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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冰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谦少
“我姐夫那边没问题的。”于素素差点高兴得跳起来,又努力压低声音:“我姐姐会帮忙。”
“那就好。”
“我现在是要等消息吗?”于素素忍不住追问:“我可以自己做一些准备吗?比如看一些文件之类。”
“你可以把英语练好。”郑敖说完,看于素素是要辩解自己英语没问题的意思,补上一句:“俄语也练一练。”
于素素猛点头。
郑敖看了看手里的烟,有点想笑。
“怎么突然这么努力?”
“啊,我吗?”于素素反应过来,眼里的神色温柔了起来:“是因为我舅舅。”
说话的时候,她的手下意识地碰了碰自己脖子的项链。
非常漂亮的蓝宝石项链,切割完美的宝石呈现出矢车菊一样的深蓝,点缀着碎钻,衬着女孩白皙的皮肤,显得十分好看。她察觉到郑敖也在看,轻声解释道:“我们从家里搬出来的时候,妈妈没有要婚后的首饰,我也没有要他们的东西。”
既然要改姓,就断得彻彻底底,也算是有骨气。
但是舅舅是不愿意看见掌上明珠般的外甥女这样委屈的。
对于以前的她来说,不过是一件漂亮的首饰,可是于家的状况已经是长年吃老底,这些年赔了许多生意,已经支撑不起这样的消费了。为了给外甥女见面礼又出手了两套房产。订做项链的时候因为根本不懂这些,还被坑了钱。两个表哥虽然相比同龄人都过得拮据,买辆跑车都会挨揍,对此却一点意见都没有,还没心没肺地夸她戴着好看。
她想她一辈子都会记得她舅舅送她这份礼物的那个下午,因为那个吼起儿子来跟狮子一样的男人,站在他面前,局促地搓着手,有点愧疚地对她说:“舅舅手头不太宽裕,中间人说这个是最好的,应该戴得出去吧?”
这样赧然,这样忐忑。
他长得不温文尔雅,衣着也没什么品位,不会说漂亮话。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努力把最好的东西给她。
她亲生父亲,为了一个所谓的“后继有人”,在外面养外室,生私生子,堂而皇之带到家里来,还打了她一巴掌。但是这个她小时候觉得粗鲁,觉得没涵养的舅舅,却这样忐忑地送她一份礼物,只为了她出去的时候不要感觉没面子。
于素素之所以能和男孩子们玩成一片,是因为她骨子里也有那种“拼将一死酬知己”的侠气,说起来也许有点傻,但人活着一辈子,总要仗着一口气的。
她是这样的人,别人对她好,她粉身碎骨也要回报的。她又不比他们蠢,女孩子又怎样?他们能做到的事,她拼了命,竭尽全力地去做,不顾一切地去做!总也能做到的吧?
如果觉得难的话,只要想想自己背后需要保护的人,再大的困难,也要咬着牙啃下来的。
以前她跟着李貅玩游戏,只玩一个角色,因为她喜欢那个角色的台词:“为了那些不能作战的人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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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于素素一样幸运,等她大彻大悟的时候,值得她为之而战的人还在那里。
郑敖走的时候,于素素在他背后问了句:“你会一直找许朗的吧?”
郑敖似乎顿了顿,但是没有回头。
他说:“我会。”
无论生死,我都会一直找下去。dna检测的结果是什么并不重要,因为我永远都不信。
这世上已经没有别的人了,只有许朗。
哪怕找一辈子。
作者有话要说:许朗小剧场:
我种下一颗果子,终于结出了果实,今天是个伟大日子!
有没有人能够念出来的。





如人饮冰 第67章 玫瑰
对于郑敖没有再追究事发现场的事,小阎王是很松了一口气的。但回过头来看着郑敖现在的样子,又有点愧疚。郑敖倒不管他内心活动,有便宜就占,狠狠坑了他两次,气得小阎王暴跳如雷,差点和郑敖打一架。
京中又恢复了以往的样子,于家仍然穷着,王家仍然嚣张着,王娴的爷爷是个脾气很犟的老头,看叶家叶素素订了婚,不甘落后,也要给王娴订婚,还要订和叶素素一样好的。但王娴虽然是个好姑娘,长得却不如叶素素,所以反应平平。偏偏王老爷子很护短,一看男方表现出一点不乐意的样子,就举起拐杖要“操他娘”,也不管人家的娘是不是就在现场。王娴被他弄烦了,又不好反驳他让他伤心,只能躲出来,她也没什么别的地方可以去,只能和叶素素呆在一起。
不过叶素素现在不叫叶素素了,叫于素素。
王娴跟着于素素,于素素就跟着郑敖。
郑敖仿佛丝毫不记得她们帮许朗逃跑的事了,倒是两个女孩子心软,心里十分不好意思。于素素还好,有话就说,说了就忘。王娴性格比较温柔,话都藏在心里。
五月的最后一天,星期六,王娴照例到郑敖办公室和于素素汇合,她来得早了点,很多上班的人都没来,公司里空无一人,隔间安静得像排列整齐的树林。她听见郑敖办公室似乎有点声音。
她悄悄走到门口,办公室里冷气开得很足,站在门口都觉得冷,光却很微弱,不知道郑敖是不是有在光线昏暗的地方工作的习惯。
她小心地探了探头。
郑敖坐在办公桌后面,安静得像一尊雕像,他有很漂亮的侧面,所以剪影很好看。他沉默地坐在那里,手指间有一点火光闪烁,他微侧着脸,仿佛在想谁,又似乎只是加了一个通宵的班之后,在这里休息一会儿。
她默默地退了回去。
京中圈子就这么大,她也见过当初郑敖的模样。所以对比起来,才觉得许朗走后,他像是换了一个人。
他身上那些浮华的,喧嚣的东西都褪了下去,换上了色调很重的沉默,和谁也看不透的悲伤。如果是现在的他遇见许朗,故事会是另外一个样子。
但王娴不是为他伤心。
她只是心疼许朗。
当初于素素不喜欢许朗,说他天真,说他好笑,明明已经落到那种地步了,还振振有词地跟她说要相信爱情。王娴没有反驳,但她心里知道,许朗并不是她说的那个样子。他身上有温暖明亮的东西,他把这些东西放出去照亮了别人,自己就没有了。
就像他和郑敖。是因为他郑敖才褪去一身锋芒,变成今天的样子。但今天这么好的郑敖,他却没办法享受到了。他是那个带走仙人掌一身刺的人,但最后这株仙人掌却会便宜了别的人。他用一腔热血融化的冰川,最后却会成为别人的一江春水。
每次想到这里,想到郑敖以后也许会放下这段过往,喜欢上别的人,王娴就觉得有杀了那个人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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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向来是忙碌的。
今年各家的小辈都多多少少地出来了,郑敖首当其冲,李貅也做了不少事,其余的王家贺家之类,虽然晚辈不争气,但别人家的晚辈都开始掌权了,自己家的也不能还放在象牙塔里养着,所以也不管那不拿得出手,都放了出来,也造成了不少混乱。
毕业季,有创业的,有求职的,抢人才抢项目,场面十分好看。李貅脾气比较燥,贺连山那家伙有点小聪明,贺家做的也是重工,他就跟在李貅后面,李貅去哪招人他就去哪,李貅面过的人,他下手就抢,哄抬价格,清北的应届毕业生被他抬到了16*14.5的待遇,李貅气得要揍人。王朗一看也要效仿,跟在郑敖后面,被郑敖虚虚实实地坑了几把,就老实了很多。
郑敖是在这个时候遇到罗熙的。
罗家在这个圈子里向来是低调中的低调,继承人罗熙根本不和同龄人玩到一起,说来也奇怪,不知道是罗家和李家有心结还是怎么的,几次合作机会都无疾而终了。倒是郑野狐当初说过一句话:“就算这世上只剩下李祝融和罗秦两个人,他们也到死都不会互相说话的。”
郑敖就算聪明,也猜不透上辈人的事,更别说是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的李祝融。但现在他无师自通地懂了。
罗秦虽然低调,眼光却不错,互联网刚起来的时候,他就插手其中。原本就神秘,躲在互联网公司之后,更加扑朔迷离了,罗熙身为他唯一的儿子,学的也是这个专业。郑敖要搞境外转账,又要弄网站,招人的时候两个人前后脚遇见三次,一个招呼没打。
他第四次遇见罗熙,是在他调高速路录像的时候,那时候车站和机场的录像和通行记录都已经细细查过,郑敖通过周勋结交了专门搞情报的部门,完全是用反恐的架势在查许朗的行踪。而且只要跟李家有关的记录就放到重中之重,李貅不知道是心虚还是怎么的,竟然没有来找他麻烦。
查到高速收费站的时候,录像被调走了,而且负责人态度很强势,显然背后有人撑腰。
郑敖打了几个电话,查到了罗家。
他掌了一段时间权,情绪也不上脸了。于素素大概天生不适合玩勾心斗角的东西,还在浑然不觉地玩周勋的袖扣,倒是王娴在旁边来了句:“他也在查许朗吗?”
郑敖无声地勾了勾嘴角,眼里神色晦暗不明:“也许他是有别的事呢。”
当天郑敖就面了几个罗熙看中的应届生,一出门就被王朗捞走了。
晚上罗熙就打了电话过来,约郑敖出来见面。
郑敖懒得跑远,现在郑家就他一个孤家寡人,风头正劲,自然要爱惜性命。直接约了罗熙来郑家老宅吃饭,管家自从郑敖解决了关映的事之后,不知是觉得郑敖过得苦还是怎么的,总是一副眼含热泪的样子看着郑敖,问他又说不出什么话来。倒是于素素搞怪,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多比,管家问多比是什么,她说是哈利波特里的家养小精灵。
罗熙没有一点来赴鸿门宴的自觉,只开了一辆车,保镖司机都在外面,一个人进了郑家。
管家还是很讲礼节,虽然罗家八卦少,但也打听到似乎是湘菜口味,所以菜式有不少是地道的湘菜,饭就摆在郑敖常吃饭的偏厅,琉璃花瓶插了白玫瑰,墙上挂的是林风眠的画。罗熙穿了一件烟灰色的衬衫,人很温和的样子。郑敖穿白衬衫,他穿白衬衫有一种独特的美感,因为五官极艳,眼尾细长如狐狸,唇色浅红,衬着最简单的白衬衫,反而别有一番感觉。
两人都入了席,偌大一桌菜,吃得这样沉默,只听得见勺子碰见碗的声音。
罗熙前面摆了一道剁椒鱼,鱼身上盖满了辣椒,他夹出一片蒜瓣般的鱼肉来,看了一眼,忽然笑起来。
“许朗会做这道菜。”
郑敖看了他一眼。
“可惜你只吃了一次。”
“因为许朗宁愿这辈子都不做菜,都不愿意做菜给你吃了。”罗熙不紧不慢地说。
郑敖把勺子往骨瓷炖盅里一扔,溅出些许汤汁,这些天他越发瘦了,厨房只好变着花样做菜。
管家在外面听见响动,大概以为东西打了,想进来收拾,刚走了两步,郑敖就冷冷道:“出去。”
管家带上了门。
罗熙笑了起来。
他眼睛仍然像他父亲,带着点忧郁的意思,这笑却很讽刺。
“这点话就受不了了?”他眼睛里都带着笑:“要是许朗找不回来,你岂不是要杀人?”
“找不找得回来,都不是你的。”
“也不是你的。”罗熙的眼尾垂着,看起来很和善,还带着笑,说的话却刀刀见血:“你说,像许朗那样温暖的人大概很适合结婚吧。他向来讨女人喜欢,又不会拒绝人,要是他现在在某个地方,被缠着谈了恋爱上了床,养了小孩,应该会死心塌地地对那个小孩好吧……”
郑敖只听见脑中“轰”的一声,在他反应过来之前,手已经挥了出去。
都说李貅脾气大,郑敖是狐狸,但狐狸被惹急了,一样是要见血的,何况是被人这样不偏不倚地踩中了痛处。
罗熙轻而易举地躲开了他的手,一扶桌子就站了起来,如果许朗在这里,应该会惊讶他的身手矫健,全然不似当初在温泉山庄挨郑敖打的样子。
郑敖也想到了,冷冷一笑,不过他既然出手就没想停。直接一脚踹了过去,他的散打很厉害,虽然看起来瘦,但是李貅都未必打得过他。
罗熙也毫不示弱,见招拆招,偏厅地方小,又摆着饭桌,两人都一言不发只是打,打烂不少东西。
缠斗中郑敖抓着罗熙一个疏忽,擒住他手腕,把他甩到厅柱上,把他手腕一折,抵住他胸口。
“我就知道你是装的,”郑敖冷笑:“想在许朗面前装乖孩子使离间计,你还嫩了点。”
“是吗?”罗熙笑得得意:“那是谁被许朗赏了一巴掌呢?”
郑敖还想再回一句,罗熙抬膝顶他腹部,郑敖躲过,罗熙抓着这空隙手腕一抖,竟然滑了出来,一个手刀劈过去,擦着郑敖脸颊,不知道见血没有,郑敖被他连着几招逼到墙角,拆招之间,还不忘嘲笑他:“贱人用贱招。”
“贱招又怎样?”罗熙反问他:“我喜欢许朗,用什么招数都好,只要能接近他。要不是你自己作死,哪里会给我机会。”
郑敖没有说话,格开他手掌,一拳挥了过去,罗熙来不及防守,只能硬挨了这一拳,手腕一摊,格开郑敖手臂,一掌重重地推在他胸口,郑敖闷哼一声,感觉肋骨都要断了。
两人各自退开,罗熙吐了一口血沫,擦了擦嘴角,看着郑敖。
“你以为你自己很高贵吗!你不过是运气好一点,早点遇上了许朗而已!那又怎样,不是被你自己浪费了。”他的眼神凶狠得像狼,仿佛有什么埋在骨子里的东西已经涌了出来,熊熊燃烧:“那就给我啊!你不想要,不珍惜,你这样作践他,那就让给我啊!我能让他生活得比跟你在一起快乐一百倍,你把他逼走了,逼死了,现在又装成这副样子,想查出他的行踪!我们俩到底是谁在犯贱!”
郑敖竟然一时想不到应答的话。
罗熙狠狠抹去了仍然在不断涌出来的血,他嘴角破了一口子,但他毫不在意。
“你想要高速路上的录像是吧?”他看着郑敖,眼里的狠劲尚未褪去,嘴角已经带上了鄙视的冷笑:“你去死吧!郑敖,死了我就烧给你。”
-
郑敖走出了偏厅。
罗熙已经走了,管家大概是去送客人了,回廊上空无一人,他感觉血液里仍然热得像要烧起来,但却不是因为刚才打的那场架。
他抬起手,停顿了一下,像要控制住自己一样,用力抓住了回廊的栏杆,白色的玫瑰花一直开到里面来,柔软的花朵垂在他手背上,他手背上青筋毕露。
下一秒他挥起拳头,狠狠砸在了廊柱上。
木头裂开来,他的手骨像要断了。
但这样,仍然无法宣泄他心中那种快要把自己烧成灰的愤怒,哪怕一丝。
罗熙的话仍然在他脑中一遍遍回响,像乌云里的惊雷,一次次劈在他的心上。
他小的时候看他父亲做事,诸多不解,李祝融的处事方式是严惩失误的下属,零原谅,相比之下他父亲简直算得上慈祥。他心里是更偏向于李家的方式,郑野狐却教他:“这有什么可气的,是别人犯了错。”
他一直不懂。
今天才明白,这世上最让人愤怒的,就是搞砸整件事情的人其实是自己。
无人可责怪,只有你自己。
这对自诩聪明的郑家人来说,实在是最讽刺的结果。
不知道过了多久,郑敖抬起头来。
回廊尽头站着一个女孩子,不高,最近也瘦了,背着一个棕色的书包,穿着短裙和校服衬衫,平淡五官。
王娴朝他走了过来。
关映被软禁在后院,常来看的就只有她而已,关家人都不知道去了哪里。想想也是,一个虽然帮了自己但是满心怨毒喜怒无常的老太太,又有什么好看的呢?
郑敖向来和她没有什么接触,但也没有走开。记得当初他还因为她的事跟许朗闹过,最后下场十分狼狈。那时候他在准备订婚仪式,心里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对,所以越发看不得许朗和别人关系好,怕他对比之下越发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会让他失去许朗的人,从来不是罗熙或者王娴,而是他自己。
如今万事皆休,当初那么狼狈的场景,现在也成了珍贵的回忆,午夜梦回,拿出来一遍遍地嚼。
“我想起了一件事,想要跟你说一下,”王娴不是开朗性格,语气却很淡定,看着郑敖眼睛:“我想,许朗大概是带着一个孩子走的。”如果他还活着的话。
郑敖挑起了眉毛。
孩子的事可能是关映告诉她的,当初他也想过查那个孩子的下落,希望能查到许朗,连找车站和机场路线时都专门找带孩子的旅客,可如今罗熙提前一步拿走了高速路上的录像和记录,怎么找都会有漏洞了。
“我没有高速路录像。”
“未必要高速路录像,”她说着不符合自己年龄的话,语气却这样淡定:“一个男人带着个出身不明的孩子,总会留下痕迹的。就算现在没有,以后上户口,入学,都很容易查……”
郑敖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
聪明人就是一点就通。
王娴见目的达到,不再说了,只是看着郑敖的眼睛,轻飘飘地问了句:“你会一直找下去吧?”
“我会。”郑敖清楚地告诉她:“一辈子。”
王娴不置可否地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郑家的人不会轻易道谢,这也只是一件小事而已。
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大事。
他是属于许朗的人,是许朗用心尖上的热血浇出来的一株玫瑰,许朗身上那些最温暖最美好的东西,都给了他。
如果许朗活着,那么我要他回来的时候,郑敖还等在这里,他要或者不要郑敖另说。
如果许朗死了的话。
我不会允许郑敖过上比死更好的生活,更不用说忘掉许朗,开始新的爱情。
我要他的下半生,都给许朗陪葬。
作者有话要说:啊啊啊啊!为什么这世上有人要去做盗文网站这种可耻的东西呢!!!同步盗文我很忧桑啊!!!我赚不到足够的钱我麻麻要跟我爸告状啊!!!我不想被揍啊啊啊!!!我想写文啊啊啊啊!
不过我基友跟我说:不能把这个世界,让给你鄙视的人!!
所以我不会让的!!!
我要写很多!这样就可以赚够钱了!!!是不是攻气侧漏!!
所以下次我又忧桑的时候你们就拿这句话刷屏吧!
乖!




如人饮冰 第68章 琉璃
夏天招完人,郑敖的公司直接胖了一倍。
于素素和他混熟了,也敢开玩笑了,跟他说:“郑敖啊,你这点违法犯罪的勾当,万一被新人举报了可怎么好。”
郑敖撇她一眼,继续看文件:“你也是从犯。”
“我未成年啊。”于素素得意得很。
她其实很聪明,但是聪明在做事上,在人心上的造诣也许连王娴的三分之一都没有。自从上次的事之后,郑敖就特地留意过王娴,这个女孩子貌不惊人,脑子却很聪明,而且她还会本能地掩饰,这点就非常难得。这个圈子里从不缺聪明的人,聪明,也要能活到最后才行。
但她似乎对做事并无兴趣,只偶尔提醒一下于素素的纰漏。她大概也觉察到了郑敖在观察自己,态度泰然自若,两个聪明人暗自过招,于素素浑然不觉,整天疯玩傻乐,拼命学俄语,请了个长得像熊一样的俄国人,每天和他对话。
招进来的新人筛选过之后,撇掉心术太正和心术非常不正的,剩下的人都被于素素飞快地混熟了,她这个年纪的小女孩子本来就很讨人喜欢,就像早晨六点的向日葵,花瓣上都带着露水,一股朝着太阳生长的劲,脸庞上都是阳光,天生有股凝聚力。如果这个女孩子做起事来比大人还厉害,那就更了不得了。
夏夜的晚上,于素素常常叫公司的人去吃夜宵,她舅舅给她的零花钱,她直接攒下来盘了公司楼下的夜宵店,她在吃上很有造诣,赚了不少,每次都请全公司,郑敖结账。要在以前,郑敖是不会参与这种事的,但是最近白天越来越长,新人又渐渐熟悉了,下班早了,回去家里,似乎也无事可做。
大概是在七月尾,于素素生日,郑敖抵不过于素素的缠功,也被拉去吃夜宵,王娴也来了,公司一堆人坐在路边的大排档,吃烤牡蛎和扇贝,整只的大龙虾劈开,用锡纸裹着蒜蓉烤,云南的野生菌子穿成串,吸收了鸡汤,烤得滴下来。于素素俨然劫道的女匪首,伸手就要了一扎酒,一堆人灌来灌去,于家的司机在旁边等着送人回家,连借口都没得找。
郑敖坐在左侧,也没人敢灌他酒,许朗走之后,他视力没有再下降,偶尔也戴眼镜,他眼睛太漂亮,戴无边的眼镜刚刚好。喝酒喝到天黑透,外面的月光非常好,地上像铺了一层水银,他忽然想起当初许朗租的那个小房子,小得好像一伸手一投足都要打到墙壁。
那里也有很好的月光。
他仍然记得那个阳台,记得许朗的笑容,那么暖和,那么近,好像一伸手仍然可以碰到……
他的手碰到了啤酒杯,杯壁上挂着水珠,金黄色的啤酒斟满了,他仿佛仍然没有反应过来,蜷了蜷手指,指尖却仍然只有一点冰凉的水珠,和抓也抓不住的月光。
“来,喝酒。”于素素喝得开心了,也是酒壮怂人胆,把一杯啤酒拍在郑敖面前:“我们来喝酒。老板,我敬你一杯,以前我觉得你是个烂人,现在既然你不是混蛋了,我们就来碰个杯吧!”
就算已经喝懵了,周围的人还是迅速地把目光都投到了这一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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