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唐
时间:2023-05-28 来源: 作者:千年龙王l
以前你说尿尿能尿湿鞋,朕还不信!如今,朕也有这趋势。你知道不知道,那天从镜子里面看到朕的鬓角已经花白的时候,朕的心里有多么的震撼。
这两年朕的身子骨每况愈下,说实话临幸妃子的时候,朕都有些力不从心。有些时候,得靠你从辽东捕获的鹿血还有人参才能撑着。后果已经有两年没有嫔妃受孕,朕真的老了。”李二狠狠的吸了一口烟,吸进肺里面然后喷出一团烟雾。
云浩不敢说话,皇帝有不举的倾向。难道你还敢说,阳痿不是病,听说有一种神药叫炜哥?
门外的椰子树很高,估计脑袋挂在上面迎风招展的样子会非常耐看。
手摸了一下枕头,他娘的麦麸枕头。枕起来很软和,也很舒服。要是他娘的玉石的多好,这时候给自己来一下就不用听李二的唠叨。天知道忧愁的情绪过了之后,李二会不会杀人灭口。
装昏迷是过不了关的,李二想跟你说心事的时候,不说话不成说多了也不成。此时的情景,完美的诠释了伴君如伴虎的具体含义。
“陛下注定是千古一帝!”面对伤感的李二,云浩只能挑好听的说。都是千年的狐狸,谁也别给谁说聊斋。万寿无疆这样的屁话,绝对不是此时此刻李二想要听的。
“千古一帝!千古一帝!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这千古一帝,就是被硬生生逼出来的。大隋朝被朕的那个表叔弄得狼烟四起,一个十八子坐天下的童谣,差点儿要了我李家上上下下几千口的性命。
朕的那位表叔,防太上皇像是防贼。王威、高君雅当年是如何为难太上皇的,这你都清楚。如果不造反,我李家一丁点儿活路都不会有。
武德初年,带着大军四处征战的时候。可算是朕最惬意的时候,带领千军万马征战沙场,从来都是朕内心的愿望。打败了薛举,打败了宋金刚,刘武周。又打败了王世充,窦建德!战阵之上我李世民从来没有怕过,战场上百骑冲阵三荡三绝。
宋金刚被朕的战马踏成了齑粉,王世充、窦建德成了朕的阶下之囚。可又怎么样呢?建成和元吉又来逼我,他们联合张婕妤那贱人想要致我于死地。杜如晦那样一个文弱书生,他们的家奴也敢当街殴打。
为了不像秋后的落叶一样被人踩进泥里,朕在你的帮助下斩杀了建成、元吉!同样的,也囚禁了太上皇。杀兄杀弟囚父这个骂名,我李世民怕是这辈子也摘不下去了。
可你说说,我有什么办法。我能不去做么?难道我就应该任人宰割?让人陷害致死,还被人在尸体上吐了唾沫,喊一声懦夫!
我李世民不愿意,所以我造反。所以我成了今天的皇帝!
为了对得起这个皇位,我是殚精竭虑。一天都当两天来过,灭东突厥、灭高丽、灭新罗、灭百济。西域三十六国,如今仅存九国而已。而且全部都向大唐称臣!
我做得这样好,可为什么还是有人说朕当年的过错!为什么就揪着朕不放!”李二开始狂暴起来,脖子上青筋直蹦。拳头砸在床沿上,鸡翅木的床沿立刻发出痛苦的“嘎吱”声。
从朕到我,李二这时候是真当云浩是朋友,一个可以倾诉心里话的人。至少他说的那些事情,云浩都是亲身经历的参与者。
“生活在这世上,谁又是无奈呢?秦皇不是,还是汉武不是。”云浩的身子往床边挪了挪,尽量距离李二远一些。
“太上皇说,他的儿子互相残杀。朕的子孙将会血流成河,这些年朕就是害怕这样的事情发生。一心调教太子,早早的把储位定下来。也让那些野心家,绝了不该有的心思。
可到头来呢?
青雀与承乾,表面上兄友弟恭。可私下里勾心斗角,已经到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步。朕不是不知道,可朕没办法。帝国需要一个强悍的皇帝,当你成为一个皇帝拥有天下的时候。这天下人就都成了你的敌人!每个人都想从你身上获得一些东西,每个人都想要你赏给他好处。
皇帝!皇帝不过就是把利益收集起来的再分配者!做皇帝不强悍怎么成?西域的征战,足以说明承乾是懦弱的。可现在废了太子之位,那就是让承乾去死。废太子都有什么样的下场,杨勇,建成最后怎样你都知道的。
朕不想兄弟残杀,朕不想啊!可……!”
人这东西很奇怪,有些话不能跟老婆说,也不能跟儿子说。却偏偏可以和一个没有血缘和亲情的朋友说!
其实李二还有第三个选择,可云浩没敢说。他不想参与到这场争斗中,按照他能够看到的未来。参与到这场斗争中的人都不会有好下场,包括李承乾、李泰。也包括岑文本,褚遂良这些人。甚至私下里与太子颇有瓜葛的房玄龄,最后也会遭殃。
可不敢学他们的下场,现在的李治还非常稚嫩,不可能成为云家的倚靠。在务必纷繁复杂的大唐朝堂,想要活下去有些时候必需学会明哲保身。
“成了皇帝,天下间再无人可以赏你些什么。只有你赏赐别人的份儿!当年你说做皇帝非常无聊,今天的朕懂了,真的懂了!”李二显得无比颓废。
在这座被征服者的王宫里面,作为征服者的李二却是颓废的。云浩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大的笑话,没有之一!
李二走了,没有灭口。他需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一个可以帮助自己,却没有权利愿望的人。至今为止,云浩都完美的扮演了这一角色。有个能说知心话的人不容易,李二舍不得杀。
结下的旅程并没有起先的愉快,至少李二没有了先前的兴致。倒是李泰,很开心的代李二接见了到处流浪的交趾王,和远道而来的林邑王。酒席宴间恩威并施,让两个家伙吓得差点儿尿裤子。对着李泰赌咒发誓,生生世世都做大唐皇帝陛下最忠诚的奴仆。
对于一个亲王来说,李泰的表演几近完美。许许多多的朝臣都认定,李泰已经做好了承接太子之位的准备。
相对于这个雄途大略的儿子,李治就显得有些窝囊。整天陪伴在长孙身边,让人弄了香蕉还有荔枝芒果过来。至于榴莲这东西,则是被李治用力砸在采买的脑袋上。猪脑子才会把这臭烘烘的东西拿给老娘吃。
李二坐在沙滩椅上,赤裸着胸膛胯间只有一条肥大的裤衩。海风一吹,极其清爽。
李治给长孙剥了一个李治送进嘴里,长孙吃得香甜笑得也开心。被儿子关心的味道,远比荔枝的味道要好得多。一种是嘴里甜,一种是心里甜。两种香甜,让长孙的心情好到爆棚。
小心的给老爹剥一个芒果,这种黄呼呼的东西会让人有联想。不过想到在长安,李二吃南瓜的时候也吃得香甜。李治也就大着胆子,给老爹剥了一个。
李二接过芒果看了看,尝试着咬了一口。可能是觉得味道不错,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二郎!雉奴说从这里带几棵香蕉树回去,种在大棚里面。今后咱们在长安,也能吃到新鲜的香蕉。”长孙吃着李治剥好的香蕉,脸上荡漾着母爱的微笑。
阳光,沙滩,碧海,蓝天。心爱的妻子,孝顺的儿子。李二的心情非常不错,至少在儿子里面还有一个不只盯着权利。
“雉奴是个孝顺孩子!十二岁的亲王了,也该开牙建府有自己的属官了。等回了长安,朕就下旨!在长安指一座宅子,不必到封地就封!好孩子,朕还想在身边疼几年。”李二笑呵呵的摸了摸李治的脑袋。
非常奇怪,当老爹这样抚摸儿子脑袋的时候。儿子一般都会将头昂起六十度,然后面露白痴般的微笑,从无例外!
“雉奴也不愿意离开母后和父皇,今后雉奴一定好好孝敬母后和父皇,做一个天底下最孝顺的儿子。”李治一副乖宝宝模样,对着李二表忠心。
“呵呵!你怎么做一个最孝顺的孩子?”李二饶有兴趣的问道。
“古人有卧冰求鲤,娘亲喜欢吃鱼。可这地方没有冰,今天晚上雉奴就架着船去海上,给母后亲手钓一条鱼上来,给母后做羹汤。”李治努力把自己扮成一副天真无邪,外加缺心眼儿的模样。
“哈哈哈!真是一个傻孩子,母后要鱼会专门有人送来,还用得着你。晚上不准出海!”对于大海的博大,长孙有了新的认识。尤其是夜晚出海,那要冒非常大的风险。
“看来朕得给孩子另找一个师傅喽!颜夫子上了年纪,把朕的孩子都教成什么了。”李二也笑着说道。
“颜夫子最近身子不好,雉奴和大宝都是去书院上课。听的是李纲先生和许敬宗许先生的教诲!”李治一板一眼的说道。
“哦!”李二原本的一句玩笑话,听到李治这么说。李二的心里一动!
把儿子扔给一个九十高龄的老人,这种行为好像的确不是一个合格父亲应该做的。以前看待李治就是一个孩子,今天好像忽然发现李治长高了也长壮了。
今年已经十二岁可以就藩,再有个五六年可就十八岁可以行冠礼。李二忽然发现,自己原来极度忽略了这个最小的嫡亲儿子。
“雉奴!你说说是你大哥对你好,还是你四哥对你好?”李二扔掉芒果,拉过来李治问道。
“夫子说,人有五伦:夫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別,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这是做人的一面镜子。做弟弟的要尊敬自己的兄长,不能因为兄长的富贵贫贱,而对兄长有任何不敬。大哥和四哥都时常教诲儿臣,儿臣也是照着夫子说的,尊敬两位兄长。
夫子还说我们是天家,大唐帝国的百姓都看着我们。儿臣要做天下兄友弟恭的典范!”
“哦,兄友弟恭的典范!说得不错!不错!”李二满意的点了点头!
懒唐 第五百零四章
种了半天的土豆,结果收了个西瓜。这就是李二现在的感觉!
第一次,李二觉得自己似乎还有一个选择。太子必需是嫡子,这是绝对不可以更改的。以前自己也是在李承乾和李泰之间艰难抉择,可他有三个嫡子。谁能说太子就一定得在年长皇子中产生?自己龙精虎猛,再活个十几二十年应该没啥问题。到时候,李治也正在壮年。
无论是李承乾做了皇帝,还是李泰做了皇帝。他们之间必然有有一个会死于非命,不是做了皇帝的李承乾干掉了李泰,就是做了皇帝的李泰干掉李承乾。
内心之中,李二还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们互相残杀。李渊那句“我的儿子互相残杀,你的子孙将血流成河。”自始至终都是李二心里的一根刺!
俗话说前边有车后面有就辙,自己这个车驾的不好。后面的子孙,难免有样学样。
刀兵对于一个帝国的破坏,再也没有人比李二更加清楚。一场政变,甚至可以毁掉他亲手缔造的大唐帝国。这是他一辈子的心血,也是作为帝王的骄傲。李二不能让任何人毁了他,绝对不能!
“雉奴!林邑王似乎大唐颇有微词,对朕也不是发自内心的恭敬。你说应该怎么办?”李二看着扮乖宝宝的李治问道。
“父皇,这样的人不临之以威不足矣让蛮族宵小臣服。况且在交趾山高路远,林邑更是在深山密林之中。父皇在此他就敢颇有微词,父皇若是回了长安,他更加不会将大唐放在眼里。儿臣所见,应该尽快铲除此人。”李治想了一下,中规中矩的答道。
“嗯!此事就由你来办,十二岁的大孩子了。既然要开牙建府,也应该办些差了。”李二大手一挥,就把事情扔给了李治。
“诺!儿臣这就去办!”李治躬身施礼,然后退了出去。
林邑王现在就在交趾城,想要干掉他简直是易如反掌。不过李治还是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去找了云浩。在大唐的将军中,云浩简直就是杀人魔王一类的存在。尤其是对待异族,心狠手辣绝不手软。这一次在南洋,更是搞起了种族灭绝。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面,海峡城堡方圆百里之内让他弄得人烟稀少。
南海里面不少的岛国,甚至人口都被云浩抓光了。听说至今海峡里面还盘踞着无数鲨鱼,海滩上面更是有数百条巨大的咸水鳄鱼。随时准备将死人的尸体吞进自己的肚子!
由于没有经验,李治认为自己很有必要请教一下专业人士。林邑王毕竟是王,手下管着八百里僚寨。一个弄不好,绝对会出大事故。李治可不想自己带着大兵,在丛林里面追剿那些黑漆漆的僚人。
“陛下让你办这个差事?”云浩看了一眼李治。他没想到,李二居然会让李治办这件事情。
这是对李治的考验,看起来李二终于将李治列为继承人的考核对象。帝国需要一个坚毅的皇帝,具体表现在对李二和长孙要够孝顺。对待帝国的敌人,却要心黑手很。现在,就是拿林邑王在试刀。看看这位年仅十二岁的晋王殿下,有没有杀人的勇气和魄力。当然,同样考验李治是不是还有一点智慧。
“晋王殿下想要怎么办?”云浩坐回到矮榻上,悠闲的问道。好像两个人讨论的不是去杀人,而是明天早上吃什么。
“孤并没有想好怎么办,这才来请楚公帮着拿的主意。这种事情没有楚公这样的肱股之臣拿主意,小王怕办不好。若是耽误了父皇的事情,小王简直是万死莫赎。”事实证明,这孙子装孙子的功夫了得。拱着手弓着腰,一副讨好的表情看着云浩。
云浩撇了撇嘴,这就是一只小狐狸。这年纪就知道借力打力,长大了那还了得。
想了一下,云浩决定还是帮一把这小子。别的不说,至少拉一段香火情。今后见面,也不至于尴尬。再说,如果事情处理不好。让林邑王逃回到林邑去,他一定会成为大唐南部的一颗毒瘤。如果李二命令自己带兵去讨伐,那可就糟了。该死的丛林,蚊子和蚂蟥就能把人给吃了。
“想要干掉林邑王,殿下必需这样……这样……这样……!!”
李治越听小眼睛越亮,不得不佩服云浩这只壮年狐狸。这样做的话,林邑王断无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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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禀陛下!晋王殿下从这里离开之后去了楚国公那里,并且跟楚公私会多时。”赵江躬着身子虾一样站在李二面前,向李二禀报李治离开之后的去向。
“噢!这倒是难得!”听说李治去了云浩那里,居然还密会了很久,李二显得有些意外。
云浩这小子可是一向不参与皇子之间的事情,青雀请他饮宴,他居然以崴了脚这样的借口搪塞过去。在长安的时候,对李承乾的招揽似乎也不上心。除了李二参加的宴会之外,从无跟皇子们单独饮宴的时候。
难道说云浩也看好雉奴?这小子眼光一向独到,且看雉奴这一次的差事办得怎么样。如果差事办的好,嘿嘿……!
赵江不敢说话,只能躬着腰在李二身前。听到李二发出“嘿”“嘿”的冷笑,赵江的头垂得更低了。这是皇帝心情愉快的信号,侍候李二多年,对李二的脾气秉性早就了解到骨头里。
“二郎!你让雉奴办这样的差事,是不是难为了他。毕竟他今年才十二岁!”长孙听到李二的冷笑,有些担心的问道。
“十二岁不小了,雏鹰的翅膀需要摔打才能硬朗。朕在他这个年月,已经开始混迹于军伍。在一个姓云的将军手下当差,还曾经被打板子。现在的孩子已经不错了,至少不会有人敢打他们板子。
再说!有云浩那个家伙给他出坏主意,就算是林邑王有三头六臂,恐怕想活过来也很难。你让人看着晋王,晋王有何动作都要速速禀告给朕知道。”
李二要杀林邑王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情,之所以让李治来说。练手的意思非常明显,就像云浩猜的那样。到了该心黑手狠的时候,看看李治的心够不够黑,手够不够狠!皇帝这一行,绝对是该出手时就出手。李二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李治只有通过了这一关,才能正式进入到李二的视野中,成为皇帝继承人的又一位争夺者。
交趾王下榻在他的大相家里,他的老婆很多。所以整个大相的府邸就被他征用,至于大相要去哪里居住,那就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了。
这几天简直要郁闷死了,来了一群穿着黑色铠甲的狠人。进城第一件事情,就是干掉了自己的大将军。战战兢兢的交趾王被从王宫里面掏出来才知道,中原帝国的王要来了。以前只有他去中原朝见的份儿,没想到这一次中原的皇帝居然亲自来了。自从有文字记载以来,这还是第一次。
那是一个真正的王者,听说他的帝国骑马要走一年才能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远不是自己这个小国王可以冒犯的,聪明的交趾王立刻开始装孙子。这一装就是半个多月,客人还没有走的意思,难道说他们想常住?
交趾王很担心自己的那座王宫,今后自己还能不能再住进去。
下人来禀报,那位帝王的儿子来了。不是那个胖胖的,颇为威严的儿子。而是他的小儿子!交趾王赶忙整肃衣冠,这么晚了也不知道来干嘛。
“交趾王!孤是晋王,今天奉陛下旨意要来与交趾王商量一件事!”李治冷着脸,对着交趾王说道。舌人很嚣张的将李治的话翻译一遍,不知道他是怎么翻译的。反正交趾王的脑袋垂得更低了,都快塞裤裆里了。
“交趾王说,愿意听从天可汗的吩咐。”舌人将交趾王的话转述给李治,李治满意的点了点头。
“很好!让他点齐自己的兵马,另外准备一些他们交趾人的军装交给段将军。”
“不知道殿下要小王点齐兵马干什么?”交趾王听到这里,不免有些疑惑的问道。
“诛杀林邑王!听说你们这些年的关系并不好,有大唐做你的后盾,你小子有仇报仇有怨报怨的机会来了。”李治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身对身后的段珪说道:“让咱们的人穿上交趾人的军服,行动期间不许说话。趁着黑夜四面包围,记住不许走漏一人。明白么?”
“诺!末将明白!”李治手里有李二的令牌,段珪自然不敢忤逆这位晋王殿下的意思。
听说要诛杀林邑王,交趾王的眼睛明显亮了一下。交趾与林邑交界,双方其实并不和睦。边境上时有摩擦,甚至林邑王还参与过自己争夺王座的争斗。当时林邑王支持的可是自己的兄弟!如果不是自己当机立断,早就成了刀下之鬼。
当上交趾王之后,更是几次与林邑发生战争。双方忽悠胜负,谁也奈何不了对方。这一次是唐人的皇帝来这里,林邑王才不得不来交趾。不然,借他八个胆子也不敢来交趾城。
当然,唐人的背书很重要。如果没有唐人的保证,林邑王也是不敢来的。交趾王正是害怕这些唐人,才没有敢对林邑王下手。如今唐人发话了,甚至还要乔装改扮帮着自己干掉林邑王。交趾王的鼻涕都快乐出泡儿了!
立刻吩咐自己的手下,集合兵马准备干掉自己的老对手。
这就是云浩的计策,借用交趾人的手干掉林邑的王。然后大唐会以调停人的方式出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作为和稀泥的老祖宗,大唐帝国有许多这样的专业人才。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让林邑人恨上交趾人,至于唐人只是作为他们的第二恨目标就好。人们会对强大的敌人选择遗忘,却对实力旗鼓相当的敌人恨之入骨。老虎在河边走路的时候不小心踩破了一枚蛋,从此它喝水的时候就不得不时刻注意睡眠上,有没有枯木一样的东西在游动。
这个时候,让一头狼去恨一只狗就显得非常有意义。
林邑与交趾接壤,一旦他们打起来。那么交趾必将更加需要大唐,这里是奴隶贸易和海外贸易的中转站。未来的地理位置将会十分重要,更何况这里还有一座天然良港。那港里的水深,走大唐号这样的巨无霸都没问题。
自从唐人进城之后,交趾人的军卒就被赶到了城外。这时候,反倒是成了便利。交趾人对地形非常熟悉,迅速的对林邑人形成了合围之势。
林邑王也不是一个简单货色,这次来交趾他也做了防备。他带来了林邑最为勇猛的战士,足足一两千人。这几乎就是林邑军中精华,就算交趾王对他下手。林邑王也有把握冲进丛林里面,到了丛林里面就是林邑人的天下。交趾人……!他们还不成!
潜伏在暗中的探子,在第一时间就发现了交趾人的举动。并且及时的发出了警报!
交趾王得了警报不敢怠慢,立刻带领着自己的队伍意图向外冲杀。他的目标很明确,只要冲进丛林就好。在那里,不管是唐人还是交趾人,都不会是林邑猛士的对手。更何况,自己在丛林里面已经埋伏下三千人马。只要自己进入丛林,就会在军兵的保护下离开交趾回到林邑。
黑灯瞎火林邑王带着人冲锋的时候猛然发现,面前的对手虽然穿着交趾军服。可一个个身材高大,手里平端着强弩。前排第一个发射之后,立刻后退!第二排接着上前射击,然后是第三排。等到第三排射完之后,第一排的士卒已经将弓弦拉好,锋利的箭头在月光下异常刺眼。
懒唐 第五百零五章
寂静的黑夜里面,出现了一群手持盾牌。三两步就翻滚前进的家伙,这些家伙更是难缠。不管弩箭多么的密集,都会被盾牌挡住。只是偶尔才会有人被弩箭射倒,在唐军以前对付的军队从,从未见过有这么难缠的人物存在。
即便是在黑夜里面,林邑王的手下也是窜纵如飞。好像黑夜对他们没有丝毫影响,好些家伙居然可以在弩箭密集的攒射中活下来。疯子一样的向前猛扑!骑在马上,周围甲士林立的李治非常紧张。这些人扑进军阵,绝对是噩梦一样的存在。
说他们是林邑的精锐,果然是名不虚传。
“楚公!他们不会真的冲出去吧……!”李治艰难的咽了口唾沫,今天为了保险起见硬是把云浩拖了来给自己压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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