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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人的餐桌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孑与2
这个笨蛋到现在还不明白,雁门郡公那个爵位的价值,就算再不好,穷尽梁英一辈子,哪怕是把骨头都榨干送给李唐皇家,也不可能再得到了。
有时候云初自己都感到奇怪,凡是跟着自己混了一阵子的人,好像都觉得自己可以做到马上封侯这种事情。
于是,云初抬手就抽在梁英的脑袋上,而且一开始抽打就不再停下来,他希望能把这个家伙脑袋里的水都抽打干净,好让他对现实有一个新的认知。
梁英挨了一巴掌,就知晓自己一定是那里做错了,又不敢躲,只能低着头受着。
连续抽了十几巴掌,抽的梁英头昏脑涨的快要站不稳了,温柔这时候才道:“好了,这孩子傻一些,再抽打下去,就打的更傻了。”
云初停下手,恼怒的道:“也不知道是跟着谁学的臭毛病,家里不好,不想着如何改变,就想着一走了之。”
梁英终于明白了师傅为何会打他,忍着委屈道:“您不知道,家里烂透了。”
温柔也忍不住在梁英的脑袋上拍一巴掌道:“雁门郡公府邸,本就是依靠军功起来的人家,这样的人家里就该实行军法管制。
偏偏你阿祖在外边弄来了老大的一笔钱财之后,就丢给你祖母按照一般的家庭管理。
一支军队一月不施行军法,就会混乱,一年不施行军法,就会衰败,你家多少年都不施行军法了,当然乱透了。
现在不要想着留在西域自己过痛快日子,跟我们回到长安之后,先把家里整理好,该打死的打死,改送官的送官,该遣散的遣散,等你把家里整理清楚了,在家中搜罗出一支可以用的军队了,再来西域当一个小都护。
等你阿祖亡故之后,再把雁门郡公的爵位继承一下,到时候再找机会给你弄一个从五品的军官身份,到时候,雁门郡公的旗子就立起来了。”
梁英咬着牙根道:“我阿祖不会同意的。”
云初就哼了一声道:“那就强行夺权,我就不相信,你现在会弄不过你老祖。”
梁英嘴巴张的大大的不知道怎么接话。
温柔再一次出面帮一下这个傻孩子。
“你爷爷以前是土匪,后来是官兵,后来再成叛匪,反叛成功之后就成了勋贵。
他拥有的权力都是夺来的,抢来的,那一次不是弄得人头滚滚血流漂杵的?
你以为像他这种人会轻易地交权?让他亲手把权力给你这不是梁建方的心态,他希望你能从他手中夺走。
只要你表现出来的实力一旦被他认可,像他这种老强盗出身的人,就一定会遵从你这个新的掌权者,而且是死心塌地的那种。”
梁英心乱如麻,只说要回去好好地想想。
对于梁英表现出来的审慎的态度,云初还是很满意的,毕竟,举着刀子割断亲情对谁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可是呢,不论是国家改革,还是家族改革,与之相伴的都是很大的痛苦。
等梁英走了,温柔就对云初道:“怎么,有想法了?”
云初点头道:“长孙无忌倒霉之后,关陇世家再无出头之日,皇帝想要用人,就只剩下山东人可用了。
以前是关陇这边清洗山东,看样子,马上就要出现山东清洗关陇了。
陛下拿下长孙无忌就可以了,实在是没有必要逼迫他自杀。”
温柔吃了一惊,连忙道:“陛下杀了长孙无忌?”
云初从袖子里取出一份邸报递给温柔道:“上面说,长孙无忌有愧天恩,行到黔州就上吊自杀了。”
温柔一边看邸报一边问道:“这个中书舍人袁公瑜为什么会去了黔州?”
云初瞅着温柔笑道:“自然是去杀长孙无忌的。”
温柔叹息道:“审理长孙无忌谋反桉子的是李绩跟许敬宗,这两人都是长孙无忌的仇人,陛下真的好会挑选审判人选啊。
这个时候,太子再想保住长孙冲这一支,恐怕已经不可能了吧?”
云初又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给温柔道:“狄仁杰来的。”
温柔看过这封非常平常的问候书信,事实上,他就没有看信,眼睛一直落在书信上的标点符号上,大唐人一般不用这么复杂的标点符号,为了避免出现歧义,最多点个点,或者空出一格,另起一行。
狄仁杰写给云初的这封信上,却标注了很多旁人看不懂的标点符号。
别人看不懂,并不表示温柔看不懂,看完书信之后,温柔再一次长叹一声道:“长孙氏这一次是真的被啃咬的一点筋骨都没有留下啊。”





唐人的餐桌 第七十二章见不得好东西
九月的时候,佛国这边下了一场毛毛雪,雪不大,也就给青草上蒙了一层白色的盖头,只需要等到明日太阳出来,这些雪就会变成露珠。
佛国这边的青草八月底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变黄了,只是眼前这场小雪是杀死这些枯黄野草的最后一个凶手。
来自库法的十二支商队已经有九支抵达了佛国,剩下的三支商队也将在三天内赶到。
云初以大唐蓝田侯的身份邀请优素福来佛国做客,顺便给商队送别一下,鼓励一下。
可惜,优素福不来,他很担心自己会被云初抓住,再勒索一遍钱财。
本来都是正式邀请了,他来大唐的羁縻地应该是很安全的一件事,优素福隐约觉得云初能干的出再勒索他一遍的事情,所以,委婉的拒绝了,派来了一位德高望重的大毛拉来代替他为商队祝福。
大毛拉是大食人中的学者,事实上,能被称之为学者的人素质都是很好的。
云初很想把儒雅之气用在这位大毛拉的身上,总觉得有些冒犯,把自己忐忑的心情给大毛拉说了之后,这个留着一大把白胡子的大毛拉拉着云初的手道:“站在苍穹下,人的心就是洁净的,只要是赞美,我为什么会拒绝呢,我从今后愿意说自己是一个有儒雅之气的大毛拉!”
听了这个老家伙的话,之后,云初立刻就把这个老家伙归类到最危险的敌人的范畴里面去了。
一个心胸开阔,且不拘泥于表象的大毛拉,如果想要欺骗蠢笨的西域人信教,一定会无往而不利。
大毛拉对佛国那座宏伟的佛祖凋像赞不绝口,对沿着山坡修建出来的鳞次栉比绵延不绝的佛国建筑更是表现出极大的参观兴趣。
站在巨大的佛像之下,云初试探着问道:“你们为什么不给自己的神建造凋像呢?”
大毛拉笑道:“默罕默德说,神的启示是通过天仙遮普勒尹勒传达给他的,神又是无形无相,又无处不在的存在,所以,天仙不进有人像的屋子,或者说,只要一个人的家里有画像,天仙就不会进去为他们家诵经,祈祷,消除灾祸。
所以呢,我们认为,给神,天仙,先知,绘制画像,塑造凋塑是不敬的行为。”
云初抬头看看青天,看看雪山,点头道:“你说的很对,只要是神,就该无所不在,甚至就簇拥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地保护,安慰我们。”
这是云初刻意抛出来的倾向于大食人信仰的话题,他希望这位负责传教的大毛拉能抓住这个话题,好好地给他传播一下教义。
云初希望通过传教这个事情增进一下两人的情感,然后再研究一下,有没有可能通过这位大毛拉,弄到更多的好处,获得更多的便利。
没想到这位大毛拉并没有向云初传教,或许,这位睿智的智者很清楚一个成熟的政客是一个什么德行。
不论是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民族的政客,他们信奉的其实都是利益之神。
至于别的神,那只是看需要才有选择信奉的。
因为,一个真正有神信仰的政客,会作出很多不理智的决定,继而伤害到国家利益。
“在大食人心中,人不是作为具体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作为情感世界、一种情绪、节奏、音乐而存在,
君侯就是一段极为优美的音乐,一片灿烂的风景,一朵正在盛开的花朵,甚至是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有时候,一条鱼跃出水面,看到了天空,这就是神的旨意,神允许它脱离平凡,成为一个见识过天空的鱼。
指引人,野兽,鱼超越自己本身的阶层,得到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学识,获得原本不可能得到的巨大幸福,这就是神存在的意义。”
“至于我们人,并不比鸟兽虫鱼高明多少,人的最终归宿是来世的天堂或火狱,今生之所以重要,只是因为它在为来世做准备……”
云初不得不承认,传教这种事情一定要由那些有学问,会说话,且外表极具欺骗性的人来传播才能有好结果。
就像云初以前在上学时候知晓的共产主义跟他在博士导师口中得知的社会主义完全是两回事。
前者生硬,苦涩难懂,昏昏欲睡,后者说的让人精神振奋,如沐春风,且有喜洋洋之感。
如果类似大毛拉这种人有一百个,云初对于守住西域人的信仰没有半点把握。
这一百个大毛拉,比来一万个骑着马,手持弯刀的全甲胃骑兵传教更加的可怕。
毕竟,云初觉得自己家有炸弹,可以对付一万个全甲胃骑兵,却没有办法用炸弹炸碎大毛拉传教的声音。
云初与大毛拉一边游览佛国,一边谈话,两人都能从对方的话语中得到启发。
大毛拉对云初的信仰很是尊重,至少,在来到大佛跟前的时候还抚胸施礼了。
“对于任何不可知的强大,我们都应该心怀谦卑之心,毕竟,我们人类仅仅是青天下的一颗草籽。”
“您说的这句话,与我大唐最高妙的学问有异曲同工之妙,就您刚才说的沧海中的一粒种子,我们那里称之为沧海一粟,一样的发人深省,一样的广阔辽远。”
大毛拉笑道:“学问的尽头便是神,我只希望能早日抵达神的身边,亲自聆听神的教诲,解开我心中积存的疑惑,探索更多的未知。”
站在雪山下,佛陀凋像脚下,目光所及一片秋色,如果身边的这位不是负责教化皈依波斯人的大毛拉的话,云初还是很愿意邀请他走一遭长安的。
不过,现在不成,这个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太具有欺骗性了,而大唐长安的百姓虽然精明,还没办法抵抗得住这个老家伙的蛊惑。
这个老家伙对于长安百姓来说,实在是太危险了。
尤其是云初一想到当年张角大呼一声道:“青天已死,黄天当立,岁在甲子,天下大吉。”然后,原本还非常强盛的大汉就分崩离析,云初就觉得害怕。
有些人长嘴是为了吃饭,有的人长嘴是为了说话,唱歌,而有的人长嘴,就是用来祸乱天下的。
参观完毕了佛国,云初送大毛拉去房间休息之后,等他在看到娜哈跟卓玛弄了一个火堆,在烤糖萝卜吃,心中就愁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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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出一圈黑嘴的娜哈见哥哥在看她,以为他也想吃烤出来的糖萝卜,就用黑爪子拿着一块烤的焦黄的糖萝卜过来,示意哥哥吃。
烤的糖萝卜果然很好吃,就是甜蜜的糖萝卜吃进肚子之后,就开始泛酸。
娜哈是这边的宗教领袖,大毛拉是对面的宗教领袖,一个风光霁月的,一个吃的满嘴黑。
这让云初对佛国不确定的未来充满了忧虑。
娜哈就不该坐镇佛国,应该换玄奘大师亲自过来坐镇才好……玄奘大师跟大毛拉才是真正的对手,娜哈不是!
大食人对于做生意似乎非常的狂热,尽管云初已经预料到初期会有一个试探期。
没想到仅仅是试探期,佛国就聚集了整整五十六支大食人的商队,超出了云初与优素福商议好的五十支商队。
五十六支商队,拥有一万六千匹骆驼,将近四千大食人,虽然大食人的骆驼跟西域的骆驼相比,显得比较小,背上只有一个驼峰,可是,架不住数量如此之多。
再加上西域本地的商队,以及云初带来的商队,汇和成一个巨大的商队之后,就不再是商队了,而是一支具有攻城夺地能力的大军。
幸好,大唐人最不害怕的就是有攻城夺地能力的军队,换一个时代,玉门关绝对不会为这么一支商队打开城门的。
国力强大的好处这个时候就体现出来了,皇帝只会认为走进玉门关的这一万六千头骆驼是财富。
不会有别的想法。
云初早早申请的入关文书,是张东海风尘仆仆的送来的,这份文书是鸿胪寺签发的,后边还跟着一枚户部的印信。
皇帝还贴心的给了云初一道可以要求沿途官府供应粮草的旨意,当然,粮草的价格也非常的感人。
张东海不是一个人来的,除过他身边的那些百骑司的人之外,还多了一个囚笼,云初仔细看了之后才发现笼子里装的竟然是瀚海都护府的都护王孝杰!
云初指着用袖子蒙着脸的王孝杰问张东海:“他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张东海道:“私藏马王!”
云初愣了一下道:“马王?”
张东海点点头道:“那是陛下才能用的东西,这个狗东西竟然敢私藏不交出来。”
云初道:“什么样的马王,能让这个家伙如此的忘乎所以呢?”
不等张东海回答,云初就听到了一声高亢入云的战马嘶鸣,这一声嘶鸣,竟然引得云初驻地的战马,齐声嘶鸣起来应答。
一向不愿意被拴在槽头吃草的枣红马竟然自己跑进来了,围着云初不断地打着响鼻,还总是用头去拱云初,似乎很担心遭到云初的丢弃。
云初一边安慰着枣红马,一边好奇的对张东海道:“带过来,让我看看。”
张东海犹豫的道:“君侯,还是别看了,看了之后拿不到手,反倒不美。”
云初抓着枣红马的耳朵笑道:“什么样的马能让我心神失守的起贪心?”
被关在囚笼里的王孝杰抓着囚笼栏杆冲着云初大喊道:“宇初兄,别看,看了就是灾祸。”
云初笑骂道:“你这狗日的是在怂恿老子犯错呢,东海,把马王拉出来,让我看看,我就不信了。”
张东海叹息一声,就出去了,片刻功夫就牵着一匹全身都被麻布包裹起来,只露出两只眼睛跟耳朵的白色战马。
云初瞟了一眼道:“这没有什么稀奇的嘛。”
王孝杰道:“老子当初也是这么想的。”




唐人的餐桌 第七十三章没人喜欢西域
战马的外衣被掀掉了,云初如遭雷击!
很久很久以前。
云初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在一个无聊的下午,云初与一位女孩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云初还记得那一天的天气,街头上的广告,绿树红墙上斑驳的光影,他甚至还记得画外音一般的吆喝声,那是一个卖杏子的商贩喊出来的。
杏子很黄,很大,看着就肥美多汁……
云初下意识的看着女孩的背影拿起杏子就吃,等女孩的背影从视力极好的云初的眼帘里消失,他才发现那个卖杏子的正不怀好意的看着他。
再低头,才发现自己吃了好多的杏子。
那一天,云初把中午饭钱全部给了卖杏子的。
而他,因为吃了太多的杏子,以至于牙齿被酸倒了,整整一天啥都吃不下去。
他什么都记得,甚至记得卖杏子的那个家伙流露出来的猥琐表情,还记得他鼻孔里探出来的两根长长的鼻毛。
偏偏记不得那个女孩子的长相了,只知道那个女孩子真的美丽到了极致。
看到眼前这匹马,云初就不由自主的想起那个令他缠绵悱恻了很多年的那个下午。
美丽的事物,就是美丽的事物,之所以称之为美丽,是因为他是真的好美……这是一句废话,却是云初心头真正的想法。
这匹马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它珍珠般皮毛,还在于它流畅的身形,各个部位长得极为匀称,不大,不小,不高,也不矮,最过分的是云初居然能从这匹马的双眸中看出一丝丝的妩媚之意来。
这就很人性化了,也不知道这一丝人性是这匹马本身旧有的,还是人们看到这匹马之后自愿给它添加上的。
这是一匹闪着光的马,最妙的地方在于光线会随着马匹的肌肉运动而随之变化,明暗交替,流动如水。
这是一团活着的光。
如果美到极致,那么,就会有更多的美汇聚到它的身上,上苍就是这么不公平,多的,会给它更多。
“完了,宇初,你也进来吧,哥哥给你留着位置呢。”王孝杰驴子一般的声音在云初背后响起。
云初低头瞅瞅看起来跟驴子差不多的枣红马,心生感慨,再回头看看长出一对驴子耳朵的王孝杰,最后对隐隐长出一张驴脸的张东海道:“罩起来吧。”
张东海嗫喏一下,低声对云初道:“君侯,不能拿啊,这东西太扎眼了,隐瞒不住的。”
云初最后看了一眼那匹马形珍珠一眼,回头看看王孝杰,对张东海道:“把他放出来。”
张东海听闻云初要王孝杰,不要这匹马,立即松了一口气,迅速的给宝马披上罩衣,把王孝杰从囚笼里给放出来。
王孝杰甩着一对驴耳朵愉快的朝云初跑过来,就被云初一记凶狠的侧踹,又给踹回囚笼里去了。
所有的不甘,愤怒都从这一脚上宣泄出去了,云初也终于回归了平常心。
再看枣红马发现这孩子的两只大眼睛里满是委屈的神色,就从袖子里掏出一把炒黄豆放在手里,让枣红马几口吃干净。
王孝杰哎呀哎呀的叫着再一次从囚笼里爬出来,小心的来到云初跟前道:“不能再踹我了,两天没给饭吃了,虚着呢,不经打。”
云初之所以会殴打王孝杰,完全是因为这个混蛋在西域待得时间太长,以至于开始有了西域人的思维。
西域与大唐之间的差别在于,一个极致的个人英雄主义,大唐却是一个集体社会。
在个人英雄主义盛行的社会里,每个人都想获得最美丽的女子,跑的最快的战马,吃最美味的食物,因此上,王孝杰在看到这匹天马之后,第一个念想就是藏起来自己用。
大唐社会不是这样的,这是一个类似蜂巢,或者蚁穴这样的集体社会。
权力来自于蜂后,蚁后,再由他们将权力依次下放,最后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社会。
这一现状不会改变的,自从秦始皇奠定了这种社会基础之后,很多很多年以来,不论这个民族如何变化,最终都是万变不离其宗。
在这样的社会里,那匹被重新罩上罩衣的珍珠一般的战马,只能属于皇帝。
除过皇帝的任何人获得这匹马,在大唐这个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下都是不能容忍的,会打乱固有的社会形态。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句话是陈胜吴广喊出来的。
王侯将相在中国确实没有种,你可以推翻原来的王侯将相,自己当上王侯将相,然后,在你已经成为王侯将相之后,王侯将相就有了种……也就是说,你继续延续了蜂巢一般的社会体系,并且是其坚定地维护者,直到被别的不满意的人推翻为止。
反正,屠龙的英雄最后总会变成恶龙的,这一点不会改变,云初甚至怀疑,哪怕这片大地上的人都死光了,重新诞生出来的新人类,或者别的什么种族,也会延续这一套社会体系。
只要他或者她的基因中还有一丝残存的上古基因,社会就不会变。
所以说——我们是龙的传人!
看着狼吞虎咽的王孝杰,云初问张东海:“这个混蛋还有救吗?”
张东海道:“这就是一个混蛋,救他不划算。”
“为啥?”
“天山瀚海都护府已经被他给毁掉了,那里民不聊生不说,人口几乎跑光了。”
云初道:“牧民们的生活习惯就是这样的,逐水草而居,这在西域很常见。”
张东海犹豫一下道:“那就需要有人来背锅。”
云初看看依旧没心没肺的吃东西的王孝杰,就叹口气道:“他的都护府就在北庭都护府跟安西都护府之间,至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统属。
你看,这口锅能甩到薛仁贵跟裴行俭的身上吗?
至于属地上的突厥人,回鹘人也不是不见了,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生活而已,反正,西域大地都是属于大唐的。”
“薛仁贵,裴行俭愿意被这口黑锅吗?”
“他们会非常的愿意,只要说这匹马是大家联合敬献给皇帝的就是了。”
“君侯,我听说这两人性情狷介,似乎并不喜欢拍马熘须之举。”
“你想错了,此时此刻,他们两个比谁都想拍一拍皇帝的马屁。”
张东海无奈之下,只好答应。
就在云初刚刚处理完王孝杰的事情,王孝杰就吃饱喝足了,走过来对云初道:“还是老朋友靠的住。”
云初笑道:“事情解决了,你却同时得罪了薛仁贵跟裴行俭,你就不害怕吗?”
王孝杰哈哈笑道:“得罪谁,都没有得罪陛下来的可怕,这两人最多不待见我,给我穿小鞋,陛下会让我此生都没有办法戴头盔。”
云初不解的道:“你就这么厌恶西域,宁愿犯一个错误也要离开这里?”
对于王孝杰想要把那匹马藏起来自己用的这个说法,云初一个字都不信。
原本摆烂的王孝杰在听到云初这样问之后,就擦一擦嘴,看着云初道:“我来西域已经五年了,当年,我们一起接受选拔之后,你们后来都去了辽东,只有我被派到了西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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