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简史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英)史蒂芬·霍金
时间简史 第5章 我们的宇宙图象(2)
当然,宇宙开端的问题比这早很久就被讨论过。根据一些早先的宇宙论和犹太教/基督教/穆斯林传统,宇宙在有限的并非非常遥远的过去的某个时刻启始。对于这样的一个开端,有一种论证是感到必须有“第一推动”来解释宇宙的存在。(在宇宙中,你总可以将一个事件解释为由另一个更早的事件引起的,但是只有当宇宙存在某个开端时,才能用这种方法解释它本身的存在。)圣·奥古斯丁在他的《上帝之城》的著作中提出了另一种论证。他指出,文明在进步,我们将记住创造这些功绩或发展技术的人们。这样,人也许还有宇宙,不可能已经存在了那么长的时间。圣·奥古斯丁根据《创世纪》一书,接受公元前5000年作为宇宙创生的时刻。(有趣的是,这和最近一个冰河时代的结束,大约公元前10000年相距不远。考古学家告诉我们,文明实际上正是从那时开始的。)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和其他大多数希腊哲学家不喜欢创生的思想,因为它带有太多的神学干涉的味道。所以他们相信,人类及其周围的世界已经并将继续永远存在。
古人已经考虑到上述文明进步的论点,用周期性洪水或其他灾难的出现,使人类重复地回到文明的开初,来回答上面的诘难。
1781年,哲学家伊曼努尔·康德发表了里程碑般的(也是非常晦涩难懂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在这本书中,他深入地考察了关于宇宙在时间上是否有开端、在空间上是否有限的问题。他称这些问题为纯粹理性的二律背反(也就是矛盾)。因为他感到存在同样令人信服的论据,来证明宇宙有开端的正命题,以及宇宙已经存在无限久的反命题。他对正命题的论证是:如果宇宙没有一个开端,则任何事件之前必有无限的时间。他认为这是荒谬的。他对反命题的论证是:如果宇宙有一开端,在它之前必有无限的时间,为何宇宙必须在某一特定的时刻开始呢?事实上,他对正命题和反命题用同样的论证来辩护。它们都是基于他隐含的假设,即不管宇宙是否存在了无限久,时间均可无限地倒溯回去。我们将会看到,在宇宙开端之前时间概念是没有意义的。这一点是圣·奥古斯丁首先指出的。当他被问及:“上帝在他创造宇宙之前做什么?”奥古斯丁并没有这样回答:“他正为诘问这类问题的人准备地狱。”而是说时间是上帝创造的宇宙的一个性质,在宇宙开端之前不存在。
当大部分人深信一个本质上静止不变的宇宙时,关于它有无开端的问题,实在是一个形而上学或神学的问题。
按照宇宙存在无限久的理论,或者按照宇宙以它似乎已经存在了无限久的样子在某一个有限时刻起始的理论,我们可以同样好地解释所观察到的事实。但在1929年,埃德温·哈勃作出了一个里程碑式的观测,即不管你往哪个方向观测,远处的星系都正急速地飞离我们而去。换言之,宇宙正在膨胀。这意味着,在早先的时刻星体更加相互靠近。事实上,似乎在大约100亿至200亿年之前的某一时刻,它们刚好在同一地方,所以那时候宇宙的密度为无限大。这个发现最终将宇宙开端的问题带进了科学的王国。
哈勃的发现暗示存在一个叫做大爆炸的时刻,当时宇宙的尺度无限小,而且无限紧密。在这种条件下,所有科学定律并因此所有预见将来的能力都崩溃了。如果在此时刻之前有过一些事件,它们将不可能影响现在发生的东西。因为它们没有任何观测的后果,所以可不理睬其存在。由于更早的时间根本没有定义,所以在这个意义上,人们可以说,时间在大爆炸时有一开端。必须强调的是,这个时间的开端和早先考虑的非常不同。在一个不变的宇宙中,时间的端点是必须由宇宙之外的存在物赋予的某种东西;宇宙的开端并没有物理的必然性。人们可以想像上帝在过去从字面上说的任何时刻创生了宇宙,如果宇宙正在膨胀,那么何以宇宙有一个开端似乎就有了物理的原因。人们仍然可以想像,上帝是在大爆炸的瞬间创生宇宙,或者甚至在更晚的时刻,以使它看起来就像发生过大爆炸似的方式创生,但是设想在大爆炸之前创生宇宙是没有意义的。大爆炸宇宙并没有排斥造物主,只不过对他何时从事这工作加上限制而已!
为了谈论宇宙的性质和讨论诸如它是否存在启始或终结的问题,你必须清楚什么是科学理论。我将采用素朴的观点,即理论只不过是宇宙或它的受限制的部分的模型,以及一套把这模型中的量和我们做的观测相联系的规则。
它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不再具有任何其他(不管在任何意义上)的实在性。一个好的理论必须满足以下两个要求:首先,这个理论必须能准确地描述大量的观测——这些观测是根据只包含少数任选的元素的模型所做出的;其次,这个理论能对未来观测的结果作出明确的预言。例如,亚里士多德相信恩贝多克利的关于任何东西是由四元素即土、气、火和水组成的理论,该理论是足够简单的了,但它没有做出任何明确的预言。另一方面,牛顿的引力理论是基于甚至更为简单的模型,在此模型中两物体用一种力相互吸引,该力和被称为它们质量的量成正比,并和它们之间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然而,它以很高的精确性预言了太阳、月亮和行星的运动。
在只是一个假设的意义上来讲,任何物理理论总是临时性的:你永远不可能证明它。不管多少回实验的结果和某个理论相一致,你永远不可能断定下一次结果不和它矛盾。另一方面,哪怕你只要找到一个和理论预言不一致的观测事实,即可证伪之。正如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强调的,一个好的理论的特征是,它能给出许多在原则上可以被观测否定或证伪的预言。每回观察到与这预言相符的新的实验,则这理论就存活,并且增加了我们对它的信任度;然而若有一个新的观测与之不符,则我们只得抛弃或修正这理论。
这被认为是迟早总会发生的事,但是你总可以质疑实现该观测的人员的能力。
在现实中经常发生的是,设计出的新理论实际上是原先理论的一个扩展。例如,非常精确地观测水星,发现它的运动和牛顿引力理论预言之间有一个微小的差异。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预言了和牛顿理论略微不同的运动。爱因斯坦的预言和观测到的相符合,而牛顿理论做不到,这个事实是对这个新理论的一个关键的证实。然而在我们正常处理的情形下,牛顿理论和广义相对论的预言之间差异非常小,所以为了所有实用的目的,我们仍然使用牛顿理论。(牛顿理论还有一个巨大的优点,用它计算比用爱因斯坦理论简单多了!)科学的终极目的是提供描述整个宇宙的单一的理论。
然而,大多数科学家遵循的方法是把问题分成两部分。首先,存在一些定律,这些定律告诉我们宇宙如何随时间变化。(如果我们知道在任一时刻宇宙是什么样子的,这些定律就告诉我们它在未来任何时刻是什么样子的。)第二,存在宇宙初始状态的问题。有些人觉得科学只应关心第一部分,他们将初始状态的问题看作玄学或宗教的事体。他们会说,无所不能的上帝可以随心所欲地启始宇宙。那也许是真的,但是,倘若那样,他也可以使宇宙以完全任意的方式演化。可是,似乎他选择使宇宙以一种非常规则的,按照一定规律的方式演化。所以,看来可以同样合理地假定,也存在着制约初始状态的定律。
一蹴而就地设计一种能描述整个宇宙的理论,看来是非常困难的。相反,我们将这个问题分成许多小块,并发明许多部分理论。每一部分理论描述和预言一定有限范围的观测,同时忽略其他量的效应或用简单的一组数来代表。这方法可能全错。如果宇宙中的每一件东西都以非常基本的方式依赖于其他的任何一件东西,用隔离法研究问题的部分也许不可能逼近其完全的答案。尽管如此,这肯定是我们在过去取得进展的方法。牛顿引力理论又是一个经典的例子,它告诉我们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只取决于与每个物体相关的一个数——它的质量,而与物体由何物组成无关。这样,人们不需要太阳和行星结构和成分的理论就可以计算它们的轨道。
今天,科学家按照两个基本的部分理论——广义相对论和量子力学来描述宇宙。它们是本世纪上半叶的伟大的智慧成就。广义相对论描述引力和宇宙的大尺度结构,也就是从只有几英里直到大至1亿亿亿(1后面跟24个0)英里(1英里=1.609千米),即可观测到的宇宙的尺度的结构。另一方面,量子力学处理极小尺度,例如万亿分之1英寸(1英寸=2.54厘米)的现象。然而可惜的是,这两个理论不是相互协调的——它们不可能都对。当代物理学的一个主要的努力,以及本书的主题,即是寻求一个能将其合并在一起的新理论——量子引力论。我们还没有这样的理论,要获得这个理论,我们可能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然而我们已经知道了这个理论所应具备的许多性质。
在以下几章,人们将会看到,我们对量子引力论所应有的预言已经知道得相当多。
现在,如果你相信宇宙不是任意的,而是被明确的定律制约的,你最终必须将这些部分理论合并成一个能描述宇宙中万物的完整统一理论。然而,在寻求这样的完整统一理论中有一个基本的矛盾。在前面概括的关于科学理论的思想中,假定我们是理性的生物,既可以随心所欲地观测宇宙,又可以从观察中得出逻辑推论。在这样的方案里可以合理地假设,我们可以越来越接近制约我们宇宙的定律。然而,如果真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则它大概也将决定我们的行动。这样,理论本身就决定了我们对之探索的结果!那么为什么它保证我们从证据得到正确的结论?
难道它不也可以同样地保证我们引出错误的结论吗?或者根本没有结论?
对于这个问题,我所能给出的回答是基于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原理。该思想说,在任何自繁殖的群体中,总是存在着不同个体在遗传物质和发育上的变异。这些差异表明,某些个体比其他个体对它们周围的世界更能引出正确的结论,并去适应它。这些个体更可能存活、繁殖,因此它们的行为和思维的模式将越来越起主导作用。以下这一点在过去肯定是真的,即我们称之为智慧和科学发现的东西给我们带来了存活的好处。这种情况是否仍会如此没有这么清楚:我们的科学发现可以轻易地毁灭我们的一切。
即使不是这样,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对于我们存活的机会不会有很大影响。然而,假定宇宙已经以规则的方式演化至今,我们可以预期,自然选择赋予我们的推理能力在探索完整统一理论时仍然有效,并因此不会导致我们得到错误的结论。
因为,除了最极端的情况外,我们已有的部分理论足以对所有的一切作出精确的预言,所以,要为探索宇宙的终极理论寻找实用的理由,看来就非常困难了。(值得指出,虽然类似的论点在过去既可以用来反对相对论。又可以用来反对量子力学,但这些理论已给我们带来了核能和微电子学的革命!)所以,发现一个完整的统一理论可能对我们种族的存活无助,甚至也不会影响我们的生活方式。然而自从文明开始以来,人们即不甘心于将事件看作互不相关不可理解。他们渴望理解世界的根本秩序。今天我们仍然亟想知道,我们为何在此?我们从何而来?人类求知的最深切的意愿足以为我们从事的不断探索提供充足的理由。而我们的目标恰恰正是对于我们生存其中的宇宙作出完整的描述。
时间简史 第6章 空间和时间(1)
我们现在关于物体运动的观念来自于伽利略和牛顿。
在他们之前,人们相信亚里士多德,他说物体的自然状态是静止的,并且只有在受到力或冲击的推动时才运动。这样,重的物体比轻的物体下落得更快,因为它受到更大的将其拉向地球的力。
亚里士多德的传统观点还以为,人们依靠纯粹思维即可以找出所有制约宇宙的定律:不必要用观测去检验之。
这样,在伽利略之前,没有一个人想看看不同重量的物体是否确实以不同速度下落。据说,伽利略从比萨斜塔上将重物落下,从而证明了亚里士多德的信念是错的。这故事几乎不足以信,但是伽利略的确做了一些等效的事——让不同重量的球沿光滑的斜面上滚下。这情况类似于重物的垂直下落,只是因为速度小而更容易观察而已。伽利略的测量指出,不管物体的重量多少,其速度增加的速率是一样的。例如,你在一个沿水平方向每走10米即下降1米的斜面上释放1个球,则1秒钟后球的速度为每秒1米,2秒钟后为每秒2米,等等,而不管这个球多重。当然,一个铅锤比一片羽毛下落得更快些,那只是因为空气阻力将羽毛的速度降低。如果一个人释放两个不受任何空气阻力的物体,例如两个不同的铅锤,它们则以同样速度下降。在没有空气阻碍东西下落的月球上,航天员大卫,斯各特进行了羽毛和铅锤实验,并且发现两者确实同时落到月面上。
牛顿把伽利略的测量当做他的运动定律的基础。在伽利略的实验中,当物体从斜坡上滚下时,它一直受到不变外力(它的重量)的作用,其效应是使它恒定地加速。
这表明,力的真正效应总是改变物体的速度,而不是像原先想像的那样,仅仅使之运动。同时,它还意味着,只要物体没有受到外力,它就会以同样的速度保持直线运动。
这一思想首次在牛顿于1687年出版的《数学原理》(即《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下同——编者注)一书中明白地陈述出来,并被称为牛顿第一定律。牛顿第二定律给出物体在受力时发生的现象:物体在被加速或改变其速度时,其改变率与所受的外力成比例。(例如,如果力加倍,则加速度也将加倍。)物体的质量(或物质的量)越大,则加速度越小(以同样的力作用于具有两倍质量的物体时只产生一半的加速度)。小汽车可提供一个熟知的例子,发动机的功率越大,则加速度越大,但是小汽车越重,则对于同样的发动机,则加速度越小。除了他的运动定律,牛顿还发现了描述引力的定律:任何两个物体都相互吸引,其引力大小与每个物体的质量成比例。于是,如果其中一个物体(例如a)的质量加倍,则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加倍。这是你能预料得到的,因为新的物体a可看成两个具有原先质量的物体,每一个用原先的力来吸引物体b,所以a和b之间的总力加倍。而如果,比如说,其中一个物体质量大到原先的2倍,另一物体大到3倍,则引力就大到6倍。现在人们可以看到,为何落体总以同样的速率下降:具有两倍重量的物体受到将其向下拉的两倍的引力,但它的质量也大到两倍。按照牛顿第二定律,这两个效应刚好相互抵消,所以在所有情形下加速度都是相同的。
牛顿引力定律还告诉我们,物体之间的距离越远,则引力越小。牛顿引力定律讲,一个恒星的引力只是一个类似恒星在距离小一半时的引力的1/4。这个定律极其精确地预言了地球、月亮和其他行星的轨道。如果这定律中恒星的万有引力随距离减小或者增大得快一些,则行星轨道不再是椭圆的了,它们就会以螺旋线的形状要么盘旋到太阳上去,要么从太阳逃逸。
亚里士多德和伽利略-牛顿观念的巨大差别在于,亚里士多德相信一个优越的静止状态,任何没有受到外力和冲击的物体都取这种状态。特别是他以为地球是静止的。
但是从牛顿定律可以推断,并不存在惟一的静止标准。人们可以讲,物体a静止而物体b以不变的速度相对于物体a运动,或物体b静止而物体a运动,这两种讲法是等价的。例如,我们暂时不理睬地球的自转和它围绕太阳的公转,则可以讲地球是静止的,一辆有轨电车以每小时30英里的速度向东运动,或有轨电车是静止的,而地球以每小时30英里的速度向西运动。如果一个人在有轨电车上做运动物体的实验,所有牛顿定律仍然都成立。例如,在有轨电车上打乒乓球,人们将会发现,正如在铁轨旁一张台桌上的球一样,乒乓球服从牛顿定律,所以无法得知究竟是火车还是地球在运动。
缺乏静止的绝对标准意味着,人们不能确定,在不同时间发生的两个事件是否发生在空间的相同位置上。例如,假定在有轨电车上我们的乒乓球直上直下地弹跳,在1秒钟前后两次撞到桌面上的同一处。在铁轨上的人来看,这两次弹跳似乎发生在大约相距13米的不同的位置上,因为在这两回弹跳的时间间隔里,有轨电车已在铁轨上走了这么远。
这样,不存在绝对静止意味着不能像亚里士多德相信的那样,给事件指定一个绝对的空间位置。事件的位置以及它们之间的距离对于在有轨电车上和铁轨上的人来讲是不同的,所以没有理由以为一个人的立场比别人的更优越。
牛顿对不存在绝对位置或所谓绝对空间非常忧虑,因为这和他的绝对上帝的观念不一致。事实上,即使他的定律隐含着绝对空间的不存在,他也拒绝接受。因为这个非理性的信仰,他受到许多人的严厉批评,其中最有名的是贝克莱主教。他是一个相信所有的物质实体、空间和时间都是虚妄的哲学家。当人们将贝克莱的见解告诉著名的约翰逊博士时,他用脚趾踢到一块大石头上,并大叫道:
“我要这样驳斥它!”
亚里士多德和牛顿都相信绝对时间。也就是说,他们相信人们可以毫不含糊地测量两个事件之间的时间间隔,只要用好的钟,不管谁去测量,这个时间都是一样的。时间相对于空间是完全分离并且独立的。这就是大部分人当作常识的观点。然而,我们必须改变这种关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虽然这种显而易见的常识可以很好地对付运动甚慢的诸如苹果、行星的问题,但在处理以光速或接近光速运动的物体时却根本无效。
1676年,丹麦的天文学家欧尔·克里斯琴森·罗默第一次发现了,光以有限但非常高的速度旅行的事实。他观察到,木星的卫星不是以等时间间隔从木星背后出来,不像如果卫星以不变速度围绕木星运动时,人们会预料的那样。当地球和木星都围绕着太阳公转时,它们之间的距离在变化着。罗默注意到,我们离木星越远则木星的月食出现得越晚。他论证道,因为当我们离开更远时,光从木星卫星那里要花更长的时间才能达到我们这里。然而,他测得的木星到地球的距离变化不是非常准确,与现在的每秒186000英里的值相比较,那么他所测的光速的数值为每秒140000英里。尽管如此,罗默不仅证明了光以有限速度行进,并且测量了那个速度,他的成就是卓越的——要知道,这一切都是在牛顿发表《数学原理》之前11年做出的。
直到1865年,当英国的物理学家詹姆斯·麦克斯韦成功地将直到当时用以描述电力和磁力的部分理论统一起来以后,才有了光传播的正确的理论。麦克斯韦方程预言,在合并的电磁场中可以存在波动的微扰,它们以固定的速度,正如池塘水面上的涟漪那样行进。如果这些波的波长(两个相邻波峰之间的距离)为1米或更长一些,它们就是我们所谓的射电波。更短波长的波称做微波(几厘米)或红外线(长于万分之一厘米)。可见光的波长在一百万分之四十至一百万分之八十厘米之间。更短的波长被称为紫外线、x射线和伽马射线。
麦克斯韦理论预言,射电波或光波应以某一固定的速度行进。但是牛顿理论已经摆脱了绝对静止的观念,所以如果假定光以固定的速度行进,人们就必须说清这固定的速度是相对于何物来测量的。因此有人提出,存在着一种无所不在的称为“以太”的物质,甚至在“真空的”空间中也是如此。正如声波在空气中行进一样,光波应该通过以太行进,所以它们的速度应是相对于以太而言的。相对于以太运动的不同观察者,会看到光以不同的速度冲他们而来,但是光对以太的速度保持不变。特别是当地球在它围绕太阳的轨道穿过以太时,在地球通过以太运动的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对光源运动时)应该大于在与运动垂直方向测量的光速(当我们不对光源运动时)。1887年,阿尔伯特·迈克耳孙(他后来成为美国第一位诺贝尔物理学奖获得者)和爱德华·莫雷在克里夫兰的凯思应用科学学校进行了一个非常仔细的实验。他们将沿地球运动方向以及垂直于此方向的光速进行比较。使他们大为惊奇的是,他们发现这两个光速完全一样!
在1887年至1905年之间,最著名者为荷兰物理学家亨得利克·洛伦兹做出的。然而,一位迄至当时还默默无名的瑞士专利局的职员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在1905年的一篇著名的论文中指出,只要人们愿意抛弃绝对时间观念的话,整个以太的观念则是多余的。几个星期之后,法国第一流的数学家亨利·庞加莱也提出类似的观点。爱因斯坦的论证比庞加莱的论证更接近物理,后者将其考虑为数学问题。通常这个新理论归功于爱因斯坦,但人们不会忘记庞加莱的名字在其中起了重要的作用。
这个被称为相对论的基本假设是,不管观察者以任何速度作自由运动,相对于他们而言,科学定律都应该是一样的。这对于牛顿的运动定律当然是对的,但是现在这个观念被扩展到包括麦克斯韦理论和光速:不管观察者运动多快,他们应测量到一样的光速。这简单的观念有一些非凡的结论。可能最著名者莫过于质量和能量的等价,这可用爱因斯坦著名的方程e=mc2来表达(e是能量,m是质量,c是光速),以及没有任何东西可能行进得比光还快的定律。由于能量和质量的等价,物体由于它的运动具有的能量应该加到它的质量上去。换言之,要加速它将更为困难。这个效应只有当物体以接近于光速的速度运动时才有实际的意义。例如,以10%光速运动的物体的质量只比原先增加了0.5%,而以90%光速运动的物体,其质量变得比正常质量的2倍还多。当一个物体接近光速时,它的质量上升得越来越快,这样它需要越来越多的能量才能进一步加速上去。实际上它永远不可能达到光速,因为那时质量会变成无限大,而根据质量能量等价原理,这就需要无限大的能量才能做到。由于这个原因,相对论限制了物体运动的速度:任何正常的物体永远以低于光速的速度运动,只有光或其他没有内禀质量的波才能以光速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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