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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铁骨

时间:2023-05-21  来源:  作者:无语的命运

    朱明忠说笑道,看着激动到甚至都无法呼吸的韩冰凌,生怕她有什么意外的他连忙站起来,拍着她的后背说道。

    “别激动,我知道你很激动。冷静,冷静……深呼吸,对,吸气,呼气……很好,好了,现在可以了吗?”

    “嗯……”

    韩冰凌一边深呼吸,一边应着声。

    “好了,我告诉你……其实,这件事,估计还要等很长时间,毕竟,我的还没有发表,”

    啊……原本激动不已的韩冰凌,这才反应过来,似乎自己白激动了。前一刻还是满面激动的她,转瞬间脸上挂满了失落。人家只是说也许,到时候……天知道,这个到时候,他的能不能拍成电影,你想当电影明星想疯了。

    “不过我昨天拿到了第一笔稿费,所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今天可以早点下班,然后我请你吃顿大餐,感谢你这段时间对我的照顾。”

    “算你有良心!”

    心情已经恢复如常的韩冰凌,往店里看了一眼,然后说道。

    “不过,你要等我下班。”

    “行,没问题,你先忙你的,我先写一会。”

    朱明忠指着桌上的稿纸说道。

    然后,一切又都和平常一样,朱明忠坐在临街的坐位着“写”着,至于韩冰凌尽管空欢喜一场,但还是和平常一样,会不时的走过去给他续杯。

    一天过完后,直到傍晚,换下了工作服的韩冰凌来到朱明忠的面前,对他说道。

    “走吧,我们到那里吃饭?”




第516章 文豪与导演(新书发布,求支持)
    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其实也不可能有会发生什么,顶多也就是两个身在异乡为异客的人吃顿饭而已。

    清晨,朱明忠打着哈欠便起床了,揉了一下太阳穴,昨天又没睡好的他,感觉只是微微有些疲倦。

    “年轻可真不一样……”

    感概年轻的躯体所拥有的旺盛的精力,一宿半睡半醒,几乎没有什么影响。

    年轻并不是资本。

    起床,离开的酒店,朱明忠在酒店附近的公园里跑了一个钟头,在回酒店的路上,

    落脚的问题又一次摆到了眼前。

    是租公寓?还是买公寓?该怎么决定呢?

    对于任何一个穿越者来说,往往首先需要解决的,也就是衣食住行这样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正当他举棋不定时,他注意到一块房地产公司的招牌。这招牌就挂在街旁一幢建筑的前。于是便径直走了过去。

    “这是幢刚刚翻修一新的房子。”那位妇女说。一头花白头发的妇人,脸庞遍布皱纹,但是装扮的却很得休,显得很优雅,她是房地产代理公司的老板。这是她带他看的第三处房子了。

    “这房子应该是最适合你要求的,位于顶层,所以很安静,但是它有电梯省得你辛苦的爬楼梯,有一个漂亮的顶层露台,两间卧室、有厨房、卫生间,有暖气,甚至还有电风扇……”

    打量着眼前的房子,朱明忠不得不承认,这里确实很符合他的要求。酒店式的公寓住起来非常省心。

    电梯,电灯,甚至电视机。这些早已经久违的物件,现在又一次出现在生活之中。确实是让人有些感慨。

    甚至让他有种重新回到文明世界的感觉。

    “这里一个月多少钱?”

    “35元,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自理。”

    长安居大不易,要是韩冰凌的话,估计半个月的薪水都搁在房租上面了。

    “行,就这儿吧。”

    手里有钱,决定做的倒也利索,接下来的一切都很简单,付押金、房租签合同、拿钥匙,然后在那个妇人离开后,置身于这间有沙发、有电视所有东西都一应俱全的房间里,朱明忠的心里突然涌起一种莫名的感觉。

    在过去的几十年间,无论是抗击满清时,还是后来成为帝王时,朱明忠都曾多次感到过害怕——他害怕失败,因为他知道失败的代价,以驱逐满清时,失败会让民族陷入奴役,成为帝王时,失败会让民族近代陷入黑暗。

    总之,无数次他半夜醒来时,都会感到莫名的惶恐,那种恐惧是对未来的恐惧。他甚至还能清楚的记得当时心怦怦乱跳,一个劲儿地恶心,汗水浸透了衣衫。

    不过那个时候所感受到的更多是一种惶恐。即便是醒来之后也会感觉到惶恐,感觉到压力。那种压力总是会伴随着他。

    而现在,置身于这间甚至比他在皇宫里的一间卫生间还要窄小的房间时,不知为什么,他却感觉有些安心。曾几何时,那些压力都在慢慢的消失。

    至少在这个时候,他再也不需要去考虑什么家国天下。整个人完全是放松的。

    对。没有压力的生活!

    过去那么多年,自己失去了什么?而现在,自己在这里得到了——生活的机会。

    或许,这正是上天给自己的回报吧。现在,终于可以放开一切了。

    生活——这才是我需要的。从现在开始自己可以尽情的享受人生了。

    就这样,朱明忠当天就搬进了这间公寓。

    不过,我的生活应该从那里开始呢?

    从再抄一部开始?

    这当然是必须的,生活的前提是金钱,至少现在,写是朱明忠维持生计的法子。

    伏身于书桌前奋笔疾书,朱明忠手中的钢笔在方格信纸上,快速的勾勒出一个个方块字,随着他的笔尖划动,《萍踪侠影录》里那个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不计世仇,甘愿抛弃荣华富贵、奔波于塞北中原之间,屡建奇功的大侠张丹枫的生动形象就这样跃然浮现于纸上。

    良久之后,在“写”完脱不花两军阵前为张丹枫自尽以后,朱明忠放下手中的钢笔,然后就那张丹枫是我很喜欢的武侠人物,可惜,他犯了这本书里每个人都犯的一个毛病,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反而没有脱不花的坚毅决绝给人留下的印象深刻。

    这本书既是梁羽生武侠的扛鼎之作,亦是梁羽生本人最满意的作品,同样也是朱明忠最喜欢的一部,不过印象最深的是,里边所有的感情,都是莫名其妙的一见钟情。

    “也许应该改一下。”

    朱明忠自言自语道。

    “我姓张,双名丹枫。丹心的丹,枫树的枫。”

    暗自咀嚼这句话,朱明忠的唇角溢出不可止的微笑。至情至性,让生命最初对男子惊艳的,唯有张丹枫。

    相较于古龙、金庸,梁羽生的作品让人留住深刻印象的并不多,古龙的作品用字少,却表现意境完整,而且故事的结局往往出人意料,至于金庸叙事能力强,描写的人物众多,场面宏大,故事的可看性高,当然改编成电影电视最多的也是他。相比他们两个人,梁羽生的故事总是有点波澜不惊的味道,但是这部《萍踪侠影录》却是朱明忠为数不多的喜欢!尤其是对张丹枫这个主角,更是心怀好感。

    不过有点遗憾是书的后半部节奏把握的不太好,有点虎头蛇尾之嫌!

    “那就改一下吧!让故事更完美一些。”

    或许是因为少年时读这本书,对它心怀遗撼,所以,朱明忠便对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修改,以便让它更加完美一些。

    其实有时候抄书就是这样,操着操着总会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朱明忠也不例外,过去看起来并不满意的内容,被他稍稍进行了一些修改。

    良久,从夜深人静,再到天色放明,足足在书案前趴了一夜的朱明忠,再次起身时,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看着纸面了更加鲜活的张丹枫,朱明忠笑了笑,突然间他有一个想法。

    女的自己写了一个邪魔妖女练霓裳,男的写了一个公子如玉的张丹枫,算起来,也算是把梁羽生最经典的两部给写完了。

    “梁羽生的,抄上这两部就差不多了,还得再想想办法,自己再怎么着,也是当文豪的人,不能就写写武侠吧!”

    朱明忠大言不惭的自言自语道。

    当个文豪,似乎也不错啊。

    就像写《***》的李渔,人家可是在一百多年前,就成了百万富翁……呃,不过,他似乎不是文豪啊。

    嗯,也算是传世之作吧!

    就是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被拍成电影。要是还没有拍成电影的话,自己去把这部拍成电影似乎也不错,应该不需要交版权费吧。

    就是不知道那部大作没有机会在电影院里放映。

    调侃着李渔,想着成为一代名导的同时,朱明忠却又不得不去考虑一个现实问题——将来。

    或许,眼下这种轻松的生活,正是他一直以来所向往的,至于写武侠,那也不过只是为了挣点钱花差花差,改善生活。

    可是人总得有一些更高的追求吧。

    比如说名利双收……写一部有影响力的严肃作品,然后成为闻名于世的大文豪。当然也可以成为大导演。那时可真就名利双收,当然也可以白色兼收。

    “名利双收?”

    突然,朱明忠哈哈大笑道。

    “什么名能大过皇帝?你都是做过几十年皇帝的人了,怎么还这么偏执,眼下这样的日子不就挺好的嘛!”

    自嘲之余,朱明忠总算是跳出了那片刻的“执着”,随后感觉有些疲倦的他双手交叉反扣,向上伸展狠狠的伸了个懒腰。

    “啊……”

    打了个哈欠的朱明忠望窗外看去,窗外朝阳正跃过远方的一栋高楼。看着远处那些带着大屋檐的高楼,一种时空的错愕感又一次与他的心底浮现,这个时空给他带来了太多了新奇。

    新奇的时代,新奇的建筑,甚至就连服装也是新奇的,广袖飘飘的汉服尽管没有被淘汰,但是以军装发展出来的新式服装,却成为街道上的主流。

    源自后世的忠义军军装,在兴乾年间不仅被军警接受,同样也被工厂吸收作为工装,毕竟相比于传统衣衫,它们更适合在工厂中工作,慢慢的,类似军装的各类服装在兴乾年间开始流行。

    而到了这个时代,男子更是以军装发展起来的猎装夹克为主。至于建筑,那种带着明式风格的高层建筑,早在兴乾末期就已经出现在中都等地,现在,经过上百年的发展,建筑变得更高,但是不变的仍然是中式风格的整体装饰风格。

    或许,这才是历史真正的必然吧!

    就这样,眺望着远方,朱明忠欣赏了好一会都市的清晨后,才再次回过神来。

    “居然写了一夜。”

    看了一眼手表,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六点多了,肚子里头正敲着鼓,是有些饿了。

    “得,吃饭去,往后可不能再这么熬夜了……”

    ()



第517章 新的机遇(新书发布,求支持)
    在卫生间里简单洗漱,整理完仪表,朱明忠就出了门。

    因为不需要像通勤族一样每天为生计奔波,现在朱明忠的日子倒也还算空闲,在离开公寓他,他想去找个报亭买份《期刊》。

    在中都的街头,报亭随处可见,毕竟,现在尽管电视已经初显峥嵘,可是报纸、杂志依然是主流舆论的王道,街角就有一个报亭。

    径直走了过去,看着正在报亭看着报纸的男子,朱明忠张口问道。

    “老板,有没有《期刊》。”

    正在看报的报亭老板甚至连头都没有抬,只是随口说道。

    “这个新来的五角一本。”

    价格不贵,也谈不上便宜……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的。

    “给你钱。”

    朱明忠笑了笑,从一旁抽出一本期刊,在简单的封面上,可以清楚的看到这期杂志主打的几个,而《白发魔女传》赫然位于榜首。

    “终于出版了!”

    看着手中的这本杂志,朱明忠的心情显得颇为愉悦,毕竟这是“他”的第一部作品。

    从报亭老板那买到一本《期刊》后,朱明忠并没有第一时间就看,而是找了一间早餐饭,进去点了一份早餐,一笼包子,一碗糊辣汤,然后正当他准备,一边吃着早饭,一边看着杂志的时候。

    那边挂在墙上的电视里,却传来了新闻记者的话声。

    “今天是“永昌号”沉船二十周年纪念日,在纽约当年的幸存者们以及纽约当地官员齐聚于码头,为遇难者默哀……”

    听着新闻,朱明忠并没有急着去期刊,而是听起了新闻。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注意到,似乎自己并没有看电视的习惯,过去手机取代了电视,而后来,却没有电视可看。

    现在……看着彩色电视机上并不算清楚的画面,朱明忠自言自语这道。

    “也许,以后应该经常看看电视。”

    至于也是一个了解外界环境的渠道。

    心里这么寻思着,朱明忠继续看了下去。

    “……永平三十年3月17日,从圣彼得堡驶出的“永昌”号,它是当时世界上吨位最庞大、内部设施最豪华的邮船,有“永不沉没”的美誉。途径丹麦、南安普敦、瑟堡-奥克特维尔,驶向大洋彼岸的纽约。4月3日23时04分左右,“永昌号”与一座冰山相撞,船上有3574名乘客……”

    听着电视机里介绍着事件的背景,朱明忠的眉头微微一锁,这个新闻听起来似乎有点儿熟悉,也就是换了个轮船的名字而已。

    或许时代已经改变了,但是有一些自然环境因素并没有什么改变,北大西洋恶劣的自然环境,一直都是海上航行最大的敌人。

    “或许,可以考虑一下写本泰……《永昌号》,把杰克和露丝之间的爱情写出来,可的写张三与露丝的……”

    看着电视里的新闻,朱明忠抿了抿嘴唇,不由想起曾经让他颇为感动的那个电影,然后自言自语道。

    “其实,也可以拍成一部电影啊!如果有船的话,投资应该不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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