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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败家子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上山打老虎额

    因而,在下达命令的时候,何岩特别玩了一个心眼:钦使有命,男丁与女眷分置,身高至车轮以上者,编入各营,协力守城

    一下子,安心了。

    不只是因为钦使在军民心目中,瞬间成为了大英雄,另一方面,这位料事如神的钦使,在贼军来袭的情况之下,也足以让他们心安。

    整个锦州,开始有条不紊起来。

    无数的石头火油开始送上了城墙,铁炮开始进行校准,步弓手就位,诸官各司其职。

    此时,欧阳志则是拍了拍刘瑾的肩,因为自始至终,刘瑾都不发一言,整个人无力的靠在女墙上,只木讷地抬头看着乌云翻滚的天穹,双目有些无神。

    刘公公,我早说过欧阳志看着刘瑾,一字一句道:恩师是不会错的。下一次,不要再腹诽我的恩师了,否则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刘瑾龇牙,心里大骂,咱就要骂,那方继藩gouniangyang的东西,你们都不得好死,可恨至极,真真猪狗不如。有这样坑人的吗?有吗?

    当然,他总算还保留的几分理智,让他勉强地挤出一丝难看的笑容,口里道:是,是,新建伯料事如神,如有神助,咱佩服都来不及

    城外。

    浩浩荡荡的鞑靼人兴冲冲的赶至。

    无数人已经疲倦不堪。

    他们马不停蹄的穿越了大宁防线,摆脱掉了朵颜三卫,许多人早已饿了,腹中空空!

    鞑靼人出征,虽比辽人高级一些,毕竟草原上的社会,还是会发展进步的,可是高级的也很有限,因为他们也不过只带来了几日的口粮而已。

    这一路都省着,为的就是等到了锦州,这大明汉人军民的聚集地,好日子就来了。

    他们永远都忘不了,当初老鼠掉进了米缸里的场景,土木堡之变,虽是瓦剌人所为,可此后,鞑靼人已经侵吞了瓦剌人大量人口,那些老人们,口口相传着当年的盛况,进入了大同,到处都是村落,到处都是炊烟,他们想吃哪一家就吃哪一家,吃完了他们的粮食,便杀他们的男人,再

    锦州虽比不得关内,可也是汉人重要的聚集地。

    因而来时,所有疲惫又饥饿的鞑靼人,个个满怀着憧憬,似乎苍天也预示着,他们将要和他们的先祖们一样,快乐的在这锦州的大地肆虐。

    只是这一路而来

    千里无人

    虽有村落,可村落里早已没人人烟,打开他们的地窖,一粒粮食都没找到。雪地里,脚印和畜生的蹄印早已没了踪迹!

    一个人都没有,一颗粮都没有。

    他们在一处空置的军寨里,发现了一些粮食的残迹,不过显然,对方是在撤退时,将这些带不走的粮食堆砌了起来,然后一把火烧了一大半,留下了一大堆灰炭,还有那没烧透的一些粮,于是乎,这没烧透的粮立即被鞑靼人疯抢起来,差一点,几个鞑靼人就拔刀相向起来。

    他们喜欢吃粮,汉人的米饭,还有面面,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很高级的人才能吃上的美味,而且为了奔袭,所有人都尽力的节省口粮,这一路,只是半空着肚子,现在的鞑靼人就像是一群流民和乞丐,倘若这里到处都是村落和粮食,大家倒是可以愉快的勾肩搭背,称兄道弟。

    可现在哪怕是一颗粮,都足以引发口角,甚至拔刀相向。

    越是深入,鞑靼人越是心凉。

    他们起初还以为,是附近的村落发现了他们的踪迹,因而举家逃了,不过不要紧,他们可以追,他们的马快!

    可后来,深入了百里之后,他们才意识到,他niang的,人呢粮呢

    来都来了,一点粮都不给剩?

    昨晚构思情节,今早更新了第一章才睡觉的,所以起晚了,第二更来晚了,抱歉了!




第二百七十四章:大智大勇
    鞑靼人来到辽东,是带着非常明确的目的的!

    于是大量的游骑兵,三三五五的开始深入锦州,他们犹如蝗虫一般,地毯式的搜索!

    每一次,远远看到了村落,他们目中便带着希望,可进了村,顿时便传来了不甘的咆哮声。

    连个锅碗都没有留下啊!

    这时候,鞑靼人已经回过了味来。

    显然,他们察觉到了一个可怕的现实。

    虽然此前他们做了许多假动作,譬如派人攻击大同,譬如他们又派人假装的跑去朵颜三卫,表示了大家同根同源,应互助友好,不该相互征伐的暗示。

    可是这一场长途的奔袭,终究还是泄露了

    从这些汉人们撤退得如此彻底的情况来看,汉人至少是在大半月之前,就已经事先得到了消息!不,极有可能,机密外泄的时间会更早,因为如此彻底的坚壁清野,以鞑靼人对锦州的了解,单凭锦州的这些文武官员,是绝不敢贸然下定决心的。

    没有大明朝廷的痛定思痛,类似于这样的行动,断然不会如此的果决。

    鞑靼人还是很了解大明的。

    倘若,一个多月就已泄露了消息那么

    中军大帐里,这个叫小王子的男人怒气冲冲的用手抓着干硬的蒸饼塞进口里嚼了嚼,这味同嚼蜡的食物,难以下咽,甚至令他反胃,可没法子,这已是眼下最奢侈的食物了!

    他红着眼睛,低头看着舆图,最后狰狞道:随行的汉商杀!

    干脆利落的命令。

    自有瓦剌和鞑靼以来,大明就只允许官方和鞑靼人贸易,这称之为互市。

    可这互市,也只是时有时无,关系好的时候,便贸易贸易,关系不好,自然也就不相往来了。

    鞑靼人过得很艰苦,他们需要大量的盐巴,需要大量的器皿,便连铁锅,在鞑靼都是奢侈品,同时,他们还需大量的茶叶,因为草原里没有蔬菜,没有蔬菜,单纯吃肉,是无法保持健康的,鞑靼人便将茶叶放进马奶里,如此,方能补充后世所称的维生素。

    正因这庞大的需求,关内某些不法的商贾,自然也就愿意铤而走险了,他们想尽办法将生活必需品带出关中去,与鞑靼人贸易,一来二去,大家也就熟悉了,甚至,鞑靼人开始和他们相交莫逆起来。

    这些与鞑靼人长期稳定交易的汉商,起初还只是供应生活必需品,到了后来,开始为鞑靼人偷偷的运送刀剑,甚至是火药,他们趁此机会大发了横财,他们自然不为官府所容,有的人,就索性将家眷悄悄的送出关外,免得一旦事情败露,私通鞑靼人,惹来抄家之罪。

    鞑靼人的大军走到哪里,商贾们就会跟到哪里,他们甚至开始为鞑靼人搜集关内的情报,可以说,没有这些汉商,鞑靼人们在大漠之中生存,将会更加艰辛。

    可现在,小王子目露凶光,一脸的杀意。

    即便是如他这般,智商最高的鞑靼人,思维也是极简单的!

    事情败露了,能知道机密的人,除了鞑靼人就是这些汉商,自己的族人,肯定不会出卖自己,那么出卖自己是谁,已经不言而喻了。

    而这些汉商,倘若要甄别出到底谁才是奸细,显然以鞑靼人的智商,是一件很头痛的事,那么,为何不用一个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呢?比如全部宰了喂狗,那么,他们在草原中的财富,正好一并充没了,反正都到了这个地步了,若从长远来看,此等做法,对鞑靼人是不利的,可眼下能不能熬过这个寒冬,都已成了未知之数,谁还管来年的事。

    说到底,这些汉商就是夜壶,有用的时候就取出来,没用了,就直接一脚踹开,这夜壶好歹是铜制的,洗一洗,不还可以盛汤喝吗?穷就没啥可讲究的了。

    片刻之后,大帐之外,便传来了哀嚎:我要见大汗,我要见大汗,大汗哪,小人可是对大汗,对咱们大元是忠心不二的啊,大汗

    我有粮,我还屯着一批粮,这一次不卖了,统统孝敬大汗

    小王子不为所动,他下意识的用拿了蒸饼而满是油腻的手摸了摸自己头上那光洁的脑壳。

    悬在他面前的,是一个可怕的问题。

    事情败露,该撤退了。

    不错,现在坚壁清野,鞑靼大军缺衣少粮,身后还有朵颜三卫虎视眈眈,摆在自己面前的,则是锦州城。这锦州城,可是防卫森严,又有数不清的铁炮火铳弓箭,还有高耸的城墙!善于骑射的鞑靼人,占不到一丁点的优势。

    可是真的能说撤就撤吗?

    寒冬就要来临了,到时,大漠里将会堆起半人高的雪,部族之中的存粮早已不足,在这天寒地冻的万里雪原,去哪儿找粮食?

    找不到粮,就意味着这个冬天,将会有大量的人口和牲畜死亡,甚至比一场惨败,对部族的损失还要巨大。

    那么改攻其他方向?

    来不及了。

    既然在锦州,已经彻底的暴露,距离这里最近的城塞,那也有数百里,整个辽东,怕已开始森严起来,不会再给鞑靼人丝毫的机会。何况现在本就粮草缺乏,继续深入,这是找死。

    似乎只有唯一一条路了。

    拿下锦州。

    小王子的眼眸里杀气腾腾,狠狠的一拳敲在了简陋的羊皮的舆图上,朝准了锦州的方向,面上的伤痕也更加猩红,狰狞触目,自他的喉咙里,迸出了简洁的一个词:进攻!

    鞑靼人开始进攻了。

    城里的锦州军民,已在欧阳志的精神号召之下,开始预备守城。

    在关外,是穷凶极恶的鞑靼人!汉人们守城,是不需被人用鞭子催促的,因为任何人都明白,一旦城外的敌人攻破了这里,就没有一个人可以幸免,在关外,多的是人领教过鞑靼人的手段,锦州现在已成了所有人的堡垒,这堡垒所保护的,不只是自己,还有自己的妻儿老小,他们没有任何的选择,也不会有任何的侥幸。

    所以每一个人都开始行动起来,上下的官吏,以及无数的军民,纷纷开始支援城头,铁炮发出轰鸣,震耳欲聋。

    大地在震撼,那如潮水一般的铁骑,疯了一般的朝着锦州方向狂奔,鞑靼人也开始运用石炮,对城内开始投掷巨大的石块。

    可无论是谁,无论心里是不是怀有胆怯,无论是不是不安,是恐惧于自己的未来,可只要远远能看到或在城,或是出现在营里,或是在瓮城里巡视的欧阳修撰,人们便信心十足了。

    欧阳修撰便如一颗青松,无论在城内何处,无论面对任何情况,他总是沉着以对,那一张脸上,永远都没有表情,可身躯挺拔,傲然伫立,所有的军民,只要一看到欧阳修撰,心里便像吃了一颗定心丸,欧阳修撰,有办法的。

    搞的定!

    大明的体制,颇为复杂,若简单而论,无论是在朝中还是地方,若权力是一块肉,太祖高皇帝在的时候,则拿了一把杀猪刀,将这肉剁碎了,无论是中官知府指挥转运使司巡按御史以及种种的官吏,每人分上这么一块,然后你盯着我,我盯着你,决不容许有人专权独断,此后,朝廷设巡抚,改变了这种情况,可辽东巡抚毕竟没有驻扎在锦州啊,现在面临了这种特殊情况,在城外鞑靼人巨大的压迫之下,没有人再敢撕逼了,可毕竟谁也不服谁,最终,这位泰山崩于前的翰林修撰欧阳志,反而成了最大的公约数。

    首先,他是朝廷的钦使,临时任命,在本地没有太多的瓜葛,谁也没有得罪过。

    其次,他代表的是朝廷,只要他还在锦州,他就是钦使。

    最重要的是,他太可怕了,可怕到,就算城外的石炮呼啸而来,砸进城里,数十丈外,血肉模糊,木屋倾塌,身边的人个个吓得趴在了地上,战战兢兢时,这位欧阳修撰依旧还伫立着,他视这‘毁天灭地’的石炮如无物,面上木然的表情,仿佛是在嘲弄城外的鞑靼人,不值一提。

    越来越多的官员愿意和欧阳志凑在一起,跟在他身边,就觉得自己的安全有了保障,所以欧阳志走在哪里,指挥中官巡按千户便蜂拥着尾随其后。

    如此前呼后拥,让人误以为朝廷已派了巡抚来此守城。

    刘瑾心里也是发毛,其实他一直觉得欧阳志挺傻的,因而他偷偷的和那中官王宝议论:这欧阳志,是个书呆子,你可别

    王宝则带着冷笑,都到了生死关头了,你猜咱还敬不敬着你?

    王宝毫不客气地打断他的话:欧阳修撰若是呆子,这城内的十万军民就早已死无葬身了,欧阳修撰的高才和勇气,岂是你我可以议论?这些话,咱听都不想听,刘公公,太子殿下,可还是太子殿下呢,您还是慎言为宜吧。



第二百七十五章:宫中亦有真情
    刘瑾觉得自己被独立了。

    没有人搭理他,甚至许多人和他说话,也再没有了敬意。

    其实这可以理解,太太平平的时候,人都会往长远里打算,你刘瑾是太子的人,将来说不定巴结上你,还能沾点光呢?

    可现在不同了,现在生存为第一要务,谁还有心思理你刘瑾?

    无奈何,刘瑾只好拿出了一个小簿子,认认真真地记下了王宝的名字,在这簿子里,欧阳志名列第一。

    刘瑾暂时是没法儿闹了,这守城才是大家现在最重要的事。

    鞑靼人的攻城手段,其实乏善可陈,唯一对锦州有伤害的,不过是自他们老祖宗那儿承袭下来的石炮罢了!

    所谓石炮,即所谓回hui炮,完全木制,制作简单,其实就是抛石车,而鞑靼人征战,其实并不需将整个石炮搬来,只需带着石炮的一些关键构件,到了城下,命人砍伐一些树木,或是拆了一些附近村落的屋舍,取了木材,便可造成。

    造的快,威力也不算小,面对一般的城池,威力尤其的大,有些城池的城墙,乃是用夯土堆砌而成,甚至可以直接将土墙砸塌!

    不过在锦州城面前,作用就有限了,毕竟锦州乃是大明在关外有数的坚城之一,砖头堆砌的墙砖,墙体上足以让人六七个骑兵并排跑马,想要破城,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不过是抛些石头,对城里的人造成伤害罢了。

    欧阳志不畏这些矢石,他显然也意识到,无数人在求生欲之下,已将他视作凝聚整个锦州的大英雄,正因如此,他更加的气定神闲。

    此时,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

    一定要坚守下去,决不可放鞑靼人一兵一卒入城,恩师让自己来关外,不就是想要保住这十数万军民吗?

    会守下去的。

    轰

    却在此时,从天而降的一个巨石,直接砸落,竟是生生的落在了这屋舍上,顿时,瓦砾乱飞,因为直接砸中了房梁,整个屋子,塌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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