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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纨绔公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小卓翔
可是,他没有听不到哥哥的回答。长孙凛满脸灰尘,全身脏兮兮地躺在沙漠上,像睡着了一般。窦旖看到哥哥平日被他故意抱着布条的手臂虎口上,刀痕斑驳,血迹斑斑。
“哥哥!”“校尉!”沙漠上空回绕着他的爱人,他的弟兄们凄厉的哭声。





大唐纨绔公子 41.夏夜春色
要想让一个人幸福,就让她活在梦幻中,如果一生都在梦幻中,那么她的一生都是幸福的。叶^子#悠悠
窦旖绝对想不到,他们的水事实上早在第一天就已经没有了。她所喝的那种浅黄色透明的水并不是沙漠特有的,而是长孙凛用他的血液和油柴叶子混合而成的特制饮料,事实上是一种血浆。血浆除含有大量水分以外,还有各种营养物质和代谢产物,具有重要的生理功能,因此窦旖是活得即幸福有活跃。当然长孙凛是不会喝的,毕竟这相当于割肉充饥,削足适履,因此他的生理一直处于一种极限的状态。
夜深人静,这是一处而简朴中又透着幽雅的营帐,右角一张木床上,缎被锦褥,幽香扑鼻。
床侧放着一张三尺多高的小木桌,这时,桌上正伏着一个秀发蓬松满身素衣的少女,由她那均匀的呼吸判断,她已睡熟了。
床上轻轻地动了一下,长孙凛只觉自己昏睡了一段很长的时间,吃力的睁开两眼,眼前模糊的景象逐渐清晰。他木然地伸手摸了摸脸颊,睁开眼睛,环目打量了一下——他发现自己躺在锦缎褥上,身上盖着一床柔软如丝的粉红绸被,嗯,隐隐约约的,他可以闻到一股如麝似兰的幽香气息。
星目一转,突然看到了熟睡中的窦旖,这屋内的摆设很熟悉,这是在窦旖的营房里。向室内扫了一眼,只见,除了窦旖以外,再没有别人,心知,这段时间内,一定是她亲自侍候自己。
长孙凛轻轻地爬起身来,把身上衣服略一整顿,悄悄拿着被走下床来,替少女盖在身上。窦旖依然熟睡没有反应,长孙凛见状,只道她累得太厉害了,当下,毫不思索地轻舒猿臂,把她娇躯抱起来,放到床上。
窦旖其实早就已经醒了,仍然没有动,她只觉得心里甜甜的。长孙凛把她的娇躯放直,然后,轻轻地把她莲足上的小弓鞋脱了下来?再替她把被子盖好,始才轻轻喘了口气,把目光转到她迷人的粉脸上。只见,她红润的粉脸,这时显然有些苍白,以她的武功而言,几天几夜不眠,是不该有这种现象的,显然是她内心忧急所至。
长孙凛心中甚是感动,忍不住伏身轻轻在她樱桃小嘴上亲了一下。窦旖本来便已醒了,但她一直不动声色,要看情郎怎么摆布她,但此时,她再也忍不住,轻“嘤”一声,猛伸粉臂,把对方紧紧抱住,香舌也跟着滑进长孙凛口里。
时间在寂静中消失,彼此几乎都可以听到对方的心跳,多日来的担忧焦虑,也在这默默的一吻中,倾诉给对方了。
良久,良久,长孙凛才轻轻移开嘴唇,柔声道:“小旖,这几天你一定很累,是吗?”
窦旖轻轻一拍身边,娇声道:“躺下来,我有很多话要告诉你呢!”
长孙凛脱鞋躺下,窦旖满足地一笑,轻伸粉臂替爱人盖上被子,把娇躯偎进他怀中,娇声道:“凛弟弟,自从那日你在沙漠昏迷不醒,我可急坏,可那附近的小镇偏僻,找到的也只有赤脚大夫,横刀营的士兵们便将你连夜送回到了军营,好在营中军医给你检查身体后,说你是精血消尽,连日劳碌所致,需要养气圣药修补身子。叶^子#悠悠李伯伯还拿出了高丽人参给你熬药,可这几天你都是一直昏睡不醒,都快急死我了。”说完窦旖粉臂紧紧搂住情郎,唯恐他再次昏睡般。
“我睡了多久?”长孙凛拍了拍她,安慰道。
“已是七日六夜。若是你再醒不来,我都想将你带回京城去医治。”窦旖甜甜地腻在长孙凛的怀里。
“你怎么又改口叫我弟弟了?”长孙凛忽然想起一个事情,便刮着她的小鼻子逗笑道。
“因为我想以后一直照顾弟弟。”窦旖用胳膊支撑住自己,对望着长孙凛,眼眸直直地望着他,向他索取承诺道:“弟弟,以后你不准再这样做,姐姐可再也受不了看到你昏迷不醒的打击。”得到对方的应允,她便再次投入他的怀抱,甜蜜不已。其实她心里知道,有些事情,只要一次,就足以让她幸福一辈子。窦旖在这平静安宁的气氛中,多日不曾安眠的心终于安定下来,带着甜甜的微笑,沉沉地进入梦乡。
这边的营房里,窦旖已是幸福而平静地睡着了,而另一头的乐营营房,一个女子却是在焦虑担忧中度过了她最难过的一周。单怜卿才知道,原来名分真的是如此重要,才发现自己当初和他说什么露水姻缘是多么的可笑。
自单怜卿得知长孙凛自沙漠归来便一直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她便是心焦如焚,只是与上次长孙凛受伤不通,这次窦旖却是将他安置在自己的营房,不允许不相干的人进入她的营房,即使是长孙凛的属下,也只允许薛仁贵这些平常较为熟悉的人进去看看,像乐营里的女子,更是拒绝往来户。
单怜卿也不知自己是如何熬过这些日子,她便是连那热锅上的蚂蚁都不如,蚂蚁会被热死,而若是他一直如此昏迷,她也只能硬撑着,每日去探听他的状况。终日里只是在那胡思乱想,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甚至连躺着睡觉也是睁开双眼待天明。
“这冤家。”单怜卿叹了一口气,跺了跺脚,拉门走了出去。
长孙凛待窦旖睡熟后,便轻手轻脚地将少女紧紧箍着自己的双臂放了下来。他已经睡了多日,实在是睡不着了。况且多日里他都不曾洗过澡,这一身的污垢臭味让他实在是不太舒服。所以他打算到河边去痛痛快快洗个澡。
长孙凛拔腿跑到了往日洗澡的小河边,把军靴甩到了一边,坐了下来,把双脚放入水中,一阵清凉传遍周身,他舒服地叹了一声。这家伙前世就是一个非常享受的人,每年总会找个时候跑到马尔代夫去,享受那在海风沐浴中的马杀鸡。
他意犹未尽,干脆脱光身上所有的衣裳,噗通一声,跃进水里,尽情嬉游。不知多少天没洗澡了,尽管窦旖有给他擦身子,可那沙漠中跌摸爬走的泥尘怎是能擦干净的,但见清澈的池水浮起一滩脏水。
长孙凛用力洗净身上所有的污土,把整个身子泡进水里,像一条鱼缓缓而游。他说不出有多快乐,只觉身上炽热的暑气全消,身上凉爽无比,竟然乐得忘形,张口不住大笑。
试问闲愁都几许,
一川烟草,
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绣帏人念远,闺中人在相隔的日子里,容颜已经憔悴。单怜卿伫立遥望,但见远山缭绕,孤云飘浮,心中充满了悲苦。即使爱郎近在咫尺,但人却阻隔千里,她是望穿双眼也看不到他的身影。这般相思离愁的情绪,不是在眉头攒聚,就是在心头萦绕,想回避都无法回避。她想到此不由暗自伤心,泣不成声。
蟋蟀的悲鸣声好似在诉说着无限的哀愁,那附近河中的流水断续呜咽,让伊人心中更是焦躁烦乱。单怜卿含着泪水,愁眉难舒,正欲转身回营。却听见河边传来熟悉的笑声,佳人先是一愣,心跳如小鹿乱撞般,她轻扯裙边,轻盈步履急急向河边靠近。
明月高挂天际,江潮平静,水面上波光闪闪。一个少年正在逍遥自在的戏水游嬉,他听到碎碎的脚步声,不禁一惊,抬眼望去……
只见一位佳人亭亭玉立地站在岸上,她略略修饰了一下散乱的鬓发,并且加上了一件粉红色的绸衣,此刻看起来似乎憔悴了一点,但却脸上漾着很多的兴奋,一双水汪汪的美眸,含着无比深情,一瞬也不瞬的凝视着河中快乐的少年。
“啊?你怎么这么晚到这里来?”长孙凛一面说一面游到池边,正想爬上岸上,忽想起自己是浑身**,不禁红着脸,把身子缩在水里,尴尬异常,吞吞吐吐的说道:“你先回避一下?我先把衣服穿上。”
单怜卿好不容易见到自己牵挂已久的心上人,怎愿离开。她扑哧一笑,眼睛却是一眨不眨地盯着河中少年人,笑盈盈地说道:“你身上何处我没见过,用得着回避吗?”
长孙凛也是个浪漫不拘,随遇而安的人,听她这么一说,却也放开心思,兀自继续在河中戏游。单怜卿则是温柔地轻移小脚,细心地将他撒落一地的衣物鞋袜都收拾到一处,呆呆地望着河里的情郎。
“你快些上来穿好衣服,这深夜风寒,你又大病初愈,怕那身子骨受不了。”一阵微风袭过,单怜卿感觉到寒意,便担心地说道。
长孙凛闻言便是游了过来,看着佳人的疤脸,心中却是想到她床第之间那动人的诱惑,便是坏笑着说:“我身子骨受不受得了,可不是嘴巴上说的哦。”
单怜卿如此近地看到他那硕长而壮健散发着男人特有气息的身体,轻啐了一声,秀首低低,粉脸满是红润。
长孙凛却是伸出猿臂,一把将佳人软若无骨的娇躯拖入水里,揽入怀中。
啊!单怜卿被这突然的动作吓了一跳,可回过神后她却是粉臂同样紧紧搂住了对方,醉心的望着他的玉面朱唇,轻起朱唇低骂一声:“坏蛋!”。
月光照耀下,单怜卿如出水芙蓉般的,散发着一阵令人心醉神迷的幽香,她身上披着一袭单薄的丝绸罗衫,却因河水的浸泡,一眼看出肌肤的透明丝衫,露出了粉红色的肚兜和雪白的肌肤,长孙凛撩目一看,一阵心荡魂飘,搂住她无骨的柳腰,轻轻抚摩着。
单怜卿像一头温驯的绵羊,柔若无骨的**紧紧偎着他,两支美眸漾着深深的情意。被他这一轻薄的动作,弄得浑身是一片酥麻。她已不是蓬门初开,感觉到小腹被热力骚扰,自是知道爱人欲念已动,便伸手握住那让她羞涩之物,低声羞语地说道:“抱我回房……”
长孙凛却是没有同意她的意见,轻巧的褪下她的单衣,诱惑地说道:“这月明风清,景色姣美,何不天为被,河为床,小娘子你就从了我吧。”
单怜卿掠了一下披散的乌发,听他如此一说,再也按奈不住的忽然伸出两支水蛇般的玉臂,紧紧勾着情郎的颈项,凑上已又香又热的红唇,死死吻着他,送上清莲丁香,娇躯触电般的轻震一下。
热吻过后,长孙凛一声轻笑,吻住了对方的香颈,两手在单怜卿动人的**上一阵急走。单怜卿闭着两眸,小嘴微张,吐着呻吟,像是一头无力的羔羊,任由爱人抚吻。像触电般的,她感到晕眩,快乐的昏眩。
夜色清幽,清冷的月光照在边塞要地上,地平线上群山围绕,宛如一条黑立链。星光点点,暮色渐深,林影渐远,青烟漫大地,小径月光碎。一路人影绝迹,草丛虫儿鸣噪,青碧的流水不知不觉地缓缓流淌向远方。
月色下的两人像鸳鸯似的不断纠缠,在河水的荡漾下不住翻滚,波光粼粼的河水似乎禁不起剧烈的颤动,碧波激情地荡漾着……
此情此景,令人**。月儿也渐渐羞涩地隐入云层。




大唐纨绔公子 42.武家有女
稻穗弯弯一片黄,
秋风邀雨过田庄。
此生已付农家乐,
早带妻儿赶割忙。
秋风一眨眼,大地披上了金色衣裳。夕阳西下,小山村里,牛羊徐徐归村。柴门外,慈祥的老人拄着拐杖,正在迎候着放牧归来的孙子。麦子香味四飘,那亩亩庄稼,远看好似翻滚的千层波浪。麦田里的野鸡叫唤着自己的配偶,桑林里的桑叶已所剩无几,蚕儿开始吐丝作茧,营造自己的安乐窝。田野上,农夫们三三两两,扛着锄头下地归来,在田间小道上偶然相遇,亲切絮语。
在小山村附近的黄土大道上,一辆马车正缓缓向荆州方向行驶,三四十家丁慢带马,前后左右,不敢轻离。一阵娇嫩的欢笑,夹着一个男子的哈哈大笑,飞出马车外来。
这马车内坐的是一家四口人,乃是一对夫妇带着两个女儿。其中老者越有五十来年纪,长着白净脸儿,三捋长须,身着一身官服。盛装妇女虽然年数已大,却也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两个小女孩长得是花一样的容貌,玉一样的肌肤,以后绝对是颠倒世人的主。
“爹爹,这外面的景色很美。”年龄更小的粉妆玉琢的小女孩搂着老者的脖子撒娇道,她又转过头,对身边略大的少女问道:“阿姊,你又在看《汉书》吗?”做姐姐的头也不抬,只是点了点头。
“这一路上车马劳顿的,你这孩子还看书看得如此入迷。”在一旁的母亲发话了,她摇了摇头。
“娘,你不知道,阿姊最爱看汉朝宫廷的故事,尤其是那吕夫人,她的故事阿姊都说与我听了。”小女孩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娇生惯养,天真无邪。
“爹,娘,女儿不想叫二娘,女儿想另取一个名字。”正在看书的大女孩突然放下手中读物,郑重地向父母说道。
“哦,二娘想叫什么名字呢?”老者慈爱地看着初长成的女儿。
“女儿想取名为‘曌’。”
“照?这作何解呢?”
“此乃女儿所想的新字,上边为日月,下面为空,取义“日月当空”,女儿想像那太阳和月亮一样普照着万里江山”。少女眼睛闪亮,态度很认真。
“小女儿家胡闹!”妇女轻斥了女儿一番。
原来那身着官服的老者乃是新上任的荆州都督武士彟,这武士彟发迹的经历也称得上传奇。在他年轻的时候,正赶上隋炀帝统治时期。隋炀帝是位雄才大略的皇帝,但有个毛病,就是好大喜功,喜欢大搞基本建设,到处修建离宫别馆。特别是他修建东都洛阳,对建筑木材的需求量特别大。武士彟是个精明人,他看准了这个商机,开始做起长途贩运木材的生意,借此发家,一夜暴富。
后来李渊太原起兵,武士彟倾其所有,把万贯家产都献给李渊。他的投资非常及时,李渊做了皇帝后,论功行赏。武士彟虽然没有什么战功,但是一直主持军需,保障后勤,也成了十四位太原元谋勋效功臣之一。
武士彟中年得志,婚姻却是不顺。自他做了工部尚书以后,首任妻子相里氏一病不起先他而去。唐高祖李渊便亲自给他做媒来了,经过千挑万选,最后就选中了杨氏夫人。
杨氏是什么背景?她是隋朝四贵之一观王杨雄的侄女,杨达的女儿。她的伯父和父亲都是隋朝的宗室,也都做过宰相。算是正宗的金枝玉叶。杨氏少有大志,小的时候不喜欢做女红,喜欢阅读文史书籍,因此被家里的长辈认为是“隆家之女”。但奇怪的是,这么优秀的女孩在婚姻方面却是高处不胜寒,她跟武士彟结婚的时候,“芳龄”已经四十有四了。
晚婚的杨夫人生育能力颇为了得,以四十多岁的大龄,还一连生下了三个女儿。大女儿已嫁给了贺兰氏,如今跟在杨氏身边还有两个年龄尚小的女儿武二娘和武三娘。
那要造新字给自己取名的乃是武家的二小姐武二娘。二娘自幼读得满腹诗书,行坐端正,像同时代的所有官僚人家的少女一样,过着无所用心、养尊处优的生活。
武士彟最初是三品的工部尚书,在长安当官,唐高祖晚年,他转任扬州大都督府长史,从此离开了京城。此后,他陆续担任过豫州都督、利州都督,现在也奔赴荆州上任。从现代的地理概念来看,扬州在江苏,豫州在河南,利州在四川,荆州在湖北。由于武士彟四方为官,武二娘也就追随着父亲跑遍了半个中国,绝对可称之为“行万里路”。又因为她的母亲杨夫人喜欢文史,不擅女红,家庭的耳濡目染,母亲的言传身教,必然对女儿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所以武二娘也像母亲一样熟读文史,便可称之为“读万卷书”。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当然是增长见识与才干的最佳手段,这使得武二娘较之一般官僚人家的少女更加聪明和勇敢。
如果二娘一直在这样的家庭里长大,然后依据门当户对的原则嫁给一个门户相当的人家,她的智慧和勇气也终究会消磨在琐碎的日常生活中。然而二娘却一直不甘于平凡,她充满了强烈的渴望,恨不得化成苍鹰,飞到广阔的天空中,飞到可触可摸的未来生活……
唐太宗即位之初,国家经过隋末以来的战乱,经济凋敝,民户凋残,与西汉初年的经济形势有着极为相似的情形。隋朝的富庶与强盛,在隋末之乱中化为乌有。
然而太宗即位后大力发展经济,采取了一系列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使得农业生产得到了迅速的恢复和发展。贞观四年,关中地区农业获得丰收,流散人口相继返乡务农,米斗不过三四钱,牛羊遍野,人若是出远门也不用带干粮,走到哪里都有热心人招呼。
太宗看了上报的文书后大喜,设宴招待群臣。




大唐纨绔公子 43.边疆局势
这天早晨,唐太宗在百官的陪同下,登上兴庆宫大殿,先是进行庄严肃穆的礼仪。叶^子悠~悠礼毕,太宗赐宴。霎时,轻歌曼舞,笑语欢声。
今天李世民的精神焕发,他头戴嵌宝冕鎏冠,顶梁门镶着一颗世上罕见的夜明珠,光彩夺目。身披南绣平金、九龙团花杏黄袍,腰束百蝶穿花珍珠带。足蹬翘尖厚底闹龙靴,鞋帮上镶的都是红绿宝石。再看他眉分八彩,目如朗星,八字燕尾黑胡,眉宇之间,透着傲骨英风。太宗特别高兴,神采奕奕,容光焕发。
在贞观天子的上垂首,坐的是鲁国公程咬金,大帅尉迟恭,顶天侯侯君集,京营殿帅王君可。下垂首坐的是左班丞相魏征、房玄龄、褚遂良。余者百官俱在两旁列坐,各国使者也列坐两旁,由成亲王李道宗和郡马柴绍坐陪。几百个妙龄绝色的宫女,一个个花团锦簇,端酒布菜,迈着轻盈的舞步,穿梭于坐席之间。在兴庆宫的两廊上,坐着由六百人组成的宫廷乐队,手持笙、管、笛、箫,和着钟声琴板,演奏着悦耳的乐曲——“永庆升平。”
宾主之间,频频敬酒,觥筹交错,猜拳行令,气氛相当融洽、欢腾。太宗兴奋之余,便跟君臣调侃了房玄龄惧内,还爆出前些日子房妻卢氏为禁止丈夫娶妾喝醋之事。
中书侍郎杜正伦嘲讽说:“妻子值得怕的时候有这么三种情况:一是刚出嫁的时候,那端庄严肃样像是菩萨,人哪里有不怕菩萨的呢?二是在生儿育女之后,就像是母老虎,人哪里有不怕老虎的呢?三是等到老了,脸面皱皱巴巴,又瘦又黑又黄,活像是鬼,人哪里有不怕鬼的呢?”听者都大笑起来。
正在高兴的时候,突然有人喊了一嗓子:“陛下,外臣有本上奏!”
太宗接过上奏文书一看,立刻龙颜大怒,御案重重一击,怒声说道:“这厥实在是越来越不像话!朕若是不除其心中不畅!”
长安那边是歌舞升平,风调雨顺。而突厥这边却是另一番景象。原来的突厥人性情淳朴,政令简略。颉利可汗得到中原人赵德言之后,信任和重用他。赵德言作威作福,变更许多旧俗,政令有烦琐又苛刻,突厥人开始不满意。颉利又信任诸胡人而疏远突厥人,胡人贪婪而又反复无常,煽动经常出兵。
近几年冬天有下了数尺深的大雪。连年的大雪,牲畜大多被冻死,百姓都挨冻受饿。颉利由于天灾而用度不足,就对归附的其它诸部横征暴敛,这使得其下的族人更是困苦不堪,国人离散。大唐这些年风调雨顺,百姓富足,自然引起突厥人眼红。这突厥人自己政体没处理好,遭遇灾难,他们竟然在边境烧杀掠夺,惹得边境唐人纷纷背井离乡。
自古中原多畏北狄,南北朝四百多年遭受北方胡族侵扰,即使是隋文帝时期,也只能在边境抵抗,文帝又以宗女妻其厥颉利。颉利在隋义成公主的枕头风鼓吹之下,不仅没有约束其族人,反而领兵到朔州境上,说是打猎,然却心怀不轨。叶^子#悠悠毕竟战争是转移民怨,解决内困的最好解决方法。
一阵紧急的军号声将长孙凛从梦中催醒,他匆忙将紧箍着自己的粉臂拉了下来,穿上衣服便匆忙赶往虎帐。
夜凉如水,单怜卿披上外衣,伫立着目送他离去的背影。悠悠的一声长叹,无限愁绪。这段时间,窦旖因为与心上人捅破了那层薄薄的隔膜,可以名正言顺地终日霸占着长孙凛。
虽然在同一个军营,单怜卿能见到长孙凛的机会却是少得可怜,为了避免被窦旖撞见,她也不便再去他的营房,每日也只能在深夜里地等待着对方出现。然而长孙凛似乎没有察觉到美人心思,今夜若非她不耻恐怕他也未必会过来。
单怜卿是怎么也没想到自己会混到如此田地,曾经高傲得视天下男子如粪土的她,如今却是孤单地品尝满独守空房的寂寞。也许刚开始表明了彼此的立场和态度是个错误的选择,然而她又能怎么样呢,两人的背景和立场注定着他们只有一个糟糕的结局,她不敢想下去,她只是成功小心地掩藏真正的心意,不让爱意轻易地流泻。
她也曾经试探着询问他,是否肯为了她抛弃其他的一切。他只是笑了笑,说:“原则是无论如何也不可抛弃的东西。”她畏缩了,无奈地安于现状。她知道他不可能像齐王姜诸儿那般,为了所爱冒天下之大不韪,就像她也不可能为了自己的爱情,而弃家仇不顾。
他是第一位令她血液澎湃、脸红耳热、心慌意乱的男子,只要见到他,没来由地就感觉到满足、温暖、有安全感,常常恨不得时光就此停住,让她可紧紧地偎着他,伴着他,直到海角天涯,直到地老天荒。种种未来可能发生的不测,仍然遏止不了她对他的错爱,她对他的迷情,而且是日甚一日。
夹在家仇和爱情之间,她小心翼翼地维持他们之间单薄的**关系;惟有如此,她才能见着他、摸着他,她并不愿自己陷得这么深,她爱得心惊肉跳,也爱得战战兢兢,害怕战争一旦发生,他们之间随时会突然画上休止符,她爱得好辛酸,爱得好痛苦,犹如哑巴吃黄连,有口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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