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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谦少
仿佛我是跟随在他身后的一个花痴,一个狂热的粉丝,一个干扰到了他生活的偷窥者,他是为了不让我难堪,照顾我的感受,才跟我虚与委蛇这么多年。
什么友谊,什么交情,什么年少挚友,什么月光,不过都是狗屎!
我最怕做的噩梦,不是生死,不是世界末日,是他在梦里像往常一样情深似海地叫我:“小朗。”
我这辈子都不想再听到这个称呼。
我宁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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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笑话,是他大概还觉得一切都在掌控之中,晾我过了三个月,深秋穿着风衣站在我家门口,似乎很累的样子,他知道海关改革政策出台,我会看到新闻,会知道他最近很忙,压力很大。
他像若无其事一样,坐在我家门口,看见声控灯亮了,抬起头来,可怜兮兮地叫我:“小朗,你回来了。”
当时是深夜十二点,我提着没吃完的午饭,还有我的公文包,因为太累,还怔了一下。
他后来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再找过我。
因为当时我没说话,只是扶着墙蹲了下去,我忽然觉得胃很痛,痛得我想吐,却什么都没吐出来,只吐出了酸涩的苦水。
因为他过来扶我的时候,我躲开了。虽然吐得整个人都在发抖,我还是躲开了。
我说:“别碰我,你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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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里,罗熙来找过我。
大概我确实瘦了太多,他见过我之后,第一件事是买了一堆东西,要做饭给我吃,我说不用,外面饭店多得是,饿了我自己会去。
罗熙说,外面和家里总归是不一样的。
我觉得好笑。
因为这句话很熟悉,以前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我以为,人是以心换心,你把他当家人,他自然会把你当家人。做人只要温暖正直善良,就不会发生什么坏事。我以为,他那些等我心寒之后的挽回,虽然明显却也决绝的举动,那些勾着唇角的笑,对我工作太忙的抱怨,真的是因为他在乎我。
但他自己给了我答案。
他说,人年轻的时候就是要玩,说什么都无所谓,爽到就好。他这么优秀,当然要最好的,外面层出不穷的漂亮床伴他要,宁越那样外貌出色又对他一往情深的男孩子他也要,最后再加上一个死心塌地的,会永远在家里等着他的、还很蠢很好骗、就算偶尔想放弃了,只要他勾勾手指就会跑回来的我。
男人的终极梦想不就是这个?
漂亮的床伴,单纯年轻的仰慕者,再加一个会做家务会照顾人又很蠢的糟糠之妻。
对了,他还不用勉强自己跟我这种糟糠上床。
多好。
简直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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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熙给我煮了粥,我没有喝。
我说不用了。
相比所谓的虚无缥缈的胃病,我更怕的是人心。
我不太想和聪明的人玩了,也不太想和人玩了。
人心太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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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可以如愿以偿地,像苏律师那样,做一座孤独的,高傲的冰川。不需要任何人,坚强地活着。我也很会赚钱了,我面子没有以前软了,遇上死搅蛮缠的当事人,也能和苏律师一样,冷静地打发他们了。
我慢慢变得不像以前的我了。
以前的那个温和的,心里藏着秘密的,喜欢种花却没有时间的,偶尔还会不好意思的许朗,已经慢慢死掉了。
他小时候陪我走过一段路。
现在我用我自己给他陪葬。
多公平。
多美好。





如人饮冰 第29章 答案
十月底我生了一场病。
重感冒,烧到人事不知。是李貅晚上来找我,发现我不在,又打不通我电话,踹门进来才发现的。
也幸亏他性格这么霸道,如果他转身走了,大概我烧死了也没人知道。
期间我昏迷过一阵,我以前很好奇死了之后是什么样子,现在想想大概跟昏迷差不多,那两天的时间像是凭空消失了,醒来就已经在李家了。
李貅说我烧糊涂的时候一直叫我奶奶。
他说我爸一直陪在我身边,我叫我奶奶的时候他哭了,大概觉得很对不起我,因为我想的是我死去的奶奶,而不是他这个活着的爸。
我养病的时候,我爸和李祝融大吵了一架。
李貅说从来没见过我爸这么凶过,基本是他单方面在指责李祝融,陈年往事都拿出来说,放话说要么他搬出李家,要么死了一了百了。
大概还是有第三个选项的,是我住进来。
我病好了之后,李祝融后来单独把我叫去他书房,意思是要我去跟着李貅学做事,我吓了一跳,因为他的口气完全是对又一个继承人的口气。
我跟我爸拒绝了,我爸大概也觉得离谱,又把李祝融骂了一顿。
李祝融这种情商,大概很难知道我爸真正为我抱不平的是什么。
不过不重要了。
我养病的时候,李貅一直在我身边晃来晃去的,一会跟我报告我爸吵架的进展,一会态度很不友善地扔来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让我玩,大概都是他以前看都不给我看的东西。他还趁着管家不注意,把羊驼偷偷牵到了楼上来给我看,大概是想让我开心一下。那只羊驼为了抗拒被牵上楼大概费了很大的力气,因为它看起来似乎很饿,把地毯啃出一个洞。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季节到了在掉毛,羊毛飞得满房间都是,管家气得心脏病都快发了。
我明白我爸为什么一直说李貅其实人很好。他对自己接纳了的人,确实是很好的。只是遗传了他父亲的情商,还有脾气,对人好也是凶巴巴的。
生病时候被灌了一堆稀奇古怪的东西。
我爸这么多年吃了不少中药,大概也吃出了心得,还时不时给我推荐一点怪东西吃。病着不能上班,躺在床上看书,发现把物理当□□好也不错,看起来很有意思。
我问我爸,有没有想过死后是什么样子的?
我爸说大概是什么都没有吧。
我告诉他,我上次看了一部电视剧,里面有种特异功能,是可以把刚死的人复活两分钟,但是两分钟之后,又会死。有个被复活的人醒过来,别人问他死后是什么样子的,他说什么都没有。然后他崩溃了,又重复了一遍:天哪,什么都没有。
我爸说,你这么年轻,想生死这种问题太早了,外面还有大好的世界在等着你。
我笑了,说是啊,大好的世界。
其实我知道不是。
我奶奶活着的时候,跟我说过我爸爸年轻时候的事,他的人生似乎从二十出头就开始完了,然后他换了城市,换了职业,当了一个法学老师,庸庸碌碌过了十年。
说出来也许很滑稽,也很矫情。
但这世界有些事,是会让你心如死灰的。
心死了,就什么都没了。这个世界再好,我看不见,又有什么可期待的呢。
我奶奶说当初在孤儿院第一眼看到我,就觉得我和我爸小时候一模一样。
我们确实很像,一样的死心眼,一样地被人骗。
我这种人,大概很难喜欢上一个人,就算放弃了,也很难喜欢上新的人。这并不是什么贱,放不下,我很放得下,只是不会再喜欢别人而已。就像一只玻璃杯摔下去,粉身碎骨变成千万片,难道要用胶水粘好,才能证明它拿得起放得下。它不会再盛水给任何人喝了,包括摔它的那个人。
所以我其实还挺佩服郑敖。
他可以喜欢那么多人,没感情也能上床,爽到就好。这世界上的人要都有他这么豁达,大概就再没有痴男怨女了。
这么说的话,他的心应该算是一次性纸杯吧,一大包的那种。
人手分发一个,用完即抛,反正不够还有。正确的使用方式应该是shakira那样,你情我愿,爽过就走。只有傻子才会捡到一个就拿着当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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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好病之后,我很快回去上班了。
事务所还是老样子,只是那帮女孩子不再唧唧喳喳过来跟我八卦了,也不让我帮忙吃午餐里的火腿了。大概我现在确实看起来太冷了吧。我座位上养的花死了很多,没死的都送出去了。薛师姐收到一瓶水培的芦荟,不知道为什么表情很悲伤,好像有话跟我说的样子,但最终也没有说。
我还接到过一次倪云岚的电话,就是那个郝诗的朋友。当时我还没有生病,心情很糟糕,她吞吞吐吐地跟我说发生了一些不好的事,我说这事不归我管,你们可以直接去找郑敖,电话要不要。
她大概被我态度吓到,没有要号码就挂了。
罗熙还是一直过来找我。
不过我要搬家了。
那天下了雨,深秋,又冷,他还是站在楼下等我,罗熙这个人,以前一直让我觉得似乎有故事,只不过他不说,我就不问,这世上不是所有的故事都要说出来,天长日久,总会忘掉。
但我听不到他的故事了。
他叫了我一句,我没有说话,带他上了楼。
一层层走上去,灯一点点亮起来,他看着我,眼神很悲伤,让我想起薛师姐。
他们总是这样看着我,似乎我得了什么绝症,苏律师问过一次我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我说没什么,只不过想通了而已。
我跟罗熙说:“我要走了。”
我爸让我搬回去,他很不放心我。而且冬天快到了,和家人一起住在大房子里,总归会暖和一点。
罗熙说:“你要回家了吗?”
我点头。
他说:“那很好啊。”
他还是带了材料来,想要做一顿饭给我吃。我说我来吧,这次我做给你吃。
锅底烧热,放冷油,牛肉用料酒胡椒腌好,下锅爆香,青烟腾上来,变色之后盛出来,放姜蒜,切碎的泡椒,蒜苗,青椒和红色的朝天椒下锅,炒辣,放牛肉炒入味,撒上蒜叶出锅。红烧鱼烧好,淋上深红酱汁,冬瓜排骨从高压锅里倒入小瓷盅里,厨房里满满的烟火气。白米饭软糯,一开锅就冒出一阵热气。
我做得这样熟练。
客厅里的灯似乎坏了,有点昏黄,我要找凳子去换,罗熙说不用了,看得清,先吃饭吧。
他穿着材质柔软的灰色羊呢大衣,肩膀上还带着一层密密的水珠,脱了衣服,里面是件浅色的毛衣,坐在我对面和我吃这顿晚饭。
大概牛肉太辣了,他吃了一口,像是被呛出了眼泪,说:“我不知道你做菜这么好吃。”
我说:“我自己也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我以前做的菜,都不是按着自己的口味。
我们沉默地吃着这顿晚饭,我最近很少说话,他也想不到冷笑话来说。
后来他忽然说:“我做饭,是跟我爸学的。”
我看了他一眼。
他低着头,睫毛垂下来,他的脸很俊秀,只是眼睛里总是好像有藏得很深的东西。
他说:“我爸年轻的时候,喜欢过一个人,那个人很会做饭。可是他只会做给别人吃,我爸从来没有吃过。我爸想,没关系啊,他做饭给别人吃,我做饭给他吃好了,所以就学了几道菜。喜欢一个人,有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他对别人好,但是你可以对他好,就算他不喜欢你,但是只要你一直对他好,悄悄照顾他,他总不至于过得太坏。就算别人伤害了他,你也可以陪在他身边。”
我问他:“那你爸后来有做饭给那个人吃吗?”
罗熙笑了一笑,他的笑总是这么忧伤。
“没有。那个人后来跟别人结婚了。”
“那那个人是过得很好了?”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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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碗的时候,外面的雨停了,风从厨房窗口吹进来,那棵迷迭香已经枯了。
我看着厨房里的残局,罗熙挽着袖子,把洗过的碗一个个整齐地码在碗架上,温柔得像对待易碎的玻璃,他似乎长高了一点,仍然有点单薄,也很沉默。
我忽然叫了他一声。
我说:“罗熙,我以后可以再也不会做饭了。”
罗熙洗碗的动作顿了一顿。
他说:“没关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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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的时候,我送他到门口。
我告诉他,我下周就要彻底搬走了,以后不要来这里找我了。
他说好。
外面下着小雨,他打着我给他的伞,沉默地走在雨中,越走越走。
走到十几米外的时候,他忽然回过头来,朝我大喊了一句:
“许朗,我以后可以去李家找你吗?”
“什么?”
“许朗!我以后!可以再去李家找你吗!”他用从未有过的力度大声地问我。
我沉默了很久,他一直站在雨里,等着我的回答,他的身影单薄,风吹得他大衣下摆乱飘,但他仍然固执地站在那里。
人年轻的时候,总是这样的单薄脆弱,却总是有着不知道哪里来的一腔孤勇,就算明知道前面是铜墙铁壁,还是要一意孤行地往前闯,闯得头破血流粉身碎骨,还是死都不肯回头。
明明隔了那么远,我却好像看到了那个年少时的自己。
我终于知道,为什么罗熙身上总有让人觉得很悲伤的东西。因为那样东西,就叫做孤独。好像一个人孤零零地生活在这座庞大的城市里,没有人可以交谈,没有人可以倾诉。像一个人站在漫天的风雨里,却找不到那盏等着你回家的灯。
我张了张嘴,却觉得喉咙像被锈住了,我很努力地,才能发出一点声音,来回应那个等着我答案的他。
我说:“可以。”




如人饮冰 第30章 酱七
回家之后的很长一段日子,我都有点不习惯。大概一个人呆太久了。
但也还是好的。
早餐时候热气腾腾的蜂蜜柚子茶,要上梯子才能拿到最上面的书的高大书架,还有柔软的地毯,温暖的床铺,早晨起来之后窗外面的鸟叫声,阳光灿烂。
也会听到郑敖的消息。毕竟是世交,生意往来太多,有次大概有什么急事,管家穿过走廊,匆匆过来问李貅什么,我只听见“小郑先生”三个字,然后他们一回头看见了我。
管家低着头,匆匆去了李貅的书房。
我叫住了一副正准备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走开的李貅。
“李貅。”
“干嘛。”他反正没什么好声气。
“郑敖的事,我没关系的。”我直截了当地告诉他:“你们的生意也好,私交也好,都不用避讳我,跟我没关系的。”
李貅抿着唇沉默了一下。
“谁跟那个人渣有私交。”他说。
然后一副不耐烦的样子走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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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第一场雪的时候,我窗口那棵树的叶子已经全部落光了。
冬天上班晚,人的动作似乎也慢下来。上次和薛师姐的老公一起聊天,他是公检,请我们全部同事吃饭,闲聊的时候他说一般夏天刑事案件是最多的,大概是因为天热,人心浮躁,容易冲动。北京的冬天,西北风一刮,门都不想出,哪有心思杀人放火。
薛师姐十一时候结的婚,结了婚之后就把位置让出来了,开始做点清闲的工作,据说是在备孕。那群女孩子都说可惜,我倒觉得挺好,我看到她丈夫来接她下班,穿着检察院统一发的黑色大衣,揽着她肩膀,两个人说说笑笑,一起走去公交车站。
我自己买了车,每天下班开着车回家,因为住在家里,我爸看着,也不好加班加得太多,工作都是带回家做。李家的管家也有四五十岁了,很是忠心,积极充当我爸的耳目。有几天我手上案子多,晚上咖啡喝得多了点,早上吃早餐的时候,我爸就一脸责备地看着我。
我过得很好,就是我爸有点紧张兮兮的,他总把原因归在自己身上,觉得很对不起我。周末的时候我和他坐在一起看书,看到一半抬起头,总发现他在十分担忧地看着我。
他嘱咐李貅多照顾我,带着我出去玩,第一次这样说的时候李貅直接把我带到了部队里,我裹着大衣坐在操练场旁边,看着一群新兵光着膀子在寒风中跑步,我冻得瑟瑟发抖,他们一个个都跑出了汗。李貅还一边骂他们动作慢得像猪,一边鼓励我也下去脱了衣服跑。
这次李貅又说要带我去玩。我看外面刚下过一场雪,连忙把羽绒服找出来穿上,里面还穿了一件厚毛衣,李貅看我这架势,怔了一下,像是有话要说,可惜管家马上进来,说车准备好了。他在有人的时候总是一副和我不熟的样子。
深色的suv沿着二环线一直开,最后停在了某条酒吧街上。
我总算知道他为什么对我的衣服那么惊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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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吧里暖和得很,我进去就脱了羽绒服,李貅这次过来应该是朋友邀约,早就有人等在包厢里了,都穿得很简单,看我脱了羽绒服取了羊毛围巾,里面还穿了件毛衣,直接笑着鼓起掌来,还有人吹口哨。
“吹什么吹!”李貅直接照那人头上呼了一下:“家里死了人吗,吹这么欢!”
那人笑嘻嘻地躲开了,也不生气,是个圆圆的娃娃脸,不过晒得有点黑,穿了件迷彩t恤,有点像军装的款式。
“这是你哥啊?”旁边一个人问到。
包厢里总共只坐了三个人,除了吹口哨的那个娃娃脸,还有一个理着平头的高个子,还有一个戴着眼睛看起来文质彬彬的青年,说话的就是那个戴眼镜的青年。
李貅没有回答他。
“酱七、木桩子,四眼。”李貅干巴巴地给我介绍他们的名字。酱七是台球里的七号球,他们起外号还是起得蛮别出心裁的。李貅大概和这些人很熟。
我觉得这样称呼刚认识的人似乎不太礼貌,有点犹豫。
戴眼镜的青年笑了。
“没事,你就叫吧,”娃娃脸的酱七跟我说:“我们还管他叫假洋鬼子呢。”
李貅瞪了他一眼:“你再叫句试试。”
眼看着初次见面就要演化成一场械斗,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插了进来。
“死木桩子,你们在这里呢!”是个非常漂亮的女孩子,大概只上高中左右,还穿着十分精致的私立高中校服,英伦风的,红黑格子的短裙,一双带扣的小皮鞋。她把书包往包厢的沙发座上一扔,整个人也靠在了桌子上,她的头发非常长,齐腰,绸缎一样从背上滑下来,齐刘海,非常漂亮的一双眼睛,十分自然地凑了过来:“说什么呢!我也要听!”
李貅的脸沉了下来。
“这酒吧的保安死了吗?未成年人也放进来。”
女孩子笑了起来,往沙发上一靠。
“本姑娘自有妙计。”她十分得意:“切,不就是个破酒吧吗,谁没来过?我一报你名字,他们就放我进来了!你看你,私生活是有多堕落!”
李貅一副懒得理她的样子。
她却浑然不在意,一双眼睛四处乱瞄:“欸,那边有人在接吻!恶,长得好丑!”
“小姑奶奶,你可千万别让你姐知道你和我们一起在酒吧玩。”酱七一脸苦相,像小孩子学大人表情:“你姐非扒了我皮不肯。”
她压根当没听到,眼睛又转向了舞池中央的舞台:“小阎王,台上那个人是要唱歌吗?”
我看着她那双转得像琉璃珠子的眼睛,总算想起来她是谁。
她是叶素素。
叶家没有儿子,只有一对女儿,大女儿是叶岚子,已经订了婚,小女儿还在上学,叫做叶素素。都说叶家夫妻非常恩爱,两个女儿也养得跟珍珠一样。
“唉,小娴,”叶素素显然是坐不住的性格,又开始推她身边的女孩子:“我们去看那个人唱歌去。”
要不是她提起,我都不会注意到这里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
相比叶素素苗条纤细身材上穿的颜色鲜亮的校服,她身上的衣服却是黑沉沉的,有点矮胖,头发剪得很短,清汤挂面一样,戴着黑框眼镜,一个人默默地坐在角落里。如果说叶素素是清晨带着露水的花苞,她应该就是暗沉沉的绿叶。她大概也知道自己的性格和人相处不来,一个人默默地看着电子书。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个女孩子的哥哥,我是认识的。
她是王朗的妹妹,王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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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人坐在一起打闹了半天,我也渐渐摸到一点头绪,这三个男的,应该和李貅在部队里是朋友,家世也不错,只是家风很守旧,家里老人家都在,还是信奉的是男孩子要当兵的那一套。所以通通都送到了部队里,酱七和眼镜青年的名字我还不知道,但木桩子,显然是叫周勋。
和叶岚子订婚的人,就是周勋。
周家实权很大,也非常爱惜羽毛。但是继承人这样低调,还是非常出乎我意料。他确实跟他的外号有点像,很宽厚中正的性格,叶素素一直在瞎折腾,他就笑着,像哥哥一样宽容地看着她。
我坐了一会儿,因为毛衣里面还有保暖内衣和衬衫的缘故,热得额头出了汗,问清楚洗手间的位置,准备过去把衣服脱下来。叶素素也叫起来:“我也要去洗手间。”
“别人去男洗手间,你凑什么热闹!”李貅一直对她很不耐烦。
“我们一路过去,不行吗?要你管哦!”叶素素嘴皮子利索得很,自来熟地攀住了我手臂:“是吧,许朗。”
王娴一直在低头看电子书,表示不要去洗手间,叶素素也不知道是要故意气李貅还是怎么的,真的一直揽着我的手臂不放,一路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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