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武侠修真

明媚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匪我思存
喝完了静琬还加一句:“洋酒那么烈,干吗一下子喝那么多啊?”
慕容沣喝酒之前,本来就是受宠若惊。静琬不跟他闹了,肯吃东西,还肯跟他搭话。他提到黄酒本来是句闲话,难得静琬肯搭腔,现在又说他喝得太快。在静琬这是以退为进,再诱敌深入,在慕容沣他是越发受宠若惊:看,她其实还是爱我的,还肯关心我。于是他就再次上当了:“就算是毒药,我也全都把它喝完。”
静琬当然不会给毒药他喝,她也就是在给他灌迷魂汤而已。
一大杯洋酒喝下去,气氛当然有了细微的变化。本来慕容沣都快绝望了,静琬不肯原谅他,她性情刚烈再这么僵持下去,将来会怎样他很担心。但现在她表现得有点点转圜的余地了,虽然也许是因为她有了点醉意,不过肯吃面条,肯跟他说话,还关心他别喝酒喝得太急,这一切的一切,重新给了他希望。
上原文:
他本来就是薄醺,这杯酒又喝得急了,心突突地跳着,只见她微垂着头,露出雪白的后颈,真如凝脂一样白腻,情不自禁伸手去摸了一摸。静琬将他的手拨开:“吃饭就吃饭,动手动脚的做什么?”他心里高兴,也不多说,拿过酒瓶,替自己又斟了一杯。静琬呷着面汤,看他喝完之后又去斟酒,忍不住放下面碗说:“你回头要是喝醉了,不许借酒装疯。”
看看电视剧对这段的处理。喝完酒之后,慕容沣往静琬这边挪了挪,两个人坐得近了点,吻头发。在这里我发现一个细节很好玩,李小冉说人家吃面呢,别老动手动脚的,但是仔细看,其实她从头到尾没吃几根面条。我估计这面条很难吃……横店的东西都不怎么好吃。在横店待着的时候我一直想,要是在这儿开个好餐馆一定火爆,那些馆子都太太太差劲了……我们晃了那么多天,愣没找出一家惊艳的餐馆。哎,费峻玮当年在横店过的是什么日子啊,我可明白了。
拉回来接着讲电视剧。先摸头发再摸脸,静琬避过去了。李小冉那一扬脸,哎,之前说过她和谭凯的那段吻戏,那时静琬是少女,少女状态跟现在这个状态是完全不一样的。我说李小冉那段演得好,因为少女不通情欲,别人要吻她她反应很简单也很傻,这段静琬的状态是很风情的,风情二字,其实很难用文字来讲清楚,尤其是女人的风情。女孩是没啥风情可言的,只有女人才懂得风情。李小冉的演技好在这样的细微处,前期少女是什么样子,她就是什么样子,这里的风情是什么样子,她就恰到好处是什么样子。
这一扬脸很有女人味,风情万种。“美人计”是一步步用的,很有层次感。慕容沣果然就上当了。哎,男人啊,对着一个自己爱的女人,溃不成军是正常的。
小说里有个细节,是后来慕容沣睡着了,静琬找私章。她在慕容沣的暗袋里找出个玳瑁盒子,打开里头是私章。电视剧里暗袋里拿出来直接就是私章了,我一直想,这印泥不弄脏口袋啊……而且我还研究了一下电视剧里私章的印文。这个印其实是私印,小说里写只有“沛林”两个字,没有姓氏,因为这个印的用途小说后来也有交代,原本是秘密公文往来用的,所以没有姓氏只有他的字。电视剧里这个印章上的印文是全名。还加了个细节,小说里静琬走时,只回头看了一眼慕容沣的睡颜,但电视剧里她走时,曾经俯身一吻。
我说电视剧讲“情”,其实比小说更深一层,也在这种地方。在这里再赞一下导演的运镜,睡颜拍得很美,当然演员长得帅也是一方面。特写睡颜,以吻作别。
这部戏的哭点很多。老实说,开始引子的部分,我笑场了。我本来就觉得自己这一段写得很狗血,结果这么狗血的桥段被一丝不苟地拍出来了,而且一出来就是这一场,所以我华丽丽地笑场了……结果等到了第二十四集,重新出现这一场的时候,哭死我了。
尤其是慕容沣大叫“快叫医生”,我那个泪如泉涌哦……在重重误解之后,在两个人这般不堪之后,他的第一反应还是首先抱起她,快叫医生。爱一个人看什么?看他的本能,他的本能反应是不掺杂任何其他东西的,爱就是爱。
还有一场我哭了,是慕容沣在车里想起当初静琬靠着他睡着的情形,他大叫一声,斥开司机,亲自开车,狂奔而去。
小说的结尾里有一段,是慕容沣枪击何叙安——当然没打中,他枪法很好。他说:“我知道你们都以为我是发了狂,我告诉你,今天我就是发了狂……”
一生之中,为情而狂,也只有这一次吧。
当慕容沣独自躺在冰冷的承江冰面上的时候,天地旋转,高远孤清。
他走错了一步,从此万劫不复。
静琬的戏我哭得最厉害的一段是裁缝铺那段。从慕容沣敲门,静琬躲到桌子底下,我的眼泪就开始不断地往下掉。想起她去找慕容沣,对程信之说的那句话:“爱,哪里有惧怕?”
她到底在躲什么啊,她到底在怕什么?
到后来谭师傅给慕容沣量身,静琬掀开帘子看着镜子里的慕容沣的身影,她的手指头在发抖,静琬崩溃了。当她伸手轻触着镜中的慕容沣的时候,我揪着纸巾哭得死去活来。这一段哭死我了,上次看电视这样哭法,还是大玉儿在夜色中的马背上,放开了多尔衮的手。
天地之大,竟没有他们的容僧处。
而这里是咫尺天涯,相思相望不相亲。
这是小说里没有的,电视剧里最打动我的细节之一。为了这个细节,我忍不住在凌晨一点多发短信给导演,实在是无法用语言描述我的感动。我觉得任何文字在描写这一段时都是苍白的,我想所有观众看到这一段的时候,都会有自己的感动与共鸣。
如同静琬后来对信之说,经过这么多年,她对沛林,是爱。
并不恨,并不怨,并不悔,是爱。
以前我一直说,我写的是小言,所谓小言,不讲家国大事,只讲儿女情长。
可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相形见绌了。
所谓大爱,原来如此。
情到深处无怨尤。
杨不悔说:“我姓杨,名叫不悔,我妈妈说这件事情她永远不后悔。”
如同后来静琬看到影片中的影像,含着泪光说:“我的沛林,我知道。”就如同大战前夕,慕容沣将昏睡之中的静琬交给了信之带走。那两处我都是哭得无法自抑,哭得满心满腹的话,一句也描述不出来。
这一生如果有个人让你历经沧桑,受尽命运的颠沛流离,却始终不悔,这是多么多么幸运的事情。
这也是《来不及说我爱你》电视剧最感动我的地方。它用三十六集,讲一个“情”字。乱世动荡,烽火烟云,岁月荏苒,悲欢离合,所有的一切,唯有爱可以与之抗衡。
何其有幸,有这样一部电视剧,让我们看到这样一段情。
何其有幸,作为一个特殊的普通观众,我看到这样一段情。
再次谢谢电视剧的全体主创,谢谢全体演员、剧组工作人员、投资方、发行方和赞助商,谢谢你们,让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部好剧。尤其谢谢徐佳宁先生和曾丽珍导演,当初我们三个人坐在半岛咖啡,开始讨论有关这个故事的一切,那时候窗外艳阳如灼,茶水正沸,现在想起来,真是亦真亦幻。我曾经有许许多多的梦想,没想到这个梦想,会以这样完满的方式,会以这样动人的细节,呈现在我眼前。
谢谢!
也谢谢所有一路走来,跟我一起看电视剧的读者、观众。谢谢!
2010.9.16





明媚 第26章 豪情还剩一襟晚照
不过数载光阴,流沙轻浅,已有如许的想不到。想不到邓丽君的“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想不到哥哥的“落花犹似坠楼人”,想不到梅姑的“美人如花隔云端”,到了如今,想不到黄沾的“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一襟晚照”。
谁能忘得了《上海滩》?“浪奔浪流,万里涛涛江水永不休。,淘尽了世间事,混作滔滔一片潮流……”漫天的大雪,艳丽无俦的程程,许文强飘飘的黑色大氅,荡气回肠的《上海滩》,是泛黄记忆里的一折奇谈。而他本身,便是香江的奇谈。彼时香港四大才子,如魏晋人物、汉唐风流,歌舞升平浮华盛世里方见着的绝色超凡。
那一支铿锵的《将军令》谱出的《男儿当自强》,曾经沸腾过多少人的热血,到如今鼓声一起,闻者依旧是心潮澎湃不能自已。如岳武穆奋笔疾书的“还我山河”,只是负手而立的渊渟岳峙,“撼山易,撼岳家军难”的金城汤池。是“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
不得不说《沧海一声笑》。“沧海一声笑,涛涛两岸潮……”,苍凉的嗓音一声嘶唱,是笑傲江湖的放浪形骸,是逍遥出世,是明朝散发弄扁舟,是哪顾红尘深处事,是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这样的歌里是铮铮的侠骨,那一种酣畅淋漓,是沾叔的锦心绣口,方有的豪气贯云。
也曾百折千回,《肯去承担爱》。“早已明知对他的爱,开始就不应该,我却愿将一世,交换他一次真意对待。我是宁可抛去生命,痴心决不愿改。为了他甘心去忍受,人间一切悲哀……”那个叫做念慈的女子,铁枪眯抱着渐渐冰冷的杨康,只是泪盈泫然。一路千山万水,肯去承担爱,虽然明知开始就不应该,却只是痴心不改。
也曾豁然明透,《随遇而安》。“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不怕拼命怕平凡……苦来我吞,酒来碗干,仰天一笑泪光寒……”马景涛的张无忌固然令人难以下咽,可是居然横枝斜逸,有孙兴的杨逍,其夺目华彩,逍遥若仙,方不负了这一曲《随遇而安》。
也曾风光旖旎,《人生如斯》。“人生如斯,浮生如是……”妖娆的小青,痴心的素贞,最后都懂得了落泪。流光飞舞,半醉半醒之间认笑眼千千……琵琶筝瑟,紫竹林里曼声吟唱,声声慢,缠绵悱恻,一曲轻和便是画龙点晴,蛇亦知情。
《狮子山下》、《情爱几多哀》、《只记今朝笑》、《同途万里人》……
他的歌,信手拈来便是一篇故事,离合悲欢,起承转合,方嗟叹已然错过。
莲花楼下柳青青,尊前一唱阳关曲,别个人人第五程……
是剑胆,亦是琴心。
纸短情长。沾叔走好,一路珍重。
2006.12.4




明媚 第27章 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你答应过我,不会让我把你找不见。
这句话,真是执着而单纯,叫人莫名地想掉眼泪。
忽然喜欢起这首《西海情歌》,从前总觉得刀郎的嗓子太俗了,尤其是《2002年的第一场雪》,听得滥了,于是非常不待见他。
可是突然就这样喜欢上了《西海情歌》,一遍遍地听,每一次听,总会感到一种恸然。只是天地苍茫,万里黄云,而一骑遥看,孤零零远在大漠天边。
断肠人在天涯。
仿佛春风不度玉门关,而一片河山,万仞孤寒。
所以恨不得立刻把雷宇峥塞到新疆军区去当几年兵。仔细考虑了考虑,实在不符合剧情,只得作罢。他是最小的一个儿子,他父母又曾经吃过苦,所以不会像东子的爹,将他撂到部队去锻炼。(《海上繁花》原设定,雷宇铮是家中最小的儿子。)
今天把《佳期如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竟然没有哭,自己也觉得意外。其实当时是哭得很惨的,尤其是大结局的时候,一个人坐在那里,噼里啪啦地打着字,一边流泪一边揪纸巾来擦。第二天简直不能见人,眼睛全部红肿了,连脸都肿了。
而如今拿到样书,已经可以心平气和地看到最后,而且还能够去比对编辑替我修订的那些细微之处。
而且还发现了小小的错漏,不知会不会有人注意。
或许,是年纪渐长,已经懂得适可而止了。
中午跟编辑讲到修订版的《寂寞空庭春欲晚》,特别地强调,我说这是我最“私爱”的一部,她说她知道她知道。
看,一提到《春晚》,我就特别紧张。
曾经对旁人说,帝王将相里我只中意两个,一个圣祖,一个圣宗。
清圣祖与辽圣宗,两个人都是很睿智自持的人,也都是受汉文化影响很深的异族帝王。
我喜欢看很冷静的人失去狼,这是我的恶趣味,所以花痴了这么多年——少说也有十几年吧。从第一次看金庸的《鹿鼎记》开始,后来终于下笔写了《寂寞空庭春欲晚》。
这是写给自己看的小说,可是最后却不是我想要的样子,所以有机会可以让我修订,让我将它尽量复原成本来的面目,我会觉得安逸而满足。
其实每每打开御批,看到“朕体安”三个字,哗一下子,眼泪都恨不得涌出来。
看,我最私爱的还是小玄子。
至于耶律隆绪,不知我还要花痴多久之后才会下手。
程灵素听我如是说,讲笑话,说,只要不写他与刘娥就行。
差点令人喷饭。
说到这里想起蒋猫,她写的刘娥我还没看完。
如果真要写圣宗,只怕资料又是堆山填海。如今只是草草地将《辽史》中的相关内容读了几遍,发现如果真要写,八成只有写皇后萧氏。
这样就很没趣了。
一个女人,生得美,又聪明,又当皇后,最最要命是皇帝还特别爱她。
那还有什么趣味?
简直一点挑战性都没有了。虽然她晚景凄凉,是被逼自尽的,可是死得也太不传奇了。不够yy啊不够yy。
既然要写帝王将相,那怎么着也得有国恨家仇,有天下之大,竟无“情”之一字容僧处,那才够刺激嘛。
2007.1.23




明媚 第28章 云中谁寄锦书来
今天收到亲爱的白老婆寄给我的披肩,我喜欢的暗蓝底子,大团大团蓝色的花,依稀是牡丹,其实是芍药。不同深浅的蓝与绿,仿佛张爱说的蓝田日暖玉生烟。而这样的颜色与这样的花,让人想起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也不过暗夜妖娆。
我是很喜欢披肩这种东西的。多年前在凤凰买过一条蓝色的扎染大方巾,老板是当桌布卖给我的,被我对折当披肩,效果竟然出奇制胜。后来在阳朔买到一件咖啡色的镂花披肩,用来配裙子或是吊带,无一不妥,堪称百搭。
在丽江买到一条温暖的羊毛披肩,看上去很普通的苏格兰方格,轻薄而暖,后来离开昆明,搭夜机,盖在身上睡得极好。
我不是很会收拾自己的人,所以对这种东西偏爱,因为即使凌乱一点,也看不出来。不过最喜欢的还是一件黑斗篷,穿上像巫婆,然后恶趣味地被我配上黑底大红飞金牡丹花样的绣花鞋,用家母的话来说,简直可以吓倒一排恶鬼。
牛牛寄给我的生日礼物,粉嫩嫩的可爱透顶,颜色嫩得让我觉得简直不能伸手去拿。更可爱的是她竟然寄了一只小小、小小的木鱼给我,附带小小、小小槌一只,我研究了半晌,最后决定将它系在自己的腰带上,辟邪。
张学友出了新歌,叫《好久不见》。
与他的声音,真的是好久不见。最后一次认真地听他的歌,还是《心如刀割》。见到cd随手买下,却没有听过几次。
大学时代有位好友很迷他的声音,一遍遍听他的歌,于是稍稍也影响到我。而某一个下午,正在书房里无所事事地玩游戏,蓬头垢面,赤足散发,盘坐在大大的椅子里,跟在线的玩家厮杀得难分难解。忽然,就听到耳机中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
那首歌出来很久很久了,那天也并不是第一次听到。
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当时眼泪拼命地往外涌。
其实也不明白,自己在哭什么。
夏天的下午,空调稳定而冷静地工作着,吐出丝丝冷气,而我在偌大的屋子里,独自痛哭。
或许从彼时开始,已经开始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青春。
很多年以前,从教室到水房的路上,有一排樱花树,寥寥几棵,并不像樱园那样浩如烟海。可是每年,当落红成阵,飞花如雨的时刻,我总是拎着开水瓶或者抱着课本,就那样漠然地从落英缤纷底下走过。
那时候我不知道,将来我会如此怀念,如此怀念那些宁静的日子,那些被我浪费掉的好时光。
大学的时候写过很多很多的信,也收到过很多很多的信。那时很多的朋友,已经与我隔着远山重洋。
而如今,发封电邮已经觉得累赘,偶尔msn上遇见故人,亦是相对无言。
渐行渐远渐无书,而山长水阔,谁会再记得?
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
2007.1.30




明媚 第29章 我的老婆纯白
我的老婆纯白,就是纯白阴影,其经常被我叫做白老婆。
或许会被人误解,以为我这老婆长得很白。其实白老婆并不白,她的皮肤是真正的蜜色,眼睛非常的安静羞涩,望着镜头时会让人想到有一颗大星升起的黄昏,或是夏季清凉的露水。她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美人,可却有一种剑在匣中、灯在帷里的潋滟,跟她平常在文字上头的飞扬跋扈一点也不像。
白老婆脾气却是真正豪爽的那种,且人又老实,太讲义气、太耿直,总是被我骂作傻。她是个比我还傻的家伙,我本来对自己的傻头傻脑已经感到绝望了,却偏偏还有她这么一个,比我更加不可救药。
我们都傻在人情世故上,面对自己喜欢或是来势汹汹的人,都会变得笨拙。白老婆曾经受过些莫须有的委屈,我却笨得连劝都不会劝她,只会翻来覆去地说:“你真是傻啊,你这个傻孩子……”
她的傻是孩子气的那种天真,纯粹而坚持,许多时候让我觉得自惭形秽。因为我偶尔还想着掉花枪,自欺欺人地想耍耍小聪明,她却坚定不移地认定了事实,便不再心有旁骛。不管是做什么,她都比我要胆大心细。
我们都是喜欢秾词艳句的那种人,用白老婆的话说,我们两个都是写情怀超过写情节的。这句话于她是谦逊,因为她的情节比我要好得多,她讲故事比我要精彩,而她用词锋利,常常令我觉得口干舌燥,一身冷汗。
曾记得她写一位男子,买下万顷江滩种荻,秋来满江芦花似雪,残阳瑟瑟。
我复述不了她的原句,只记得当时读到那段文字,立刻想起唐人诗句里的一幕。
那种浓墨重彩的画面质感,才显出文字上的功底非凡。
可我们也有一样的毛病,就是不管旁人怎么讲,认定了文字是为了取悦自己。
所以兴高采烈地写下去,一意孤行地写下去,为了取悦自己。
这种观念如果让读者知道,一定会被pia。可是如果连自己都取悦不了,如何能够取悦到来阅读这些文字的人?
但纯白比我有耐性。我脾气不好,遇上掐架总是热血沸腾,而她很多时候只是不做声,然后走开。
这是一种优雅,可惜我学了很久,努力却没能学会。
将纯白娶进门的时候我还在写《寂寞空庭春欲晚》。某天半夜我们两个在文下闲聊,第二天有看官大人发现了,于是惊呼,啊,匪竟然是男的,纯白竟然是他老婆。
这个乌龙事件令我非常想问一句,难道女人不可以娶老婆吗?
其实当初我看完《这一世木已成舟》后觉得很郁闷,觉得自己应该嫁给她,这样的话,我可以扮作很娇弱的模样,在她肩头痛哭一下。
后来发现白老婆很细心,遇见任何好东西,都会与我分享。
她给我寄书,寄杂志,不管我肯不肯写稿,每期杂志都寄给我;送给我非常漂亮的披肩,被邮局寄丢了又把她自己那条寄给了我;还有非常好听的cd,她喜欢找到好听的歌,然后让我也听。她习惯了将一切好的东西都送给朋友分享。
所以她小时候一定是个大方的孩子,会把糖块分给小朋友。
即使很久不见面,我也知道,她一直惦记着朋友。她对人的好是真的,纯净的,仿佛清水里汪着的雨花石,水晶冻一样,却坚韧,有着自己的硬度。
半夜想起来,希望我的白老婆睡得香,吃得好,身体倍儿棒。这样我们一辈子,可以白头偕老。
一直老到当妖精,还看流行小说,然后撇嘴,想当年,我们也写过小说来着。
那将是非常非常有趣的一件事情。
2007.3.6




明媚 第30章 贪玩与贪心
最近非常贪玩,总是不想做事,偶尔打开电脑,也是以ps照片为乐。
在承德拍的那组恶搞照片效果出人意料的好,非常之有趣。
隔了几天,看那些开怀大笑的照片,似乎隔了一层。那样快乐,没心没肺,只是单纯地游乐与恶搞。
承德真的非常美,虽然夏天想必会更美,可是如今湖山寂寥,一定比夏季旅游高峰时的人潮汹涌要好得多。
湖里还结着冰,比北京总归是要冷一点。北京刚刚有一点春意,正是烟柳满皇都的时候。那日从恭王府出来,独自走过后海,看桃花初开,而柳意初淡,非常的幽贞,仿佛大家闺秀,妆扮初成。
承德是另一种清幽,倒有点似小睡乍醒,还有一点朦胧,却是真正的古静。而且屋子什么的都比故宫要好,虽然是离宫,但许多东西还可以看到,还可以摸到,不像故宫,愈来愈远,愈来愈淡,仿佛只是一个影子。
1...89101112...15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