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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湮华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紫筱恋喜
连称呼都从‘芷馨’变成‘美人’,是她不自量,如今当头棒喝,促醒一枕黄粱,连自欺亦无可能了。
见姜芷馨清丽的面容瞬时褪尽血色,赫连翊眸中闪过一丝不忍,轻声补充了句:“将养好身子,孩子会再有的。”
姜芷馨垂下眼帘遮了视线,声音同她的表情一样的黯淡:“若是再也不能有了呢?”
赫连翊道:“又在胡思乱想。”
姜芷馨坚持:“万一呢?”
赫连翊沉默片刻,道:“只要孤在的一日,你便是大晏王宫里受人尊崇的如夫人,永享荣华。”
姜芷馨又问:“妾身很爱陛下,越是相处,越是无法自拔,那么,陛下可曾爱过妾身——哪怕,哪怕只是一丁点儿?”
赫连翊觉得此时的姜芷馨有些咄咄逼人,当发现信念并不如想象中的牢不可破,立誓坚守的东西随着时过境迁,变得模糊陌生,又有谁能替他解忧?他也不舒服,很不舒服……转念又想到姜芷馨今日受了莫大的委屈,倒也压下渐渐沸腾的烦躁,耐着性子周旋道:“你貌美柔顺,知书识理,孤自然是十分喜欢的。”
姜芷馨涩然一笑:“两个回答,竟是一字不差。”
赫连翊不解:“什么?”
姜芷馨答非所问:“陛下对青钿这个名字可还有印象?”
赫连翊微愣,并未立刻作答,不过他的表情已给出再明显不过的答案——他果然不记得了。
姜芷馨笑得愈发飘渺:“妾身随驾来虞国前,去往昭宁庵进香,接待妾身的是位年岁不大的貌美女尼,法号净恩,妾身见她欲言又止,便屏退左右,与她独处一室,她先是静静的看了妾身好一会儿,才开口与妾身讲了个故事,说是花溪郡有户靠织布为生的人家,世代清贫,这一代却出了个才女,名唤青钿,生得明艳动人,尤其是一手织活,更是远近闻名,这样的女子,自是心高气傲,拒绝了许多门当户对的求亲者,却迷恋上了行经花溪郡的君王,那样的高攀,真心疼爱她的家人当然不愿意,打她骂她关着她,可到底敌不过她的以死相逼,放她随君王去了。初始她觉得自己真是幸福,那才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活,可不过只两三月,一切便不同了,她无论如何也不肯相信那些尽人皆知的传闻,妄想以出家为要挟来试探君王的真心,却不想竟得了漫不经心的应允,她真是后悔,那本不是她的意愿,却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从此寂夜无边,只有青灯长伴,她告诉妾身,除了姒黛外,这世上再没哪个女人能入了陛下的眼,她瞧见妾身,便想起了当初的自己,奉劝妾身莫要步上她的后尘,妾身先前一直受着陛下的恩宠,又是第一个怀上陛下子嗣的女人,总以为自己与众不同,只当那闺名青钿,法号净恩的女尼是嫉妒妾身,心有不甘才来挑拨离间,如今方才觉悟,其实妾身在陛下眼中,唯一与青钿不同的只是出身罢了,陛下需要子嗣,那原该属于姒黛的权利,因她今生无望,才被妾身捡了漏,陛下也曾给过青钿那两个和给妾身完全相同的回答,可如今,陛下连青钿是谁都忘却了。”
赫连翊默不作声的听完姜芷馨的话,她说的不错,所以他无言以对。
姜芷馨曾幻想,他会反驳,可到底得了彻底的绝望,将下唇咬得血肉模糊,却浑然不觉,只是紧闭着双眼,无声落泪,坐卧着的两人,各怀心思,狭小的空间充斥着令人窒息的忧伤。
是吴泳的通报声将赫连翊解脱出来,说是陪孝公还愿归来的姒夫人听闻此事,连衣衫都来不及换便匆匆赶来,如今人已经到了寝殿外。
姒黛将猫哭耗子的虚伪发挥得那叫一个淋漓尽致,姜芷馨木然的看着姒黛一手捏着帕子哭得梨花带雨,一手拉着她咬牙切齿的咒着施暴的凶徒,姜芷馨想:赫连翊那样的男人,怎么会爱上这种女人?
表面功夫做完了,姒黛也懒得留在这里,拉着赫连翊同去,却被赫连翊推拒开了,说已经答应了姜芷馨要陪着她,姒黛怎么可能让赫连翊留下,正绞尽脑汁想理由,不想姜芷馨很‘识时务’的开了口,说想自己静一静。
听姜芷馨这话,赫连翊如释重负的吁出一口气,现出之前的温柔,俯身吻了吻姜芷馨,让她好生休息。
在赫连翊的唇落在姜芷馨额头的一瞬,姒黛哭红的眼底闪过一抹令人不寒而栗的怨毒,也不管场合,上前一步,伸手挽住了赫连翊的胳膊,将他拉离开姜芷馨。
不想姜芷馨看见姒黛这个动作,竟轻蔑的笑了,淡淡道:“也没什么好得意的,有些东西终归不是你这种女人配拥有的,失去不过是早晚的事情罢了。”
姒黛愣了一下,姜芷馨却已闭了眼,不再理会他们。
半个时辰后,在孝公强撑着主持的家宴上,食不知味的赫连翊被神色凝重的吴泳叫走。
姜芷馨,悬梁自尽了。





乱世湮华 第三十一章 心有灵犀
‘既然无法体面的活下去,那么,我宁肯选择有尊严的死去,晋国的朝华公主,有自己的骄傲。’这是姜芷馨留在世上最后的两句话,毫不拖泥带水的赴死,诠释出她的决绝,这才是她被誉为晋王室第一美女,为晋公盛宠的真正原因,终于可以抛却如茧子般层层裹束着自己的顾虑,在赫连翊面前现出朝华公主的本色,让他第一次见识到她的别致,却也是最后一次。
或许,是为了向世人证明晏安侯的强势;或许,是要向姒黛宣示他的愤怒;亦或许,他只是因为和姜芷馨的永别而真心实意的痛苦了,不管赫连翊究竟在想些什么,表面上始终滴水不漏的亲自为姜芷馨操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追悼会,排场直逼大虞历代国母。
可姜芷馨只是个侯爵国国君的如夫人罢了,这等有失体统的行径出现在以循规蹈矩著称的大虞,竟没一个站出来讲讲大道理,就连因姜芷馨的死而吓得两天没吃进饭的孝公都感到不可思议,可在满朝文武并大虞百姓眼里,这个事儿其实还真没什么大不了的,即便更荒谬的荒唐事孝公都干得出来,谁敢吱一声,马上就让他全家从此再没机会吱声,几次三番后,不死不残仍在职的,也就剩下那批‘明白人’了。
总得有人为姜芷馨的死付出点代价,以为逃过一劫的狐丘到底还是被赫连翊下令秘密收押,吴泳和狐丘虽也算得上同生共死的交情,可因狐丘使诈,带累了吴泳十来位好弟兄,是以吴泳动起刑来,不见半分心慈手软,花样繁多的刑法将狐丘折磨的气息奄奄,待过了姜芷馨的首七,便要点狐丘的天灯,姒黛竟亲自来讨要狐丘,赫连翊虽是一如既往的对姒黛有求必应,可连吴泳也看出了赫连翊的怠慢,本来自我感觉良好的姒黛竟慢慢转成了阴云压顶的焦躁,好在当夜她特意安排的盛宴,赫连翊如常参加,倒也略感宽慰。
不管外头有多热闹,挽棠苑里始终一派清冷,较之往日来说,甚至有些低迷,接连啃了八天的荷叶鸡,奴儿瞧见那整齐划一的送饭娘子军就会直觉的反胃,闷闷的想着,赫连翊那厮的目的快要达成了——她真要被腻味死了!逐一给赫连翊的祖宗八辈请了安,奴儿才迷迷糊糊的睡去。
白饭米粥素面馒头,青菜灰菜紫菜白菜……统统不沾荤腥——真是怀念啊!
“奴儿,起来,陪孤吃酒。”
妈的,哪个不要命的跟她争食?还想接续先前的美梦,不想那人竟开始冒犯她的脸,虽力道拿捏得宜,可持续不断,一下下的扰人不得清净,跟她硬杠着,很有她不睁眼便不罢休的气势,叫她忍无可忍,霍然睁眼,对上近在咫尺的,那双在暗夜里愈显邪魅的鸳鸯眸,顿时惊得死皮赖脸跟她耗着的瞌睡虫瞬时跑光光,这回儿算是彻底清醒了。
赫连翊一手揪着奴儿的衣襟,一手还在轻拍着她完好的那半边脸,见她醒来,好像还被他给吓到了,慌乱不安的神色让他有点旧怨得报的暗爽,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不必妄想用什么‘大人大量’,‘宰相肚里能撑船’的高帽子来压制他,心胸宽广不适合他这种人,他的信条是:你骂我一句,我捅你一刀;你捅我一刀,我灭你全家……
想起‘旧怨’,他就感觉局部地区隐隐抽痛,他那细皮白肉,线条优美的尊臀上已经结出丑丑的硬痂,因这不可告人的隐痛,他打着怜香惜玉的旗号,中饱一己之私,把虞宫里所有养颜美白祛疤的药膏统统强敛了来,也不知那些对女人脸蛋貌似有用的东西,用在男人屁股上的效果怎么样,当然,让他去找御医给瞧瞧,是绝对不可能的,他是谁,令天下人闻风丧胆的晏安侯,给人知道他被偷袭成功,而且伤在那么尴尬的地方,以后还要不要在人前趾高气扬了?这都是拜面前这个丑八怪所赐,他是绝对不会忘记的,所以,他往自己的邪气笑容里掺了几分阴森,往阴森里又添了几分奸险,往奸险里又塞了几分歹毒……总之让奴儿感觉毛骨悚然就对了,戏耍够了,才慢条斯理的重复:“起来,陪孤吃酒,不醉不休。”
不醉不休?她又没疯,那次在他面前稍稍有点醉,他就记了她整整三年的仇,要把他陪醉了,她还不得醉得不省人事,一不小心,又摸了他的老虎屁股——对了,她上次不小心把弩箭戳到他屁股上了,都不知好了没,以他锱铢必较的个性,待到酒醒后,新仇旧恨一起算,还不得把她祸祸死,她才不要上贼船呢!
眨眼功夫,她就忘了怕他,又用那种看白痴的眼神看他,脸上居然还端出再明显不过的拒绝,探子报称她时常陪世子皓吃酒,那个心高气傲的少年极其赞赏她,说平生只有两间快事,其一:谱曲赏乐;其二:与晟平公主开怀畅饮。妈的,最有资格和晟平公主开怀畅饮的该是他晏安侯吧,这该死的女人能和不相干的男人吃好喝好,却拒绝陪自己的夫君把酒言欢,真他妈的欠揍,她今晚要敢拒绝陪他喝酒,他就敢拿她当下酒菜,不信就试试,赫连翊磨着牙,将仍贴着奴儿脸颊的手缓缓向下移去。
待那温润的指尖滑到奴儿纤细的颈子上时,奴儿才想到,看赫连翊这阴晴不定的表情,想来理智早变狗屎了,她的不配合很有可能招致这没人性的变态直接出手掐死她,如果就这么翘了,岂不是更苦逼,越是这样想,赫连翊指尖带来的异样感觉就越深刻,比照着她暖暖的肌肤,他的指尖算得上凉快,可指尖过处,却似乎被烙铁炙烤过一般,让她不由自主的绷紧了身子,却没想到赫连翊并没有掐死她,而是解开了她中衣的盘扣,眯着眼贴近她,声音轻柔,却让她明显的体会出他不是在和她开玩笑,他说:“不陪孤喝酒,那就陪孤睡觉。”
奴儿愣了一下,随后拼尽吃奶的力气,一把推开几乎趴在她身上的赫连翊,也顾不得什么衣衫整不整的问题就往床下跳,可没等脚尖着地就被赫连翊拦腰捞了回去,一点都不拿她当弱女子看待,重重的摔在床上,磕得她眼前蹦出无数金星星,最过分的是,他居然把整个身子压了上来,奴儿怀疑他打算就这么活活的将她压死。
先前赫连翊没防备才被奴儿推开了,这次是有意压制她,十个奴儿绑一起也翻不了身就是,沁人心脾的龙涎香强行钻入奴儿鼻腔,混和着酒香的温热气息拂过她的脸,低柔的嗓音森森然的飘进她耳中:“孤想清静清静,如果你让人知道孤在这里,孤就让人欣赏最刺激的活春宫。”
半夜三更的摸进她的寝殿,不给利诱只有威逼,他要偷奸取巧,还让她替他遮着盖着,打算让强奸变通奸?不愧是卑鄙、无耻、下流的赫连翊,真他妈的不要脸!可话又说回来了,识时务者为俊杰,她向来认为自己很俊杰,所以很柔顺的连连点头,保证绝对的配合。
得了奴儿的妥协,赫连翊翘了翘嘴角表示满意,起身放开了她,见她重获自由后,猛地坐起身子向床里靠去,边靠边系着先前被他解开的盘扣,赫连翊眼角抽了抽,磨牙说了句:“就算脱光了,孤对你也没兴趣,有什么好捂着的。”
奴儿顺着眼,完美的演绎着阳奉阴违,面上笑颜如花,心里却在想:你这厮的话能信,母猪都能上树!
找她陪他吃酒,又不想被人发现,当然要自带酒水的,奴儿稳定了情绪后,开始用眼神询问赫连翊:酒呢?
有一种感觉,叫做心有灵犀,赫连翊觉得他和奴儿之间,就存在着心有灵犀,虽然她不会说话,可他却明白她每一个眼神和动作所表达的意思,这感觉貌似不赖,莞尔一笑,翻身下床,从床脚抱起一个大酒瓮,她的床足够大,就在上面喝吧,醉了倒头就睡,省心!




乱世湮华 第三十二章 目中无人
这么大个儿!
光可鉴人的青黑釉面映出奴儿瞪得滚圆的眼睛和惊愕的表情,窗外一轮满月,溶溶月色铺陈开来,无需点灯也能视物,可奴儿的寝殿太过宽敞,月光勉强触及到她床下的踏板,再没办法更进一步,她又贴了床内壁坐着,整张脸都埋在暗处,因着先前被粗鲁对待而松散下来的长发给她本就怪异的脸更添了野鬼的效果,可不知怎的,赫连翊却觉得此刻的她在他眼中,极其赏心悦目。
十六年前的三月初三,虞幽公在黎山上埋下九大瓮的上等佳酿,每只大瓮高三尺,约成年男子一抱粗细,孝公继位时,曾挖了一瓮出来,只有前来观礼的天子和诸侯国君才有机会分得一金樽,那时诸侯国间广为流传着一个小段子,说是天子饮后很是贪恋,便开口跟孝公索要,不想竞讨得孝公意味不明的一句喟叹,说这酒本不该见世……此事被当做天子式微最有力的佐证,不想他和奴儿大婚时,孝公竟挖了整整三大瓮出来,入口唇齿留香,回味无穷,真是名副其实的琼浆玉液。
先前赫连翊不很明白,难道那桩儿戏婚姻,在孝公眼中,竟比登基大典更为重要?要不怎会挖出那么多来,他甚至有些自作多情的以为是自己面子够大,直到翻看虞宫内史,才恍悟,幽公落瓮埋酒日,正是奴儿呱呱坠地时,幽公早知海棠夫人怀得是个女儿,却不料这个女儿竟是生而带煞,是以,孝公当年婉拒天子的那番说辞,其实并不像大家猜想的那般别具代表意义——依着幽公的旨意,既已立了锁妖塔,这酒自是不能再现于世,至少在奴儿有生之年是不该的。如果,没有所谓的命中带煞,或许,奴儿会是大虞最为得宠的公主吧,百年间,再没哪个公主,会在一出生便享有此等殊荣。
当然,这酒既是为奴儿准备的,他当然有理由和她同享,在奴儿尚未自震惊中回过神来时,赫连翊又矮下身去抱起一瓮来,豪气万千的开口道:“孤平易近人,你我一人一瓮,不偏不倚,谁不喝光谁孙子。”
先前以为要和赫连翊共同解决掉这么大的一瓮酒,就让她震惊得扭曲了表情,还一人一瓮,奴儿突然觉得自己有点想哭的冲动,好在,她的这双眼是无泪的,不过如果她能说话,她一定要回上他一句:“你是我亲爷爷还不不行么?”她算是看透了,赫连翊这厮不是想醉死她,而是打算用酒水活活淹死她。
摆好了酒瓮,赫连翊不知从哪里又翻出一个比他拳头略大些的圆东西,丢到奴儿眼前,然后踢掉蛟鱼皮的长靴,爬上床来。
奴儿被眼前圆鼓鼓的东西勾住了视线,待到分辨明白之后,只感觉自己的胃条件反射的抽搐起来——那用稻草密密匝匝捆绑着的绿色物事,好像是荷叶?竟又是荷叶!
一双白皙修长,指甲圆润的手突然挤进奴儿视线,抓过荷叶包,手法漂亮的解开上面的稻草,展开荷叶,伴随低柔悦耳的嗓音送回到她眼前:“下酒菜。”
奴儿嘴角抽了抽:一国之君带来的下酒菜,居然,居然只有几十粒花生米!不过总算让她见着荷叶鸡以外的吃食,她应该大度点,笑纳了才是,为了表达诚意,所以,她抽完嘴角后,立刻扯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来。
好在揭了酒瓮封口后就忙着东翻西找的赫连翊并没未发现奴儿的藐视,还边翻边自语:“咦!哪去了?莫非来时遗失了,还是忘了带?”翻了一遍后,也懒得再翻,微微前倾身子与奴儿眼对眼鼻对鼻,命令:“去拿两个酒杯来。”顿了顿,补充道:“孤知道你这丑八怪贪杯,归宁殿里肯定储着酒器。”
他在明示她,别耍花样,即便当初远在千里之外,她的一举一动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何况现在近在咫尺!奴儿撇撇嘴,乖乖的挪到床边,足尖刚触到踏板,忽觉耳畔一热,下意识的回过头去,酒气扑面而来,他竟和她贴得这样近,瞧那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她的脚,怎一个‘色’字了得!
他先前怎么说得来着?‘就算脱光了,孤对你也没兴趣,有什么好捂着的。’,果真啊果真,母猪还在树下蹲着,爬不上去。
察觉奴儿瞪他,赫连翊得意洋洋道:“不愧是孤的链子,倒也将你的脚丫子装点的勉强可以入目了。”
奴儿觉得自己的胃又开始抽搐,连鞋都没穿,直接光脚跳离赫连翊的气息包围圈,在赫连翊哈哈的笑声中,窜到床侧倚墙的冰凌纹立柜前,伸手打开柜门,习惯性的抽出暗格,掀开看似平淡无奇的黑漆木盒盖,一眼便是躺在盒内那对玲珑剔透的夜光杯,这是世子皓的心爱之物,尤其珍视着,可他将这对杯子给了她,他说:与她交往,要么不送,要送就送心头之重……指尖滑过沁凉的杯身,竟一转,掩盖退格,拿起摆在明眼处那只稍显寒酸的土碗,哼!赫连翊那厮配这土碗刚刚好,至于夜光杯,那是只属于她和皓儿的回忆。
看着奴儿递到他眼前的土碗,赫连翊感觉自己额角的青筋十分欢快的蹦跳起来:这个不知好歹的丑八怪,明明有更好的酒器,却找个土碗来敷衍他!再看她抱在怀中那玲珑的浮雕青玉杯和小巧的镂花柄金酒勺,愈发感觉心里不平衡了起来,他背着人,费了好多功夫才挖出这人间难得几回尝的佳酿,都没忘了她那份,可她是怎么回报他的大恩大德的?
奴儿见赫连翊并不接碗,反倒一脸嫌恶,妄想用目光瞪碎那土碗似的,不知他还打算与那碗较多久的劲,她可没那么多闲心与他僵持,虽已入夏,可归宁殿本就有点过分凉爽,而她此时是赤足立在打磨得光灿灿的黑曜石地面上,静止不动,不多时便感觉凉气钻入脚心,急速攀升上来,让她一阵紧过一阵的泛着寒意,倒也不再坚持,避开倚坐床头的赫连翊,手脚并用的爬上床来,用遭人鄙夷的那半边脸对着赫连翊,缩在床尾坐了。
赫连翊收回胶结在土碗上的视线,凉悠悠的瞥了一眼奴儿,盯着她怀中抱着的青玉杯和金酒勺哼唧:“罢了,莫坏了雅兴,孤大人不记小人过便是。”
奴儿眨了眨眼,赫连翊复又绽开邪气笑容,明明是魅惑人心的俊美,可看在奴儿眼中,却总要忍不住幻想,如果一巴掌拍过去会怎么样?
一念之间,略有些油滑的手竟蹬鼻子上脸,搬正奴儿视线,迫她与他大眼瞪小眼,磨着齐刷刷、白森森的牙,同她一字一顿道:“再敢目中无人,孤就剜了你的眼珠子,记下没?”
奴儿直觉:人?你!
存在感,对赫连翊来说,貌似相当的那个重要啊……




乱世湮华 第三十三章 酒可乱性
平日斟酒,只需捧起酒壶,涓涓倾倒,可赫连翊搬来的这两个酒瓮,想要捧它斟酒,莫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家,便是换了男子,也非易事,而赫连翊素来嗜好颐使气指,先头他也煞有介事的表示过,今次他干得是见不得光的勾当,要给人知道,后果会很严重,所以十之八九打算抓她充个临时工,侍候他老人家。
事实证明,她是颇具远见卓识的--赫连翊那厮果真让她斟酒!那顺手拿来的金酒勺自然派上了用场,推杯换盏间,倒也让她摸索出一个取巧的好法子。
还真没想到,赫连翊这拎着画戟,杀人如麻的匹夫,竟能喝出一派风骚儒士的形容,要么俯首低眉默不作声,要么四十五度角仰天长叹,而奴儿便瞄准他全情投入的当口,神不知鬼不觉的从自己的瓮里舀出几勺偷偷倒入他的酒瓮,大大减轻自己的负担。
间或被赫连翊想起她这个酒搭子的存在,在那慵懒的视线扫过来时,奴儿就像模像样的捧起自己的小玉杯,意思意思的稍稍抿上几口,倒也叫她轻而易举的就给蒙混过了关。
不过说真话,这瓮里的酒,是她从未尝过的好滋味,她也不是不贪恋的,可须知酒这东西,是会使人乱性的,她可不想因一时贪杯,平白就给自己惹上了麻烦,再说,那兜在荷叶里的花生米也很诱人,既是赫连翊带来的,就算面上看着再平淡无奇,内里也总是别具风味的。
这样想了,奴儿便转攻花生米,可也才将第三粒花生米塞进嘴里,赫连翊就大呼小叫了起来:“哎,你也太能吃菜了!就这么辜负这等陈年佳酿,真不地道,来来,干--干了才是正事!”
一席话震得奴儿目瞪口呆,含在嘴里的花生米不及嚼碎便偷溜进嗓子眼,哽得她面红耳赤,好不容易吞咽下去,接着便剧烈的呛咳起来,讪讪的收回停在距第四粒花生米不足半寸远的‘狼爪’,恨恨的拍打自己的胸口顺气。
赫连翊笑眯眯的贴了过来,猫哭耗子的伸手不停地帮她轻拍后背,貌似温柔的软语喟叹:“还真是蠢啊,吃粒花生米都能呛着了。”
听着这话,再一次勾起了奴儿狠抽他嘴巴的幻想。
蠢?蠢你个大头鬼,也才将将吃了三粒花生米罢了,丫的实在吝啬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奴儿正怄着气,挨她坐着的赫连翊却慢慢敛了欠抽的笑容,骨节分明的长指轻拈起奴儿忍痛割舍的那粒圆润饱满的花生米,擎于眼前,目光沉沉浮浮的将它绞着,喃喃道:“奴儿,你能想象得出,身为公子,却连这并不十分难得的干果也渴望而不可及的感觉么?明明是一脉相承,兄长们可以拿它随意抛弃着玩,而我却只能眼巴巴的瞅着,便是捡拾他们丢掉不要的,也会招来一顿拳打脚踢……”
几大碗佳酿祭了五脏府,生生浇出了赫连翊的愁肠百结,原来,这狂妄自大的家伙也是个有着悲催童年的苦逼娃。
这一夜,赫连翊喝了个昏天暗地,迷糊后,嘴上的把门便要擅离职守,他将奴儿当了投放秘密的树洞,却又比树洞更为称心,至少,奴儿对他的喜怒,是有反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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