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而巴格曼从出生,再到长大,需要多少钱?更不要练武这种非常费钱的事情了,更何况,巴格曼这种人,在西域世界里,很多很多年才会出一个。
这样的人,在大唐,也就值一贯钱,几乎与一头猪的价钱相等,还不是晋昌坊需要的那种阉割后的顶级肥猪。
几十年侥幸长大的人,毁灭只在一瞬间。
如果老猴子是唐人,他心里就不会这么别扭了,问题是他自己就是西域人,所以,才会为西域的那些人着急。
云初带着三千精锐出玉门关,说起来是去做生意的,老猴子清楚地知道,云初的目的就是去抢劫的。
他甚至希望从这一路上的马贼,山贼,沙盗身上获得支持,给他们提供足够在西域走远路的各种物资。
而石国,必定是凶多吉少。
很多时候。
老猴子认为他不是一个讲道理的人,现在呢,在大唐这个集团面前,他那点不讲道理的行径,几乎堪称是正人君子。
“你去不去西域?”云初明知老猴子不去,他还是多嘴问了一句。
“不去,圆测师弟去”
听老猴子说到玄奘大师这个最低调的弟子,云初颇有些不喜。
因为这人本身就是以前的新罗国的王族子弟。
云初对大唐本族人之外的人都会下意识的产生强烈的不信任感,在这一点上,他远不如大唐土着们的心胸来的宽广,事实上,云初也不是真正的大唐人,他只是大唐人的后裔,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云初都把自己对大唐的这种爱意,归类到皈依者的狂热,这个不好的范畴里面。
后来想到自己祖先的尸骨就在这片土地上尘归尘,土归土的,就坚定地认为自己也是属于这里的,并且应该把这里的弄得更好才对。
“为什么是圆测大师?”云初还是问出来了。
老猴子笑道“我还是西域人呢,为什么你能接受我,却不能接受圆测这个跟像你的人呢?”
云初皱眉道“你应该知晓”
我是一个很喜欢怀疑别人的人,也是一个喜欢以恶意来揣摩新认识的人
”
在我的世界里,每一个人都是先有罪,然后再通过长时间的相互了解之后,再为这个罪人脱罪”
“你觉得圆测有罪?”
云初笑道“我是怎么在西域活下来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如果没有这份心思”
我早死了”
老猴子叹口气道“玄奘天生的宽厚仁慈”
你是没有接纳到一星半点啊”
云初不屑一顾,这只死猴子明明得了便宜,这时候,还在卖乖。
为了这一次远行,几乎整个长安城都动弹起来了,从准备货物,到准备骆驼,再到整备军械,安排路线,云初,温柔等人忙的脚不沾地。
当时间来到七月的时候。
长安城依旧酷热难耐,但是,去西域的道路已经开始逐渐清凉了。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西域商队们赶着骆驼回西域的好时候,也到了云初大军离开长安的日子了。
“给我带很多钱回来……”这是李弘这个兔崽子临别前的赠言。
“给我找一块最好的暖玉回来,我老婆要用……”这是李慎的殷切期盼。百./度./搜./索.7./4./文./学./网./首./发
“给老夫带一些西域美女回来……”这是梁建方这个坐着轮椅依旧色心不死的老混蛋的希望。
“县尊一路走好……”***万主簿当了这么久的官,还是那么不会说话。
“不知道说啥,不过等你回来的时候,我或许就想起该说啥了”这是狄仁杰说的废话。
“我本来是送别的,现在却把自己搭上了”一身道袍的钟馗,终究没有逃出云初的算计,莫名其妙的踏上了西行的道路。
云初看到了棚子里的长孙冲,笑着扬扬手,张弓搭箭就朝他射出了一箭。
羽箭落在棚子的梁柱上,上面有一张字条,长孙冲看完羽箭上的字条,一边冲云初挥手,一边把字条嚼烂吞了下去,他的动作很隐秘,只有云初看的最清楚。
云初率领的这一支队伍,应该是大唐自从建国以来,派往西域的规模最大的,人数最多,货物最多的,规格最高的一个友好使团。
因为云初还携带了大唐皇帝写给西域诸王的旨意,还有鸿胪寺写给西域各个部族申明友好的信函,当然还带着非常多的佛经,希望这些佛经能够让杀戮不止的西域从此沐浴在佛光之下,西域人民从此过上幸福安康的生活……
虞修容跟温柔的老婆带着孩子们一直陪着走到了咸阳桥头,这才依依不舍的回去了。
当等候在这里的大唐三千铁骑踏上新修的咸阳桥的时候,云初听到了隆隆的战鼓声以及音调冲天的唢呐声,这是长安的乡亲们给予他们最盛大的送别礼。
自从咸阳桥被云初炸坏之后,昔日的木头栏杆就换成了铁栏杆,再用铁索相连,铁栏杆上有一长排铁铸的兽头,看起来多了几分彪悍,少了几分阴柔。
温柔走上咸阳桥的时候,说啥都不愿意乘坐马车,自从亲眼目睹了云初炸桥的经过之后,他就对过桥这种事情非常的抵触,听温柔老婆说,他连家里水池上的小石桥都命人给拆掉了。
事实上他不是不敢过桥,是不敢在云初不在的时候过桥,当年咸阳桥上那一场爆炸,已经深深地印在温柔的脑袋里了,且不可磨灭。
跟云初一起牵着马步行过桥,他就很喜欢了。
还能站在大桥的中间,对着滔滔渭水发表一下自己的雄心壮志。
“我听说,陛下准备允许勋贵们西出玉门关,准许他们在西域圈一些土地,然后在这些土地上种棉花,种胡麻,种香料,种鹰嘴豆。
你觉得
我将来把地圈到哪里好?”
云初闻言笑了,看样子温氏一族已经开始谋算西域的东西了。
“距离玉门关越近越好,且土地平整,有水源的地方,就可以了”
“你说,我弄十万亩土地,会不会有些贪心了?”温柔小心的问云初。
云初在脑袋里稍微换算了一下十万亩地的大小,发现这仅仅是一片六百六十万平方的一块土地,长不过十三里,宽不过两里地的一片地方。
想到温柔家恐怖的家族人口就笑嘻嘻的道“有这么大一块牧场的西域人,都属于被欺负的对象,怎么,你温氏是没有钱,还是没有人?”
温柔试探性的道“你的意思是说可以弄得更大一些?”
云初指着刚刚路过的娜哈的马车道“娜哈弄的地方比你家要弄得那点地方大了一百倍不止”
温柔抬手跟趴在窗户上看渭水的娜哈打了一个招呼道“不能跟娜哈比,她代表的是整个佛门,以后天知道会有多少和尚会从中原抵达西域传教,人家弄的是一个佛国,不是一个庄园”
云初笑道“你觉得这样的一个佛国存在于西域的目的是啥?”
温柔道“此生过得不好,可以祈求来世获得幸福”
云初长吸一口气道“你呢?”
温柔道“相比来生,我更关心咱们中午饭吃啥”
“你觉得西域人会相信吗?”
“会相信的”
“为何?”
“在无力改变现状的情况下,寻求来生获得幸福是他们能走的唯一的一条路”
“听起来很假啊——”
“信了,还算有希望,不信,啥都没有,如此,这一辈子的苦难不就白吃了吗?”
云初舔舔嘴唇道“说的真有道理啊”
唐人的餐桌 第一章田鼠跟肖玉华
“吱熘熘——”
一道尖锐的哨子音从一个沙坡后边传来,然后,一只花翅膀鹰隼就悄无声息的从沙坡后面的滑翔过来,一双带着金环的褐色双眸紧紧地盯着前方,两只锋利的爪子却勐地探出,勾住了一只奔跑的田鼠,而后呼扇两下翅膀,在半空中划过一道美丽的弧线,就直上云霄。
一顶破毡帽从土堆后边小心的探出来,破毡帽下边是一张肮脏的脸,脸上有一双灵动的黑眼睛,只是此时此刻这双漂亮的眼睛里全是失望之色。
田鼠是用来捉鹰隼的,现在鹰隼扯断了他手里的线,抢走了田鼠。
“狗强盗!”
肖玉华瞅着没入云间的鹰隼低声骂了一句,就提着自己的肥大的羊皮裤子站立起来。
这里是一大片红砂岩地,因为存不住水,导致只有一些梭梭,红柳的耐旱植物在这里生长。
在红砂岩地的边缘,肖玉华看到了一株沙枣树,他欢呼一声,就从高高地沙坡上翻了一个空心筋斗稳稳地落在另一块红砂岩上,包裹着牛皮的双脚在红砂岩上留下两只湿漉漉的牛蹄子一般的脚印。
他的身体如同弹丸一般在错落有致的红砂岩上跳跃,不大功夫,就来到了那棵难得一见的沙枣树边上。
沙枣树上的沙枣已经变红了,其中一些甚至变成了深红色,至于就像涂抹过一层银粉的沙枣树叶子,此时并未变色,只是有一些过于倔强的叶片落在地上。
肖玉华吃沙枣是极有经验的,只有那些真正熟透的沙枣才会褪去涩味,留下一丝丝甜味。
肖玉华采集了一把熟透的沙枣之后,就停止了采摘,这东西绝对不能多吃,吃多了之后对后门极为不利,他不想再重蹈那种经历了。
沙枣需要一颗颗的吃,塞一嘴沙枣吃的人都是傻子,会涩的嘴巴都没有办法张开。
红砂岩地存不住水,不过在大片的红砂岩地周边,是一定有水源地存在的。
穿过一片长得奇形怪状的红柳树丛之后,肖玉华就来到了一汪清澈的泉水。
他小心的朝四周看看。
又把身子蹲下来仔细地倾听周围的动静。
四周只有风吹过红柳,导致枝条摩擦后发出的声音,肖玉华这才单膝跪地,将嘴巴凑到水面上大口大口的吞咽清水。
一条绳索突然从泉水仲弹起来,紧紧地勒住了他的脖子,肖玉华吃了一惊,双手抓着绳套,想要解开这道束缚,绳索却已经勒进他的肉里面,导致他无法呼吸。
只能拼命地抓着绳索,给自己抢夺一点空隙,好呼吸。
两个身着皮衣的壮汉从红柳丛中大笑着跑出来,一个扯着一根皮索,另一个则张开双臂要捉住肖玉华。
肖玉华灵活地绕着水潭跑动,一边跑,一边抽出刀子就狠狠地割向皮索。
皮索被切割出一道口子之后,刀子就割不进去了,看着皮索下边银白色的铁线,肖玉华就放开了双手,在地上快走两步,然后纵身跃起,用肩膀重重的撞向手持皮索的壮汉。
壮汉哈哈大笑,抬腿就是一脚,准备把肖玉华踹翻之后,再捆绑住,却没想到十拿九稳的一脚踹空了,肖玉华手中的小刀子深深地插在他的肩头,并且以刀子为原点在半空中绕了半个圈子,另一只手上的沙枣木橛子,就刺进了壮汉的后勃颈。
此时,那个追逐他的壮汉这才大喊大叫着冲过来。
肖玉华将皮索收起来。
这可是好东西,皮索里面绞着长安作坊里才能做出来的铁线,不管是用来杀人,还是绑东西都是最好的。
皮衣壮汉见肖玉华不再跑了,他冲向肖玉华的脚步就越来越慢,越来越小,才走过水潭,就斜刺里冲了出去。
眼看着那个壮汉的身形消失在红柳丛里,肖玉华不紧不慢的跟了上去,这片红柳丛就是他的家,没有人能比他更熟悉这片地方。
过了一会,一大片红柳丛就胡摇乱晃起来,又过了一会,肖玉华就拖着那个壮汉的尸体再一次回到了水潭边上。
今天没有捉到鹰隼,却捉到了两只肥羊,肖玉华还是非常满意的,没有辜负他这些天来的装模作样。
他率先脱掉尸体上的靴子,被靴子里传来的恶臭熏得干呕一下,然后就快速的将四只靴子全部埋进滚烫的沙子里除味道。
然后又小心的剥掉壮汉身上的衣衫,见上面有密密麻麻的虮子跟到处乱爬的虱子,就再一次将这些衣服也埋进滚烫的沙子里。
河西的沙子白天滚烫,晚上冰冷,只需如此处理两次,一次一天一夜,这些满是寄生虫的衣服就干净了。
肖玉华给他们留下了兜裆布,算是最后一丝体面。
他又从树丛里找到了这两个人的行囊,打开之后,就把藏在口袋里的沙枣全部丢掉了,因为这两个人的行囊里装满了食物,其中腊羊肉就有五块,足够他一个人吃几天的。
抬头看看天色,此时,还不是点火的时候,他只好叹息一声,用刀子切着腊羊肉就着馕饼吃,渴了,就趴下再喝一口清水。
戈壁上的风从下午开始就降温了,现在吹在身上已经能感受到了凉意了。
肖玉华赶紧用刀子切开壮汉尸体的伤口,让还没有来记及凝固的血继续流淌一会,他迅速的将那些血涂在自己的脸上,还把一柄血淋淋的刀子插在自己的胳肢窝里,如果不仔细看的话。
还会认为他也是一具被利刃刺穿的尸体。
肖玉华趴了好一阵子,明明感觉敌人已经来到身边了,为何自己的身体没有传来半分警讯呢?
而且,有一股子难以言说的甜香味一直笼罩着他,让他舍不得睁开眼睛。
“你在吃人肉?”一道软糯的让肖玉华心头发颤的女子声音传了过来。
肖玉华知道伪装不下去了,就转过身,爬起来,继续蹲在地上削羊肉吃。
中间为了掩饰自己那颗狂跳的心,还低头喝两口清水。
“你在喝我的洗澡水吗?”
肖玉华刚刚喝进去的水被这一句话弄得全部喷了出去。
透过被污血湖的一绺一绺的头发,肖玉华看了一眼面前的这个女子,觉得她那么干净,喝她的洗澡水也不是啥大问题,再说了,这个水潭又不是一个死水潭,新水早就把脏水推出水潭了。
“这里有水,你为什么不把自己洗干净呢,我哥哥跟你可不一样,不管啥时候都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
肖玉华将自己牛蹄子一般的脚小心的往后缩一缩,因为他低垂的视线看到了这个女子脚上穿着的一双烙印着花朵的红色靴子,好看不说,一看就不是一般人能穿的。
“你不要怕,我不是来捉奴隶的,再说了你是唐人,别人也不敢把你当奴隶捉”
善行大师说,我们在这里驻扎的三天里,你偷看了我们三天,还偷走了一袋盐巴跟一坛子酒,善行大师准备把东西追回来,后来却发现你把盐巴跟酒给了一个老乞丐,他就没有捉你,还说你是一个好人”
喂,你是不是一个好人?”
肖玉华抬头看看眼前这位美若天仙一般的胡姬,想要说话,不知为何看到娜哈的笑脸之后,又迅速低下头。
他很担心自己说了话,就会把这个漂亮不说说话声音又好听的胡姬给吓跑。
“原来是一个傻子”娜哈叹息一声,还以为这个家伙是跟哥哥一样厉害的少年,没想到说了这么多话,都得不到回应,娜哈就认为他是一个傻子,觉得自己没必要跟一个傻子说太多的话。
“我不是傻子”
正准备走的娜哈得到了回应,就来到水潭边上,撩起裙摆蹲在地上平视着肖玉华道“这两个山贼都是你杀的?”
肖玉华垂着脑袋道“他们不是山贼,是田鼠”
娜哈站起身在尸体上踢一脚道“骗人,他们是人,不是田鼠”
肖玉华道“住在地下的都是田鼠”
“那也不一定,旱獭也住在地下,我告诉你啊,我哥哥烤的旱獭可好吃了,你吃过旱獭吗?”
肖玉华惊愕的抬起头,他实在是没有办法把眼前这个粉妆玉砌的美丽胡姬,跟长着一对大板牙的旱獭联系到一起。
娜哈擦一把口水道“小乞丐,看什么看,再看把你的眼珠子挖掉”
肖玉华连忙低下头,就听娜哈又道“这两个山贼的尸体可不敢浪费了,你要是把他们插在木杠子上,南边插一个,北边插一个,我保证这一大片红柳林子就是你的领地,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很臭,不过,你这么脏,应该不会嫌弃吧?等肉都腐烂了,再被雨水冲刷几下,尸体就会变成骷髅”
到时候别人看到骷髅就不敢进你的林子了”
肖玉华惊讶的道“你是塞人?”
娜哈惊喜的道“你也知道塞人?”
肖玉华道“只有你们塞人才有把尸体戳在杠子上吓唬别人的习惯”
对了,我还没有问,你是哪一个王的胡姬?”
娜哈闻言暴怒。
一脚踢在肖玉华的肩头道“我叫云娜”
你也可以叫我娜哈,我不是谁的胡姬,如果非要说是,我是我哥哥的胡姬!”
肖玉华抱着脑袋任由娜哈不停地踢他,他不是没有想过把这个漂亮的小胡姬抓走卖钱,问题是红柳丛里还有好几个被太阳晒得黑乎乎的光头在那。
他的直觉告诉他,胆敢对这个小胡姬起半点坏心思,一定会被那些狂暴的和尚用棒子捶成肉泥。
唐人的餐桌 第二章我要打败你
娜哈起身离开的时候,肖玉华已经吃完了老大一块腊羊肉,他舔一舔手指上的油渍,最后看着水潭里脏兮兮的自己,他觉自己应该如同那个叫做娜哈的姑娘说的那样,好好洗一个澡。
事实上,男子洗完澡之后,总会变得英俊一些,肖玉华洗完澡之后自然也不例外。
不过,他觉得跟那个美丽的姑娘比起来,自己还是不够英俊,所以,他有用沙子将自己全身上下狠狠地搓了一遍,最后再跳进水潭里洗了一遍……
事实上,他洗了一晚上的澡,哪怕夜晚的水潭冰凉刺骨,他的胸口也是热乎乎的。
肥胖一些的尸体是可以点燃的,这一点取暖常识,肖玉华还是知道的,只要在那两具尸体的肚皮上割一个十字口,再把一根烧红的木炭放上去,等油脂浸透了木炭,再把木炭放进火堆里点燃,重新放回那个十字口,就能得到两道稳定且持续的光源了。
天亮的时候,红柳林里的鸟鸣声嘈杂极了,肖玉华看看自己被水浸泡的有些发皱的手以及那两具已经烧的不剩下多少东西的蜡烛,决定去红柳林边上的营地去寻找一下那个美丽的姑娘。
虽然有可能被那群光头打一顿,这个时候,肖玉华还是觉得看到那个姑娘的事情比较重要。
他到底换上了那两个蜡烛留下来的靴子,虽然靴子很大,到底还是靴子,比他在脚上包一块牛皮要好看的多。
红柳林绵延二三十里。
穿过这片树林之后,就能看到一个很大的营地。
那座营地里有好多好多的货物,好多好多的牛羊。
好多好多的骆驼跟战马,如果谁能够抢到这批东西,就能成为方圆一千里以内最富裕的人。
红柳林是戈壁滩上最后一个可以保护那些没人要的人的庇护所。
有钱人都居住在堡子里,更有钱的人会住在城池里,有田地的人会住在有栅栏围着的大院子里,只有那些没有钱,没有地,没有牲畜的人,才会居住在红柳林里。
而肖玉华,就是这片红柳林的王。
他之所以被其余的乞丐称之为王,完全是因为他最能打,只要人人都喊他一声王,在被那些田鼠人欺负的时候,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喊他们的王来帮助他们。
洗了一夜澡的肖玉华,在红柳林里走了一阵之后,因为年轻的缘故,被水泡的孵囊了的皮肤,慢慢恢复了紧致,并且在戈壁朝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一颗不知道长了多少年的老红柳树下,有一个小小的羊皮帐篷,一颗乱蓬蓬的脑袋从帐篷里探出来瞅着大步流星的肖玉华道“别去惹他们,会没命的,我的王”
肖玉华顺带着一脚把那颗脑袋按进帐篷,对他的警告不理不睬他这个时候,只想着能再看看那个美丽的姑娘,闻闻她身上好闻的味道。
“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啊——我的王”老乞丐的声音从他的背后传来。
肖玉华闻言停下脚步,倒退着来到老乞丐的窝棚跟前道“喂,老家伙,你昨天看到那个漂亮的小娘子了吧?”
老乞丐将头缩回窝棚道“那就不是胡姬,应该是一个地位很高的公主,一个大漠公主”
肖玉华高兴地点头道“是这个道理”
是这个道理,她应该是一个尊贵的公主,你觉得我娶她回来怎么样?”
老乞丐把头探出窝棚嘿嘿笑道“我的王,这不可能,公主不会嫁给你这种贫穷的国王的”
肖玉华有些愤怒,就把老乞丐从窝棚里掏出来准备揍一顿再塞回去,就听老乞丐继续道“你的武艺很厉害,可以混到那个美丽的公主身边去当护卫,然后你再拿出你所有的手段来勾引她,最后带着她逃离那支队伍,这样一来呢,她就只好嫁给你,在这片红树林里为你生儿育女了”
您看,您卑微的臣子给您出的主意怎么样?”
“你说,我必须混到她身边?”
“是啊,是啊,那些和尚很厉害的,而且他们还穿着金色的铠甲,一定是和尚中最厉害的那种,我的王,你打不过的”
肖玉华用力的挠挠头,虽然刚刚洗了一夜的澡,他的头皮屑还是如雪片般纷纷落下。
真的很头疼啊,阿凡提没有说错,那些和尚他真的是打不过啊。
不过,肖玉华是一个想法很简单的人,他立刻决定就像阿凡提说的那样,先混到那个公主身边再说。
说不定那个公主真的是喜欢自己,要不然干嘛在自己的水池里洗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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