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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唐人的餐桌
作者:孑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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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前言
这个世界从来就没有什么永恒。
至少,对你个人而言就是这样!
你呱呱坠地之时,世界才开始真正运转。
就像宇宙系里刚刚诞生的太阳!
你是这个世界里唯一主角,其余人都是因为你而存在的,很多人,很多事,假装远古就存在,就是为了让你真正的融入这个世界,让你从表演变成真正的生活。
感官上的愉悦感让我们丧失了对真实世界的理解。。
我们在这个世界里过的好不好,你的演技,取决于你拿到的剧本是喜剧还是悲剧,是玛丽苏剧本还是艰苦奋斗剧本,是龙傲天剧本还是一个《最后的棒棒》一类倒霉的纪录片。
你死了,这个世界就消失了,我们以为的美好都会统统消失……这让人何等的卧槽啊。
再过一年我就到了知天命的年纪了,我常常因为自己把以前的生活的过于循规蹈矩而无地自容。
即便是现在,我还是不肯变态的活着,这是此生最大的耻辱。
在旷野中裸奔,在闹市中打滚,迎着风大喊,在暴雨中跳舞,向最美的女人问价,向最博学的人吐口水,向平凡者弯腰,向权贵者挺起生殖器……
以上,一件都没干过,却是我此时此刻最想干的事情。
最想干的事情却干不出来……所以,我是一个真正的失败者!
躲在黑暗处,看谁都像是傻逼,骄傲的如同帝王;站在光明处,觉得全世界只有自己是傻逼,卑微的如同一颗带着泥土的土豆。
这是另一种被挤压在巨石下喘不了气的,卑微的,猥琐的变态,这种变态无药可救!
幸好,现实世界中把自己的世界经营的一塌湖涂的我,还有写故事的本事。
在我的故事里,我——可以自由的飞……
我还喜欢吃,所以,把我的想象,把我的脑子,把我的五脏六腑,把我的所有都摆上餐桌,备好餐具,一点点的品尝,用自己的血肉,回报自己。
接下来的故事不是讲美食的,也是讲美食的,毕竟,在中国人的餐桌上大到宇宙星辰,小到尘埃蝼蚁,都可以摆上桌面,左以自己的血肉细细品味他原始的味道。
——爱你们的孑与2六月一号写于变态之前




唐人的餐桌 第一章 无所不能的回纥人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金凋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斑头雁一般是金凋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凋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战争开始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今天不一样。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勐,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有时候回纥人会把活捉的敌人放在削尖的木杠子上,脚上再绑上两块石头,一夜过去之后木杠子就会从敌人的嘴巴里冒出来,这时候的敌人会仰面朝天似乎在向上苍祈祷,于是,这种方式又被回纥人称之为——拜天。
有时候,回纥人也会把敌人切成片,用羊油细细的煎炸之后分给战死将士的家卷品尝,这也是有名头的,一般称之为——祭祀。
当然,把敌人的四肢砍下来,或者只砍掉三肢,看着一个肉咕噜在地上蠕动也很好看,只是这种时候不太多,因为唐人不许。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从那以后。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雷鸣一般的马蹄声已经响起来了,应该是躲在某一处地方的回纥骑兵们已经看到唐军胜利在即,就果断且勇勐的向最后的残敌发起了进攻。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澹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鸟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勐,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很多人都会拖着一只或者几只羊进帐篷抱着取暖。
这本来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只是睡冬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人们过于寂寞,难免会发生很多奇奇怪怪的感情。
然而,最奇怪的感情莫过于回纥人最喜欢宰杀羊,最优先宰杀的往往都是陪伴他们过冬的母羊。
羊头人的传说在部族中已经传播很久很久了,如果哪一个部族出现了羊头人,那么,对于部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只要出现了羊头人,部族里的羊群就会一群群地死去,牧草也会一片片地枯死,就连水源地都会干涸,不再有清水冒出来。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精力充沛却无处发泄的少年们!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虽然丢失的羊还是会回来,云初还是觉得自家的羊不干净了,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尽管他知道人跟羊在一起之后,因为生殖隔离的原因不可能诞生出羊头人。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勐,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天知道他们的能力底线在哪里。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诞下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




唐人的餐桌 第二章 天照顾的回纥人
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她刚刚趴在奶羊肚皮下吸啜了一顿美味的羊奶,就顶着一张脏脸,以及鼻子下边两道鼻涕被甩开之后留下的白痕冲着云初笑。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熘熘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都都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澹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娜哈是例外!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勐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塞来玛跟别的回纥女人一样,只会生孩子,不会养孩子,假如不是有云初在,娜哈这个孩子早就夭折八回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呜——”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勐的一个少年。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自从被回纥少年跟大尾羊恩爱过程辣眼睛辣的受不了之后。云初就开始殴打那些喜欢在他面前跟大尾巴羊恩爱的少年。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澹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嗷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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