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武侠修真

乱世湮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紫筱恋喜
赫连翊呆了呆,脑袋上被扶楚狠狠的敲出一个大包,如果不是他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且试探她多次,她听到那些过去的事情,包括他刻意提到玉倾城和萧白璧等人的名字,她都是一脸茫然,他一定会以为,扶楚是在报复他,又一个大包鼓出来,他终于抓回神思,抱头鼠窜:“我错了,我错了,夫人饶命,啊——再也敢了······”
因她眼睛看不见,即便挨揍,也不能离她太远,万一她跌倒就麻烦了。
最后,他的竹屋建在距瀑布斜对面的一块宽敞的平台上,仅用了两天时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扶楚觉得单凭赫连翊一己之力,绝不能做到这样神速且面面俱到,连只兔子都逮不到的家伙,能造出这样精致的竹屋,谁信啊?
站在竹屋里看不远处的瀑布,赫连翊狡猾的笑,反正距离不远,鸳鸯浴还是很容易的,只可惜他的娇妻身子不适,他很是蠢蠢,却不能动,真辛苦……
竹屋建好的第二天,不知从哪里钻出一个粗壮汉子,扛着耙子,先绕着他们的驴子转圈子随后又绕着他们的竹屋转圈子,一边转,一边搔头,略带口音的咕哝:“咦,真奇怪,前两天还没有的啊,难道是山里头妖精变出来勾人的幻境?”
正在不远处摸鱼抓虾的赫连翊听见声响,光着脚丫子冲过来,顺手将刚抓到的那尾尺长的鱼,头内尾外的架在汉子脖子上:“什么人?”
鱼离了水,开始挣命,扑腾的尤其欢,鱼尾摆动,扇在汉子脖子上,噼噼啪啪的响。
赫连翊看着手中‘武器”破坏了他完美形象,觉得颜面无光。
那汉子哪见过这阵势,在赫连翊出现的瞬间,举高双手,耙子掉在地上,接着被鱼尾拍的面红耳赤,结结巴巴:“我、我大名叫冯武,乳名狗蛋,是山那边冯家村人,家中排行老二′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奶娃,求神仙饶小人一命。”
恩,台词背得相当熟。
帝王术,相人为基础,从他将鱼架上这个冯二之时,便已确定这是个纯粹的老实人,只是看自己,卷着裤管,光着脚板踩在石头上,衣服在抓鱼时扑腾湿了,垂下的发丝上还滴着水,委实狼狈,想他赫连翊是何等人物,被人瞧见这样的他,考虑要不要杀人灭。!





乱世湮华 第一四零章 偷爬上去
服这事,他真干得出来!
累年积习,一瞬之间,思绪百转千回,然,周遭境况也没有忽略,百步之外灌木丛下闪过一撮灰毛,鸳鸯眸随之一亮,不掩喜形于色——嘿嘿嘿,一雪前耻的机会来了!
抛开手中肥鱼,追着那撮灰毛去了,有决心,有毅力,只要给他盯上,插上翅膀也跑不了,譬如,他那非比寻常的妻。
背后传来老实人紧张的大叫:“妖——神仙,鱼、鱼、鱼······”
躺在竹屋前大石板上边晒太阳边打盹的扶楚悠悠醒来,功力大失,又因封脉加坠崖,身子格外虚弱,如初生的婴孩,大半时间都用来昏睡,连有陌生人靠近都没觉察,所以,赫连翊不敢掉以轻心,将她安置在他眼皮子底下。
她躺着的那块石板,是他格外中意的,光滑,温润,最关键,可以并排躺下两个人,不能临渊而浴,退而求其次,同卧观星,想想,也叫人嘿嘿嘿……是以,他将竹屋造在这里。
醒转的扶楚支身坐起来,下意识的揉眼,结果触到柔软棉布,无奈的勾了勾唇,她确实很是健忘了,听那人还在喊‘吁,,她想,莫非也是个骑驴的,因不明原因,驴受惊逃跑,累及主人连嗓子都叫哑,真不正慨叹着,鼻间涌来若有似无的龙涎香,不等她做出反应,伴着豪气十足的清越嗓音,一团毛茸茸的肉球砸在她腿上:“喏,猎物。”
扶楚仲手抚了一下服帖的,一来长的小肉球:“天下第一,果真去捉耗子了。”
只一句便叫他由自喜转为愤怒:“蠢女人,你家耗子长这么长耳朵,这分明是只兔子——兔子!”
扶楚讶异:“这么大只兔子,是喂猫的?”
赫连翊怒不可遏:“你是白痴么,哪有用兔子喂猫的,真笨死了”
她垂下了头·楚楚可怜的啜泣:“你骂我!”
见她如此,顿叫他乱了手脚:“奴儿我错了,我不是在骂你,这是给你解闷的·哎你别这样,我承认我错了还不行么?”
胜出!虽然她不够老,但在对付某人时,也算得上是辣口姜。
冯二倒拎着鱼追了过来,不等站定就开始喊:“神仙,您的鱼。”
扶楚恍悟道:“哦,原来他说的是鱼啊!”
赫连翊顺口接道:“不然你以为是什么?”
扶楚老实回答:“我以为他在喊吆喝驴子呢!”
赫连翊深呼吸·再深呼吸:“蠢女人,我大人大量,不跟你一般见识。”
形象尽失的赫连翊没能把冯二给灭口了,好在值得庆幸的是,扶楚现在看不见,没见到他不够英武的一面。
翻过这座山,有个村子,本来只有几十户人家·可连年战乱,有不少人涌了进来,老族长曾当过几年沙弥·有一副慈悲心肠,不忍撵走那些老弱病残,到现在,整个冯家村约有七、八百户人家,成了方圆百里最大的村子。
见惯被逼无奈而背井离乡的流民,坐地户冯二对赫连翊和扶楚的来历没有刨根问底,热情的邀请他们去冯家村做客,间或略略介绍了一下冯家村的风土人情,扶楚总结,这是一个汇聚多国流民·却仍能保持淳朴民风的,女多男少的避难所。
扶楚这辈子最亲近的动物就是冥王,可冥王是吃兔子的,所以,扶楚对赫连翊逮回来的那只兔子并不怎么上心,再者·她想上心也不可能,体力恢复的关键期,她睡着的时候远远多过醒来时,即便醒来,眼睛无法视物,也没办法照顾那只兔子。
所以,谁逮到谁养,可赫连翊才养两三天就失去了耐心,蹲在竹笼子边,揪着兔耳朵举到眼前,翻过来看,覆过去再看,最后撇撇嘴:“扒皮破肚,再一烤,还不够给奴儿塞牙缝的,罢了,再等你三个月好了!”咻的一下丢进附近草丛,没被他养死的小动物,命都不是一般的———————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配置家具,赫连翊有自己的小算盘,扶楚看不见,陈设自然要以简洁实用为主,还要不容易磕绊的,当然,最主要的是睡觉的地方,他要了一张足够两人随意打滚的超规格大架床,三层帷幔,最里面是轻薄的纱帐,第二重是绣海棠的绫子,最外层是悬在床架突出的横檐下的厚帷幕,三重全垂,与世隔绝。
赫连翊是个懂得享受的人,只是没想到,花费这么许多心血布置的大床,扶楚不准他睡,他端出委屈的形容,低声下气的同她说:“奴儿,这里仅有一张床,不准我睡,那我该怎么办呢?”
没想到扶楚沉默了一阵后,居然不为所动的回答他:“你要怎么办,关我什么事?”
赫连翊觉得自己肝火又开始上升,尽可能让自己心平气和:“怎么不关你事,我是你夫君。”
扶楚漫不经心的:“哦,我把这个事给忘了。”
赫连翊:……
在赫连翊看来,所谓君子,就是强行按捺了本性后,憋憋屈屈赚得的虚名,人生苦短,何必活得那么累,得意须尽欢,所以他任意妄为。
她说不准,就老实巴交去睡地板,那他就不是赫连翊了!
有的是办法,等到半夜三更,她睡得尤其沉了,他偷偷爬上.床,若不小心被她逮个现行,那也好办,就来个一问三不知,她看过那么多书,肯定知道有人会在睡熟后爬起来到处乱跑,梦游来着,她奈他何?
赫连翊是实践型的,想到做到,当晚便付诸行动,白天上山下水,又困又乏,为了伟大的理想,就该对自己狠一点,头悬梁锥刺股,看她气息均匀,伸手轻轻戳她:“奴儿,奴儿。”没有反应,搓搓手,笑的得意,掀开薄被一角,蹑手蹑脚爬上来,钻进去,一点点挪近,伸出手,已经可以够到她纤细的腰身,再想更进一步,结果,咚的一声,他滚下去了。




乱世湮华 第一四一章 嫁个废物
是被她踹的。
真是久违的,怀念的,令人热泪盈眶的感觉,一手扒着雕huā围栏,一手揉着当年受过伤的,不足与外人道听的部位,磨着牙:“不可救药的蠢女人,是你先不仁的,休怪我无义!”
“谁是蠢女人?”
赫连翊定住身形,保持半蹲半起的别扭姿势:“谁,什么,蠢女人?你做梦了?”
她抱臂环胸:“还有我不仁在先,所以你打算对我不义?”
赫连翊连连摇头,一本正经道:“有这种事?你肯定是在做梦,乖,躺下去,好好睡觉。”
便是夜里,她的眼睛仍覆着布带,而他扒着床尾围栏一角,本在她斜对面,而她起身对上他,端端正正,像可以视物的正常人,叫他有点紧张,不过他赫连翊什么风浪没见过,红口白牙的胡诌八扯,眼皮子都不眨一眨的。
她不做声,他松了口气,想站起来,没想到刚有动作,忽见她歪偏了头,发丝倾斜下来,遮住半边脸,他完全看不清她的表情,却觉得她正在静静审视他,真是荒谬,悄悄咽了。口水,她明明看不见,他这样谨慎是为哪般?
赫连翊莞尔一笑,继续先前动作,没等站直,扶楚松开自己,一手随意的拢着略略散开的前襟,一手抓过一卷席子,劈头盖脸罩住他:“地凉,铺上这个。”
双手接住滑下的席子,心砰砰的跳,他想她对他果然还是有感情的,欢喜爬上眉目,正要讲些绵绵情话,然后顺理成章爬上,床,却听她自言自语般的补充:“逮不到大只的,撞上个没经验的,养成都不会·不知还能干些什么,万一借故称病,连饭都不做了,明天早晨·我吃什么呢?”
赫连翊难以置信的瞪圆眼睛,抛开席子攥紧拳头,打算好好教育教育她,可她说了那样的话之后,居然没事人一样兀自横躺下,转过身背对他,慨然而叹:“实在想不通·我怎么会嫁了这么个废物,可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什么的,实在害人不浅。”
骂他白痴也就算了,还说他是废物,是可忍孰不可忍,咬牙切齿,攥紧拳头,他的谋臣少叔秉告诉他:面是揉出来的·老婆是打出来的,男子汉大丈夫,该出手时就出手!
少叔秉是位智者·运筹帷幄,屡建奇功,虽然觉得哪里不对,可他还是十分相信少叔秉的,绕到床边,挥着拳头爬上来,比划着从哪里下手才会达到威慑作用,还不会真正伤害到她,灵光一闪,给他想到·父母教育小孩子,多半扒掉裤子揍屁,股,既痛又打不坏,这个妙-,简直妙-不可言,付诸行动·刚摸到她腰带,结果,咚的一声,他又被她踹下去了。
他趴在地上,老半天没起来,肝火这个旺呀,心口这个疼啊!欲哭无泪,终于想明白哪里不对,少叔秉那厮,理论上是个绝对高手,可他至今未婚······
扶楚没有坐起身,慢悠悠道:“原来你都不累的,那正好,我感觉有点饿,出去煮夜宵。”
他仍趴在地上,愤愤不平,他是来和她重温鸳梦的,不是来给她当老妈子的,还是个吃力不讨好的老妈子,真是苦命,怨念中······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扶楚的身体是温热的,扶楚会吃会喝会出恭,还有令他十分怀念的,不识相的‘大姨妈”如果没有这些细节,赫连翊多半都在猜疑,她到底是不是人。
很多时候,他端来的饭菜,她只吃上几小口,便歪在一边睡过去,好像只要睡觉,即便不食人间烟火也可以活下去,她说饿,让他弄饭给她,可许多次,他弄好了,她已沉沉睡去,怎么都叫不醒,摆明是在玩自讨苦吃,可他不亦乐乎!
南风熏暖,霞光绮云,雀鸟轻啼,这宁静而致远的清晨,他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蹲在小泥炉边煮着早饭,哼着小曲,是他们圆房时,他吹的那首。
没娘又十分不讨喜的庶子,自力更生才能活命,六岁时已经会烧火,把能找到的,管它是蛇鼠虫蚁还是山菜野草,只要可以果腹,统统丢进破锅里,竟然存活。
所以,饭他还是会煮的,不过味道却是近期培养,记忆中的奴儿不很挑食,大约是当了宋国三公子后,学会享受,被养刁了胃口,记得他第一次给她煮粥,汤是汤,米是米,一清二楚,她接过去,小啜一口,微蹙眉头,将碗递回给他,不说二话,转身躺下,不多时便呼吸均匀,就那么睡过去,他很愤怒,想都没想,就着她沾过的碗沿吃下一大口,拧了眉头。
姒家的姐妹不会做饭,却尤其善吃,平日就是高标准严要求,姒嫣怀上身孕时,嘴刁得更是惊天地泣鬼神,所以能在晏宫混日子的厨子,绝对不是一般二般的厨子,连夜吩咐吴泳,偷偷联系那些个厨子,给他们重金,让他们祭出看家本事,当然,若他们不乐意也好说,就让他们的看家本事成绝代本事——晏宫的厨子,都是些识时务的好厨子。
早起,怕石板凉,赫连翊将扶楚抱出来安置在竹榻上,眨眼功夫她就不动,大概又睡着了,都不理会他堪比天籁的嗓音哼的别有深意的曲子,抬头窥了一眼,心里不舒坦,低了头添柴,忽闻远处传来沙哑的一声喊:“凌兄弟早啊!”
是冯二,那一日赫连翊当冯二的面自称凌羽后,这敦厚庄家人便当他们是自己人了,开口闭口称兄道弟,冯二家的地在山这边,时常天不亮就出门,下地干活,路过他们这里,偶尔会带些吃用给他们的。
此刻见到,赫连翊以为冯二又是路过,细看,却发现他没带工具,双手捧着个泥罐子笑颠颠走过来,问过好之后,又喜滋滋的开口:“昨晚上听见个好差事,猛地想起凌兄弟,这不,一早就过来了。”




乱世湮华 第一四二章 把她休了
好差事?赫连翊表示兴趣缺缺。
坐于上位睥睨天下有之,涉足风月游戏红尘亦有之,有此经历,一切非凡在他眼中皆成平淡,而今这个‘好,字对他来说,也就是跟那个阴晴不定的睡美人摸摸小手亲亲小嘴,三不五时,蒙上大被,热乎热乎——这些一样都没实现,所以,他不好,一点都不好。
冯二来到跟前,见赫连翊头不抬眼不睁,诧异道:“凌兄弟,大好的美差,怎么不见你好奇啊?”
赫连翊掀掀眼皮:“哦?”
冯二俯身把手中罐子塞进赫连翊怀中,就近选块不太硌人的石头,一屁.股坐下,笑嘻嘻的凑过来,先简单的介绍了一下塞给赫连翊的罐子:“里面是你嫂子腌的小萝卜和小黄瓜,给你们尝尝。”
这个没吃过,赫连翊就掀开盖子,探头看向里面。
冯二抬眼环顾一周,果真发现那个见到十次,九次都在睡觉的瞎女人又在附近打盹。
因被人发现,赫连翊私心作祟,将扶楚本来掌宽的布条换成大块布巾,自眉上到嘴下一并收入其间,又将她尽可能的往乡土里打扮,所以在冯二看来,赫连翊这俊得不像话的男人,娶了这么个又懒又土,还残废的婆姨,定是心有不甘,所以,他带来个好消息给赫连翊。
十里八乡的男人谁不说:能娶到冯含玉的男人,死也甘心了!想他这个‘凌兄弟,见到冯含玉,肯定也会动心的,想象一下‘凌兄弟,和冯含玉站在一起,那真是女貌男也貌,无比登对,如果促成这桩好姻缘,老族长一定会感激他的,有了老族长关照没准租子都能少收一石两石的,真是越想越兴奋,扯了扯捞出腌得软趴趴的小黄瓜研究的赫连翊的衣摆,神秘兮兮道:“凌兄弟给你介绍个二八年华的天仙美人呀?”
赫连翊没听清楚:“什么?”
冯二略略抬高嗓门:“给你介绍个天仙美人当婆姨。”
闻听此话,赫连翊下意识的转头去看睡在不远处的扶楚,看她懒洋洋的抬手理了理覆眼的布巾,懒洋洋的抓过卷在一边的薄毯盖在肚腹间,懒洋洋的转过身去,不多时,呼吸轻缓而均匀竟又睡了。
先前捏在手中研究的那根软趴趴的小黄瓜啪的掉在石头上,冯二低头看去,小黄瓜的一头被捏的稀烂,他的笑脸有点僵硬:“凌兄弟不喜欢?”
赫连翊磨着牙:“喜欢,非常喜欢。”
冯二搔头:“喜欢还捏成这样,是你们家乡的吃法?”
赫连翊转头看他:“我说喜欢天仙美人。”
冯二顿时来了精神,压低声音道:“其实老哥我也喜欢,可惜没那个艳福话说冯含玉可是咱们冯家村老族长的嫡孙女,家世好,心眼好长得更是好,看不上那些个酸书生,执意要嫁英雄,说来也巧,前些日子东山头不知从哪跑来只猛虎,伤了好几个人了,老族长放话说,谁要是能收拾掉那头猛虎,就赏他一块田,有冒失鬼红了眼结果被啃得那叫一个惨,闹成这样,自然就没人敢再去了,昨儿个冯含玉出来说,谁要是收拾掉那头猛虎,她就嫁给谁我想起凌兄弟那日逮兔子,一定是个练家子,就跟老族长推荐了你,老族长说这年头,英雄不问出处,只要你打死那头猛虎,他就把嫡孙女许给你。”
赫连翊低笑一声:“他舍得把那么出色的嫡孙女嫁给我这个一无所有的莽夫当妾侍?”
冯二自作聪明:“怎么可能让那么个美人当妾侍啊,我都没告诉他们你有婆姨的。”
“如果被你们老族长发现你存心欺瞒,你就不怕惹事上身?”
冯二有点小紧张:“说句心里话,你家那个婆姨配不上你,恶疾可是七出的罪过,这是现成的理由啊,你就把她休了么!”
她配不上他?也只有不明真相的村夫会这么说吧!她不休他就烧高香,还让他休她?那个什么瑾容的,什么东阳樱渊的,还有个不知究竟再搞什么东东的萧白璧知道这个事,还不做梦都给笑醒了?
涩涩的笑:“多谢冯二哥美意了,糟糠之妻不下堂,如果换做冯二哥,也不会休弃二嫂的,对么?”
冯二黝黑的脸颜色略变,还在搔头,大约是时间长不洗,痒痒了:“这怎么能一样啊,我那婆姨给我生了一堆娃娃,洗衣服做饭带孩子,样样干得好,你家婆姨身子骨这么弱,没办法生养吧,不侍候你就罢了,整天就知道睡觉,还得你侍候着。”
他的奴儿也给他生了娃娃,且样貌极佳,天资过人,他侍候她,本就应该,不过有那么点好奇,她就真的一点都不在意么?
—————————乱世湮华@紫筱恋喜—————————
送走冯二后,叫醒扶楚吃饭,其间,赫连翊长吁短叹:“哎,是为珠玉者,蒙尘陷垢亦h;是为俊杰者,隐于深山亦耀眼,天下之大,为夫想寻一处幽境而不得,何其不幸,何其可叹,悲乎哀哉!”啵,啵
扶楚觉得如果此刻没有覆眼的布巾,她大约会忍不住对他翻白眼,这个碎嘴子的家伙,吵得她吃不下饭,‘哒,的一声撂下碗筷,偏头对着他:“那么大个人了,难道不知食不言寝不语的道理?”
赫连翊觉得自尊心受到了一点伤害,不过他大人有大量,不跟小女子一般计较,再接再厉:“奴儿可知,有人要与为夫说媒。”
扶楚凉悠悠的:“哦,那个冯二若要再来,给他碗里抓上一把盐赫连翊有些激动,忍不住隔着小几去抓扶楚的手,不知她是有心还是无意,就在他即将触到她手背时,她突然抬手去理布巾,刚好避开,他的手顿在半空,想了又想她的眼睛根本无法视物,自我安慰,不过是巧合,讪讪缩回手:“奴儿,你是因为冯二给我说媒,才记恨他,对么?”
她漫不经心:“这和你有什么关系?不过因他聒噪,扰了我一场好梦罢了。”
赫连翊眼角抽抽,默默的低下头,默默的端起饭碗,默默的吃起粥,将他的情比金坚,委曲求全,美色之前不为所动,和着米粥统统咽进肚去,这下真是悲乎哀哉了——别人给他说媒,她都不在乎啊!
作为一名成功人士,百折不挠的精神也是必不可少的,收拾齐整后,见扶楚又要歇下,忙拦住她,正八经的同她商量:“奴儿,听说东山头跑来只老虎,伤了不少性命,冯家村的人愿意重金悬赏打虎的高手,我决定去,你以为呢?”
扶楚难得的认真口吻:“你见过老虎么,那和老鼠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动物。”
老鼠?赫连翊突然想起之前的‘兔子事件,,肝火又上来了:“什么老鼠,那是只兔子,兔子啊!”
扶楚淡淡道:“有区别么?”
赫连翊拂袖而去。
没想到走出去没多远,就被一群女人给团团围住,为首的是个穿蓝布印花襦裙的妇人,在这样的乡野之地,算是格外招眼的角色,虽不是环佩叮当,却也簪花戴翠,眉弯间凝着一点点媚,眼底噙着他再熟悉不过的暗示。
只一眼,赫连翊便看出,眼前这位是个绝对不输姒黛的风.骚妇人,估摸着也和姒黛差不多年岁,应该比他老。
在他打量那妇人的时候,她倒是挑高下巴,自信满满由他端量,笑盈盈的走向前来,福了个礼,爽辣的开口:“妾身居于山那头的冯家村,村民都唤妾身为吉庆嫂,昨儿个闻听凌郎风采,与众家姐妹甚为倾慕,特来……”比他还能啵。
赫连翊被震撼住了,端看冯二,他一直觉得冯家村是个十分淳朴的小村子,可若淳朴,怎么会有这样的妇人,她男人就这么纵着他,如果换做他的奴儿,他早就休掉她……呃,貌似他也曾眼睁睁的看着他的‘奴儿,和那个男不男女不女的玉倾城压来压去来着,这可比单纯和男人攀谈严重得多,先前那句不算数,‘奴儿,是不同的,即便山无棱天地合,他也坚决不与卿别离。
后来弄清楚,冯二那厮将他夸成天上少有,人间全无的绝代人物,令冯家村上到七老八十,下到懵懂年少的雌性生物外加部分雄性生物都很蠢蠢,外向如吉庆嫂这般的女人,结伙而来,对他进行毫不客气的围观。
1...5758596061...76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