的思绪,认真想起来,我还是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如果当初真的留在这里,真的过着这种一帆风顺却平庸至极的日子,每天都是过去的重复,人生的路一眼便可望到尽头,那会有多无趣,泯然于众人,就像一滴水混在溪流里,根本没有自己。真这样,我会不寒而栗的。我宁肯每天啃着窝窝头,挤着地铁,住在廉租房中,因为这样的生活充满未知,我喜欢的就是未知,我就像一条本来待在池塘里的小鱼,明知道大海里充满凶险,依然拼命的往海里去,因为只有在那里,你才可以尽情遨游!
这么多年了,我在朋友中也博得了个作家的头衔,虽然不过是出版了两本小书,躺在书店的角落里,无人问津。我的内心充满了焦虑,这焦虑不是因为没名没利,对于我来说,若说对名利毫无追求,那未免矫情,可比起功成名就来说,更让一作家绝望的是,你根本写不出来。我像所有的作家一样,遇到了写作的瓶颈,于是决定回家乡住一段时间,也许会有什么灵感突然而至,像火花一般在脑海中闪烁。
妈妈60岁了,刚刚给她过了大寿,每天除了跳广场舞,就是窝在沙发上看连续剧。她看到我苦恼的样子,便问这问那,我根本不想和她谈写作的事情,她不会懂的。但她偏喜欢问喜欢说,就像天底下所有的妈妈一样。她说,儿子,你写的东西我也看不懂,你为什么不写一些电视上演的那种故事呢?一个人出车祸了,失去了记忆,于是记不得家人朋友,也记不得原来的情人了,这可以产生多少误会,演绎多少故事出来?我只是一笑,没有说什么,其实我最讨厌这种狗血情节,所以多年以来,从不看电视剧。动不动就是失忆,要么成为植物人,哪有那么多植物人?然后突然又恢复过来了,失去既然莫名其妙,恢复也是其妙莫名。人的头脑是脆弱的,可不像电视开关,啪的一按,开了,啪的再一按,关了。哪有那么恰到好处的不死不活。但妈妈很热情,也很执著,不管我喜不喜欢,就开始喋喋不休的给我讲述她所知道的故事。
这其实是一个多角恋爱的故事,或者说是一个小三的故事,这样的故事每天充斥在网络上,电视剧中,三流小说里。就算每天无所是事专爱八卦的妇人,热衷于追韩剧的小女生,也对这样的故事不感兴趣了。一个医生因为车祸失忆了,于是小三来冒充老婆,与原配相争,他们相争的方式很特别,似乎从没有考虑用法律去解决问题。也许这也是国人解决问题的普遍现象吧,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好像总是缺失的,无论碰到什么事,我们想的不是报警,不是起诉,而是要么用暴力,要么找关系,找后台。当两人争执起来,我们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等着!言下之意很明白,要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比如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打了,他不会想着报警,用法律来惩罚坏人,而是找人打回去。如此你来我往,好像这还是一个江湖的世界。
故事中的医生后来与小三结了婚,但好景不长,没多久他便爱上了一个疯子。听到这里我有些感兴趣了,一个医生,一个小城市的精英,为什么会去喜欢一个疯子呢?是不是他也疯了?而据传说,那个医生车祸时并没有失忆,他只是想逃离,逃离那个他不爱的女人。而他之所以爱上疯子,是因为他想起来了,这个疯子就是他最初的恋人。就是说,他曾经确实失忆过。一次假失忆,一次真失忆,三个他爱或不爱的女人,这中间的兜兜转转纠纠缠缠,就像一团乱麻,外人无论怎样传说,是无法理清的。因为失忆还有真假,这令我的兴趣越来越浓,不禁想了解他当时到底是怎么想的?据说他曾自比是一条窝在鱼缸里的鱼,向往着江河湖海,总想着一次次的逃离。这种想法让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何尝不是这样想呢?只不过我真逃出去了,而他呢?
我决定去见见当事人,了解一下故事详情,也许真能因此来了灵感,写出一本好书呢?
小城市就是这么小,我花了不少心力,用了许多心思,通过朋友,朋友的朋友,一番辗转,几番波折,三个女人我都结识了,她们倒并不反感向我讲述她们的故事,也许人都有倾诉的欲望吧,有事情闷在心中是令人难受的,这时她们好比一只笼中的鸟对天空的向往,牢狱中的囚犯对清新空气的渴望一般,内心里充满了诉说的欲望,而我,最善于倾听,从不厌烦,从不打断,静静的倾听着,知道什么时候该答话了,什么时候该沉默着。她们的讲述都显得缠绵,又像是疯子的呓语。可是作为故事的中心,男主人公我却没能见到,他对我避而不见,更别说讲述什么故事了,或者说我根本就找不到他,本还以为和他能成为朋友呢――有共同的想法,共同的追求,为什么不能呢?我感到失望,可也无法可想,有时候强求是没用的,我是一个执著的人,但他显然比我更固执,我只有放弃。本市日报副刊的编者是我朋友,他为我的采访牵线搭桥,出力良多,因为没能见到何方,他也倍觉遗憾。有一天,他拿了一叠搞件来,兴奋的说,这是何方写的,你看看,兴许对你了解他有用呢。我拿过来一看,是一叠十行纸,上面用黑色墨水笔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文字,是一篇童话故事。朋友说,这是他整理旧稿时翻出来的,已经记不起是什么时候的作者投稿了,也许已经好久好久,纸张都已经微微发黄,当时肯定也没有认真读,因为太长了,根本不适合发表。这次清理那尘封的一柜稿件,想着该烧的烧,该用的用,没想到看见这篇署名何方,不禁大是惊奇,一读之下,文笔还大有可圈可点之处。这虽是一篇童话,但我不知道是否代表了他本人的某种心情,你读一下吧。他说。朋友告别后,我便迫不及待的读完,也不禁震动,那天我又来到效外,站在一条小河边,任北风吹着我的衣襟,耳中响起河水轻轻流淌声,好像一曲忧伤的歌谣。其时霞光满天,夕阳如血,我有些恍惚,心中涌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也许这并不是一篇童话,而是他真实的日志?也许他本就是一只鱼,已经消失在大海深处,所以我才无处可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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