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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我爹叫白起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秦]我爹叫白起 84|5.12营养液1700加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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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27年
此时已经是入夜时分,天空之中星月齐辉,月光从天而落,咸阳宫静静的沐浴在一片银色的光华之中。
这就是大秦自孝公迁都咸阳始,至秦昭王而终,经过大秦数代君王百年的努力,方才构筑出宏伟宫殿。
巍巍古城,连接渭水,直抵南山,不但是关中四通八达的交通枢纽,最重要的是能借助咸阳所处的战略地位,对黄河下游各国的形成居高临下之势,彰现出历代秦王的雄心与抱负。
现在,他的主人正是未来将要完成历代秦王的心愿,并吞六国一统天下,采用三皇之“皇”、五帝之“帝”构成“皇帝”的称号,成为世界历史上第一个“皇帝”,同时被后人尊称为“祖龙”的秦王嬴政。
在千重宫殿的深处,一个三、四岁大小,五官精致,玉雪可人,如粉雕玉彻一般的小正太正坐在窗口,身体趴在窗户上,抬起头看着天空中的圆月,皱着眉头喃喃自语道:“秦始皇再厉害又有什么用?没有个好儿子!二世秦国就玩完了,然后被主流媒体一骂就是几千年,要不是近代太祖是始皇的粉,再加上后来流行给罪人翻案和拉圣人下神坛,说不定现在还是漆黑一片呢。”
小正太用他那与年龄完全不符合的表情,深沉的叹了一口气,身子换了个姿势,将脑袋转到另一边,继续为自己的命运哀声叹气。
按理来说,为了庆祝考上大学出门旅游,结果不小心遇见车祸没有身死,却听见一个叫“123言情之神”召唤,说什么“再给你一次机会,这次要好好做人、重新做人”,然后穿越到这个时代,而且被穿越的对象还是千古一帝的儿子,一下子就从要啥啥没有的普通高中生,变成了有钱有权有房有车的权二代是件挺值得庆幸的事。
这个身体的主人虽然没有母亲,但家中的*oss却十分疼爱自己,要啥给啥买买买,而被大家视成下任boss接班人的哥哥,虽然是同父异母,但心底善良,细致体贴的暖男,一看就是就算接班,也不会苛刻弟弟的人。
如果没有意外,自己未来的人生应该这样的——有钱有田有闲,每天左手牵着狗,右手提着鸟,身后带着三五个狗腿子,走在路上威风凛凛无人敢挡,遇上漂亮的姑娘就冲上去说“妞,给大爷笑一个?不笑?要不大爷给你笑个”。
但是……
虽然自己的历史成绩不是特别好,也知道暖男哥哥没有顺利登基,几十年后会被秦二世和一个叫赵高的家伙弄……
123言情之神啊,你丢本历史书下来,给我点提示好嘛!
小正太还没想完,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好听的男声,“公子,夜深了,您该安寝了。”
说赵高,赵高这就来了。
小正太看着站在身后的男子,好一名伟男子,只见他五官刚毅,身材高大,虽然只是一身普通的青灰色官服,但却自有一种雍容的气度,左看右看都是电视剧里高大全男主的模板,跟他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个指鹿为马,猥琐不堪的太监完全不一样。
也对,如果赵高真长得那么猥琐不堪,一看就是坏人,英明一世的始皇又怎么可能这么信任他?要知道,就算在公元前,这个世界也是看脸的,长得丑根本连做官的资格都没有了,更别提做到中车府令这样的大官。
想来想去,应该是后世的电影电视在黑他吧,就像某辫子王朝著名贪官,明明是个俊美不凡的美男子,却偏偏要找个中年大胖子来演。
毕竟,要是贪官奸臣都按史料找帅哥来演,你让观众的心朝向哪边?正义的小伙伴还怎么在这个残酷的看脸社会混啊?
“公子,您要不想休息,要不……再吃点点心?”赵高看着表情变幻莫测的小正太,转念想了想,小心翼翼的问道。
“点心?”小正太哼了哼鼻子,声音有那么点不屑。
这个年代的点心是人吃吗?吃过难吃的点心,没吃过那么难吃的点心!连发面技术都没有,连馒头都做不出来的时代,做出来的点心都是死面饼子,又不香又不软,*的还磕牙,吃着都让人糟心。
“吃!”小正太重重点点头,像个真正的三岁小孩子那样,大声的说道。
吃饱了才有力气糟心,妈妈说好孩子不能挑食。
见自家公子要吃点心,赵高立刻命人又是上茶又是打扇又是上点心的折腾了老半天。
“嗯……不错。”小正太点点头,满足的在椅子……不好意思,这个年代还没有椅子,所以小正太只能扁着嘴,委屈自己盘腿跪坐在地上。
等再长大一点,一定要把椅子发明出来,否则早晚变成罗圈腿就不美好了。
不过这事等下再说,刚才想到哪了?赵高……对了,就是赵高,这货将来会和秦二世勾结起来,将始皇所有的儿子都杀掉,然后秦国会灭亡,所有的嬴氏宗亲都被项羽杀光光。
也就是说,就算自己假装无害,趁现在开始拉拢二世,侥幸抱住二世的大腿没有死,也逃不过三年后火烧咸阳宫的命运。
不行!就算不为了大秦的江山,只为自己这好不容易才投中权二代的胎,也不能让二世那货登基,要扶助也要辅助扶苏那家伙。
人好,温柔,心软,最主要的是好忽悠。
辅助扶苏还是挺容易的,只要在他和*oss唱反调时,及时拉一把……最不济在*oss最后一次东巡时,自己先下手为强,及时把扶苏从长城叫回来。
身为长子,又有蒙恬的五十万军队在手,只要自己能料敌先机,扶苏应该不会再傻乎乎的自杀,也就没二世什么事了。
至于秦末农民起义,只能说秦始皇太过于心底善良,又或者是自信心膨胀,抓了六国的贵族竟然不斩尽杀绝,而是将他们荣养起来,结果……啧啧啧……一不留神就成了后世君王的反面教材。
小正太狠狠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点心,在将所有的事情都理顺之后,现在问题来了——
我大哥叫扶苏,我叫胡亥,排名十八,今年三岁,除开我俩不算,秦始皇还有至少十六个儿子,那么……谁来告诉我,在这么多兄弟之中,历史上未来的秦二世到底哪一个?
小正太,也就是新鲜出炉的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皱着眉头闷闷的想着。
不是自己读书不求甚解,而是他一个理科生,没事怎么会去学历史?知道赵高啊秦二世啊指鹿为马啊,那还是电视剧和小学成语大全上教的,那上面基本上都是“秦二世”、“秦二世”的叫,哪个会那么无聊去注意他的名字啊?就像赵高……
胡亥用眼角扫了一眼站在自己身边的赵高,是个宦官没有错,但为什么没人告诉自己,古代的宦官只是指在官里为君王服务的官员,不是专指太监,也不需要阉割。
赵高不但不是太监,人家女儿都大的能打酱油了,只是穿个越而已,整个三观都被人颠覆了。
赵高虽然不是太监,但知冷知热聪明伶俐善拍马屁的属性却没有变,见胡亥望向自己,立马很凑上去,很狗腿的说道:“公子可是还要再进一碗蛋羹。”
“蛋羹?”胡亥彻底扭过头,皱着眉头看着赵高,只见他笑容满脸,虽然笑得很献媚但不会让人反感,反而感觉很贴心很舒服,也难怪让始皇都这么放心,甚至放心到让他给自己带儿子,很生气的说道:“蛋羹蛋羹蛋羹!你就知道蛋羹!你当本公子是吃货吗?一天到晚劝我吃吃吃!告诉你,本公子这是在研究很严肃的人生问题,本公子研究问题时,绝对不是一碗蛋羹能解决的!”
胡亥说着,鼓着小腮帮,伸出手气乎乎的在几案上拍了一掌,雪白粉嫩的小手拍在上好金丝楠木几案,连个响声都没有,但却依旧将赵高吓了一跳,不知道这个大王宠爱的小祖宗,又闹什么倔脾气。
赵高冲着小脸涨得通红,一副气乎乎模样的胡亥,小心翼翼的比出两根手指说道:“要不两碗?”
这特么什么人啊?真把我当吃货了吗?我这是在思考正经事,关系到我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的正经事,怎么能为了吃一碗,不,两碗蛋羹就不思考了。
想到下半辈子生命财产安全,胡亥脸上的表情更加阴沉,胸口剧烈起伏着,小嘴噘得高高的,气鼓气胀的说道:“哼!孟子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秦]我爹叫白起 85|5.12||
死了情缘怎么办?删了大号练丐帮!
模样比小乞丐好不了多少的白仲,看着手里七米长……没错,是七米长的长矛,只觉得头发一阵一阵发麻。
现在已经是秦王政三年十二月,白仲隐名瞒姓加入蒙骜将军麾下,刚好整两个月。
为了更好的锻炼白仲这个故人之子,蒙骜并没有对白仲这个一出生就是侯爵的小家伙另眼相看,而是视她如同普通士兵……个屁!要真视她如同普通士兵就好了!
想起这两个月的待遇,白仲简直要嘤嘤嘤嘤,情绪波动,不能呼吸了。
为了更好的锻炼自己这个故人之子,使其不墮父辈之荣耀,蒙骜要求手下的将军对自己在训练方面高标准严要求,错一罚十绝不留情;在生活方面严格管教,务必去掉一切腐化贵族份子的臭毛病。
看着蒙恬写给自己的信里,那副听说白仲在这受苦颇深,所以小弟十分“难过”的模样之后,白仲简直都要怀疑蒙骜是不是在给他孙子报仇来着。
白仲在这吃苦受罪的消息,不但蒙恬知道,连公主娘和华阳太后也知道了,当下华阳太后就哭着拉着公主娘,去找嬴政说要将自己调回咸阳,说这么萌萌哒的仲儿在自己看不到的地方吃苦,自己真是嘤嘤嘤,伤心了。
反到是公主娘和嬴政两人一起,双双劝住了华阳太后。
只是从赵高送来的全程谈判过程里,白仲看到了两个陌生人的模样。
这谦逊有礼严肃正经的男孩子谁啊?那个成天“阿仲来抱抱”,一天发情要发二十四个小时的笨蛋嬴政哪去了?
哇噢噢噢噢噢!这端庄慈祥爱子情切的母亲是谁啊?那个成天因为一盘烤鸡翅要掐死我的老妈哪去了?
你们装的累不累!
白仲对着冰冷的手心哈出一口气,抬起头看着天空,又开始下雪了,可每日的操练却不能减少。
虽然后世喜欢说“大秦铁骑”之类的词,但在真正的秦朝,因为马鞍和马蹬没有大规模使用,骑兵根本不是当今社会的主流,而战车又因为时代的局限性而走向了衰落,因此秦军的主流是各种军阵。
在这个年代,秦国的骑兵并不持有武器,而是持有各种强弩,强弩最远射程三百米,一百五十米内可以进行精确打击,因此骑兵主要是在远距离对敌人进行射杀,所以像电视剧里那样的骑兵对砍,在现实位面是看不到的;同时,秦国的战车不在像春秋时代和战国早期那样,是战车和步兵的组合,而是将战车改小之后,完全甩掉步兵,独自作战。
这样战车的速度能追上骑兵,当战车和骑兵一起出击之时,战车上的持矛、戈等武器的士兵,能很好的保护持弩的骑兵,以防被两军对冲之后,骑兵因为没有近战攻击而毁灭。
白仲原来的梦想是当一个帅帅哒又潇洒的骑兵,但自从被上司发现白仲年纪虽然小,但力大无穷——人家拿七米长的矛跑十五分钟就累成狗,她跑了半小时还尚有余力,因为白仲被上司选来持最重最吃力的七米长矛。
秦军的军阵大约是这样的,前方是三排持弩的士兵,他们会在敌人冲锋时,进行三段射击法——这种射击法,后来明代大将沐英将其移植到□□射击上,后来小脚盆村长织田信长照抄之后,说自己原创个“三段射击”打败了武田信赖的骑兵,牛皮吹得不要不要的。
但实际上,早在中国先秦时期,聪明的古代劳动人们就发现三段式射击,最能给敌人以打击了。
三排弓箭之后,就是持着各种长短兵器的秦军军阵了。
不管发生什么事,这些手持武器的士兵都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前排倒下、后排补上,以保持方阵不变。在这样几千人、几万人组成的铜墙铁壁之前,枪头如林、方阵如山,不管是什么样的对手,都要胆战心惊,这也是为什么自古以来再牛逼的武林高手,也干不过由一群普通人组成的军队的原因。
而在这方阵之中,秦军使用的兵器里,主要有七米长的矛、三米五长的坡和三米长的戟这三者——虽然在白仲眼里其实矛、戟、坡的长相都差不多,就是长度不一样。
这样的不同的长度,是为了利用手中武器不同的杀伤距离,让它们三者之间,既有专业分工,又有互相保护。
当敌人冲到前方时,持长矛的士兵会利用长矛的长度优势,杀伤敌人,抵抗战车;当长矛手的阵型被打扰时,后方持戟的士兵,会以较小的突击阵型,利用极强的突刺能力将突入的敌人推出去;最后方面的是戟手,戟手的单兵武力值是比较高的,主要负责在方阵陷入混战时,以单兵为单位加入战斗,肃清阵内之敌。
按白仲的武功,原来当戟手的可能性是最大的,但是上司在发现她天生神力之后,果断的将她调去当了长矛兵。
因为长矛是一种非常难使用的武器,等闲人根本玩不转。
以一次冲锋阵型为例。
第一排是拿着七米长矛的士卒,后面四排是拿着三米五坡的士卒。
当上司发生指令时,持矛的士座会做出冲锋准备——集体右脚前踏,用力将手中的长矛向前刺出,整齐排成一线的长矛,微微上挑,在阳光中微微闪着寒光。
接着军官又是一声号令响起,手持长矛的士兵,头也不回的向着前方假想中的敌人冲过去。
待第一排士兵冲出去之后,第二排的士兵,会做好冲刺的准备,然后再随着军令向前冲过去。
数排士兵,如此反复再三的练习着。
现场除了军官的号令声,就只有整齐一致,如排山倒海的踏步声,一步一步如同踩在人心里一般。
一次冲锋练习,往往要持续好几分钟,白仲初步估计过,换算成距离的话,大约要跑两千米左右。
不要以为才不过区区两千米而已,要知道这些士兵手中的长矛,长的六米,短的也有三米,也就是说一柄长矛至少有十几斤到几十斤重。
虽然对一个成年男人来说,提着几十斤的东西跑两千米,也没有什么辛苦的。但是你要知道,这些士兵可不是抱着或提着几十斤跑,而是仅靠双手的力量,持着一个长形棍状物体在跑,且不是拿着棍状物体省力的中间部位,而是拿着更费力气的一端在跑。
从力学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很费力气的跑法,正是因为很费力气,所以白仲才会入选长矛兵。
毕竟除了他之外,其他长矛兵都是身高近两米的标准关中大汉,白仲站在队伍里面,就跟误入狼群喜洋洋一样可怜无助。
因此,没跑多久,白仲就看见自己旁边那些身膀体宽的战友,竟然在这个雪花飞舞的冬天,额头开始狂冒热汗。
为了能在战场上发挥最大的战力,除了下雨之外,秦军每日都要操练,就连这种下雪天也不例外。
满天的飘雪,刚一落地就被数百人、数千人、数万人,整齐划一的踏步声踩进泥里,整个演练场变得泥泞不堪,连走路都变得有些困难。但每个秦军都不敢停下来,不但不敢停下来,甚至变得越发小心翼翼,以防自己在操练中摔倒——因为根据秦国的军制,没有军令士兵绝对不会停止冲锋,也不会改变路线,因此摔倒后的命运很可能是被自己的战友踩伤或踩死。
其实这也挺好理解的,一将功成万骨枯,上了战场谁会为了一个人的摔倒而停下来,摔倒就只有死。
雪越下越大,白仲觉得自己持矛的手已经冷得像冰一样,快要拿不住手中的长矛了。
[要不,让我帮帮你?]
还是不要了,我必须要习惯没有你的存在,我要学会靠自己。
[哼!那就别要我的护手素!]
系统么么哒!系统你最好了!
白仲就是如此意志坚强、不为外物所动的奇女子。
这种高强度的训练,风雨无碍,一练就是三个月,终于在下过一场长达两天的暴雪之后,长官们终于颇有良心的放了个大假。
雪后初晴,白仲看着营外一望无际的雪原,和营地里几棵一片叶子都不剩的老树,有些怀念梅宫之中满园的红梅。
不知道阿政现在在干什么?是不是抱着他的王后或是爱妾们在赏梅花。
白仲有些酸溜溜的想着。
此时,白仲还不知道嬴政正饱受着“大王到底行不行”、“大王不行”、“大王不行,那以后王后怎么办”之类的谣言困扰。
而饱受谣言困扰的嬴政,也有话要对正在自己面前宽衣解带的男人说,“虽然坊间传言‘寡人有疾’,但寡人也不好男色啊,所以……混球,把你的衣服穿上,要秀身材一边秀去,一身死猪肉有什么好秀的?”
白雪红梅之中,一个男人光溜溜的身子对嬴政的龙目,以及幼小的心灵进行了会心十万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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