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客猎人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洛水
“老板,你怎么会受伤的?”番红花搀扶着黑狒狒上床,坐到身后,帮他缠上一圈圈绷带。
黑狒狒迟疑了一下,道:“路上出了点意外。”
“碰到劫匪了?咦,你身上全是伤疤啊。这道疤离心脏就差一点点,差点没命了吧?”番红花将绷带绕过对方的肩膀,打上结,疑惑地问,“老板,你以前是干哪一行的?怎么……”
“我回城的时候,刚好听到你在一家酒吧里弹琴唱歌,觉得不错,所以让人请你来这里。”像一把生冷的刀切开木头,黑狒狒打断了少年的话,“听着小鬼,我只是一个想听你唱歌的人,而你只是一个吟游诗人。除此之外,何必要问别的?”
“那倒是,嘿嘿。”番红花抓了抓脑袋,笑起来,“就像白朗宁说过的那句名言——相逢何必曾相识,对吧?”
黑狒狒凝视着少年如黄金一样灿烂的笑容,心里莫名一痛。“你喜欢这些曲谱和诗歌?归你了!”他挥挥手,仿佛扔掉了一堆讨厌的垃圾。
番红花欢呼一声,从床上跳下来:“真的吗?老板你真是个大好人!可你搜集这些诗歌肯定花了好多心血,夺人所好不太好吧。”
“我不需要了。”
“为什么?”
“哪有那么多为什么?它们不能换钱,不能吃穿,只是一堆废纸加一堆废话。”
“这不是你的心里话。”番红花认真地看着对方。
“你这多嘴的舌头真该被割掉!”黑狒狒扭过头,咕哝了几句,“小鬼,最下面一个抽屉,把雪茄拿给我。对,还有火柴!”
这层抽屉里很杂乱,雪茄盒、地契、宝石、黄金马刺、臭袜子……角落里还有一顶发白的大草帽。
“哇,这是几十年前吟游诗人流行过的帽子!我死去的老师也有一顶,可惜丢失了。”番红花兴奋地拿起草帽,试着戴了戴。帽沿很宽,金丝带束边,呈现出漂亮的波浪形。整顶草帽是用稀罕的雪绒草编织的,不会渗水,也不易损坏。
“现在的吟游诗人只戴丝绸帽子。”黑狒狒打开雪茄盒,里面有半根抽过的雪茄,茄叶纹脉细密,像一抹暗红褐色的血。“送给你了,拿走吧。”
“老板你真够朋友!”番红花爱不释手地抚摸着草帽,眼睛忽然一亮,嚷起来,“你过去是个吟游诗人,对不对?”
黑狒狒划亮火柴,忽闪的火光照出他阴郁的眼睛。倏然间,火柴熄灭,他重新划了一根,低声说:“是的,像你这样大的年纪,我做过吟游诗人。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这根顶级的舞之国雪茄,就是一位餐馆老板送给我的。”
番红花道:“你一定唱得很棒吧。”
黑狒狒点燃雪茄,烟雾缓缓升腾,遮住了回忆的眼神:“我很快就不能唱了,变声的时候,嗓子坏了。那些以前要我去表演的酒馆,不再欢迎我了。我试着唱过几次,总被人扔臭鸡蛋、烂番茄。”
他用一种奇怪的声音笑起来,笑得绷带渗出了血:“那些人,曾经那么喜欢过我的歌,可一转眼,我就什么都不是了。”
“后来呢?”
“没有后来了,我总得活下去。”黑狒狒深深吸了一口雪茄,慢慢吐出浓烈的烟雾,“没什么比活下去更丑恶的了。”
“不对。”番红花正色说,“没什么比活下去更壮美的了。”
“真是个傻乎乎的小鬼。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世道,哪里都是黑的。”
“可我老师说过,世上没有绝对的黑暗,哪怕是再漆黑的夜晚,仍然是有光的。天上的太阳一直在那里,只是我们看不见而已。”
“说什么傻话?能照到身上的阳光,才算是阳光啊。”
“为什么不回家乡呢?”
黑狒狒沉默不语,隔了许久,他猛吸了几大口雪茄:“曾经有个小镇,收养了一个弃婴。后来,孩子长大了,听到镇民们背后议论,说这孩子的母亲一定是个妓女,才会抛弃他。他受不了这个,于是离开小镇,再也没回去过。”
他重重叹了口气,往后靠在床头上,望着窗外的夜色发呆。
番红花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酒馆的招牌在风中晃荡,陈旧又残破,“春天要回家”上面的金漆已然褪色。
和那些留在纸上的褪色墨水一样。
“老板,别难过。”默然片刻,番红花说,“回去吧,你会快乐的。”
“回不去了。走错了路,就回不去了。”黑狒狒狠狠掐灭了烟头,“回房去,小鬼,带着你的东西走吧,再也不要来烦我。”
番红花静静地站了一会,抱着大堆的歌谱和草帽离开了。黑狒狒躺在床上,轻轻抚摸着那半根雪茄。
那是他一生里最快活的时候。
过了一会儿。
门又被推开了。
有人坐在门口,拨弦轻唱,歌声在狭窄的木板地上回荡。
“当你满身疲惫,
流浪街头,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快乐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黑狒狒的手忽然颤抖起来,门外暗淡的光线下,和他从前一样年纪的少年,戴着他戴过的草帽,唱着他写过的歌。
“当你离开爱人,
流下眼泪,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温暖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当你两手空空,
失去梦想,
来,听我的歌,我是最单纯的吟游诗人。
让我们背起行囊,重新上路。”
午夜寂静,少年的歌声一遍又一遍回响。终于,在他心里最深的角落,在那已经褪色的地方,有一个声音也和着歌声,轻轻地唱了起来。
“让我们背起明天,重新上路。”
刺客猎人 第二十七章 通灵士
“当——当——”浑厚的钟声从真主神庙的圆顶塔楼上响起,悠悠飘过云层,久久回荡。百度搜索书名加8小网看最快更新
灼热的阳光直射在砾石路面上,泛起白光。正午时分,人们从月牙城的各个角落涌出,犹如百川归海,朝神庙的方向汇聚。今日是礼拜五,也是每周一次举行聚礼会的日子。信奉真主的信徒们经过沐浴、斋戒,一起朝觐神庙,向神祗虔敬祷告。
高登从成捆的羊毛毯背后探出头,聆听外面的动静。他周围黑魆魆一片,各种布料堆积如山,空气中渗透着纺织品特殊的气味。
这里是一家小商会的仓库,位于城西的偏僻地带,专门用来储放布匹衣料。昨夜高登身受重伤,不敢再回旅馆,索性躲进这座仓库,暂避风头。
他的小腹已然止血,但稍稍一动,伤口就如撕裂一般疼痛。手臂上的刀伤同样严重,肌肉向外翻卷,露出血淋淋的肉芽,骨骼也被挫伤。照目前的伤势,至少需要将养一个月,才能大致恢复。
这座仓库平时少有人来,高登决定暂居此处,昼伏夜出,静心养伤。
从仓库细长的门缝里,高登望见外面各色长袍飘动,无数人影赤着脚,从发烫的路面上走过。他本该加入他们的行列,前往神庙参加聚礼会,与那个留下字条的神秘人会面。他已经查到了那个卖纸商人,也找到了对方的账簿,但最大的几笔交易对象都是一名外乡人,早已离开沙之国,根本无法追索出神秘人的真实身份。
不过高登对神秘人扮演的角色,有了一个模糊的猜测。
只是现在他只能放弃赴约,马贼一定会发动所有的力量反扑,公开露面只是自寻死路。
高登往后缩回脑袋,蜷起身躯,重重叠叠的织毯遮蔽了他的身影。
仓库的门缝外,人流还在不断向真主神庙聚拢。神庙门前,众人放慢速度,表情虔诚,依次排成井然有序的长龙。
跟着前面的信徒,黑狒狒在门口的人造喷泉前净手、洗脸。虽然他伤势沉重,步履蹒跚,每动一下都疼痛难忍,但他还是强撑着往里走。
两边伫立着一根根雄壮的圆柱,整齐排列,连绵伸向主殿。这些圆柱由灰白色的岩石打造,简单古朴,不饰雕琢,构成了密如森林的柱廊。
穿过柱廊,黑狒狒望见密密麻麻的信徒跪倒在主殿上,额头触地,默默祷告,气氛神圣而隆重。他也艰难地弯下膝盖,跪拜祈祷。穹窿顶的大殿内既无珍宝粉饰,也无雕塑供奉,只有恢宏肃穆的巨墙围绕四周,以最原始的状态存在。
过了片刻,神庙主持缓步走到台前。他四十岁左右,脸形狭长,面颊凹陷,目光深沉又犀利,突出的下巴像坚硬的石头。主持环顾众人,目光在黑狒狒身上不经意地停留了一下,随后开始演讲经文。
演讲时,他神色庄严,语调铿锵有力,每吐一个字,都像是在用铁锤一记记敲打钉子。讲演完毕,他带领众人赞美真主,虔心祈祷,直到临近黄昏,整个聚礼会才告结束。
众人陆续离开,空旷的大殿里只剩下主持和黑狒狒。
“你的心迷茫了。”过了一会,主持淡淡地说。
黑狒狒仍然跪坐原地,出神地看着巨大宏伟的灰墙:“我只是在想,老二走了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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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c我大概也会步他的后尘。这就是我们的报应,是真主对我们的惩罚。其实我早已厌倦了这一切,杀人越货只会带来更多的痛苦,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主持深深地盯着黑狒狒,眼中厉光一闪,爆发出冰冷而高亢的笑声:“什么报应?老二是童奴出生,你是弃婴,我是孤儿。我们天生天养,不欠任何人!”
黑狒狒默然无语,主持也在他身旁跪坐下来,仰头望着穹顶上饱满密集的圆形棱线,沉声道:“你知道我为什么信奉真主吗?”
“为了心灵的平静?”
“因为人唯有在真主面前,才会平等。”
“我不明白。”
“在伟大的神祗面前,每个人都一样的渺小。赤条条来,赤条条去,中间的过程无非是穿衣服、脱衣服,有什么区别?”
“但那些被我们无辜屠杀的人……”
“你错了!世间凡人,有谁真正无辜?你要吃肉,就要杀羊杀牛,牛羊岂不无辜?你得到一份活干,势必夺走另一个人的饭碗,那个人是否无辜?你要爱,就必然有恨,恨岂非无辜?”主持从容起身,走向大殿后门,“我们杀人越货,是真主借助我们的手,为那些人清洗前世的罪孽。无论生或死,贫穷或富贵,都是神的意志,与你我无关。跟我来。”
两人一前一后,穿过主殿,进入一座偏殿。殿内壁龛林立,每座壁龛纵列八扇琉璃窗,相互间隔。暗黄的夕晖透窗射入,照在一捆鼓鼓囊囊的白布上,布上墨汁淋漓,写满送葬的经文。
黑狒狒叹了口气,白布裹住的是金牙的尸体。
“昨晚赌场大火,连沙狐部落的酋长都被惊动了。”主持站在拱形的壁龛窗前,望着树梢背后缓缓下沉的落日。
黑狒狒点点头:“那位治安官大人一定忙着在找替罪羊了。”
主持漠然道:“我已经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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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找好了。雀斑为了抢地盘杀人放火,附近帮派的人都可以作证。明天一早,雀斑的通缉画像就会贴满全城。还有那个食尸鬼,我也会找个罪名给他按上。”
“老二说过,食尸鬼一定很有背景。据我所知,即使是出身名门世家的一流贵族,也未必能越级格杀老二这样身经百战的老手。还有雀斑,竟然精通连续技,奇牙难道还有后人?”
“真主面前,没有贵族和平民之别。我会亲手扒掉食尸鬼的皮,执行真主的意志。”
黑狒狒迟疑地道:“那小子能杀老二,战力不会比你差多少。”
主持淡淡一哂,手掌虚按,一条狰狞可怖的蟒蛇虚影从背后升腾而起,巨口张开,红信吞吐,双目射出邪异诡秘的幽光。
“通灵技!”黑狒狒震惊地瞪着主持,失声叫道。
刺客猎人 第120章 魍魉之眼
“这就是神的意志。”主持一字一顿地喝道。蟒蛇虚影绕身游弋,时而隐没在虚空中,时而倏然钻出,细长分叉的芯子探到黑狒狒跟前,咝咝颤动。
“难道是当年我们误入鬼迷沙漠深处……?”黑狒狒脑海里猛地跳出一连串惊心动魄的画面:发出诅咒的沙风,千奇百怪的异象,像血肉一样会动会吃人的古老城墙,还有那些像蛇一样爬行的诡异文字……
“没错,是那些文字。”主持转过身来,背向壁龛,蟒蛇虚影应和着他的动作盘绕回旋,宛如一体。“当年,我们逃出那座梦魇般的古城之后,那些蛇形文字就一直闪现在我梦中,难以磨灭。去年的某个深夜,我于梦中惊醒,恍然彻悟。”
黑狒狒心中灵光一闪:“难道那是一套观想秘法?”
主持微微颔首:“你看,正是真主赐福,才让我得到了顶级权贵把持的观想秘法。这一年,我开辟精神海,以灵种进入里世界,捕获反生命‘蟒缠灵’,炼化成了自身的一条灵脉。”蟒蛇虚影扭动着鳞光闪烁的身躯,“嗖”地缩入他体内,消失不见。
黑狒狒怔怔地道:“想不到老大你居然成为了传说中的通灵士。这也是你精神力天生纯净的缘故。我和老二都看到了那些蛇文,却始终一无所获。”
“这是真主期待我成为通灵士,可以洗清更多人的罪孽。”主持双手交叠于胸,赞颂真主一番,又说,“可惜的是,这套观想秘法残缺不全,我打算再去一趟古城,观摩蛇形文字。”
黑狒狒面色骤变,一个寒噤从后颈一直窜到脊椎,昔日离奇恐怖的经历一幕幕闪现眼前。“老大,我们好不容易才从那个地方死里逃生,当时如果运气稍差一点,我们肯定回不来了。”他并不畏死,但那片噩梦般的阴影至今挥之不去,瘆人毛骨。
主持摆摆手:“那座古城是表世界和里世界的界缝所在地,当然会有不少反生命作怪。过去我们无力反抗,如今练成通灵技,它们只能沦为我修炼的猎物。”
黑狒狒默然了一会儿,道:“当年我穷困潦倒,走投无路,是老大收留了我。无论你想做什么,我都会誓死追随。”
主持满意地看了黑狒狒一眼:“坚定自己的内心,将一切交给伟大的真主安排。兴许这一次,你也能感悟出那些蛇形文字。”他从袍袖里摸出一块翡翠,“你还记得老二带出来的这件东西吗?”
这块翡翠色泽墨绿,指头大小,形如橄榄,生有一圈圈冰裂纹。正中央恰好有一点胭脂般的沁色,形如水滴。
“这块翡翠就像是一只滴血的眼睛,我怎么会不记得?古城的西面全是坟场,老二砸开了其中一座古墓的门……”黑狒狒喃喃地说,眼角不由自主地抽搐。当时,那扇墓门突然长了腿,飞也似地逃走了。门后面,躺着一具干瘪皲裂的女尸,嘴里含着这块翡翠。老二刚挖走翡翠,女尸就变成一具色彩斑斓的木偶,突兀地坐起身,发出凄厉的尖叫……
“我一直觉得这块翡翠不简单,回来以后,我查阅了大量文献资料。最近才从一个信徒的祖传鉴宝录中,确定了这块翡翠的来历。前前后后,它转手过七个主人,但每一任主人都不幸惨死。”主持将翡翠拿到窗口投射进来的光线处,被夕光一照,翡翠顿时变得邪气森森,仿佛一只眼瞳眨了眨,诡异地复活了。里面的沁色通透如血,似要从瞳孔里滴出来。
“它在看着我们。”主持的声音如鬼魅飘忽,黑狒狒恍惚看到无数鲜血涌出翡翠,汇成无边无际的污垢血海,里面厉鬼惨叫,恶魔悲嚎。“它的名字叫做——魍魉之眼!”
“魍魉之眼?”黑狒狒大吃一惊,“这是当年幻影旅团团长的随身之物!”
主持摩挲着翡翠,脸上露出一丝奇怪的表情:“三千年前,幻影旅团被大议会捕杀殆尽,团长行刑前喊出的那段预言,你应该知道吧?”
黑狒狒点点头,盯着妖异闪烁的魍魉之眼。当年,幻影旅团的团长被剥皮抽骨,绑在十字形的火刑架上。
升腾而起的烈焰中,那具血淋淋的肉球用凄厉的声音高喊。
“魍魉之眼,最终邂逅黑暗中的魔君,无尽的时空长河穿过两个世界,”黑狒狒用一种无法控制的颤抖声调,念出了那段被游吟诗人反复咏唱过的著名预言,“幻影旅团必将归来!”
主持眼中闪过一丝疯狂的灼热:“虽然不清楚魍魉之眼如何流入古城,但古城和幻影旅团有关,蕴藏的价值必然远超你我的想象。”
黑狒狒问道:“我们什么时候动身?”
主持收起魍魉之眼:“先把老二的事解决掉。”
黑狒狒低头看着金牙的尸体,怅然道:“通灵士向来以越级杀敌著称。以你如今的力量,足可横扫一般的青铜级高手,为老二报仇易如反掌。”
主持淡然道:“光凭雀斑和食尸鬼两个人,怎么敢对我们暴风下手?他们在城里一定还有同谋,我会一一找出,然后执行真主的意志。这段时间,你在神庙安心养伤,暂时不要抛头露面。”
他转身走出偏殿,仰望着晚霞如火的天空,那是熊熊燃烧了三千年的烈焰。
幻影旅团必将归来。主持再一次攥紧了袖子里的魍魉之眼,这是真主的意志。
谁也不知道,当年的十三名旅团成员各有后人,偷偷延续血脉。而他——暴风马贼团的首脑一阵风,正是其中的一个。
同样燃烧如火的天空下,血鸦盘坐在角蜥背上,阴骘地望着前方的血色戈壁。
几千个蓬头垢面、衣不蔽体的童奴跟在后面,麻木地迈动脚步。百来个大汉跨骑着骆驼,来回逡巡,挥鞭吆喝。
“所有猪仔,原地进食。”血鸦勒住角蜥,嘶声喝道。
随着麦饼抛飞,你死我活的惨叫声响彻四周。血鸦无趣地看了一眼,撩起袍袖,低头把玩着腕间的黄金手镯。
红艳艳的夕晖映照,黄金镯子愈发流光溢彩,镶嵌的符纹宝石像晶莹流动的液体。
13号的确深悉他的喜好。血鸦爱不释手地抚摸着一颗颗宝石,上面的符纹艰涩深奥,大概是“手腕”、“按动”、“期限”的意思。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镯子上还有两处符纹磨损,难辨其意。
可惜了。血鸦回想起高登送礼时的恭谨姿态,无声叹了口气。僵尸老头召唤的那一天,就是13号的死期。
“进食结束,出发。”片刻后,血鸦挥手下令。黑色的袍袖盖住了黄金镯子,黑暗中,宝石上的符纹幽幽闪了一下。
刺客猎人 第121章 满城风雨
斑驳的夜色中传来沉重的皮靴声,士兵们高举火把,围住了西区的大街小巷,火焰照得一道道人影摇曳不定。
熟睡的居民陆续惊醒,推开窗,探头探脑地向街上张望。
“突击夜检!所有人立刻开门,待在原地,严禁外出!”从街面的第一家酒馆开始,士兵挨家挨户地拍开房门,鱼贯而入。数条鳄头猎犬尾随其后,颈生硬鳞,瞳孔好似冒出绿火,喉头发出低沉的咕噜声。
“这群粘住脚就甩不掉的臭狗屎。”黑暗中,雀斑低声咒骂,把咬了一半的肉夹饼囫囵咽下肚。
“大概再过半个小时,他们就会查到这里。”高登的脑袋凑在木板窗前,眯着眼,透过缝隙向外瞧。街口火光通明,被全副武装的沙狐部落士兵严密封锁。
此时距离他斩杀金牙,已经过去了整整十天,高登也与雀斑重获联络。雀斑的伤势没有大碍,但断裂的趾骨造成行动不便。对于追丢了黑狒狒,雀斑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但高登还是从他略显急促的语调里听出了不甘心。
“那还来得及,半个小时足够我大吃一顿了。”雀斑伸手摸进敞开的食橱,翻找出一条凝结着白油的冷羊腿,狼吞虎咽地咀嚼起来。
这里是一家餐馆的厨房,他们半夜溜进来,寻找食物。孰料运气不佳,恰好撞上夜检。
最近,月牙城获取食物的渠道被严格控制。各大餐馆、酒吧、旅馆开始每天记录食物的支出份额,购买人员一一登记在案,供治安队查询。私人住所也差不多,平民们一旦发现家里食物减少,就会立刻举报。
“这几天的风声越来越紧,只要是外乡人的面孔,都会被搜身盘问,一言不合就押进监狱。暴风马贼团是想把我们逼出月牙城,发挥马战的优势,到野外干掉我们。”高登转过身,目光掠过角落里的面粉袋、摆满碗碟的橱柜、烟熏得发黑的炉灶、吊在梁上的熏肉肠……他从嵌墙的木架上拿起一罐水,倒入自己携带的水囊,又拽下两根熏肉肠大嚼。
沙漠天气炎热,隔夜的食物容易发馊,没法带走储备。
“那伙马贼还不算太蠢,我以为贼脑子里都塞满大粪呢。这几天我们先忍忍,避过风头再跟他们慢慢玩。”雀斑以一种奇特的咀嚼方式,三下两下啃完整只羊腿,接着抓起一盆乳白色的酥酪,往嘴里倒。
“看他们的势头,不把这一带翻个底朝天是不会罢休的。盘查、宵禁、夜检越来越多,我那间藏身的仓库要待不下去了。”高登瞥了一眼雀斑平坦不变的肚子,不愧是奇牙的后人,连进食都有独特的秘法。十多斤食物似乎被储藏在雀斑体内的某个神秘部位,如同骆驼的驼峰,能在饥荒时提供养分。
“那倒是。”雀斑咕哝道,“我本来杀了个帮派的小角色,躲在他家里,结果隔天就被找上门了。”
高登道:“最麻烦的还是大、小便的问题。不能在仓库,也不能在外面,只有白天强忍,晚上摸进别人家里解决。”
“我在吃饭,你个变态!”雀斑咽下最后一块酥酪,顺手把油腻的十指往高登身上擦了擦。两人都改妆易容,穿戴着当地人的宽袍头巾,满脸皱纹外加一把白花花的胡子,伪装成老头子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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