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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蔡骏
虽然是个穷乡僻壤,病人基本都是藏族和纳西族的牧民,没有电话和电视,对外通讯全靠每周来一次的乡邮递员,但那里的景色却美得出奇,开门就是高耸入云的雪山,山下是一大片芳香的草原,牧民骑着骏马领着藏獒驱赶羊群。而医院所在的建筑,当年是一座古城堡,乃是丽江土司木天王所建。她很快就爱上了这里,宁愿独自享受孤独,也不愿再回到城市中去了。
几个月后,牧民们送进来一个骨折的病人,说是从悬崖上掉了下来。情况非常紧急,来不及再往外面的医院送了,黄宛然只得硬着头皮做了外科手术。没想到手术异常成功,病人的腿侥幸保住了,而且还没有留下后遗症,否则很可能要截肢。
她觉得这个病人很怪,年经轻轻却留着长头发,永远抱着一个摄影包。他怎么会爬到悬崖上去呢?就连当地采药的藏民都不会去那里的。因为石膏至少要打两个月,他只能住在医院里,每天都和黄宛然聊天——当然,她是他的救命恩人。
他的名字叫钱莫争,是个职业摄影师,立志走遍中国拍下最壮丽的风景。他很偶然地来到这片山谷,这里的无比美丽让他想起一部美国小说描述的地方——香格里拉。他被这美景深深震撼,便想尽办法要拍摄下来,甚至不顾危险爬上悬崖,只为了拍摄一朵珍贵的雪莲。不过他不走运,失足摔了下来,差点断送了一条腿。
黄宛然对他的一切都很好奇,因为他去过西藏、内蒙古和新疆,听他说那里的风景和故事:在可可西里拍摄藏羚羊,在蒙古草原遭遇狼群,在喜马拉雅山下险些被雪崩埋葬。那年已开始流行齐秦了,黄宛然也通过昆明的同学,搞到一些齐秦的卡带和照片。她发现钱莫争的样子好像齐秦,特别是当他在半夜里,爬到古堡顶上为她唱起“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时,她感动地流下了眼泪——那年的雪山上的月亮真美。
当钱莫争拆下了腿上的石膏,便拉着她去山里拍照片了。她成了他的御用模特,在雪山草原深潭的背景下,她第一次感到自己是如此之美,只有大自然才可衬托她身上的气质。他为她拍了数百张照片,每一张她都含情脉脉,也令摄影师耳热心跳。他们都明白彼此的心,根本不需要语言来表达,因为这里本就是人类的伊甸园。正如亚当与夏娃,他们在夕阳的草地上漫步,在杜鹃花丛中嬉戏,在古堡残垣后接吻……
然而,美好的时光终是短暂的。
半年以后,钱莫争的家人寄信来告诉他,他投稿给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照片被采用了——正是那张以雪山为背景的照片,黄宛然穿着当地藏族少女的服饰,嘴里衔着一支杜鹃花,风情万种地躺在镜头前。这张名为《雪山·杜鹃·美人》的照片,获得了当年的世界艺术摄影大奖,《国家地理》杂志特邀他去纽约领奖。
犹豫了三天之后,他最终决定离开香格里拉,前往另一个天堂——美国。
虽然黄宛然流了许多眼泪,但她并没有阻挠他离开,而是一路送他出了山谷,直到县城的汽车站。钱莫争也哭了,他知道若是没有黄宛然,自己早就失去了一条腿,更不会有机会去美国——何况她本就是获奖照片的模特,这张照片能够征服全世界,一半要归功于她在镜头前的魅力。
钱莫争踏上长途汽车后,又从车窗里探出头来,大声喊道:“宛然,请再等我半年。我钱莫争对天发誓:半年后我一定从美国回来,娶你!”
黄宛然只觉得周围一切空白,只剩下他在车窗上说的这句话,久久地环绕在她的脑海里。
她真的等了六个月。
这是度日如年的六个月,她夜夜都对着月亮盼望他早日归来,每周都按照他留下的地址写信。但是,她没有收到过一封回信。
漫长的半年终于过去了。在她认为钱莫争将要归来的那天,她在村口系了许多黄色的布条,权当做高仓健演的那个电影里的黄丝带吧,村民还以为她在做什么宗教法事呢。
然而,他没有回来。
黄宛然以泪洗面地又等了半年,他依然音讯渺茫。
钱莫争的誓言犹在耳边,本来是每天夜里的美梦,如今却变成了噩梦。
最后,她认定自己所爱的男人,已经葬身于遥远的异国他乡,否则他绝不会违背誓言!
在他们第一次接吻的废墟里,黄宛然给他掘了一个小小的坟墓,将他留下来的东西都埋葬了进去,这是她的爱人的衣冠冢。
她对未来感到无比茫然,不知道自己该去向何方,眼前的山水依然美丽,却似乎已不再属于自己。
这时,她的妈妈来到了她身边。妈妈是上海人,六十年代支援三线建设而去了云南。她不甘心让女儿在山里待一辈子,正好黄宛然的舅舅在上海做了处长,便通过这层关系把她调回了上海。
她依依不舍地离开香格里拉,来到了完全陌生的上海,在一家街道医院做了医生。舅舅很喜欢这漂亮的外甥女,便把同事的儿子介绍给了她——那时成立已是电力局的工程师了,有一份令许多人羡慕的金饭碗。他们只谈了半年的朋友,就闪电般地结婚了。
一晃已过去十五六年,当年轰动美国《国家地理》杂志的雪山杜鹃的美人,而今已是三十八岁的成熟妇人。女儿都长成了大姑娘,正熟睡在她的身旁。
黄宛然翻身朝向女儿,才发现秋秋已经醒了。母女俩面对着面,晨光洒在十五岁的秋秋青春的脸上,简直是她少女时代的翻版。
她伸出手抚摸着秋秋,这时女儿也不再倔强了,温顺得如一只小猫,依偎在母猫温暖的怀中,毛茸茸的小爪子搭着妈妈的肩膀。
“秋秋,你要听妈妈的话。”
秋秋睁大着眼睛,像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说:“你们总是吵架,爸爸也总是对你不好,我知道他不是个好男人。”
“对不起,妈妈没有给你一个和睦的家。”
她的眼眶又有些红了。虽然女儿一直都在自己身边,但她知道秋秋其实是孤独的,一直对父母封闭着心灵。她害怕将来女儿会变得更陌生,看到青少年抑郁症的报道,都让她心惊肉跳地担心。
“我已经不在乎了。”
“秋秋,等我们回家以后,我会好好考虑和你爸爸的关系。”黄宛然紧紧搂着女儿的脖子,“如果是最坏的结果,我们母女俩从此就相依为命吧,我大不了再去做医生,或者去私人诊所干也行。”
女儿却冷冷地回答:“我们还回得了家吗?”
“一定可以回家的,旅行团里所有人都在努力,说不定泰国警方很快就能找到我们了。”
“不,我们已经被困在这里了,我们出不去了。”
“你说什么?”黄宛然有些生气了,她不允许女儿自暴自弃,“你想一辈子待在这里吗?”
“也许——是的吧。”
“你这孩子到底在想什么呢?”
黄宛然都有些气糊涂了,而秋秋的回答让妈妈更吃惊:
“因为我喜欢这个城市!”
同时。
镜头移过黄宛然与秋秋的房间,穿越床底下的水泥地板,来到楼下三层的屋子里。
有一双眼睛,正无神地盯着天花板,似乎感应到了秋秋的声音。
她是玉灵。
同屋的伊莲娜继续熟睡,玉灵却天刚亮就醒了过来,在泰北农村长大的她,从小就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
窗外的雾气正渐渐散去,但那感觉依然缭绕于眼前,又像昨天清晨那样充盈着心底。让玉灵的身体越来越轻,整个人缓缓浮升起来,被森林中的露水和白雾包围,回到那个十六岁的清晨。
被打断了的回忆在继续,还是那片最黑暗最诡异的森林。永远不见天日的大榕树底下,四周飘满了植物和动物的气息,无法超度的亡魂们聚集于此,静静等待某一场天火降临。
十六岁的玉灵,瘦弱的身体在筒裙里颤抖,像猫一样的骨骼之间,发出轻微的顿挫声音。
因为,她见到了一个英俊的十八岁僧人。
“另一个世界。”
少年僧人平静地说出为句话,他的嘴唇隐隐发紫,黝黑的脸颊异常削瘦,唯独声音是如此洪亮有力。
玉灵不知该如何回答,这才注意到在他的身后,还坐着另一个僧人。
那是个老年的僧人,老得都不知道有多少岁了,白色的眉毛垂下来,脸上布满了皱纹和老人斑,皮包骨头的样子竟与骷髅差不多。
老僧入定?
他穿着一身破烂不堪的黄色僧袍,盘腿坐在一片经年累月的枯叶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眼睛闭着,似乎还在苦思冥想。
那弥漫在森林中的白雾,似乎就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正通过他周身不断地飘出来。老僧瘦小的上半身却挺得笔直,就连干枯的十指也毫不含糊。整个人仿佛一尊千年前的雕塑,岿然不动在这阴暗的世界里。
“他睡着了?”
玉灵小心翼翼地走到老僧跟前,虽然村里也有许多僧人,甚至男孩们都会在寺庙里剃度出家,到了十六七岁再还俗成家。但眼前的这两个僧人,一老一少,却与印象中的僧人截然不同,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森林云游僧?
当她要伸出手去触摸老僧的眉毛时,少年僧人走到她身边说:“别!别碰他!”
“怎么了?”
英俊的僧人面无表情地回答:“他回家去了。”
“回家?在哪里?”
“另一个世界。”
玉灵不解地问:“又是另一个世界?”
“我们从‘另一个世界’来,又将回‘另一个世界’去。”
这句话虽然还是云里雾里,但玉灵心里却隐隐有了丝感觉,她打量着眼前年轻而英俊的脸庞,而看看地下盘腿而坐的老僧,轻声问:“他是不是死了?”
“不,师傅圆寂了。”
圆寂——不就是去了另一个世界吗?
“不,是‘回’了另一个世界。”
再看那老僧恐怕有一百岁了吧,在这种险恶的森林深处,正是他命定的归宿吧。
而从他身体里飘出的白雾,是否是所谓的灵魂?
少年僧人脚下一晃,几乎跌倒在玉灵身上。原来他已经不吃不喝守在师傅身边三天了,怪不得骨瘦如柴。
玉灵赶紧搀扶着少年僧人,他再也没有力气拒绝她了,两个人互相依靠着走出森林,渐渐摆脱了黑暗和白雾,回到了稻田围绕的村子里。
村民给了少年僧人许多食物,村寺里几个胆大的僧人,由玉灵他们带路进入森林,找到了圆寂的老僧人。他们就在原地将老僧人火化,骨灰还给少年僧人保管起来。
少年僧人的身体太虚弱了,他被迫在村里休息了几天。玉灵每天都来看他,为他送些米饭和蔬菜。
他说从小就不知道父母是谁,是老僧人将他领养大了,带着他在泰国各地云游化缘。他们属于一支特别的宗派——森林僧,从十九世纪起就在泰国的森林中修行。但近几十年来森林被大量砍伐,失去了家园的森林僧也就销声匿迹了。那位圆寂的老僧在五十年前,曾是泰国最著名的森林僧,他从没有接受过政府的馈赠,坚持在森林中艰苦地修行,远离喧嚣的尘世。而随着森林越来越稀少,老僧人也向越来越偏远的地方云游,直到进入这片泰北最后的森林。
而这十八岁的英俊少年,则是老僧人最后的弟子。他在师傅圆寂前接受了衣钵,可能成为森林僧唯一的传人。
玉灵看着他的眼睛,多么漂亮而柔情的男人的眼睛啊,它已经占据了十六岁少女的心。
是啊,他才只有十八岁,完全可以像村里的男孩们一样,从寺庙里还谷回家。
但少年僧人拒绝了她,他的生命是老僧人赐予的。他曾经在老僧人圆寂前发誓,要永远留在森林里修行,将森林僧的衣钵传授下去,在森林的最深处寻找世界的真谛。
三天后中,玉灵流着眼泪送别了他。
她知道他的心里也在流泪,只是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只因为那身僧袍和森林里的誓言。
一直送他到森林边上,他终于回过头来盯着她的眼睛,说:“我会记得你的,如果我还不能忘掉我自己的话。”
玉灵真想抱着他的肩膀大哭一番,但却怔怔地站在那里什么也没做,只能让眼泪缓缓地打湿自己的手背。
少年僧人从怀里取出一个小本子,交到玉灵的手里说:“这是师傅留下来的,我把它全部看过并记在心里,已经不需要它了,就把这个本子送给你吧。”
玉灵接过小本子揣在胸口,抹去眼泪送他转身离去。少年僧人再也没有回头,走入莽莽的森林深处,直到被落叶和藤蔓吞噬。
在那之后的几个月,她每天都会在森林边等待,期望那张英俊的面孔出现。
然而,玉灵从十六岁长到二十岁,再也没有见到过这少年僧人。
他也回到另一个世界去了吗?
清晨,七点半。
除了萨顶顶和那神秘女孩外,所有人都聚集到了二楼,杨谋和唐小甜的房间。虽然,隔壁还躺着屠男的木乃伊,大家依旧要填饱肚子。用厨房里的液化气,和昨天从大卖场“借”来的各种食品,搞了一顿还算丰盛的“冒险早餐”。
今天的气氛很沉闷,也许因为昨晚又死了个同伴,或是凌晨时那狼狗的嚎叫,每个人似乎都没睡好,大多成了无精打彩的“熊猫眼”。好几个人的手机电池用光了,其余的人都不敢再开手机,尽管从来都没收到过手机信号。
“这已经是我们在这里的第二顿早餐了!”伊莲娜以美国人的直接发泄了情绪,随后吐出一个好莱坞电影里的常用词,“shit!”
厉书一边吃着方便面,一边用英语回应道:“但愿不要再有第三顿了。”
“除非我们今天都死了!”钱莫争却兜头浇了他们一盆冷水,“还是做好吃第三顿早餐的准备吧。”
杨谋首先吃完早餐,马上端起dv开始记录了。忽然,他听到有人抽泣的声音,镜头转向声音的来源,却是玉灵躲在墙角掉眼泪。
林君如安慰着她说:“别哭了,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但这不是你的错。”
“我是你们的地陪导游,小方和司机出事了以后,我就更要担负起全部责任。”玉灵仍穿着傣族的筒裙,只是好像已洗过了一遍,她低下头,长发遮住脸庞,向大家道歉,“对不起。”
杨谋放下dv走到她跟前说:“你的家人也在着急地找你吧?从现在起你就和我们一样,也是我们大家庭中的一员,我们会把你当做自己的妹妹来看的。”
唐小甜有些醋意地拉了拉老公的衣角,杨谋只得又退了回去。
等到吃得差不多时,叶萧又到厨房下了一锅面条,然后端着热腾腾的锅上了五楼。
他是给顶顶和“无名女孩”送早餐去了。
走进五楼的房间,他发现那女孩的脸色好了许多,顶顶还给她换了身干净的衣服,一件很合身的kappa运动t恤。
叶萧把锅放在桌子上:“饿了吧?快些吃吧。”
“你可真是个好男人啊。”
顶顶把头发都梳到脑后扎了个马尾,看起来更精神了。她拿出两个洗干净的碗,给自己和“无名女孩”盛了面条。
虽然那女孩长得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仙mm的样子,但吃起面来食量还蛮大的,很快就把一大碗面吃得底朝天了。
顶顶吸着面条说:“你昨天晚上吃什么了?”
她眨了眨眼睛,怯生生地回答:“我不知道。”
“又来了!”顶顶无奈地向叶萧摆了摆手,“她总是‘我不知道’。”
“耐心一些,她会告诉我们一切的。”
叶萧说起来很有自信,他紧盯着女孩的眼睛,那眸子总是似曾相识的感觉。他觉得已开始掌握主动了——再坚硬的冰块也有融化为水的时刻。
这时顶顶也吃完了:“上午你准备做什么?”
“嗯,我想去城市周边转转,探探有没有出城的其他道路。”
“我也要跟你们去!”
“不,你留在这里,好好地守候着她——”叶萧转眼又看了看“无名女孩”,微笑了一下说,“对不起,我知道你会很乖的。”
“如果我把她也带上呢?”
叶萧只能把顶顶拉到另一个房间,耳语道:“第一,她可能会逃跑我;第二,她出去会引来那条狼狗,那我们所有人都要惨了。”
顶顶无奈地叹了一声:“好吧,那今天我就牺牲一下,留在这里做个典狱长。”
“对,你们就待在这个房间,哪里都不要去,离那条狼狗越远越好!”
“万一它冲上来呢?”
“把门锁好再用柜子顶住,我不相信狗会自己撬锁!”
她淡淡地回了一句:“我也不相信。”
两人回到“无名女孩”面前,她依旧安静地坐着,正翻着房间里的一本旧书。叶萧看了下封面,是个对镜梳妆的古代女子,竟与昨晚发现她的场景一模一样。再看书名却是《聊斋志异》,是台湾出的繁体字版,自上而下的排版更近似于古书。
“干吗看这个?”叶萧疑惑地问了声,“没读过吗?”
“不,从小就读,已经读了一百多遍了,但还是喜欢读。”
叶萧撇了撇嘴角:“你怎么和我表弟一样?”
“我知道你的表弟是谁。”
女孩这句干脆的回答,让叶萧为之一震。但他不想再纠缠这种问题了,低头轻声说:“昨天早上,加油站对面小巷里的人,是不是你?”
对方沉默了十几秒,终于幽幽地承认道:“是我。”
“谢谢你!”
叶萧长长地吁出一口气,神色异常地古怪,转身便向门外走去。
“为什么谢我?”
女孩仍执拗地追问道,而旁边的顶顶也觉得很奇怪。
“因为你救了我们的命。”
叶萧边说边走出房间,飞快地跑下五楼——是的,昨天上午在加油站对面,正是这神秘女孩的出现,吸引了叶萧等人的注意力,他们才离开了危险的加油站,跑到马路对面的巷口去。否则,他们都会和司机一起被炸得粉碎的!
五楼,顶顶重新把门锁好,回头看着女孩的眼睛,宛如面对两个深不可测的黑洞,正喷出旋涡,吞噬一切时间与空间……
八点十五分,探险队从“大本营”出发了。
由于昨天发生的许多变故,决定把三组人变成两组人,这样每组人数增加,也可以互相照应。
童建国、钱莫争、杨谋、玉灵、成立构成第一组,五个人正好坐一辆宝马车,向城市东部进发。
叶萧、孙子楚、林君如、伊莲娜构成第二组,他们四人步行去城市的西部。
两组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找到通向外面的通路。
绝不能留在这里坐以待毙!两天时间过去了,仍未有半个救援人员出现,与其等着像屠男那样一个个死去,还不如冲出去试试有没有活路。何况昨晚找到的神秘女孩,说明南明城里还是有人的,说不定能找到其他人,起码要搞清这里的状况。
这回再也没人反对了,就连一向缩在妻女身边的成立,也主动要求随队出去探险。
留守部队也分配好了,除了顶顶在五楼照顾神秘女孩,其余的人都留在二楼——厉书、黄宛然、秋秋、唐小甜,还有法国人亨利。
厉书也想一起出去探队,但叶萧决定把他留下。大本营里有五个女人,但只有一个男人亨利,而且是个伤病员,必须再留个男人防范万一。考虑到厉书的英文最好,与亨利的沟通没问题,便让他“镇守”后方了。
第一组人坐上宝马,带着南明地图浩浩荡荡地出发了。
第二组人则步行拐向另一个方向,孙子楚手里拿着地图抱怨道:“叶萧,你也该弄辆车来开开,省得我们天天练马拉松。”
“我不觉得在这里有必要开车,而且坐在车上只是走马观花,很可能遗漏掉许多有用的线索——假设昨天我也开车的话,就不可能发现那神秘女孩了。”
林君如不禁附和道:“有道理啊,你这个公安还真不简单。”
“切。”自负的孙子楚不以为然,他摊开地图说,“好了,别自己瞎走了,还是看看地图该走哪条路吧。”
叶萧却是胸有成竹地说:“我在昨晚走过的路上做过标记了。”
“昨晚?你走的哪条路?”
“押送之路。”
四个人笔直向西走了十分钟,叶萧忽然在一条路口右拐了。
孙子楚立即叫住了他:“去哪儿啊?”
“看那边地上。”
他们低头看着人行道上,有三块排成品字形的砖头,伊莲娜急着问道:“这就是你的标记?”
“昨晚,我和顶顶带着女孩回来的路上,每经过一个路口都留下这样的记号,以便下次不会迷路。”
“good!”
叶萧带着他们向北走过好几个路口,都看到这种品字形的砖头阵。孙子楚仔细研究地图说:“喂,我们方向不对了,应该向西才能出城。”
“先跟我去个地方再说。”
他们拐进一条更小的街道,路边种了些不知名的树木要,两边都是花园洋房,看起来异常幽静,足够做恐怖片的景地了。
林君如想起台北也有这种小街:“看来是有钱人住的地方啊。”
终于,叶萧在一个花园前停下来,低矮的木栅栏后面绽开着荼蘼花。
这就是昨晚捕获神秘女孩之地。
眼前的房子也如那女孩一样神秘吗?
四人轻易地跨过栅栏,穿过布满花丛的小径。那蔷薇似的枝叶上,簇拥着无数白色的花团,散发着浓郁诱人的香气,伊莲娜惊讶地问:“这是什么花啊?太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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