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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紫筱恋喜
当时扶楚入京朝圣,并没有将它带来,此地距宋宫不远千里,它竟也寻来,莫不是趁他不备,打算将她带回去?
姜太后早已布下天罗地网,身中奇毒的扶楚回去,就是自寻死路,纵然她身边有个高手胥追,可那胥追连他都打不过,何况是萧白璧。
赫连翊也是在事发后才调查明白,萧白璧就是子墨,按理说,他应尊子墨一声小师叔的,他这位小师叔,很久之前就是一等一的高手,后来又承了玄乙真人毕生功力,更是深不可测,扶楚这个时候回去,萧白璧焉能放过她。
本来他还犹豫到底该不该给扶楚下药,她那性子,知道他再一次欺她,大约一生都不会原谅他了,可获悉欲至她于死地的就是子墨后,他不再迟疑,罢了,就算恨着他,这世上,总是还有这个人的,煎熬多年后,才能体会,只要她还存活于世的好。
他虽被篡权,实力还是有的,护着女装的她,并不是难事,只怕他当年那样伤害过她·她不肯跟他走,让她忘掉一切,他们重新开始,最好永远都不再记起·女子,多半感性,一旦深爱上他,便不会再和他斤斤计较,等她离不开他,他就带她回晏国,就让扶楚像姜太后等人希冀的那样‘死去,·恢复她平公主的身份,或许,他还会补给她一场盛大的婚典,毕竟,这是他赫连翊的王后。
没在他身边的这些年,她曾和别人拜过堂,没有关系,那个男人·他会让他神不知鬼不觉的彻底消失,就算她曾和那个男人有过关系,只要她愿意爱他·他也可以不再计较,这个乱世,什么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就好像他曾以为深爱的姒黛,他连她第一个男人都不是,还有在世人眼中纯洁如莲的姒嫣,也曾在姒黛的算计下,怀过狐丘的孩子,不是当年,他承诺过·只要她给他诞下儿子,儿子一落地,便会受封世子,即便来日她年老色衰,地位也绝不会被后来的美人所动摇,这是一个女人一辈子最大的荣耀·他愿意给她。
最初用药,是他以嘴喂她,后来她醒过来,他也是盯着她服下才放心,其实本可以不用那么麻烦,有只服下一剂,就可以叫她忘却前尘旧梦的,只是御医说,那种见效快的,伤害也大,她身子那么虚,万一控制不好,一碗下去,不但忘记所有,怕连正常的思维能力都没有,成了痴愚,若那样,她确实再也不会逃离他,可那不是他希望的,他渴望她的身,更渴望的是她的心。
他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是她给予的,他很怀念。
慢性药,每日需服三粒,服了那么久,御医谨慎的提醒他,已经差不多,再服下去,恐将伤脑,他听得懂御医的话外音,却不敢立刻给扶楚停药,万一她对从前还有些模糊的印象可怎么好?
迟疑着,吴泳捎来少叔秉的原话:臣若没记错,陛下尚留着当年画戟断刃。
那本该丢弃的东西,他却将它捡回,是她从自己胸口中拔出来,声东击西,以求脱身的利器,上面淋漓的血,是她的,他不舍的擦掉,用洁白的绢子小心翼翼的裹起来,藏在寝宫枕下,就算姒嫣侍寝,也没资格在他寝宫留宿,除了格外亲近的几个心腹,没有人知道他的枕下还有那么个物事,今次,吴泳将它带来。
掀开锦盒,绢子早不复洁白,上面干涸暗淡的血迹斑斑驳驳,吴泳走后,赫连翊看看断戟,又看看躺在石板上睡觉的扶楚,他手心沁出汗来,这是一场赌博,只要将这断刃送到扶楚面前,若她对过去还有印象,一定会现出异常反应的,毕竟,这么深刻的东西,实在是极难忘掉终于下定决心,将断刃摆在她触手可及的地方后,他已做好最坏打算,一旦,她反应强烈,他就打昏她,如果,她执意离开他,他就给她下那快效药,哪怕她当真痴傻了,也要留下她,大不了,辈子时间去给她治病。
她起身后,手指不经意触到那断刃,那一刻,他听见自己的心砰砰的跳,比他十七岁那年起事时还紧张,紧紧的盯着扶楚,看她用手指一点点描绘那断刃的轮廓,待触上刃尖时,她的手一颤——那处,曾刺进她胸口的。
轻颤过后,她一把捏起断刃,他咽了咽口水,看她怒气冲冲靠过来,他仰头闭眼,手攥成拳,已做好准备,只待她近的身前,就放倒她将那刃尖抵上他脖子,就在他举起的手刀落下前,厉声开口:“姓凌的,你不说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妻,是你更胜手足的心肝肉,你看谁家把破刀摆在心肝肉边上,莫不是嫌我是个瞎子,想谋害我,去娶好的?”
他睁开眼,鸳鸯眸里波光潋滟,至极的温柔语调:“你生我气,是为这个?”
她抬起脚,重重踏上他脚背,还狠狠的碾了一碾,满意的听着他吃痛闷哼声,才将一口咬得咯吱咯吱响的贝齿松开:“装什么糊涂,告诉你,我眼睛虽看不见,心里可明镜似的,不会那么容易被你害死的。”
他诺诺称是,笑胜夏huā,自那日开始,便不再给她喂那慢性的药。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她忘记的事情,冥王可记得,是他太过轻敌,甩开棉被,冲出竹屋,方圆百里,全是他的眼线,她一个身体孱弱的‘瞎子”能跑多远出去?
遥望天际,唯剩太白星孤独闪耀,环顾四望,处处空,心中蓦地催生苍凉,竟记不起来,当年他刺她一戟时,究竟在想些什么?
即便他拿捏得住分寸,可能拿捏住人心么,如果,那个时候不曾急功近利,她便不会流落在外,遇上别的人,不再专属于他。
小栾说过的,他得了她的身之后,冷落她的那段时日,她的状态大不如前,那个时候,她已爱上他了吧,在他爱上她之前,她便动情了,可随后,他慢慢明白过来,自己爱她,而那个爱着他的她,哪去了?
悲凉,沙哑,惊飞雀鸟无数:“奴儿,你在哪?”
山谷回声:“奴儿,你……”
悠远:“奴儿……”
“吵死个人。”
许是因他看的太远,竟没注意到侧坐在矮瀑下的水潭里突起的巨石上的窈窕身影,快步迎过去,一丈开外,顿住脚步,鸳鸯眸里现出短暂迷茫。
这里十分闭塞,平日只有冯家村的人经过,近来被连伤数命的斑毛大虫闹的惶惶不安的村民,天亮后都不怎么敢进山,所以,扶楚很放心,穿着很随性。
随意披了件广袖素袍便出来了,想来是要洗澡,脸上没有覆上布巾,闭着眼,浓密睫毛如蝶翅般微颤,长发散下,发梢荡在水面,她以手代梳,慢慢顺着垂在身前的发丝,领口大敞着,优美的颈子,秀雅的锁骨,赛雪的肌肤,深刻的丘壑,袍摆卷起,露出两条洁白诱人的长,腿,一腿探入水中,轻轻划水,一腿曲起,足踏身下巨石。
踏着石面那只足的脚踝处,赫然悬着条乌金链子,即便没有阳光照耀,也折着诡异光芒,衬得她愈显妖魅,若此刻有人误闯进来,定会将她误认成山中妖精了。
许是久久等不到他反应,她慢慢转过头来,缓缓睁开眼,冲着他嫣然一笑:“凌羽,你这么急急找我,所为何事?”
轰的一下,他脑瓜子充血,局部地区更充血,鼻间有热流涌出来,忙伸手捂住,不自在的别开视线,含糊道:“我一觉醒来,发现你不见了,你眼睛又不大好,我自然要找你。”
她脆生生的笑,彷如当年天真时:“身上有点腻,出来洗洗,你莫不是以为,我和小乖私奔了?”
他还真是那么以为的,当然他绝不可能当她的面承认便是,胡乱擦去新涌出来的鼻血,十分不屑的:“你是我的女人,就算‘小乖乖,是个俊美男子,我亦不会担心,何况是条没脑子的长虫。”
扶楚眉眼处含着一点笑,赫连翊偷瞄一眼,鼻间又有暖流涌出,就在他点评完冥王是没脑子的长虫后,没想到扶楚袍角突然一掀,赫连翊蓦地瞪圆眼睛,呆愣愣的发现她的腿几乎全露出来了。





乱世湮华 第一四七章 够他受的
正对着他,实在是,太劲爆了!
连为那不争气的鼻子感到羞愧都已忘记,遑论其他?
血透过指缝溢出来,滴在衣襟上,都不曾注意到,更别说已经远离的风吹草动。
扶楚慢慢阖眼,竖耳聆听,林静雀歇,很好!一阵风过,撩起一缕半长的碎发,刚好遮住她稍稍翘起的嘴角。
半晌,失神的赫连翊突然醒悟,伸手指着从她袍摆下探出小脑袋的冥王:“它怎么从那里钻出来?”
她移手摸向贴着她大jf外侧的沁凉物事:“自然是为我擦背。”
愤愤不平,声音都有点走调:“它个没手没脚的蠢物,怎么帮你擦背,你要擦背喊我就好,我不但可以帮你擦背,还能擦全身···…”
是他走眼,其实冥王先前是潜在扶楚坐的那块巨石后面的水下,因赫连翊疾声寻她,才攀上石头一探究竟,至于怎么会从她袍摆下面钻出来,不过是因为她落座时匆忙,不小心覆住了它而已,没压扁它,是它运气好,当然,这些没必要同赫连翊说,就让他那么以为着吧,只是,连条蟒蛇的醋都吃,会不会太夸张了点?
她仍抚着冥王头顶,听他自荐,也不同他客气,声音和这个早晨一样清凉:“既然如此,那你过来吧。”
他觉得局部地区又开始蠢蠢,再添一把火,真够他受的。
可,给她擦身啊,多美妙-的事情,画饼可充饥,望梅能止渴,看看解解馋,摸摸泻泻火,何况遇上他这么个个中高手,他长点心卖点力,她还有招架之功么,就地推倒,鸳鸯浴…···妙-妙-不可言!
正兽血沸腾的胡思乱想中,忽听扶楚复又出声:“不愿意侍候就算了,回去吧。”
想得那么美,怎能容忍成了一场空,二话不说,直接跃至巨石上,凌风玉树般的立在她身后低头看去,有点后悔自己站错了地方,这个角度更叫人难耐,差点再一次‘血溅当场,,还是那极碍眼的小三突然钻进视线,冲他吐纳蛇信,令他的躁动瞬时被恼怒取代——该扒皮抽筋的下酒菜,先前从袍内贴着她的腿钻出来此刻又攀在她丘壑间,她没有穿亵衣,它当着他的面与她肌肤相接。
他对它挥舞拳头,它还他轻蔑眼神,他们两个隔空厮杀起来,扶楚好像全无所觉,颐使气指:“给我洗洗头。”
赫连翊不加思考的脱口而出:“不是擦身子么?”
扶楚拢了拢前襟,可没能盖住春.光,遮遮掩掩,更是惑人:“身子洗好了,不敢劳烦夫君,只差头发了。”
还是幻灭了,赫连翊欲哭无泪的想,他怎么就没早点醒过来啊!
别人给他洗头发,那是常有的事情,而他给别人洗头发,那可是从未出现过的因是初.次,所以格外的小心仔细认真,扶楚说淋水,他便拿搁在一边的葫芦瓢舀起潭水,完全按照她的吩咐,从上缓缓淋下,空着的那只手穿过她滑顺柔软的湿发,觉得这世上最好的锦缎,也远不如她的发丝。
冥王因一时疏忽大意,被他趁机踹下了水,巨石上,只有他和她两个,青山碧水间,他站在她身后,为她清洗长发,这一幕,胜画完美,冥王尝试攀爬,总被他‘不小心,踩到而落回水里,他们一人一蟒,愈发势不两立了。
先前假想的‘看看,,只看到小部分风景,至于‘摸摸,,从头到尾没能得逞,好在她的绣鞋湿掉了,且她刚刚虽有睁开眼睛,毕竟还是看不清楚的。
他是个十分体贴的夫君,当然要拿出十二分的细致温柔照顾她,招呼都没打一个,直接将清洗好的她拦腰抱起,快速回房,天已大亮,他该去做饭了……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赫连翊收下了冯家村送来的猎具,在冯家村的人看来,这桩买卖便成交了,只是赫连翊尤其不放心扶楚,从来不会离她太远,要去打虎,怎么能带个瞎女人去呢,怕到时候没打成老虎,反倒被老虎吃掉。
冯二回去后,将赫连翊的‘艰难,一五一十向老族长做了汇报,出于人性化考虑,冯家村老族长决定解除赫连翊的后顾之虞——由冯家村派壮丁婆子在赫连翊进山后,代为照顾扶楚。
冯二家的也跟着前来照顾扶楚,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赫连翊代冯家村村民出头,是冯二牵的线,不过一群粗布衣衫的■子间混着个穿鹅黄衣裳的妙-龄少女,实在是想忽视也难。
要将扶楚托付给这群人,自然须得格外注意些,挨着个望去,目光温和,表情淳朴,是真正的村妇农夫,只是看到那黄衣裳的少女时,多做了片刻停留。
那少女有一双大大的,十分明亮的眼睛,一直盯着他看,发现他看她的时候,本就绯红的小脸瞬间发紫,眼睛里却是熠熠生辉。
她的神情,赫连翊再熟悉不过,如此乡野陋地,能遇上这样的女孩子,若他从未失去过‘奴儿,,或许,还会像从前那样放纵,对于主动送上门的美女,来者不拒,和她成就一桩好事,只可惜,他现在全部注意力全放在扶楚身上,极有可能要辜负这黄衣少女的一番美意了。
一直站在旁观察言观色的冯二瞧见赫连翊多看了黄衣少女一眼,笑得贼兮兮的凑过来,贴着他耳语道:“怎么样,是不是很漂亮,这就是老族长的嫡孙女冯含玉,那群娘们来了之后,带回去你有妻室的消息,之前我还担心来着,怕这桩好姻缘就这么毁了,没想到今天听说你进山,她也跟着来了,我瞧着她那神情,果然相中你了,打死斑毛大虫,今天晚上就入.洞房,凌兄弟,好好干啊。
赫连翊回头看看紧闭的房门,那个没心没肺的女人,明明知道他要上山打虎了,居然在吃过早饭后,饭桌子一推,搂着冥王就去睡回笼觉,那一刻他十分生气,扯着冥王尾巴尖将它拽下床,双手揪住扶楚前襟,将她拽起来,几乎鼻尖顶鼻尖,咬牙切齿的问她:“蠢女人,你有没有心,我要去送死了,你还睡得着?”
自从遇见她,他就时常咬牙切齿,幸亏牙口好,不然现在肯定成了大豁牙,那样就太损他的形象了。
她当时怎么回答他?她竟敢不耐烦的对他说:“嗦,你不是还没死么,我干嘛睡不着,再说又不是我让你去送死的,既然知道是送死还去,就是愚蠢,我还要你有何用,死了给好人腾地方;若是不蠢还去,就是心里有数,那我就更没必要担心了,哎,你放手,别耽误我正经事。”
睡觉算什么正经事?他极力克制着掐死她的冲动,这不知好歹的只是她表现的越不在意,他似乎就越是痴迷,斗志昂扬的想要征服她,比谋夺父兄王位时还有激情,没事想想,这算不算犯贱呢?
再看一眼冯含玉,确实别有一番滋味,转念想想,最近火气这么大,憋得很难受啊,应该发泄发泄,败败火,这姑娘,出现的刚刚好!
对,干掉斑毛和冥王后,就留下冯含玉,在这竹屋里当那不知好歹的蠢女人的面拜堂入洞房,给她知道,他不是过气老妈子,他是受人追捧的香饽饽,刺激她,让她幡然醒悟,悔不当初,跪地恸哭,求他要真是越想开怀,他本就是透着一股子邪气的俊美,阴谋诡计时,那邪气更盛,衬得眉目愈发惑人,心情好了,也有闲情去关注旁人,目光递向那煮熟的虾子似的冯含玉,略略扬声回复冯二的明示:“冯二哥放心,凌某定不负众望。”冲冯含玉微微眨了眨眼,朗朗道:“等着今夜喝喜酒吧。”
冯二嫂轻碰了碰冯含玉,冯含玉更加低下头去,双手绞着手绢,含羞带怯。
那杂乱的脚步声一靠近,扶楚便察觉了,她的耳力自是常人无法比拟的,听见赫连翊说今夜喝喜酒,焉能不懂他话中含义,露出一抹无所谓的笑,暗道:也不知那高香还有没有了?翻个身,继续睡。
也就在扶楚刚刚转过身去,赫连翊推门迈了进来,走到床边坐下,俯身靠近她,先是小小声的试探:“奴儿,我走了啊。”
她没有反应,他接着稍稍提高了点声音:“奴儿,我要去打老虎了,吃了好些个人的老虎。”就算做出那样算计,可还是不甘心,不知这样说,究竟想要什么,或许,只是希望从她嘴里换来一句:“夫君,小心些,我在家里等着你。”如此简单,便能满.足。
可她仍旧没有回应他,到底出手翻过她,声音也高了不止两三成:“喂,蠢女人,你男人要走了。”
她伸手挥开他,极其不耐烦道:“要走就赶紧的,再嗦一会儿,太阳下山了。”




乱世湮华 第一四八章 正室夫人
赫连翊:“……”
昂首挺胸的来,垂头丧气的去,那蠢女人大约是模仿草包男人到走火入魔,恁地不解风情,不知他究竟贪她些什么!
他需要安慰,譬如冯含玉这种柔情似水的小美人那灼灼目光中的仰慕之情,两相比较后,万般受用。
踹门而出,一眼便望见冯含玉红扑扑的笑脸,心头一动,这个冯含玉,很是不错,人美,温柔,最关键,眼光真是大大的好,就算他现今只是个猎户,这女子也迷恋他,生就一双慧眼,理应倍受怜惜——被扶楚接连打击,他早就忘记自己有张极俊美的脸,怀.春少女见他,怎不迷恋,此乃人之常情,与慧眼却是无甚关系。
回头看向遮了内室的珠帘,隐约听见里面传出均匀的呼吸声,她竟这么快便睡着,真不拿他当回事,发狠的想,今夜就纳了这冯含玉,他特特准备的架床极大,就在那上头和冯含玉洞房,让那蠢女人躺在一边听着。
冯含玉将满腹心事写在脸上,即便说了要嫁他,可毕竟尚未出阁,是个黄花大姑娘,不好多言,村中淳朴中年妇人没有那么多顾忌,见赫连翊从屋内出来,笑迎上来,夸赞了几句赫连翊对发妻的体贴,目光有意无意绕过赫连翊,向内窥去。
赫连翊看她挎了个蒙布的大竹篮,疑道:“还带了晌饭?”
妇人听了赫连翊问,讪讪笑道:“这里有鸡鸭和白肉,是孝敬……”
虽然只是半截话,赫连翊却已听明白了,好啊,他出去卖命,那混吃等死的家伙,睡着他的床,占着他的老婆·还被人好吃好喝供奉着,什么好事都给它遇上了,走着瞧,看它能欢快到几时。
赫连翊拂袖而去。
妇人一脸莫名·冯含玉凑上前来,轻轻拽了拽妇人的袖子:“姨妈,玉儿瞧着,凌猎户好像不怎么高兴?”
妇人踮脚探头,透过窗棂望向内室:“凌猎户家这个婆姨,是个不知事的。”
冯含玉的声音有点飘:“此话怎讲?”
妇人笑嘻嘻的回头,挨近冯含玉·空出一只手捏了捏她的小手:“咱们家玉儿,多少富贵人家的公子都巴巴的候着,合该就是主母命。”
冯含玉垂下眼帘:“爷爷是有远见的智者,断不会错,何况,玉儿瞧着凌猎户,也是欢喜的。”
妇人叹息一声:“你这孩子,就是性子太柔顺了些·不过也好,今日来看过,大家心里也有数了·凌猎户娶得这个婆姨太不像话了,男人娶了这种女人,实在不幸,咱们家玉儿是个福相,哪能是给人做妾的命,幸亏凌猎户是娶了这么个婆姨,正好等着咱们家玉儿。”
冯含玉:“哦?”
妇人冲她挤挤眼:“等她睡醒,看我的。”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赫连翊是怒气冲冲的离开的,但走之前也有过交代,他的妻身体不大好·需要多休息,话说得直白,为扶楚换得酣畅淋漓的一场好眠。
再次醒来,眼前仍是一片黑暗,可心情却是难得的好,伸手轻抚左手中指·指肚上的小伤口已经愈合,冥王贴上来,小脑袋轻蹭她的手,扶楚悠然一笑:“没事,我很好。”顿了片刻,又道:“嘈杂日子不适合现在的我,你去将客人们请进来,有些事情,还是要早点解决的好。”
冥王偏着小脑袋看她,见她笑容诚挚,才溜溜爬下床去,不走寻常路的从窗户钻出去,吓得坐在房檐下的冯含玉和她姨妈尖叫的抱作一团,还是冯二家的闻声跑过来解了围。
其实,在场很多人都觉得,‘凌猎户,只去一天而已,这瞎眼女人身边还有那么大条长虫护着,不知他担心个什么劲,但有些话,不好直说,毕竟有求于人,那样说了,还不给人家以为他们只想享受,不愿付出,太不厚道。
冥王爬到门口,幽幽的小眼睛冷冷地望着众人,镇定下来的冯含玉扯着姨妈的袖子,以眼神提醒姨妈:他们是有备而来的。
姨妈想起挎来的竹篮,里面准备的可像年节一样的丰盛食物,一把掀开布帘,抓出只鸭,站起身,双手捧着鸭缓步挪过来,笑得有那么点谄媚:“这个,给你吃。”然后放在冥王正前方三步远的地方,倒着退后。
冥王看了眼那包裹在大叶片里的鸭子,随后一扭身,尾巴稍勾开房门,爬了进去,他们准备的食物,被它嫌弃了姨妈的表情有点尴尬,她的脑筋素来活络,便是这次冯含玉的婚事,冯含玉她爹娘无法动摇冯含玉和她爷爷的想法,实在没办法,就求到姨妈门上,允诺只要她将这事办得漂亮,会给重谢,姨妈拍胸脯做了担保,因听女儿翠霜提到这条蟒,才做了这样的准备,就是要让大家见识见识她的先见之明,没想到,那畜生对此不屑一顾,叫她十分下不来台。
冯二嫂是个心直口快的,直嚷嚷:“咦,这长虫会开门,刚才怎么还要走窗户,莫不是存心吓唬翠霜她娘和含玉小姐?”
好吧,冯二嫂子你真相了。
不过真相了的二嫂被二哥送了一记白眼,见花容失色的冯含玉楚楚可怜的模样,忍不住训斥自家婆姨:“不过是条长虫,就喜欢钻窟窿盗洞的,哪里有那么多花花肠子,你这娘们少在那儿胡说八道,吓唬人家小姑娘。”
冯二的怜香惜玉用错了地方,后果是,他被二嫂狠狠的揍了一顿。
“外面的客人,怎么迟迟不见进屋?”扶楚凉悠悠的嗓音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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