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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猎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洛水
“哈哈,他娘的,够爽快!”光头大汉砰然放下酒杯,抹了一把顺着硬扎扎的胡须流淌的酒汁。他衣襟敞开,坚实的胸膛半裸,肤色黑黄,右脸颊上长着一小块黑痣,从中钻出几根铁丝般的黑毛。
番红花坐在他对面,满脸通红,醉眼朦胧,外面悬挂的酒馆招牌仿佛在眼前跳舞。“春天……回……家。”他咬着舌头说,“这家酒馆的名字好……奇怪啊!”
“因为……想回家嘛!”光头大汉咕哝了一句,走到酒馆大厅的角落,抱起一只橡木酒桶又走回来,往桌上的两只空木杯里倒酒。“来,天才的小游吟诗人,我们再痛快地干一杯!”
番红花抓起酒杯,朝嘴里塞,猛然间打了一个酒嗝,低头呕吐起来。“不……不能喝了。”他狼狈地抹了抹嘴,望望四周。夜深人静,酒馆里的客人都已离去,侍者也去楼上打盹了。空荡荡的厅里只剩下他们两个,醉醺醺相对。一时间,说不出是热闹还是凄凉的感觉,倏然涌上番红花的心头。
“不能喝,那就唱。还是唱那首《五百里》!”光头大汉从兜里抓出一把金币,随意洒在桌上。“来,打赏!”
“你都听了几十遍啦。不过,我们是朋友,你想听多少遍都可以!”番红花用手一推,金币“丁零当啷”落到地上。这是他来此间酒馆驻场表演的第一天,和酒客光头大汉也是刚刚结识。这人爽直大方,很喜欢番红花的歌艺,两人性情投缘,相谈甚欢。
悠扬的竖琴音响起,番红花席地而坐,拨动琴弦,低声歌唱。
“如果你错过了我乘的那辆马车,
你会明白我已离开,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一百里,
一百里,
你会听到一百里外飘来的马铃声。
过了一百里,
过了两百里,
过了三百里,
过了四百里,
我离开家已五百里。”
这首俚曲出自大名鼎鼎的白朗宁之手,调子清新忧伤,在民间传唱极广。亮晃晃的灯光下,番红花瞥见光头大汉眼神黯淡,抱住橡木酒桶猛灌。
“我衣不遮体,
我不名一文,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这条路,
这条路,
这条路不能让我回家去。”
手指轻勾,琴声袅袅,番红花的余音回荡在寂静的四周。光头大汉放下酒桶,怅然良久,低声问道:“你们游吟诗人到处流浪,难道就不想回自己的家乡吗?”
番红花摇摇头:“我没有家,也不知道哪里才是我的家乡。”
光头大汉楞了一下,眼中露出奇异的神色:“小兄弟,原来你也是弃婴。”
番红花默然了一会,问道:“你也没有自己的家乡?”
“没有。不过,如果……那个地方也算是家乡的话,很远,有好多个五百里。”光头大汉嘀咕道。
番红花又问:“为什么不回去呢?”
光头大汉闷不吭声,继续狂饮。酒桶遮住了他的脸,番红花只瞧见酒像泪水一样,打湿了他裸露的厚实胸膛。
“砰”的一声,光头大汉用力丢掉酒桶,破碎的木片四散飞溅。“因为——没脸回去啊。”他站起来,大步往外走。
番红花扭头望去,不知何时,酒馆门外的阴影里站着一个老头,佝偻低头,沉默地吸着水烟壶。
“我不是弃婴。”光头大汉走过身边时,番红花忽而朗声喊道,“我是萤火虫的孩子!”
光头大汉肩膀一颤,蓦然停下脚步。他沉默了一会,用力拍了拍番红花的肩膀,然后推开酒馆的门,敞开的衣襟灌满了孤独的夜风。
他和老头一起走向黑暗中。





刺客猎人 第112章 暗夜进行时(中)
“老三,你又喝多了。”老头闷头吸了几口水烟,淡蓝色的烟雾浮上脸庞,眼角的皱纹愈发显得愁苦。
光头大汉无声叹了口气:“碰到个有趣的小鬼,忍不住多灌了几杯。当年我出来混的时候,和他差不多大。眼睛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
老头干笑一声:“当年你入伙的时候,杀匹病马都会心软地哭,谁都瞧不起你,说你是没胆子的怂货。”
“可我最终成了杀人不眨眼的黑狒狒,暴风马贼团响当当的三当家。”走在阴暗的巷道里,光头大汉自嘲地笑了笑。眼泪总有一天会哭干,小巷崎岖,墙壁逼仄,已经没法再往回走。
“你每做一票回来,总要把自己灌醉。”老头摇摇头,隔了一会儿问道,“你们这一趟出去,有没有惹上什么硬角色?”
“这个月,我们抢了两支外域的商队,做得很干净,没留一个活口。你也知道规矩,我们从来不碰贵族,一般不会遇到什么硬茬。”黑狒狒看了看老头,警觉地问道,“金牙,我一回城,你就急着找我,难道出事了?”
老头金牙把高登上门和帮派火并的事详细告知,道:“说不上为什么,我总有点心绪不宁。明天参加神庙的聚礼会时,我会和老大好好谈一谈。”
他俩穿过曲折交错的巷子,走进城北的街区。时过午夜,街道两边门户紧闭,只有几家赌场灯火通明,随风传来隐约的喧闹声。
黑狒狒问道:“我们现在去对付谁?”
“一个叫雀斑的小子。我查过了,就是他率先挑起了黑帮的大火并。”金牙深深吸了一口水烟,“这小子简直是条疯狗,两天就吞了北门三条街,今天又去抢南边铁匠会的地盘。今晚十二点,铁匠会和南门其他几个帮派都会倾巢出动,教训一下这个乱来的小子。我派了十多个兄弟混在里面,伺机动手。我们两个暗中压阵,以防不测。”
黑狒狒耸耸肩:“抓一个小鬼也值得这么兴师动众?”
“没有淌进河,就不知道水的深浅。”金牙放下水烟壶,眯起眼道,“这小子是突然冒出来的,谁也不知道底细。如果他和那个食尸鬼有关,说不定你我还得联手作战。小心一点,总好过栽一个大跟头。”
黑狒狒打了个酒嗝:“早晚有一天,我们会栽到别人手里。你见过能善终的马贼吗?”
“但绝不是现在。我绝不容许自己威风一世,最后栽在两个小鬼手里。”金牙郑重其事地说,在一个三岔巷口右拐,随后停下脚步。
一道两米左右的低矮围墙将前路隔开。墙内是一家赌场,人声鼎沸,灯亮如昼。墙外是臭熏熏的垃圾堆,两旁是沉睡的民房,一片黑灯瞎火。
“嘎吱”一声,金牙推开一间民居的门,径直入屋。里面架着一个简陋的木梯子,通向屋顶的小阁楼。
木梯后面的阴影里,有人弯腰上前,递上两柄弯刀和两套连着网眼面罩的夜行衣。
金牙顺手把水烟壶递给来人,一边套上深灰色的夜行衣,一边问:“那个叫雀斑的小子还在赌场?”
“他从晚上九点进赌场,就一直没离开过。”
“看来他对这块新抢到的地盘很满意嘛。铁匠会那边呢?”
“南边的几个帮派已经齐聚,大概半小时以后到。值夜的治安队那里也打点过了,今晚这边就算闹翻天,也不会有人来管。”
金牙沉思片刻,吩咐道:“再多叫几个兄弟安插在附近,封锁所有巷道的出入口,我要万无一失。”
来人正要领命退下,金牙忽而又叫住他问:“神灯旅馆的那个食尸鬼呢?”
“我们的人守在旅馆门口,只要他一出来,就会发信号。”
金牙微微颔首,和黑狒狒踏上木梯。小阁楼的窗户敞开着,斜斜朝向赌场,高过围墙,恰好可以观望到赌场内的大致情形。
黑狒狒走到窗边,观察周边的环境。近处都是黑压压的民房,七、八个马贼的暗哨伪装成乞丐,迅速进入各个巷口。他头探出去往上瞧,阁楼顶的屋脊一路延伸,末端相距赌场的围墙只隔一米。
“这个位置不错。”黑狒狒拉下网眼面罩,缓缓拔刀出鞘,亮森森的刀光映上瞳孔,杀气满盈的目光比刀锋更冷冽。这一刻,他不再是沧桑怅惘的酒客,而是喋血无情的马匪。
“这个位置不错。谢谢你了,辛巴达。”高登爬到一家餐馆屋顶粗壮的烟囱桶上,俯瞰下方五百米处的赌场。夜色深沉,暗无星月,赌场如同一个明晃晃的灯盏,映出里面模糊攒动的人影。
“食尸鬼先生,能为您做事,是我的荣幸。”辛巴达站在拉拉丁宽厚的肩膀上,开心地挺起胸膛。
拉拉丁轻咳一声,辛巴达立即说:“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你最美。”
拉拉丁满意地昂起头,夹紧手臂,让自己的大胸肌挤得更饱满一些。
这两天,辛巴达一直充当高登的耳目,在东门珠宝店附近盘下一家店铺,负责监视珠宝店。男孩显示出超人一等的旺盛精力,几乎整日整夜不睡,死死盯住珠宝店进出的人流。正是他,发现了深夜离开珠宝店的老头,派拉拉丁及时通知高登。也是他,为高登找到这个上佳的观测点。
高登取出单筒瞭望镜,缓缓移动,察看四周动向。老头半夜出动,高登就觉得对方可能会向雀斑下手。而找到雀斑的位置很容易,这几天他为了引出马贼高调行事,行踪人尽皆知。
雀斑想要一挑多,玩一次孤军奋战,但高登更喜欢充分利用己方所有的力量。“辛巴达,帮个忙,做我的观察手。”高登把单筒瞭望镜丢给雀斑,从背上解下皮匣,取出青铜级的弩弓,拴好一根发丝,瞄准赌场的方向。
相距五百米,又在夜晚,高登的视力无法完全看清楚。为使弩箭更加精准,他需要一名观察手。
“好的,我保证做好!”辛巴达兴奋地接过单筒瞭望镜。拉拉丁站在屋顶,辛巴达又站上拉拉丁的肩膀,反而比高登高出了一大截。
悬吊的发丝在夜风中激烈飞扬,向西北方向弯曲,标示出今晚大致的风速和风向。高登拉上弩弦,微调角度,开始耐心等待。
“先生,那边来了一大群人!”辛巴达突然低声说。




刺客猎人 第113章 暗夜进行时(下)
“人数。<>”高登神色如常,不见一丝起伏。
“六,六十多个。啊,是六十七……好像是六十八个!”辛巴达紧张地答道,声音有点结结巴巴。
“深呼吸,连续三次,然后告诉我方位。”高登继续说道,淡漠的语调带着一种莫名的感染力。辛巴达深吸了几口气,迅速镇定下来。
“东北方向,相距赌场大概有一千多米。他们穿过巷子,还在接近。”辛巴达全神贯注,单筒瞭望镜一直追随着人群移动。
“喂喂,难道伟大的宇宙第一美男子是没用的看台吗?”拉拉丁伸手搭住辛巴达的背,绿豆眼珠“骨碌碌”乱跳。
刹那间,辛巴达的瞳孔浮现出一个奇异的球形表盘,十字形的荧光线分割出东、南、西、北四个方位。表盘中央,隐隐发亮的指针顺着目光摆动,划过一个个细密精准的刻度。
“两点钟方向——两点十二分方向,下偏四十五度角——两点十三分方向,下偏四十六度角……”辛巴达如获神助,飞快念出人群移动的每一次位置,精确到了极致。
高登讶然看了辛巴达一眼,拉拉丁傲娇地甩了甩金发:“还有呢?”
“宇宙宇宙谁最靓?拉拉丁大人靓无双!”辛巴达回答,拉拉丁露出一脸陶醉的笑容,芋艿头还蛮有创意的。
随着铁匠会等帮派走近赌场,高登也看到了对方的位置。那是一群地痞混混,大摇大摆,直奔赌场。人人手持砍刀、铁锤,在夜色下反射出点点寒光,但高登无法瞧清楚每个人的脸。
“老头在里面吗?”他问。
“不在。”辛巴达摇摇头。
“他肯定在附近,找到他。”高登望见那群人冲过去,踢开赌场大门,蜂拥而入。
赌场内一片混乱,鸡飞狗跳,客人吓得四散奔逃,桌椅纷纷撞翻,骰子和钱币洒得到处都是。
“哪个是雀斑?”铁匠会的首领排众而出,大声吼叫,同时挥动铁锤,轰然砸上一根粗壮的厅柱,石屑四处迸溅。
“我就是。”少年变声期特有的嘶哑嗓音传过来,雀斑坐在角落的赌桌上面,嘴角微翘,眉毛轻挑,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抛着骨骰。
他的手下早已一哄而散,没人真想为这个飞速上位的大佬卖命。
脚夫帮的老大跨前一步,气势汹汹地喝道:“小子,你懂不懂道上的规矩?你在北门搞风搞雨,我们管不着。但你把手伸到我们的地盘,就是坏了规矩!”
“要么谢罪赔偿;要么打断你两只手,滚出月牙城!”另一个大佬叫嚣道,手里粗长的铁链条挥舞得“哗啦啦”作响。
迎接他们的是少年嘲弄的笑声:“规矩?真是一群天真的蠢货,一大把年纪都活到狗身上去了。”雀斑跳下赌桌,不屑地晃了晃拳头,“今晚老子教教你们,拳头大的就是规矩!”
几个帮派的首领没料到对方这么猖狂,反而愣在当场。“杀了他!”人群中陡然爆发出一记呐喊,顿时群情汹涌,短刀、弯刀、匕首、铁棍……呼啸挥动,如咆哮的狂潮卷向雀斑。
雀斑倏然冲出,像一柄利刃劈开汹涌的怒浪。众人似溅起的浪头,纷纷往两旁飞扑,鲜血四处飞溅。
两柄短刀出现在雀斑掌心,刀光一闪一灭,线路简短,干脆致命,绝不拖泥带水。一个个地痞哀嚎倒毙,雀斑并不留情,直接斩杀,短刀穿插人群,势如破竹,一次次抹过脖子和心脏。
猛地,一道旋转的寒芒挟着厉风从左侧斩来。速度快,声势猛,弯刀散发的森寒杀气瘆得人身心僵硬。
“当!”雀斑刀尖轻挑,拨开前方砸来的铁棍,另一柄短刀以玄奥的轨迹飘然而起,直击弯刀,不避不让。
一抹灼烈的日芒在短刀尖上一闪即逝,双刀的交击居然悄无声息,金属好像熔化了。短刀切开弯刀,犹如在光滑的空气中飞翔,夭矫斩向对手头颅。
奔日飞流斩!时隔数百年,奇牙家族的惊艳刀技第一次重现于世。
刀断血溅,马贼仆倒。
雀斑短刀回斩,前方挡者立毙。他一路冲杀,血液在体内的每一条血管里燃烧,如同赤红色的熊熊火焰。任何人都无法谋夺奇牙家族的武技,因为本来就没什么秘笈,也无需口口相传。所有的武技都传承在了后裔的血脉里,随着年龄增长,一步步走向觉醒。
“他这是什么武技?什么刀术?”阁楼内,黑狒狒神色严峻。
金牙沉默了一会,道:“至少是白银级的武技,甚至更高。看他的出手,杀人的手法非常专业,过去一定杀过不少人。”
“这个小鬼的源力等级是黑铅级,真正的战力应该有灰锡级。不过他武技虽妙,生死搏杀的经验还嫩了点。要是能在马上对战,我未必会输给他。”黑狒狒冷然道,“但一个拥有白银或是黄金级武技的小鬼,怎么会看上几个小帮派的地盘?不用想,都知道有问题了。”
金牙紧锁眉头:“这个小鬼肯定有来头,那个食尸鬼也有来头,他们十有八九是一伙。如果他们只想销赃珠宝,完全没必要抢夺帮派地盘。换句话说,珠宝掮客的身份只是一个幌子,他们另有目的。可为什么要用销赃珠宝这个借口呢?他们真正的意图,多半是接触黑市这条线。可为什么要接触黑市?他们到底想找什么?”
“不管想找什么,他已经干掉了里面三个弟兄。那群混混乱哄哄地挤在一起,没有一点配合,反而相互碍手碍脚。再不出手,你安排的人手都会被干掉。”黑狒狒探手抓住窗沿,意欲翻出阁楼。
“他的气势正在巅峰,没必要硬吃。”金牙叫住黑狒狒,“再等三分钟,我们一起动手。”
刀光飞舞,耀如烈日。源力奔涌之下,雀斑的两柄短刀宛如一双火焰翅翼,腾挪扑击,杀得地痞们惨叫连连,溃不成军。铁匠会的几个大佬神色呆滞,额冒冷汗,一时不知是进是退。
雀斑还藏了不少压箱底的东西,足够自保。高登收回目光,逡巡于赌场外围。老头直到现在还未出现,难道今晚只是一次试探?
“九点钟方向,上偏十五度,那里有动静!”辛巴达突然喝道。
上偏十五度?高登心头一凛,那意味着对方的位置比自己还要高。“继续。”沿着辛巴达标明的方向,高登移动弩弓,手指搭上扳机。
辛巴达随即道:“那是一间阁楼,窗口好像有人。真的有人!他翻出窗户,上了屋顶,有两个人!”
“方位。”灰蒙蒙的夜色中,高登隐约看到两抹刀光在快速移动。
“九点十五分方向,上偏十七度!九点二十分方向!九点二十五分方向!九点三十分方向!”
随着辛巴达急促的喊声,高登扣动扳机,箭矢疾啸射出。




刺客猎人 第114章 马贼的生死搏杀(上)
脚踏屋脊,黑狒狒正要发力跳起,跃向一米外的赌场围墙。
夜幕下,箭矢以惊人的高速向其不断接近。
杀气突然像炸了毛的猫,从黑狒狒体内疯狂窜出。这是杀气受到外来危险的刺激,自动引发感应。到了这个地步,杀气已算登堂入室,精神交感。
想也不想,黑狒狒缩头侧身,挥刀就劈。“当!”箭矢被刀锋劈中尾杆,稍稍一颤,偏离方向,从黑狒狒左肋直穿而过,扯起一蓬血肉。
弩箭强劲的冲力带得黑狒狒脚步踉跄,向旁一歪。脚下瓦片“咔嚓”碎裂,他失衡滑倒,往下滚落。眼看半个身子掉出屋顶,他猛地单手抓住屋檐,双腿悬吊半空,肋下传出一丝丝麻痒的感觉。
金牙的反应同样迅疾,屈膝伏倒,沿着倾斜的屋顶顺势下滑,探手抓住黑狒狒的手腕,将他拉上来。
“你小心,箭有毒!”黑狒狒低喝一声,另一只手倒转弯刀,把中箭部位连皮带肉挖掉。伤口深及肋骨,血流如注,但他神色淡然,眉头也不皱一下,仿佛痛觉消失了。
金牙立即掏出几包药粉,有的洒在黑狒狒伤口上,有的让其内服。“一定是那个食尸鬼,我们的人没盯牢他。”他抬头望向弩箭射来的方向。隔着翘起的屋脊,对方看不到他们,他也看不到对方。武器涂毒是杀手的特性,食尸鬼的真面目是一个杀手?
黑狒狒撕下绑腿的布条,缠好伤口,用力扎紧:“箭是从很远的地方射过来的,力道很强,像是弩。”
“你的伤怎么样?”金牙趴在原地,一时犹豫不决。也许今晚是个陷阱,雀斑故意引我们过来,和那个食尸鬼联手做局?
“就像被蚊子叮了一口。”黑狒狒满不在乎地抓住弯刀,猫腰蹲起,弓背欲冲。“我们继续,不然那几个兄弟都会被雀斑干掉。”
金牙点点头,开始脱外套。
第二支箭矢已经搭上弩弦,高登移动弩弓,瞄准了赌场的围墙上方。他尚不知第一箭效果如何,但辛巴达告诉他,对方挥刀挡了一下。
能及时拦住一支蓄满源力的弩箭,对方不但反应惊人,源力至少也有黑铅级。难道马贼首领亲自出动了?
“那两个人翻到另一边,被屋脊挡住了,我看不到。”辛巴达一直盯着镜头,不敢放松。
“辛巴达,你准备离开。”高登心中有数,真正能致命的只有出其不意的第一箭。眼下对方心存戒备,再想得手,可能性微乎其微。接下来,双方势必转为近战。
隔了一分多钟,辛巴达再次叫道:“有动静了!九点二十七分方向,上偏十九度。九点三十分方向!九点三十三分方向!”
弩箭震弦而出,掠过一道迅疾的直线,准确射中远处跃起的黑影。
“啊,不是人!”辛巴达失声道。箭矢继续向前直掠,黑影如一片扬起的风帆,挂在箭镞上,那是一件深灰色的夜行衣!
“嗖——嗖!”接连两道身影飞快掠过,跃出屋顶,冲上围墙,随即往下翻落,径直扑向赌场。
“辛巴达,你先撤。”高登拉下斗篷的黑色面罩,只露双眼,从腰间解下一条钩索,“唰”的一声,甩向街对面的屋顶。对方用一件衣服骗过自己的弩箭,争取到了时间。他必须尽快赶到赌场,支援雀斑。
“喂喂,变性人!看在芋艿头的份上,要是你也衷心赞美一下宇宙第一无敌美男子……”拉拉丁轻咳一声,话还未讲完,就听到高登热诚洋溢的语声:“宇宙宇宙谁最美,拉拉丁大人数第一!”
“好吧,谁让我就是这么美呢,连变性人都仰慕。”拉拉丁一把揪起高登,举到肩头,左腿虚摆一下。蹬腿、转骻、扭腰、甩臂、投掷!
仿佛被投石机轰然弹出,高登在空中划出一道近千米的抛物线,越过赌场上空,继续向前飞。
“芋艿头,本大人的投掷姿势帅不帅?”
“可是你扔得太远了啊!天哪,食尸鬼先生还在飞,他离赌场更远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完美潇洒的动作,你不要本末倒置。芋艿头,变性人有很多金币,你为什么不问他多拿一点?本大人的护肤乳、香发膏、按摩油都是要花钱的……快回去了,补个美容觉先。”
“啪嗒!”高登甩出钩索,末端的铁爪扣住旁边的屋檐,像钟摆一样急速摆动十来下,才缓住来势。
扭头望去,赌场仍在五百米开外,他被扔到了另一头。因为速度过快过猛,他胸口气血翻涌,隐隐发闷。
一个脑子坏掉的器怪真可怕。高登翻身跃起,往赌场的方向全速奔去。
赌场内激战正酣,四柄弯刀交相呼应,穿出人群,从前后左右斩向雀斑。
刀光闪耀,杀气沸腾。比起小帮派的乌合之众,四个马贼的配合要森严有序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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