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的尘埃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知秋
当啷 一声响,桑德斯丢下了左手的小钢盾。精钢打造厚达一寸的盾已经完全变形,即便是专为了抗拒锤斧类重武器而设计的弧型盾面在那种力量和那种武器之下也毫无作用。
借着月光,阿萨看见桑德斯的刚才持盾的左手几个手指已经完全变形了,实在看不出那曾经还是手指。。
桑德斯把剑插进地面,右手握住已扭曲的手指,一只一只地扳回原形,手里发出恢复魔法的光芒。手指间传出噼啪声,豆大的冷汗在额角浸出,他的表情没丝毫波动,如炬的目光一直冷冷盯着前方爬起来的食人魔。
看着桑德斯冷静得像雕塑的面容,一股炙热的斗志从身体里的某个地方迅速蔓延开,阿萨握紧了手上的刀。他突然不想逃了。
桑德斯除下身上钢甲。防具没有任何意义了,只有敏捷和速度才是唯一取胜的办法。双手握紧已经贯注上了精神之刃的长剑,只要找准机会,不必挑铠甲的薄弱地方他也有能将其贯穿的自信,回头喊道:“给我祝福。”两个夹在人群中的牧师开始吟唱咒文,一阵蒙蒙地白光在他们和桑德斯身上共鸣着浮现。
两个半兽人突然跳上旁边狼人的肩膀,对着目标明确的两个牧师扣动了手上的十字弩。
一个牧师的头颅立刻像鸡蛋一样爆开,血和着脑浆飞溅四周。他身后的士兵哼都没哼一声就仰天栽倒,血泉水般从胸口上那个拳头大的洞往外直冒。
另一个牧师旁边有一个经验丰富的战士,适时的举起手中的木盾为牧师挡了一下,结果碎掉的手和木盾碎片一起随着那个布满尖刺的铁球嵌进了牧师的脸。战士发出一声哀号,用奇怪的姿势挽着牧师一起倒下。
桑德斯陡然发力冲向食人魔,他知道必须在尽快的情况下把这个最有杀伤力的庞然大物干掉,至少得在两个半兽人重新装好那两架机弩之前。
斗篷下的身影说了几句,除了两个半兽人以外的全部兽人立刻冲向人群。其中的一只狼人则迎向了正冲向食人魔的桑德斯。
足足几十米的距离在蜥蜴人惊人的爆发力之下好象只是触手可及。几乎士兵们刚刚开始发觉兽人们的动作,三只蜥蜴人就已经冲到了他们面前。
最前面的士兵在蜥蜴人的长刀下像稻草一样脆弱,只一刀就倒下了四五个。蜥蜴人匍匐的攻击姿势正砍在腹部上,一人长的刀身一挥,就有几个人的血和内脏一起涌了出来。接着跟上的狼人每一次攻击至少让两个士兵飞起,被巨大的流星锤砸得血肉横飞。
阿萨独自接下了一只蜥蜴人的攻击。他迎着刀锋冲上去,这样长的武器杀伤范围太大,躲不如进攻。蜥蜴人的力量比人类只是略胜而已。
武器一长,重量就重,挥动轨迹就会很明显。阿萨第一刀就架在对方难以发力的刀柄附近,火花四溅。第二刀拼着两败俱伤的危险逼得蜥蜴人自己回刀抵挡,等到第四刀的时候蜥蜴人就不得不丢下大刀抽出腰间的小斧头招架,同时向后急跳开。
阿萨回刀一横,斗志勃发,豪气顿生,大喊:“跟两个人过来。能赢的。”
回应他的只是争先恐后的惨叫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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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 第一篇 卷入 第七章 追忆杀戮时光(2)
当桑德斯看见那只迎面而来的狼人丢下了手里的武器的时候,就知道这已经不再是一场战斗,而将成为单方面的杀戮了。所以他竭尽所能的大声命令:“全体撤退,能够逃的尽量逃,回去把这里的情况报告.....”接下来的话他已经忙得没有空暇说出来了。狼人丢下武器的原因很简单,那种东西原本就只是对付铠甲和盾牌的,现在这个对手已经自己放弃了防御,没有任何武器比自己的爪子更灵活,更能够纠缠住对手,让其穷于应付的了。
食人魔避免了桑德斯的拦截,顺利地冲进了人群,开始了一场挥洒血肉的狂欢盛宴。
两把硕大的狼牙锤并没有任何的花巧变动,甚至没有固定的目标,只求能够挨上尽量多的人体。任何的防具都和纸糊的玩具没有区别,不能对这两把恐怖武器的威力有丝毫防碍。在这个血肉和内脏四处飞溅的中心地带,竟然几乎没有一声惨呼。一旦接触到那挥舞着的狼牙锤,上一瞬间还是活生生的人立刻就成为了一团武器护甲骨骼肌肉混合成一坨的死物
食人魔疯狂地挥动武器,前进,向人多的地方冲击,践踏,再冲向另一个人多的方向,如同一台由地狱恶魔开动着的杀戮机器,不断地把能够所有能够接触到的血肉之躯碾得稀烂,粉碎。
桑德斯的命令已经无关紧要。当食人魔冲入人群的时候,士兵心里就只有歇斯底里的恐怖。士兵们向山路口狂涌而去,绝大多数都被食人魔在中间拦截,屠杀,变做一团模糊的血肉,狼人和蜥蜴人则以高超的敏捷狙杀能够逃过去的。而守在路口的两个兽人则拿出了两只较小的弩箭,对着偶尔能够冲近路口的人发射,箭无虚发,全都从脑门上直透而过。有的士兵在极端的恐惧中从悬崖上跳下,拉出一条很长的惨叫后嘎然而止。
还在山头上的人则连惨叫也发不出。
当人面临死亡的恐惧而逃跑,却又知道最终仍然还是化成一滩血肉,恐惧和绝望会将所有的力气和神志都蚕食得涓滴不剩,仅余的是一种哭喊般的哀号。那是种没听过的人永远无法靠臆想感受的声音。
哀号声蔓延的海洋,骨骼碎裂肌体变形的奇怪声音,武器撕破空气和肉的音调互相交错起伏,合成一曲人一但听过就永生不忘的协奏曲。一个刚才明明就还和自己一样的同类,突然就能够看得见白生生的骨头翻出,内脏还在搏动却已经被拉出体外了,血和肉廉价得比垃圾还垃圾。阿萨突然明白了地狱这个词的准确涵义。
半截士兵的尸体飞过来落在正杀得难解难分的阿萨和蜥蜴人旁边。尸体腹部以下被巨力拉成了两截,内脏撒着一路延伸到远在十多米的下半身处。
阿萨记得这个士兵,在征兵检查的时候和自己动过手,那原本很有力的,曾经和自己纠缠在一起的臂膀像烂泥一样被压扁,和手中的铁盾一起镶嵌进胸口中。
混合了悲伤的恐惧蜂拥而来立刻掩盖了他的所有斗志。不要命的几刀攻击,终于把蜥蜴人在迫得向后跳出,阿萨抓住这个转瞬即逝的机会转身飞奔进营地。
桑德斯也几乎在同一时间和阿萨采取了同一动作。几剑急攻后,额头上一块头皮随着狼人后退而被抓了下来。他所站的位置更接近前方的路口,食人魔和蜥蜴人都在他身后,所以他奔向只剩下两只兽人和那个披着斗篷的身影占据着的路口。
背后一阵巨大的风声,一只狼牙锤从他头顶掠过,带着可把他变成一滩烂泥的威势飞向山下。
桑德斯回头瞥了一眼,唯一的一个还幸存的士兵搂住了食人魔的头,使他扔出的锤略高了些。
“队长,跑....”士兵用尽仅存的力气狂喊。沾满了血的脸有些狰狞,那是张被无数伤痕扭曲了的脸,一半的脸曾经被锤类武器打碎后凹进去了。这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大概他倒地装死,趁不注意才搂住了食人魔的头。
就在这一瞥中他也看见了那只狼人拣起了地上的一把斧头抛来。斧头在空中急速旋转着拉成一条直线追向他的后背。
他已经不能左右躲闪。现在已是在全力的奔跑,一旦左右移动就只能是就地翻滚,而后面的狼人立刻就会追上来把他重新缠住。
传来一声食人魔的咆哮,然后是半声惨叫和一种很奇怪的声音。好象是把很多枯枝放进湿的毛巾用力扭动,密密麻麻的断裂声和液体渗出的声音混合起来。
桑德斯没有再向后看的空暇,他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了右腿上向前猛的跳出,同时把长剑向背上一负,护住脊椎,凝聚魔法准备好一个治疗法术。
一声闷响。桑德斯在空中滑出一段距离落地,几步踉跄,喷出一口鲜血,然后重新冲向路口。
运气非常好,斧头刚好抛在了贴身的护心镜边缘上,三根肋骨断开,还伤着了肺。预先就预备好了的治疗法术立刻止血镇痛,短时间之内不会对行动有影响。
离路口只剩十米左右的距离,两个半兽人嘴角的獠牙和脸上略有些惊慌的神色都清晰可见了。中间那披着斗篷的身影依然没有丝毫反应。
只要冲下山去,跳入多诺河中,就有逃生的机会。桑德斯把所有剩余的魔法力都凝聚在了握剑的双手中。
悬崖就在眼前,树的位置阿萨记得很清楚,他飞身跳起。
幸好他在半空扭转了身体看了一眼,蜥蜴人从身后摸出了一把小弩朝他射来。他凌空低头弯腰前翻,感觉着弩箭擦着自己的皮肤掠过,然后身体完全飞出了悬崖,直落而下。紧跟而来的蜥蜴人眼睁睁地在悬崖边上看着他在半空踩断一根树枝,用刀再插入另一枝树枝,完全的缓解掉了下落之势后安全入水。。
最后回望山头的一眼时,阿萨看见一道白光把整个山头照耀得如同白昼。
桑德斯手中的剑发出媲美太阳的厉芒。所有的魔法力都已注入剑身。
额头流下的血已经在左眼里把一切看到的都变作血红,桑德斯完全没有感觉,他所有的精神意志都在这即将挥出的一剑中。
两个半兽人在强烈的光芒下捂着眼睛向旁边闪躲,中间那个披着斗篷的身影依然没有动。在长剑发出的强烈光芒下,斗篷下面的那张脸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那是一张人类的脸。略为瘦削,苍白,雕塑般棱骨分明,也如雕塑般沉静默然。长长的睫毛下,乌黑的眸子像停留了一千年的无底深潭,兴不起任何波动,只静静地反射着迎面而来的耀眼剑光。
还有十步的距离,那个人依然没有丝毫避开的意思,脸上的表情也没有丝毫的变化,全身上下也没有任何的动弹。仿佛是一尊从世界开初就伫立在那里的石像,还会一直在那里纹丝不动到下一次世界开初。
还有八步,七步,六步,五步四步三步桑德斯前冲踏步三百六十度转身出剑。足尖在地面的反作用力通过小腿大腿腰部到胸口再上肩膀传到手腕直达剑身。身体的每一处肌肉都把力量无所保留地一路叠加传到了这一剑的挥舞中。
这不是人在挥剑,而是剑在操纵人。每一个最细微的动作都是为了把自己的锋锐和其中一触即发的魔法力按照最完美的轨道不留丝毫地倾泄而出。所有兽人都停止了动作,完全被这一剑所震撼,吸引。
剑的光芒在旋转中化成一片光幕,带着可把整个夜色都划开的威势向前急速延伸。并没有丝毫声音,但是所有兽人都感觉即将听到这座山被一分为二的崩裂声。
所有的速度,力量,魔法,意志,精神,生命中的任何一点微小的存在都在这一剑中全部融合为一再绽放飞溅出前所未有的火花。桑德斯心中已没有了恐惧,愤怒,甚至连逃生的欲望也失去了。就像一位放情纵歌的歌者唱到了整首咏叹调的最高潮,只是沉醉于把自己的灵魂溶化,迸发。他即将以最高昂的音符把眼前那具血肉之体像分割一个虚构的想象般一分为二.......
那道辉煌无比,仿佛能延续到世界尽头发出开天辟地巨响的光幕骤然消失,被一只手还原成了一把静止不动的剑。
这是只很干净,很修长的手。手指很长,每一个骨节都很匀称,突起得很好看,使人一看到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起一切优雅的词汇和动作。
这只优雅的手以一个与之相配的优雅的手势,像拈住一只空中飞舞着的蝴蝶一样捏住了剑锋。
所有一气呵成淋漓尽致的感觉都突然随之停顿。桑德斯首先感到的是失落,歌者最美妙的音符即将赞叹出来的时候突然被割断了喉咙的那种失落。然后随之而来的才是痛楚和恐惧。
想必也同样优雅的另一只手他看不见,只感觉得到。那已经整个没入了他的胸膛中,他甚至也感觉得到从背部突出的四只手指同样是那么修长,骨节匀称。
桑德斯张了张嘴,还想发出声呻吟,却发现所有的声音都在喉咙里被血淹没了。似乎全身的血液都被扯到了喉咙,从气管,食道向外争先恐后地蜂拥而出。胸膛里的手抽出,血液有了更好的宣泄处,立刻欢快舒畅地从喉咙里退出改道而行。
桑德斯清晰地感觉自己的力量,意志,精神,刚才还在体内汹涌澎湃的所有东西都和鲜血一起随着那只手的抽出从身体里向外一泻千里。那些原本那么实在,充沛,构成了自己生命全部的东西就这样从胸口的大洞中流出,流出,不管他如何地不愿也连一丝挽回的余地也没有。终于连支撑双脚站立的力量都在躯体中消散,他颓然倒下。
长剑的光芒急速消退,然后啪的一声轻响碎作无数细小的薄片,散落在主人的尸体上。
一阵风吹过,人类男子的斗篷在山风的拂动下变成一缕缕破烂的布条落下,见证刚才无匹的剑气。
男子抬起那只捏住了长剑的手,迎着月光看了看。一道若有若无的血痕横在手掌中央,如同一条刚刚新生的掌纹。男子的脸仍然像座雕塑般没有丝毫波动。
狼人和蜥蜴人在尸体堆中仔细翻看,即便是比较完整的尸体都要再补上几下,直到成为不可能还有任何生机的一团血肉才放过。和阿萨交手的那只蜥蜴人走过来,用辅音占大多数的蜥蜴人语言汇报了情况。
男子对一只狼人指了一下山下的河,挥了挥手,狼人立刻向山下奔去,消失在夜色中。
一只猫头鹰停在营地旁边的枯枝上,瞪着两只大眼睛茫然地看着满地血肉,发出很合时宜的咕咕声。
男子突然一脚踢飞一块小石头,扑的一声,树枝上的猫头鹰像是堆腐败的棉花般被石头打得粉碎飞散。猫头鹰的残骸落下,从中浸出黑色的液体,一股强烈的臭味压过了满山的血腥。半兽人和狼人发出一阵怪叫,忙不迭地捂住了鼻子。男子看着地上那些发出臭味的黑色碎块,皱了一下眉,石像般的脸终于有了一丝波动,微露出担忧的神色。
昏暗的斗室内,红衣法师伸手轻轻地摸了摸影像陡然熄灭的水晶球,叹了口气:“这么多新鲜的尸体,山德鲁看见一定很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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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的尘埃 第一篇 卷入 第八章 找死
街两旁的行人驻足而观,对白马上的骑士发出啧啧的赞叹。少女们更是交头接耳,眼里的神采是男人最希望女人在看自己时所流露的那种,即崇拜又迷醉,还有渴望。
马是千里挑一的好马,马上的人更是万中无一。银光闪闪的骑士铠甲好象并不是件需要穿着的外物,而是本人气质流露于外的自然体现,如此威风凛凛,只是因为穿在他身上。一头让人有耀眼错觉的金发,仿佛是太阳的光辉负着于身,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一部分。剑眉,挺直的鼻梁,俊朗却丝毫不失男子威猛气概的脸部轮廓。阳光洒在铠甲和金发上,折返出的光线令旁观者错以为是他本人的光辉。
当然,这样的人也必定有和他相匹配的身份。路人中有几个知晓的人窃窃私语,这位就是埃尔尼大公的长子,皇家圣骑士团的队长,姆拉克公爵的女婿,埃尔尼.克劳维斯骑士。听者中有少女立刻幻想自己的母亲曾经和姆拉克爵士有过暧昧。
克劳维斯对周围围观赞叹的人群毫不在意。在他眼中,这些蠢笨的平民和蝼蚁没什么区别,惊讶于自己的高大伟岸天经地义,用不着放在心上。
而且他现在很烦,或者说这一个多月他一直都很烦,而现在还居然不得不在这里慢腾腾地浪费时间。如果可以,他立刻就会拔剑把街边所有让车队不得不慢慢前行的贱民杀个精光。
那个士兵居然能够从王都里逃脱,甚至有可能一直都潜伏在王都内的某个地方。这件事让他这一个月来都没睡好过一天。一旦他想起那个低贱的杂种可能正躲在一个阴暗的地洞中偷笑,为他能够从一个骑士的手里逃脱而得意洋洋,为这个骑士的担心头疼而高兴,他就会陷入极端的暴怒中。他发誓当抓住这个士兵的时候,要像修指甲一样,细心地慢慢地把他身上每一处最敏感的地方都一点一点剔下来,让他像只狗一样在血泊中嚎叫上三天三夜,用舌头死命地舔自己的鞋底,哀号着求自己快杀了他。
唯一的好消息是至少现在那个士兵还没有把消息透露出去。有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那个消息的真正意义,把这件事情和自己一起永远埋进阴影。西边兽人们的进展也出乎意料的好,大概只要再有半年的时间就没问题了。但是那个士兵仍然像一颗情况不明的炸弹,有可能已经受潮失效,也有可能不知道哪一天从某个地方突然彰显自己的存在,把整个事情微妙的布局弄得不可收拾。
今天他受伤的未婚妻终于被送回来了,他也不得不放下手头的事情去城外接着护送回公爵府。他很不愿意把时间浪费在这种事情上。
他极端讨厌浪费时间。时间是很宝贵的,每一分钟都应该过得很有效率,都应该有所收获,都应该对自己获得更大的权力和更高的地位有所帮助才是。人活着就应该上进上进再上进,这是他的信条,他也为自己有这样的信条而骄傲,以之藐视那些如同虫蚁般活一天算一天的贱民们。因此他对触犯自己这个骄傲的信条的所有事情抱以极度的讨厌。
而且他也知道她同样地不愿意见到自己。她对他不是那种很外露的那种讨厌,而是一种反感的漠视。这种态度令克劳维斯非常地讨厌,甚至愤怒。他习惯于别人崇拜他,敬仰他,惧怕他,甚至允许别人憎恨他,讨厌他,那至少说明在别人心目中他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存在,是很有力量的证明。但是却绝不允许别人漠视他,不允许别人看他的时候有如看一只在墙角一滑而过的蟑螂。
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人那样看他。如果是别人,他一定要不择手段地告诉那个人胆敢藐视他的人,他可以把任何小看他的人撕碎。但是偏偏这个人就是他的未婚妻,一个即将带着那种目光陪伴他一辈子的人。而现在他还要浪费许多时间来保护她。
这无疑是一件非常令人讨厌的事情,如果可以,他绝对不会这样做。
但是没办法,有些时候旁观者的印象才是关键,才是这件事情的意义所在。姆拉克公爵的女儿受了伤,以公爵大人和埃尔尼家族的关系,埃尔尼大公的长子又是公爵小姐的未婚夫,那么就一定会飞奔去城外,接着他的未婚妻,小心翼翼地一路护送回公爵府。既然人们那么以为,事情也只有这样去演示。
人已经接到了,两个人很有默契,互相之间没看上一眼,也没说过一句话。反而刚一见面,她就用虚弱的声音急不可待地问她妹妹,一个月前那个来公爵府报告的年轻人在哪里。在她心目中,那个士兵比她的未婚夫重要一百倍。这令克劳维斯更愤怒,但他不是嫉妒,在他眼中他未婚妻或者说任何一个女人都只是一种道具而已,只是她的这种态度说明从某个角度上来说他不如那个士兵。
哪一种角度他不想去计较,他只是不允许一个低贱的乡下佬在任何一个方面有超过他的嫌疑。我是最强,最完美,最厉害,最顶尖的人。这个概念在他脑筋里早就生了根,而且也是他的骄傲。他实在是一个很骄傲的人,所以也很容易烦,很容易生气。
也许那个该死的士兵会借这个机会来接近她呢。那就可以当着她的面,把那家伙的手脚一只一只地割下来,让她好好看看到底是谁更不容忽视。克劳维斯这样想,试图赋予这个让他心情糟糕的无聊行动些许意义。但他也知道,这也只是自我安慰性质想一下而已,无论如何,那个士兵没有蠢到这个地步的。
“姐夫,你注意到那些女孩看你的眼神没有?”克莉斯正用她所形容的眼神看着克劳维斯,兴奋地举报同行。。
“恩。”克劳维斯专心在自己的思考当中。
“不要总是那么酷嘛。”克莉斯的眼神更深入了一层。这个女孩是他未婚妻的妹妹。十七岁,有着和她姐姐相似的容貌,而且更漂亮,是王都内屈指可数的美人,性格则是典型贵族女孩特有的轻浮和不知所谓。
像所有家庭里的小女儿一样,她很得父亲的宠爱。而且当她出生之后,公爵也就没有太多的时间花在教育子女上了。和其他贵胄子弟没什么两样的成长环境,也就成就了没什么两样的性格。前段时间她自己居然要求去魔法学院学习研究古籍,不过看样子只是为给自己增加些高尚意味的光环而已,并没什么实际的意义。
克劳维斯有时候很奇怪公爵大人为什么不把这个女儿嫁给他。这样幼稚肤浅的女孩很容易把握,他对付起来轻车熟路,而且无论对公爵大人还是对自己也都方便得多。
后面的车队突然传来一阵骚动。“有个人想去爬小姐马车,被我们抓了下来。”一个卫兵过来报告。
这个报告让克劳维斯的突然想起刚才还只是臆想的一件事,一种巨大运气的预感涌上心头,他策马过去。
几个士兵正扯住了一个全身都罩在一件斗篷中的人。这是个驼背,好象还是个瘸子,穿着一件像有几百年没洗过的斗篷,很容易就可以联想到这是个在阴暗的地下室里从事些古怪工作的人。
克劳维斯仔细地看着,他突然发现这件斗篷穿得其实是很好的,刚好可以把这个人所有的身体部位都隐藏在下面,即使站在对面,你也很难看到里面的脸,甚至连体形也在斗篷的作用下模模糊糊。
克劳维斯下马,眼睛盯着那张淹没在斗篷阴影中的脸,好象要把里面的每一个细节都用目光刺得稀烂。
他一步一步地走到这人的前面。每一步都很慢,很稳重,仿佛面前的是个好不容易才从时间缝隙里出现的鬼魂,稍有些不慎就会又烟消云散到空气中去。
他手缓缓握住了腰间剑柄,一个字一个字地命令:“把他头上的东西拉开。”在这个距离,他有把握绝对不会让任何人再逃掉。
斗篷拉开,先有反应的是拉斗篷的士兵,立刻被吓得向后跳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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