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我爹叫白起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九千岁添千岁
你都不信,为什么要异人信?
愚蠢的卫国人!
当然,赵姬的原文比这个要含蓄的很多,但总结总结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被异子和赵姬这对狗男女骗了几十年,又给嬴政这个小野种骗了十几年,吕不韦一下子就出离了愤怒。
而这个时候,又频频有各国使者前来拜访吕不韦,希望他这个昔日秦相能重新出山,为本国所用。
公元前二世纪什么最重要?当然是人才!
不能为我所用,就只好杀之。
更别提,吕不韦走的时候,他的数万门客可一直跟着他回封地,没几个留在咸阳的。
嬴政想杀死吕不韦,但是他又不能公开杀死吕不韦,他必须要想一个好主意来干掉吕不韦。
“这又有何难?”白仲觉得春秋时代的人就是笨,笨得让后来人觉得好笑,杀人的方法千千万万,怎么就把嬴政这么一个聪明人给难倒了,“你不是要让吕不韦移居到巴蜀吗?自于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山中道路崎岖,天气又多变,尤其是栈道那一段……随便失个足,都能摔死好几个人……昔日朱元……咳咳,我是说人在自然面前,不管是王侯将相还是贩夫走卒,都是一样公平的……”
白仲默默将“朱元璋杀韩林儿”这几个字咽回肚子里,历朝历代多少莫名其妙溺毙的名人,又或者是溺水后一病呜呼的皇帝啊。
溺个水而已,哪有那么要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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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仲表示,自己只是照抄了一下朱元璋的计谋,当不起嬴政用如此“惊为天人”的眼神看着自己。
但事后想一想,比起后世无数千奇百怪、阴险狡诈的用兵方法,自家老爸竟然被人评为中国首创以“奇”的用兵的人,白仲又隐隐约约知道为什么了。
很多人喜欢吹捧祖师爷多么伟大,但实际上祖师爷的伟大是在于发明创造了这样东西,而不是指他的操作水平多么牛逼多么犀利。
扁鹊华陀就算重生到二十一世纪,不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也未必能比得上军医院的老中药。
时代在进步,人类在发展,当年发明火药的人,肯定想不到后来的人类能用火药制作发动机上太空。
阴谋诡计也是一样,早百来年前大家打仗还要提前下战书,互相排兵布阵等着对方来攻,绝不搞偷袭那一套;遇上政敌更是直接找刺客砍死,而且是以本人的名义找刺客,直爽又磊落、光明又正大,看得后世之人啼笑皆非。
别人是什么心情,白仲不管。
反正白仲看中国史书,感觉自己就是在看一部人类大脑的进化史,越到后世各种阴谋诡计越多,而往前人们越淳朴善良。
曾经有一个帖子,叫“如果朱元璋穿越成秦始皇,他要怎么对付六国留下来的贵族?”,答曰,先搞个锦衣卫,然后几年之后大家就会发现,六国贵族们就会因为溺水、火灾、和人争风吃醋、一脚踩在冰上摔倒、走在路上被石头砸破头等莫名其妙的原因,全部都死光了。
“在这方面,你还不如宅斗文的女主角!”白仲拍了拍嬴政的肩膀,用心的安慰道。
搞这种阴谋,而且还是传出去肯定会身败名裂的阴谋,嬴政思来想去一番之后,发现手下里又聪明善解人意,又值得自己信任,似乎就只有白仲一人。
白仲是个大坏蛋,身为一个大坏蛋,当然要以最残忍的方式登场,所以她果断的选在新年第一天去抄吕不韦的家。
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理由则是,“阿政新年肯定要带阿宝和小贝参加宴会,你们父子父女三人在上面当其乐融融的一家人,我却只能……不但不能公开和你们的关系,甚至小心孩子不要叫错,我多伤心啊……呜呜……”。
白仲从来不是一个会委屈自己的人,她不喜欢那种有什么委屈就自己忍着,然后脑补自己多伟大的人,所以有委屈,她就一定会说出来。
白仲话都讲到了这份上,嬴政自然也不好意思强求,更何况直接在新年时去仇人家打砸抢什么的,这个设定一旦接受,其实也蛮带感的。
没让白仲等多久,一身酒气,眼神微熏的吕不韦就已经匆匆到来,俨然是刚刚下了酒宴。
“白仲见过文信侯。”白仲向吕不韦拱了拱手,开口说道。
“原来是长平侯,不知长平侯到来有事见教?”吕不韦一脸不客气的说道。
按吕不韦在秦国的资质,别说只是对白仲不客气,如果不是因为白仲是奉王而来,他闭门不见白仲都无人敢说一句,因而对他的不客气,室内其他人也没有太多意外。
索性白仲也知道自己不怎么受欢迎,并没有多说二话,只是高举一卷王书,大声朗读道:“秦王政特书,文信侯多年来于国有功,寡人却无以慰藉。蜀中一带‘天府之国’之称,风景秀且美、气候湿润舒适……”
在真实的历史上,嬴政是写了一封““你对秦国有何功劳?秦国封你在河南,食邑十万户。你对秦王有什么血缘关系?而号称仲父。你与家属都一概迁到蜀地去居住”而将吕不韦逼死。
在这里,估计是知道吕不韦肯定会死在半路上,嬴政也不想再担个逼死功臣的恶名,又怕吕不韦死后,别人怀疑到自己头上,故而不但十分大方的在王书里,将吕不韦夸了一顿,还顺便将王书写成了《蜀中旅游指南》一文。
不是黑四川重庆,虽然在二十一世纪巴蜀挺不错的,天府之国,美女如云,没事还能坐公交车在城市里体会爬山的感觉,美得就像画一样。
但是在公元前二世纪,巴蜀是连鬼都不愿意去的地方,穷山恶水、刁民成群、深山老林、蛇虫鼠蚁,最主要的是还蛮夷成群。
如果用现代的地理来比喻,从中原文明的发明地河南移居去巴蜀,就跟让你从丹麦、卢森堡之类福利超好的北欧国家,移民去非洲索马里一个感觉。
唯一的优点大约就是风景特别好,天特别蓝,空气特别清新,然而这对让吕不韦心情好起来,并没有卵用。
听完嬴政的《蜀中旅游指南》一文,吕不韦气得胡子都快掉光了,要不是打不过,他想和白仲拼了。
魂淡!没见过这么欺负人的!
吕不韦恨恨的说道:“一年多不见,大王真是长大了不少啊!”
其实吕不韦更想说,大王变坏了,以前他可不会这么说的。
“哈哈哈!没办法!文信侯走后,大王一力独撑朝政,可不是要就长大了。”白仲哈哈大笑一句,开始没口子夸吕不韦劳苦功高,为大秦有功什么的,将吕不韦夸得天花乱缀,直怀疑白仲是不是得了病。
按理来说,嬴政现在恨自己恨得要死,而白仲身为他的贴身小跟班,几乎就代表嬴政的意识,他怎么可能这么夸自己?
吕不韦略为有些狐疑的看着白仲,开口说道:“今日乃是新年,家中正在宴饮。长平侯既来了,不妨喝上一杯,如何?”
“这个……好啊……”白仲沉默了一会,便答应了吕不韦的请求。
“长平侯,请。”吕不韦做了一个手势。
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穿过几重庭院,来到吕不韦正举办新春酒宴之所在。
一个巨大宽广的大厅里,满满当当的坐着好几百号人。
见一身戎装的白仲跟在吕不韦身后进来,原来正喝酒聊天的众人,一下酒也不喝了、天也不聊了,原来醉倒的人也清醒了,全都傻愣愣的看着白仲。
这几百号人,原来大多是吕不韦的门客,在咸阳居住了多年,因此……白仲,他们认识啊。
就算没见过本人,咸阳城也到处都他的传说……关于“秦国第一美男子”的传说,以及是龙阳君比较好看还是长平侯比较帅气的八卦。
当然,老秦人还是觉得长平侯比较帅气潇洒干净的,毕竟比起龙阳君那种出身寒酸,得位又不正当的人来说,长平侯将门虎子,年少从军,为人又开朗大方,帅气且元气,自然更得人喜爱。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长平侯和吕不韦他不是一挂的,他和大王才是一挂的。
村长,这里有一只混入羊村的狼!
白仲像是没感觉到周围人异样的目光,笑着向吕不韦说道:“文信侯这里好不热闹啊,看着竟然比咸阳宫宴会人还多一些。”
“长平侯真会说笑,吕不韦现在只不过是一介平民,这里也不过是不韦的一些门客而已,又如何比得上咸阳宫的宴会呢?”吕不韦笑着解释道。
白仲微微一笑,打趣道:“一定是文信侯这里的酒太醉人,所以我还没有喝,就已经醉了。”
“如此说来,长平侯可是要多喝几杯。”吕不韦说着,欲将首座的位置让给白仲这个天子的使者。
白仲连连摆手,只称“自己人微言情,虽是天子使者,却不敢在天子仲父之前失礼”。
俩人为了个座位,唧唧歪歪谦让一阵之后,白仲终于以身强力壮胜出,将吕不韦强行按倒在座位上。
喝酒、敬酒、谈笑,白仲只要愿意哄人,还是很会哄人的。
在度过最初的尴尬之后,见吕不韦和白仲并没有吵起来,门客们也渐渐放开,开始痛饮。
不少人甚至大着胆子向白仲敬酒,而白仲也来者不拒,只要有人敬,她必定满饮。
现在正是新年的时候,诸国之间更无战事发生,人们唯一的大事就是庆祝新年,再加上让吕不韦迁居蜀中,也并非紧急公务。
于是,白仲这一顿酒从早喝到晚,从晚喝到深夜,她是醉了醒,醒了再醉,最后被手下给抬去客房休息。
要不是白景挡着,吕不韦说不定还得塞两小丫环来服侍。
不但白仲本人是这样,就在白仲在吕不韦家中烂醉如泥之时,也有人吕府的家人敲开了驿馆的大门,给护送白仲来的那些秦兵送上酒肉。
整个新年,整整三天,白仲在吕不韦家尝尽了各种美酒,且每天晚上都会醉得不省人事。
到了第四天的一个深夜,数十个人影出现在吕不韦家的后院之中。
“君侯,家中重要之物皆已运送出去。”
“那好,我们今夜就动身,趁着那群秦人醉死在梦里,我们连夜冲出函谷关。”
“君侯请放心,那酒里加了药,那群秦人喝了之后,至少两天不能起来,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出关了。”
“嗯!那快走吧!”
“可是君侯,为什么不让我……”说话之人以手为刀,比了一个砍人的姿势。
“哎!嬴政待我不仁,我却不能待他不义。”
“君侯如此高风亮节,谦谦君子,嬴政那小儿却忘恩负义,竟想将君侯迁入蜀中,简直是禽兽。幸好嬴政不识人才,却有人识人才。”
“不要说了,还是快走吧。”
[秦]我爹叫白起 147
天刚破晓,函谷初开,马蹄声声。
吕不韦一行人,拿着伪造的户籍在第一时间便逃出函谷关,一口气向东跑了十几里地,直到已经看不见函谷关的影子,方才勒马在路边的一处林子休息。
“君侯,秦狗没有追来,看来应该无事了。”一名壮汉跪在吕不韦面前,开口说道。
吕不韦没有理他,依旧呆呆遥遥着函谷关的方向,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嬴政!老夫一定要杀了你!”
吕不韦不是个笨蛋,虽然嬴政这一回诏书写得天花乱缀,跟个旅游说明书一样,但吕不韦还是看出诏书下深藏的阴谋。
蜀道难,难于上青天,在吕不韦看来,嬴政这是怕自己逃往东方六国,所以将自己迁入蜀中,绝了自己出逃的可能性。
若是嬴政真是自己的儿子,吕不韦也许还会顺从他的意思,乖乖入蜀以保全家族,反正自己一介商人,不但本人荣耀过了,儿子也成为了秦国的大王。
但是……赵姬……异人,你们这对奸夫淫妇!
全然忘记赵姬当年之所以会有机会和异人偷情,完全是因为自己派赵姬去为异人献舞的吕不韦,愤怒的想着。
他吕不韦自以为才智过人,从来都是将他人玩弄于股掌中,并没有将赵姬和异人这两个棋子放在眼里,没想到……却被这两个傻子骗了二十多年。
二十多年来辛辛苦苦的给别人养儿子,可笑他还笑异人是个笨蛋,原来自己才是个笨蛋。
男人最恨的是什么?当然是被人戴了绿帽子!
比被人戴了绿帽子更恨的是什么?那就是被人戴了绿帽子,还给人养野种。
而吕不韦现在的情况比上面两种更糟糕,他是被人戴了绿帽子,给人养了野种,还一直以为被戴绿帽子、被养野种的是对方。
没事偷着得意几十年,一朝回到解放前……不,比解放前还不如,至少几十年前赵姬是他的。
正是因为这样的愤怒,才让吕不韦做出一个大胆的决定,抛妻弃子,离开秦国,入燕为相。
人生几十年,不过是从头再来。
“对不起啦!”吕不韦向着函谷关的方向,低吟一声说道:“此举也非老夫所愿啊。”
吕不韦也是人,一开始他是想带上家小的,可惜白仲来得太快,他还没有布置好,白仲就已经来了。
在无奈之下,吕不韦只得将家小全部抛弃,带着几样最贵重的财物离开秦国
嬴政是吕不韦一手教大的,因为一直以为嬴政是自己的亲子,吕不韦过去没少教嬴政“不可妇人之仁”,因此吕不韦一点也没觉得嬴政会放过自己的家伙。
就算不死,除非他能学伍子胥般亡了秦国,否则再见谈何容易?
可是秦国现在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强国,堪称虎将如云、良臣如林、国富民强,想要亡秦谈何如何?
“君侯何必伤心?早晚有一天,我们一定会杀回秦国,一洗前耻,让嬴政狗贼以命来还债。到那时,君侯就能与家人再度团聚了。”一个地位高点的门客开口安慰道。
吕不韦闻言,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开口说道:“希望如你所言,我们有一朝一日还能杀回秦……”
吕不韦话没说完,就听见林中传来一个清脆悦耳,如银铃般的声音,“不就有朝一日了!现在本侯就可以带你们回秦国了。”
“什么人?”跟随着吕不韦的门客大叫道。
他们纷纷抽出身上的刀枪,齐齐将吕不韦围在中间,警惕的看着发出声音之处。
“那么紧张干什么?我就一个人!”声音又继续说道。
飘飘乎乎的声音在林子回荡着,似远又时近,但偏偏又看不到人影,现在虽然已经是白天,但却是一大清早,树林里叶茂树盛,阳光几乎落不进来,看着还有黑黑的,未免让人想起林中山鬼的传说。
“什么人啊?快出来!”一个门客挥舞着刀,冲着林子又大叫一声。
这时,被众人团团围在中间,严密保护起来的吕不韦却推开众人,向着森林的方向大声说道:“长平侯既然来了,又何必装神弄鬼?”
“长平侯……”
“白仲?”
“他怎么来了?他不是吃了药吗?”
门客们互相一看,发出一阵细细的讨论声。
白仲的声音再度传来,但听着却比刚才要凝实很多,不再飘来飘去的像鬼魅,“那可不行!你们人那么多,万一我出来,你们打我怎么办?我这么一朵柔弱的娇花,哪堪你们无情的折磨?”
“长平侯真会开玩笑!既然你不出来,那我们走就是了。”吕不韦冷哼一声,开口说道:“上马,我们走。”
“啧啧啧!真没意思!”白仲冷笑一声,“想走?哪有那么容易?你们灌了我这么多酒,这债我还没算呢?”
吕不韦心中一凛,立马催促道:“快走快走!”
只是,想走,哪有那么容易?
吕不韦刚骑上马,就觉得腹中一阵巨痛,脸色一白,额上冷汗直出,手脚无力,整个人竟然从马上跌了下来。
不但是吕不韦如此,跟着他一并逃出来的那些门客也是如此,个个捂着肚子在地上疼得直打滚。
“可恶!白仲,你竟然下毒?”虽然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中的毒,但眼下这种状态,吕不韦哪有不明白的,立刻开口说道。
一个人影从树林里走出来,站在吕不韦面前,潇洒帅气的负手而立,笑着说道:“你不也对我下毒!”
“可我没有要你的命!”吕不韦捂着小腹,面带仇恨的看着白仲,大声说道。
白仲“扑哧”一笑,“你不要我的命,那是因为我若是死了或是失踪,我的亲卫立刻就会意识到是你下的手,那你可能逃不到函谷关就会被追上;而我若只是醉酒不省,我的亲卫只会认为我误事,绝不会想到是你下药。不过……”
白仲向前走了两步,一脚踩在吕不韦的头上,随后弯下腰看着双目圆瞪,怒视着自己的吕不韦,笑着开口说道:“你放心,我也不会杀你的,我要抓你回去,以证我大秦的国法。我大秦上一个外逃叛国的相国……是谁来着……喔……商君……商君是怎么死的来着?”
秦王政十一年十月初五
国人皆知,今日是秦王家那对宝贝龙凤胎的生日。
一大早,龙凤胎就被嬴政和嬴婉姬从床上挖起来,披金戴玉的打扮一新后,带着出席了专门为他们俩准备的周日宴。
为了热闹,嬴政除了叫来后宫那些闲得没事干的女人之外,还叫了不少宗室大臣之妻,或者是嬴姓的公主们。
傻白甜姐姐还是不会走路,也不会说话,只知道窝在嬴政怀里“咿咿哦哦”的父王的小心肝,哄得嬴政一阵阵“哈哈”大笑。
而高冷弟弟则一直用虽然不标准,但勉强也算是跪姿的姿势坐在那里,口齿清晰伶俐、举止放在同龄孩子里,也还算落落大方十分有礼貌。
总而言之,两个孩子表现的都不丢人,一个天真灿漫,一个乖巧懂事,各有各的优点。
因此,所有见到龙凤胎的人,无不夸奖大王有福气,竟然有这样一对可爱乖巧的双胞胎。
更同时在心里暗暗羡慕宜春宫宫人,女儿虽然看着有点笨,但长得如此像大王,这辈子就算什么也不干,刷脸卡能也得到大王一辈子喜爱了;而儿子虽然长得……嗯……不怎么像大王,但性子像啊,高冷又聪明,妥妥一个小时候的大王。
虽然这里的人,谁也没见过小时候的嬴政是啥样的。
但不妨碍她们用各种语言夸高冷弟弟,夸得嬴政脸都红了。
因为他亲娘摸着他儿子的头,一脸回忆的说,“政儿小时候可淘气了,哪有阿宝这么聪明懂事?”
这是亲娘吗?有了孙子就忘了儿子!
最可气的是他儿子,他那一惯高冷不爱说话的儿子,竟然表情很认真的回了一句,“谢谢祖母夸奖!”
呵呵哒!阿仲,你快回来!儿子太聪明,我一个人搞不来!
到了晚上,嬴政将阿宝和小贝送回宜春宫,正准备让乳娘带两人下去休息,就见今天一天都很高冷的阿宝,忽然伸手抓住他的衣襟,用可怜巴巴的声音说道:“父汪……娘亲呢?娘……亲怎么还……不回来?”
听到阿宝的话,小贝飞快抓住嬴政另一边衣襟,同样眼巴巴的看着自家父王。
“你娘亲……娘亲她要过几天才会回来……她在外面有点事……”嬴政蹲下身体,以手摸了摸龙凤胎的头,安慰道。
“娘亲……说……会回来……给阿宝和小贝……过生日的……”阿宝吃力的说着。
虽然阿宝很聪明,但是对一个刚一周岁的小孩子来说,说出这一长串话还是比较废力的,因此他说起来也断断续续的。
“你们的娘亲,说话不算话习惯了……她以前还说过,每年都要陪父王过生日呢,结果……哼哼!”嬴政愤怒的鼓着腮帮,装出一副生气的模样,一脸卖萌的看向龙凤胎。
小贝好奇的伸出自己的手指,轻轻戳着自家父王脸上忽然肿起来的两块肉,而阿宝则高昂着头,表情很认真的说道:“父王和……阿宝小贝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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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王和阿宝哪不一样啊?”嬴政揪了揪阿宝的小脸,笑着说道:“我们可都是男孩子啊……咱们和小贝才是不一样的。”
“阿宝和小贝是娘生的……父王……不是娘生的……”阿宝冷着小脸蛋,一字一句的说道。
嬴政捂住心口,哎呀,心好塞,波动了,不能呼吸了,但是儿子真得好有道理,无言以对了怎么办?
就在嬴政和阿宝面面相对,相顾而无言的时候,长到一岁都没有完整蹦出过一个字的小贝,忽然开口叫了一声。
“娘!”
嬴政的心口再次受到致命一击,造成会心伤害99999点,血槽瞬间清空。
“小贝小贝,你会说话了?来来来……叫声‘父王’来听听……”嬴政无视那个“娘”字,试图教自己的心肝小贝学会念“父王”两个字。
小贝很给面子的张了张嘴,但真得就只是张了张嘴,因为她叫了半天,都没发出声来。
“来来来!父……王……”嬴政捂着心口,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说着。
阿宝这样就算了,为什么小贝还这样?明明自己对小贝,比自己对阿宝,比阿仲对小贝要好啊!阿仲对两个孩子,可是从来都不充满爱意的,表情温柔的哄小贝的,一向是爱吃吃,不吃饿着,也只有自己才会耐着性子哄她。
大约是母女天性吧,又或者是到底是吃阿仲的奶水长大的,不管阿仲对两个孩子教育多严格,两个孩子还是只认她,连吃奶都只认阿仲的……乳娘的那是没得选择的选择,喝起来总是一脸嫌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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