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恪纯
妈妈慌了,她一直在等我苏醒、等我振作的那一天,她没想到等来的是这样的后果。妈妈已经方寸全无了,陈珂和冯毅对我也素手无策,连陈珂孩子天使一样的笑脸都被我忽略,我像是掉进了一个无穷的梦靥里,我醒不来了,完全陷了进去。
后来,他出现了。他出现在我的家里,当我打开门的时候,他望着我,轻轻地唤了我一声:“胜男……”
再次看到他,我竟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我们,似乎很久很久没有见到了。
他站在那里,直直的、笔挺地站在那里。他的旁边,是一脸担忧、满腹愁容的我的母亲。
我直愣愣地望着他,他也看着我,他走了过来,他说:“胜男,能和我聊聊吗?”
我茫然地摇了摇头,但是,他还是执意地把我拉进了房间里。他一直不停地说,说很多很多,我不为所动,像木偶一样望着他面无表情。
他拉着我去看医生,有的医生说我得的是癔症,有的医生说我精神有问题,有的建议我住院……他不信,大热天拉着我一家接一家地跑。
那些天,他像对待一个孩子一样对待我,饿了冷了热了烦了,他都心疼,事无巨细。他一遍遍耐心耐心地劝导我,他甚至不工作整天陪我,他对我说:“胜男,不管怎样,我都会陪你走出来的。我知道他走了对你的打击有多大,但是,从今以后,我会风雨无阻地陪在你的身边照顾你。”
他说这些,我像看陌生人一样地看着他,再也没有任何心动。我恨我的后知后觉,假如我早一点知晓自己的心意,假如我早一点明确我对顾永源的心意,假如我当初知道不知不觉我早已对他动情,是否就不用等到他受伤了离开了去世了我才明了,是否这一切的悲剧都不会发生?
我还记得那一年初见他时,他那意气风发的旧模样。我记得曾经他对我说:“刘胜男,我迟早会让你爱上我”。我记得他曾经带着我在黑夜里穿行过长长的巷口。我记得他带我翘班去听演唱会。我记得他涂着厚厚的油彩在舞台上又唱又跳的样子。我记得灯光打在他脸上时他弹着吉他的哀伤。我记得他和我一起躺在荒地仰望天空时的情景。我记得他骑着车带着我穿过大街小巷……
“为什么你带我走过最难忘的雨季,然后留下最痛的纪念品……突然好想你,你会在哪里,过得快乐或委屈。突然好想你,突然锋利的回忆,突然模糊的表情……”
我好想你,驴头。我们的故事从开始便是一段又一段的深刻记忆,难道到了最后,一定要用死亡这样深刻的字眼才能善终么?……我,不愿意。
可是他,再也回不来了。
我最后苏醒,是有一天半夜,我拿着刀准备割脉的时候,母亲突然闯了进来。她一把拍下了我手里的刀,揪起我的衣领扬手就是狠狠地一巴掌。
她开始骂我,骂得无比难听。她说:“刘胜男你闹够了没有?你爸爸死了我都挺过来了,你怎么还到现在还要闹?刘胜男你要是想死我不拦着你,但是你先用刀子捅了我,你把我捅死先。”
妈妈崩溃地坐在地上哭开了,边哭边喊自己这一辈子造了什么孽,生了这么命苦的女儿。我看着这样的妈妈,霎那间全部的梦靥瓦解,瞬间整个人清醒了过来。
对,我还有妈妈在世,我还得继续活下去,我不能因为顾永源走了,我就放弃生还的念头了。这样不对。
妈妈的一巴掌和哀嚎把我惊醒了,我知道我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我还有妈妈,我还要继续往下走……对,我还要把日子过下去。
我把妈妈从地上拉了起来,我说:“妈妈,我醒了。你打得对,我醒了。”
那一刻,我们母女两抱头痛哭。那一晚,我们说了好多好多的话。从前我们之间的隔阂都随着那一晚的深入交谈瓦解了。
我说妈妈我现在才意识到我原来早对他有了感情,妈妈说其实第一次见到我和他的时候她就意识到了;我说妈妈我从没想过他会这么突然地走,妈妈说世事无常发生了就必须接受……那一夜,我和妈妈之间彻底瓦解。我,也从顾永源离去的沉重中开始走出来。
妈妈告诉我,一切都是人生的过程,因为经历过,所以以后才会更懂珍惜。妈妈说,好好活着,就是对死去的人最好的尊重。过得幸福,才是对死者最大的慰藉。妈妈说,怀念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折磨自己是最不理智、也最不让死者安心的方式。妈妈说,把一个人放在心里,不代表就不能带着笑容继续生活。
那一晚,妈妈的话再一次源源不断地涌进我的内心,在我人生最痛苦最迷茫的时候,她努力张开双臂替我扬起风帆。她才是最强大的女人,和她相比,我显得如此渺小。
破茧 第九十一章 归零
2012年年底,大雪纷飞。这一个年,和往年一样热闹非凡。
所有的人脸上都洋溢着一种放假后的轻松和团聚后的喜悦之情。只有我家,冷冷清清。
开发区的配套设施已经全部完善,越来越多的住户和商家入驻进来,从我家的阳台上,可以远远遥望到那一片荒地。那里正在大兴土木,挖掘机轰轰作响,掘地三尺地抹掉了顾永源的童年。
一切的不愉快,都在这个年底尘埃落定了。
我站在阳台上,冷风呼呼地在窗外刮着,我感受不到半点寒冷,因为阳台在半个月前已经全部封闭。
曲歌走了出来,给我披上了一件大衣,握了下我的手,温柔地问我:“怎么手这么冰冷?”
我轻轻地说:“对啊。”
他把我的手捧起来在手心里轻轻地搓弄着,他问我:“胜男,你真的打算好了吗?”
我点了点头。
宋松在省城成立了分公司,和我商量让谁去那边主持日常事务,我毫不犹豫地推荐了自己。
在c城待了那么多年,是时候离开这里,去感受一下外面的气息了。
“那好,去了那边好好照顾自己。希望你回来后,我能见到一个不一样的你。”他轻轻地说道,眼里无限的惆怅。
“嗯。”我越来越寡言了。
从前和他在一起,总是恨不能把一肚子的心里话全部掏空给他听。如今他站在对面,对我温声细语地说许多话,我却总是失语,不知道该回答他什么。
但是,有人温暖总是好的。虽然他的问候已如冬天的蒲扇、夏天的棉被一样不再被我需要,但终归是温暖的。
他轻轻地叹了口气,然后,他又问我:“如果可以……能不能不去?”
我摇了摇头:“那怎么行,公司在那边刚成立,我不是很放心。”
“嗯。也好,出去待一年,换换环境,心情就能更好一些。”他又顺着我话锋说道。
他现在几乎把我家当成了自己家,每天下班后都过来,陪我们待到很晚才回去,周而复始。我不知道他心里究竟怎么想,他还会保持多久的耐心。似乎,这些对于我来说都不重要了。
年后,妈妈回了老家,我亦踏上了去省城的旅程。临走前,我去看了陈珂的孩子,转眼他就半岁多了,正是咿呀学语的年纪,胖乎乎的一脸福相,笑起来像尊弥勒佛。
生完孩子的陈珂看起来依旧苗条,没有因为生过孩子而身材走形。她脸上一直洋溢的笑容告诉我,她现在过得十分幸福。
听说我要去省城,她拉着我的手就忍不住想哭,撇着嘴,见我一直脸上挂着笑,就又憋了回去。话到嘴边,只剩下两个异常沉重的字眼:“保重。”
“放心,我会好好的。”我现在见谁都笑,别人不笑的时候我也笑。但是我脸上的笑容,只不过是表情的承载,没有半点灵魂的依附。
我在她和冯毅的新家待了一下午,他们也住进了冯毅买下的新房,因为陈珂不愿意让婆婆带孩子,家里刚请了保姆。冯毅的火锅店生意十分火爆,他又在开发区准备开一家分店,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的,真是让人羡慕。
我看着陈珂的小模样,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我说:“瞧你,当初还晾了人家冯毅几年。现在你看,方圆几百里,谁的老公比得上你的?”
她便笑,笑着笑着又失落了,转身走进了房间里,捧出了一个盒子放在了我手上:“这块玉,是我父母留给我的。我现在把它转送给你,有了它,你一定能逢凶化吉,以后一定会过得比我还要幸福。”
我连忙推托,她却强摁住了我的手。不愧是带孩子的女人,力气就是大。
她说:“我知道你心里不好过,我知道你心里的苦。你这几年的不容易我是看在眼里疼在心里的,你要是推脱,就是不认我这个姐妹。咱俩之间,哪里用得着分你我。我陈珂有的幸福,恨不能都分你一半。”
这一席话说的,愣还是红了眼。哎,感性的姑娘。
“瞧你,大好的日子什么好哭的。你看我现在不是挺好,分公司总经理呢,听起来多风光。别担心,我挺好的。你瞧我,我哪里不好。”从和妈妈沟通那次之后,我就再也没有流过眼泪了。
因为我发现我流了那么久的泪,也还是换不回一个人。所以,我不会再动用眼泪这么无用的东西了。
她听我这样说,反倒是没有话说了。我替她擦掉了眼泪,看着怀里的孩子逗弄道:“瞧你妈妈,都当妈妈的人了,还是这么矫情,是不是啊?”
她在我身后悠悠地叹了口气,我抱着孩子来来回回地晃着逗弄着笑着,她也不拦我,就任由我这么任性地对待她的娃娃。
晚餐是在她家吃的,冯毅很晚才回来。一进门,就把替他拿衣服的陈珂搂住狠狠亲了一口,然后又从我怀里抢走了他的儿子一阵腻歪,这才在陈珂的催促下去洗了手,过来坐在一起吃。
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感觉真是好。我看着他们这热气腾腾的日子,也是羡慕得很。
冯毅每次见到我都装作没事一样地和我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只是,我们有一个话题永远是禁忌,绝口不提。
听说我要去省城,他笑嘻嘻地说:“挺好的,省城发展空间大,社会精英多,挺好挺好。”
陈珂拿着筷子狠狠戳了下他的腰,他嘿嘿一笑,不敢再说什么了。
他们都忌惮着我的情绪,我越是若无其事,他们就越惶恐。在乎你的人,总是如此小心翼翼。
我给孩子买了一把小小的金锁,算是我这个做阿姨的对孩子的一点心意。我从c城离开的那一天,c城的天空下起了绵绵春雨。我执意不让他们送行,因为我不喜欢那种离别时的哀愁。可是,曲歌还是顶着绵绵细雨来了,没有打伞,浑身湿漉漉的。
“你怎么没有带伞就跑来了?着凉了可不好。”站在候车厅里,我像往常一样数落着他,边说着边从兜里掏出来一包纸巾,递给他擦去脸上的雨滴。
“我怕你已经走了,还好,我来得及时。”他有些狼狈地拭去脸上的雨水,当他低着头收拾自己的时候,我突然看到了他头上生出了好多白发。他的头发一直很黑很黑,什么时候,竟冒出了如此多的白发了?
“你别动。”我摁住他的头,掐住一根白发,从他的头上一使劲揪了下来。
“怎么好好的,长了白头发了?”我举着那一根白头发,轻声问道。
他脸上先是一阵愣神,紧接着,显得有些激动,他一把抓住我的手:“胜男,你开始关心我了?”
我木然地望着他:“关心你?我一直都关心你啊。”
他的表情显得喜出望外,让我无比诧异。我们这么久的时间里不是每天都见面么?为什么他的白头发我从未发现?为什么我一句关心他差点儿泪流满面?
我们……难道真的已经远了?
他不知所措地望着我,欲言,又止。末了,他又抽出一张纸巾擦去脸上的雨水,然后嘟囔了一句:“这雨,看着下得小,没想到一下身上就都湿了。”
“快回去换衣服吧,感冒了不好。”我轻轻地说道。
“不急,我帮你一起把行李提上车,我再走。”他又说。
“现在不比以前了,现在非旅客是不能进站的。”我们持续着这样琐碎的对白。
“那我就看着你进站。”他还是像从前那样不由分说。
我抬起头,终于细细端详了他一眼。他眼角的鱼尾纹吓了我一跳,这还是当年我爱上的那个雄姿英发的男人吗?
他见我望着他,他也望着我。我们静静无言地对视了一会儿,我率先低下了头,没有留恋地转身离开,我说:“你回去吧,我快要检票了。”
他急急地拽住了我的手,我扭头一脸的茫然。我知道我的表情伤害了他,他又悻悻地放开了,他说:“到了那边记得报一声平安,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记得打我电话。我随时都能去,只要你需要,我随时都可以。”
我回头,冲着他挥了挥手,背着双肩包提着行李,迈着坚毅的步伐走进了检票的队伍……直到坐上车,我都没有回头。
省城的空气没有c城的好,天空也不如c城的透彻。当我只身踏入那一座城市之后,我知道,另一种人生在这里等着我去经历。
在c城,我不再有希冀和期盼,不再有贵人相助,我头顶着天脚踩着地,到了真正要靠自己为公司打下一片江山的时候了。
没有人在c城迎接我,我是公司派来的先遣队队长,从入住的第一天起,我就得开始马不停蹄地物色新的办公地点,做好前期的一切准备。安营扎寨,招兵买马,确定路线……一切,全部得亲力亲为了。
我没有畏惧,也没有胆怯,更没有忐忑。因为我知道,这是新的人生起点,也是告别过去的最好方式。从那一天开始,我站在更高的起点上从零开始……
破茧 第九十二章 追忆
春寒料峭,我东奔西走了半个来月,终于把公司在省城的新地址确定了下来,并且陆陆续续办理了相关的手续,打动各方面的关系,按照总部的文件指示确定自己的工作思路。然后,我从宾馆退了房,搬到了我在省城临时租下来的小窝里。
前期的工作量巨大,每天的脑细胞都成批成批地速死,我吃得下睡得着,因为实在太累太疲惫。
宋松好几次打电话来说要给我派人过来,我都拒绝了,我就想让自己累。越累,才越觉得自己还活着。
一个月后,我终于收拾出了一个像模像样的新公司,把前期该搞定的事情都通通搞定后,我给宋松打了电话,让他分一小批人暂时来省城工作一段时间。
当我去车站接那一批人的时候,心里竟有种两军会合的沧桑感。办公司和打仗简直类似,安营扎寨,招兵买马,走的都是同样的过程。
我事先给到来的这一批同事找好了住处,解决了大家的吃住问题之后,我们不断开会讨论,确定接下来的工作流程,然后在计划内招进新的员工,把新员工培养好之后,再让总部来的这一批人马回去报道。
生活变得更加地忙碌了,我每天睁开眼闭上眼想的都是新公司里里外外的事情,长长不知不觉加班到了深夜,隔天一早起来绕着公园跑一圈之后再一次继续工作,像拧紧了的发条一样把自己逼得很紧。
我在省城快三个月的时候,宋松和曲歌一起过来看我。宋松是为了公司的事情来的,曲歌,我想,他只是想来看看我吧。
再见面,我们三个人都有些百感交集。宋松在新公司里转了一圈之后见到我的第一件事就是拥抱我,作为不知不觉共事几年的老朋友和老同事,他对我竖起了大拇指:“我就知道交给你,一切都是最放心的。”
我们友好地拥抱了之后,曲歌走上前来,对着我阳光地笑道:“既然你们都拥抱了,那你不抱抱我是不是过意不去?”
当时的气氛十分轻松,我脸上笑容也十分自然,我们像旧友见面一样拥抱了一下随即松开。他仔细地端详着我,微微笑道:“在路上的时候我们还在说你会不会变成鲁豫2号,没想到,工作任务这么重,你的气色倒是好了不少。”
“是啊,现在整个公司没我不行,轻易哪敢倒下。我现在每顿都吃很多,每天坚持运动,保持着良好的作息规律。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嘛。”我说完,轻松一笑。
“我就说吧,她这个人天生就是事业狂,你得让她不停地忙起来才行,你还不信我。”宋松指着我,对曲歌笑着说道。
曲歌微笑着点头,似乎见到我的状态比他预想得好很多,心里放下不少。
“今天就暂时告个假吧,刘总?赏脸陪我们这两个老男人吃顿晚餐如何?”曲歌调侃道。
当他说到“老男人”三个字的时候,我不知道为何心里莫名地一紧。我爱他时他正风华正茂,未曾想,八年过去,他已开始自称“老男人”了。时光呵……
这么一想,心就软了,也的确好久没有好好吃上一顿饭了,连日以来的快餐都为了果腹,都没有好好享受一顿美食。我于是点点头,答应了。
他们居然一瞬间,都是一副如释重负的样子,看得我莫名地觉得乐。
曲歌带着我们去了一家传说中十分高档的餐厅,据说没有绿色通道和vip资格是无法进入的。看得出来,为了这么一顿饭,他也是下了血本。
“曲总真是客气,请我们到这么高级的地方来。”不知道为何,我们之间的对话渐渐变成了这种轻松的调侃,当这些话从我嘴里蹦出来的时候,我突然发觉自己真的变了,我不再是原来的我了。
“刘总肯赏光,当然要请最好的地方。”曲歌微微一笑,很绅士地为我拉开了椅子,我也没有犹豫,径直坐了上去。
“我说你们两,别扭不别扭啊。都是自己人,搞得那么冠冕堂皇做什么?”宋松嘴上虽然是数落,但是言语却还是一向的温和。
“新场合新身份,被曲总调戏下也是应该的。毕竟,今时不同往日了嘛。”我轻轻一笑,言语之间尽显客套。
曲歌听得身体微微一怔,转眼却又平和地附和道:“是啊,胜男一年比一年地进步了。哪像我,一直还在原地踏步。眼看着,她马上就要超越我了。”
“你们两啊……哎……”宋松笑着摇了摇头,拿起酒杯喝了一口,把无数无法说出口的话语连同烈酒咽了下去。
我于是举起酒杯示意,大家一起喝了一杯。曲歌微微地惆怅,突然话起当年:“那一年,胜男刚刚进入公司。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模样,一脸的怯生生,眼神却透着一副不服输的韧劲,对什么事情都诚惶诚恐,既害怕又很想去尝试。当时,她还在我面前摔了一跤,我心里想,怎么办,我一定不能伤了这个姑娘的自尊心……”
他这么一说,我们三个都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是啊,那一年的青那一年的涩,都属于那一年……
“谁刚入职场的时候不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也就曲歌你,从小就处事不惊,出了社会就更如鱼得水了……”宋松指着曲歌笑着说道。
曲歌连忙摇了摇头,然后说:“哪有,我人生的不如意也太多太多,不过我习惯了把一切抽空回归本位,看不透的时候就慢慢等,等到自己看透了再去做。其实,我一开始看到胜男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当年的自己。”
“当年的事情就不提了吧,现在回想起来,觉得自己以前特别傻特别二。不过,就凭着那么一股子冲劲,倒是也一路走过来了。回头想想,我最该感谢的人是你。如果没有遇到你,哪有今天的我。曲总,我敬你一杯。”我端起酒杯,和他响亮地碰了一下。
我们都一饮而尽。酒逢知己,千杯不醉。
“我没帮你什么,一切都是你自己的努力。胜男,记得那一次我带你去爬山吗?”他问我。
“记得啊。宋哥你都不知道,他带着我去伸手不见五指的公园里爬山,结果他一下不知道跑哪里去了,发短信说他在山顶等我,害得我一个人抹黑爬到了山顶,他才溜出来告诉我他一直在我身后……”我本是顺着他的话不经意地回忆,但是当说到这里的时候我突然一愣,紧接着扭头,目光满是震撼地望着他,久久无言。
我突然意识到,这哪是仅仅那一次爬山他的偶然行为啊,这些年他分明一直都是如此为我做的。他每一次都放手让我一个人走,却每一次都默默跟在我身后为我保驾护航,他看着我深一脚浅一脚地经历着自己的人生,却一直用着他最大的耐心紧紧跟在我的身后……漫长的七年时光,他竟从没有一次丢下我,哪怕我的心已经背离,哪怕我的人已经远去,哪怕我完全自立门户不再仰仗他的余温,他还是一直在那里,一直在……我一回头,都能看到他那温和的笑脸。尽管,那张笑脸不再似从前那么年轻。
天啊……当我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我突然发现我直到现在才懂他的深沉与厚重。他还有多少的不经意,是需要我如此深刻地用尽我的余生去领会的?我顿时错乱了。
他望着我温和地笑着,从我震撼的目光里他已然明白我已经懂了那一次爬上的深意。他笑得十分满足,透着一种“你终于明白我”的欣慰,我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一阵遐思。
“胜男,想什么呢?早就跟你说了,曲歌是难得的男人。他是我见过的最淡然的一个人。他走哪儿不是焦点,可我倒是从没见他迷失过自己。”宋松笑着评论着曲歌,言语之中皆是敬佩。
“哪有,就别把我捧得那么高了。我就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只渴望一份简单的幸福。奈何,总是阴差阳错事与愿违。”他说完,无奈地一笑,拿起酒杯仰头便喝尽了杯中酒。
我也无限感伤,忍不住说道:“镜中花,水中月,情到尽头皆是空。或许,人生还是不要有情的好。”
“此言差矣。我和我老婆从大学恋爱到现在,一直都过得很幸福。我觉得男人啊,家庭稳定了才能一心奔事业。不然,你辛辛苦苦为了谁嘛。说到底,还是为了自己的老婆孩子。你们啊,空是聪明人,悟尽了情这个字眼,却不明白一个最浅显的道理。平平淡淡才是真嘛。”宋松本就酒量不好,几杯烈酒下肚,说话也比平时更加尽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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